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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七界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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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一记“死亡绞杀。”绞断了飓风的双腿。顿时间鲜血四溅。两条小腿飞出了牢笼,飞到了观众席。一阵惊慌的叫声响起,观众四散躲开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任千寻在短短的几分钟里竟然学会了,飓风的“狂风步法”运用蛮熊的绝招“死亡绞杀。”击败敌人,干净利落。这是何等逆天的天赋。

任千寻毫无悬念的取得了胜利。艾凡与飓风的赌拳的比率是一比七,任千寻的一百万自然变成了七百万,黑拳果然是一个让人一夜暴富的捷径,当然也可以一夜间变成乞丐。

黑拳第五战。此时的任千寻,在黑拳界四连胜,已经小有名气,他的对手自然也是越来越强。“金刚”,横练功夫金钟罩的修炼者。金刚也许不是菜鸟级拳手中最厉害的,却是最难缠,最头疼的。金钟罩,自如其名,练者仿佛金钟罩身,无懈可击。任他狂风暴雨,也无法伤我分毫。

金刚,的打法很简单,就是完全舍弃防御和闪躲,和敌人硬碰硬,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以任千寻后天四重的实力完全可以俯视一切菜鸟级的拳手,要知道后天四重,一般只有白银级拳手才有这样的实力。所以菜鸟级比赛对他来说只是一场游戏。

但是任千寻十分的恶趣味。试想,一个人也许被敌人十分干脆的打败,也许可以接受,如果对方是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或者招式打败自己,那他绝对会深受打击,甚至心灰意冷,寻短见。显然任千寻就抱着打击人的出发点去的。

不出意料,任千寻和金刚,拳对拳,腿对腿,掌对掌,一场肉搏就此展开。战斗分很多种,肉搏却是最激烈,最惨烈的一种。

砰!砰!砰!砰!

*的碰撞声不绝于耳,双方的衣服已经开始破裂,一个洞,又一个洞。肉搏数百记之后,双方很有默契的脱掉上衣,露出肌肉。八块腹肌,都是八块腹肌。任千寻和金刚完美的身材,引起台下花痴女不断的尖叫。

打呀打,打呀打,不知过了多久。金刚停了下来,弓着身子,双臂伸开,气喘吁吁。

“金刚,你就这点实力吗?打呀。”任千寻笑着说。金刚鼓了鼓气,冲了上去。

“eon!baby!”任千寻挑衅的说。金刚已经开始拼命了,招式凌乱,打法已经没有章法了。

几十秒后,金刚已经没有丝毫力气了,站在台上摇摇欲坠,站立对于此时的他,已经很费力了。

“没意思。”任千寻一副无聊的样子,缓缓的走向金刚,金刚如临大敌的样子,艰难的摆出一个防御的架势。任千寻来到跟前,伸手一指,金刚倒了下去。任千寻破了金刚的罩门,虽然任千寻没有杀了他,但对于金刚来说,这比杀了他还难受。毕竟苦练了数十年的横练功夫,被人破了,任谁一时也无法接受。

任千寻,走出牢笼,在众人的注视下来到下注台,拿走了属于他的两千一百万。走时一转身对着侍者小妹一笑,潇洒的离开了。侍者小妹愣了愣,不由得一笑,望着任千寻的背影,怔怔的出神,很久才回过神来。

黑拳第十战。今天是任千寻的青铜晋级赛,胜了自然会晋级青铜级拳手。败了,自然,要从新计算,要等下次十连胜才能晋级。今天他的对手是“狐狸”。一个菜鸟级拳手的绝对王者。其实以他的实力早可以晋级青铜级选手。只不过每连胜九次的时候,他都会故意输掉。因为菜鸟级比赛对他没有任何危险,还可以赚取不菲的金钱。所以他才叫狐狸。

