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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金庸世界-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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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前的水笙也就不过十一二岁年纪,她比着一只手,手心向下悬在面前,天真地说道:“现在好多年了,我长大了,变样子了,所以你不认得了。可是神仙叔叔,你还是那个样子,一点儿都没有变。”



  水笙极其崇拜地望着路过,路过心中却又哭笑不得了起来。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一点都没变的,除了那个“路大侠”,他还真想不出来是谁了。那个“路大侠”,他真是又爱又恨。



  在《飞狐》里,他的路大侠身份变成铁板钉钉的事实后,他曾私下向香香公主坦陈过,他不是“路大侠”,想用年龄来证明。他说:“我今年二十五岁。十年前,我才十五岁,能有什么本事成为名动天下的路大侠?”结果香香公主怎么回答的?



  “十年前,你二十。我十岁时遇见你,你说你二十岁。十八岁时,我们成亲,你还是二十岁。大哥,你说要等我长大,我……我长大啦,我现在都二十八了,比你还大三岁了。”当时她这么说着,脸上红晕愈盛,房里香气愈浓。



  路过不知不觉想起香香公主的脸,禁不住长叹息一声。



  想起当时他还默默凝噎,无语问天。知道香香公主是个花瓶美人,天真单蠢,但也没必要蠢成这模样啊。年龄是可以等的么?十年能只长五岁?路大侠啊路大侠,花瓶还知道借碳元素来记年龄,你娶这么一个比花瓶还笨的女人,就没考虑过后代基因问题么?



  当时只道自己是将就,人都娶了,要退货也迟了,结果现在这才几天不见,就思念如潮了。



  “我真的一点儿都没变吗?”路过柔声问着,要哄水笙把知道的都说出来。那个“路大侠”既然在此出现过,以他那张扬的性格,丁典怎么会不认识?



  “对,一点儿都没变,连衣服都没变!”水笙笑眯眯地说着,“那时候阿爹带我们出远门,去接我表哥。表哥家很远,后面还有一座山。有一次我追着一只兔子跑迷了路,结果在那里遇见了坏人。那坏人身上都是血,杀了好多人。他说我看到了他,就要杀我。我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坏人掐着我的脖子,我想叫爹爹来救我都叫不出口……”



  水笙说着,忍不住颤抖起来,可见当时的确是吓坏了。她朝路过身边又靠了靠,仿佛觉得安全了些,才继续又说道:“就在我快死时,坏人忽然住手了,但还是掐着我的脖子一动不动。我渐渐能够呼吸了,然后看到前面山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对啦,神仙叔叔,就是你。你就站在那里,眼睛就这么看着那坏人,让那坏人一动都不敢动,最后害怕地逃走了。可我再回头要去找你时,你就不见啦!我找了好久好久都没找到。”



  水笙说着,呜呜地哭了起来,这次眼里氤氲的水汽倒是极快地就扑通扑通地掉落了下来,两只手紧紧抓着路过的衣衫。



  路过觉得有些奇怪。这个神仙叔叔不可能是他,别说他没看到坏人,就算真看到了,也会先想着自己逃命。就算路见不平去救人,也会用毒药,怎么可能白痴到用眼神去与人决斗?可是水笙说的这个场景,似乎又有些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



  “噗——”身后忽然一声轻笑,一个小小的声音说着,“如果眼神就能把坏人吓走,小姐,衙门里还要那么多捕快做什么?”



