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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穿·剑醉吟-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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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她要真活在二十一世纪,那章子怡想进好莱坞?铁定得排她后头!
游龙生冷道:“你放手。”
林大妈眼中含泪:“龙生!我是为了你好的……想想我们从前……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是恶魔,你跟着她,一定会被她害死的!”
游龙生嘴角一挑,轻笑道“她是恶魔,你是仙子,这世界莫非颠倒过来了?那我不如也去做了恶魔!”
他话音才落,角落之中忽有一潦倒的醉汉大笑道:“哈哈哈哈……你们若是恶魔,哈哈哈哈……我便是个大狂魔……哈哈哈哈……”
笑着笑着,他竟哭了起来。
我瞧了他一眼,垂头想了许久,还是没想起他是谁。
我摇摇头,心说还是不要惹事为好。
写于 04/08/2008作者有话要说:京师①:公元1368年,朱元璋定都南京,建立明朝,但此时元朝在北方,公元1421年,明成祖朱棣将明朝的首都从南京迁往北京城下,并且建造了保存至今的紫禁城,北京时称京师。
本剑文的历史背景是明正德年。
也就是公元1491年……公元1521年之间的事情,这个皇帝总共在位十六年,根据以上历史资料可以推断正德年的京都是指北京,而不是一些YY人士所认为的南京。
《飞刀穿·剑醉吟》石小小 ˇ第九十四章 有了消息ˇ ——。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上,游龙生略显沉默。
我心情大好,央求客栈大厨做了热菜粥就着油条烧饼吃。
“阿生,你有话就直说。”我很有心理准备。
游龙生瞪着绿绿的粥,沉默半晌才开口:“小青昨夜对她所说的那些话,不止是要折磨她吧?”
我撇了撇嘴:“你说呢?”
“三言两语就引得林仙儿卸去了对李寻欢的杀心,并让其主动成为上官金虹杀李寻欢的阻力,青儿的智谋……”
“你错了,我只是累了。”望着客栈外头来来往往的车马人流,我叹息着:“我只是想,我累了,不想再费心去找人,去追踪了。”
根据金钱小豹传来的具体分析,金钱豹必会派荆无命去杀李寻欢。
要阻止金钱豹这样危险的事情我当然不会自己去做,也不会让金钱小豹个本就不招父亲喜欢的少年去做。
因此,让林大妈去,是上策。
能阻止荆无命的人,林仙儿只找得到阿飞。
我有想过躲得远远的等待荆无命金钱小豹白岭等人给我找到那颗珠子,但我实在无法熄灭自己想见他的念头。
“小青一定用情很深。”游龙生这样笑了笑,埋头吃饭没再说什么。
有那么明显么?
我以为我饰掩得很好。
我叹了口气,呢喃着:“深情如何?冷情如何?最终都会被这来来往往所淹没……剩下的只有一丝念想……像藏在匣子中的一根香,点上了,轻烟缭绕尽,就是一生罢了。”
游龙生一愣,忽道:“我能再遇上值得我轻烟缭绕的情么?”
我点头道:“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能。”
原著中好女人不多,基本上全是男的,你自己说的是“情”而不是女人,大不了找个男的凑合着过,我是十分开明滴人,不歧视耽美人士。
快到京师的时候,我见到了金钱小豹。
他的避穴功精进不少,已经达到见到兵器就十分警觉地僵上一僵。
或许会有人说他害怕了,但我知道,他在运功。
因此在那个华丽丽的书房之中,当那双年轻的豹目憋见游龙生怀中的剑时,立刻产生了十分显而易见滴条件反射——身上一僵。
我随手操起一本账册敲着他的脑袋:“死小鬼!要练到任何人滴肉眼都瞧不见你什么时候运功的才行!谁让你见到兵器就傻愣一下,等着挨刀么?!”
“冰……青姐,那个好难,我已经很努力在练了……真的真的!”