“我认输。”主持人刚刚宣布开始,狐狸却很无赖的人认输了,让观众哭笑不得。任千寻显然对这个结果页很出乎意料,任千寻就这样不战而胜的晋级为青铜级拳手。

“帅哥,我请你喝一杯,交个朋友吧。”侍者小妹鼓起勇气期待的说。“对不起,我没空。”任千寻冷冷的道。此时他的脑海里浮出一道身影,那身影是那般的美好,那般的完美,挥之不去。

“我想你了,凡。”

第十章 有女郑凡

静室之中,任千寻在干什么呢?打坐?悟道?修习武技?不是,都不是。任千寻端坐在真皮座椅上,对着一台幻想牌16核32g内存的电脑。任千寻打开oicq,熟练的输入密码。他打开“万世轮回我只爱你”一栏,可是没有任何一个头像。把我删了吗?呵呵,凡。这难不倒我。打开搜索栏,输入账号,索检出一个昵称叫做“逆时针。”的女生号码。没错,这就是任千寻初恋女友—郑凡的oicq。添加好友,有问题,这怎么办呢?

这难不倒我们的千寻。第一个问题是:你是谁?我是你老公。(好无耻的任千寻,我鄙视你。)第二个问题是:你为什么要加我?我想要做你的贴身保镖。(好闷骚的答复。)这样能加上她吗?我抱有一百二十分的怀疑。自然不可能,可我们千寻为了郑凡学过黑客技术。然后任千寻怎么做的呢?攻入oicq的主服务器修改资料。你脑子秀逗了吧,攻入服务器,你以为你是黑榜前十的超级黑客啊。盗号,多简单啊。没错呀,凡事换一个角度,换一个方法,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复杂不代表高超,简单不代表低流。任千寻输入了郑凡的密码:本姑娘绝代风华。我汗!任千寻被雷到了。点开消息栏,接受了好友请求。

任千寻非常无耻的把郑凡oicq中,任千寻oicq备注写上了亲爱的老公五个大字。(无耻可以,但要有个限度啊。)打开空间,任千寻直奔相册。浏览和很多郑凡和家人的合影。任千寻父亲和弟弟服饰低调却奢华,因为任千寻可以看到衣衫上几个英文的蝇头小字,确切的说是蝇头的单词。翻译过来就是凯文。凯文是何许人也?世界第一服装设计师啊。好大的名头,不只是好的名头还是好大的价钱呢!任千寻父亲和弟弟的特制服装价值百万美元。不错就是美元。金钱是现代社会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重要标准。由此可见郑凡显赫的家世。想到这,任千寻不由得有些黯然,毕竟门不当户不对嘛。

任千寻定睛一看,有一组加密的照片,写着写真集三个字。任千寻忍不住流下了口水,一副色狼的样子。(也许这里有人要吐槽,这是不是有损任千寻的形象。可是英雄爱美人嘛,哪个男人不爱美女?诗经有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然后输入密码:本姑娘倾国倾城。郑凡好自恋啊,任千寻也见怪不怪了。

无法访问本网页。坑爹啊,这可是250兆的超级光纤宽带啊。250兆,你真当我是250了。还不如当初办290兆的宽带了。任千寻这般想道。任千寻就是如此悲催的和郑凡的写真照绝缘了。砰地一声。电脑和桌子碎成了几片。自然了,任千寻此时的拳力可是4000kg。一台电脑无论质量多么好,也不可能在任千寻一怒之下幸免。此时,任千寻肉疼不已。那可是花了十好几万买的电脑啊。虽然任千寻现在身价数千万,可他还是小人物的心态。毕竟,任千寻过去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过几百块,武力的强大也是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提升的。

此时的任千寻陷入了无边的回忆当中。往事虽然不堪回首,可有些人却永远活在回忆中。回忆中的美好,是支撑他们的信念。显然任千寻就是这种人。

时光回到了任千寻五年级的时候,那年的寒假邂逅了他此生此世最爱的女孩。那个地点是什么呢?是英语补习班。狗血啊,人家邂逅都是花前月下,你是英语补习班。不过现实就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浪漫,而是那么那么多的现实。当梦想和现实碰撞,活下来的是哪个?我的老师给的答案是,现实。我就不发表看法了。