  路过闻言回头,顿觉眼前一亮。一个少女正站在一群菊花团绕之中,她一身鹅黄衫子,面容雅致,丝毫不逊于周遭那清极美极的菊花。



  路过心中不做第二个猜测,直接认定,这就是凌霜华。果真一个人淡如菊清雅绝俗的凌霜华。
第四十三章 古怪的轻功
  “你是说我骗人了?”水笙握着拳头,怒气冲冲地瞪着凌霜华的丫鬟菊友,大有她敢承认,她就一拳揍倒的架势。



  凌霜华莞尔一笑,温言道:“小妹妹,菊友并不是说你骗人。你的神仙叔叔必是有其他本事,光靠眼神……”说到此处,她下意识地看了路过一眼,触及他的眼神,她顿时脸一红,后面的内容就说不出来了。



  光靠眼神……是可以把人吓退的。至少她现在就想赶快离开。



  路过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撤开眼神。陡然又想起了丁典,回头看了一眼,那小子果然神魂颠倒说不出话来了。



  “就是能,就是能!神仙叔叔就是靠眼神把坏人赶走了!”水笙争辩着,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怀疑神仙叔叔的本事。



  凌霜华再次莞尔,放弃与小孩子说道理,柔声道:“对,神仙叔叔就像神仙一样,坏人都怕。”



  “那是当然!”水笙满意了,得意至极,仿佛别人夸她的神仙叔叔,她也跟着与有荣焉。“神仙叔叔,走,我们去我表哥,看以后他还老说我幻觉。”



  水笙的表哥汪啸风,这个还是知道的。几年后两人在江湖上闯出个“铃剑双侠”的名头,不过现在都还是小屁娃娃。金庸不喜欢“表哥”,所以那汪啸风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什么样的下场,只要听到这两个字就不用多加怀疑了。



  水笙回头望了望,后知后觉周围全都成了不认识的人,顿时着急了起来,嚷道:“咦,表哥呢?呜,爹爹也不见啦!”



  说哭就哭,她也不害臊,一手牵着路过要他帮忙找人,另一只手又拉着凌霜华一起。凌霜华本来要离开,被这小姑娘一牵,倒不好拒绝了。



  好端端的赏菊变成了寻人,一路找下来,与凌霜华也熟悉了不少。只是这大家闺秀遇见陌生男人总是十分羞涩,除非与水笙,其他人她绝不轻易多说一句话,倒是她的小丫鬟,嘴唇薄说话利落。



  菊花会人来人往,寻个人非常不容易,几个人找了一路也没找到水岱与汪啸风。路过决定干脆直接送水笙回家好了,因而问道:“这里这么大,找个人不容易。笙儿,你住在哪里?我们送你回家。”



  水笙一点儿都不担心,道:“先不用回家。爹爹说,如果走散了,就在门口等。”



  路过无语。那你还哭哭啼啼地叫我们满园子找人?说的好像天要塌下来了。



  菊友一听说不需要再找人,连忙就要拉凌霜华回去。“既然这样,那小姐就不用担心了。我们快回去吧,晚了老爷要骂了。”



  水笙立刻又撇嘴哭了起来,道:“呜呜,如果爹爹没来怎么办?好姐姐,你再陪我一会儿嘛。”



  路过瞪着水笙,看着她抬袖抹着眼。这半天工夫,他已经发现了这迷你水笙的鬼灵精,真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有眼泪。恰好水笙从袖里抬眸,与他视线撞了个正着。水笙弯眉一笑,朝他挤眉弄眼,哪有半点担忧害怕?



  凌霜华性子单纯,哪像她这般狡黠,眼看着小姑娘央求自己多陪一会儿,也就答应了下来。一行人在外面的一个凉棚里坐下,边喝着茶水边盯着园子出口等着水岱。



  这凉棚设在江边,从这里既能看到园子里的花团锦簇,又能远远看着江水开阔,清风花香,惬意非常。入口的香茗更是清香适口,路过喝了一口,顺口就问水笙怎么会到这里来。



  他在连城诀里混的时间不长,那个“路大侠”也只有水笙“疑似”见到,估计也没有修改过其他。毕竟连城诀里最有名的美人是凌霜华,那个招摇的路大侠若要篡改,怎么会不改变凌霜华的归宿。但既然没有改变,原著中没有出现的水笙怎么会出现呢?



