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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君与我-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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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以为只是短暂的一段相处,如今却已经过去了三个春秋。
  少年个头比原先长了不少,但却不怎么变胖,因而显得消瘦。可少年的皮肤不再是病态的苍白,胳膊纤细但却有力。当初被百依百顺后的烦躁,被惟命是从时的苦闷,尤其是病痛时对于死亡歇斯底里的恐惧仿佛都已经变得遥远。有的时候,他偶尔还会站在前头,对着慢悠悠晃在后面的老头笑着喊:“先生,就快到了呦!加把劲!”
  老头这时往往会摇头苦笑,他依然叫他“绣花枕头”,但是看着少年的眼光不再是那样的悲天悯人。
  只不过三年了,少年对老头还是一无所知,他只知道老头的自称颇有点像世外高人,偶尔也有人叫他“李大夫”。而且无论他们身在何处,每年夏季老头都要回到少年最初住过的那个山头。老头总爱坐在门口古树下的阴影中,抽着草烟,时不时对着那颗巨树说上几句,仿佛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故交。
  但这些少年都已经不在意,这个起初让他极端不顺眼的老头其实浑身透着一股意思,有时也会戏虐的可爱,然他一切放肆不羁的行为其实都来自沉稳自信的内里,他也终于明白当初母亲为何敢将自己托付给这个来历不明的人了。
  “先生,明天到镇里时我抽空去趟阮姐家,她上次托我做的驱虫的香囊我做好了。”少年一边碾着草药一边说话,这是老头最擅长的本事,也是最常用来去山下兑换银钱的货物,如今他已经很驾轻就熟。
  “哦哦……”老头似乎在迷糊中被喊醒,眼皮有点耷拉,“记得说这次的香囊有老头我特制的绝妙驱虫秘方,一定要那小妮子多给几挂腌肉。”
  少年笑了笑,没有回话。阮家是山脚下的屠户,他家女儿则会做一手好腌菜,老头贪恋人家的肉,每每为他家做驱蚊蝇的草药,也算熟悉。
  其实除了这点草药本事,老头肚子里还有许多货,少年觉得先生倘若入世,轻而易举就能取得功业,但他本人似乎并不热衷此道。
  不过……这样也好。
  这三年里他跟着老头翻过高大壮阔的山脉,渡过滔滔奔流的河川,入过风俗奇异的蛮疆,见过无边无限的海涯。四处漂泊,居无定所,但他却发现自己更喜欢这样的生活。他曾以为家中的纵容就是最常见的人情,故乡中的山水就是最绚丽的世界,如今却明了这个天下竟是如此的辽阔。南国北疆、东陆西域,充满了太多的不同,充满了太多的人事和情感,而自己只是井底之蛙。
  所以他只希望一直跟着先生,一直跟着他用自己的脚走遍这大好河山的每一寸土地。如果可能,他以为自己的一生也会如老头这般寄情于漂泊之间的随性渡过。至于家人……他有时会写几封书信,好在家里似乎也没有逼他回去的意思。
  却不料最终还是自己推翻了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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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老头的第三年,他们在冀州遭遇到了黄泛,虽然自身安全尚有保证,可所到之处遇见的一出出人间悲欢离合却让少年食不下咽。
  “……为什么?”少年沉重的问着老头,他知道老头明明已经推算出了这场灾难,但惊讶于他什么也不做。这时他怀里尚躺着一个与亲人失散的幼童,虽然喂了几天的东西,却已经逐渐咽气。
  老头的烟草还带在身边,他重重的吸上一口,一手和上那幼童的双眼,口气中已经听不出了喜怒哀乐:“不管老头我是否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不管我能掌握多么丰富的知识,老头子我始终就是个平头老百姓,官府不会听我的,百姓也不会听我的,我只能尽人事,却不能改天命。”
  少年低头不语,他明白,不论他和先生如何努力,始终杯水车薪。以往觉得十分佩服的一点,这时却引来了深深的遗憾,让他不禁问道:“那先生为什么一直不出仕?”
