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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的头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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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美丽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某种与现代人相同的审美心。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过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地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着,但我的速度与她相比实在太慢了,我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人怎么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在草原的尽头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我的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很快我就再也跑不动了,只能倒在一丛灌木下休息。是的,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不过这很正常,因为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定居到东亚的人类变成了蒙古利亚人种,定居于中东和中亚的人类变成了高加索人种,而留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人类则变成了黑种人。我想,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这里变得异常恐怖,我想许多夜行动物要开始出没了。也许,我应该离开这里,开动时空旅行器回到家里。但是,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为她吗?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存在表明,在这里附近一定生存着一个人类的群体。这应该最与我们现代人接近的祖先,我必须要找到他们,这将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发现啊。我就这样不断地遐想着,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古老的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此刻,已经穿越了十四万年时空的我实在太累了,于是,在这具有催眠力的风中,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醒过了过来,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第一眼所见到的正是我的同类——她。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此刻,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正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把沉睡中的我带到了安全地带。      
我坐了起来,我发现我的身体底下还垫了一张羚羊兽皮。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双黑眼睛,洞口的晨曦从她身后射进来,她腰间那块猎豹皮发出了金色的反光。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感谢她,可是,十四万年前的人无法听懂我的任何语言。那就握个手吧,也许手与手的接触是表达情感和思维最简单的方式。于是,我向她伸出了手,她似乎还不明白,眼睛里一片茫然。显然,面对我这个来自十四万年之后的不速之客,她还有些紧张,无论从各方面来说,我和她实在太不同了。不过,有一点我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知道——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类,只不过相隔了十四万三千年。也许,正是处于同类之间的怜悯,这人类与生俱来的感情,她救了我。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她并不知道什么是握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的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显得很白,但却很粗糙,手掌里有许多老茧,与我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的表情也似乎对我娇嫩的手掌很惊讶。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虽然,她的手心里充满了艰苦的生存所留下的粗糙感觉,但是,她的手很热,热得让我脸上发红。很快,她也习惯了被我握着的手,反而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她很有力量,这力度来自于她野性未脱的身体。她的力量把我拉了起来,我看到她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的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她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他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几乎已经被现代文明所遗忘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拉着我的手,把我拉到了洞穴的外边,岩石构成的洞外是一片低矮的灌木小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我忽然发觉我喜欢上了这片草原,在这看似荒芜的蛮荒原野里,其实到处都蕴藏着生机,也蕴藏着人类祖先的种子。      
