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唐皇帝李治-第9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往往一箭,就是数人毙命。
不过城墙上倒下来的滚石也给刺天弩兵带来极大的伤亡,说到底,一切就是时间,谁能坚持,谁就是胜利者。
为了保护城门,刺天弩阵的箭矢毕竟有数,当刺天弩的弩箭用完后,没有一人后退,每个唐兵都扒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一身的红色飞鱼服,他们是骄傲的锦衣卫,死了也是个锦衣卫。
拔出横刀,所有锦衣卫几人一堆大声的冲了上去。
最残酷的白刃战开始了,双方都疯狂了,论技击技巧,这些锦衣卫比吐蕃武士高明十倍,但疯狂之下,人的潜力汹涌爆发,哪怕胸膛被剖开,那些吐蕃兵都双手死死掐住年轻的锦衣卫脖子,直到旁边的锦衣卫抽空一刀砍断他的手。
最前面的吐蕃军士和锦衣卫此刻都身体碎烂,战场上顾不了其它,唐军拿起吐蕃军的尸体就当挡箭牌,而最前面的锦衣卫在密集的人群中哪怕战死也倒不下去,被发疯的吐蕃军插了无数刀,被活活的分尸了,而吐蕃兵倒是死的爽快的多,大都都是被锦衣卫一刀划过喉咙。
锦衣卫用吐蕃军的尸体来挡刀剑,此时不是拼命的时候,他们的任务是…,守住城门,哪怕到了最后一人。
“日出!唯我不败一大唐奋威,覆灭吐蕃!”
随着悠长尖锐的呼号,那面大龙旗左右急速摆动,唐军骑兵冲到,“呜呜”的牛角号声响彻山谷,黑红色海洋化作无边海啸骤然扑向逻些。
一个极其嚣张的大笑声如滚滚惊雷响彻万军群中“吐蕃,亡矣。
大军,屠城!
大唐皇帝李治。。。 第四十二章 撕裂的逻些,丧钟为谁而鸣
残阳如血,落日从一片混沌的云层中露了出来,很红很红。但却是余晖灿灿,似乎在留恋这片血色的战场,大地一片苍茫,偶尔还能听到撕心裂肺的吼声从逻些城传出,久久不能消散。
那丝丝缕缕的残阳余晖斜斜的映射在逻些城硕大的青石城墙上,将这如同人间地狱般的战场映射得更加的苍凉悲鸣,吐蕃撕裂的军旗被唐军从城楼上扔下来,践踏在泥土中,一杆崭新的金黄色龙旗迎风招展,像是胜利的王者在翩然起舞,在昏黄的阳光下显得格外的威严高傲。
城中无主的战马,也在出低声的悲鸣,呜咽的军号从早晨开始到现在就一直没有听过,伴着风声、哭声、惨叫声在这片荒凉的雪域上回响,牵搐着每一个人的心房,终于夕阳全部消失不见了,夜幕降临,黑夜笼罩大地,星月交相生辉,高原上凌厉的夜风却开始猛烈咆哮起来,吹的牧草一边倒去,将它们身姿紧紧的压在大地上,再不分彼此。
夜风刮进了逻些城,再出来时却全是浓郁让人呕吐的血腥味,仿佛化不开的淤血,还有绵绵不断地伤员哀嚎和战马嘶叫,死神在黑夜里肆意狂歌,晌午时高原的酷热早已消失无踪,夜寒如冰,扑面而来的寒风像刀子一样挂在脸上,天地自入夜时就好似被塞进了冰箱里,片刻间就降低了下来。
昔日繁华的逻些城早已是尸堆如山,血流成河,大街巷,处处都有吐蕃军士的尸体,逻些城早就成了人间地狱,魔鬼的天堂,南征吐蕃的唐军在这片雪域高原”在吐蕃城中留下了人类战争史上最常见也是最野蛮,最可耻的一页。
更可恨的是,依照李治一贯行事的风格,大唐势必将此时残杀吐蕃军民的铁证事实美化,戏称那是为大唐增光,光宗耀祖的事,更有甚者,也许会有一二大唐御笔文人,会振振有词的戏称这是对吐蕃民族的一次民族融合大换血,是吐蕃民族走向崛起的转折点,充耳不闻那夜风中浓郁化不开的凄凉!
