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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化九州-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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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叶声响,赢赤炎出班,大声朗朗,“父皇在上,赢天和久藏祸心,此次公然挑龙袍于城头,必是作乱前兆。儿臣愿领军马替父皇讨伐九原城。”
他一说话,武将班列内当即有人附和。赢赤炎骄狂地冷笑,在军方他以勇力著称,口碑不错,着实有着一班武将的支持。
赢天意笑着摇头,“哪有这般容易,你且退下。蓝璞,你有什么看法?”
赢赤炎微微撇嘴,退回了班列,冷冷看着二弟赢蓝璞。
赢蓝璞轻轻咬了咬牙,走出班列,“若我要反叛,必不会轻易让人知晓自己的动机,那龙袍出现在九原城头,怕是有人设下了什么阴谋,可能是想我赢氏王朝内乱。”
文官之内附和者也多了出来,只此已看出赢赤炎和赢蓝璞都有各自的支持班底。赢天意年岁已老,始终没有确立太子人选,十几个孩子之中,有三人已夭折,如今赢赤炎和赢蓝璞皆在三十五、六岁的壮年时期,口碑向来不错,所有人都认为未来的皇帝将在他们二人之中选出,于是便有了各自的算盘。
赢天意哪会不知百官心理,平日闭口不谈确立太子之事,非是寻不出合适的人选,只是掌握权力越久,迷恋也就越深,他舍不得交出自己好不容易取来的权力,那是他用兄弟的鲜血换来的荣耀。而他越不宣布太子人选,长子和次子的明争暗斗就越发难解难分。
“这个说法才像点样子,你们这皇叔可不是没脑子的人。”赢天意满意地笑了,“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天和的确是只老虎,可老虎的智慧也不简单啊。天和不是想叛乱,他只是想杀朕罢了。”
此言一出,朝堂之内只有少数老臣心里有数,余者皆大惑不解。
“陛下!”一名老臣走出班列,“武韬公的心思如今已不重要,眼下当务之急仍是如何处理这次的事件。”
“哦?花子虚将军,你有什么看法?”
花子虚微一沉吟,缓缓开口,“纵观天下,瀚州蛮族正在内乱,暂时不足惧,宁州羽族和西陆蔷薇帝国已经有所举动,不可不防。依老臣所见,对于九原的叛乱,必须以雷霆之势击之,方可使我朝军力减少到最低的程度,以备将来可能面对的大战。”
赢天意微微沉下脸去,这两朝老臣的话说得到底有所欠缺,可他毕竟在军方资历颇高,却不好当面数落他。赢天意的眼光飘过了花子虚,落到另一人脸上,那个人自始至终一言未发,只是低头看着地面。
“知秋何在?”赢天意淡淡问了一句。
满朝的视线刹那间集中到这人脸上,人人看着这个儒雅的男子,各种猜疑在心里浮起。这个男子,正是新任的云中叶氏的家主——叶知秋!
叶知秋心底暗叹,到底是躲不过去,只得出班行礼,“臣在。”
“你对武韬公叛乱一事有何见解?”
“朝堂上父辈众多,能征惯战者比比皆是,陛下问起,小臣实在不敢妄加断言。”
“知秋啊,朕与你父亲相交数十载,可他向来是不脱却责任的,你既然是家主了,总得拿出点魄力让大家看看,总不好堕了云中叶氏的名头。尽管说吧,朕不怪罪你。”
“谢陛下。依小臣之见,武韬公亦是打算以雷霆之势杀来天启的。如今万骨枯将军镇守天拓城防御蛮族,端木成功将军镇守秋叶城防御羽族,朝堂之内虽将军众多,怕无一人是武韬公的敌手,若是正面硬碰,小臣觉得并无必胜的把握。而父亲生前盛赞武韬公兵法上佳,惯出奇兵,不可小觑,即便帝都有殇阳关守卫,却难保武韬公不会绕开殇阳关,兵行险招。”
叶知秋的声音越来越低,果然,一番话说完,四周已是群情激愤,对他这新任的叶氏家主纷纷指责,其中尤以赢赤炎和赢铁寒为甚,他二人皆是军中上将,自负已久,哪听得这样的言论。
只有一人静静听着,嘴角带笑,却是赢天意第五子赢小白。别人不知道叶知秋的底细,只以为他是一介书生,而赢小白在云中之日早已见识过这家主的能力,非是一般人物可比。
赢天意重重咳嗽一声,百官愤愤收去了议论,静候旨意。
太清宫内,再次陷入沉寂,宫门外风雨之声复又清晰起来。
良久之后,赢天意的声音传了下来,“赤炎,若你领军,你将如何指挥?”
