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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此需要安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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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关于爱的对话:你如此需要安慰 作者:李银河
如果爱你是一种错的话,我不愿对
网友: 如果爱你是一种错的话,我不愿对;如果对等于失去你的话,我宁愿错一辈子。 豆豆出国去了,她的背影在五月的傍晚被落日的余晖拉得长长的,我就在笕桥机场的一个角落里看她慢慢穿过通道踏上飞机,不时回头,我几乎可以看到她眼里期盼的神色,但是我没有走过去,所谓咫尺天涯大约如是。飞机终于飞走了,呼啸着冲入蓝天白云。 她是我的高中时候最好的朋友,高挑的个子,尖尖的下巴,乌黑柔顺的头发仿佛还在指间流淌。我们一起到异乡念书,我们学校又在旁边,不到一站路,大一时候几乎天天粘在一起仿佛孪生姐妹一般,长得也颇为相似,一般的个子一般的身材,就是连五官也有几分神似,初识我们的人都以为我们是亲姐妹,一样的爱跳舞一样的爱玩。 日久生情,后来我要是和别的女孩子牵手走路,她看见就会冲过来把我拉开,我要是看到她和男孩子在一起,心里就酸酸的不是滋味。我们大一时候国庆放假,有一天晚上玩通宵,第二天我就睡在她们寝室,到傍晚的时候慵懒地醒来,她吻了我,唇温润润的有着柠檬的清香,她一直是用柠檬口味的润唇膏。我当时有些惊慌失措,看看周围没人,心才慢慢平静下来,我们就这样开始了…… 接着就搬出寝室租了房子,我们租的是最好的,全套装修有巨大的浴缸温馨的厨房,一个月月租1000元大洋,我们买了好多的漂亮的窗帘鲜红的地毯最美丽的鲜花,我们不停地兼职,她在琴行教琴帮人家排舞蹈去大厦做促销,我一个星期兼两份家教自己做生意,我们拼命赚钱,钱对我们来说总是不够花,每个星期只要有空就去最好的酒家吃饭,存钱旅游。那是一段最浪漫的时光,也是最苦最累的一段时间。 日久也可以生倦,就像天天吃一样的菜,总会有厌倦的时候,我们开始吵架房间变的乱七八糟厨房一塌糊涂浴室里的鲜花若干天没有去换早已经香消玉陨……我不敢回想那时的情况,有种椎心的痛楚。终于有一天雨夜她冲了出去,我在雨中淋了三个小时,一身落魄地回到窝里,头痛欲裂。我打她的手机,她在酒吧里冷冷地说了几声,挂了,我的心有如冰冻。 我们分手了,我回到我的学校,她回到她的学校,我们又开始正常的生活,直到她现在走了,我才知道我无法忘记她,我的爱人! 李银河: 这是一个非常单纯的女同性恋案例,从最初的好感到恋爱,到同居,到最后分手。至于说同性的恋情是对还是错,我的想法是这样的:一对一的异性感情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它是自然的吗?一男一女爱得死去活来,究竟凭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动力机制?有没有人为的成份?有没有故意的成份?有没有不自然的成份?为什么不是一男两女、两女一男、多男多女、甚至是同性相爱?要想回答这类问题,决不是仅靠社会学研究能办到的,它需要心理学甚至生物学领域的研究探讨。 这也是同性恋者对学界研究同性恋成因耿耿于怀的原因所在——为什么只有同性恋的成因值得研究,异性恋的成因就不值得研究呢?我想,异性恋的成因绝对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绝非“天生如此”一句话所能囊括的。在感情方面,人们不仅有异性恋倾向与同性恋倾向之分,还有爱的能力的强弱之分,对爱的追求的执着与随遇而安之分。也许心理学研究的结果最终表明,“爱”这种感觉不过是一种错觉而已;但的确有人经历过被称作“爱”的这样一种心理过程,有爱和没爱的界限在她们心中像黑和白一样分明。 无论如何,“爱”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在我看来,它不论发生在什么样的人之间(无论是同性异性、年老年轻、婚内婚外、两人还是多人),都是美好的,都是一种不可多得因而值得珍视也是值得尊重的人类体验。虽然当事人有时不得不为了其他的价值牺牲爱,就像《廊桥遗梦》里的女主人公为了家庭价值牺牲爱那样,爱本身是没有罪的。如果一桩爱情发生了,它就是发生了,它不仅不应当因为任何原因受责备,而且从审美的角度来看,它肯定是美的。
性取向难道有对错之分?(1)
