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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金庸世界-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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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见修习十来天就取得了这种效果,也是十分高兴,没想到自己居然是有点天赋的。他还以为以他生活在武功完全没落的现代,不可能有天赋学武呢。
兄弟俩躺在树干上望着树缝里露出的明月闲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丁典说起当年浪迹江湖的事,又说起关外的事。末了,便又想听听路过这六年的经历。
路过早就在树杈处躺着睡着了。
他是听到丁典问他的来历过去,不能说实话,也不想扯谎骗他,因此干脆装睡。但没想到的是,装着装着,居然真的睡着了。丁典见他睡着,轻叹了一声,枕着手臂躺在树杆,望着月色笼罩下的小楼,小楼窗口花影婆娑,他心中七上八下,又是欢喜又是害怕,哪里能像路过这般无牵无挂躺下就能睡着?
他不知道,路过在梦里,迷迷糊糊,置身在一片黑暗中,每次看到这样纯粹的黑,他几乎要打内心深处涌出浓浓的害怕来,下意识就排斥。他这一排斥,黑暗里似乎就多了光晕旋转,变成了黑夜。夜色中渐渐浮现出一个女子的身影,那身影极淡,他甚至根本就看不清楚,但凭直觉就能看出来是个女子,如烟如雾,仿佛被夜色遮掩。
那女子有着幽怨的眼神,有着温柔的嗓音:“兰溪,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那轻轻的叹息,真是要将他的心脏都叹出来,好像他是做了什么千不该万不该的事似的。
变成了怎样?路过在梦里回得理直气壮。什么人啊?他怎样是他的事,别人来管什么,还这么说话不干不脆,纯粹给人添堵。
那女子没有再说话,仍旧是一副幽怨的表情望着他,掩在夜雾里,也不靠近,也不远离。半晌,轻忽的身影忽然转身,要融入夜色里消失不见。
“喂,说清楚点!”撂下这种话了救人,也忒不负责了!路过心中气恼,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冲动,他伸手去,要抓住她,结果一抓却抓了个空。
“啊哟!”路过身子一空,叫了出来。紧跟着一顿一扯,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居然悬在半空,这一下把他所有的瞌睡都吓跑了。
“路兄弟!”丁典手一提,又把他给拉了上来,问道:“你做什么噩梦了?”
噩梦?路过一头雾水,他做梦了?这样也能做梦?他甩甩头,竟然想不起到底做了个什么梦,只是心中有着莫名的怅然,然后他忽然发现手里传来奇怪的感觉。
他手里抓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定睛一看,居然是那只鹦鹉。鹦鹉被他抓得死死的,使劲伸着脖子,拼命努力要呼吸。
路过赶紧松了手。鹦鹉“啪”地一声掉下去了,然后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路过生怕自己捏死了它,连忙跃下树去把它捡了起来。却见它耷拉着头,有气没力,好在胸口缓缓有动,还没死。
丁典也跳了下来,道:“差不多一炷香之前,这鹦鹉不知道从哪里飞了回来,然后就歇在你身上了。后来你开始做噩梦,它要叫醒你,就被你抓住了。路兄弟,这鹦鹉还真是聪明,你养了几年?”