我抬手又给了他一记狠敲:“不够!这是教你的保命的功夫,不许跟我讨价还价!”
我太过暴力的举动让游龙生怔住。
金钱小豹抗议道:“青姐,为什么他不用学?”
我斜了眼某豹,道:“他跟你学的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他练的是剑。
只要他的速度快到他人无法抵挡,就足足够了。”
“那我的龙凤双环如果快到无人能抵挡……”
我瞪眼:“尚未快到那个程度的你就别讲大话,继续练!!”
“不要嘛~~”
我叹了口气,背着手出门,道:“行,我不管你,你自生自灭好了!”
金钱小豹一蹦而起,跟了出来:“我练!我练还不行么?”
看着小豹子P颠P颠地练功去,游龙生有些疑惑地问我:“龙凤双环?他是上官金虹的什么人?”
我笑道:“你说呢?”
游龙生纤长有力的手指指着我,抖抖抖抖:“他叫你姐姐,那你是上官金虹的……”
“我姓叶,跟上官家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我乐道:“不过我不介意收个便宜小弟。”
游龙生忽然笑了起来:“那你,是否介意再收个便宜小哥?”
我面沉似水:“出这门,骑上最快的马,往杭州最大的饰品行‘如意阁’,掌柜那头递帖报名去,兴许明年有机会轮得上。”
游龙生扑倒。
……
我没有与金钱小豹住一块,主要是为了避嫌。
其实我也就偶尔帮他瞧瞧账簿,出几个关于垄断的馊主意,让他们手下人特别是家养老精灵高行空这样的忠仆大概知道我真的没啥想头,顶多就跟林大妈有仇。
我想如果有人将我不愿入帮却愿意指导金钱小豹做生意的事捅给了金钱豹,估计他就会开始比照、衡量林大妈的实际价值,然后考虑——
是将她宰了做花肥还是卖了做花魁。
离开的时候,金钱小豹本想把金刚送给我。
他说他一直很想这么做,原因居然是金刚对我这个主人很有好感,这种好感强烈到不愿意再改回“小人”这个名字。
我拒绝了。
我说我对金刚也很有好感。
特别是他那一手精妙绝伦地挫骨扬灰拍银子功实在是太好用了~
不过最近我估计自己的麻烦事会比较多,还是先把金刚寄存在他身边,改天事情忙完了再说。
结果那小豹子怕我嫌路上无聊,特意命金刚同志拍了厚厚的一叠金属片给我路上做手工解闷。
游龙生望着那叠金属片,茫然发起怔。
我囧然。
这日午后,我正坐在马车之中一面叠金花一面想着施用迷魂大法之前必须注意到的安全措施,前方矮墙墙角出现一个黑影。
那是个乞丐。
他面色蜡黄,大鼻通红,头发脏乱不堪,手中油腻腻地,竟还抓着一个大鸡腿。
他一面胡乱将这鸡腿塞入口中,一面呜呜地哭着。
这哭声十分熟悉。
我心中微微一动,吩附道:“停车。”
游龙生停下了车子,我下车行至那气丐面前,问道:“你为什么要哭?”
那乞丐抽泣着道:“我做了坏事啦!”
我蹲下身子问道:“你做了什么坏事?兴许并不是坏事。”
乞丐抹着不住流下的泪:“我为了银子,帮坏人逮住了一个好人。”
我笑了。
我已知道他是谁了。
“你若肯帮我做事,我给比那人多十倍的银子。”
那乞丐瞪着泪眼:“你也是坏人?”
我笑道:“对于你口中那坏人来说,我真的算是坏人一个。”
气丐抹了抹脸:“你是林仙儿?”
我摇头。
乞丐高高仰着头道:“女娃娃,你若猜中我口中的坏人是谁,我便答应你。”
我笑嘻嘻地道:“你不就是伙同中原八义,在龙啸云的安排下使诈擒住了李探花那个笨蛋么?”
