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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起点-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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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华怜卿,这个美丽但让人有点敬畏的姑娘,内心恐怕并不完全像她表面那样冷漠吧。想到她那个时候抱着我痛苦的情景,我不由一阵苦笑,女孩子到底是女孩子,也有脆弱的时候吧。
嗯,还是做件东西送给她,就当是临别礼物吧。不过,我也不知道华怜卿会喜欢什么。她身为城守大人的女儿,估计见识也挺广的,一般的东西估计入不了她的法眼。我思索了一下,华怜卿平时做事情有板有眼,应该是个很严谨的人吧?一般严谨的人都挺守时的吧。
我从水蓝晶石里取出材料,然后开始动手制作。上次给院长做音乐盒的时候,还剩下不少剩料,今天正好全部可以用上。齿轮、发条、小的轴承。我把一块木板削成圆形,然后按照比例,在圆形木板上刻上十二生肖,然后在中间钻个洞。接着,我把发条齿轮什么的,都安装在一块铁片上,再用一根铁丝,绕啊绕的,绕成一个摆轮游丝,也安装到铁片上。再把刚才的圆形木板固定到铁片上,找了一长一短两根小的薄铁片,用砂纸把头部磨成尖尖的,再安装到木板中间的小孔上。最后在做一个合适的外壳套在外面。这样,一个简陋的台钟就做出来了。
尽管,这台钟很简陋,也不会响,甚至不一定准。不过,现在这个世界,对于时间的概念也是个模糊的概念而已。有这样一个钟,已经算进步了。当然了,我可不能把这个命名为钟,我只能叫它时辰器。否则,我送华怜卿一个钟,不吉利,不吉利啊!
做好之后,我把台钟的使用方法写下来,压在钟的下面,然后留下一封信,放在桌子上。
临出门前,我再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十年的小屋子,然后,没有回头。
我离开了。
………【第三十六章 不告而别】………
华怜卿铁青着脸,怒气冲冲的走着。整理提供
这个可恶的吴辽,自大的家伙,昨天晚上姗姗回来的时候,失魂落魄的,我还以为姗姗怎么了,追问之下才知道,她居然……她……
华怜卿心里突然觉得一阵酸,就好像醋缸子打翻的那种滋味,酸,酸的很。
姗姗怎么喜欢那个家伙,她怎么可能会喜欢那样的家伙呢!那么可恶的家伙,应该讨厌才对,应该很讨厌很讨厌才对,为什么会喜欢,为什么会喜欢他?
姗姗,我从来没看到姗姗流过那么多的眼泪,也从来没见她那么伤心过。这个该死的吴辽,该死!你当你是什么人啊!姗姗对你错爱,你居然当成驴肝肺。你就是这样践踏一颗少女的心吗!混蛋,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这个混蛋!
华怜卿的心里,不知道是因为酸酸的感觉引起的,还是生气的感觉引起的,总之她现在火很大。
“碰”一声,可怜的小屋子的门被华怜卿狠狠的踢开了。
“吴辽,给我滚出来!”华怜卿语声冰冷。
她用冰冷的目光扫视了一下屋子,可是屋子里空荡荡的,哪里还有半个人影。她看到了桌子上的那封信和一个古怪的东西。
她看了看那个古怪的东西,又看了看那封信,一种不祥的预感,慢慢的产生了。她拿起信,看了起来。
首先,请原谅我的不告而别。
当诸位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
东门书院的一个杂役,因穷极生恶念,居然胆大妄为,昨天晚上夜入城守府进行偷盗,所幸城守府上损失不大,只是城守大人华将军书房和周围的几个房间被窃。城守大人书房里的一些珍藏被窃,其他几间房间的一些珠宝也同时被盗。此贼人姓吴名辽,现在已经潜逃,现将其样貌特征画下,全城通缉。如有擒获此贼者,城守府定有重赏!
