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飞刀穿·剑醉吟-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不语,低头写字ing。
  王怜花曾经把这书交给林诗音,现在又交给我。
  我深信在他眼中我与林诗音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大约就是——她是花瓶我不是。
  其实我并不喜欢书中的林诗音,甚至觉得她还不如体弱多病的林黛玉。
  同样是表哥表妹的爱情故事,林妹妹若有她一半的健康一定会为幸福作最大努力。
  而林诗音,和这个自以为是的探花一块长大,不是个才女至少也该是个知情晓理的人,李寻欢当年要她去照顾龙啸云,她不会自己告诉人家她和李的关系么?古时候不是很忌讳夺人妻的事么?龙啸云顶多死心失恋几天,不可能强求李让妻。
  本来可以三人相安无事的,搞到现在三个人痛苦,其实不是李寻欢一个人的错。
  ……
  李寻欢认为王怜花将书给我不可能是单纯为了我,绝对是为了阿飞,我没有指正他看不起我的错误,毕竟王怜花要收我为徒与他无关。
  “专心点!想什么呢!”想得太过愤然,脑袋又挨了两记。
  “想人类真伟大,衣食住行、吃喝玩乐、唱念坐打、说学逗唱都能弄出个门道。”
  “这些你精通了哪样?”
  “至少我知道人类的伟大,不会,却知道欣赏。”
  李寻欢沉默了。
  我自他手中拿过书,越过半个时辰前已记下的养生篇,直奔下一章奇门篇。
  “事分对错,人有善恶。
  物有两极,阴阳共存者,天地之道。”这个简单很多。
  奇门,就是运用周遭的自然环境不断制造盲点和视觉差,当视觉差的各角度正好可以掩盖住盲点的数目之时,敌人就会产生被困阵中的错觉。
  奇门之道说来说去玩的是几何plus心理游戏,利用人类对未知的恐惧心理困死对方。
  这章我很喜欢,看得比较认真。
  李寻欢看着我眉飞色舞地在沙盘上写写划划,不禁也眉飞色舞起来。
  兄者多劳 & 小李飞刀这人日近中午,我依旧背诵不休。
  叶小一亲自送来午餐,我一面狼吞虎咽一面继续背书。
  李寻欢敲着我的脑袋,教训道:“慢点吃!”
  叶小一显然不习惯有人对我如此放肆,碍于李寻欢的“身份”只敢怒目而视。
  李寻欢现在可是我“家中”极有权威的“族兄”,我为了学习文化知识必须忍辱负重忍气吞声忍人所不能忍……呃,其实这位大哥待我还挺像那么回事。
  我不知兄妹相处是不是都如此,以前与我亲近的同辈只有梅表姐,而她只会用宠爱的方式对待我。
  或许做哥哥的本就该严肃一些,我这个强认来的大哥……嘿嘿,我该不该在大街上拿个麦高呼一声“那锅明星素偶家蝈蝈”!
  我半眯着眼乐呵呵地一面打发叶小一去好好照顾如玉,一面得意万分地想着对面的这人现在是我最大的靠山,由于他的信任,红袖我的未来一片光明啊!
  小命丢不了,生活有保障。
  李寻欢只在扬州停了十日,在他的帮助下,《虫二宝鉴》被我啃了三分之一。
  他要走的理由是要去找阿飞。
  他说那小子十天了还没找回扬州来,怕是又遇上林仙儿。
  “肯定不会。”我断定。
  同时断定他因十日被迫断酒酒瘾犯了。
  李寻欢不承认我后面一个断定,只说世上没有肯定。
  男人遇上林仙儿,就会忘记很多事。
  我知道林仙儿很厉害,但我不认为阿飞的智商会纵容他在明知自己“吃坏肚子”之后再去“吃”那个女人。
  我对自己关于阿飞的推测很有信心,所以我慢条斯理地找了个很实用的新款背包,往里塞换洗衣裳和干粮,懒懒回了一句:“大哥是不是男人?”