莫何颜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感觉到自己的粗狂黝黑的脸庞居然被夜风吹得有点痛,可以想象得到夜风的猛烈。
这青藏高原的气候真是令人诧异”昼夜温差相差太大,白天在三十多度以乒,热的全身都是汗,恨不得把一身铁衣脱得干干净净才叫爽快,可是莫何颜不敢,即使借他十个熊心豹子胆也是不敢的,唐军平时的待遇是极好的,但军法也是十分严酷的,战时甲不离身,鞍不下马,莫何颜可不敢越雷池一步。
寒冷的夜风一吹,莫何颜身上的汗水立刻开始冻结,铠甲内的丝绸衣紧紧地粘在身体上”让人觉得非常的不舒服,莫何颜忍不住挠了挠痒。
也许这就是高原上太过荒凉的原因,一般人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是需要勇气和毅力的,当然莫何颜是不在乎的,本来就走出身突厥旧部的他,以前在草原上一到冬季,积雪封路,怕是还不如这高原呢。
再说莫何颜自认自己向来也不缺乏勇气和毅力。
骑在一匹黑色骏马身上,莫何颜可以看到自家大军正在调整攻击部署”将巷子里残余的吐蕃军逼出来,同时安顿伤员”把刚才那些受了伤的唐兵抬下去医治。
从唐兵不慌不忙的动作和阵容看,莫何颜知道敌人不多了”想到这莫何颜就〖兴〗奋,来时陛下可是答应可以在逻些城中肆意而为七天的。
莫何颜在大草原的风霜中已经练就了过人的体魄和胆量,有着惊人的耐力和意志,在战斗中,总是凭借自己地骁勇和悍不畏死征服了自己的对手。现在,他们是胜了,同样也要骁勇,骁勇的享受着自己厮杀得来的战果,甚至比以前更加的瞟悍。
一阵突兀的牛角号声响起,只是一阵长长的直音,不像以前或三短一长,或三长一短,莫何颜本来就红了的眼睛,立马更红了,莫名的热了起来,他知道,狂欢开始了。
杀人对莫何颜来说似乎是一件无比的快乐,可以证明虽然同样是人,但我是胜利的,可以随意杀死失败的人,吐蕃人看来和我们差不多,但却是蛮夷,尽管我们以前不是,但现在我们是汉人,汉人是文明的人,莫何颜和几个同伴冲进民宅,见人就砍,他们疯狂的泄连日来大战和行军积蓄在胸膛间的压力,享受吐蕃百姓和贵族们临死时出的呼叫声,就像是杀猪时猪叫声。
“快过来帮忙,老子一个人捉到了四个。”
一个出身同罗的唐兵大笑着用锋利的横刀逼着四个长吐蕃汉子爬了出来,莫何颜和一干同伴见了,大笑着上前这些攀爬在地的吐蕃人拖出来,他们口中出模糊的叫声,莫何颜一行人将他们用草绳绑著,拖出了大门,拖到了街上。
街上此时也是如此,到处是疯狂的大笑和凄凉的嘶吼声,全是追逐屠杀的唐军,要想如莫何颜这样的好运气一下子找到四个人,已经不是容易的事了。
所以,莫何颜很佩服自己,自己不仅玩的一手好刀,也同样是一个优秀的猎人,苍狼白鹿死在自己箭下的不在少数,当然和那传说中的薛将军还是不能比的,至少在突厥莫何颜也没听说过那般的神技。
当莫何颜和三四个同伴将他们拖到了街上,立时有好几个找不到人的唐兵奔了过来,要求莫何颜也让他们分享杀人的乐趣,莫何颜爽快的答应了,大家都是兄弟,更何况莫何颜一贯很好客。
“哈哈,兄弟,一下子找到四个活人,我这有一个银簪子给你了,换其中一个最强壮的,怎么样?”一个唐军校尉抹了一把脸,大胡子上的血水还在一滴滴的往下滴。
莫何颜皱了皱眉,没有立即答应,而是问道:“你有什么杀人的新方法吗”要有趣的,否则即使我让你一个人,我兄弟也是不欢喜的,我们要看看你的新方法是甚么。”
那唐军校尉得意的笑了笑,自衣袋中取出了一个磨得很锋利的秤钩来”用力捏著一个人的腮,使那人的口张大,然后,他将秤钩钩进那人的口中,钩住了那人的舌头,拖著钩子,向前狂奔,一面奔”一面叫道:“钓鲤鱼!钓鲤鱼!”
