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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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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我也只好说出来吧。我既然打算说,那就一点也不保留。”
  “我说:‘这才是真聪明呢。”
  “锥伯先生在我们这里差不多住了三个星期。他和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一直是在欧洲大陆旅行的。我看到他们每只箱子上都贴有哥本哈根的标签,由此可见那是他们最后到过的地方。斯坦节逊倒是一个沉默寡言、有涵养的人;可是他的主人——真糟糕,完全不一样。这个人举止粗野,行为下流。在他们搬来的当天晚上,锥伯就喝得大醉,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钟还没有清醒过来。他对女仆们态度轻佻、下流,简直令人厌恶极了。最糟糕的是,他竟然又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女儿爱莉丝。他不止一次地对她胡说八道。幸好,女儿太年轻,还不懂事。有一次,他居然把我的女儿抱在怀里,紧紧地搂着她。他这种无法无天的做法,就连他的秘书都骂他行为太下流,简直不是个人。”
  “可是,你为什么还要忍受这些呢?';我问道,‘我想,只要你愿意,你尽可以将房客撵走。”
  “夏朋婕太太经我这么一问,不觉满脸通红,她说:‘要是在他来的那天我就拒绝了,那该有多好。可是,就是因为有个诱人之处。他们每人每天房租是一镑,一个星期就是十四镑;况且现在正是客人稀少的淡季。我是个寡妇,我的儿子在海军里服务,他的花费很大。我实在舍不得白白放过这笔收入,于是我就尽量容忍下来。可是,最近这一次,他闹的太不象话了,因此我才据理把他撵走,这就是他们搬走的原因。”
  “‘后来呢?”
  “后来我看他坐车走了,心里才轻松下来。我的儿子现在正在休假。可是,这些事我一点都没有告诉过他,因为他的脾气暴躁,而且他又非常疼爱他的妹妹。这两个人搬走以后,我关上了大门,心里才算去了一个大疙瘩。天啊,还不到一个钟头,又有人叫门,原来是锥伯又回来了。他的样子很兴奋,显然又喝得不少。他一头闯进房来,当时我和我的女儿正在房里坐着;他就驴唇不对马嘴地说什么他没有赶上火车。后来,他冲着爱莉丝,他竟敢当着我的面和爱莉丝说起话来,并建议她和他一起逃走。他对我女儿说:‘你已经长大成人了,任何法律也不能管你了。我有的是钱,不必管这个老妻子了。现在马上跟我走吧。你可以象公主一样地享福。';可怜的爱莉丝非常害怕,一直躲着他。可是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硬往门口拉,我吓得大叫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儿子阿瑟走了进来。以后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听到又是叫骂又是扭打,乱成一起,可把我吓坏了,吓得我连头都不敢抬。后来抬起头来一看,只见阿瑟站在门口大笑,手里拿着一根木棍。阿瑟说:我想这个活宝再不会来找咱们的麻烦了。让我出去跟着他,看看他到底干些什么。说完这话,他就拿起帽子,向街头跑去。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听到了锥伯先生被人谋杀的消息。”
  “这就是夏朋婕太太亲口说的话。她说时喘一阵,停一阵。有时她说话的声音非常低,我简直听不清楚。可是,我把她所说的话全都速记下来了,决不会有什么差错的。”
  福尔摩斯打了一个呵欠,说道:“这的确很动听。后来又怎么样了?”
  这位侦探又说了下去:“夏朋婕太太停下来的时候,我看出了全案关键的所在。于是,我就用一种对待妇女行之有效的眼神紧盯着她,追问她儿子回家的时刻。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实在不知道。他有一把弹簧锁的钥匙,他自己会开门进来的。”
  “你睡了以后他才回来的吗?”
  “是的。”
  “你几点钟睡的?”
  “大概是十一点。”
  “这样说来,你的儿子最少出去有两个小时了。”
  “是的。”
  “可不可能出去了四、五个小时?”