路过没好气地把鹦鹉提了起来,道:“是,聪明,聪明到连话都不会说。”
鹦鹉转过头来,瞪了他一眼,挣脱他的手指,扑腾扑腾飞上树去了,然后把头昂向一边去,作出一副不理人的姿态。
路过有心也显摆,轻轻一跃,跳上树枝。那鹦鹉见他居然追了上来,诧异地瞪了他半晌。路过得意一笑,抱着双臂好整以暇让它瞪。
鹦鹉又往上飞了一级树枝。路过微微一笑,又跃了一层,仍旧追着它。鹦鹉似乎是看傻了眼,不敢相信地又瞪了他一会儿,又展翅飞上更高的一层。
路过衡量了一下着高度,有些迟疑了。但也没迟疑多久,他再次跃起,在对面一根相对较矮的树枝上借力停了一下,又飞到鹦鹉所在的树枝。总之,他就是表明,非追着它不可。
鹦鹉毫不示弱又往上飞,扑腾扑腾,翅膀刻意扇得非常响,最后停留在一根枝头上,俯瞰着路过,挑衅又得意。
路过这下真傻眼了。那树枝的高度,要跳上去不是难事,难的是那树枝撑得住一只鸟重,却撑不住一个人重。
这鹦鹉,果真是聪明,就是可惜了天妒鹦鹉,不能说话。若能说话,恐怕会让人以为是精怪杀了来研究了。
路过也瞪了它半晌,忽然又微微一笑,作势往上跃去。那鹦鹉见状,紧张地立刻扑腾扑腾地张开翅膀朝他飞了过来。路过一伸手,不费吹灰之力,又抓住了它。
鹦鹉在他手中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不出一会儿了解了自己处境后,又愤怒了起来,用力拍打着翅膀,抗议地叫他松手。
路过摸了摸它,让它顺顺毛,道:“你若不下来,我就真往上跳了。放心,这树也不怎么高,顶多摔断腿而已。而且是我自己要跳的,摔断腿我也不会怪你的。”
他当然不会说,底下站着丁典,摔不了他。
鹦鹉的气焰矮了下来,停止了扇翅膀,一双因愤怒而又黑又亮的小眼睛也暗淡了下来。
“这是在做什么?”丁典窜上树来,非常好奇地望着路过和他手里的鹦鹉。他觉得自己是不是疯了,居然感觉到刚才鹦鹉飞下来是要救路过,结果却被他抓住了。
路过笑着松了手,道:“没什么,它在生气。”
鹦鹉扑腾又飞走了,歇在高处树枝。路过伸出手悬空。那鹦鹉瞪着他,似乎昂首骄傲地坚决不理他。僵持半晌,路过轻叹一口气,要把手收回来,鹦鹉却腾地一下又飞了下来,落在他手上,却还是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
丁典瞪着这一人一鸟,叹为观止,问道:“路兄弟,这鹦鹉你养了多少年?”
路过回想了一下,当初在乾隆的皇宫,这鹦鹉似乎是出生没多久连飞都不大会飞,就掉了他身上,然后从此认定了他是主子,一直跟着。本来他对只哑巴的鹦鹉没兴趣,都是程灵素在照顾,结果后来慢慢相处中,发现这只鹦鹉居然能听得懂人话,还会有类似人的情感表达,甚至在他危难时刻居然能想到找人来救命。他觉得新奇,就一直带在身边。
没想到,这次他换坐标后,这只鹦鹉居然也跟着换了过来,他心里对它自是不一样了。若说以前待它不过是一只聪明的宠物,在这里这的几日相处,却是已经当它当作同伴了。
谁叫这同伴还有着能出奇招的妙用?就只可惜,跟他似乎有些道不同。哎,他不过就是利用它,让它察觉他们在凌府中遇到了凶险,于是跑去朝水岱等人报讯,示意他们在凌府遇险,骗了他们进凌府来,好让外头守着凌府围墙的人撤去罢了。
怎么它居然还跟他气了这么久?
路过漫不经心地答道:“有些年了。养得都要骑到我这个主人头上来了。”他摸了摸鹦鹉头颈处的小绿毛,道:“好啦,气也气了这么久。这些天你上哪儿去了?”
鹦鹉当然没办法回答他的话,脚底下却忽然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娇嗓:“神仙叔叔!”
路过吓了一吓,差点就要摔下去。怎么水笙会在这里?