那年,他11岁,她10岁。他在她的前桌,她在他的后桌,距离只有30cm,心的距离却并不近。讨厌英语的他,为了她,开始卷着笨笨的舌头,学着英语,并不具有语言天赋的他,执着的练习着每个音节。一遍,两遍,十遍,百遍。就是这般傻傻的执着,只为她那嘴角的轻笑。有时,男人就是那般的天真,那般的可笑。事与愿违,可他还是没有博得美人一笑。

那年,他12岁,她11岁。他依然在她的前桌,她依然还在他的后桌,距离依然是30cm,心的距离有点近。有一天,老师问,你们父亲的职业是什么?她说,我的父亲是医生。他红着脸说,好巧,我的父亲也是医生。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个谎言,却是那么美丽的谎言。她说,她喜欢粉色。他,一个男生恬不知耻的说,好巧,我也喜欢粉色。同学们都笑他,可我看到着却笑不出来。她说,我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他说,好巧,我也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可她不信,可是他真的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啊。

那年,他13岁,她12岁。他还在她的前桌,她还在他的后桌,30cm的距离,心的距离已经很近。她已经对他有些好感,但矜持的她对他还是不冷不热,不温不火。这时的他已经上初一,开始叛逆。他有些灰心,开始堕落。好孩子的他开始在课上捣乱,气的老师压根痒。她以为他变了。几周后的他却放弃了还有几个月就结业的补习班。她每天望着空空的前桌,怔怔的出神,千万次的在脑中幻想他的身影。毕业那天,她拿着毕业照,看了许久许久。她撕掉了毕业照,没有他的毕业照,我…不…要。她的泪水已经不知不觉的落下。

那年,他15岁,她14岁。堕落的逃学的他,在父母的劝说下,选择了留级。此时他想起了她,那道已经模糊身影却让她觉得那么的美好。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留级的他进入新班级的那一瞬,他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他。四目相对,那一刻的感动溢满两人的心胸。久久的对视,他们忘记了老师,忘记了同学。此刻他们的世界只有彼此,这一刻仿佛化作了永恒。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那年,他16岁,她15岁。今天是他们相恋一年的纪念日。她提出了分手,他呆了,泥塑一样的站在那。一道黑影突然出现,小子,离我女儿远点。霎时间黑影对着远处的篮球架一指,篮球架炸裂了。千寻,忘了我吧,我父亲是先天强者,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珍重,珍重。。。黑影和丽影就这样消失在他的视线当中。

先天强者嘛?那又如何,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超越你的父亲,牵着你的手,相伴一生,浪迹天涯。凡!你等着我。一定要等着我呀。

第十一章 先天武技

修炼有很多要素,比如:天赋,勤奋,资源,传承,宝物,武技,神通,秘法等等,不可胜数。每个要素对修炼者都有很大的影响,不过勤奋绝对是第一位的,天赋屈居第二,武技第三。天道酬勤,没有天赋但勤奋的修炼者,有可能成为强者,而空有天赋却不勤奋的修者一定不可能成为强者。无可厚非勤奋最重要。天赋对于修炼可以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上古有传说,妖孽者,一日可抵百日功。为什么武技可以排到第三呢?一个好的武技可以发挥本身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威力。多少修者靠着一门好的武技做到同阶无敌,甚至越级而战。

咚咚咚。。。

“李叔,请进。”修炼室里,任千寻正在修炼武技,经过十场的黑拳搏杀,任千寻的七种武技都修炼到了圆满的境界,炉火纯青。此时任千寻时而像虎,凶猛无比,时而像猴,灵活机动,时而像蛇,阴险诡诈。。。此情此景即使被一个形意大师看到也会十分震惊。形意,形意,有形有意,先行后意。先要形似才可意似。要知道形意分为十二种,每一个形意大师,都只会专修一种。因为每种的形意的意境都是不同的,比如老虎和毒蛇的意境是截然不同的,互相冲突的。而此刻的任千寻显然打破了这个惯例,形意十二拳,全都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铁拐李,应声拄着拐杖走了进来。夕阳下,残疾的他,不会给人一种怜悯的感觉,而是一种沧桑的味道。