“你说他是笨蛋?”
“那倒霉催的李探花,一遇上那个没脸没皮不仁不义的龙啸云他有能力反抗也放弃抵抗束手就擒,不是笨蛋又是哪个?”
那乞丐带泪的脸顿时明亮起来,扔了鸡腿拍手笑道:“果然是笨蛋!”
待他乞丐笑够了,我拢手入袖,摸出一锭金子放在他面前,道:“我很讲信用。”
那乞丐一愣,抓起金子飞奔而去,一面逃口中还乱叫着:“你也是个笨蛋,怎可与疯子做交易?!”
我想,“离弦的箭”形容的就是他这种速度。
不过这支箭也太有创意了些,纵跃间在地上留下了不少鸡骨头糊饭疙瘩碎饼屑。
就在他蹿出的第一时间,游龙生扔下马鞭就要追上前去,我出声叫住了他:“别追。”
“小青,他……”
我摇摇头道:“式微,式微,胡不归?他本也是有家难回之人,金子是身外之物,却能叫他宽裕过几日,不再为人所用,伤心哭泣,这不很好么?”
“他是胡疯子?!”
我重新爬上马车,道:“我们走吧。”
垂下布帘,我露出一抹笑容。
胡不归,倒要谢谢你及时出现,告诉我李寻欢跟龙啸云在一块。
小葡萄终究帮他爹擒住了李寻欢?
游龙生终究忍不住,发问道:“小青,那胡疯子为何要问那些明摆着的问题?”
“明摆着?”
“那日我们在酒楼之中见林仙儿,角落之中那个醉鬼,就是他吧?”游龙生犹豫着道:“他当时……是真的醉了么?只怕……未必吧?”
我表扬道:“你很有眼光。”
游龙生囧然:“小青,咱不开玩笑。”
我嘻嘻笑道:“他找我,一定有事。”
胡不归,江湖上有名的疯子。
有名是因为他武艺高强,也因为他亦正亦邪。
传言他是可以帮好人打坏人的人,也是可以帮坏人打好人的人。
不过传言终究是传言,或许疯子并不是疯子,或许他也并不如传言中所说的那般没有立场。
我翻阅着脑浆子——话说关押李寻欢的那府究竟是哪个来着?那七个豪宅中……算了,先找一个试试!
……
五天后,午饭时,脏兮兮的胡不归果然大剌剌出现在我与游龙生的餐桌前。
他走过的地方,留下了令人囧然的硕大泥印。
他一那个坐下,抖落一地的尘埃与污秽。
呃……这人多久没洗澡了?
惹得人家店小二净拿眼刺杀他。
我装没瞧见店小二,也没瞧见胡不归,光顾着给胃口很好的水水喂饭。
游龙生打着呵欠,懒懒地开口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胡不归瞪了他一眼:“金子花完了,自然就在这里了。”
游龙生礼貌地笑道:“那么,你还要多少金子?”
胡不归瞧也不瞧游龙生一眼,却冲我哈哈大笑,道:“女娃娃,原来你是怪疯子那日拐弯抹角了?”
我挑了挑眉,道:“胡疯子,莫忘了,虽然是我先与你说话,却是你先找上我的。”
胡疯子跳着脚:“女娃娃,我都答应你!你要我去骗谁?”
我瞟了他一眼,道:“不对,你得先告诉我,你找我有什么事?”
胡疯子抓着自己的头发发脾气,好一会儿,才哭着道:“我对不起那个笨蛋!”
“哦!你想我帮你去救他?”
疯子点头点头。
我忍住笑,十分认真地道:“你为啥不去救他?”
胡疯子拉下脸,怒道:“你不知道我是疯子吗?”
“疯子也会不好意思么?”我沉吟道:“那么,这位会不好意思的疯子大叔,麻烦你吃完午饭给我去换身衣服。
跟着我可以,要我帮忙救人也可以,但你要换衣服。
我儿子太小,不想他太早学习怎么混乞丐这行。”
疯子听了,哈哈大笑。
他拍桌大吼一声:“疯子现在就换衣服!”