网友: 我不是一位同性恋的人,不过我想谈谈对同性恋的看法。我今年18岁,是一个女孩子,我认为同性恋并不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一个人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对象,我认为这是最基本的权利,只不过他想选择的是别人没有选择的东西,或者说,是别人不可以接受的一件事情。为什么别人不能接受?只是因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这么做。如果说有人做了,是不是就不是这样的呢? 李银河: 你说得对,性取向没有什么对错之分,它是人的权利。但你以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这么做”却是错的。古希腊时期,同性恋是普遍的实践。中国古籍上也有大量关于同性恋的记载。 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历史上、在各个文化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行为模式,无论是在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还是在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无论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今天,还是在远古时代。 在许多未开化与半开化的民族中,同性恋是一个彰明昭著的现象;有时它在当地的文化中,甚至占据着优越的地位,同性恋者因其特异性受到人们的尊敬和仰慕。 在四千年以前,古埃及人把男性之间的性爱行为看作神圣的事情,传说中认为,霍禄士和塞特这两位大神有过这种行为。古埃及的后宫,每个女人都有一个亲密的同性朋友。古印度也有类似的情况。 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腊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仑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后来北欧的诺曼人的历史中,也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记载。 根据记载,在古代的美索布达米亚,也有大量同性恋现象存在,并有许多男妓专门为同性恋者服务。在巴比伦的神庙,男妓聚集在特殊的妓院中,由教会实行监督,由主教负责管理。 在一些###国家,由于女性与世隔绝,不易接近,又不受教育,在社会中没有地位,导致了男性中同性恋现象的风行。有些国家还有成年人喜爱青春期前幼童的风习,认为他们的容貌可以同美丽的女孩媲美。 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玛雅文明,记载了青春期的同性恋现象,有专家认为,玛雅文明属于喜爱同性恋甚于异性恋的文明。玛雅的男孩在结婚之前,父母通常会给他安排一个男性玩伴 (男奴),以满足他的需求。玛雅人还认为,成人之间的同性恋是天性使然,难以改变,因而对同性恋采取了宽容的态度。 同性恋历史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还是古希腊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腊,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经渡过青春期但尚未进入成熟期的少年发生热恋,尤其喜爱12岁到16岁之间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纪到4世纪这200年间,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支,当一个少年接受完传统的基本教育之后,即被置于一个年长男子的羽翼之下,这成人被称为"爱者(lover)";少年被称为"被爱者(beloved)"。这个成年人通常三十出头,负责少年的道德与心智发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温暖及纯粹的爱对待少年,唯一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战争中,他们并肩作战;如果少年犯错,这成人要替少年受罚。少年长大成人后,或者结婚,或者成为另一个少年的保护人即"爱者"。 在战场上,同性之爱也得到赞赏。在不少战役中,斯巴达的军队都因士兵的这种"同性之爱"而赢得了战争。柏拉图对此曾作过如下评论:"一小群彼此相爱的士兵并肩作战,可以击溃一支庞大的军队。每个士兵都不愿被他的'爱人'看到自己脱离队伍或丢下武器,他们宁可战死也不愿受此耻辱……在这种情况下,最差劲的懦夫受到爱神的鼓舞,也会表现出男人天赋的勇敢。"著名的底比斯圣军,就是全部由一对对彼此相爱的士兵组成的。