莫何颜笑了,在他家乡,犯了事的人都是被绑在马后,活活拖死的,那叫“拖马尾”有时候人能被拖成两半,那些可汗长老们也如自己这样疯狂的大笑。看着那人的舌头被拉出来足有好一尺来长,出惨嗥声,莫何颜听了真痛快。
他的弟弟当初是被战马拖死的,肠穿肚烂身上没有一块好肉,原因只是因为饿了,偷吃了可汗贵族们的一块羊肉,而那羊肉本来就是自家将养的,被酋长们强夺了去。
从那天起莫何颜就投了唐军,当初才十几岁就参加定襄大战,只是可惜,那当初杀自己弟弟取乐的长老竟然死了,此刻看到那人,莫何颜突然觉得自己十分畅快,莫何颜一边大笑一边流着泪,上前将那死人挂了起来,一个人的舌头竟然可以吊起整个人,莫何颜抹干了眼泪,竟看呆了。
杀人见血使人疯狂,尤其是屠杀”更是如此,人性本恶”恶是人之本性,善,那是人伦教化出来的,这些只会杀人饮血的唐兵怕是连“善”字都不会写的,双方彼此都没听说过“对方”的鼎鼎大名,也从未久仰过。
那四个人结果只有一个是被莫何颜杀死的,他很高兴的将剩下三个人都让别人杀了,那死在自己手上的吐蕃富家子是莫何颜用牛皮做的长靴不断地踏他的腹踏死的,血从他的眼耳口鼻六窍中一起喷出来,莫何颜得到了那位唐兵校尉的喝采。
一行人继续寻找,不久就看到前面大声喧闹,近前一看,才知是唐兵在活埋俘虏,大坑是俘虏自己挖掘出来的,他们竟然顺从地挖掘活埋自己的土坑,这还是蛮狠凶残的吐蕃人吗?真叫莫何颜有点难以想像,他手臂上的一大块血肉至今还隐隐作痛,那就是被一名吐蕃兵咬下来的,痛的莫何颜撕心裂肺的。
记得上一次被咬是在自己弟弟死的时候,不过那是莫何颜自己咬的,那流下的血是他决心的写照。
在莫何颜看来活埋其实一点也不刺激,他在突厥见到的那些贵族元老们杀人的本领可比活埋新鲜得多,莫何颜摇了摇头,自己那些汉人战友还是太善良了,也是,做惯了胜利者,是不会理解失败者的悲惨的。
唯一刺激的是莫何颜可以看到数千人同时死亡,他心里祈祷上千人在死亡前一起哀号,可是却没有,这些吐蕃人一排一排被绑在一个长绳上,被推进土坑的时候,出声响来的很少,当然不是因为勇敢,他们勇敢者已经被唐兵杀死了。
是的,勇敢者死,坚强者死,这些人只是由于事先已经被毒打得几乎接近死亡边缘的缘故,很多人都是昏厥的被推进去的。
当一个一个男人被活埋到泥土填到胸前时,莫何颜看到自己想看的了,他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人张大了。,气和血丝一起喷出来,黄土填到脖子时,双眼开始滴血,莫何颜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弟弟,他心有点颤抖!