底下站着的正是水笙。她昂头看着他们在路上,也轻轻跃起。她步履轻盈,轻功居然比路过还好一些。路过心中那一丝得意,顿时烟消云散了。
“别上来了,我们正要下去。”他制止了水笙,同丁典一起跳回原处,仍旧对着凌霜华的阁楼。水笙正好跃到这高度,过来与他同坐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
“神仙叔叔,我就知道你没事!那个凌大人哪有本事擒得住你?”水笙笑眯眯地说着,崇拜无比,道:“你怎么这么天都不来找我们?要不是小鹦鹉,我说不定现在还在睡觉,见不到神仙叔叔啦!”
路过扫了一眼歇在肩头的鹦鹉,心中暗骂,原来是它出卖了他。没想到他担心丁典会被发现,结果先暴露的居然是自己。这下被水笙知道了,还真是有些难办。
第五十四章 夜半无人私语时
明月当空,真是会佳人的好日子。路过远远地跟着丁典,瞧他捧着花到凌府后楼,看他轻轻一跃上楼阁,将花盆放在了窗台上,然后又悄无声息地退回来。
“路兄弟,你说她明日看到这盆花,会不会想到是我?”
路过跟着他,本来就没想过要躲着他。他只是担心丁典在这里惹了什么麻烦,到时候不好收拾还连累他,因此不如就近跟着,也好随机应变。
既然丁典开口唤他了,他也就从后头出来了。
“等明日看不就知道了?”他试着提气,想看看自己能跃起多高。他照着神照经的运气功法,气沉丹田,膝盖微屈,腾地向上跳起。
他没试过这本事,本意只是要够着最低处的树杆,没想到脚下一空后,丹田一股热气出来,身体忽然轻了许多,再不像以前一样,顶多跳起半米高,就被地球引力这混蛋把他给拉了回来。
他这一跃已有一丈来高,丁典手臂下摆,抓住了他上扬的手腕,然后轻轻一提,把他提了上去,赞道:“路兄弟,你进步好快!”
丁典所躺的一根树枝离地两丈,与对面的阁楼一般高了。路过这一跃毫无技巧,完全出自于内功,自是神照经的功劳了。
路过见修习十来天就取得了这种效果,也是十分高兴,没想到自己居然是有点天赋的。他还以为以他生活在武功完全没落的现代,不可能有天赋学武呢。
兄弟俩躺在树干上望着树缝里露出的明月闲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丁典说起当年浪迹江湖的事,又说起关外的事。末了,便又想听听路过这六年的经历。
路过早就在树杈处躺着睡着了。
他是听到丁典问他的来历过去,不能说实话,也不想扯谎骗他,因此干脆装睡。但没想到的是,装着装着,居然真的睡着了。丁典见他睡着,轻叹了一声,枕着手臂躺在树杆,望着月色笼罩下的小楼,小楼窗口花影婆娑,他心中七上八下,又是欢喜又是害怕,哪里能像路过这般无牵无挂躺下就能睡着?
他不知道,路过在梦里,迷迷糊糊,置身在一片黑暗中,每次看到这样纯粹的黑,他几乎要打内心深处涌出浓浓的害怕来,下意识就排斥。他这一排斥,黑暗里似乎就多了光晕旋转,变成了黑夜。夜色中渐渐浮现出一个女子的身影,那身影极淡,他甚至根本就看不清楚,但凭直觉就能看出来是个女子,如烟如雾,仿佛被夜色遮掩。
那女子有着幽怨的眼神,有着温柔的嗓音:“兰溪,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那轻轻的叹息,真是要将他的心脏都叹出来,好像他是做了什么千不该万不该的事似的。
变成了怎样?路过在梦里回得理直气壮。什么人啊?他怎样是他的事,别人来管什么,还这么说话不干不脆,纯粹给人添堵。
那女子没有再说话,仍旧是一副幽怨的表情望着他,掩在夜雾里,也不靠近,也不远离。半晌,轻忽的身影忽然转身,要融入夜色里消失不见。
“喂,说清楚点!”撂下这种话了救人,也忒不负责了!路过心中气恼,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冲动,他伸手去,要抓住她,结果一抓却抓了个空。
“啊哟!”路过身子一空,叫了出来。紧跟着一顿一扯,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居然悬在半空,这一下把他所有的瞌睡都吓跑了。
“路兄弟!”丁典手一提,又把他给拉了上来,问道:“你做什么噩梦了?”
