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中国式管理-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仔细观察中国人的习性,不难发现“当一个中国人有道理的时候,他喜欢讲道理,而不提法律条文;当一个中国人觉得自己没有什么道理的时候,他就开始引用法律条文,企图以合法来掩饰自己的无理或不合理;当一个中国人知道自己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时候,他便胡乱骂人,想要以泼妇骂街的方式,来获得同情或乡愿式的和稀泥以求自保”。
过去我们一直认为如此行为,根本不合乎“现代化”的要求,既然和西方人不一样,就应该赶快加以改变。现在我们经济发展恢复自信心,是不是应该重新来思考自己的传统呢?
有法中无法可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种是“权与经反”,变得偏离原则,已经属于离经叛道;一种则是“权不离经”,变得一点儿也不离谱,十分合理。前者称为“投机取巧”,后者则为“随机应变”。中国人应该“随机应变”,却绝对不可以“投机取巧”。不幸的是,现代中国人分不清楚这两者的关系,只一味地把自己的“有法中无法”看做“随机应变”,把别人的“有法中无法”一律视为“投机取巧”,因而忿忿不平,自认为相当委屈。
权不离经并不限定要内方外圆,有些情况还需要外方内圆,只要四个切点都在,便不能斥为离谱。同样的道理,离经叛道也不一定要权与经反。有时候原则偏离得太远,即使不算相反,也已经十分离谱,形同乱变了。
有法,便一切依法。若是不合理,大家会服气吗?大家不是希望有一些变通,以求更加合情合理吗?为什么稍有变动,便指责为特权、有法中无法呢?
人是活的,法却是死的。死的法律条文,需要活的人来执行,因为活的人才有脑筋可以衡情论理,而不是刻板地、不动脑筋地、公事公办地死守法律条文台湾“立法院”天天打架,不立法,难道“行政院”就要苦等法出炉后才去执行吗?行政院明知无法可依,或者原有法令已经不合时宜,仍然天天上班,办很多事情,所做的便是“有法中无法”,这有什么不对?不然我们怎么办?可见中国人只要确实把握“随机应变”的精神,全力根绝“投机取巧”的心态,就不用害怕“有法中无法”。
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四节 以交互主义为哲学基础(1)
美国式管理的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把每一个组织成员都当做一个独立的个体,分别赋予权力和责任,称之为权责分明,个别给予报酬,并且建立同工同酬的制度,以求对每一成员,都能够一视同仁,赋予平等的地位。个人与个人之间,用契约来规范,依规定来运作。同时一切具体化、透明化、明确化,尽量透过文字说明,凡事依法而行。拿中国人观点来看,首先会想起人毕竟是父母所生,并非由石头缝里蹦跳出来,终其一生,至少和父母都有关联,怎么可以讲求个人主义呢?若是为人子女,在幼小时依赖父母,长大以后就撇开父母不管,只管自己个人,父母为什么要全心全力照顾子女?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晚年设想,留一些余地来照顾自己?如果父母为自己设想,对子女的照顾有所保留,子女长大以后为什么要孝顺父母?反正各人管各人,各人走各人的路,对子女而言,负担也减轻一些。这样父母不全心照顾子女,子女也不孝顺父母,哪里还有什么伦理可言,又怎么称得上中国人的道理呢?
权力和责任说清楚,更是十分危险的事情。一般人对权力总是记得比较清楚,而且也会看得稍微膨胀一些,因此拥有权力的结果,不是“滥用权力”,便是“逾越权力”,这种“滥权”、“越权”的现象,使得中国人不敢轻易“授权”。相反地,对于责任越清楚的人,就越加不敢负责,于是能推即推,能拖便拖,最好不要以自己绵薄的力量来承担这么重大的责任。
同工同酬尤其违反儒家的道理,因为儒家最可贵的精神,在于“才也养不才”。人才分起来,有“才也”和“不才”两种,前者为“能力高强的人”,后者为“能力不足的人”。“才也养不才”的意思,就是“能力高强的人,要为能力不足的人服务”。人生既然以服务为目的,有服务的机会,应该感激不尽才对,怎么可以计较什么同工同酬呢?中国社会,普遍认为“能者多劳”是正常现象,而又大多自称“不才”,若是同工同酬,谁愿意多劳,又有什么人委屈自己为不才呢?