请华小姐按照以上这段话去办。我想,你应该明白的吧。
我吴辽,十年前因为全村被敌人侵袭,逃难来到东门镇,幸得院长收留,照顾我无微不至。我吴辽一直都无以为报,本应全心全意侍奉院长,并全力做好现在的工作。但我现在却不告而别,心中甚感羞愧。
院长大人,记得过年之前我见到您的时候,觉得您苍老了许多。我知道您肩负着书院的重责,还要忧心学子们的成长以及出路。可是,您也要保重您的身体,莫要过分操劳。书院虽然重要,但您的身体更重要。您要知道,现在这个时候,书院是不能没有您的。还有,在华将军和陆尚书回来之前,您还要好好照顾他们的女儿,所以,为了自己也为了旁人,还望院长大人以后多加保重,勿要挂念我这个没有良心的不孝之人。
我虽然在书院十年,但却没有几个朋友。梅劲是我那么多年来,唯一的一个知心朋友。虽然我只是个杂役,很多来求学的学子都看不太起我,但是你却从来都没有看低我,一直都很尊敬我,在我的很多研究里,都给了我不少建设性的提议和帮助。
梅劲,虽然你在机电方面很有天赋,但是,很多时候都局限于自己的思维方式以及一些常识的局限。如果你可以突破常识的局限以及运用新的思维方式,你一定会有所成就的。相信我。虽然以后我们可能没有再见面的可能了,但是我还是想说,兄弟,你永远都是我的兄弟!好好珍惜珍儿姑娘吧。
陆小姐,请允许我还是称呼你陆小姐。你是一个美丽而活泼的姑娘,你的言谈举止和你的性格一样,很开朗,很活泼。而且,你还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说老实话,和你一起聊天谈心,我都很开心。能够得到你的垂青,应该是老天对我的恩泽,不过,或许也可能是对你的惩罚吧。你无忧无虑,活泼开朗,可能连老天都嫉妒了吧?
请原谅我的绝情,我不是傻子,也不是木头,我明白你的心思,也很感谢你那么看得起我。只是,我不能接受,我不想让你短暂的幸福之后就是长久的痛苦。这个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而你我,只不过是这千万人中,擦肩而过的人罢了。向前走,向前看,前面的路还有人,都在等着你呢。或许,再过没多久,那个你生命中注定的人,就会和你相遇了。保持你的笑容吧,我很喜欢看到你开心的模样。
华小姐,你是我见过的最坚强的女孩子。你的沉着,你的冷静,还有你的睿智,都深深的令我折服。我虽然将烫手的山芋带走了,但不代表李太师就会这样轻易的放过你们。但是,我相信凭你和陆小姐的聪明才智,一定可以化险为夷,平安度过困境的。
还有,梅劲是个不错的人。平时虽然看上去并不太靠谱,但我可以向你担保,梅劲绝对是一个认真的人。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是他认定的事情,他就一定会认真负责的去完成。他对感情更是认真。所以,请安心的将珍儿姑娘交给他,他一定会让珍儿姑娘幸福的。
这次李太师百密一疏,派了个草包儿子过来,却被我们抓个正着。不过,我想李太师应该是个聪明人,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所以,他一定会妥协,放了陆尚书和华将军回来。不过,因为陆尚书和华将军都知道他的秘密,所以他一定不会放过陆华两家。虽然我会吸引开李太师的大部分注意力,但他仍然不会忘记要对付你们的。
但是,只要我一天没落到李太师手里,他就一天不得安心,也不会有精力再来管你们两家了。所以,乘我还没被李太师抓住的空当,躲的远远的吧。等到我落入他手中,他再想找你们,那可就困难了。
为保险起见,华将军回府后,请先不要放李昱回去,先演一场戏给他看,故意让他知道那个烫手山芋已经被我盗走。他听到后,一定会回去告诉他老爹。他老爹得知后,一定会转移视线,把注意力都集中到我身上。在我还没被李太师抓住之前,相信你们都是安全的。我会尽量拖延时间,让你们有充分的时间离开。
至于应该躲到哪里去,我的提议是,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不过,具体应该怎么办,全凭各位的智慧了。
哦,对了,我做了个时辰器,是送给华小姐的。我想你一定是个很严谨很守时的人,所以我做了这个时辰器送给你。使用方法,我也写下来了,就在这个时辰器的下面。
能认识你们,是我人生中最高兴的事情。我虽然小时候遭遇了不幸,全村被屠杀,父母双亡,流离失所。但是,我现在认识了你们,却是我最大的收获。
不要挂念我,不要寻找我。嗯,帮我立个衣冠冢吧。呵呵,我多少还想留个名。很多人死了以后,都是成为尘土。而我,有你们记得我,就足够了。
望各位安康,后会无期!