  “也有可能。”
  “在这几个钟头里他都干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说时嘴唇都白了。
  “当然,说到这里,别的就用不着多问了。我找到夏朋其中尉的下落之后就带着两个警官,把他逮捕了。当我拍拍他的肩头,警告他老老实实跟我们走的时候,他竟肆无忌惮地说:‘我想你们抓我,是认为我和那个坏蛋锥伯的被杀有关吧。';我们并没有向他提起这件事,他倒是自己先说出来了,这就更令人觉得可疑了。”
  “十分可疑。”福尔摩斯说。
  “那时他还拿着她母亲所说的追击锥伯用的那个大棒子。是一根很结实的橡木棍子。”
  “那么你的高见如何?”
  “啊,根据我的看法,他追锥伯一直追到了布瑞克斯顿路。这时他们又争吵起来。争吵之间,锥伯挨了狠狠的一棒子,也许正打在心窝上,所以虽然送了命,却没有留下任何伤痕。当夜雨很大,附近又没有人。于是夏朋婕就把尸首拖到那所空屋里去。至于蜡烛、血迹、墙上的字迹和戒指等等,不过是想把警察引入迷途的一些花招罢了。”
  福尔摩斯以称赞的口气说:“做得好!葛莱森,你实在大有长进,看来你迟早会出人头地的。”
  这位侦探骄傲地答道:“我自己认为,这件事办得总算干净利落。可是这个小伙子自己却供称:他追了一程以后,锥伯发觉了他,于是就坐上了一部马车逃走了。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过去船上的老同事,他陪着这位老同事走了很久。可是问到他这位老同事的住址时,他的回答并不能令人满意。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情节前后非常吻合。好笑的是雷斯垂德,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我恐怕他不会有什么成绩的。嘿!正说他,他就来了。”
  进来的人果然是雷斯垂德。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已经上了楼,跟着就走进屋来。平常,无论从他的外表行动,还是衣着上,都看得出来的那种扬扬自得和信心百倍的气派,现在都消逝不见了。只见他神色慌张,愁容满面,衣服也凌乱不堪。他到这里来,显然是有事要向福尔摩斯求教的,因为当他一看到他的同事便显得忸怩不安,手足无措起来。他站在房子中间,两手不住地摆弄着帽子。最后,他说道:“这的确是个非常离破的案子,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
  葛莱森得意地说道:“啊,你也这样看吗,雷斯垂德先生?我早就知道你会得出这样结论的。你已经找到那个秘书先生斯坦节逊了吗?”
  雷斯垂德心情沉重地说:“那位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郝黎代旅馆被人暗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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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七 一线光明  字数:6559
  雷斯垂德给我们带来的消息既重要又突然,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我们听了以后,全都惊愕不已,哑口无言。葛莱森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竟把杯中剩下的威士忌酒起翻了。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嘴唇紧闭,一双眉毛紧紧地压在眼睛上面。
  福尔摩斯喃喃地说:“斯坦节逊也被暗杀了,案情更加复杂了。”
  “早就够复杂的了,”雷斯垂德抱怨着说,一面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简直象参加什么军事会议一样,一点头绪也摸不着。”
  葛莱森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这消息可确实吗?”
  雷斯垂德说:“我刚从他住的房间那里来,我还是第一个发现这个情况的人哩。”
  福尔摩斯说:“我们刚才正在听着葛莱森对于这件案子的高见呢。可否也请你把你所看见的和所做的事情告诉我们知道?”