  “没办法,人老了,雄心壮志早已磨完,再说这天下的事也不能总靠我们这些老头子支撑。”老头笑的很无奈,他望着湛蓝的天空,那是与地上惨剧完全不同的美景,念叨着他时常挂在嘴边的两句:“醉饮逍遥,百世悠然。”
  那一瞬间,少年无言以对,但心底深处的一声反驳却早已甚嚣尘上。
  事后想想,那场滔天的洪灾实在只是个导火线,点燃的是他心中一直积压着的感叹,是无法再只顾自己自由的意念。
  然而是从何时开始的?少年已经说不清楚,或许是因为眼见的贫瘠的土地,或许是眼见的官吏的严酷,又或许是眼见的百姓的艰难。
  他还记得老头以前在山中土楼里叹过“逍遥虽好,可若人人逍遥,也就人人不逍遥。”那时他还觉得这是好笑的驳论,这时却有了另一番想法:有些人生来就拥有了很多,就比如他自己。他可以放纵自己成为一个周游天下的浪子,或许那样世上能多出一个云淡清风的贤者,却也不会再有更多的益处。
  他无法做到先生那样的淡然以对。他明白先生并非心肠麻木,只是阅尽千帆后看惯了人世烟云。但他还太年轻,他忍不住想要搏一搏。
  以往他厌恶自己与生俱来的特权,后来他漠视自己与生俱来的特权,可未来……他也许该换个方式思考了。
  那一年的夏末,他在丹山同老头辞别。三年以来老头并不以学生之礼待他,但他仍以师礼深深叩拜。
  “又跟我搞虚礼”,老头撇着嘴摆了摆手,“老头我早看出来了,我不是你的榜样,山林也并不是你的归宿。”
  他说起话来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好似完全没上心,少年则只是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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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是明献十五年,少年十二岁,离他回归家门还有四个月。
  离他入京尚宗朝的邑城公主,还有两年。
  离他在乱世中以“南天魁龙”之称闻名天下,还有十数载。
  离后人游历至荆江岸边,瞻仰他当年“心系天下,志在九州”八个大字的磨牙石刻,还有更长久的一段光阴。

    64兄妹与夫妻(A)

  骏马飞驰,秋波荡漾。
  云朵似的羊群移动在草场上,就如同白云在蓝天上漂移。间或有些高出这些牧羊的黑点,那是牧羊人连同他们的坐骑的影子。草原的男子们挥动着手中的鞭子驱赶羊群,时不时的还从嘴里发出嘹亮的歌声,抒发着对于游牧生活的原始感情。
  这里是波尔卓,胡语的意思似乎是“羊蹄子”,因为从草原西南方祁连山脉延伸过来的丘陵外形有些像羊蹄的模样,因而得名。
  这片地界已经属于胡人的势力范围,不过与雍州接壤。离这里最近的汉人城镇是武威,大约七、八百公里;离雍州州治凤翔则有头十天的马程,离权利中心的元阳嘛……草原的牧民们基本上都没想过这两者之间的距离,因为对他们来说,元阳压根就不属于他们的世界。
  “放松!放松!不要夹那么紧,你累不累啊!”最后一句不是慰问,而是咆哮,沈昙觉得自己就快要失去耐心了。
  “我也不想夹这么紧啊!”骑在马上的童焱泣诉道:“可是……可是它晃的好厉害,我不夹紧不就摔下来了嘛?”