  脑袋于是又挨敲了。
  “大哥总该知晓,有些男人是不同的。
  阿飞二十二,不小了。”
  李寻欢接过背包,突然伸手摸摸我的头,柔声道:“乖乖在家背书,大哥帮你把他逮回来。”
  我扑倒。
  我那三拜,将阿飞由他好友拜成妹妹的交往对象,因此这个“心中无我”的大公无私奉献者将阿飞会不会辜负我当成了他的责任。
  所谓关心则乱,他一向的道德准则指引他去思考阿飞再爱上林仙儿的可能性。
  得出结论为——
  林仙儿是万年难觅的妖精,阿飞的人身以及情感安全亮了红灯。
  “大哥……”我也要去嘛。
  “听话。”他留下这话,飞身上马,绝尘而去。
  我站在驿道边上抚着脑袋上他大手留下的余温,红了眼眶。
  随行人员白如玉拉着我的袖子,轻声道:“公子,回去吧!”
  我前后左右瞧瞧,没人。
  于是回身一把抱住如玉呜咽起来:“我也要看妖精嘛!听说狐狸精长有九条尾巴,大哥不带我去……555555555555555……我好难过……”
  如玉扑倒。
  这天傍晚我因没能跟去看狐狸而情绪低落,破天荒地以“族兄安排的功课未完成”为由没有送如玉去上班,今日的护花使者是叶小一童鞋。
  叶小一长这么大首次光明正大地去妓院这种地方,很是兴奋。
  我对他就一个要求——不许玩女人。
  痴情公子叶红袖的义弟是小色狼就太没谱了。
  叶小一很认真地答应了我的要求,他认为,既然比他大不了几个月的我都能对如玉以外的女人视而不见,他没道理会看上别人。
  嗯,他说的有道理。
  莫不是他看上了如玉?
  我一脸算计地趴在二楼窗口看着如玉在叶小一的搀扶下缓缓上轿。
  轿子渐渐走远。
  我手拿《虫二宝鉴》趴在窗台上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不幸又做了噩梦。
  梦见李寻欢与上官金虹身着京剧戏服,一人拿着关公刀,一人拿着高压锅盖,大战两千回合。
  我妹妹叶倾城穿着如玉上班时穿的衣服,站在椅子上拍手大笑,一边笑还一边嚷嚷:“姐姐你快看!关公战秦琼!”我汗然,不知作何语。
  因我不曾听说秦琼穿越去挑衅关公的时候还带着高压锅盖的。
  这个梦居然也有背景音乐。
  而且居然是那个老板脸的电线杆男荆无命唱的。
  只听他唱道:“小李飞刀这人~
  是一个农民呐会武术,不会做人在他活着的时候~
  特别的招人恨呐都埋怨他出手太重……”
  【有设备的可点击下面播放】【无法播放的可将鼠标移到此处点击邮件尝试下载《小李飞刀》 】“哈哈哈!你个小样儿!诽谤得很有水平嘛!”我咋听到他破破的歌声,肩头犹如有物重压一般乐得不行……
  重压……
  重压……
  好像有人在叫我。
  “红袖……”
  “非!”我从梦中惊醒。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已发完。
  嗯,阿飞预计明天到家,所以是小言腻歪情……
  关于那个《小李飞刀》,石找了好久,纯音乐播放地址的链过来貌似都无法正常播放,但可以正常下载。
  因此只好链了个flash。
  不知今日大家伙对小荆童鞋滴表现是否满意?上官!那个锅盖给我顶一下……我要先爬走……
  
                  第二十四章 红袖的小幸福



  忘记吃饭的人

  传说中,年少丧命于卧榻的鬼喜欢玩压身的游戏。
  醒来的我发现我的肩头依旧有重物压着。
  我不敢回头去看那毛茸茸的东西,语无伦次:“你你你……你表乱来……你是鬼,我亦鬼……你表……”
  “红袖,是我。”这个虚弱无比的声音!
  “非!!”我心下一宽,急忙回头想看看他,却不想被缠个死紧。
  “别动。”
  别动?!偏动!你还能拔剑杀了我?