她拉着我在树林里奔跑,她的体内有着无穷的活力,也许她很高兴,因为她见到了我这个陌生人。难道她是孤独的吗?不可能,原始人类不可能孤独地生存。我想,我已经和她建立起了某种良好的关系,那么我应该叫她什么?夏娃——对,我应该叫她夏娃,伊甸园里的夏娃,她和她的同伴们是我们的祖先。      
“夏娃。”我叫了她一声。      
她愣了一愣,回过头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用手指着她,又叫了一声:“夏娃。”      
她点了点头,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她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我对她的称呼,新人的大脑其实和现代人几乎没有区别。然后,她笑了笑,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地说:“夏娃。”      
天哪,她居然会说话,尽管她并不明白夏娃代表什么意思。看起来人类掌握的语言的历史相当久远。      
“夏娃——夏娃——夏娃——”她嘴巴里不停地在重复着这两个汉语字,她显得很高兴,对我笑了笑,然后走到一棵小树边,从树枝上采下了几粒红色的小果子,放到了我的手里。我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我们的早餐,原始社会里通常都是男性打猎,女性采集果实。她吃了几粒果子,我这才想到我早就饿了,于是也照着她的样子吃了起来,味道很甜,富有水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植物果实,也许,在今天已经灭绝了。我发现这片小树林里有许多这样的果子,我和她一块儿采起了果子,很快,我们就吃饱了,我想这些果子一定富含着营养,可以提供大量的蛋白质和热量。      
然后,她——不,我应该称她为夏娃,我的夏娃,她带着我离开了小树林,向岩石洞穴后方走去。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我见到了一处被稀疏的小树林环绕着的山丘,这里形势险要,怪石嶙峋,在陡峭的山坡下有几个巨大的天然岩洞。在洞口前有一眼碧绿碧绿的泉水,几十个腰间裹着兽皮的人正坐在泉水前休息。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原始人群的部落,他们除了种族特征以外,其他的一切的身体特征都和我们现代人一模一样。      
当他们发现我以后,一个个都非常惊讶,我能理解,就象哥伦布第一次抵达美洲的时候,印第安人对他们的感觉一样。夏娃走到他们跟前,对他们说了几句话,自然,我是听不懂的,我只听出这是一种音节含混的语言,在说话的时候,夏娃还不停以打手势等肢体语言来辅助。显然,这是人类最早的语言,刚刚处于萌芽的阶段,但正是这简单的几个音节,最终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的殿堂。      
我还特别注意到,男人们对夏娃都十分尊重,似乎都能听从夏娃的话。也许,这正是母系社会的雏形,女性在部落里拥有比男性更高的地位。很快,夏娃把我拉到了部落成员们中间,他们看起来都对我非常友善,对我说着一些简单的话。有的人还大胆地伸出了手,好奇地抚摸着我的衣服,这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到纺织品。有的人甚至还摸了摸我的脸,也许是因为我的肤色比他们浅的缘故吧,但我并没有拒绝,而是任由他们善意地触摸。我还见到了几个怀里抱着婴儿的妇女,她们正在给孩子哺乳,人类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地繁衍下去的。      
就这样过去了半天,我无法用语言和他们交流。但人类共通的眼神却是可以交流的,人类的眼睛是我们共同的语言,特别是在我与夏娃之间。在休息很久以后,部落开始准备狩猎了,男人们带上了武器——坚硬的木头,顶端还有锋利的火山燧石。夏娃依旧拉着我的手,跟在男人们后面,我觉得我也至少应该带上某样“武器”,于是,我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折叠小刀。夏娃好奇地看着我的“武器”,不明白它的用处,其实,我只用这把小刀来刮水果皮。      
男人们来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原地带,这里聚集着一小群非洲野牛。他们呈扇形排开,悄悄地在茂密的草地里匍匐前进。我不敢跟上去,害怕惊动了猎物,只能和夏娃一起远远地站在后面观看。当我几乎看不到猎手们的时候,他们忽然从草丛中跳了起来,这时候已经距离他们的猎物非常近了。他们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向一头小野牛凶猛地扑去,野牛刚要逃跑,一支原始的燧石长矛就扎进了它的背上,接着是第二支、第三支、直到小野牛浑身是血,再也跑不动了。小野牛死了,几十个男人一起用力,把他们的猎物拖回了部落。      
我跟在他们身后,心情很复杂,我忽然觉得草原的空气里多了一份血腥,但夏娃却显得很高兴。我明白,对夏娃他们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人也是一种动物,和狮子、猎豹一样,只有不断地捕食才能生存繁衍。      
我们回到了营地,在泉水前,人们用钻木的方法生起了一堆篝火。人们用燧石切开了小野牛的身体,一块块的割下了野牛肉。然后把牛肉放在篝火上烤熟,再平均分配给了部落中的每一个成员,当然,我也有一份。这是我第一次食用十四万年前的牛肉,不过,这块牛肉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大了。我又取出了我的小刀,把牛肉切成了一小片一小片。夏娃看到了我的吃法,她显得非常惊讶。我对她笑了笑,然后把她的那份牛肉也象我那份一样切成了小片,就象是餐馆里的牛肉丝。说实话,这种原始的吃法使我的嘴巴里索然无味,但是,对于我们的祖先来说,却是脱离野蛮进入文明的一大步了。      