  “所以我叫你放松!你夹的越紧马越累。靠马镫子控制平衡。”沈昙一手拉缰一手执鞭,时不时轻扫在童焱腿上,“两腿分开!只要膝盖抵在马鞍上就可以了。”
  童焱已经累的不成人形,几乎要像个考拉似的贴在马背上了。而被她骑在□的马也精神萎靡,估计是在为自己背上居然有个如此烂泥扶不上墙的菜鸟而感叹命运。
  只有沈昙站在几步开外的地方,还是一点也不懈怠。
  “上身挺直了!你看你这难看的姿……喂!”发现苗头不对,他立刻一个箭步冲上去,正好抱住了从一边歪下来的童焱。
  “你……你就别管姿势难不难看了,就算再好看,我也撑不住了……”童焱腿软的坐在了草地上,大口呼气。从早起开始大约练了一个多时辰,她早已腿肚子发软,摇摇欲坠。
  “如果不能保证姿势,这辈子你也别想学会骑马!”沈昙喝叱一句,却也只得让童焱先休息一会,嘴里还忍不住嘀咕道:“我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人。”
  “那么你现在终于遇到了,恭喜。”饶是累的晕头转向,童焱也没忘了耍耍她的嘴皮子。
  “昙哥哥!昙哥哥!”一声呼唤打断了沈昙与童焱间随时可能爆发的另一次扯皮,只见一人一马迅速朝他们这个方向驰来。
  “塔克海他们在那边遇到一群野马,昙哥哥要不要也去凑凑热闹?”骑在马上的少女两颊被风吹的通红,一手指远方,一边向沈昙邀请到。她是童焱他们目前寄宿的牧民家的小女儿,对这两名来自中原的汉人十分有兴趣,有事没事就会来拉上他们——不过童焱觉得她对沈昙的兴趣更大一点。
  “行,我去。”沈昙点点头,翻身骑上刚才给童焱用来训练的马,又回头看了眼死狗似瘫在地上的童焱,吩咐道:“去休息一会,我回来后还得接着练!”
  童焱懒的再说什么,只朝他挥了挥手,那意思是大仙慢走不送。
  望着两个身影渐行渐远,童焱拍拍屁股上的泥土,颠颠的朝着扎营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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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和沈昙落脚在这片草场已经将近三个月了。
  通过飞狐口后,他们陆续的搭乘商队的顺风车,一路朝西北行径,直到告别最后一支前往西域的商队,他们已经穿过了宗朝的边界,进入了胡人游荡的朔北草原。童焱的目的,也终于顺利达成了。
  这里没有有力的朝廷力量,没有层层管制的官府势力,胡人部落原本就分散,也没有哪个首领对这里有说一不二的权威。顶多就是雍州雷氏会对这片草场造成一定影响,但是童焱他们所呆的这个小部落一直安分守己,不会没事找事的去骚扰雷家的骑兵。
  于是终于天下太平,让童焱不由的回想起了七峰山上那单调却清闲安逸的生活。
  在这里,为了防止行踪暴露,沈昙几乎不再使用法术,这使他也不再兼当医生或祭祀的角色。但他仍然保留着做凡人时骑马的水准,而且也会驯马,所以给牧民做个帮手绰绰有余。童焱则又沦为了吃闲饭的,这让她再次认识到一技傍身走天下的道理,何况这又是在草原上,所以她死皮赖脸的缠上沈昙,决定先从学会骑马开始。
  不过,也不能太高估了21世纪普通老百姓的运动神经,饶是学习了三个月,童焱能自己利落完成的动作……也就是翻身上马而已。
  “哎呀,一切都是从好的开端开始的嘛!”她每每都是这样安抚七窍生烟的沈昙。
  “小焱啊,练习完了?”帐篷外的几个妇女看见童焱走了回来,热情的招呼道。她们分别是两人寄宿的托尔托布家的妻子和几个儿媳,正在围着一桶奶汁制作酥油。
  “只是暂时休息一下。”童焱连忙跑过去帮忙,为了表示不白吃人家的饭,她唯有在力所能及的地方多做一些。
  一个年轻媳妇也便不客气的把手里的棒子塞给她,而年长的老祖母朝她看了看,又笑着问道:“你哥呢?”
  “啊?”尽管听了三个月,童焱还是不能及时反应,愣了一下才回答道:“哦,让查茶拉去抓野马了。”
  太别扭了啊……要喊那死兔子“哥哥”!