  “干嘛这么虚弱?”我挣扎着扭身,终于瞧见他的脑袋了。
  不到一个月,他消瘦得叫人担心。
  “你你你!你把饭都吃到哪儿去了?!”
  “对不起,我没有找到他。”
  “你这个白……谁?”
  “我朋友。
  我找了很久,没有找到。”
  我闭眼,仰天长叹。
  这只猪。
  “不就是李寻欢么?等你歇好了我陪去将他逮回来!”我气急败坏,七手八脚地将他扶到床上躺着。
  阿飞眼中一亮,才要开口,却突然弯腰干呕起来。
  “你你你……”我顿时手忙脚乱。
  这是肠胃炎?想到书中言道这小子追踪的时候经常——他该不是为了找人赶路几天没吃东西吧?!
  “你是猪!”
  我暴跳如雷的吼叫声惊动了正在对面楼整理客房的叶小二。
  “公子,你怎么了?”
  “麻烦你……”深吸一口气,面对窗口喊道:“帮我去厨房找些容易入口的食物。”
  我二目中火光熊熊。
  阿飞接过我递给他的温白开,眼中居然带着笑意。
  我气不打一处来。
  笑?笑啥笑?
  “红袖,你生气了?”
  “废话!我什么时候要求你去找李寻欢了?去找他也就罢了,居然把自己饿成肠胃炎?!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干粮!干、粮!”
  “对不起……我忘了……”小忐忑的声音。
  “对、不、起?忘、了?!”我仰天,“苍天哪!大地呀!赐我一盒脑白金吧!”
  “红袖,什么是脑白金?”阿飞同学很好学。
  ……
  叶小二不一会儿来了,带着一碗肉比面多的牛肉面。
  她以为是我要吃。
  叶红袖是肉食动物,最喜欢吃肉比面多的牛肉面。
  “我是猪……”我唉叫着,肠胃炎的人吃牛肉面……
  看见床上的阿飞,她显然很惊讶。
  “我不知……公子这边有客人。”
  我恶狠狠地盯着阿飞,一字一句地道:“客人?!哪个客人进屋不走正门玩爬窗?!他以为他是罗密欧!”
  听我说过《罗密欧与朱丽叶》“Chapter爬窗”的叶小二童鞋冲出房。
  只听见外头噗嗤一声,接着传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阿飞面上春光明媚,我忍气吞声,一甩袖子扔下他去了厨房取我的宵夜小砂炉。
  炉子上,小砂锅里,稍早为如玉炖的鸡汤此刻被我弄来熬着米粥。
  “红袖,你知道李寻欢?”
  “他是我的最近义结金兰的兄长。”
  “他好吗?你们怎么认识的?”阿飞握着我的右手,神情有些急切。
  我左手搅动着砂锅底的米,寻思着还是没把李寻欢是特意来找我了解情况这件事告诉他,毕竟李寻欢他那么调查我也实是好意。
  “出花楼的时候认识的,我原先见那个酒鬼只是会雕刻,以为是同道中人。
  那时我急着来扬州,没赶上认识他。
  前些日子他正巧经过这里,再次遇上,才知道他手上拿的不是雕刻刀也不是水果刀,而是飞刀。”我顿了顿,又道:“他在这儿待了十天,说要去找你,上午才走的……”
  阿飞听到此处,就要起身。
  “你干嘛?”我瞪眼。
  “我去找他!”口气还挺横。
  “不许去!”我起身,一手插腰,一手指着他——作经典茶壶状,“等你吃饱喝足我跟你一块去!”
  阿飞复又躺下,一脸别扭。
  “小样!还敢赌气!大哥带着干粮,他比你会照顾自己。”我坐在床沿,仔细地擦着他脸上、脖子上的汗渍——他到底几天没洗脸洗澡了?身上有一股汗……这个这个……强烈的男性汗腺分泌造成的体味。
  要不是看他身体如此虚弱,我不会让这个脏东西躺在我和如玉美人香喷喷的床上!