吃饱以后,他们就进入了洞穴,开始睡觉了,想起那些男男女女衣不蔽体整夜混居在一起,我就有些不好意思。为了保持一个现代人的“文明”,我尽量不靠近洞穴中的他们,而是坐在洞口,仰望着十四万年前的一轮明月。      
忽然,夏娃来到了我的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要把我拉到洞里面去,但是我却死活不肯。她不解地看着我,我知道她完全是出于善意的,但是,即便她听得懂我话,恐怕无法理解我的理由。对于我的祖先们来说,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就是以这种生活方式繁衍出了后代,延续着人类的基因。也许,这一切都只是自然法则而已,并没有什么肮脏龌龊的,但是,我却无法正视这一点。夏娃摇了摇头,月光洒在她的脸上,她似乎能够用眼神说话。我明白她的意思了,如果我不进去,她也会不进去的。但是,我还是不能进去,我在洞口捡了块平地,小心地躺下,闭上了眼睛。我不知道夏娃去哪里了,总之,我很快就睡着了。      
当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的身下多了一块兽皮,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有几米的远,原来,她真的没有进去。清晨的光线照射在她充满原始之美的身体上,勾勒出了一道诱人的曲线,她睁开了眼睛,那双充满了灵性的眼睛似乎在对我说:我要陪着你。      
接下来,我在这个原始部落中度过了十几个日日夜夜,他们似乎已经把我当作了部落中的一员。白天,夏娃和女人们去附近的树林采集果实,而我跟着男人一起去打猎。晚上,我用我的小刀为猎物切割肉片,以便更好的分配食物。      
有一天,一个妇女要分娩了,这里自然没有什么卫生措施,生孩子完全是任其自生自灭。更要命的是,这个妇女难产了,部落成员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大一小两条生命都快保不住了。这时候我想起了过去学过的一些医学知识,虽然没有任何工具,但我还是尽力而为地帮助她生产。幸好,情况不是很严重,我还能对付过去,忙了满头大汗以后,终于母子平安了。看着一个新生命在我的手中诞生,我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也许,这个小生命就是我数千代以前的祖先。      
这件事以后,部落的男男女女们对我更好了。在每次分配食物的时候,他们还特意给我多加了一份。而夏娃对我的好感也更强烈了,总是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我。她每天几乎都不离开我了,我也觉得我离不开她了,我们能够通过眼神进行特殊的交流。她非常聪明,总是能够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她甚至还能够做我的翻译,把我的意思表达给其他人听,然后再把别人的想法用某种特殊的方式告诉我。      
但是,每到了睡觉的时间,我就睡在洞穴口,绝对不进去,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几米之遥的地方。有几个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见到夏娃的身体,这时候我就明白了,我和她之间迟早要发生什么的。      
终于,这一天来临了。那是一个下午,她带着我离开了部落的营地,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我们在小树林里走啊走啊,真的象是在伊甸园里。在黄昏前,我们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脚下,那座山实在是太雄伟了,在山峰顶上,还有几块白雪覆盖着——《乞力马扎罗的雪》,这是一篇海明威的小说,写的就是这座巨大的山,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海拔5895米,山顶终年积雪。现在,它就在我眼前。      
面对着乞力马扎罗的雪,我欢呼雀跃,这是非洲大陆的圣地,是大自然的奇迹。人类的祖先,就是在这座山脚下,繁衍生息的。夏娃似乎也对这座山异常尊敬,她的眼神里甚至有些崇拜这座山的味道,也许,人类最早的宗教就是在对雄伟的山川的崇拜中产生的吧。她拉着我的手,跑进了山脚下的一片陡坡里,她发现了一个山洞,然后,带着我走进了洞口。      
我立刻想到了什么,心跳加快了,我摸着自己的胸口,不知道该怎样脱身。夏娃也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但是,她依旧拉着我的手,进入了山洞的深处,四周一片黑暗,我什么都看不见了,除了她的瞳孔。      
这是一个错误?      
在茫茫无边的黑暗中,我似乎回到了出生以前的状态,回到了母亲的腹中,就象这个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洞穴。人类的生命就是这样起源的,从远古直到今天,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神圣的生命,正随着夏娃轻微的喘息声而蠢蠢欲动。      
她是夏娃,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而我,来自21世纪,一切都是这样不可思议,而一切又都是这样妙不可言。      
在那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圣经。创世记》,想到了伊甸园里的某个错误。现在,这个错误已无法挽回了。      
当我从悔恨中醒来的时候,夏娃依然沉浸在甜蜜的睡梦中。在黑暗中,我回想着几个小时以前发生的一切,我干了些什么?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是我们的祖先,天哪!也许,我会在这个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女人身体里留下一些什么,我无法饶恕自己。      