噩梦?路过一头雾水,他做梦了?这样也能做梦?他甩甩头,竟然想不起到底做了个什么梦,只是心中有着莫名的怅然,然后他忽然发现手里传来奇怪的感觉。
他手里抓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定睛一看,居然是那只鹦鹉。鹦鹉被他抓得死死的,使劲伸着脖子,拼命努力要呼吸。
路过赶紧松了手。鹦鹉“啪”地一声掉下去了,然后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路过生怕自己捏死了它,连忙跃下树去把它捡了起来。却见它耷拉着头,有气没力,好在胸口缓缓有动,还没死。
丁典也跳了下来,道:“差不多一炷香之前,这鹦鹉不知道从哪里飞了回来,然后就歇在你身上了。后来你开始做噩梦,它要叫醒你,就被你抓住了。路兄弟,这鹦鹉还真是聪明,你养了几年?”
路过没好气地把鹦鹉提了起来,道:“是,聪明,聪明到连话都不会说。”
鹦鹉转过头来,瞪了他一眼,挣脱他的手指,扑腾扑腾飞上树去了,然后把头昂向一边去,作出一副不理人的姿态。
路过有心也显摆,轻轻一跃,跳上树枝。那鹦鹉见他居然追了上来,诧异地瞪了他半晌。路过得意一笑,抱着双臂好整以暇让它瞪。
鹦鹉又往上飞了一级树枝。路过微微一笑,又跃了一层,仍旧追着它。鹦鹉似乎是看傻了眼,不敢相信地又瞪了他一会儿,又展翅飞上更高的一层。
路过衡量了一下着高度,有些迟疑了。但也没迟疑多久,他再次跃起,在对面一根相对较矮的树枝上借力停了一下,又飞到鹦鹉所在的树枝。总之,他就是表明,非追着它不可。
鹦鹉毫不示弱又往上飞,扑腾扑腾,翅膀刻意扇得非常响,最后停留在一根枝头上,俯瞰着路过,挑衅又得意。
路过这下真傻眼了。那树枝的高度,要跳上去不是难事,难的是那树枝撑得住一只鸟重,却撑不住一个人重。
这鹦鹉,果真是聪明,就是可惜了天妒鹦鹉,不能说话。若能说话,恐怕会让人以为是精怪杀了来研究了。
路过也瞪了它半晌,忽然又微微一笑,作势往上跃去。那鹦鹉见状,紧张地立刻扑腾扑腾地张开翅膀朝他飞了过来。路过一伸手,不费吹灰之力,又抓住了它。
鹦鹉在他手中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不出一会儿了解了自己处境后,又愤怒了起来,用力拍打着翅膀,抗议地叫他松手。
路过摸了摸它,让它顺顺毛,道:“你若不下来,我就真往上跳了。放心,这树也不怎么高,顶多摔断腿而已。而且是我自己要跳的,摔断腿我也不会怪你的。”
他当然不会说,底下站着丁典,摔不了他。
鹦鹉的气焰矮了下来,停止了扇翅膀,一双因愤怒而又黑又亮的小眼睛也暗淡了下来。
“这是在做什么?”丁典窜上树来,非常好奇地望着路过和他手里的鹦鹉。他觉得自己是不是疯了,居然感觉到刚才鹦鹉飞下来是要救路过,结果却被他抓住了。
路过笑着松了手,道:“没什么,它在生气。”
鹦鹉扑腾又飞走了,歇在高处树枝。路过伸出手悬空。那鹦鹉瞪着他,似乎昂首骄傲地坚决不理他。僵持半晌,路过轻叹一口气,要把手收回来,鹦鹉却腾地一下又飞了下来,落在他手上,却还是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
丁典瞪着这一人一鸟,叹为观止,问道:“路兄弟,这鹦鹉你养了多少年?”