饭铺之中黑压压扑倒了一大片。
游龙生脸抽搐着。
水水好奇地也伸手拍桌子。
我淡淡地道:“疯子大叔,表一惊一乍滴!不是所有人的心理承受能力都跟我似的。”
疯子好奇地问:“什么是心理承受能力。”
…_…
“你先去换衣服。”
疯子跟着游龙生,一路缠着他问什么是心理承受能力,游龙生面抽搐一直延伸到肩头也抽搐——真可怜……
特别是我听到对面成衣铺传来的咆哮:“你不告诉我我就不换衣服!!”
饭铺之中所有竖着耳朵等听八卦的再次扑倒。
接着他话头开始咆哮的应该是成衣铺的老板:“脏成这样还敢试穿本店衣服?!滚出去洗干净!!”
我扑倒。
这位老板太有性格了!
写于 05/08/2008作者有话要说:谜底:这位疯子是超级小龙套,原著中就露过一次面好像。
那次“围捕诱欢”行动中,貌似只有他是被骗去的……
想念阿飞滴童鞋们,期待明天吧啊啊!
偶去录首歌明天放给大家听哈哈哈哈~~~~
《飞刀穿·剑醉吟》石小小 ˇ第九十五章 爸比Father(上)ˇ ——。
为了防止饭铺中的八卦人士再次扑倒,我要了二楼的一个包厢。
疯子换了衣服,居然很有赌鬼大叔的感觉。
连口气都十分有感觉。
“女娃娃,你要我骗谁?”
“不,我就问你几件事。”我低头想了想,开口问道:“你们抓住李寻欢时,龙小云在不在场?”
“不在。
那小畜生倒是与他父亲十分不同,虽说计谋是他出的,他却不愿参与。
龙啸云搬出他娘,他也只答应龙啸云会说服上官金虹……”胡疯子胡乱嚼着食物,吃相让游龙生频频皱眉。
“他是个孝子。”我面不改色。
“孝?那是愚孝!”疯子忽地站起身,义愤填膺,“疯子若有那种父亲,早一刀砍死!”
说着说着,他竟然又哭了起来。
游龙生的脸又开始抽搐。
我拍拍他的肩膀,道:“阿生,抽着抽着就习惯了。”
那抽搐更厉害了。
我频频为疯子布菜:“来,疯子大叔,咱吃完再哭。
吃饭的时候一直哭对身体不好。”
疯子抹着眼泪:“你也是小疯子!”
“我外号很多的。”我轻笑着哄那疯子,“有人叫我小妹,有人叫我得勾,有人叫我妖女,有人叫我丫头,有人叫我魔鬼,你叫我女娃娃,也叫我小疯子……疯子,你该不会想占我便宜吧?”
“哈哈哈哈!”疯子大笑起来,就着袖口抹了抹嘴,随手将身边那两张椅子并起,就此平躺睡下。
游龙生别扭地嘟囔道:“又哭又笑,猴子撒尿!”
我正色道:“阿生,你不知,一个人若能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是多么幸福?”