  用湿毛巾仔细擦着他的手,我的声音有些不像是自己的:“怎么连手都……瘦了?谁让你把手给饿成鸡爪子?难看死了!”
  鸡爪子摸上我的脸:“红袖。”
  “干嘛?”
  “脸都气红了。”
  “……”观音姐姐,原著中没提到过阿飞也会“调情”这门功夫。
  “很好看。”
  叶红袖的面部火燎火燎地一直延伸到颈部,勾引某只鸡爪子向下移动。
  “PIA!”鸡爪子被凤爪子打掉,我顶着熟透的番茄脸,曰了过去:“表动手动脚!”
  番茄被偷香。
  这个场面本来很浪漫,但是如果传来人体某处唱空城计的声音,效果就完全不同了。
  小番茄于是看着小苹果,相互抖着肩膀笑得像两只菜鸟。
  必须留住他由于米本来就是厨房内半熟备用的,所以很快就熟了。
  阿飞没有狼吞虎咽,自己拿勺子一口一口吃得很慢、很用心。
  我记得原著中描述过他对食物十分尊敬。
  想到纸上一字一句描述的少年立体化出现在我面前,感觉有些恶寒。
  接着又想到他在那样无助的年纪就失去母亲凭借一柄剑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讨生活,心中难过之下,仍旧有些恍惚——那书上写的,就是他么?
  我在眼泪掉下来之前站起转身。
  “你要去哪里?”
  “准备洗澡水。”我没有回身,“慢慢吃,我很快回来。”
  我站在院子里井边那个我自己设计的巨大烧水锅边烧水。
  他是阿飞。
  我终于开始正视这个问题了。
  难怪他不许我叫他“小飞”,林仙儿貌似就是这么喊他的。
  李寻欢他们一直都叫他“阿飞”,他让我那样喊他“飞”……这说明我是特别的么?他真的没有名字么?我可以问么?
  想到阿飞的种种,那些书中对他淡淡地、无奈地渲染,渐渐变得多彩。
  他遭遇过的苦难潮一般扑打在我心上,让我忍不住以手捂胸,抬眼久久地望天。
  叶小二看我一直没动,也不问,打开出水口让烧开的水顺着竹管流向一边小小的浴室,接着又盛满一锅接着烧。
  直到浴缸中水满,她才悄悄退下。
  而我依旧在望天。
  也不知过了多久。
  有个很熟悉的声音这样问:“红袖,你在干嘛?”
  “我听说,看久了天,眼泪就不会流下来。”
  当浓烈的汗味再次包裹住我的时候,我听见自己颤抖着说:“认识你以后,我经常哭。”
  “我让你难过了。”
  “你……”我深吸几口气,强压住心头的不适,指着浴室大声嚷道:“快去洗澡!”
  丫滴!好好的衣裳愣是给你抱成臭豆腐味!
  ……
  这天晚上,如玉没有回府。
  她被崔月月拉去研究布匹花色了,自从有一次吴花进货的时候偶然发现这俩女人聊起这个话题之后就有惊人之见解之后,她们通常每月见一次面。
  阿飞睡得死沉。
  我沦为抱枕。
  第二日清晨,阿飞吵着要去找李寻欢。
  他曰:“他一定以为我还在上官金虹那里,我去找他,你在这里等我就好。”
  我盯着他看了许久,坚决地说:“我、也、要、去!”
  “你不会武功。”小样儿!看不起我!
  “不会武功跟去不去没有关系。
  我、要、去!”笑话!把我扔在这里才是最危险的好不好!金钱豹眼线遍布天下,没道理李寻欢调查的东西金钱豹会没调查过。
  如今李寻欢那么明目张胆地进了我的袖楼,没准金钱豹会认为当日我被弄去伺候阿飞是李寻欢安排的计策。
  我不敢妄自尊大地指望王怜花依旧在这附近撒下保护网蹲点。
  我绝不能冒险。
  我绝不能拿白如玉和一二三四五六七手把手创建起来的整个袖楼冒险。
  我不能拿……想到林仙儿曾经为了假扮梅花盗,不惜找男人强奸民女。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她绝不会放过我的。”我喃喃道,“要给我时间。”
  “你说谁?”