“千寻,在修炼武技了?”铁拐李笑呵呵的道,一副慈祥的样子。熟悉铁拐李的人看到他这般的表情,恐怕下巴落了一地。铁拐李,一看这个外号,就不是善茬。铁拐李的整人的手段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没错,李叔,我正在打形意。”任千寻淡淡的道,宠辱不惊就是此刻他最真的写照。

“贤侄,可否让李叔开开眼界?”

“有何不可!”

一套形意十二拳,打得形神兼备,行云流水,惟妙惟肖。片刻之后,任千寻收拳,而站,汗如雨下。汗水击打在地板上,声音明晰可见。

“好好好。”铁拐李十分的激动,此时只会说好,嘴里再也说不出第二个字。“形意十二老也不外如此吧。”铁拐李激动了半天,给出了一个极高的评价。

形意十二老。现形意们的十二大长老,每人各自修炼一种形意拳法,每个人都修炼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而且每个人都至少是后天中期的修炼者。掌门人万虎,更是一名武学大师,后天七重天的后期修炼者。可见铁拐李给出这样的评价已经很高看任千寻了。要知道形意十二老每个年轻时都号称天才,经过数十年的苦练才练到圆满的境界。而十七岁的任千寻却达到的同样的高度。并且!并且十二行都练到圆满。任千寻无愧妖孽之名。

“千寻,李叔能见到你这样的武道奇才,死而无憾了。”铁拐李真切的感慨道。任千寻心道:这就死而无憾了,要是你知道我七种武技都练到了圆满的境界,你岂不是要找颗柱子撞死了。

“对了,言归正传,李叔找我有什么事?”任千寻话锋一转,正色道。

“千寻,你是怎么认识西门大小姐的?”铁拐李疑惑的道。任千寻家虽然也是武学世家,但和西门家相比,却是蝼蚁和大象的差别。不同的层次结交不同层次的人,以任家的人脉应该结交不到西门大小姐。

“西门大小姐?”任千寻不解的问,看神态他并不认识什么西门大小姐。

“没错,就是西门大小姐。”铁拐李更加的迷惑了。

“我不认识什么西门大小姐啊。”

“不可能,西门大小姐点名要见你,说你俩是旧识啊。”

“西门大小姐是何许人也?”

“西门大小姐是血魔前辈的千金。”

“贤侄,你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血魔可是大名鼎鼎的修罗道先天强者。”

“先天强者?”任千寻瞳孔一缩,脑海里浮现了一年前的那道黑影,一样可怕的先天。

“西门大小姐可不是一般的二世祖,年不过二十的她已经是一名后天修炼者,而且还不只一重,达到了两重。是修炼界不可多得的天才。”

任千寻笑了,年不过二十?后天二重?天才?任千寻年不满十八,修炼不过几个月,已经达到了四重天,那他有算什么呢?这世间总有些妖孽让人无法企及,只能仰视。

“当然,还不是能和贤侄你相比的。”铁拐李想了想说道。“那贤侄,见还是不见?”

“见,自然还是要见。”

“那好,我去预约。”

广州,天上人间。对于天上人间,一般的人概念是,*秽荒唐,奢华的销金窟。不过事实不是如此,天上人间一般是高档酒店或者ktv。广州的天上人间正是一所酒店。

“请进。”一个女声响起,两个穿着女仆装的服务员打开了总统套房的大门。任千寻东张西望,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样子。铁拐李则显得淡然多了。也难怪如此,任家是隐世的武学世家过得是普通人的生活,哪里见过如此的金碧辉煌。