  是了,“兄妹”——这正是童焱和沈昙在波尔卓华丽丽闪亮亮的伪造身份。
  其实童焱也不是没考虑过使用其它的身份,他们刚来这时,沿用了对郁瑛解释的“同乡”一说,但很快就发现这里的人总喜欢拿暧昧的调子打趣两个人,让童焱着实吃不消,也让沈昙很不爽。
  没想到牧民也不是开放到可以正常看待两个只是“朋友”关系的独立男女,童焱只好使用了俗之又俗的“兄妹”一说,才算堵住了悠悠众口。
  不过沈昙乍一听童焱这说辞的时候,依然是青着一张脸极端没好脸色,只是最终没发作。
  唉……凑合着用吧,童焱心想。就算自认是他孙女,这位自恋的仙人也还是不满的。
  “什么!又让那丫头拉走啦?唉,那丫头总是粘着你哥,真是不好意思。”说话的是托尔拖布的大儿媳,也就是那个来找沈昙的少女的母亲,她虽然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不过弯弯的眼睛里很有乐见其成的味道。
  童焱呵呵的讪笑着,她心里倒是很喜欢这里热情爽快的诸多女同胞,但是对她们花在沈昙身上的心思……她只能默默的献上哀悼之情。
  她们没发现那兔子的眼睛是开在天灵盖上的吗?
  接近黄昏的时候,一群年轻人骑着马呼啦啦的回来了,即使隔着老远,童焱也能清楚的看见沈昙。由于身体的原因,在这深秋的天气里他也始终只穿着那万年不变的苍色衣衫,使他在一群皮衣皮毛的胡族青年中格外显眼。童焱猜这恐怕也是他在姑娘家眼里特别惹眼的原因之一。
  “阿妈!阿妈!我们今天……”查茶第一个冲进自家帐篷,叽里呱啦的就开始对母亲说话。
  童焱目前的听力,只能懂一些简单的胡语,所以她大致知道查茶是在跟母亲描述今天的套马情形,具体的就听不懂了。
  这时沈昙也走了过来,他的身后牵着一匹没装马鞍的黑色野马,身形则比他让童焱骑的那匹小上了几圈。
  “怎么,这就是你抓的?”童焱瞟了那马一眼,口气里有一丝嘲讽的味道,因为她多多少少看出来了,那匹黑马还只是个马驹而已。
  沈昙自然没有看错她的眼色,沉着脸咳咳两声,“瞟什么瞟!别在这站着说话不腰疼,这是给你的!”说着就在那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哎哎?”这下轮到童焱吃惊了,她忙拉住小马驹的套绳问道:“为什么?”
  “教了你三个月,你还是那副烂技术,所以我看还是先让你从马驹开始练起吧,希望能管点用。”他一边说一边摸着小黑马的鬃毛,“我看过了,这是匹母马,性子也还好……你干吗这么看我?”
  忽然察觉到童焱正两眼发光的盯着自己,沈昙不禁往后退了一步。
  “嘻嘻,没什么,谢谢啦,昙~哥~哥!”童焱笑的一脸奸相,末了还把“哥哥”那两个字念得很重,然后如愿以偿的看到沈昙很不自然的别过了脸去。
  “蝼蚁!”他还很含恨的小声唾弃了一句。
  如果说童焱在波尔卓过的很恣意很快乐的话,那么固然是因为这里没有铺天盖地的追兵,没有阴谋诡计,也没有时时的生命危险。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发现死兔子越来越有人情味了。
  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所察觉,剥掉了法术的外衣后,他听不懂胡语时皱着眉头的样子,骑在马上很享受的样子,又或者是看羊时走神发呆的样子……看在童焱眼里居然越来越顺眼。
  这算什么?童焱有时候也很纠结的在思考,但是无论她怎么分析,也觉得这种感觉特别像所谓的日那个啥生那个啥,但这个结论过于可怕,以至于她每每到此便强行停止了思考。
  开玩笑!若是被沈昙知道了,她一定会被嘲笑到下辈子去的!
  “沈兄弟,听说你接受了塔克海的邀请,要去他的姨父家吃饭是不是?”
  正在童焱又一次强迫自己停止思考的时候,查茶母女又走了过来,刚刚没注意她们的交谈到了哪里,只是童焱忽然发现查茶的表情好似变的十分委屈。
  “是的”沈昙很干脆的回答。
  “那么他有没有说为什么要请你吃饭?”