路过回想了一下,当初在乾隆的皇宫,这鹦鹉似乎是出生没多久连飞都不大会飞,就掉了他身上,然后从此认定了他是主子,一直跟着。本来他对只哑巴的鹦鹉没兴趣,都是程灵素在照顾,结果后来慢慢相处中,发现这只鹦鹉居然能听得懂人话,还会有类似人的情感表达,甚至在他危难时刻居然能想到找人来救命。他觉得新奇,就一直带在身边。
没想到,这次他换坐标后,这只鹦鹉居然也跟着换了过来,他心里对它自是不一样了。若说以前待它不过是一只聪明的宠物,在这里这的几日相处,却是已经当它当作同伴了。
谁叫这同伴还有着能出奇招的妙用?就只可惜,跟他似乎有些道不同。哎,他不过就是利用它,让它察觉他们在凌府中遇到了凶险,于是跑去朝水岱等人报讯,示意他们在凌府遇险,骗了他们进凌府来,好让外头守着凌府围墙的人撤去罢了。
怎么它居然还跟他气了这么久?
路过漫不经心地答道:“有些年了。养得都要骑到我这个主人头上来了。”他摸了摸鹦鹉头颈处的小绿毛,道:“好啦,气也气了这么久。这些天你上哪儿去了?”
鹦鹉当然没办法回答他的话,脚底下却忽然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娇嗓:“神仙叔叔!”
路过吓了一吓,差点就要摔下去。怎么水笙会在这里?
底下站着的正是水笙。她昂头看着他们在路上,也轻轻跃起。她步履轻盈,轻功居然比路过还好一些。路过心中那一丝得意,顿时烟消云散了。
“别上来了,我们正要下去。”他制止了水笙,同丁典一起跳回原处,仍旧对着凌霜华的阁楼。水笙正好跃到这高度,过来与他同坐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
“神仙叔叔,我就知道你没事!那个凌大人哪有本事擒得住你?”水笙笑眯眯地说着,崇拜无比,道:“你怎么这么天都不来找我们?要不是小鹦鹉,我说不定现在还在睡觉,见不到神仙叔叔啦!”
路过扫了一眼歇在肩头的鹦鹉,心中暗骂,原来是它出卖了他。没想到他担心丁典会被发现,结果先暴露的居然是自己。这下被水笙知道了,还真是有些难办。
第五十六章 深明大义的凌霜华
丁典道:“凌小姐怀疑凌退思关押了我们,想偷偷救我们,结果被凌退思发现了。父女俩吵了一架。”
宝藏之事传得沸沸扬扬,凌霜华居于闺中也听到了些。丁典与路过在自己家里失踪,父亲又的确是在找大宝藏,这让她如何不怀疑自己父亲?偏偏凌退思一口否认,就算与整个江湖为敌也不放人。父亲身为朝廷命官,有官兵把守府邸,江湖人无可奈何,凌霜华心里过意不去,便想出自己偷偷把人先找出来的法子。白天府里人多,她没办法行动,因此才找了晚上,与丫鬟一起行动。她不懂武功,笨手笨脚地行动,结果可想而知了。
凌退思确实没有扣押住丁典与路过,莫名其妙地被整个江湖当成眼中钉,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如今连自己女儿都不相信了,这口气如何能咽下?一怒之下直接命人将她送回阁楼,禁足关了起来。
“你不救她?”路过听丁典说着,有些好奇。虽然丁典没出手,他很是欣慰,但也觉得不可思议。
丁典颓然道:“她身边一直有人,没机会出手。”
路过宽了宽心,又有些惭愧,真是有些对不起凌霜华跟着受此无妄之灾。
“丁兄弟,明日她看到那盆花,就会明白错怪了凌退思。你既然已经见到人了,我们就走吧。不然等明日她去向凌退思道谦,我们就走不了了。”
丁典道:“区区一个翰林我还不放在眼里。路兄弟,你若担心就先走吧。现在江湖上找的都是我丁典,你跟着我只会受牵累。《神照经》的练功之法我已跟你说了,你的悟性犹在我之上,就算没有我指导,也必然能成功。”
路过虽然处处利用着丁典,但是对这样一个君子之人,他也是真心当朋友对待,否则也不会任由他来给凌霜华送花暴露自己了。丁典说的他也有想过,但想归想,当丁典自己主动提出来时,他心里却是惭愧又感动。
想到丁典可能的结局,他忍不住提醒道:“丁兄弟,你与凌退思势成水火,凌退思不会放过你。凌小姐对你纵有情意,但她父亲不好惹,你若与她纠缠,将来会连命也丢了。就算这样,你还是要坚持下去?”