“你好!任先生,我是西门血姬。”一个穿着火红的晚礼服的高雅少女,落落大方的和任千寻打招呼。

“你好。我是任千寻。”任千寻先是一呆,很快恢复了正常。显然任千寻还是被西门血姬的妖娆惊住了。西门血姬的容颜称之为倾国倾城也不为过。

“怎么任先生,贵人多忘事,不认识小妹了?”西门血姬调侃道。

“这。这。。。”任千寻一时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说。

“好了,不难为你了。”西门血姬轻轻的一笑,回眸一笑百媚生,不外于此。西门血姬不知何时拿出了一张面具戴上了。这张面孔不是旁人,正是拳赛押注的侍者小妹。

“原来是你!”

“没错正是小妹。”

“原来西门大小姐,喜欢游戏人生啊。不知大小姐叫千寻来,所为何事?”任千寻一本正经的说。

“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的男人。”

“啊!”“啊!”任千寻和铁拐李异口同声的喊了出来。

“为什么呀?”任千寻冷静了些,不解的问道。

“因为你年纪轻轻就达到了后天四重,因为你符合我爸的要求是一名修罗,因为你相貌堂堂,因为你气质出尘,因为你。。。我能想到一万个理由。可那些都不是理由,我对你一见钟情。因为我爱你,所以我爱你,爱不需要理由。”

“我不爱你。”任千寻抑扬顿挫,缓缓的说出了四个字。

“为什么?难道我不漂亮吗?我爸是血魔,他一直想要一个传人,传承先天武技—血煞拳法。娶了我你能得到一切。”

“并非是这些原因,而是?”

“而是什么?”

“我已经有爱的人了,对不起。”

“难道你不想要先天武技吗?”

“想,但是她要比先天武技重要十倍,百倍,千倍万倍,无数倍。”

“是这样啊,不过我不会放弃的,我西门血姬看中的人,我一定要得到。”西门血姬道。“至于先天武技,你打败三大钻石级拳手,成为拳神的时候,也可以继承我爸的衣钵,得到血煞的拳法。”

“血煞拳法吗?我任千寻要定了。”

第十二章 生死一线

任千寻登陆了oicq,看到西门血姬发来的一个文件,没有多想接受了文件。倒不是任千寻不害怕是病毒文件,因为以西门血姬的身份地位是不屑于做这种事的。说句不好听的,西门血姬想杀任千寻,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西门血姬的父亲是先天强者,手底下有许许多多的后天追随者。不用多的,一个后天七重的修炼者,也不是此时的任千寻可以抵挡的。(自然如若任千寻开启天赋神通那就两说了。)

打开文件,是一封信,内容如下:千寻:你好。

我是血姬。你现在已经是青铜拳手了,但黑拳现在的很多事,你不是很了解吧。本小姐现在心情不错给你讲讲吧。第一,你是不是觉得黑拳拳手的水平太高,高的不可思议。即使是外界的拳王泰森在黑拳界也不过是与菜鸟级拳手相仿。为什么黑拳能吸引这么多的高手呢?那是因为黑拳界是我爸一手缔造的,黑拳手为的不是钱,而是我爸的传承。一个先天强者的传承足够任何后天为之癫狂。

黑拳手的实力大概是:菜鸟级后天二重天,青铜三重天,白银四重天,黄金五重天,钻石六重天。当然也有些拳手的实力与等级不符。比如你初涉黑拳,级别只有青铜,却有着白银的实力。看到这你是否感到疑问,为什么钻石级只有六重天的实力,那些后天后期的修者去哪里了呢?先天传承对于他们不也是很重要吗?