赢赤炎大喜,高声道:“父皇,儿臣计较已定,皇叔若出兵九原,来到殇阳关需费时两月,臣就在殇阳关驻扎以逸待劳,三弟铁寒可引一军先行埋伏在黯岚山下太平镇,届时两面夹击,可破皇叔。若是皇叔遁逃。。。。。。”他斜眼一挑叶知秋,“可请叶大将军埋伏在雷眼山附近,截断皇叔归路。两个月的时间,儿臣有把握做好一切准备。”
赢天意微微笑道:“若你皇叔不走殇阳关呢?”
“若皇叔绕开殇阳关,便只有选择攻打宣花城,便请花子虚将军驻守,敌军远来疲敝,就算到了宣花城也是强弩之末,掀不起风浪。儿臣自会从后追击,与花将军形成合围。”
太清宫内,皇长子赢赤炎的声音回荡不休,骄傲而自负,他已看到了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那高高在上的龙椅似乎也并不是遥不可及。当他说完,军方之内人人鼓动,纷纷赞叹,便是文官之列,也有不少附和之音,这便更让他志得意满。
赢蓝璞抿了嘴唇不出声,看了看兄弟赢小白,两人皆露出了失望之色。
“主动出兵不是上策,以逸待劳倒是不错的选择,以天和的脾气必是昼夜行军的,也罢,赤炎、铁寒,父皇就给你们带兵的机会。”
赢赤炎和赢铁寒同声称谢。
赢天意再宣一道旨意,“花子虚将军,宣花城交托与你。蒙太奇将军、谢直将军,令尔等为副将,赤炎和铁寒首次领兵,你二人切记要多方提点。”
“遵旨!”三员老将出班领旨。
“赢氏一族。。。。。。只希望这是最后一次风雨吧。。。。。。”
赢天意忽的低低叹息,而宫门外,一道狂雷震惊百里,整个天空猛然白亮如昼,瞬间又沉入了黑暗的浓云之中。
第213章 黄雀(一)
“朝堂之上毕竟不是好呆的地方,须趁早离去,也免得二娘在家中挂念。”
“这里的繁华总是一股腐烂的气息,怕是不久之后这千年的帝都天启又要面临兵灾了。”
华灯初上时分,天启城中的夜市再次开动,外面的街道上熙熙攘攘,喧嚣热闹,但这驿馆内却是冷冷清清。也难怪如此,叶知秋虽然贵为云中叶氏的家主,却一直秉承了先辈们的清廉,从不拿出钱财来打点方方面面,以免堕了家族的威名,即便当初在云中,他和二弟叶明夏时常出入怡红院,可相思月是从来没有让他们花费过一分钱的。现在他住到了驿馆中,驿丞见他穿得普通,又拿不出什么孝敬,也就懒得搭理他了。
叶知秋倒也不介意这些,只要有魅灵女子相思月陪着,他便觉得处处都是人间热土。可是因为叶明夏的关系,这二人终究是难以走到一起了,在云中城,百姓们议论纷纷,在叶氏,族人同样猜疑不断,然则于他们二人却是无所谓的,即便隔着无法跨越的鸿沟,感情却温温雅雅,比之亲人又胜却三分。
这是一段无可捉摸的情愫,直到他们死去,人们依然无法明白他们到底拥有着怎样的关系,但他们的故事却成为痴男怨女们心里最羡慕的神话。
如今,他们结伴来到了帝都,在这个被暴雨洗去尘埃的夜里,对坐小酌。
“倒是浪费了你这个大美人了,若是还了女装,这个小驿馆早已被踏破门槛。”
“你却不怕丢人?堂堂叶氏家主呢,上下打点的钱都没有,这几日来,除了那些军方的大老粗,就没个客人来。你在云中出了名的风流,在帝都怎么连个女孩子的青眼都拉不住?”