  我迷惘地看着他。
  想到原著中林仙儿三言两语就能叫阿飞改变心意继续爱她。
  而我……我真能让他忘记林仙儿么?说不定,那个女人已经在远处观望了,或许就在附近。
  李寻欢对我是有期望的,我当初怎能如此肯定阿飞不会再次爱上林仙儿?
  是我太自大了?
  不行!在我尚未将虫二宝鉴吃过半之前不能放他走!我管金钱豹要怎样祸害武林,既然王怜花都可以在这里混,金钱豹要天下怎么可能有戏唱?况且大明朝的气数如何我比他清楚多了,正德年间绿林根本就没出过多少翻天下的大事……只是林仙儿……林仙儿……
  我该以什么样的理由将阿飞留下来?
  “红袖,你怎么了?”许是我眼中的恐惧让阿飞有些不安,他轻轻摇晃着我的肩膀。
  我深吸了几口气,道:“我向你保证。
  大哥不会有事。”
  阿飞正要开口,院外传来叶小四高昂地叫唤声——
  “报~~~~”他一路小跑进来,我开了门,听他说道:“禀东家,胡师傅说,您要的东西他已经做出来了,不知是不是您满意的那种。
  请您过铺子上个眼。”
  我眼一亮,没有一次像今天这般感谢胡师傅。
  “飞,你跟我来。”我拉着他的手,跟着叶小四下楼出门。
  大门口站着才到家的如玉美人和叶小一。
  如玉盯着阿飞,面色铁青。
  叶小一满脸愤怒。
  “如玉美人,小一宝贝,我先出去则个,有嘛事情我们回头说,回头说。”我顾不上关心这两位的面部扭曲状况,继续拉着阿飞跟随叶小四奔胡家铁铺子而去。
  身后传来叶小一咬牙切齿的声音:“东、家、你、居、然、是、个、断、袖!”
  作者有话要说:看样子大家对昨天小荆童鞋的表现比较满意……
  石看见有人喷了屏幕还抗议说小荆童鞋不如不出场滴好……哎……那么明后天狐狸精要华丽丽滴出场鸟该怎么办说?
  今天偶们言个小情,庆祝飞宝安全到家没被不良mm拐去虐心……本来我是打算让他被拐去的,不过考虑到我们是正统EG文,不兴虐心那套……所以就不虐鸟,顶着锅盖爬走……
  
                  第二十五章 某人的破考题



  听说剑客的软肋是剑

  胡师傅显然跟工作狂人叶小一属同一类型。
  所以才会黑着眼眶脏着脸手捧着剑还抖上几抖。
  我很佩服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弄出一条如此之薄的铁片——呃,别挡着那个,剑柄。
  剑身黑而薄、无花纹。
  剑柄也很轻、很好掌握。
  “都没有花纹。”叶小四有点失望。
  我小心翼翼地拿过这个玩具,仔细端详着,道:“剑这一物,要啥花纹?莫非剑客们临敌时都相互炫耀谁的花纹好看?”
  叶小四和胡师傅哈哈大笑。
  那铁片居然还会弯……嗯,不叫弯,这个东西应该是传说中的软剑。
  我上辈子净认识软件,难为还记得传说中有软剑这种东西。
  我双手握剑柄抖直剑身对着门边那快磨铁石狠命一砍——
  石头被我削去一角。
  “饿滴个神呀!”我轻抚额角,做擦汗状狼狈地道:“我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都能拿这个削石头玩,那么真正的剑客应该可以借这东西横行天下了。
  胡师傅,您可千万别乱打这种剑哦,否则扬州城里人手一把,叶某的如玉美人可能就保不住了……”
  胡师傅见我一副小生怕怕的孬样,笑得直打跌。
  叶小四抱着肚子蹲在门边抖着肩膀。
  阿飞没有笑,只是盯着我手中的铁片,两眼冒着狼光。
  我将剑递给他,说:“这东西我外行,你看看趁手不?”