那是因为,我爸定了一个规矩,后期无缘传承。当然不是我父亲歧视后期修炼者,是因为自后天七重起,已经可以称为武学大师。大师已经有了自己的道,自己修炼的方式已经初步定型,自然无法修炼我父亲的血煞*了。

最后我还要给你介绍目前的黑拳三大钻石级拳手,也就是黑拳界的三大拳王。他们代表着黑拳的最高实力。他们分别是血修罗范离,小武神野比一夫,大力怪,休普斯。看名字就能知道,范离乃是华夏人,野比一夫是扶桑人,休普斯是m国人。他们三人虽然境界是六重天,但是实力不比任何一个七重天的武学大师差。所以很多黄金级拳手也达到了六重天,却无法撼动三大拳王的地位。

千寻,以你目前的实力还无法与他们争锋,但是以你的天赋早晚会超越他们。不过天才只是天才,令人敬畏的是强者。毕竟夭折的天才不在少数。珍重,好好的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爱你的血姬某年某月某日最难消得美人恩。西门血姬倾国倾城,背景惊人。信中字里行间不难看出血姬对任千寻的真情。但有些爱,终归逃不过命运的戏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可惜任千寻不爱西门血姬,因为他的心,除了郑凡再也装不下第二个人。有缘无分的爱,我们是否还要坚持?

任千寻,下了oicq,沉思了许久,他还要消化西门血姬信中的信息。显然这其中水很深,起初任千寻,打黑拳目的只不过是历练,现在看来事情变得复杂了。大丈夫自当迎难而上,龙腾九天。也许对于任千寻这未尝不是一个机缘。

又是一个黑夜,这个黑夜注定不会平淡。

今天是任千寻晋级白银之战。任千寻的化名“艾凡”已经在黑拳界声名鹊起,虽没有三大拳王那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有人已经称之为“艾无敌”了,因为任千寻自打黑拳起还未尝一败。

此时任千寻在休息区待定,一向淡定的千寻,此时却坐立不安,心情烦躁,好像厄运即将到来。远在千里之外的任十福也同样感到了不安。于是任十福拿出百年龟壳,进行占卜。结果是:血…光…之…灾!任十福,不由得担心起任千寻,可远在千里,只有干着急。

直觉是一个很奇怪的事,科学无法解释,但又不可不信,它是一个潜意识的表现。越是修为高的人,越是灵验,心头一点灵兆,是修者身体的自我警告。

可任千寻是什么人,又怎能被一点灵兆吓到。不管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任千寻何惧之有?任千寻想到,少年热血,不外于是。少年人自当如此,瞻前顾后,是老叟所为。

“首先登场的是有“艾无敌”之称的艾凡,先生们女士们,他的战绩是什么?”“十九连胜!十九连胜!”在欢呼和雀跃中,在簇拥中,任千寻如明星般,缓步登场。此时的任千寻已经没有初来广州时的稚嫩,经过血的厮杀,他已经拥有一种宠辱不惊的气质,心中的不安丝毫没有表现在脸上。

“接下来是新人“巴巴”。我问你,巴巴你个菜鸟,为什么要来送死?”主持人自鸣得意的调侃道。却不知道自己已经上当。

“哎,你这不孝的儿子,有这么跟你爹说话的吗?”台下顿时哄堂大笑,台下有个小孩淡淡对他父亲说:“爸比,这个主持人叔叔,好傻呀。”“嘿嘿!”

“安静,都给我安静,你们听到没?我叫你们安静。”主持人显然被戏弄后,十分恼怒,歇斯底里的叫喊着,叫喊着。但他就像一个小丑,观众只是笑着闹着冷眼看着,却没有一人把他的话放在耳中,更何谈放在心上。

拳手“巴巴”走上擂台,脱下了黑袍。惊呆了。而且惊呆了的不只是一人,而是包括任千寻在内的所有人。谁能想到一个青铜拳手,是一个一米左右的侏儒。若说这侏儒身上人有什么像拳手的,就是上身几条粗壮蚯蚓般的疤痕。却不给人害怕的感觉,只是觉得十分不协调,十分的怪异。

侏儒好像早已习惯了向他投来的奇异的目光,只是眼眉一挑,目光一凝,看向任千寻。此时任千寻如坠冰窟,通体发寒,不寒而栗,又像是被毒蛇盯住的感觉。锣声一响,一股惊天的杀气弥漫到生死楼天台的每一角落。任千寻的杀气与之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侏儒九成九的杀气直冲任千寻而去,此刻的任千寻,仿若被定身法定住了一样,无法移动丝毫。