  水笙说道:“爹爹接到挑战啦,约了陆伯伯、刘伯伯和花伯伯在此碰头。我和表哥就缠着爹爹带我们来了。”



  “水大侠江湖人称冷月剑,谁敢不要命地向他挑战?”丁典这些年不问江湖事,对江湖事也知道的不多,但是水岱名头太大,他也是耳闻一些。所以他的潜台词还有一句,什么敌人居然能让水大侠接到挑战后邀齐落花流水四大侠共同抵抗。



  水笙摇头,一点儿都不担心地道:“爹爹没说。反正他们就快没命了,我也不想知道。凌姐姐,你家里是不是有很多花?明天我和神仙叔叔去你家看花好不好?”



  凌霜华脸一红,答应也不是,拒绝也不是,心里暗暗责怪菊友多嘴,炫耀家中花卉了不起。



  就在这时候,忽然一个沉稳的声音传来:“笙儿,原来你在这里。”



  水笙扭头一看,立刻跳了起来,往凉棚外奔去。跑了没两步,又跑回来,拖着路过的胳膊跟她一起走,路过无奈,只好任她拉扯着。



  “爹,他就是神仙叔叔!表哥,这下你服气了吧?”水笙一见到来人立刻献宝。路过有些尴尬,朝面前的一老一少鞠了一礼,带着一丝苦笑,道:“晚辈路过,拜见前辈。”



  水岱须发灰白,面容俊雅,一眼就看出路过中气不足,底盘虚浮,没有半点武功,绝不可能从山贼手里救出自己女儿。见他苦笑尴尬,也知道那“神仙叔叔”的确是女儿夸张的戏称,但他仍旧礼貌地道谢:“原来是路兄弟,幸会。听说路兄弟当年在三峡救我女儿一命,老夫感激不尽。”



  三峡?路过愣了一愣。他来到这里时间不长,去的地方也不多,但三峡恰好是其中一个。印象中,他似乎有去过一座山,在那座山上采药,然后看到了血迹,然后——



  他直接走人了。



  不过水笙的确没说他有出手,只是以眼神把人吓走了。他的眼神有这么厉害?问题是他并没有看到什么人。



  路过斜眼看了一眼水笙,水笙正撅着嘴生气,她旁边一个十四五岁的俊秀少年则一脸敌意地瞪着路过,不客气地问道:“真的是你救了笙妹妹?”



  路过想了想,道:“大概是吧。”



  少年抿起嘴唇不说话了。水笙终于又笑了起来,道:“这下你相信了吧?”



  少年的表情更臭了,但看着路过这么大个大人,连师父都对他礼让三分,他也不能随意挑战,当下只好默默退后,站在一旁。水笙正自己高兴,只道表哥只是争执输了不高兴,也没有太理他。



  这时候凌霜华带着丫鬟过来,见过水岱后,随即告辞离去。路过见她离开,倒有些舍不得。这一个多时辰的相处,凌霜华的诗书气质已经深入人心,真个是让人如沐春风。她是个大家闺秀,一旦回去了,那估计是见不着了。就连原著的丁典也只能傻愣愣地天天去她家后院看花,把花当美人脸。



  回头看丁典,丁典也是一副依依不舍魂不守舍的模样。



  路过当下决定,最好还是离这个凌霜华远点,还要拉着丁典一起远。鲜花好摘,但守园子的饿狼不好惹。凌霜华的老头凌退思又官又土匪,现在他们是惹不起的。至少等他先把金波旬花弄到手,等研制出了解药,凌退思也就没什么好忌惮的了。



  兄弟,看我救你一命,你不要太感激我。



  药店柴老板等凌霜华走远了才笑着说道:“你们是外地人不知道,这位凌小姐是武昌凌翰林家的小姐,咱们武汉出名的美人。”



  水笙安慰路过道:“翰林有什么了不起?神仙叔叔,明天我们去她家看花,她答应了的。”



  她哪时候答应了?路过在心里反问着,忽然听到远处江上传来一片喧哗吵闹。他抬头看过去,顿时目瞪口呆。



  江天浩渺,本是风平浪静。但一个人自江上而来,踏水而行将一切都扰乱了。他每一步都像是在水里投了巨大的石头,以他的步伐为中心,激起千层浪花,如同朵朵金光闪闪的晶莹花在他足下一一盛开。



  不知道佛祖当年步步生莲是不是其实就是这个情况?