丁典叹了一口气,道:“路兄弟,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么多年我痴迷武学,又爱浪迹江湖,没有心思结亲,也从未对哪个姑娘起意过。但自从见到了凌小姐……我这一颗心就不是自己了,她若愿看我一眼,我就是死了也甘愿。”
路过沉默了。丁典都说了死也甘愿,他若非要为了救他性命而让他放弃凌霜华,是不是有点把自己的意图强加给人了?
哎,自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
丁典的价值观与他不同啊。
“既然如此,兄弟一场,你既然放不下凌小姐,我路过虽然怕死,但也做不出来抛弃兄弟自己逃命的事。凌小姐是个好女孩,你……哎,我祝福你们吧。”
丁典背负着“连城诀”的秘密,顶多就是再被凌退思用计关起来。以前丁典是一个人,只能认栽倒霉。现在有了他这个兄弟,他总是得帮上一帮的,就算报答丁典的“授业之恩”了。
天渐渐亮了,晨雾渐起,鸟雀儿叽叽喳喳地欢呼起来。
丁典一眨不眨地望着对面阁楼窗台上的花,看着它们一瓣一瓣舒展开来,开得安静秀气。
阁楼的窗户缓缓打开了,一张清丽绝俗的脸出现在花的后头。凌霜华看到花惊了一声,后面丫鬟立刻来问:“小姐,怎么了?”
凌霜华扑地把窗户又关上了,道:“没什么。有……有只鸟儿歇在这里,我一开窗,它就飞走了,吓我一跳。”
窗子里丫鬟笑了,窗户才又慢慢再次打开了来。凌霜华从窗户里在四周小路上看着、寻找着,却什么人也没看到,渐渐失望了起来。
丁典躲在茂密树后,盯着窗台里的倩影翘首盼望。路过看着他心急想现身却又不敢,知他也是顾虑了自己。有这顾虑就表示他还不至于见色忘义,这就够了。
他拍了拍丁典的肩膀,示意他想追妹子就得大胆点,干脆果断,这样畏首畏尾,太不像话了。
路过弹了弹歇在肩膀上的鹦鹉,道:“去!”