游龙生一愣。
我又道:“一个人如果太过聪明,知道得太多了,那么他为了保护自己,往往会变成疯子。
所以不要小看疯子,因为并不是所有疯子的心都是疯的。”
游龙生认真地点了点头,重新打量起椅子上的那个疯子。
我轻轻道:“阿生,依着上回那个谢府隔壁的,你去打听一下左都御使樊林泉住在什么地方。”
游龙生点头离去。
左都御使樊林泉,我在与他邻居富豪谢闲之新纳的爱妾攀亲戚的时候终于模模糊糊地想起了他的名字。
据说此人是当朝清流,任谁都想不到他会与江湖中人有交情。
可龙啸云偏偏将李寻欢藏在了这里。
记得书中言道那龙小云带着荆无命进了一家绸缎庄,在后门换了辆马车,出郊外米仓中又换了辆牛车进城,最终的目的地是左都御使樊林泉的豪宅。
胡不归十天之前伙同中原八义龙啸云等人设计擒拿李寻欢,之后他羞愤难当就跑了出去。
反省了整整一个晚上,五日前在路上遇到了我,敲诈到了一锭金子,买通了丐帮的人四处查访。
今日上午瞧见荆无命的马车进了绸缎庄就一直没出来。
他设法潜入绸缎庄想确认一下李寻欢是否真的在里面,却发现连荆无命都失踪了。
他心慌之下只得选择信任不熟的我。
趁我支开游龙生这当儿,将这此种种和盘托出,表示他要当面向李寻欢道歉。
我轻轻叹气。
此刻已是午后未时,也就是下午一点左右,或许我赶得及要下荆无命的左臂。
这是一条幽静的长街。
这条街只有七户人家。
不是王侯贵族就是当朝大员。
马车停在街道的拐角处,我手拿水银镜正在做最后的妆容处理。
疯子斜靠在车门边上,逗着水水说话。
疯子有些不安地问:“人真的会在这里么?”
其实在两三天前,游龙生已探过樊府。
没有结果。
若此计真是小葡萄安排的,那他确实算是心思缜密。
为了贿赂那个谢闲之从杭州带去的小妾,我特意制作了十个不同款式的金镶银头饰。
事实证明,女人总是爱漂亮的。
给金子银子人家不一定高兴,给漂亮首饰,认你做妈她都肯。
再加上催眠暗示,我成了那个女人出嫁之前的“手帕交”,在哥哥(游龙生)的带领下来京城走亲戚。
疯子出现以前我们在谢府住了两日,我曾避开游龙生私下催眠了谢府的高级护院多次潜入没有护院镖师连下人都没有几个的樊府,也没有瞧见一个疑似是武林人士的人。
从这些护院镖师口中得到的消息可以看出这樊林泉自命清高,除了御赐的宅子是豪宅之外,所有衣食住行都十分简朴,就差在那豪华大厅之中贴上“贼客自便,慢走不送”的通知了。
但也就因是这样人家的宅子,才让我最终确定李寻欢一定在这里。
最不可能的地方,往往是最有可能的地方。
我整整衣裳,将昨夜才做好的弹弓插在腰间,道:“樊林泉外出郊游,他管家的钱袋与龙啸云的银子有些交情。”
只不过,他的口袋跟我的金子交情要比跟龙啸云银子的交情要好上许多。
虽然是半个时辰前才有的交情,却也是事实,不可辩驳滴事实。
樊林泉这老头独居一生,在朝廷中堪称清流。
这种人无非就是两种可能——
要么大善,要么大奸。
我跟他不熟,只知道他的宅子是他管家拿去跟银子做“银情”的……才想到此处,眼一瞟,忽见水水挂着胸前那个钻石坠的小红绳被他扯落,正往嘴里塞,我慌忙抢下来:“不可以吃!不可以吃哦!!”
这孩子最近多长了颗小牙,见什么都想啃两口。
我摸出一块白糖糕塞到他手里,水水皱眉抗议地拉我的衣裳大叫着“妈妈”。
我只好摸摸他的头,不知说什么好。
怎么解释?
宝宝,钻石是不能吃的。
钻石是用来佩戴的。
抓狂ing。
在宝宝的世界中,钻石不能吃也不能玩,根本没有实际价值,要非跟什么扯上边,钻石只是亮晶晶很好看而已。
我亲亲他的小脸蛋,在他耳边轻声呢喃着:“水水,妈妈带你去看爸比好不好?”