突然莫何颜给子自己一巴掌,仁慈?战场不需要仁慈。
“现在城里只有吐蕃女人了,大家可以尽情的狂欢,不过话说回来,要是遇到天仙一般的人物,谁敢动,老子立马剁了她,听到了吗?”一个唐军将军扬着脖子红着眼睛说的话,立马引起了一阵哄笑声,其中就包括莫何颜。
“将军我们一定给你留着,放心了。”一个士兵奉承的拍着马屁,却没想那个将军闻言不喜反怒,跳着脚叱道:“狗屁,那般人物自然是献给陛下,要不是陛下我们能有如此胜利吗,老子真想剜开你的心肠,不是给狗吃了。”
那名士兵缩了缩头,不敢说话了,旁边的唐兵见了更是一片轰笑,乱做一团。
对于玩女人其实莫何颜是不太感兴趣的,他有妻儿子女,他怕,倒不是怕别的,而是由于以前强*奸的次数太多了,莫何颜怕自己把持不住自己会伤了家人”强*奸的刺激是不同平常的,尤其在强*奸之后,再将女人杀死,像是毒瘾一样,一次过后就再难忘怀,深深不可自拔。
摇了摇头,莫何颜突然有点好笑,汉人和他们终究是有点不同的”或者是他们比较害羞,莫何颜就很少见到汉人士兵集体强*奸一个女人,而突厥还有回骸出身的士兵疯起来是什么都不在乎的,简直已经是尸奸了,人都玩死了,还不在乎。
不过莫何颜也不会闲着,他也有他的办法,他是一个老兵”绝不会像那些年轻士兵一样只在别人面前谈论自己强*奸的数量,莫何颜现,一个人玩女人,独自享受也不错。
莫何颜沿着街道往南去,而其它唐军都是往西边和北边的”那里是贵族人家,不好找,人多竞争大”莫何颜有经验所有特地向那些低矮的贫民区走去。
满街死人腥臭的味道,那是血迹和屎尿混合在一起,实在不好闻,到处可见的血迹,似乎更使人疯狂地想女人,莫何颜才踏进一条巷子,就看到一个女人的背影”闪进了一幢屋子,开始的时候”莫何颜以为自己是眼了,因为这巷子两旁的屋子”根本已一个人也没有了,所有的人都被杀死,剩下空屋子,但是莫何颜的确看到了一个女人,穿着破烂的衣服,莫何颜不声不响的狂奔过去,奔进那撞屋子。
莫何颜撞开了一扇房门,那女人缩在屋角,莫何颜真幸运,那女人年纪很轻,面无人色,莫何颜想起了校尉的话,再比较一下陛下皇妃的美丽,摇了摇头。虽然长的还可以,但还没有福气进献给我们伟大的统帅,大唐的天子,那只有便宜自己了。
莫何颜一步一步走近她,拉住了那二十来岁女子的头,她尖叫了起来。
女子的尖叫声,引起了莫何颜极大的〖兴〗奋,莫何颜开始动手,将她的衣服一件件撕下来……
一个时后,莫何颜站在那女人的尸体前,他杀了她,比起自己那些出身突厥井同伴,莫何颜已经算好了,没有虐杀她,一刀割喉死的很快。
女人的脸还是完好的,苍白的脸看来竟然很平静,这使莫何颜战栗,他害怕了,也愤怒了,他是征服者,他还要继续杀人,以前在草原上大家都是这么敢的,没有什么不对,这是属于征服者独有的权力,怪只怪你们不是汉人,做汉人多好,虽然一样要拼命,但拼命后自己能获得丰厚的战利品,譬如现在,这比以前好了几十倍。
但不知为甚么,莫何颜拿起了那女人的衣服,也将自己的铠甲脱了下来,只露出一身红色的丝绸内衣,莫何颜离开了那幢低矮的民房的时候,身子竟在剧烈的抖,耳边彷佛还响起那女人还在失声尖叫,这是不对的吗?