“一指破虚!”侏儒轻轻的道,但给人一股寒意。一股内力顺着侏儒的中指射了出去直指任千寻,可任千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却无法躲避。无可争议,这是一部准先天武技,介于后天武技和先天武技之间。因为后天武技是无法做到内力外发的。

此时此刻,是任千寻踏入修炼界最危险的时候。就在这生死一线间,我们的任千寻要怎么应对呢?是就这样死在长生的路上,还是大难不死?

第十三章 大难不死

一指破虚!

一道血红的内气冲向任千寻,眼看就要把任千寻抹杀。此刻鸦雀无声,此时针落有声,这时这个世界仿佛失去了声音。与其说失去了声音,不如说似乎这个世界本来就未曾有过声音。此情此景确确实实颠覆在场所有人的认知。

内气外放,在诸多的武侠小说里,屡见不鲜。金老的小说里,大侠奇客皆可以内力隔空数丈而杀人无数。可那只是小说,是电影,在绝大多数普通人眼里,那只天马行空的想象,那只是电脑特技的效果。内气外放只是传说,这世间,哪怕是武学大师也是无法做到。

但是,但是,这一切的一切真实发生在所有人的眼里。这是个梦!这是只是一个梦。这是许多人的第一反应。但是有数百人同时做同一个梦吗?所以,我们只有接受这个现实,毕竟眼见为实嘛。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奇迹并没有发生。任千寻没有狗血的如超人附体般,大发神威,也没有神秘人出现,救了任千寻。此刻红色的内气结结实实的击中了任千寻。

“砰”的一声,鲜血如雾气一样,弥漫在空气中。血雾在夜风的吹拂下中飘摇,飘摇,仿若下了一场血雨,没有一个人可以幸免血的光顾。一个少妇舔了舔嘴角,心道,好咸。一个小孩,不仅揉了揉双眼,显然血雾迷了她的双眼。一个孕妇,忍不住的吐了出来。

在如此血腥的环境之下,任千寻,一个踉跄跌倒了。鲜血自任千寻的身体开始流出,浸在擂台的白色地毯之上,地毯渐渐的开始变成了血色,体积越来越大,直到整个地毯都变成了血色,最后鲜血在擂台的台阶上留下。滴落,滴答,滴答的作响。

“主持人,可以宣布结果了吧。”侏儒冷冷的说,丝毫没有被此刻的血腥影响,目光看向主持人。主持人心中不由得一寒,他又如何受得了如此的杀气。“巴巴。。。巴巴胜!”主持人结结巴巴的道。很好笑的一幕,但此时没有一个人可以笑得出来。

“慢着,慢着,我还没有输!!!”任千寻,艰难的站了起来,双臂青筋暴起,此刻意志战胜了一切。如果这世间的一切在客观上都是有限的,那意志在宏观上就是无限的。意志创造奇迹,此刻任千寻的的确确创造了一个奇迹。任千寻摇摇欲坠,但还是站着,没有倒下。此刻虽然无言,但仿佛有雷霆般的掌声响起。我听到了。你听到了吗?无声的掌声在所有人心中响起,此刻无声胜有声。

“谁说,我输了,我没有输!我任千寻不会输!永远,永远都不会——输!”任千寻用全身的力气在呼喊。没有咆哮的,却胜似咆哮,震耳发匮。

波澜不惊,古井不波的侏儒“巴巴”此刻眼神变了,充满了震惊。换做他,一个血雨腥风中生存的他,恐怕也无法做到。自古不以成败论英雄,不论结果如何,不论输赢。此刻“巴巴”被任千寻所折服,一股钦佩之情油然而生。侏儒“巴巴”悠悠的叹息道:“认输吧,我不杀你。”

“要…我…认…输…除非…在我…尸…体…上…踏…过!”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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