由于没有铅笔,我找了木炭画人,水水每日清晨都瞧着我画人。
他很兴奋,因为认对了我就让他撕一个。
为了表示重视,有一个人的画像我向来不让他撕。
【石妈:女儿,你什么时候学的素描?
小袖子:妈,你见过会刻人像的人不会画素描么?
石妈:李寻欢嘛。
袖子扑倒。
李寻欢:我是明朝人,明朝没有素描这门艺术。
】这人就是他爸爸。
我知道这时候父子是不可能相认的,相认了某飞他也不会承认。
但起码让水水有个先入为主的观念,我心里会踏实一些。
“爸比发拿?”某小嫩嗓发音不太标准。
“对,爸比Father”我点点他的小鼻子诱道:“Father,来,跟妈妈再说一变来,Father~”
“发~拿~”
“Father~”
“发~发拿~”
“Father~”
“Father~”
“爸比Father~”
“爸比,Father~”
疯子很是好奇:“什么是爸比发拿?”
我严肃地道:“就是师父。”
游龙生、疯子恍然大悟。
豪宅正门大开,三三五五滴仆从列立两厢。
金子开路。
我很有成就感。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撒了迷魂散对这些人进行了药物催眠。
毕竟,我还是不太喜欢杀人灭口的。
管家恭恭敬敬地将我与游、胡三人迎了进去。
我奸笑着——不错,我现在就是此宅中的“主人”,我有权“支配”我的下人去做任何事。
宅子实在太大了。
大到我的脚都走酸了。
管家一路上唧唧歪歪地介绍着这个宅子是先皇赐给老爷的云云,若撇开他那张太过讨好的脸,倒是可以称得上是个好“导游”。
水水就在这唧唧歪歪声中,睡了过去。
大堂十分豪华,也十分宽敞。
正当中摆着一桌丰盛的酒菜,胡疯子已经在咽口水。
荆无命两臂健全,正在与一个人唠嗑。
那人新布衣上满是泥污和汗垢,肘间、膝头已也被磨破。
他的头发比清早胡疯子那个发型还要脏乱。
他远远地站在那里,我只看见个侧面,已经能感觉到冬天来了。
他腰间插着一柄剑。
那剑,没有剑鞘,也没有剑鄂。
他是阿飞。
他是剑客阿飞。
立在一旁的龙啸云面色惨白,双唇微微颤抖。
荆无命冷道:“你不配杀他。”
哦,原来现在的情形是葡萄爸想在小荆面前杀人,小荆童鞋很不高兴。
小荆道:“你已看出我的剑是击暗器,而非刺你?”
阿飞道:“是。”
小荆道:“你还是很镇定!但你反应已慢了……”
阿飞沉默良久,道:“是!”
小荆道:“我能杀你!”
阿飞道:“是!”
小荆又道:“但我不杀你!”
阿飞又沉默很久,才缓缓道:“你不杀我?”
小荆的脸似往我这方向抽了抽道:“我不杀你,只因你是阿飞!”
哎!这两人聊起天来真的很无聊,要拍成电视剧肯定没有收视率。
小荆又沉默了,缓缓道:“我若是你,今日你就能杀我。”
我依在门边上皱眉想着什么时候插嘴比较方便。
那葡萄爸忽然就迎上前来:“不知这位夫人是……”
我头一偏,问身边的管家:“老樊,他是什么东西?”
那管家恭恭敬敬地道:“回小姐,这人不是东西。”
疯子哈哈大笑起来。
我回头瞪了他一眼,叱道:“闭嘴!”
左手一指龙啸云的鼻子,暗自下了药,骂道:“你怎么会在这宅子里?!”