“哎呀,我投降我投降,父亲也说过,若我执剑在手,一生不得如意啊。”
“别曲解父亲的话了,自己没本事勾来女人还想怨别人么?”
“谁说我勾不来?这不是来了么?”
相思月轻轻一笑,“还不是个男的?只怕没什么好事。”
叶知秋长笑而起,面朝大门施礼,“五殿下安好。”
小白披了一身疲倦慢慢走进驿馆,灯火之下的脸庞犹带着不忿。虽然身边没有随从,但他穿的是绣了雷烈花的天蚕流云堆雪衫,这是皇室中人才能穿的服饰,驿馆内上上下下登时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在大堂里跪了一地,请安的声音如同苍蝇排演阵法。
小白踏步而入,眉头便皱死了,也不说话,直接走到叶知秋身边去,看了看桌上摆下的两菜一壶酒。他也不嫌弃什么,抄起叶知秋用过的筷子随手夹了菜来吃,面无表情地又拿起酒壶嘴对嘴喝了一口,等他做完这些事,眉头倒是舒展开了,可是脸上的表情狰狞了许多。
叶知秋知道他的意思,正想开口说点什么,小白伸手阻了他,转身来到驿丞的面前。
驿丞虽然跪在地上,眼角余光早已将这皇五子的举动看在眼里,顿时汗流浃背,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了小白是来找这穷长官的,一颗心如同打鼓一样在胸膛里乱撞。
果然,他听到了小白比生铁还硬三分的声音,“你做驿丞多久了?”
“回殿下的话,小人做了十三年了。”
“十三年。。。。。。难怪你一直升不上去,就这么一点眼力,再做三十年也升不了职。”
“是,是,殿下教训的是。”
小白忽的深深吸了一口气,声音缓和下来,“你要知道,在帝都驿馆里的,不是落魄的贵族就是晋升的显达,这两种势力都是不简单的,你只凭个人喜好来看判断,势必得罪人,如果我猜得不错,你这间驿馆大概是帝都十六家驿馆里最寒酸的吧。”
驿丞大惊,自此终于知道为什么每年上头发下赏银总也没有自己的份儿,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每月的工钱只有区区五个银铢。小白这一番温和的话让他五体投地,即时趴到了地上去。
“小人知罪,小人知罪。”
“去碧云居弄十二个菜来,以后记得多花点心思,别这么势利。”
“是,是。”
驿丞一骨碌爬起来,带着手下五个人急匆匆跑出去,各回各家凑足了银钱去碧云居赊账去了。。。。。。这个驿馆穷得很,六个人也捞不着油水,碧云居又是有名的酒楼,他们凑出的十几个银铢绝对不够买十二个菜的。不过,从此后这驿丞小心看人,没几年倒是将驿馆重振声威了,成了帝都驿馆最有钱的一个。
“半年多的时间,你倒是成熟了不少。”相思月淡淡笑了。
小白哈哈一笑,大马金刀坐了下来,“相思姐姐笑话我呢,嗯?相思姐姐怎么成了书童?还是个漂亮的书童,比叶大哥可俊俏多了。”
相思月笑笑,不再说话,她穿的是书童装扮,虽是男装,论俊俏倒比叶知秋强上许多了。
“我是来找叶大哥,有事请教。”
叶知秋微微叹息,“又是朝堂上的事情么?我可不想卷进来,陛下已经安排好了。”
小白苦笑出来,“叶大哥是我见过的最有见识的人了,你当然看出来这次安排是绝对有问题的。我那皇叔有‘十战之功’,惯出奇兵,摸不到他的底细怎么打得过他?何况他筹划经年,怎么会浪费两个月这么长的时间来行军?”