刹那间,我已经决定离开这里。就象圣经里说的那样,上帝把犯了罪的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赶到了凡间。我就是我的上帝,我要自我放逐。      
我最后吻了夏娃一下,我亲爱的夏娃,永别了。      
我走出了山洞,来到了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旷野中,我回头望了一眼黑夜里白雪覆盖的山顶,世界是多么美好啊,原谅我吧,夏娃。我打开了我的背包,取出了微型的时空旅行器。这台机器里面有着超光速制导系统,可以带我进入超光速旅行的时空隧道。      
我启动了时空旅行器的返回程序,瞬间,我被带进了回家的路,重新穿越了十四万三千年的岁月,回到了我在中华大学的秘密实验室。      
当我回来以后,忽然感到手心里有什么东西。我摊开了手掌,在我的手心里,沾着几根卷曲的头发。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夏娃的头发,被我从十四万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带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秘密实验室里。我把这几根夏娃的头发珍藏了起来。然后,这次时空旅行的奇特经历被我深埋在了心底,从不向人泄露任何秘密,重新过起了我原来的生活。      
但是,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无法忘记夏娃。白天,她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而到了夜晚,我会在梦中见到她。就这样,我整天失魂落魄,茶不思、饭不想,简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具行尸走肉。虽然我的肉体还在这里,但是,我的灵魂却依然留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留在了夏娃的身边。我必须,要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在当时的科学界,许多人都在秘密地进行克隆人的实验,许多项技术上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在我们中华大学里,也有这样的秘密实验,于是,我也私自进行了克隆人的实验,我要克隆的是——夏娃。      
是的,我利用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从头发的体细胞里面提取出了夏娃的DNA。然后,根据DNA培养出了夏娃的胚胎,再放入了一个健康妇女的体内,使夏娃的胚胎在那个妇女的子宫内发育。最后,经过十月怀胎,我的小夏娃——你,终于诞生了。      
我的小夏娃,现在你明白了吗?我不是你的父亲,但却是我克隆了你。你就是夏娃,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      
你刚出生不久,我就抱走了你,并且抚养你长大,我谎称你是我的女儿,是我和一个非洲女子所生的混血儿。我就象你的亲生父亲一样精心地爱护你,呵护着你的成长,我在你身上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因为,我深深地爱着夏娃。      
我一天一天地看着你长大,你就是我的杰作,我发誓要用生命来保护你,就象所有的父亲一样。现在,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你也终于长大了,我似乎又重新看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伊甸园里的夏娃。      
夏娃,我爱你。      
随着你的长大,随着你越来越漂亮,随着你越来越象伊甸园里的夏娃,不,你就是夏娃。我无法抑制我的感情,我觉得你就象我的旧时情人,我随时都想要吻你。二十多年了,对我来说,已经等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对于夏娃来说,却已经等了足足十四万年才能与我相会。十四万三千年前,只是你的前世,而现在,则是你的今生。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我都永远爱你。      
是的,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爱我吗?在我的眼里,你是我的夏娃,你是我来自远古的爱人。但是,对你来说,你又不是夏娃。虽然,你有着和她完全相同的DNA,但这并不表示你们是同一个人。夏娃只是你的前世,只是你的一个遥远的梦境,一个幻影而已。      
你就是你。      
我不应该把我对夏娃的感情强加在你的头上。我确实创造了你,但是,你并不是我的附属品,你有你自己的生命,有你自己的意志,有你自己的感情,你可以去选择你真正爱的人,而我,必须也只能是你的父亲。      
所以,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也许,当我用夏娃的头发把你创造出来的时候,这就是一个错误。你已经长大了,我不能让错误再继续下去。      
我决定回到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的山脚下,在我和她结合为一体的那个夜晚,夏娃还在山洞中熟睡着。当她在第二天清晨睁开眼睛的时候,她依然会看到我,就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而我,还将是二十多年前那个年轻的我,我会保守秘密,不再离开她,永永远远和她厮守在一起。      
听起来是不是难以置信?虽然,在这里我有富足的物质生活,我有崇高的地位和荣誉。但是,我情愿放弃这一切,从二十一世纪回到十四万年前的原始社会,从IT时代回到石器时代,一切都是为了我所深爱着的女子——夏娃。      
我的小夏娃,我的孩子,你依然是我的孩子,对不起,爸爸离开了你,爸爸必须离开你。      
再见,我的孩子。爸爸永远爱你。      