华怜卿看完信,眼泪已经流满了美丽的脸庞。她看了看旁边的那台时辰器,突然一股愤怒直冲脑子。愤怒,愤怒,愤怒!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的愤怒。她简直怒不可遏,愤怒的都快失去理智了。
她一把捧起那台时辰器,高高的举过头顶,双目紧闭,银牙紧咬。只要她用力往前一摔,就可以将这个古怪的东西摔个稀巴烂。
可是,她把时辰器高举过头顶之后,一直都没有再动过,她就这样举着,一直举着。
慢慢的,她紧咬的银牙松了开来,眼睛也慢慢的睁开了。刚才的愤怒和冲动已经一扫而空了。她缓缓的放下双手,看着手里的这个古怪东西。眼泪不听使唤的掉落下来,一滴一滴的掉落在时辰器的表面上。
突然,她将这个时辰器,紧紧的抱在怀里,紧紧的,生怕掉下来一样。而这个时候,她的眼泪像决堤一样的流了下来。
“吴辽……”
华怜卿温柔的,深情的,低声的呼唤着。
“你是个混蛋!”
信还放在那张桌子上。华怜卿面无表情的坐着,陆姗姗还梳着昨天吴辽帮她梳的那个发型,只不过扎辫子的那两块布已经换成了丝巾。衣服也已经换上了华怜卿的衣服。此时看上去,可爱到了极点了。陆姗姗的头靠在华怜卿的肩膀上,脸上还留着泪痕。梅劲眼睛红肿,显然刚刚哭完。他的手也是肿的,关节处似乎还有些白色的石灰残留在上面。好像是用拳头用力击打墙面造成的。珍儿站在梅劲的身边,温柔的抚摸着他的头。院长默不作声,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一件东西上。
那封信。
一片寂静,一片可怕的寂静。没有人说话,甚至连声音都没有。空气似乎凝结了一样,所有人的心里都跟灌了铅一样。
终于,院长开口打破了寂静:“照做吧。”
“嗯。”华怜卿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声音也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
接下来,又是一阵沉默。沉默大约持续了一段时间,才听到陆姗姗有气无力的说:“他走了……”
“不,没有。”华怜卿说。
陆姗姗坐了起来,讶异的说:“没有?”
“他一直都在这里。”
华怜卿指了指陆姗姗的心窝。
陆姗姗低头看了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她很用力的点了点头。她缓缓的起身,把那封信仔细的折好,然后收进怀中。然后,把吴辽用过的被单床单都收了起来,再打开衣柜,把他没有带走的衣物都拿出来,仔细的叠好。
其他的人心领神会的帮忙把所有吴辽用过的小物件都收了起来。像什么牙刷,皂角盒等等,都仔细的收好,包好。
“你相信吗?”华怜卿突然对陆姗姗说,“我觉得,我们会在某天再次遇到他的。”
陆姗姗看着华怜卿,说:“某天会是哪一天?”
“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明年,也许……十年或者二十年。”
“但是,不管是十年还是二十年,我们总会再遇到他的,对吗?”
“对。”
陆姗姗点了点头。这个时候,阳光已经照射进了门来,小屋子里,略微感到了一丝的温暖。
………【第三十七章 落魄北柳镇】………
太阳,已经照到了我的脸上,照的我不得不睁开了我的眼睛。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然后伸了个懒腰。
已经是大上午了?哎,怎么我还是觉得有些犯困呢?