  但现在步步生花的人却显然不是个佛祖,他一身鼓鼓黑衫,是那一朵朵金花里最显眼的花蕊。花蕊所到之处,江面无风起浪,远处的船只受余波波及,上下翻飞,近处的小船就没这么幸运了,有的被浇进了满船的水,有的维持不了平衡直接就翻倒了,一片呼叫声喊骂声救命声由远及近,此起彼伏,热闹得很。



  “黑色花蕊”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快速踏水而来。轻功之奇,另人侧目。



  “奇怪。但凡轻功,莫不以‘轻身’为旨。尤其是这水上工夫,总是得身轻如燕才能这般登萍渡水。但这大汉的轻功却如负重物一般,偏还没有沉下去,是何道理?”丁典喃喃自语。



  水岱也捻着胡须沉吟不语。他擅长的轻功就是登萍渡水,无不讲究轻、灵、快,像这大汉这般身法,的确是怪。



  “难道是他?”水岱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谁?”路过也很好奇,因为他任何人也想不起来。



  说话间,那大汉已经到近处来了,只见他面目黝黑,满头茂密黑发与络腮大胡连成一片,再加上一身黑色的衣服,乍一看就像是一只乘风破浪的黑鲨鱼。
第四十四章 一苇不渡江
  此时,码头外正停着一艘客船,一个女乘客正敛了裙裾在丫鬟的扶持下准备登船。客船受到“黑鲨鱼”的影响,摇晃不止。黑鲨鱼没有因为这里客船人多而有所收敛,反而纵声长笑:“哈哈哈,北虎南巡,江湖尽是落水狗!”



  眼看着他若到来,一船的人都要跟着遭殃。水岱与丁典几乎同时朝码头掠去。丁典足下点地,朝客船奔去,水岱与他并肩丝毫不落下风。丁典及时地救下了因客船摇晃而站立不稳差点落水的小姐,水岱则拔身而起,越过客船踏上船头,当风立浪,使出千斤坠的功夫,让客船稳了下来。



  黑鲨鱼见有人稳住客船自是存心挑衅,脚下更用力踏水,绽放出一个绚丽的金花黑蕊,水花掀起一人高,朝水岱直击而去。水岱不敢小瞧,拔剑反劈,水花便似遇到了一股无形之墙,撞上剑气,都卸了下来,重新落入江水。



  黑鲨鱼见水岱厉害,激起了好斗之心,当下行走方向一改,反向水岱奔去,足下更是乘风破浪,人未至,水剑先至,一一朝水岱射去。只见他脚下步法灵活,便似在水上跳起舞来,好像巴西足球的桑巴舞似的,满江江水都成了他脚下的足球,推挡勾射,每一步都激得水花四射,激射出去,就变成了伤人的利刃。



  水岱立在船头,因为要稳住客船,他行为受限,只得故技重施,借剑气之墙挡住水剑,缓缓移动脚步。但黑鲨鱼已然靠近,水剑之势太大,他布剑力道也愈大,江水翻波更厉害,水岱左支右绌,好不容易稳下来的客船又开始摇晃了。



  “大家先上岸!”丁典在码头边喊着,里面被吓到的船客们这才如梦方醒,争先恐后地往岸上逃命。先被救下来的凌霜华见这么多人挤来,不住地往后退,又退回到了路过等人身边。



  路过朝她问了声好,凌霜华的脸又红了。



  “兄台,敢跟我来么?”水岱只守不攻,稳不住江水势头,见船中人都已经逃散,立刻弃了客船,反朝江上奔去。他轻功点水,姿态优美翩翩如鸿,在黑鲨鱼掀起的惊涛骇浪里,看着竟似脚下连个涟漪也没生,瞬息间已滑去老远。