“话虽如此,但赤炎殿下的防御之策也不错,先拖住武韬公的兵锋,再从各地调兵回来,可保天启无事。”
“叶大哥当真这么想?”小白摇头道,“没有万全把握,皇叔怎会出兵?这场战斗不会那么容易的。我来这里,是想请叶大哥留下,至少多等一个月。”
叶知秋微微一楞,随即笑了出来,眼睛盯了这少年的脸。
小白告饶道:“瞒不过叶大哥,小白的确有眼线在越州,皇叔花费了十年时间在雷眼山开出一条军道,翻越雷眼山不过二十几日,以他的作风不会强攻殇阳关的,那么宣花城就危险了。当年我赢氏的先祖——无翳公也曾经跨越雷眼山,奇兵突出占据天启,这次就是历史的重演,只不过变成了我赢氏的内乱而已。”
叶知秋点了点头,“武韬公必是选择攻击宣花城的,花子虚老将军带了一万军马镇守宣花城,可宣花城前方是有凤谷,那处山谷平坦无法埋伏,又多林木,武韬公就地制作攻城器械也是容易。”
“所以这次大哥出兵是放错了位置,皇叔的兵一向悍勇,八万之众攻城,宣花城能撑三天就不错了,而大哥从殇阳关出发,到宣花城至少两天的路程,这个时间差足够皇叔做好充足的准备半途设伏。”
“那我留下来又能如何呢?”
小白吐口气,“这次务必要叶大哥帮忙了,如果花子虚兵败,我自会请父皇让你去宣花城镇守。我相信以叶大哥的能力,挡住皇叔的进攻不是难事,而我会去越州,在皇叔的老窝里放一把火。”
叶知秋哈哈大笑,“五殿下原来早有计较。”
小白也随了他笑起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而已。”
相思月在旁悠然叹出声,“你年纪这么小,心思却这么多,易损阳寿。”
小白一楞,又笑道:“总得做一番事业才好,其他顾不得了。”
正说着话,驿丞领了手下进来,几个大大的食盒被分别打开,一盘盘菜式放到桌上,大堂内飘起了香气。果然是名店的手笔,每一道菜皆是色香味俱全,勾人馋虫。
“且下去吧,我们还有话说。”
小白随手掏出两颗金铢来,驿丞喜上眉梢,恭恭敬敬接过,领着手下出去了。当晚,驿丞和手下们痛饮了一番,两颗金铢足够还清碧云居的欠款,而且几人还能分到不少,至少能抵上半年工钱。
毕竟是朝廷的臣子,叶知秋终于还是同意留了下来。小白心情转好,开始有说有笑,相思月也不说话,只是淡淡地坐在一边,无聊地想起了羽化,和羽化相比,这个心机深沉的孩子让她很不舒服。
相思月慢慢站了起来,走到门边,蛾眉微微跳了跳,一丝杀气从外界喧闹的气氛中被她抽离了出来。那丝杀气是朝向驿馆来的,可是并不坚决,相思月不在意地笑了。
一道青色的剑光从正门处直接闯进了驿馆,大堂内灯火颤颤而抖,方圆数丈之地,嗤嗤声大作。站在门边的魅灵女子毫无阻拦之意,仍是淡淡笑着,可赢小白脸色顿变,偏是半点武功不会,帮不上忙。
叶知秋微微错愕,眼前剑光转成怒放之花,已笼罩出他的上半身,剑花缭绕,让他看不清偷袭者的脸,可是他倒也沉稳,还有空点评起来,“真是一把好剑。”
剑光倏敛,冰冷的长剑已抵在叶知秋额前寸许处,偷袭者睁大了一双剪水秋瞳,淡红的眸子里透出不解的光,“难道我的剑法不好?”
“还不错,可惜都是虚招,是想试探我的武功吧?”叶知秋笑着走到了门边去,和相思月站在一处。
这偷袭者猛挑蛾眉,“那就再试我一剑!哎?你怎么跑那边去了?”
叶知秋一摊手,“我又不会武功。”
“。。。。。。”
第214章 黄雀(二)
灯火辉煌的帝都街道,被大好天气吸引出门的百姓趁势而动,凉风习习,正是出行的好时机。街道两侧买卖铺户挤得满满,又井然有序,各种各样的东西被摆放出来,河络的武器、羽族的玩具、蛮族的毛皮,只要你敢想,就一定会找到相应的卖家。
青璇被这些古怪的东西晃花了眼,一个劲地笑,连手里的糖葫芦都忘了吃。而小白则苦恼不堪,已经把她从各种摊子前面拉回来不止十次了。
“我是出来办事的,姐,你要不要先回宫去呀?”