昨天晚上,我根本就没好好睡过。原本是想直接出了东门镇,往北方去的。为什么去北方呢?因为北方乱啊。我既然要拖延时间,就不能让李太师那么轻易的就找到我。目前来说,消息不会那么快就传到李太师耳朵里,我有充分的时间往北方走。北方目前已经成为了周和卫的主要战场,那里正在打仗,也比较乱,去那里的话,应该很难找到我。
可是,我打定注意后,却无奈的发现,我没有钱,如果靠徒步走去北方,估计还没到那里,我就已经饿死了。我突然想起陆姗姗搭便车从京城来东门镇的事情,于是就想碰碰运气,看是不是有车去北方,我也可以效仿陆姗姗,钻进一辆车,搭个免费顺风车。没准碰到好心的车主,还能混点饭吃呢。但我找了整整一晚上,却没有找到有去北方的车。别说车了,就连来往的行人,都没有去北方的。这也难怪,北方不正在打仗么。
我几乎找到快天亮了,才找到一辆运柴的车,是去北方的。不过,也只是去北面一百里左右的小镇。我心里盘算了一下,不管怎么样,先出了东门镇再说,后面的事情,后面再打算好了。
说到运气,我的运气一直都挺背的。我和陆姗姗完全是两种境遇,我没有碰到好心的车主。车才刚驶出东门镇,我就被车主发现了。原本车主是要赶我下车的,不管我装的有多可怜,甚至差点跪下来求他,可是车主像是铁了心,一定要赶我下车。我无奈之下,只能用我随身带的衣物充当车资。车主看了看我那几件衣服,又看了看我,才勉强答应,到了下一个小镇,就立刻下车。
东门镇北面大约三十里地,有一个小镇,叫北柳镇。因为这里有一颗历史悠久的参天巨柳,相传这棵柳树是几千年前的神仙种下的。这棵树最奇特的地方就是,所有的树枝树杈,全部都朝着北方。小镇就以这棵树命名为北柳镇。
车主一到了北柳镇,就立刻赶我下车。那时候天才刚刚有点亮,我算了算时间,大约是早上六点多钟。我被车主赶下车后,就随便找了间屋子,想在屋檐下躺一会。躺着躺着,我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太阳当空了。
我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肚子却不争气的叫唤了起来。昨天晚上本来就劳累,加上晚上睡的晚,肚子里的货色,恐怕早消化光了。我现在不禁后悔,早知道如此,不如昨天晚上吃饱点,或者带点馒头上路也好啊。都是陆姗姗误导了我,还以为满世界好心的车主呢。
我现在身上只有这身粗衣,又没钱,肚子还很饿。尽管我的古怪东西不少,可这些都不能当饭吃,更不可能拿来换钱了。我总不见得拿着个电力系统,跟人家换馒头?谁认得这种东西呢。使用不当,弄不好还要出人命的。
如今唯一的办法,是赶紧找找看,这个北柳镇有没有地方可以干活。只要能找到活干,也不图赚个什么钱,总之能先填饱肚子就好。
我在北柳镇转了三圈。北柳镇并不大,我大致估计,充其量也就跟我前世的人民广场差不多大吧。。26dd走差不多十五分钟,就基本上可以绕着北柳镇转一圈了。
可是,我足足绕了三圈,也没找到什么活可以干的。北柳镇,实在太穷了。这里唯一像样的房子,就是北柳镇的客栈。不过,那也只是纯粹用木头搭的房子而已。其他的房子,甚至比吴家村的房子还差。
听镇上的人说,因为这里是北方战场的必经之路,行军的部队都是从这里经过的。起初那些兵还比较温和,吃饭居住都给钱。可是后来的兵是一队比一队蛮横,不但吃住不给钱,甚至还强抢百姓的物资。镇上百姓辛苦劳作攒点家当,都被当兵的抢走了,很多人因此都逃走了,现在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都是些跑不动的。他们连自己都吃不饱,哪里还有闲钱请人干活?至于那间客栈就更别提了,老板——说好听叫老板,其实也是衣衫褴褛——自己都穷的没几个铜板,怎么还请的起伙计!
就这样,我在北柳镇连续转了三天,整整三天。三天里,我几乎问遍了镇上的每一个人,但越问我就越心寒。镇上的每一个人,自己都吃不饱,有的人甚至饿的比我还久。整整三天,我没吃过一粒米。只有一位好心的大娘,看我实在可怜,给了我一碗水。
我饿了三天,到第四天,头晕眼花已经不足够来形容我的感觉了。我现在是两脚发软,两眼发黑,我觉得我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了。看样子,我就快要饿死了。没想到啊没想到,我没有死在敌人的屠刀下,没有死在李太师的手里,如今却要饿死在这个小小的北柳镇了。哎,还说什么拖延时间,那不是笑话么。
就在我饿的快奄奄一息的时候,恍惚中,听到整齐的踏步声,还夹杂着一些零散的马蹄声。看样子人数应该不少,我还能很清楚的感觉到地面的震动。不过,接下来,我已经感觉不到什么了。那整齐的踏步声,到最后也变成了一片“哄哄”的声音了。
过了一会,一个响亮的声音突然在我面前响起:“报告将军,这个人还活着!”
然后,一个威严的,似乎有点熟悉的声音响起:“给他块馒头,然后你就跟上。”
“是!将军!”