  沈昙回忆了一下,因为他当时听的也是只言片语,所以大多是靠猜测,“因为套马时正巧遇到他姨父家的女儿,好像是因为我帮她找到了走丢的羊吧……”
  “呦,原来你顺便还助人为乐了去了,哥哥。”童焱贼笑了一番,结果被沈昙瞪了回去。
  “你看你看!阿妈……”查茶却在一边激动的又叽里呱啦了一通,陌生的对话里似乎偶尔冒出“骗人”“姑娘”之类的词眼。
  而她的母亲却笑着拧了拧她的脸,像是在安抚,转而对沈昙说道:“沈兄弟帮了人家的忙,自然是该请的,不过沈兄弟到时候小心点就是。”
  “小心?”童焱听出了这个词。三个月的游牧生活下来,她已经知道了胡汉许多不同的风俗习惯,所以问道:“是不是又有什么习惯要遵守啊?”
  “也是,反正小心总是好的。”查茶的母亲只是径自笑了笑,虽然草原牧民们的面部表情基本上都是坦诚豪爽的,只不过这回童焱总觉得这位妇人笑的有些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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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
  塔克海家是这个部落里的大户,他们家族请客,想必不会小气,所以几天之后沈昙去赴约时,童焱也便跟着一起去蹭饭了。
  谁知一到帐篷才发现,岂止是不小气,简直是隆重之极,一群人正围在那宰羊。宰羊在草原上是大事,常常会请周围的几户人家一起过来帮忙,扒羊皮、烤制各种肉食、剩下的边角料还要做成肉肠似的食物,等一切都忙好了,大伙一起开宴。
  “塔克海,怎么这么大阵势?”童焱不免垂涎三尺的跑过去问。草原的伙食总体来说比中原差了好几个档次,但惟独这牛羊肉鲜美无比。
  “请客啊!”塔克海正忙着放一头羊的血,他二十岁出头的年纪,晒的古铜的皮肤在阳光下似乎油亮的冒泡。
  “不会吧……”童焱暗自吃惊,“这么隆重的请我们?”
  塔克海不客气的瞥了她一眼,似乎在说对你可没这待遇,随即他笑着望向童焱身后的沈昙道:“是请沈兄弟的,小焱你是顺带的。”
  好吧,反正无论何时何地何人来看,她就是给沈昙当狗腿的。童焱已经对他人的这种认知无可奈何,所以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只是讪笑。
  倒是沈昙少不得要客套一番,他似乎对一般交情的人都会保持一定的礼节,而作为熟中最熟的童焱则只能成为他肆无忌惮炮轰的对象。
  “别客气别客气!沈兄弟一看就是不简单的人,也帮了我们不少忙,这么请一顿是必须的!”塔克海热情的摆了摆手,说着就把沈昙和童焱让到了帐篷里。
  帐篷里早已坐了不少人,正跟主座上的精壮大汉聊天的是塔克海的父亲,所以那主座上的,估计就是塔克海的姨父了。两个男人几乎同时看到沈昙进来,塔克海的父亲赶忙热络的拉着他坐到了首席客人的位子上。
  “呐,图蒙,这就是那个汉族青年沈昙!……”塔克海的爹喋喋不休的对着主人在做着介绍,虽然不知道具体都讲了些什么,但那位姨父只是看着沈昙不住点头,好似看见了上好的羊羔,估计是对介绍十分满意。
  妇人们都带着珍珠、玛瑙之类的头饰,做盛装打扮,她们端上了奶酒,带头敬给沈昙。一个人三杯,两个人六杯,再来个人就成了九杯。沈昙反正是百毒不侵,千杯不倒的,可却苦了童焱,虽说奶酒含酒精度不高,但这样迅速又大量的被灌下去,她马上也就两眼昏花起来。
  “小妹酒量不行,就不用再喝了吧。”眼看着童焱满脸绯红,沈昙无奈的一只手在背后拖住她,用蹩脚的胡语向主人商量道。
  反正她也不是宴请的主要目标,所以塔克海的姨父很爽快的答应了,却又让一名少妇再接着给沈昙敬酒。
  沈昙皱了皱眉,不知道请他来吃饭的老是这般上酒是为了什么,但主人的盛情是容不得客人拒绝的,已经替童焱挡下了,他自己就不便再推脱,只好喝下第四人的三杯酒。就这么接连不断的,一共给他敬了八次,喝了整整二十四杯。
  “好!好啊!没想到一个汉人也这么能喝!”包括主人在内的几个中年男子拍掌叫好,帐篷里很快响起了乐曲和歌声。