莫何颜突然想回到营中,不再干屠城这一勾当了,只是纯粹的当一个军人。
接下来似乎没有甚么意义了,一句话,在震惊天下的逻些大屠杀中,莫何颜此战中不知杀了多少人,但是印象最深刻的,则是那条巷子的那个女人,因为他单独占有那个女人,然后被自己一刀结果。
不知为何,从那次开始莫何颜在十年后参与大唐西征时,再没有像他的同伴强*奸过一个女人,十二年后莫何颜在东罗马战死沙场,那时他已是三品武官奋武将军了。
※※※※※※※※可爱的分界线※※※※※※※※
李治走在逻些的街道上,身旁跟的是众大将们,他没敢把那些文臣们带来,知道是一回事,看见了又是另一回事,至少李治现在就有一种呕心的冲动,一种莫名的罪恶感袭来,李治摇摇头,看来前世受到的教育还是在起作用的。
“以前读史时朕曾一度以为秦乃暴秦,竟焚书坑儒,将四百儒生活埋,后来渐渐大了,算是明白了,那些方士儒生只是会骗骗人,放到如今”也只能做做御史谏臣,没多大用,比起朕,所谓暴秦却是要仁慈多了,虽然屠杀了数以百万计的敌**人”却不曾屠杀过平民。”李治徒然一叹,终究还是不忍的啊。
“陛下也不要太过苛求,古来豪杰有几人未曾大杀天下过,那世之枭雄曹孟德,屠城较之陛下多了无数,落了个千里无鸡鸣,连鲁国官孔圣人都杀人,并且对逃亡的奴隶恨恨不已”喊打喊杀的。
那周人屠杀反抗的殷商遗民,汉军人屠杀南庭的胡人,贞观四年我先皇又命屠杀东突厥部族,胜者王侯败者寇,只有我们胜利了,就有无数人歌功颂德,失败了哪怕再逃也逃不过世间辱骂?当年春秋战国时,楚国打败鲁国宋国还不是照样屠杀”陛下常说落后就要挨打,末将以为这是正理。”
刘弘基这番话说的一点感情都不带,**的如同打铁一般,昔年他两次被俘,第一次甚至被囚禁了数月”其中的侮辱和幸苦,以及随后归唐来的辱骂蔑视不知让刘弘基午夜失眠了多少次,隋末屠城之事,刘弘基也不是没见过,那中原大战死的人,可比屠一个城来的恐怖,尸横遍野,十室九空啊。
李治听了刘弘基的话,只是回头深深的看了一眼一脸坦然的刘弘基,无声的点了点头”刘弘基的遭遇李治自是知道的,那就如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学生”连着留级两次,眼看着自己当初的同学都快毕业了,自己却还在大一混,那种耻辱和悲哀是不经历过人无法想像的,而刘弘基无疑更惨。
要想制止屠杀就只有去使用武力和实力,抗日战争南京大屠杀,还有九八年世纪之末的时候印尼人屠杀华人,然而都不受惩罚,终究还是自家的国家实力不够,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只会用苍白的谴责。
谴责顶个屁用啊,前世李治每每看到南京大屠杀的照片时,恨不得将〖日〗本整个给灭了,后世〖中〗国人经过一番努力曝光了〖日〗本人大屠杀的真相,欧州舆论一片哗然,都在谴责〖日〗本,但是一点没有用啊!
正如历史上罗马人屠杀枷太基人,自诩文明的希腊人也有木马屠城记,英国人更是计划屠杀的印第安人灭种,美国人二战时也屠杀广岛人,资本的原始积累是肮脏的,任何一个大国的崛起都有肮脏的东西。
大国的崛起都是踏在别的民族的肩膀上,不是吗?
“之前朕曾在太极殿上和众爱卿一起讨论同化,诸位可知什么是同化?”李治一步一个血印,头也不回的冷视着周围。
“还望陛下指教。”一旁新来的高侃有点好奇的问道。
李治点点头,悠悠然道:“所谓的同化有两种,一种是是像狗一样伺候别人,直到别人丧失铁血作风,大家就都一样了。
过往的岁月,尤其是五胡之时,我中原所谓的文化伺候了无数大大的种族,遭屠城无数,汉人的地位一度很贱,可以像妓女一样,让别人享受,最后也把别人放倒了,芶延残喘的活着。真正挽救了汉人的尊严,将胡人一脚踹下床废了的,反而是一些无赖奸雄杀人狂,譬如刘邦曹操冉阅,我们姑且可以认为这是一种,贱,的同化;