“不要!我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你看你看,这么多古怪东西,可比宫里的东西有趣多了。”
“那一会儿你可别吓着了,我要去的地方不干净。”
“嗯?不干净的地方?哦,我知道了,妓院吗?”
“。。。。。。”小白一阵气苦,在皇宫之内,谁敢在公主面前提起这种字眼?偏偏这姐姐就喜欢看些杂书,对那些江湖豪侠佩服得不得了,而那些豪侠总免不了是要去妓院的。。。。。。
“不是妓院,是黑街!”小白压低了声音。
青璇更是喜上眉梢,一把挽住他的胳膊,生怕他先跑了,“黑街呀,听说很久了,走走,快带我去。”
“。。。。。。”小白更加气苦。
说话间不知不觉走到了南城地界,同样是热闹的街市,和其他地方并没有区别,可是小白知道,从这里开始,他们就进入了黑街的范围。南城的地界,基本被地下势力把持,被七家势力瓜分,各家的首领皆是黑道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平日连官府也懒得管他们,事实上,只要他们别闹出太大的动静,官府也不愿意过问。在这个地界做生意的,无不先投帖拜门,若有不懂规矩的,开张之后就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上门,除了地痞无赖,而这些地痞无赖什么也不做,就那么坐在门口,谁见了都绕着道走。
七家势力各有范围,平素里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即便有所争斗,也必是要打通官府的环节,免得官府插手过来。曾经有两家势力发生械斗,光天化日打得像战场一样,恰逢雷烈三柱国之一的万骨枯将军路过,把个一辈子混迹血腥之中的将军气得怒火三千丈,当即带着二十几个随从把这两家势力连根拔起,那一日足足死了一百六十余人,血把地面泡得刺眼,着实震住了这些江湖人。天不怕地不怕的江湖人终于知道原来跟军队比起来,他们真的是蝼蚁,从此南城的争斗只在深夜之后进行,再不敢嚣张了。
“姐,你可别惹乱子啊。”小白小心翼翼地劝着。
“只要别人不惹我,我就不惹乱子。”青璇笑道。
然而麻烦却是自动上门的,几个泼皮从旁路过,一眼看到青璇,魂都被勾了去,立时围了过来,嘴里不干不净地吐出脏话。小白皱着眉头拉开青璇,这几个泼皮鼓噪着不依不饶,贼兮兮的眼睛占足了便宜。小白知道这些泼皮也就是讨讨嘴皮子便宜,并不敢当众乱来,可青璇头一回出宫,哪懂这些,一张玉脸慢慢地白了起来,然后又红了起来。可是这种又羞又恼的情态更是让她看上去美艳而不可方物,泼皮们闹得也就越欢。
小白看着姐姐气得要拔剑,心里大急,猛然喝道:“放肆!不想活了么!”说完话,双袖一振,露出绣了雷烈花图案的前襟。
哪知这几个泼皮不知从哪里灌了马尿,竟是一点不在乎,有一人仗了胆子去抓青璇。
老马头守着苹果摊子正跟人讨价还价,“大爷,这苹果可是真甜,我老马头在这里卖了多少年的苹果了,这可不是骗您。”
“颜色不好,那个好,那个好,真红啊。”那人一眼看到旁边的筐子,里面有个苹果红彤彤的,像染过血一样。他喜滋滋地抓进手里,瞬间变了脸色,“血!”苹果的外皮上黏糊糊一片,正经是被血染过的。
他大吼了一声之后,惨叫声便响了起来,老马头和他同时张望,就见一个泼皮躺在筐子旁边,口里鲜血源源不绝。二人顿时惊慌失措。
惨叫声仍未停歇,所有人哗啦躲到一边去,就见一个女子青丝缠髻、青衣似水,正将几个泼皮一顿毒打,凶猛地像是小老虎一样,眼见着那几个泼皮人人狂喷鲜血、东倒西歪。
不多时,街道上又闯出十几个大汉来,携刀带棍杀气腾腾,为首一个汉子怒吼一声,“谁家的婊子?敢在南城撒野?”