他们转战33年,立下辉煌战绩,最后才被马其顿帝国亚力山大大帝所击溃。在最后一次战役中,300名圣军全部光荣战死或受到致命的创伤。 雅典也盛行同性恋爱。史载雅典政治家阿西比亚德将军就是一个这样的传奇人物。他十七八岁时,成为当时雅典城内个子最高、长相最英俊的青年。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一大群男人追随。这些男人把他当作美丽的少女一样与他调情,向他求爱。他扮演荡妇的角色十分在行——奚落他的倾慕者,或与他们调情,把他们弄得十分尴尬。如果他心情好或是有利可图,他有时也给这些同性恋追随者一点点恩惠。于是他成为雅典青年心目中的偶像。 总之,希腊人认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爱情对象。对于那些有文化修养、兴趣高雅的男人来说尤其如此,因为他们将精神上的投契作为爱情追求的一部分。尚未成熟的英俊少年比异性情侣更能燃起他们炽烈的感情之火,他们有着姑娘式的腼腆、精力旺盛、朝气蓬勃,男子汉的气质正处于含苞待放之时。这种爱远远超出了纯生理的范畴,成为一种高雅的、具有美学意义的情趣。柏拉图甚至认为,"神圣之爱"只存在于男人之间,只有男子之间的爱情才是情感的真正贵族与骑士形式。在他的著作中是这样赞扬男子之间的爱情的:"通过对男孩子的夜晚之爱,一个男子在起床之时开始看到美的真谛。"斯特拉顿则说:"12岁的男孩惹人喜爱;但是他长到13岁就变得更美了;14岁时少年的爱之花更加芬芳馥郁;而15岁更增添不少魅力;16岁则是尽善尽美的年纪。"
性取向难道有对错之分?(2)
此外,古希腊还允许同性恋男妓的存在,尤其在雅典更是如此,外国人可以长期包租男妓。尽管少年卷入卖淫父母要受惩罚,但真正被送上法庭的人极为少见。在公元6世纪时,罗马男人也常为漂亮少年付钱。当时在自由人中还有一种习俗,即为少爷配备一个同龄的奴隶少年,以满足他最初的性欲望。总之,从公元前6世纪早期到公元前4世纪早期,鸡奸整整盛行了两个世纪。 在古希腊,不仅有男同性恋,当时女同性恋的风气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恋者打扮成男性的模样,参加打仗和狩猎活动,同另一个女人结婚,两人像夫妻一样相处。据说女诗人萨福在莱斯波斯岛上建立了一个女子学校。她的诗名极盛,被誉为"第十缪斯"。她虽有丈夫子女,却一个接一个地爱上了她的学生,最后因遭到一位女恋人的拒绝,蹈海而死。另外,据说女同性恋的风气在罗马时代比古希腊时更为盛行。 在封建时代的日本,公元10世纪,日本的佛教徒间有一种古希腊式的肛交传统;他们喜欢古希腊那种师徒关系,一个年长的僧人作为师傅和保护人,年轻的僧人则以爱和献身回报。常常有和尚与漂亮少年同居的事情发生。每个武士也都带着一个少年,经常为争夺少年而引起决斗。三岛由纪夫写道:"美少年体现了一个理想的形象——他实现了一种未吐露的爱情的理想。"到了17世纪,肛交的这种古典形式被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所取代,后者在完全由男性演出的日本戏剧中表现得极为普遍。直到19世纪中叶,日本还有提供男妓的茶室。 1687年日本作家Ihara Sikaku的作品《男性之爱镜》描写了一个男人对男女两性的感觉和在二者中权衡利弊的情景,诗中写道:"二者择一,要哪一个:一个在镜子前面自我欣赏的十一二岁的女孩,还是一个在刷牙的同样岁数的男孩?躺在一个拒绝你的妓女身旁,还是小心翼翼地与一个受痔疮之苦的卡布奇 (Kabuki) 男孩交欢?照顾一个身患肺病的妻子,还是养一个不断向你要钱的青年?在明亮的屋子里享用一个买来的男童戏子,还是接过一个要求你和她一起去死的陌生妓女的剃刀?"这首诗表明,在当时的日本,人们对同性恋与异性恋同等看待,只是把同性恋视为爱情中的一种,并无歧视。 在18世纪的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女性在一切方面占据突出地位。或许是出于对这一状况的反感,社会上层形成了一个男同性恋团体。这个团体的成员不同女性发生任何关系。它的成员中有许多是贵族,王子也卷入其中,惊动了路易十四,使得他不得不亲自过问此事。 带有商业色彩的同性恋是19世纪卖淫现象的一个主要特征,特别是在英法两国。法国的男娼起步较早,在放弃了焚烧女巫的陋俗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这一风俗改变为焚烧同性恋者。但是到了1725年,人们的观念已改变了许多。拿破仑法典对同性恋的惩罚措施作了相当程度的放宽。到1806年,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即使不是司空见惯,至少已受到容忍。当时巴黎有数百名男妓,其中最有名气的一位名叫安德烈,其夜度资高达1800法郎,而当时一名技术工人的日薪仅有2至4法郎。 