还有一种就好理解了,我们让他们学习仁义〖道〗德,打他骂他杀他时,懂得忍耐,驱驰他的时候,又能够奋勇,心向我们汉人,这才是最完美的同化,和前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是妓女,后者则是老鸦,妓女换成了胡人。”
“碧血染蛮夷,誓将胡虏灭。
”萧陵轻轻道。
“萧陵说的不错,秦人自存在的那一天就不曾有一天是和平的,他们当年在长城在山野在西戎沿线撕杀数百年,其后踏入中原,那凶悍之气杀得中原人哀嚎震天,如虎入羊群,这种风气一直弥漫关中,直到现在。
大家想一想王翦乞田,就知道他与秦始皇有多么默契和认真,再想一想秦二世离心离德,我大唐这些文治武功不仅需要无数热血男儿与子同袍共立国威,更需要团结。我大唐一贯开放,朕心里是十分喜欢,所以为了团结,自今日起废藏文,统一用汉文,我要我华夏的文明和屠刀,借着汉字传播到天下各个角落。千秋功过,朕任凭后人评说,只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
一路走来一路谈话,大都是李治在说,众将在听,但看着沿途疯狂的唐军,李治微微皱了皱眉,看了屠城后要想个办法,不要落下个心理病,那可就会出事了。
军队可以疯狂,但绝对要在掌控之内。
人的本性一旦放纵竟是如此可怕,生出无数争斗,生出暴力,生出杀戮,李治陷入子深深的思索中。
看来大唐需要心理医生啊
大唐皇帝李治。。。 第四十三章 百族结盟大唐,王玄策的使命
朝阳初升,晨晖万道,离逻些屠城已经过了两天了。。。
在此刀兵连绵的时刻,正是位于巴彦克拉山外星宿海唐军后勤营地出发供应粮草的时分。
但坐落在大非川以北的巴彦克拉山中却奔出一队骑兵,晨色清新怡人,这队骑兵越过山地,飞驰大非川,车队一刻不停,到了朦胧月色下时终于从巴彦克拉山山口冲上了祁连山上,上得祁连山,又马不停蹄乘着月色星光,向苍茫高原上最后一座孤城——逻些城飞驰而去。
这支队伍哪怕日夜奔波,夙兴夜寐也掩饰不住脸上的那缕欣喜,每个人正沉浸在浓浓的兴奋与骄傲之中。
逻些城是吐蕃的第一大城,最重要的它是都城,工商云集,店铺林立,是吐蕃也是高原上最繁华的大城,毫无疑问的已经成了高原地区的文明中心,但这并不是押队唐军兴奋的原因,真正让他们如此的是唐军胜了,尽没吐蕃四十万大军,攻陷逻些,覆灭吐蕃。
不过,这也只是他们兴奋的一个原因,因为,一天前陛下特使御前侍卫统领归海一刀带来一道诏令,才是让星宿海唐军真正沸腾起来的原因。
归海一刀带来的宣谕是:以大唐为发起人,召集高原百族在逻些城前举行会盟,星宿海唐军后勤准备一应事物为会盟做后援。
如果仅仅是一次普通的会盟,自然不会使唐兵激动起来。要紧的是几乎就在同时,归海一刀传来陛下一则口谕:陛下大是欢喜此次大战,所以在逻些会盟后,欲将逻些城所有财宝金银全部取出慰劳大军!
旬日之间,秘闻不胫而走,星宿海的唐军都在兴奋的议论,随着归海一刀绘声绘色的诉说逻些城抄出来的宝贝能够填满整个唐军答应时,兴奋激动终于蔓延成了狂欢。
谁也不知道何时何人开的头,唐军军旗招摇,高谈阔论与喝彩之声溢满唐营,就连后军总管薛元超也随着大军纷纷狂欢了一日。
在唐军的狂欢喜庆中,唯独一个人心中清冷,这就是负责后勤的副总管王玄策。
此次归海一刀往来星宿海,除了带来陛下的诏令和口谕,同时也带来了一个令王玄策欣喜若狂的消息,此次结盟由王玄策主持,这对王玄策来说无疑是能令他感激涕零的事。
所以第二天,王玄策就亲自押着车队赶往逻些,他一刻都等不了,不过战马终究不是永动机,王玄策可以不知疲倦,它们却累了,也跑不动了。
入夜之后,唐军终于停下了,开始短短的休息,也许休息的时间不长,但行军打仗哪有懒觉可以睡呢。
夜晚祁连山上,唐军燃起了数堆硕大的篝火,除了少数巡逻的人,大多都已安睡,这里了无人烟根本不会有人,不过王玄策还是秉着“小心为上”的原则,派人去巡逻,别人都睡了,王玄策却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面玻璃铜镜借着火光仔细打量着自己。