  “有何不可?”黑鲨鱼大笑一声,声如洪钟,当即也掉头转身,追着水岱而去。浪水扑上岸,人潮惊叫着往后退,推推挤挤不少人摔倒,退得慢的都被兜头淋了一身水。



  路过与水笙等站在后头,安全得很,只是在人潮往后时,又退了些距离,从码头退回了江边。遥看江上水岱与黑鲨鱼已经走远,只远远得看着江上翻着巨浪,浪心一点黑蕊,浪尖一人长剑霍霍,想破了浪花,却始终冲不进去。



  水笙年纪小,对父亲又极为崇拜,一点儿都不担心,反而咯咯地笑了,道:“这人虽然讨厌,但也真有趣。”



  丁典也退到他们身边来,远远地看着黑鲨鱼,忽然也拍头轻喝了一声,道:“哎呀,居然把此人忘了。一定是他!”



  “谁?”



  丁典满脸赞赏地道:“‘风虎云龙’里的‘虎’。人称‘一苇不渡江’胡渡是也。”



  路过满头雾水,还是不知道是谁。《连城诀》里有个‘落花流水’,后来被人打得落花流水,什么时候又多出了个什么‘风虎云龙’?只是他听着这外号虽然有些夸张,却是极为贴切,有此人在江上,纵使能一苇过江的达摩也要发愁了。



  丁典道:“中原八大好手,‘落花流水’南四奇,‘风虎云龙’北四怪,两边南北齐名,一扬名长江,一显赫黄河,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怎么北四怪会忽然挑衅南下?”



  路过不在意地道:“江湖武林豪杰,听说齐名总是久仰要见一个高下吧,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丁兄弟,这北四怪都是什么人,是好是坏?是正是邪?”



  丁典点头沉吟道:“‘北四怪’号称是怪,就没办法来说他们的好坏正邪。他们既好又坏,既正又邪。人怪,功夫也怪。就拿这胡渡来说,我看了这许久也没看出这许多端倪,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居然能这么用力在水上行走如履平地。”



  路过却是已经看出来了,哈哈笑了两声,道:“丁兄弟,你若下盘功夫够稳,着力够巧,也能做到。”



  汪啸风“哼”了一声,鄙视道:“一听就是外行,轻功讲究的快捷飘忽,哪管下盘功夫?”



  路过只拿眼角睨了他一眼,汪啸风立刻回过了头去,不敢再看他。



  水笙极崇拜地望着他,一双眼睛亮晶晶地,问:“神仙叔叔,怎么做到,怎么做到?你教教我,明日我也到水上去玩?”



  路过微微一笑,道:“你年纪小,怕是还不能够的。”他边说着,在江边拣了一块扁平的石子,看了一眼江面,水岱与胡渡已经打到江心去了,浪掀得再高,到江边时,也就只是平平的一波接一波了。他抛着石子上下掂量了一番,回头道一声:“看好了。”



  话音刚落,已是弯腰用力将石子平直激射了出去。石子去势极快,斜冲向水面,然后在水面激出了许多浪花,石子却没有沉下去,反而在水上跳着,一连跳了好几步,与胡渡的轻功一般无二,只是一大一小的差别。只是胡渡是人,能一直加力,这石子远去了,又受水阻拦,跳远了些后力道卸了,无力再在水面跳跃,才钻进了远处滚来的浪花之中。



  说穿了,路过做的事情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普通的打水漂。



  汪啸风与水笙目瞪口呆,他们都是江边长大的孩子,打水漂谁不会?但石子是石子,跟胡渡的轻功有什么关系?



  凌霜华自小在闺中长大,没玩过打水漂,也同样是目瞪口呆。只是目瞪口呆的是这是怎么做到的?石子扔进水里,不是应该沉下去么?