在英国,法律对同性恋行为比较严厉。著名的王尔德案曾引起轩然大波。王尔德因同性恋倾向被判处两年徒刑。在1900年他辞世之后,他的书籍和剧作被禁,致使出版界和文艺界噤若寒蝉。在当时严厉的气氛中,就连蔼理士的科学著作也遭到查禁。 20世纪初,德皇威廉二世时,德国同性恋人数很多,根据赫兹菲尔德的说法,当时柏林有2万名男妓 (一说6千人,一说2千人),因此法国人称同性恋为"德国病"。尽管德国当时关于同性恋的立法十分严厉,但只在涉及诱惑少年和引起公众舆论注意时才适用,而且只对无名百姓才适用。当时,民众中关于军队、行政、外交部门的高级官员中有同性恋者的传言愈演愈烈。柏林一家刊物甚至宣称,在最高层有个同性恋集团,形成了第二政府,蒙蔽皇帝。于是,揭露这一集团成为一种爱国行动。出版商哈顿发表了攻击同性恋的文章,引起全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围攻。有人证明王子也卷入了同性恋阴谋集团,并因此导致王子引退,朝野议论多年。当时,一般公众都能识别同性恋者,讥笑他们是"第175条的人"。这是指德国刑法典第175款而言,该款禁止男性同性恋行为。 在世界上现存的一些部落文化中,有相当一部分允许同性恋活动。这一现象意义十分重大,它表明,对同性恋的压制并没有自然的依据,只是文化和时代的产物。 在美国西北部的一些原始部落例如卡迪克部落中,人们把儿子当女儿养,让他们穿女孩服装,作女孩的事情,并只同女孩游戏。到了10岁至15岁时,就令其同有钱的男人结婚。 在澳大利亚西部的肯伯雷地区,男子成年后如果找不到女人,就同"少年妻子"一起生活。在澳大利亚南部,没有妻子的老人往往有一两个少年陪着过日子,老人忌妒地监视着他们,用他们作肛交对象。 北非的斯旺人中普遍有男同性恋行为,显要的斯旺男子相互借用对方的儿子,公开谈论他们之间的男性性爱,就像讨论与女性的性爱一样毫无忌讳。已婚和未婚的男子都遵循习俗的要求进行同性恋活动。如果一个斯旺人不同其他男子发生性行为,就会被视为怪人。霸气书库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性取向难道有对错之分?(3)
在太平洋西南部的马来西亚岛上的土著民中,年轻人通过手淫达到快感作为异性性交的替代是受到鼓励的。对于男性来说,同性恋关系得到社会赞同。在一生的某些时间,几乎每个男性都从事深度的同性恋活动。此类活动在社会中可以公开讨论,它被当作像手淫和婚内性交一样正常的事情。同性恋活动一般由前戏开始,其中包括相互的或单方面的手淫,以达到快感的肛交为其结尾。 在萨比亚 (Sambia,Papua New Guinea) 文化中,男性要经历三个性阶段。首先,他们进行口对###活动,是用口的一方,通过他人的精液获得成年男子的能力。随后,在他们积累了足够的精液之后,他们成为###活动中用###的一方。在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所有同性恋活动都停止,他们被社会承认为成年男子,娶妻生子,进入完全的异性恋阶段。这一文化中的仪式化的同性恋活动不是绝无仅有的,在马来人居住的地区,有50个以上类似的文化具有类似的仪式化活动,以保证儿童得到适当的性别培养。 在西伯利亚东北部的一些部落中,常有一些男子作其他成年男子的妾。据推测,这种习俗的源起可能同男女性别比过高有关。 在夏威夷岛国的一些人种中,同性恋现象也很普遍。 在爱斯基摩人中,有些女性拒绝同男性结婚,自己却表现出男性的行为作风。 在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调查当中,除了对单个国家和社会的研究之外,还有大量综合性研究。对135个社会中的120种文化的调查统计表明,48%的社会反对同性恋;8%忽视同性恋;27%接受同性恋;在其余17%的社会中,同性恋是符合传统的普遍大量实践。关于这些社会中参与同性恋活动人数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有83%的社会,不到20%的人有同性恋活动;有15%的社会,20%…50%的男性有同性恋行为;另有3%的社会, 50%以上的男性有同性恋活动。福特和毕奇研究了既有的人类学文献,发现在76个原始部落中,有49个部落把同性恋视为正常行为,三分之二的部落认为青春期同性恋是正常的,可接受的。在亚马逊河流域的库柏、摩哈维、楚尼以及北美洲的其他一些地方,它以惯常行为的方式存在。在20世纪的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社会似乎默认了同性恋活动。事实上,几乎找不到完全没有同性恋现象的社会。 在我国四千年的历史中,正史和野史中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大量记载。同性恋在我国最早出现于何时?传说是始于黄帝。