龙啸云一怔,道:“我……我……”
“阿生,疯子,护法。”我深吸一口气,凝住他渐渐涣散的目光,然后有规律地转动眼珠子。
游龙生与胡不归严肃地列立在我左右两侧。
“龙啸云,你现在,在一艘大大的将要出海的船上,那船很大很大……”
一面转动一面欢快地哼唱着一首歌:“轻轻地摇醒我从沉沉睡梦中告诉我说帆已张满风解缆的号令船长已经下下来心爱方舟即将远游高高的船桅耸立茫茫碧海中遮断岸上亲朋来相送含泪的一别挥手随波渐远去桑樟故人此去不相逢那是多年存在我心中的梦想五湖四海任我翱翔今朝乘风驶离心爱弯弯梦的港未卜何期方能归航孤单一叶小舟行在碧波万顷上白白鸥鸟飞绕船舷旁八荒的航行将会感到孤独依然我愿偎水远扬……”
【注:音乐页面链接见本文底部】一分钟后。
……
“龙啸云?”
“是。”
“李寻欢在哪里?”
“内堂。”
“乖。”
虫二宝鉴中的迷魂散,加催眠术。
我怕我功力不够,达不到书上说的那个效果,为了今天这出,一个时辰前,疯子自告奋勇在清醒的状态下被我催眠了三次。
疯子的武功很高强,所以我不得不用上迷魂散。
游龙生认为,龙啸云那三脚猫的功夫用迷魂散是浪费,我觉得安全起见,还是用一用为好。
而我之所以唱那首歌,一是为了计算时间,二是……一时兴起决定拿他当白老鼠实验以泄心头之愤。
我将水水交给游龙生,一字一字地道:“无论出了什么事,你都不要动手。
我把我的宝贝交在你手中,请你保护好他。”
龙啸云在前头走,很有节拍地摇晃着臀部。
1、2、3、4,2、2、3、4,3、2、3、4,4、2、3、4……
右护法疯子嘻嘻哈哈地COS扭臀部滴葡萄爸。
——在这样宽敞滴院子里,在这样两位著名剑客滴杀意中……
我在后面囧囧滴跟着,阿飞与小荆傻站着。
嗯?我没给他们下药催眠,莫非他们也……
就在我与阿飞的视线相触的那一刻,他开口了:“你,是兴云庄的沈夫人?”
我沉默片刻,捏紧双手道:“是。”
我听到游龙生的惊呼:“小姐!”
但见眼前银光一闪,惊慌失措我只来得及一抬手护住胸口。
只听得“叮”地一声,剑尖抵上我左胸心口……
写于 06/08/2008作者有话要说:☆上文催眠葡萄爸的曲子页面链接可点击进入收听和下载。
☆本剑文第九十一章插曲页面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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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石看到有个问题很多亲有过疑问。
同一个时间和空间中可以共同存在同样一个人的肉身或灵魂吗?
从逻辑上讲,这种存在是不矛盾的。
举例说明(就举一个吧):有看过Harry Potter第三部的童鞋一定会记得哈利和赫敏两位童鞋为了营救小天狼星,运用一个时间转换器回到N小时之前……那个桥段吧?
为什么没有人问罗琳这样滴问题呢?
从物理学或生物学角度上去看,拥有共同磁场或者相近磁场的两个生物体之间是有可能产生共鸣的。
当然,请不要忽略那是在“理想状况下”。
也就是说,没有人可以证明共存现象会不会真的产生共鸣或者同性相斥的,或者如你们看过的漫画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强大的那个吞噬了另外一个,这就给了偶们这样的码字手N个巨大滴科学漏洞……可以说死,也可以说活。
鉴于本剑文拥有华丽丽滴光明面,袖子妈某石亲妈滴慈祥笑脸,以及EG文不悲滴基本路线……共存现象这个设定,当然是——可以存在的咯~
其实“穿越”也是这样的漏洞。
穿越也是建立在“理想状况下”,这种理想,可能会实现,也可能永远不会实现。
写剑文之前石翻阅了小时候看的那本《苏菲的世界》。
这本书很难懂,石到现在认真看起来在理解上还是有些吃力。
剑文的某些观点就是源自那里,可能会带一些哲学的东西,解释起来会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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