一视同仁,更是嘴巴上说得好听的话。我们主张“差等的爱”,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有先后,也有亲疏。而一视同仁,带有“好人、歹人不会分”的意味,那就是是非不明,不足以服人了。中国人比较偏爱“大小眼”,很难一视同仁。
个人与个人之间,契约既没有太大的功能,规定也常常形同虚设,因为“人肉咸咸”,遇到存心抵赖的人,契约和规定,好像永远使不上力。结果只能够约束好人,却任由坏人逍遥法外,产生不了什么管理效果。
一切具体化、透明化、明确化、成文化,最大的隐患还是把自己缚得完全没有回旋的空间,不是弄得自己诚信有问题,便是被人讥讽为“朝令夕改”。
这样看起来,美国式管理确实有很多地方,不合乎中国人的风土人情,以致实施起来,格格不入,难收宏效。
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四节 以交互主义为哲学基础(2)
中国式管理的哲学基础,有人认为是“集体主义”(Collectivism),其实不然。集体主义的奉行者,应该是日本人,所以集体主义成为日本式管理的哲学基础。
那么,中国式管理的哲学基础是什么呢?说起来十分有趣,就是我们经常挂在口头上的“彼此彼此”、“互相互相”。用成语来表达,称为“敬人者人恒敬之”,以学术的观点来说,便是“交互主义”(Mutualism)。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一切看着办”。
看着办,看什么呢?看来势如何,再以“水来土掩”,“兵来将挡”的方式,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制其宜。拿“不一定”的心情,来寻找此时此地“一定”的答案。从不一定到一定,便是中国式管理的决策过程。
中国人有时候也相当个人主义,因为“推己及人”毕竟以自己为核心;设身处地也不过将自己安置在别人的境遇当中;同样是父母所生,难免有“别人的子女死不完”的差别,以凸显“自己的子女与众不同”的优势。但是,中国人有时候则十分集体主义,牺牲小我以完成大我的事迹,比比皆是。
授权并不是不可能,但是先决条件,要看干部负责到什么程度。干部越负责的时候,已经证明主管越放心授权;一旦发现部属不敢负责,主管立即将权收回。权责之间,本来就说不清楚。说难听一点儿,只有当主管打算把责任全部推给部属时,才会清清楚楚地授权。
我们有时候也善于隐藏自己的能力,藏拙之外,还会藏巧,以免能者必须多劳,而巧者又成为拙的奴。我们不坚持同工同酬,却并不反对自己领的薪水比别人优厚。“不才”只能够自己说,别人胆敢说我不才,不极力用行动来表示说这话的人实际上不比我高明才怪。
一视同仁,也是我们喜欢使用的口头禅。因为中国人说话,讲究“妥当性大于真实性”,说一些听起来比较妥当的话,比这些话本身的真实性要来得重要。个人与个人之间,居于“你对我好,我没有理由对你不好”的交互关系,心与心的感应,成为最有力的约束。关心他,等于把他的心关起来,效果最大。
具体之中有模糊;透明之中掩盖了不透明的部分;明确到不明确的地步;文字自身的弹性很大,怎样解释都可以,便是交互主义的精髓。
从某种层面看,美国式管理同样有很多地方,中国人运用起来,也能够得心应手。这种情况,对日本式管理而言,也说得通。
中国人奉行交互主义,在美国老板的领导下,尽量依照美国式管理而行;在日本老板的主持下,充分依据日本式管理来因应;回到中国老板的公司,马上用中国式管理来互相感应。中国人擅长入乡随俗,适应力极强,步伐调整得十分快速,应该是拜交互主义之赐,一切视情势的变迁而转移。
说好听,中国人善于随机应变;说难听,中国人精于见风转舵。而归根究底,中国人尊奉交互主义,当然“一看脸色不对,赶紧改变”。合理的察颜观色,加上合理的因应变化,便是我们常说的“中庸之道”。
中庸就是合理
朱子当年曾经说过:无一事不合理,才是中庸。后来反而被“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给淹没了,弄得很多人对中庸产生误解。