  童焱的神智是在烤全羊上场后清醒过来的,望着那金灿灿的羊身、羊头、羊背子还有羊的心肝内脏,她自觉到自己都快化身为恶狼,视线只是追随着那个大铜盘而转动。
  而万分幸运的是,盛羊的大铜盘第一个就搬到了沈昙的面前,塔克海笑嘻嘻的递了一把刀给沈昙,示意他先来。
  “你先来,先在这羊头上画个十字。”他一边用刀比划了一下,一边对沈昙解释。
  沈昙接过刀对着烤羊端详了半天,有点疑惑的问道:“……这有什么讲究吗?”
  “咳咳,没什么,因为你是今天的主客。”不知道是被烟熏了,还是帐篷里太热,塔克海憋着咳嗽了两声。
  一旁的童焱早就等的不耐烦了,推着他的胳膊催促道:“快点切啊,还磨蹭什么?”
  沈昙看了看她那正宗的吃货表情,心里“啧”了一声,终于拿起匕首在羊的额头上画了个十字。
  帐篷里立刻爆发出了如雷的掌声和大笑,倒把童焱吓了一跳,但她很快按照顺序就被分了一盘子羊肉,立刻忘记了一切投入到咀嚼的行动中去,在美味中幸福的泪流满面。
  “瞧你这出息……”沈昙有些汗颜的看着童焱,他反正吃不吃也无所谓,便乘人不注意把自己盘里的也倒到了童焱盘里。
  “咦,很好吃的啊!你不尝尝吗?”童焱赛的满嘴都是,有些惋惜的瞄了眼沈昙,虽然不吃他也不会饿死,但是尝尝味道也没什么不好啊。
  “切,这种食物,你以为我没吃过吗?”沈昙摆出一副看小市民的神色,想他当初身为权贵,再远的山珍海味都曾送到过他的面前。不过看着童焱立刻又开始蚕食他的那一份,沈昙不自禁的弯起了嘴角。
  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家伙,他这么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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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着羊肉,喝着奶酒,童焱正吃的不亦乐乎,忽然感到一阵冷风窜来,她一个哆嗦抬起头看,原来是帐篷被从外面掀开,几个姑娘簇拥着一个盛装打扮的女子走了进来。
  虽然生活在成天风餐露宿的草原上,这个姑娘也长的极细腻美丽。红绿相间的绸缎串着各色宝石缠在她的辫子上,长袍坠地,领边袖口都绣着精美的花纹。姑娘的大眼睛在刘海下面忽闪忽闪的,像是纯白母马晶莹的瞳仁。
  童焱就这么呆呆的看着人家,不自觉的也有些痴了。
  “奈诗佳!过来过来!”高大的主人一把将盛装少女拉到沈昙面前,一名主母打扮的妇人也笑着拖着一个装满三杯酒的盘子走来,站在了少女身后。
  “这是我女儿奈诗佳,这片草原最俊俏的姑娘,沈小哥见过吧。”主人自豪的介绍着,沈昙认出了这是那天他帮着找羊的女孩,所以点了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心了,童焱总觉得在沈昙点头后,那女孩的表情变的十分微妙,又是羞涩又是兴奋,很有点少女怀春的味道。
  “来来来,沈小哥,请喝了我女儿的三杯酒。”一旁的主人还在劝酒,名叫奈诗佳的少女已经恭恭敬敬的把酒盏端到了沈昙面前,围坐在帐篷内的其余客人骚动了起来,唱着不知名的歌曲。
  到了这里,沈昙和童焱终于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
  “请问……这究竟是要干什么?”沈昙面对着少女,却迟迟没有接过酒杯。
  “勒札儿!不兀勒札儿!”一些年轻人已经开始在旁边吹口哨,但这些词童焱他们两人都没听过。
  “他们在喊‘新娘’‘新郎’”因为做过边境生意,塔克海的父亲会一点半生不熟的汉语,这时也笑眯眯的走过来,生硬的翻译了一句,“喝过这三杯酒,奈诗佳就是沈小哥你的妻子了。”
  咳!童焱憋的差点岔气,才没把嘴里的奶酒喷出来,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沈昙,发现沈昙也瞪着眼睛看着塔克海的爹。
  “妻、妻子?!”