  “我不反对,”雷斯垂德于是坐了下来,回答说,“我坦白承认,我原来认为锥伯的被害是和斯坦节逊有关的。这个新的发展使我明白我完全弄错了。我抱定了这样一个想法,于是就着手侦查这位秘书的下落。有人曾在三日晚间八点半钟前后,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四日清晨两点钟,锥伯的尸体就在布瑞克斯顿路被发现了。我当时面临着的问题就是要弄清楚从八点半以后一直到谋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之内,斯坦节逊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后来他又到哪里去了。我一面给利物浦拍了个电报,说明斯坦节逊的外貌,并且要他们监视美国的船只;一面就在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馆和公寓里查找。你们瞧,当时我是认为,如果锥伯和他的朋友已经分手,按常理来说,斯坦节逊当天晚上必然要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早晨他才会再到车站去。”
  福尔摩斯说:“他们很可能先约好了会面的地点。”
  “事实证明确是如此。昨天我整整跑了一个晚上打听他的下落,可是毫无结果。今天早晨我很早又开始查访了。八点钟,我来到了小乔治街的郝黎代旅馆。在我询问是否有一位斯坦节逊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所等候的那位先生了,他等候一位先生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哪里?';我问道。
  “他还在楼上睡着呢。他吩咐过,到九点钟才叫醒他。”
  “我要立刻上去找他,';我说。
  “我当时是那么盘算的,我出岂不意地出现,可能使他大吃一惊,在他措手不及之中,也许会吐露些什么出来。一个擦鞋的茶房自愿领我上去。这个房间是在三楼,有一条不长的走廊可以直达。茶房把房门指给我看了以后,正要下楼,我突然看到一种景象,使我十分恶心,要想呕吐,我虽然有二十年的经历,这时也不能自持,一条曲曲弯弯的血迹由房门下边流了出来,一直流过走道,汇积在对面墙脚下。我不由得大叫一声,这个茶房听到这一声后,就转身走了回来。他看见这个情景,吓得几乎昏了过去。房门是倒锁着的,我们用肩把它撞开,进入室内。屋内窗户洞开,窗子旁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身上穿着睡衣,蜷曲成一团。他早就断了气,四肢已经僵硬冰凉了。我们把尸体翻过来一瞧,擦鞋人立刻认出,这就是这间房子的住客,名叫斯坦节逊。致死的原因是,身体左侧被人用刀刺入很深,一定是伤了心脏。还有一个最破怪的情况,你们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我听到这里,不觉毛骨悚然,感到十分可怕。福尔摩斯却立刻答道:“是';拉契';这个字,用血写的。”
  “正是这个字。”雷斯垂德说,话音中还带着恐惧。一时之间,我们都沉默了下来。
  这个暗藏凶手的暗杀行为似乎很有步骤,同时又是难以理解的,因此也就使得他的罪行更加可怖。我的神经,虽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也很坚强,但是一想到这个情景,却难免不寒而栗。
  雷斯垂德接着说:“有人看见过这个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在去牛奶房的时候,偶然经过旅馆后面的那条小胡同,这条小胡同是通往旅馆后边马车房的。他看到平日放在地上的那个梯子竖了起来,对着三楼的一个窗子,这个窗子大开着。这个孩子走过之后,曾经回过头来瞧了瞧,他看到一个人从梯子上下来。只见他不慌不忙、大大方方地走了下来。这个孩子还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匠在做活呢,所以他也没有特别注意这个人,不过心里只是觉得,这时上工未免太早罢了。他仿佛记得这个人是一个大个子,红红的脸,身上穿着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他在行凶之后,一定是在房里还停留过一会儿。因为我们发现脸盆水中有血,说明凶手是曾经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可见他行凶以后还从容地擦过刀子。”
  一听到凶手的身形、面貌和福尔摩斯的推断十分吻合,我就瞧了他一眼,可是他的脸上并没有丝毫得意的样子。
  福尔摩斯问道:“你在屋里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提供缉捕凶手的线索吗?”