鹦鹉扑腾飞了出去,吸引住了凌霜华的视线。路过见她往这边看来,立刻大幅度地招着手,要引起她的注意。
凌霜华看了好一会儿才在树叶影里看到他们,惊讶地差点儿叫出声来,但她立刻用手捂住了嘴唇。想到自己前头四处寻人的模样都被看了去,她羞涩得又想要关上窗户,但立刻又想起了他们的处境。她也顾不得害羞,鼓起勇气连连摇头摆手,示意他们赶紧离开。
丁典看着她满是红晕的脸,头重脚轻浑不似在人间。又见她这么跟她们打招呼,更是神魂颠倒不知今夕是何年。好在路过还保留着清晰意识,看凌霜华的态度,知她并没有因为他们陷害凌退思而责怪,反而还是站在他们这一边。
他稍微放下了心,感叹丁典的眼光果真是好。不像他,明知原著里的凌霜华是个纯洁善良的好女孩,他还是担忧她在发现他们陷害凌退思后,会不会把他们说出去。
凌霜华示意了半天,见他们还不走也有些急了,待看到那只鹦鹉飞到了窗台上,她认出来这是路过的鹦鹉。眉头一皱,顿时想到一个办法。她回到屋里,迅速写了几行字,折成小条系在了鹦鹉的爪子上。
这鹦鹉通晓人性,知道她是想把自己当信鸽,当下也不辱使命地飞了回来。凌霜华的动作丁典与路过在这边看得清楚,立刻解下了纸条。只见纸上写着:“秘诀之事,妾已听闻。得见两位安好,心甚安。武汉乃是非之地,速速离开为上。”
娟秀的字迹,全部表达的都是对二人的关心,半点没有责怪之意。看到这张字条,别说是丁典感动,路过都禁不住深深地望了凌霜华的窗口一眼。但无奈,佳人寄完字条后,就已经消失在了窗台后头,只留下了一盆绿菊,淡淡地吐露着芬芳。
凌霜华能写这张字条,自然就不会把看到他二人的事去告诉凌退思。丁典放心之余,对凌霜华更是死心塌地。自此以后,每天都要到凌霜华的窗口探上一探。他每晚带盆花去,将前一天的花换回来,往往在窗外守上一整晚,只为看凌霜华开窗看到花时那展颜又羞怯的一刻。凌霜华见他们坚持不走,也没办法,任由丁典来去,只是窗台上的花,从未收进屋子过。久之,就连丫鬟菊友也知道了有这么个人,每天送一盆花来。
原著里的丁典就是这般痴情的人,路过早就知道,没什么惊讶,任他们自由发展着。既然摸清了凌霜华的心思,他也就不再跟着丁典一起去了,每日只在家里专心地练《神照经》。
“入神”、“坐照”乃是围棋古书上形容下棋境界的两个词。入神比较好理解,大概就是出神入化。坐照则是道家的理念了,通过内观,以心印道,以道印心,观照通透。《神照经》以这两个词为名,修习之法也自是以此为基础,心平气和放空杂念乃,方能内通外达,心如明镜,此为第一要义。
人生在世,凡俗根乱,要做到心平气和放空杂念,那是何等困难?练功之时只要稍稍心思走岔,这最厉害的内功心法立刻就会变成最歹毒的伤人利器。丁典气度宽广,光明磊落,加上练功资质好,内功底子也好,因此没有名师指导也能自学成才。
但路过从未接触武功,也不懂武功,一开始就要练习这等困难的高深武功,自是极有难度。幸运的是,他本不属于金庸凡俗世界里的人,偶有自私妄念虽是难免,但得之为幸,不得是应该,因此也没什么执着。况如今对他的“贪念”已实现,唯一的想法就是要练好这《神照经》,别无他求,因此这最难达到的境界,反而最容易就实现了。除了开始时需要丁典解释口诀指导,到后来,随着他功夫的加深,对《神照经》越来越了解,最后已经可以完全自己理解《神照经》里的口诀内容,不再需要丁典从中指导。
第五十七章 平地起波澜
不知不觉,近半年过去了,武汉的江湖风起云涌打打杀杀,江湖人来来去去,凌退思的翰林府依然屹立不倒。丁典与路过藏身于市井之地,居然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路过很满意,这半年来,他练功已有小成,丹田逐渐聚气,吐纳呼吸气随心转,时常能感觉到那股气随心所欲,在穴脉钻来钻去,流畅自如,让他即使在冰天雪地的寒冬腊月,都不再需要厚实的衣服,就能自身取暖。
丁典顾着儿女情长,进步自是不如他,见到了路过这半年来的成就进步,禁不住深深叹服:“路兄弟,当年我练这功夫时,已有足够的内功基础,入门比你是高多了,但半年时间也没有你这等成就。我若没看错,兄弟你实乃练武奇才,前头二十六年时间,都被你给浪费啦!”
路过也没觉得有什么可惜的,道:“二十六年长到现在才有现在的我,怎么说是浪费呢?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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