一阵马蹄声响起,然后迅速的远去。接着,一块柔软的,有点热的东西,砸到了我的脸上。我下意识的伸出手,感觉一个温暖的,柔软的东西落在了手上。我努力睁开眼睛,看着手里的东西。虽然我视线已经有点模糊,但我依然可以很清楚的分辨出,这是一个雪白的热乎的馒头。
一个快饿死的人,这个时候突然手里多了块馒头,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我估计我现在吃馒头的速度,基本可以记录进吉尼斯世界记录了。而且,我居然从来都没发觉,馒头也可以这么好吃?
我的嘴巴里塞满了馒头,抬头看了看。不知道是我眼花了还是饿晕了,依稀中,我看到一个戴着虎头面具的背影,正骑着马飞速的离去。
有了那块救命的馒头做支撑,我的精神一下恢复了许多。可是,我很快的就意识到,虽然这块馒头救了我,但接下来呢?一天后,两天后,十天后,我依然要面对被饿死的困境。
我摸了一下我的头发。连续的劳累,加上饥饿,我的头发现在已经乱的像稻草一样了。这几天我风餐露宿,席地而睡,脸上估计也很脏吧。我无奈的苦笑了一下,突然脑海里迸出两个字来:
乞丐。
我现在,估计跟乞丐没什么两样了吧。老天就是这么公平,十年前,从吴家村逃难出来,我本来就应该沦落为乞丐。不过,幸亏有院长收留我,才让我过了十年安逸的生活。可是,现如今我依然品尝到了做乞丐的滋味。那正应验了那句话: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这个时候,突然听到北柳镇四处都鸣响了敲锣的声音。锣声很大,而且很多,瞬间就传遍了北柳镇的各个角落。我抬头望去,几个士兵打扮的人,正在敲着锣。镇上的人们不明白出了什么事,纷纷围了上去。我也站了起来,过去看个究竟。
北柳镇不大,人口流失的也很严重,因此,整个镇上的人并不多。那几个敲锣的士兵看了看这些镇上的老弱病残,目光中流露出不屑。
一个高个子的士兵举了举手,其他的几个士兵都停止了敲锣。这个高个子士兵冷漠的扫视了一下四周,高声说:“北柳镇的人听着,如今北方战事紧张,前方人手吃紧!作为我大卫子民,应当拿起武器,保卫家园。现在,我军正要开赴前线,路过北柳镇,稍作停歇。如果有想投军报效国家的,我们的大营就在北面二里之外!”
高个子士兵说完,也没有再三重申,就和其他几个敲锣的士兵一起,离开了。而四下围观的人们,也都快速的散了开去。
看情形,这应该是临时来征兵的。但是,似乎没做什么动员,甚至那几个士兵像是走过场一样,敲敲锣,说几句不痛不痒的官方话,然后就走了。很明显,大家都心知肚明,北柳镇是不可能征到什么兵的。而大家也不过表面上做点形势而已。
看着四散离开的人们,表情也很是麻木。看起来,北上经过的军队,都会按照惯例到这里来宣读一番,走个过场。这里的人们也看多见惯了吧。
征兵?我心念一动。去当兵,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吧。首先,我要去的就是北方,军队肯定是北上的。其次,当兵一定有饭吃,弄不好还有军饷发,好像不错。最后,混在军队里,李太师一定想不到,想要找到我,那更不容易了。
当兵,好像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刚才那几个兵说,大营就在北面二里外,走过去应该不远。
既然决定了,我就赶紧动身了。往北不远,就可以看到白茫茫的一片营帐,大营果然就在那里。我加快脚步,快速的往大营那边走过去。
来到大营前,我看到了以前只有电视里才能看到的场景。无数个白色的帐篷,整齐的排列成一个四方形,阡陌交错,错落有致。帐篷的外围,整整齐齐的扎着木栅栏,木栅栏头是尖尖的。
我目测了一下,这里大约有几千个帐篷。按照每个帐篷四个士兵来计算,这里少说也有上万士兵了。
在大营入口的地方,有块牌子,上面写着“新兵征集处”,牌子前有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叠白纸,边上有笔墨,可是却没人。我在桌子前站了半天,也没一个人出来。再等一会,等到我脚都酸了,还是没人出来。
无奈之下,我只能扯开嗓子喊:“有人吗?我来从军!”