  阿飞握着剑,站着。
  一刻钟后,还那样站着。
  只是狼眼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扫射着那铁片。
  “叶公子是不是为自己打剑?”胡师傅取出同样精巧轻薄的剑套交给我。
  “人说好剑赠英雄嘛!”我只是看那破铁片很不顺眼。
  “叶公子真大度。”
  “哎!如玉说不喜欢肚子太大的男人……”
  胡师傅又的脸上又多了许多皱纹,得意非常地将我拉倒一边介绍此剑的锻造过程以及剑上的某个特殊设置。
  听了胡师傅的话,我不禁在心中感叹——
  这只不过是柄比较像剑的铁片罢了,虽然,会比阿飞的那个破铁片更为美观实用一些~
  ……
  宝剑入套后,阿飞的拇指抚摸着剑柄底端的“飞”字,傻傻地任我一路牵着他回叶府。
  “耨,你要名扬天下吧?现在这个比你腰上的那个轻多了,应该事半功倍。
  请你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这剑。”小样!我就不信你不吃这套!
  迎面行来一二十来岁、乌发如云、华丽丽的高胖妞,瞟了阿飞一眼,又盯着我看。
  我眨眨眼,道:“王姐姐近日可好?”
  高胖妞跺着脚,很是不高兴:“你怎么知道是我?!”
  “哎!王姐姐就算化成灰,小弟也是不能忘的……”哼!这扬州城里的姑娘都知道我叶红袖对白如玉是一心一意的,再跟阿飞这个标准电线杆……呃,帅哥,站一块,要有女人瞟他一眼接着盯着我看个不休,那应该今天白天出的是月亮而不是太阳。
  高胖妞绞着手中花色秀美的手巾,垂眉道:“我送你那本书,你喜欢么?”
  “你说呢?”我笑着说完,拉着阿飞扬长而去。
  高胖妞在后面跺着脚,嗔道:“死相!人家不依啦!”
  小街上沿途伸头探脑瞧热闹的人士开始交头接耳。
  叶小四狐疑地问:“那个王姑娘是谁?”
  “哦,我七姑夫九姨太的女儿的手帕交的大表姐王小花。”我懒懒地回了句,音量恰好能让街坊邻居听见:“很久没见了,没想到变化如此之‘大’……”
  可以想见,身后某人脸皮之后的脸,一定黑成一片。
  哎!中年祸水王,如果你愿意乖乖滴给我讲讲制作人皮面具滴药方究竟是嘛玩意儿,我可以考虑给你讲讲什么是爱因斯坦相对论。
  阿飞似乎回过神来,回到府中,他开口问道:“红袖,那个人……是谁?”
  “他姓王。
  身世很不幸。”王怜花身世确实很不幸,摊上个欲望比天高的爹和那样那样的妈。
  “我只知道他不是女人。”哟!肯定句哦!
  “哦?”我挑眉。
  “他是故意在那边等你的,他也是故意打扮成那样的。”
  “我知道。
  可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很好奇。
  “一个衣着华丽的女孩子是不会一个人在大街上走,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走路的步子不会那样轻盈,站在大街上,说明她走了很多的路,可是她的鞋子却很干净。
  而且……女孩子跺脚……不会没有声音。
  另外,女人的骨架,与男人不同。”
  “咦?破绽很多哦?莫非是故意的?”你个中年祸水王!你那本破书上明明有记载缩骨功,应该可以改变骨头的嘛,今天是做易容术的初级测验么?
  汗一个,那章我才刚开始背的说。
  “他到底是谁?”
  “你想知道?”我伸手揉揉他的鼻子,道:“他只是个想教我手艺的长辈。
  我一直没答应,所以他就老在附近晃悠。”
  不等他开口,我狡诈地转移话题:“怎样?那剑还好吧?”