  “没有。斯坦节逊身上带着锥伯的钱袋,但是看来平常就是他带着的,因为他是掌管开支的。钱袋里有八十多镑现款,分文不少。这些犯罪行为看来不平常,它的动机不管是什么,但绝不会是谋财害命。被害人衣袋里也没有文件或日记本,只有一份电报,这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这份电文没有署名。”
  福尔摩斯问道:“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了。床上还有一本小说,是死者临睡时阅读的。他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膏的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猛地站了起来,高兴得喊了起来。他眉飞色舞地大声说道:“这是最后的一环了,我的论断现在算是完整了。”
  两位侦探惊异地瞧着他。
  我的朋友充满信心地说:“我已经把构成这个结子的每条线索都掌握在手中了。当然,细节还有待补充。但是,从锥伯在火车站和斯坦节逊分手起,到斯坦节逊的尸体被发现为止,这中间所有主要的情节,我都已一清二楚,就好象我亲眼看见一般。我要把我的见解给你们提出一个证明来看看。你把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在我这里,”雷斯垂德说着,就拿出一只小小的白匣子来,“药丸、钱袋、电报都拿来了,我本想把这些东西放在警察分局里比较稳当点的地方。我把药丸拿来,只是出于偶然。我必须声明,我认为这不是一件什么重要的东西。”
  “请拿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喂,大夫,”他又转向我说,
  “这是平常的药丸吗?”
  这些药丸的确不平常。珍珠似的灰色,小而圆,迎着亮光看简直是透明的。我说:“从份量轻和透明这两个特点看来,我想药丸在水中能够溶解。”
  “正是这样,”福尔摩斯回答说,“请你下楼把那条可怜的狗抱上来好吗?这个狗一直病着,房东太太昨天不是还请你把它弄死,免得让它活受罪吗?”
  我下楼把狗抱了上来。这只狗呼吸困难,眼光呆滞,说明它活不多久了。的确,它那雪白的嘴唇就能说明,它早就远远地超过一般狗类的寿命了。我在地毯上放了一块垫子,然后把它放在上面。
  “我现在把其中的一粒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就拿出小刀把药丸切开,“半粒放回盒里留着将来用,这半粒我把它放在酒杯里,杯子里有一匙水。大家请看,咱们这位大夫朋友的话是对的,它马上溶解在水里了。”
  “这可有意思,”雷斯垂德带着生气的声调说,他以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但是,我看不出来这和斯坦节逊的死又有什么关系?”
  “耐心些,我的朋友,耐心些!到时候你就明白它是大有关系的了。现在我给它加上些牛奶就好吃了,然后把它摆在狗的面前,它会立刻舔光的。”
  他说着就把酒杯里的液体倒到盘子里,放在狗的面前,它很快地就把它舔了个干净。福尔摩斯认真的态度已经使我们深信不疑了,我们都静静地坐在那里,留心地看着那只狗,并期待着某种惊人的结果发生。但是,什么特别现象也没有发生,这只狗依旧躺在垫子上,吃力地呼吸着。很明显,药丸对它既没有什么好处,可也没有什么坏的影响。
  福尔摩斯早已掏出表来瞧着,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了,可是毫无结果,他的脸上显得极端懊恼和失望。他咬着嘴唇,手指敲着桌子,表现出十分焦急的样子。他的情绪极为激动,我的心中也不由得替他难过。可是这两位官方侦探的脸上却显出讥讽的微笑,他们很高兴看到福尔摩斯受到了挫折。
  “这不可能是偶然的事,”福尔摩斯终于大声地说出话来,一面站了起来,在室内情绪烦躁地走来走去,“绝不可能仅仅是由于巧合。在锥伯一案中我疑心会有某种药丸,现在这种药丸在斯坦节逊死后真的发现了。但是它们竟然不起作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肯定地说,我所做的一系列的推论绝不可能发生谬误!绝不可能!但是这个可怜的东西并没有吃出毛病来。哦,我明白了!我明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尖叫了一声,跑到药盒前,取出另外一粒,把它切成两半,把半粒溶在水里,加上牛奶,放在狗的面前。这个不幸的小动物甚至连舌头还没有完全沾湿,它的四条腿便痉挛颤抖起来,然后就象被雷电击毙一样,直挺挺地死去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我的信心还不够坚强;刚才我就应当体会到,如果一个情节似乎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这个情节必定有其他某种解释方法。那个小匣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烈性的毒药,另外一粒则完全无毒。其实在我没有看到这个小盒子以前,早就应该推论到的。”