  只有丁典沉吟许久,恍然点头道:“原来如此。”



  水有张力,当落水物力道大时,水的反作用力也大,其实极为简单的道理。只是学武之人练轻功,想着要从水上过时,想到的都是如何利用运气借用真气,如何身轻如燕,如何踏雪无痕,将落脚点到最轻,以最小的借力来维持水上行走,从来没想过反其道也能行。



  “呀,有人来了!”水笙忽然指着江心叫道。



  江上胡渡与水岱依然战得难舍难分,江上波浪滔天,但那白浪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艘不怕死的渡船。船身上下在波浪中看着几乎要成直角翻倒了,看得岸上的人一阵高一阵低的惊呼,回想着先前自己乘的船是不是也是这般颠簸,顿时都后怕起来,又都庆幸地拍了拍胸,开始为江心那艘船担忧了。



  众人只远远看得见船中有人出来,立在了船头,船身波浪飘摇,那人当头站立却丝毫不受影响。只听他朝水岱与胡渡说了些什么,风远远送来,那话语也成了片字只言,什么也听不清楚。只是不一会儿后,水岱与胡渡居然同时住了手,又同时朝岸边掠回。水岱步履轻快,点水而行。胡渡下盘稳重,竟然也不落下风,两人又几乎同时到达岸边。



  水岱拱拳道:“‘一苇不渡江’果然名不虚传,水某佩服!”



  胡渡也拱拳还礼,道:“‘冷月剑’也非浪得虚名,登萍渡水,漂亮得紧!”



  水岱道:“你我大战三百回合未分胜负,他日你我兄弟汇齐,重新比划来过。”



  胡渡道:“好说,到时候拳脚底下再见真章。”



  原来他二人今日都只赞叹于对方的轻功,是以从头到尾都在水上比试,水岱意欲欺近对方的水阵,胡渡意欲扰乱水岱脚下着水,结果都未成功,算是打了个平手。只是双方都已猜到对方身份,都是成名之人,难免有些傲气,都只道自己未尽全力,他日一拼,必能赢了对方一招半式,那也是赢了。



  两人面上虽然说得客气,但向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互相一推崇,私底下都想的是如此要打到对方,只怕“他日”一场生死之战是难免的了。



  胡渡大步流星告辞而去,一步一个水印。水岱也是有些狼狈地掸了掸湿衣,看着胡渡也不比他干的背影总算是平衡了些。



  水笙从兜里掏出手绢,乖巧地帮他擦着湿衣。水岱欣慰地笑了笑,明知她这毫无用处,也没有反对,摸了摸她的头,道:“谢谢笙儿。”



  水笙问道:“爹爹,你们怎么不打了?那个伯伯不是好人!”



  水岱这才又想起来,转头朝码头看去。码头上一艘船正靠上岸来,有两个人先跳上来两个人,身穿着武官的衣服,他们上岸后又回头去恭恭敬敬地面朝船只,接着船上又出来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男子衣饰华贵,不到四十的年纪,容貌清隽,但一脸精悍之色,不怒而威。



  路过正思忖着此人是谁时,身边的凌霜华低下了头,向前走了几步,轻唤一声:“爹。”
第四十五章 再得神照经
  来人正是凌霜华的父亲凌退思,现正在武昌任职。他一下船来,后头又有四个人毕恭毕敬地跟着,岸上的人见他这么大的排场,不由得都生了敬畏之意,自动让出一条路来。



  凌退思看到女儿,威严的脸色稍微柔和了些,道:“霜华,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凌霜华道:“是女儿不好,耽搁了时间。”



  “没事就好,回去吧。”凌退思挥了挥手,凌霜华便先登了船。丁典不由自主地跟上了两步,路过一手搭在他肩上,制止了。



  凌退思斜眼瞟了他们一眼,视线在路过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一语不发地登船离去。看样子,是专门来接凌霜华的。



  为了连城诀能枉顾女儿一生幸福,最后下得了手活埋女儿的人,居然也有这么慈爱的时候?