  “是是!”主人也跟着点头,“沙恩吐!”他比划了下自己腰间的匕首,“这是姑娘家的定情信物,你收了。”
  沈昙凝视那匕首好长一段时间,才想起来那天这姑娘是非要送他一把匕首,他以为是谢礼,不收不合规矩,所以就拿着了。
  可谁也没告诉过他这是定情用的啊!
  想到这里,他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连忙对主人解释:“抱歉,可我不知道那是定情用的!”
  “益勒圪庆!”主人又说了一句,塔克海的爹看沈昙还是一头雾水的表情,立刻又翻译道:“喜宴!这顿喜宴你也吃了,你还在羊头上画了十字,那是新郎的意思。”
  “……”你们这根本是在蒙我嘛!沈昙浑身颤抖,快要气的说不出话来了。
  童焱虽然不清楚具体的细节,但是听的半半拉拉的,好像也听懂了一个大概。沈昙被别人莫名其妙摆了一个大乌龙,她此刻应该完全顾不上形象的捶地大笑才对,可是看着对面的新娘,她心里忽然酸酸的。
  “可是……可是……”沈昙还杵在那找理由,眼前的要不是一群凡人,他简直想直接把这帐篷给爆了。此时他一眼对上童焱瞠目结舌的傻样,连忙一把拉起她对众人说道:“可是我还有妹妹要照顾,怎么可以自己先结婚呢?”
  “那好吧啊!”塔克海忽然凑了过来,“我把小焱也娶了吧,咱们亲上加亲。”
  咳咳!童焱猛吸一口气,硬是又把嘴里的奶酒忍了回去。
  她苦大仇深的瞅了沈昙一眼,心说:大仙,看你编的什么狗屁理由啊!还要把我搭进去。
  沈昙貌似也被塔克海的直截了当震到了,被堵的半天没了话说,好半晌才极为沉重的强调道:“不行,抱歉,我还是不能娶这位姑娘。”
  “为什么?”几个人异口同声的问,盛装的少女的眼睛已经湿润了起来。
  “……”沈昙再一次艰难的看了看童焱,把她盯的心里发毛,正不知何解的时候,就见他好像吞了只苍蝇似地,苦着脸回道:“因为……我已经有妻子了,就是她,我们其实不是兄妹,是……夫妻……”
  “噗!”童焱终于不可抑制的,把那口憋了两次的奶酒喷洒了出来。

    65兄妹与夫妻(B)

  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是让童焱觉得极端不可能的,以前大概要算:连穹是男人,太皇太后已经九十高龄,郁元机和皇帝有暧昧。
  可现在,这些通通都要靠边站了。最最让童焱觉得不可能是事情已经发生,那就是——沈昙居然说他俩是夫妻?!
  她直瞪着沈昙,久久不能把自己的眼珠子拔出来。心中第一时间涌出的不是诧异或喜悦,而是茫然无措。
  这、这、这家伙……不是脑子被羊踢了吧!
  “……沈兄弟,你说的是真的?”看来被震翻的不止是童焱,塔克海家的一群人也万分讶异的问道。
  “是……真的。”沈昙僵硬的点了点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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