王玄策仔细在玻璃铜镜前看了看一边又一边才露出了释然的微笑,虽然穿着银白色的明光凯,但里面一身细软干爽的贴身红衣红裤使他觉得分外舒适。
将面前兵士自己调制的一碗肉羹喝下,王玄策轻轻的咳嗽一声,经不住打量自己这一身用百炼精钢经墨院特殊工艺打制的甲胄,薄软贴身而又极为,甲叶摩擦时更会发出清亮的振音。还有一顶飞鹰打制的头盔,头盔前是有黑色的面罩,在烛光下只露出空洞的眼洞森冷逼人,两只护耳也是弧度精美,耳刺光滑异常,再就是一件等身制作的唐军特有的丝质大红披风,一经上身,光洁垂平。
打量完自己王玄策又是一阵傻笑,干脆双臂枕着脑袋仰躺在祁连山的草地上,看着夜幕银河天空中无数闪烁的繁星,心中得意洋洋的,这套微风华丽的明光凯是陛下赏赐下来的,就是为了此次招待那些高原蛮夷们,要呈现出一个威严华丽且极有气度的大唐迎宾客。
想着想着,王玄策却又有乐极而悲之感,微微皱起了眉头。
王玄策是一个全才,他什么都会,行军打仗,外交纵横,治国理政,诗词歌赋,没有他不会的,也没有他不懂的,但王玄策心里知道,哪怕他会的再多也不行,他始终没有一样能够让自己纵横天下的本事,论行军打仗,王玄策扪心自问比不上李靖李绩,论外交纵横,有唐俭大人专美于前,论治国理政,何人能出长孙大人其右,论诗词歌赋,大唐专擅此道的更是比比皆是,所以王玄策心中是气弱的,每每路过凌烟阁时,也只能羡慕遗憾的看上两眼。
他其实不是很喜欢浮华招摇的东西,但对这套华丽的铠甲却是爱极了,这是他第一次走上名留青史舞台的见证,并且是由陛下亲自赏赐的,这身甲胄市面上也是难能见到的,是陛下派专使在锦衣卫的作坊墨院定制的,可真正是价值连城,羡慕他人。
除了唐军中个别的大将国公,哪怕三品的将军也不会拥有这样豪华名贵的衣甲,轻便华丽防御力又强。
想到这儿,王玄策朝远处巡逻的几个唐兵挥了挥手,待几人过来后,王玄策才低声威严的命令:“今夜四更起。途中再不休息,务必在后天清晨赶到逻些。”
“喏!”
侍立在旁的行军司马答应一声,重重的点了点头。
吩咐完后,王玄策松了一口气,摇头笑了笑,总感觉自己太紧张了,像是没见过市面的山野遗民,不过今夜怕是睡不着了,王玄策所幸坐了起来,起身信步踱出营地。
其时已经是月上中天了,虽是初夏,祁连山上吹来的风还是略带寒意的。
王玄策望着一天星斗与唐军营地点点篝火,油然生出一腔感慨。
贞观十六年,王玄策在对外作战中,俘获了一名印度和尚,名叫那罗迩娑婆。
为了迎合李世民乞求长生不老的心理,把他献给李世民。这个印度和尚吹嘘自己有二百岁高龄,专门研究长生不老之术,并信誓旦旦地说,吃了他炼的丹药,一定能长生不老,甚至可以在大白天飞升到天宫里去成为仙人。
后来李世民不到一年就病逝了,这让王玄策心中踹踹,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献的那个和尚的缘故,不过如今已经离先皇驾崩过了两年了,陛下似乎并没有对自己有成见,还把如此重要的会盟让自己主持,这让王玄策心中放心不少,但王玄策知道,即使自己完美的完成任务在这个星辉灿烂,名臣将相层出不穷的时代,也远远达不到名动天下的地步。
必须有一举牵动天下格局的功业,才算真正达到了为人臣子的最高境界——出将入相,治国平天下。
王玄策羡慕的是古时魏国的吴起,战场上的常胜将军,执政变法的名臣,与天下诸侯会战七十六次,全胜六十四次,战和十二次。只有这样的名士,才是为人臣子的人生巅峰,兵家但说兵事,莫不是“孙吴孙吴”的,何其壮哉。
王玄策常常觉得自己的才能即使比不上吴起,也相差不远,既通兵家,又晓国事,该当是出将入相天下扬名的盛世大臣才对。
也许,正因为对自己如此评价,正因为有如此远大的目标,王玄策身为文臣,但他的目光却从来都没有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