清代学者纪昀(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12中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但是根据潘光旦先生的考据,认为这一记载不尽可靠,因为就连黄帝本人是否确有其人尚在探讨之中。 另据考证,我国远在商代就有"比顽童"、"美男破产(老)、美女破居"之类的说法,更有脍炙人口的"余桃"(春秋)、"断袖"(汉代)、龙阳君(战国)、安陵君(战国)等历史人物和故事的记载。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代于是以"龙阳""余桃""断袖"等语汇暗指同性恋现象。 潘光旦先生遍查史书,考出"前汉一代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个把同性恋对象"这一史实。汉文帝宠幸邓通,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力,邓通因此富比王侯,成为中国历史上因"色"获益最多的男人。 汉时宫人中还有女同性恋现象,她们乔装打扮,配为夫妇,同寝同食。当时陈皇后无子,命宫人着男子衣冠,打扮成男子模样,同她共寝。武帝得知此事后,大怒废后,责其为"女而男淫"。 在汉以前,仅从史籍记载来看,"狎昵娈童"仅为君王贵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渐渐普及于士大夫及社会民众,并且公然形诸歌咏。"晋代和六朝是一个十分讲究品性的时代……各种品性之中,记载得最多的是姿容,是容仪,男子而亦讲究姿容,中外的历史里似乎只有两个时代,在西洋是希腊,在中国就是两晋男北朝了。"男子讲究姿容正是男子同性恋盛行的佐证。 唐朝与五代史籍所载同性恋资料缺乏,因此有人认为,当时男色之风渐衰,但到宋朝又兴盛起来。男子公然为娼,聚集成风月作坊,招揽生意。到了宋徽宗时,不得不立法告捕:"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由此可见当时男娼的鼎盛。 元代男色之风又衰,到明代又复盛,上有"宠狎年少俊秀小内臣"的正德皇帝,中有"昼非金 (男戏子) 不食、夜非金不寝"的大官,下有"溺于男宠、不问妍媸老少"的儒生。 清代继明代男色极盛之后,情势并不见逊色。明清两代法律皆禁止官吏嫖妓狎娼,这可能是他们不得不寻找"替代性出路"的原因之一。当时士大夫所狎男色,多半是梨园中的戏子,到"相公堂子"中寻欢。相公堂子是清代中后期北京演剧业的组织,但由于达官贵人中盛行狎玩相公,许多男旦有此类同性性活动,以致有人将相公堂子视为男娼馆,认为它同妓馆几乎一样。 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畜养相公成风。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赏玩,称"男风",小孩被称为"相公"或"象姑"。据潘光旦先生考证,"相公"的称呼原先只适用于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后来则成为男伶而同时是同性恋对象的人的一种称呼。再后,好事者认为"相公"之名不雅,又改为"象姑",声音相近,而义则更切。当时北京通行的一种近乎旅游指南性质的书,叫作《朝市丛载》,载有咏象姑车诗曰:"斜街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到清末及民国初年,才有伶人出而倡议废止所谓"私寓"的制度。潘光旦先生指出,在男女伶人不许同台演出的规矩之下,男人必须演旦角,女人必须演生角,因此,伶人这一职业便成为同性恋者和易装癖者最好的一个出路。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霸气书库
性取向难道有对错之分?(4)
中国历史上不少小说中都有对同性恋现象的描写,如《红楼梦》《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宝鉴》一书,完全是以描写梨园界的同性恋为主题的。近代我国称同性恋风气为"男风",又称"南风",因为这一风气"闽广两越尤甚"。男同性恋者互称契哥契弟;女同性恋者则结拜金兰。高罗佩也注意到清代对同性恋宽容、对异性恋反而严厉的态度:"当时的社会规矩对这些关系的公开表现 (男人手拉手在街上走,戏剧表演中出现娈童等) 相当宽容,反而把异性恋严格限定在私人生活的范围内。"他的观察是引人注意的。 有人对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同性恋风气的兴与衰的看法与上述略有不同,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同性恋的存在状况是前后一致、无甚大起大落的,不能仅以古籍上对同性恋现象记载的多少来推测各朝代同性恋风气的兴衰。我们认为,用这种观点来推测明清以前的情况大致不错;但由于明清禁女娼而使社会上层人物中同性恋活动兴盛起来倒也是合乎逻辑的推理。因此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在前几千年,同性恋活动状况大致平稳,到明清达到一个小小的高潮,而这个高潮是由政府的禁娼规定所导致的。 由前引大量事实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模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霸气书库