中庸主义如果称为合理主义,岂不更容易明白真正的用意?合理的因应,便是我们常说的中庸之道。变来变去,目的在求合理,就不是乱变。
合理不合理?答案是很难讲。中国人经常把“很难讲”挂在口头上,意思是合理与否,很不容易论断,必须格外谨慎小心,才能够判明。由彼此彼此来商量一个合理的解决,成为中国式管理协调的主要过程。合理,大家都好说。
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五节 合理追求圆满
从组织成员所表现的行为,从成员的行为特征,可以看出管理的基本性质。
一般说来,西方人比较重视“理性”的思考。他们习惯于“依据是非来判断”,而且接受“对就是对,不对便不对”的二分法概念。只要表现出“是”的行为,彼此便认为“对”而加以接纳。
西方社会的是非,似乎比较单纯。法律的规范,加上专业的评估,以及大多数人的意见,分辨出来的是非,便成为大家判断的依据。法律人才很多,法律事务繁忙,占去很多管理成本。政府利用法律条文来规范大众的行为,而专业人士则运用专业知识来控制人们的行为。法律和知识不足的时候,采取多数表决的方式。西方人虽然内心也会怀疑,这样的管理,到底合不合乎理性的需求?但是大多数西方人,都循规蹈矩的安于如此这般的“法治”生活。
中国人的理想比较高远,不能满足于法律、契约和种种规定的束缚。
依中国人的实际体验,法律条文永远不够周延,再怎么严密,都欠缺一条,而且正好是我们所要寻找的那一条。就算找到我们所需要的条文,马上发现中国文字实在非常奥妙,奇Qīsuu。сom书同样一条文字,任凭你怎么解释,都可能言之成理。中国文字的弹性大,文法结构也很松散,用来订立法律条文,解释起来往往会引发很多争议。
契约的拟订,必然有利于提出的一方,否则不可能获得通过。被要求签订的一方,经常处于弱势。签订的时候,好像获得签订的机会,比签订的内容更重要,哪里还能够推敲、思考、提出疑问、推迟签约呢?
常见的情况是:拿到契约的时候,看看是不是通用本,大家都一样?如果是的话,那就比较放心,反正大家都敢签,我还担心什么?
既然是通用的版本,而且那么多人都签了,我就不好意思多费时间逐条审视。因为再仔细看,老实说也弄不清楚它的真正意义,而停顿久了,看得仔细就表示对提出的人不够信任,徒然增加彼此之间的不愉快,将来真的发生争执,必然采取更加剧烈的手段,对自己不利。
中国人签订契约,多半是居于“到时候不认账”的心理。“怎么会有这样的条文?早知道有这种规定,我根本不会签”。中国人并不是存心抵赖,我们的道理十分简单:合理的约定,必然遵从;不合理的条文,就算签订了,也不算数。用这种态度来约束提出契约的人,必须力求合理,毕竟相当有效。
相反地,中国人拟定契约的时候,也会略为严苛一些,对提出的人比较有利,将来执行的时候,放宽一些,让签约人赖一点小账,不敢再理直气壮地反咬过来。中国人提出契约时,大多居于“执行时让开一步,使签约人觉得占了一些小便宜”的前瞻思考,以期获得比较圆满的结局。
条文怎样订,契约怎样写,对中国人而言,都不是很重要。我们的要求放在“过程要合理,结局要圆满”。
甲乙两单位,彼此合作多年,虽然有些争执,却每次都能够圆满解决。后来忽然想起必须签订契约,才够现代化。于是多次会商,竟然引起“没有契约,大家各凭良心,有事好商量;如今要签订契约,一切往最坏处着想,以确保自身的安全,而且有了契约之后,依法处置,也无法凭良心了”的话题,充分凸显中国人“理大于法”的精神。一切求合理,有法无法都一样。这种“人治大于法治”的做法,迄今仍然是“合理追求圆满”的主要依据。
中国人比较重视“情性”的表现,既不完全理性,也不诉诸感性。“情”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意思是“心安的话,就表示合理”。我们习惯于“依据心里好过不好过来判断”,老早摆脱“对就是对,不对便不对”的二分法陷阱,进入“对,有什么用”的层次。必须达到“圆满”的境界,才能够心安理得。
孔子早已提出“情治”的概念,他所说的“德治”,其实就是“用情来感化”。如果组织成员之间,能够“心有灵犀一点通”的话,还有什么是不能沟通的呢?