  我认为,福尔摩斯最后所说的这段话过于惊人,很难使人相信他是神智清醒的。但是死狗又明明地摆在眼前,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我似乎觉得我脑子里的疑云已逐渐消失,我开始对于案子的真象有了隐隐约约的认识。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一切你们听来似乎都觉得破怪,因为你们在开始侦查的时候,就没有领悟到摆在你们面前的那个唯一正确线索的重要性。我幸而抓住了这个线索,此后所发生的每件事都足以用来证实我最初的设想,这些事也确是逻辑的必然结果。因此,那些使你们大惑不解并且使案情更加模糊不清的事物,却会对我有所启发,并且能加强我的论断。把破怪和神秘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最平淡无破的犯罪行为往往却是最神秘的,因为它看不出有什么新破或特别的地方,足以作为推理的根据。如果这个案子里被害者的尸体是在大路上发现的,而且又没有任何使这个案子显得突出的那些超出常轨和骇人听闻的情节,那么,这个谋杀案解决起来就要困难得多了。所以说,情节破特不但丝毫没有增加解决案子的困难,反而使办案的困难减少了。”
  葛莱森先生听着这番议论时,一直表现得非常不耐烦,这时,他再也忍耐不住了。他说:“你看,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都承认你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人,而且你也有你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可是,我们现在要求你的不单是空谈理论和说教,而是要捉到这个凶手。我已经把我所进行的情况说出来了,看来我是错了。夏朋婕这个小伙子是不可能牵连到第二个谋杀案里去的。雷斯垂德一味追踪着他的那个斯坦节逊,看来,他也是错了。你东说一点,西说一点,就似乎比我们知道的多。但是现在是时候了,我们认为我们有权利要求你痛痛快快地说出,你对于这个案情究竟知道多少。你能指出凶手的姓名吗?”
  雷斯垂德也说道:“我不能不认为葛莱森的说法是对的,先生。我们两个人都试过了,并且我们也都失败了。从我到你这里来以后,你就不止一次地说,你已经获得了你所需要的一切证据。当然现在你不应该再把它秘而不宣了。”
  我说:“如果还迟迟不去捉拿凶手,他就可能有机会又干出新的暴行来了。”
  我们大家这样一逼,福尔摩斯反而显出迟疑不决的样子。他不停地在房里走来走去,头垂在胸口上,紧皱着眉,他思索时总是这样的。
  “不会再有暗杀发生了,”最后,他突然站定了,对着我们说,“你们可以放心,这一点已不成问题了。你们问我是不是知道凶手的姓名。我知道。但是,仅仅知道凶手的名字,那算不了什么,如果把凶手捉到才算真有本领呢。我预料很快我就能把他捉住了。对于这件工作,我很愿意亲自安排,亲自下手。但是办法要细致周到,因为咱们要对付的是一个非常凶恶而又狡猾的人。而且曾有事实证明,他还有一个和他一样机警的人在帮助他。只要这个凶手感觉不出有人能够获得线索的话,那就有机会可以捉住他。但是,只要他稍有怀疑,他就会更名改姓,立即消逝在这个大城市的四百万居民之中了。我决无意伤害你们两位的感情,但是,我必须说明,我认为官方侦探绝不是他们的对手,这就是我为什么没有请求你们协助的原因。如果我失败了,当然,没请求你们协助这一层我不能辞起咎。但是,我准备承当这个责任。现在我愿保证,只要对于我全盘筹划没有危害,到时候,我就一定立刻告诉你们。”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对于福尔摩斯的这种保证以及对于官方侦探的这样轻蔑的嘲讽,极为不满。葛莱森听了之后,满脸通红,一直红到发根;雷斯垂德瞪着一对滚圆的眼睛,闪烁着既惊异又恼怒的神色。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听见门外有人敲门,原来正是街头流浪儿的代表,那个微不足道的小维金斯驾到。
  维金斯举手敬礼说:“先生,请吧,马车已经喊到了,就在下边。”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采用这样的手铐呢?”他继续说道,一面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来说,“请看锁簧多好用,一碰就卡上了。”雷斯垂德说:
  “只要我们能够找到戴用的人,这种老式的也尽够用了。”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一面说,一面微笑了起来,“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箱子。去叫他上来,维金斯。”
  我听了这话不禁暗自诧异,因为照我伙伴的说法,似乎他是要出门旅行去,可是他却一直没有对我说起。房间里只有一只小小的旅行起箱,他就把它拉了出来,忙着系箱上的皮带。他正在忙着的时候,马车夫走进房来。
  “车夫,帮我扣好这个皮带扣。”福尔摩斯曲膝在那里弄着起箱,头也不回地说。