那不是我们的错(1)
网友: 不能说都是LES个体的错。异性恋已经有那样悠久的“婚姻文化”、“婚姻制度”、“婚姻意识”,LES有什么?尤其是在中国,不久前才从精神病人的名单里把大家剔除出来,短短几个月就能使大家从千百年来社会的偏见带来的巨大的阴影中走出来么?在社会生活中、在人群里,我们不还是生活在阴影中么?长期在阴影中不敢坦然展示的爱情,怎能和人家光天化日下的爱情相比呢? 同志们的爱情即使如名人张国荣,也不能用“阳光”来形容,顶多能说是“月光”下的,如水银泄地,朦朦胧胧,影影绰绰,似乎美丽,却总有些“鬼魅”,不可捉摸,不知什么时候,太阳出来了,光和影的组合消失殆尽。 除了“婚姻文化意识”,还有客观存在的、在人群中难以辨认的“极少数”带来的心理暗示,使得大家的心难以安定。即使互相喜欢了,心就能安定了吗?能方便地生活在一起或许会安定一些,如果不在一个城市,思念带来的焦虑、担忧怎能维持长期的稳定?何况女人的性别特征本来就是情绪容易波动的,这个时候爱人却远在他乡……精神上总是处于紧张焦虑的状态,使得LES的爱情常常是疾风暴雨式的…… 多数LES都渴望安定、持久,也不是没有努力过。可是问问自己的内心,你安定吗?你能给别人安定吗?即使你安定,你能让别人不安定的心安定下来吗?…… 不敢细想。难过。 李银河: 这位同志说得很真实。但是过于悲观了。当然,这是中国的现实造成的。在其他文化中,同性恋活得并不全是如此压抑。许多国家在最近几年陆续批准了同性婚姻法案,柏林和巴黎的广大市民刚刚选举了公开身份的同性恋者为他们的市长。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让我们对中国的进步怀有信心吧。 我想在这里传播这样一种观念,即同性恋在人类的经验中,不但不一定是个负面的东西,还有可能是一个正面的东西。同性恋有可能创造一种新的人际关系。这种新的人际关系不仅正在改变异性恋的观念,而且为人类的思想宝库增添了新的财富。 在当代西方,一种新的社会理论——酷儿理论(queer theory)——正方兴未艾。"酷儿"是音译,Queer一词最初是英语人口中人对同性恋者的贬称,有"怪异"之义,后被激进理论借用来概括其理论的精华,大约是取其反叛传统标新立异之意。这个概念具有明显的反讽意味。 西方自60年代以来的同性恋解放运动和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讨论完全改变了同性恋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过去的观点认为,所有的非异性恋形式的性活动都是越轨的,甚至是变态的;现在的观点认为,这些行为只是获得快感的不同方式罢了,不应受歧视。近年来与同性恋现象有关的理论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征:从辩护姿态转变为出击姿态;从破坏传统转变为建设新秩序;从对少数边缘群体的研究转变为关注同性恋关系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启示。 根据酷儿理论,同性恋现象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启示主要表现在对几千年来人类社会普遍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关系的挑战,昭示出人类新型人际关系和新的生活方式的可能性。 酷儿理论家从对同性恋现象的观察,提出了许多重大的带有颠覆性的问题,他们认为,同性恋现象对异性恋霸权的社会做出了颇具启发性的挑战:为什么一个社会必须实行一夫一妻制?为什么不可以有情人?为什么不可以不结婚?为什么人只能和一个人发生性关系?为什么不可以有开放的性关系?为什么不可以有开放的人际关系?为什么非要孩子不可?等等。 在阐述同性恋现象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启示的人们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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