他刚说完这话,胸前已是疼痛异常,一段剑尖穿心而过,汉子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女子撤剑,手腕转几转,甩开剑尖脏血,冷冷喝道:“谁家的狗?敢在我面前撒野?”
众人大惊,纷纷退后,街道上立时空出方圆几丈的范围,再无一人敢踏进圈内。
百姓们议论纷纷,“这是谁家的女孩?下手竟然这么狠?”
而那些大汉则瑟缩着大叫,“有本事你别走!一会儿就要你好看!”
小白苦笑着摇头,跑过来扯了姐姐的臂膀,“快走快走,说了别惹事的,你还杀人。”
青璇毫不在乎地笑着,却是不肯走,“不过是杀了几条狗,有什么好怕的?我才不走呢,我得等狗的主人出来,我倒要看看谁能在我面前撒野!”
小白没有功夫,又没她力气大,扯不动她只好作罢,“唉,姐,我是来办事的,你倒是给我惹事了。”
一会儿的工夫,人群后怒吼连声,一大群汉子冲了出来,这次足有五十多人,将这姐弟俩团团围起。其中一人身材高大,满脸横肉,有点屠夫的意思,可是那对眼睛炯炯有神,显然不是一般人物,他狠狠盯着这两人,在判断他们的身份。
青璇急忙回身,给兄弟拉紧衣服,“哎,衣服都穿不好,成什么样子?”
小白立时明白她是在把衣襟上的雷烈花图案遮掩起来,不禁大叫起来,“姐,你就不能饶了他们吗?杀了他们又没有什么好处!”
青璇笑道:“谁叫他们惹我了呢?惹我的人。。。。。。”她一转身,冷冷看着这群汉子,“就得死!”
话音清冷,透着高高在上的威仪,让这群汉子们有点犹疑,这样的气度绝非寻常人家的姑娘,他们将眼神落到首领身上。屠夫汉子也有点没底,心里瞬间翻过了天启城内无数的商贾官宦之家,他脑筋转得快,却楞是想不出来哪家有这样的姑娘。
“哈哈哈哈,难得见到这样豪情盖天的姑娘,若是两位不嫌弃,请上楼小聚。”
朗朗大笑声中,街边酒楼上有人凭栏而立,三十多岁年纪,眼神锋利,鼻梁高挺,透着一股剽悍气,穿着倒是朴素,只是一般的螺纹软麻衣,这便形成了奇怪的魅力,像是藏在荒草里的野狼。
小白心中一动,隐约猜到他的身份,急忙低声道:“姐,我就来找他的,跟我走。”
青璇冷冷哼了一声,跟着他去了。
而那屠夫汉子脸色大变,也跟着跑进了酒楼,没一会儿的工夫又跑了出来,脸色煞白。
手下围拢过来,“老大,怎么了?”
屠夫汉子吐口气,“这事别管了,回头去账房支两百个银铢,给弟兄们的家里送去。”
“可是。。。。。。”
“住口!”屠夫汉子用手指指天空,狠狠咬牙,“明白没有?不想全家死光就别问这事。”
都是混了多年的人,立时明白了老大说的是什么,人人色变。
“废话不多说了,我接到清水的书信了,以后清水不在,殿下就直接来找我。我叫伐檀!”
男子热情地招呼小白和青璇坐下,吩咐从人端上了茶水糕点。
他的热情倒叫小白有点吃惊,原本以为这黑街的领头人不好说话,或是按什么江湖规矩搞点下马威,这么看来倒像是兄长一样。
“这位是?伐檀眼拙,可不曾想到这位姑娘的来历。”
小白正要开口,青璇抢先一步,“我叫青璇!刚才那些狗是你家的么?”
伐檀不禁多看了她几眼,恭恭敬敬施礼,“原来是公主光临,坊间流传公主‘文得叶氏真髓,武取男儿首级’,果然是皇家威仪!”