“爸爸!你别走。”      
她扑在这台机器上,高声地叫了起来,但是,屏幕里的文字还是到此为止了。接着,这台时间机器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很快,她闻到了一股烧焦了的味道,屏幕里的光立刻就灭了。原来这台时空旅行的机器已经被预装了自动毁灭系统,当这段文字结束以后,就立刻自动短路,烧毁所有的内部系统,彻底进行自我破坏。      
终于,她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永远都见不到“父亲”了。      
她茫然地走出了地下室,来到了一面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镜子的脸,迷人无比,谁都不会想到,这张脸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她镜子里的人说:“知道吗?小夏娃,你只是一个复制品,一个来自远古的复制品。”      
她回过头,看到了父亲微笑着的照片,不,还应该叫他父亲吗?他是她前世的情人,而她的前世是她的另一个DNA,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终于,她明白了他看她的那种眼神,她明白了埋藏在他的眼神深处的忧郁与悲伤。      
泪水顺着她浅棕色的脸颊划落,挂在了她的红唇边上,就象古老的夏娃。      
一个星期以后。      
一架轻型飞机,载着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专家和学员们掠过非洲的大地。她坐在舷窗边,俯瞰着身下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从离开中华大学的时候起,她就一直这样沉默无言,脸色阴郁地望着窗外,同事们猜测也许是因为她父亲失踪的原因。虽然,她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但是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里是人类起源的伊甸园,也是在十四万三千年前,她的前世的家。      
终于,飞机降落了。她一走下飞机,就见到了眼前那座雄伟的山峰——乞力马扎罗,非洲人眼中上帝的居所。飞机场位于一片山间高原,气候非常凉爽,在层层山峦之上,可以仰望到几点雪白色山尖,要知道这里可是地球的赤道附近,能见到现代高山冰川简直是个奇迹,在山峦和蓝天交界处,积雪的山峰辉映着阳光,正如金刚石般闪烁。瞬间,她的眼前出现了某种幻影,她似乎可以看见十四万年前的那个女人,那是她的前世,正在艰难地攀登着这座高山。一股说不出的忧伤涌上了她的眼眶,她居然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      
他们的目的地,一家古人类研究机构就位于乞力马扎罗山脚下,这是在十年前,一位热衷于探索人类起源之迷的华人科学家张教授建立起来的。很快,他们在一间实验室外见到了张教授,一个中年的中国男人,已经在东非草原上度过了半辈子。出乎意料的是,张教授一眼就认出了她,笑着说:“我的小天使,你长大了。”      
她也认出了张教授,原来张教授和她的“父亲”是好朋友,同为分子生物学和古人类学家,他们都是人类单一起源论的坚定支持者。在她小时候,张教授经常到她家里来,她还清楚地记得张教授和“父亲”讨论人类起源的问题,张教授很喜欢她的聪明和她那与众不同的外表,总是叫她“小天使”。她现在显得很腼腆,低下头轻声地说:“你好,张教授。”      
“我已经听说你父亲失踪的事,我很难过,他没能够来这里目睹这次重大发现,实在太遗憾了。”张教授以一种奇特的目光注视着她,这让她很不自在,张教授看了足足有半分钟,才转而对大家说,“目前两具古人类的遗骸正在无菌实验室里妥善地保存着,我正在对其进行DNA的分析。”      
一位中华大学的研究生问道:“对不起,我想知道两具遗骸的保存程度如何,据说距今有十四万年,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还能否得到完整的核DNA呢?”      
张教授微笑着回答:“不仅仅有保存完好的核DNA,而且还有完好的线粒体DNA,两具遗骸身上都有。有一支联合登山队,在攀登乞力马扎罗山那终年积雪的顶峰时,发现了这两具遗骸。这两具遗骸原本是埋葬在顶峰附近的冰层之中,虽然这里位于赤道附近,但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海拔高度达到了5895米,山顶上的高山冰雪层已经堆积了几十万年。但是,最近十几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世界各地的高山冰川都在逐渐消退,乞力马扎罗的冰雪也在减少。所以,这对在冰雪中埋藏了十四万年的遗骸终于渐渐地露了出来,被人们所发现了。”      
“也就是说,因为在高山冰雪的封闭之中,所以这两具遗骸保存地相当完好?”她提问了。      
“是的,就象是天然的大冰库,死者的细胞组织可以保存十几万年。知道埋藏在西伯利亚冰雪中的长毛象吗?当俄国人发现它们的时候,甚至还可以把几万年前的大象肉煮熟了吃。”      
她点了点头:“我明白了,现在我们可以看一看那两具遗骸吗?”      
“对不起,现在还不能,因为最近几天我在对这两具遗骸做一项重要的基因对比工作,为了避免对DNA的污染,所以实验室要尽量避免与外界的接触。再等几天,只要分析结果一出来,大家就可以观赏那两具遗骸的尊容了。”      
“那你请我们来干什么呢?”一位研究生遗憾地说。      
张教授回答:“当然是有用的,现在,我想提取你们每一个人的血样标本。”      
“我们的血样标本?干什么?”研究生疑惑地问。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说:“张教授,你是要分析两具遗骸和现代人类的基因关系吗?”      
“你很聪明,没错。”      
“那好,先提取我的血样吧。”她非常信任地对张教授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张教授都在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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