合理是变动的,此时此地合理,换成彼时彼地就不一定合理。圆满也是变动的,对某些人来说,十分圆满;换成另外一些人,可能不圆满。情感当然也是变动的,情治的管理,使中国式管理产生的气氛,大不同于西方式管理。
情的管理并不否定法律、契约的重要性,它同样需要法律或契约作为参考的基准。很多人对于“法律条文做参考用”的说法十分惊奇,也非常担心,惟恐距离“法治”愈远,管理的效果愈差。
其实,法治是情治的坚实基础,一切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才是纯真的情,而不是滥情、私情和邪恶的情欲。
多数人的意见并不一定对,因为情的修养,需要相当的历练,不是一般人所能够普及的。法、理、情兼顾并重,而以情为指导纲领,一切在合理中求圆满,才合乎中国人高水准的要求。
合理追求圆满,成为中国人的行为特征。法律、规定都当作参考用,一切事物,都在“参考法令,合理解决”中进行。各人扪心自问,当然能对这个答案会心微笑。
多数人表示意见时,由于尚未看到结果,因此多半凭着理性的思考。到了看见结果产生在人的身上,于是情理高涨,马上觉得“怎么会这样”而改变初衷。学校里老师监考时,将作弊的学生抓起来送到辅导处,然后发现处罚得相当严重时,再出面为作弊学生求情,便是最好的证明。
结果圆满,大家才能欣然接受。否则,对是对,好像不太好。没有人说它是错误的,但是,总有一些怪怪的感觉,似乎有一些不合理,使人心里不好受。
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六节 用化解代替解决(1)
中国人把二看成三的智慧,使我们在“解决”与“不解决”之中,找到一条“二合一”的途径,即为“化解。遭遇问题,马上动脑筋,要想办法加以解决。乍听起来很有道理,也显得十分积极。然而,深一层思考,便不难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了,常常引发更多的问题,弄得大家越来越忙碌,并不合乎管理所要求的“省力化”。后遗症的严重性,想起来相当可怕。
道路开得越宽大,塞车的情况越严重。因为大家认为道路宽广,必然比较畅通易行,一下子都挤到这里来,当然塞车。加上大小车辆一起来,更是拥挤不堪。垃圾清理得越快速,大家便放心地制造垃圾,使得垃圾的消除、处理,更为困难而吃重。资讯的录制很方便,大家只看题目,不看内容,反正复印回去,再慢慢阅读。结果只复印不查阅,只存档不知运用,造成资讯泛滥,徒然增加复印和存档的成本,却无实际的效用。忙于复印,并不能解决阅读、了解、应用的问题,反而制造十分严重的存而不看的后遗症。
发现问题时,不妨先想“不解决行吗”?如果不解决比较好,让大家的心思集中在这个问题上面,比较容易对付,那就“明明能够解决,也要装迷糊,尽量拖延”。中国人常常提醒自己慎防“无以为继”,所以采取“善门难开”的策略,极力控制自己不要首开恶例,其实最大的用意在防止后遗症的产生。
实际访问数十位总经理的结果,证实他们为了集中同仁的心思,使大家暂时凝聚在某些焦点上面,往往能解决却有意搁置。心里有数,等待时机成熟时,才果断地快刀斩乱麻,显得更有智慧、更有魄力。这种方式,可以产生“增强员工信心”的效果。大家明白“到时候总经理自然有办法,何必担心”!
不解决不行的时候,也不是赶紧想办法解决。这时候先把问题抓出来,丢给次一级的主管去伤脑筋;同时让次一级的主管,再丢给更低一层次的人员去想办法。问题由上面提出来,大家才会重视。交由下面去动脑筋,他们才不至过分理想化,对问题的答案寄以太高的期望,因而导致十分沮丧的失望。上司当然有解决的答案,但是一说出来,就会引发大家的不满。因为讨价还价,已经成为成交前的必要动作。大家盼望经由不满意的表达来争取更为优厚的方式,使上司放出更大的利益,方便大家的操作。
有答案却不说出来,只是把问题丢给次一级的人员去研究,一方面表示主管重视部属,看得起部属的能力;另一方面则考验部属如何因应?是不是公正合理?会不会站在上司的立场,也替上司想一想?