  路过唏嘘一下,转头来后倒有些为难了,因为他不知道应该向水岱告辞好,还是向丁典告辞好。丁典身边太危险,水岱身边至少暂且安全。更何况,“南四奇”与“北四怪”比武,他还是非常有兴趣看看热闹。这江湖只要远离丁典,远离连城诀,现在这里还是大有可玩的。反正他在这个世界时间不长,等连城诀闹得江湖大乱时,他估计也早就继续换坐标了吧?



  但如果一直这样找棵大树乘凉,跟混吃等死有什么区别?



  江湖诱惑多,新奇事时时都有,这么混吃等死,将来也只能继续混吃等死。若是有混吃的本钱还行,若没这个本钱,那纯粹就是自己洗好脖子等死了。



  不如先断了诱惑,潜下心来练本事,无聊点就无聊点,终有出山一日,到时候要看甚至是要主导,都全凭自己了。



  念头打定,路过便拱手向水岱告辞。水岱正在与丁典询问家门,得知他只是从关外到汉口来做生意的普通人,好生失望。



  水岱不死心又问道:“丁兄弟刚才露那一手俊俏功夫,不知师承何处?”



  丁典笑道:“关外汉子多雄迈,粗浅功夫人人都会一点。我做牲口生意,往来多江湖豪客。又时常往山上去挖参,承蒙他们看得上,用人参换了武功学来防身。真要问师承何处,这倒是难道我了。”



  水岱知他不愿吐露,也就不问了。恰路过这时候告辞,他挽留再三,表示无论如何都得请他们喝一杯,以表谢意。



  水笙一听路过要走也急了,居然不肯离去,抓着他的袖子软语央求。路过推辞不过,只好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丁典。丁典搬出还有生意要做,又有药材店的柴老板当托儿,总算是脱身了。



  水笙不死心地在后头追喊再三:“神仙叔叔,你把事情办完了,记得来找我啊!”



  路过朝她笑着挥挥手。水笙这丫头很讨喜,将来他少不得去帮她一帮。



  等药材店的柴老板也告辞去后,路过才问起丁典这些年的事。



  丁典长叹一声,向路过弯腰九十度,鞠了一个大礼。路过连忙拦住,问:“丁兄弟何故如此大礼?”



  丁典道:“路兄弟,丁某实在对不住你。这个礼,你受之无愧。”



  丁典这才满面惭愧地把事情细细说与路过听了。原来路过临走时嘱咐的一番话,丁典根本没有听进去,反而以为路过是因为记恨梅念笙,所以才建议他不要立碑,让梅念笙成为荒山孤坟。后来有人根据那块碑找到了他,觊觎他手中的剑术诀谱,他才明白当初路过的一番嘱咐纯粹是出于好心。再后来找上门来的人越来越多,最后逼得他有家归不得,在外流浪这些年,他更是无数次地懊悔抱歉,无论如何就想着要再见路过一面。



  “路兄弟,我以小人之心度你君子之腹,当真是对不起。”丁典再次行了个大礼,满腹歉意。



  路过大方一挥手,道:“丁兄弟不必如此。梅前辈道我出手救治是心有所图,也没有冤枉我,当时我的确心有所图。”



  丁典见他如此坦然地说出来,反而少了几分警惕之心,道:“梅前辈传给我只是一部修习上乘内功的秘经,还说了几句剑诀,说是什么‘连城诀’,但不过都是些数字,但那些江湖人非要说还有什么大宝藏的地图,怎么说他们都不信。最后实在没办法,惹不起我只好躲了。”



  丁典说起此事,仍旧十分气愤又不解,又道:“若是一个人这么说也就罢了,为什么所有人都这么说?路兄弟,你能出言警示,必是也知道其中的厉害关键,还请告知一二。”



  路过道:“他们不信是因为丁兄弟你说谎而不自知。”当下,路过一五一十地把连城诀的秘密告诉了丁典。丁典不敢相信,深悔当初鲁莽,惹下大祸。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背负着大宝藏的秘密,那必然是众矢之的。



  路过继续道:“丁兄弟也不必过于担心。连城诀有什么了不起的?没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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