过了半晌,依然不见人出来。我只能再次扯开嗓子喊,一连喊了几次,这才有人,懒散的从大营里走了出来。他打量了我一下,然后慢悠悠走到桌子后面,坐了下来,拿起了笔,头也不抬。
“姓名。”
“吴辽。”
他猛一抬头,似乎有点生气,再次大声的说:“姓名。”
“吴辽。”
他霍的一下站了起来,用笔指着我的鼻子大吼:“小子,你是故意来捣乱的吧?这里是军营,你当什么地方啊!”
我无奈的解释:“对不起长官,我真的叫吴辽,口天吴,辽阔的辽。”
那人一滞,思索了一下,才慢慢的坐了下来,嘴巴里嘟囔了一句:“这是什么狗屁名字!”接着问道:“出生地。”
“吴家村。”
“吴家村?”那人又抬起头来,惊奇的看着我,但什么都没说,又低下头去,“原先做什么的?“
我想了想,说:“开始是种地的,后来到书院当杂役。”
“今年几岁了?”
“十八岁了。”
“有什么专长?”
“专长?”我想了一下,“我会做饭,算专长吗?”
“做饭?这算什么专长。还有别的吗?”
“没了。”
那人掏出一块木牌,丢给我:“进去以后,第三排,左边第五个营帐。”
说完,他就站起来走进去了。我拿着那块木牌,低头看了看,上面写了个数字。
十三。
我靠,我怎么就那么背,参军拿个牌子,都是十三号。
我拿着牌子,走进大营,按照刚才那个人说的,第三排,左边第五个营帐。我站在营帐外,营帐的门帘并没有拉起来,而是敞开着。营帐里的情况一目了然。
里面其实很简单,正对着门口的,是一张大桌子,营帐两侧是两张小桌子。不过,让人觉得奇怪的是,桌子很矮,都快贴到了地板,而且没有椅子,坐的地方只有一个圆的蒲团。
最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营帐里,居然没有人。
………【第三十八章 吴辽从军记】………
“有人吗?”我对着营帐里高喊了一声。
回答我的,是一片寂静。
我连续喊了几嗓子,都是没有反应。这个营帐里没人啊?我是不是搞错了?
我退回原路,重新走一次。第三排,左边第五个营帐。反复确认几次后,我很确定的是,就是这个营帐没错啊。难道是我刚才听错了?不可能啊,刚才听的很真切啊。
就在我站在营帐外愣神的时候,背后响起一个声音:“什么人?干什么的?”
我连忙回头,看到一个全身铠甲的站在我身后。这个人,身材不高,还没我高。披着一身漂亮的铠甲,腰间挎着一把宝刀。之所以称为宝刀,是因为刀柄上镶嵌着一颗绿宝石。估计这把刀挺值钱的。他的脚上穿着一双厚底皮靴,款式不敢说,不过质地非常好。
这个人个子不高也就算了,偏偏相貌显得有那么点猥琐。小小的老鼠眼,深深的眼袋,两撇小胡子,细细的。他的眼睛很小,偏偏小眼睛里还闪烁着狡黠的目光。
他看上去岁数也不是太大,估摸着,也就三四十岁的样子。
就在我打量他的时候,他沉下脸,猛的一声干咳,接着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
我扬了扬手里的木牌,说:“我是来应征从军的,门口发的牌子,让我到这个营帐来。”
老鼠眼一把夺过我的木牌,随意的看了一眼,然后丢给我新来的啊,跟我进来吧。”
他再也没看我一眼,绕过我,大步走进营帐,然后大咧咧的在最正中的那张桌子后面坐了下来。我不敢怠慢,跟着走进了营帐。
“姓名。”
“吴辽。”在老鼠眼还没发怒前,我赶紧补充,“口天吴,辽阔的辽。”
“吴辽?这是什么名字!”老鼠眼轻蔑的笑了笑,接着问道,“年龄?”
“十八岁。”
“为什么从军?”
“报销国家。”
“报效国家?”老鼠眼小眼睛一眯,“难道你不是为了吃饱饭才来当兵的?”
“这个……”我猜想他多数就是这里的长官了,大家心里应该都很清楚什么报效国家纯粹是狗屁话,所以我也就老老实实的承认,“这也是原因。”
“哼!还算聪明。记住,我以后就是你的长官。以后我让你往东,你就往东,我让你往西,你就往西,绝对不许反抗,知道吗?”
“知道。”我也明白,部队有部队的纪律。部队的纪律首先就是服从。我参加过军训,非常清楚这点。
“好了,先下去吧。到后备营去报道,他们会发给你衣服和兵器,还有军饷。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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