中国人的交互主义,一切将心比心,彼此彼此。上司既然尊重部属,部属也就应该为上司设想。这样一上一下,问题已经化解了一大半了。
上司提问题,部属找答案。所找的答案符合上司的立场,上司可以同意;如果不合上司的期待,还可以再提问题,让部属自己去调整。
这种化解的方式,必须做到“合理”的地步,才能持续有效。否则部属会认为上级运用“借刀杀人”的计策,明明有腹案,故意不说出来,只想借他的口和笔,按照上司的意思表现在白纸黑字上面,让大家骂他、怪他,甚至把他看成马屁精,专门逢迎上司的旨意。
上司把问题抛出来,让干部去设法解决。干部必须广征同仁的意见,以免闭门造车的结果,上司不高兴,同仁也不谅解。所以上司不能够马上提问题,立即要答案,迫使部属以机智应答来交差,事后才后悔不止。上司提出问题,应该问一问部属,需要多久的时间,才能够提供答案。部属自己会盘算,大概要费多少时间,以便充分沟通。给部属合理的操作时间,正是上司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最佳佐证,最能够让部属信服。
化解的作用,在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是“解决问题于无形”。因为有形的解决,很容易产生后遗症,让大家更伤脑筋。无形的解决,大家找不到继续攻击或联想的着力点,后遗症比较少。主管自己提出答案,往往把事情弄得很大。职位越高,大家对他的答案越重视。众目所视的结果,什么漏洞都被看出来。加上不同角度一起来看,更是惨不忍睹。引发出许多相关问题
,岂非自作自受?
让部属提答案,主管冷眼旁观,一方面看提答案的人,心态如何?一方面看哪些人蓄意中伤、恶意批评,一下子把所有存心不良、观念不正确的人都抓出来,是不是在“人”的方面,也化解了不少障碍呢?部属找出答案,上司也表示同意。这时候再问部属:“有什么比较好的方法,可以落实答案的实施?”部属受到尊重,只好推心置腹地进行分析,指出最难突破的难关在哪里,最好怎么办才能事半功倍。把实施的过程也“化”得相当顺利,又减少了若干可能产生的后遗症。答案妥善,过程简便,增加化的效果。
问题由大变小,由小变了。大家多花一些时间在预防性思考和化解性考虑上面,就可以少花一些时间在那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疲于奔命,而且往往徒劳无功。
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六节 用化解代替解决(2)
化是没有功劳的,一切归于无形,哪里有什么功劳?配合化解而不解决的运作,组织应该做到下述三点:
(1)重视发现问题的能力,而不是一味看重解决问题的人。把问题找出来,就应该加以奖励,使大家乐于提问题,而不是专心等待答案,然后表示不满。
(2)奖励小功劳,以避免大功劳。因为大功劳每每由大祸害而来,越奖励则越存心制造大祸害的人越多,对组织非常不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看起来很轻松,属于小功劳。这时候赶紧加以奖励,以蔚成风气。
(3)凡遇问题,除非时间非常紧迫,事态十分紧急,否则一定要坚持“上司提问题,部属找答案”的原则,经由一上一下,充分沟通,寻找化解之道,而不是一味想办法解决。化解有如流水一般,没有固定形态,也没有一定方向,所以中国式管理主张“看着办”。
中国人喜欢第三类选择
在英国,老先生老太太来到商店门口,先看营业时间表。几点钟开门?十点。现在几点?九点三十五分。英国人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等”,等到十点钟开门;一是“走”,先去办别的事,然后才回来;或者干脆不买,一走了之。不“等”便“走”,不“走”就“等”总共只有这两类选择,简单明了。
中国人呢?十点开门,现在只有九点三十五分,他既不会等,也不会走。等,要等那么久,多浪费时间,而且最可怕的是,万一等到十点,才发现今天临时改变,暂停营业,岂不是冤枉?走,走到哪里去?结果还不是要走回来,同样是浪费时间。而且,更可怕的是,万一今天提早营业,东西被买光了,岂非吃亏?