青璇自小听惯了赞美之词,却没想到自己在民间也有这样的赞誉,登时乐得脸上开花,早把刚才的不愉快抛上九天去,笑呵呵走开,自去看街市。
“我这姐姐就是喜欢听人家说他像男人,伐檀先生可真是善解人意了。”小白微微笑道,心里却添上一层顾虑。要知道月前皇室的御花园演武,是宫内之事,并未声张,而伐檀此话显然知之甚详,不用说也是通过高层官员的渠道得来的,可他明明只是一个黑街的老大而已,却为何要关注殿堂之内的事情?
“小人粗鲁,可不敢当‘先生’二字啊,殿下若不嫌弃,叫我声‘老兄’即可。”伐檀敬上一杯酒,“但不知殿下此来有何吩咐?”
小白压下对清水颜和他的顾虑,笑着举杯,“老兄可知道九原城头龙袍出现的事情么?”
“不瞒殿下,这事我知道的比较清楚,是一个叫‘魔王’的人从武韬公的府内盗取出来的。殿下来找我,可是为了武韬公造反的事么?”
“其实朝堂之内早有定计,我来找老兄是为了做一个准备。”
“殿下请说。”
“我需要老兄在宣花城囤积一批粮食和一批军械。”
伐檀一愣,粗眉锁了起来,忽然捏碎了酒杯哈哈大笑,“殿下好算计!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难怪清水说殿下必将龙游大海!”
可是青璇不悦的声音响了起来,“别吵!下面有歌行者在说‘猪骑士威震九原城’的段子,真有意思哈!”
“。。。。。。”
第215章 追杀告一段落
风在林间嬉戏,撩拨着花草树叶的热情,于是沉稳的树叶在唰唰地响,轻浮的花草在吃吃地笑,大树在水中映出了倒影,枝条晃动起来,好像为水里藏着的同伴兴奋,尽管那水中摇晃的只是影子。一个人影同样映在了水中,水中映出了他单衣飘飞的萧瑟。
男子的单衣披在身上,露出了被白纱布裹起的上身,白色的纱布也许是裹得紧了,一片片暗色的血痕赫然在目,不知受过多重的伤害。他的右手痛苦地抓着树干,五根手指渐渐收紧,却有血迹留在了树干上,他的脸反而没有了表情,眼睛空洞地望着溪水,如石头般沉静。
羽化就坐在他的身边,同样没有说话,该说的已经说了,是咬着牙说出来的,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是挣扎着说出来的,说话的时候,他抬不起头来,便是男子疯狂摇晃他身体的时候,他也不敢抬起头。他忽然觉得,一个人若是可以永远高昂着头颅也是那么艰难的事情。
小二躲出去很远,就在刚才,他被这个看似瘦弱的男子吓坏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一具遍体鳞伤的躯壳里居然会有那么巨大的力量。他躲了出去,和香猪远远看着他们,不敢靠近过来。
“没了。。。。。。一切都没了。。。。。。是报应么?”
这句话,是重伤男子站立了一个时辰之后的第一句话,冰层破裂一样的悲哀一下子涌到了羽化的身体里去,羽化不得不将头埋到了臂弯里,费劲了力气将眼泪一点一点逼回了眼眶。
“是我将全族拖进了血与火的地狱。。。。。。”
男子第二句话彻底击溃了羽化最后的坚定,他跳进了溪水中,将自己埋在水中,于是他咸涩的眼泪和冰凉的溪水混合了。这句话,原本应该他来说,他忽略了自己还只是个孩子,并没有能控制一切的能力,那个充满了血腥的暴风雨之夜,死的不只是真族的人,还包括了佳柔肚子里刚刚孕育出的小生命,而最让他歉疚的是,佳柔已经伤损了元气,再也不能孕育出生命了。
羽化在水里猛地跳了起来,跪在男子的面前,“真野大哥!我对不起你!想打想杀你随便,只要你痛快!”
男子终于有了反应,带着血迹的右手搭在了羽化的肩头,死死地抠紧,“我。。。。。。怎么能怪你。。。。。。”
沙哑的声音刮着羽化的耳朵,羽化抬头时终于泪下如雨,然后一股劲风扑面而来,他的身体被真野踢出了老远。羽化跌进了水里,失魂落魄地站起来时,真野已是扑了过来,一把将他搂紧,抱得他骨头都痛了。
“你对不起我,却对得起整个真族!”
羽化再说不话来,眼泪狠狠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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