  我轻咬着下唇,不知他是否了解我锻造此剑的含义——我其实,并不介意他是剑客这件事;一如我不介意大哥是小李飞刀。
  阿飞凝视我良久,面上终于开出一朵花。
  “好剑。”
  “今天开始,你就到叶府后面那湖里去练剑去。”我面沉似水、目露凶光,“我不指望你现在练出个无剑胜有剑,至少练个逆水寒来!听说荆无命的右手比左手还快,我殷切希望你的两只手都比他的右手快!”
  某王的第二场测验以失败告终叶小一对如玉美人长期隐瞒我女儿身这件事十分恼火。
  如玉美人对于我不爱惜自己身体依旧和“红君姑爷”睡一被窝这件事十分恼火。
  我趁如玉美人奔回卧室摔门卧床这段时间,找叶小一开诚布公地谈了话。
  我介绍了如玉她当年卖身入青楼、遇上我之后非要当花魁的具体状况。
  我曰:“大弟呀,你说我容易么?当初知道如玉心心念念等待未婚夫君我也很感动嘛,所以才想出个假扮男人的点子。
  谁知道会遇上你们几个小人精,生意做这么大。
  人说树大招风,我要是现在公开自个儿的身份那如玉可就完了,这扬州城里觊觎她的男人可多了……”
  叶小一咬牙:“我们现在有了实力,你为什么不助如玉姐寻找她的未婚夫婿?!”
  “那个男人现在……我不是没打听,而是……那小子不但妻有了,妾都有俩了……”
  叶小一切齿。
  我拍着他的肩膀,道:“哎!大弟呀!人说肥水不流外人田。
  你性子如何为兄我是清楚的。
  我看好你哦!”
  叶小一的脸顿时染得跟个红布似的。
  如玉美人虽然很生气,却没阻止我继续与阿飞睡一被窝,只因叶小一对她说了一句话:“坏人姻缘是不对的!”
  我的所谓“身世”也开诚布公了——
  叶红袖,女,年十五。
  先世为儒生,因避秦时乱隐居山林不问世事。
  叶家有规,凡长子孙者,不论男女,必于十五那年独自出山历练。
  所以,我出现在这个花花世界。
  所以才会有“族兄”李寻欢和“长辈”王怜花来看望、试探于我。
  我没有解释与阿飞的关系,是他们自动将他归类于“姑爷”的。
  不过碍于我“男人”的身份,只能管阿飞叫“大少爷”。
  阿飞问我为什么不解释,我说,因为很麻烦。
  其实我也不晓得,到底是怕解释起来麻烦,还是怕他们知道之后有一天会惹来麻烦。
  袖楼内站着个锦衣华服的糟老头子。
  花白的胡须花白的眉毛花白的头发,脸上的皱纹深得可以夹死苍蝇蚊子,拿着个龙头拐棍比划来比划去地很是威风。
  这老头这么一站,袖楼一上午门庭冷落。
  这糟老头子看上东城许员外定做的一件花白银线绣喜鹊纹的大袍子,说什么都要出十倍价钱强买下来。
  我从二楼Office下来的时候叶小二正和这糟老头子正吵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我站在楼梯口手捧蜜饯看得津津有味。
  “东家哥哥,您不下去帮二姐姐一把?”叶小五黏在我身边眼巴巴地看着新鲜的蜜饯。
  “你不觉得二妹发火的时候很漂亮么?”我找了一颗最大的果脯塞入叶小五口中,矮身坐在台阶上。
  “呃……”小五挨着我坐下,靠在我腰侧嚼着口中果脯。
  只听得那糟老头子恶狠狠地道:“你个小丫头片子能顶个什么事?叫你们东家出来!”
  叶小二比他更恶俗地瞪回去:“我们东家出来了事情结果也一样!本袖楼讲究的是诚信!您今天银子多砸在案桌上抢了这袍子回去,其他客人会怎样看我们袖楼?见钱眼开?”
  糟老头子正要发火,一眼瞧见坐在边上看戏的我,大声嚷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