我们不等也不走,采取第三类选择:敲敲门看看。看什么?看里面有没有人在?有人怎么样?和他商量一下,能不能先让我买东西?如果可以,先买先走,节省不少时间;万一今天临时不开门,也可以先去别家看看。
奇怪的是,第三类选择往往有效。因为有规定便有例外,何况早几分钟,又不妨碍别人,有什么理由,非坚决拒绝不可?
“请问部长先生,究竟有没有关税?”台湾曾经出现这样的个案,而且前后询问过两位“部长”,相信大家都记忆犹新。
其中一位想了半天,回答:“没有。”想不到中国人什么都相信,就是不相信没有。没有,才怪,还想骗人?这位“部长”就这样不幸地下了台。
后面这一位“部长”,当他被问及有没有关税时,想起前面那一位因回答“没有”而下台,认为时代已经改变,大家比较喜欢透明化、台面化、明确化,因此肯定地答复:“有。”这一下引起相关人士的紧张,以至全力反击,弄得这一位“部长”,也不得不下台。如果这两位“部长”,不要那么西方化(现在称为现代化),知道采用中国人所喜欢的第三类选择,回答“多少”(闽南话叫做“加减”),相信很容易获得大众的认同,而顺利过关。中国人宁愿相信“程度上的差异”,也不能接受“有”或“没有”这种极端的事实。
请问西方人:“你要咖啡,还是红茶?”答案不是“咖啡”,便是“红茶”。
偏偏中国人就不喜欢回答“咖啡”或“红茶”,因为在没有弄清楚“到底这里的咖啡好呢,还是红茶好”之前,最好采取第三类选择,比较不会上当,因此回答:“随便”或“都好”。不过这里所说的“随便”会有“不随便”的意思,而“都好”也意指“好的就好”。听的人千万不要会错意,以为真的随便哪一种都好。因为结果我们常常发现说这一类话的人,最不随便,也不一定真的都好。
“你要不要?”
“没关系。”
意思是“很有关系,只是现在不方便明说”,或者“如果你有诚意,就代替我决定,不要叫我为难”。
“同意这么办吗?还是不同意?”
“还好。”意思是“叫我怎么说呢”?
第三类选择,是中国人“明哲保身”的最佳表现。像喝咖啡或红茶这一些琐碎的事,吃一点亏可能没有关系。像要不要的决定,往往一开口就招来很多麻烦,而同意不同意,更是后遗症一大堆,怎么能够不预先防备呢!
保身哲学,将自己的安全列为第一优先。我们常常认为如此不好,是针对别人而说的:常常这样实行,乃是顾及自己的安全。对人对己双重标准,似乎也是基于保身的需要。如此一来,我们还有什么话说呢?“再说吧!”
有些人对明哲保身相当反感,认为那么怕死,简直毫无魄力可言。我们尊重这种不一样的价值观,但是不希望嘴巴如此批评,自己却时刻不忘明哲保身。最合理的态度,应该是各人自主,不必苛求,因为选择的结果,人人必须自作自受,用不着多费心。
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轴引子
20世纪70年代以前,日本人不敢说日本式管理,因为二次世界大战失败,带给日本人很大的挫折感,以致对自己的文化失去信心。虽然实际运用的,是一套和美国式管理很不相同的管理,仍然不敢明目张胆地指出那就是日本式管理。就算明确说出来,也不过换来人家的冷眼和笑话。
日本经济奇迹震惊世界,大家好奇地探索日本人究竟是怎么管理的。然而由于日本人中英文造诣比较深的,已经不太了解日本文化;而少数说得出所以然的,并没有能力用英文把它表达出来;加上欧美人士迄今丢不掉白种人的优越感,虽然英文版本有关日本式管理的书籍已经不少,西方人能够真正从中看出日本式管理奥妙的,毕竟不多。
19世纪末期,美国兴起一股反形而上思潮,重视管理科学而轻视管理哲学。偏偏日本人一直倡导管理哲学的重要性,将中国的管理哲学与西方的管理科学结合起来运用。美国人从管理科学的层面,看出日本式管理不过是美国式管理在日本本土化的结果。日本人当然不肯承认它的管理哲学来自中国,循着茶道、围棋、柔道的旧路,只鼓吹日本式管理可以移植到全世界。
日本人对欧美宣称,东亚各国,正在学习她的管理方式,而且很有成效。以马来西亚为例,她的向东学习(Look East),究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