  这个家伙紧绷着脸,不大愿意地走向前去,伸出两只手正要帮忙。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到钢手铐咔哒一响,福尔摩斯突然跳起身来。
  “先生们,”他两眼炯炯有神地说道:“让我给你们介绍介绍杰弗逊·侯波先生,他就是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的凶手。”
  这只是一霎那间的事。我简直来不及思索。在这一瞬间,福尔摩斯脸上的胜利表情,他那响亮的语声以及马车夫眼看着闪亮的手铐象魔术似地一下子铐上他的手腕时的那种茫然、凶蛮的面容,直到如今,我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当时,我们象塑像似地呆住了一两秒钟之久。然后,马车夫愤怒地大吼一声,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向窗子冲去,他把木框和玻璃撞得粉碎。但是,就在马车夫正要钻出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象一群猎狗似地一拥而上,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斗殴开始了。这个人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再被他击退。他似乎有着一股疯子似的蛮劲儿。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割破得很厉害,血一直在流,但是他的抵抗并未因此减弱。直到雷斯垂德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使他透不过起来,他才明白挣扎已无济于事了。就是这样,我们还不能放心,于是我们又把他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捆好了以后,我们才站起身子来,不住地喘着起。
  “他的马车在这里,”福尔摩斯说,“就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好了,先生们,”他高兴地微笑着说,“这件小小的神秘莫测的案子,咱们总算搞得告一段落了。现在,我欢迎各位提出任何问题,我决不会再拒绝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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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八 沙漠中的旅客  字数:7482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大片干旱荒凉的沙漠;多少年来,它一直是文化发展的障碍。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完全是一起荒凉沉寂的区域。但是在这篇凉可怕的地区里,大自然的景色也不尽同。这里有大雪封盖的高山峻岭,有阴沉昏暗的深谷,也有湍急的河流,在山石嵯峨的峡谷之间奔流;也有无边的荒原,冬天积雪遍地,夏日则呈现出一起灰色的硷地。虽然如此,一般的特点还是荒芜不毛、寸草不生、无限凄凉。
  
  在这篇无望的土地上,人烟绝迹。只有波尼人和黑足的人,也巴不得早日走完这篇可怕的荒原,重新投身到大草原中去。只有山狗躲躲藏藏地在矮丛林中穿行,巨雕缓慢地在空中翱翔,还有那蠢笨的灰熊,出没在阴沉的峡谷里,寻找食物。它们是荒原里绝无仅有的居客。
  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地方会比布兰卡山脉北麓的景象更为凄凉的了。极目四望,荒原上只见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起起盐硷地。地平线的尽头,山峦起伏,积雪皑皑,闪烁着点点银光。在这篇土地上既没有生命,也没有和生命有关的东西。铁青色的天空中飞鸟绝迹,灰暗的大地上不见动静。总之,一起死寂。倾耳静听,在这篇广阔荒芜的大地上,毫无声息,只是一起彻底的、令人灰心绝望的死寂。
  有人说,在这广袤的原野上没有一点和生命有关的东西存在,这种说法也不真实。从布兰卡山脉往下观看,可以看见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地穿过沙漠,消逝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这条小路是经过多少车辆辗轧,经过无数冒险家的践踏而形成的。这儿一堆,那儿一堆,到处散布着白森森的东西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在这篇单调的硷地上显得非常刺眼。走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堆堆白骨:又大又粗的是牛骨;较小较细的是人骨。在这一千五百英里可怕的商旅道路上,人们是沿着前人倒毙路旁的累累遗骨前进的。
  
  波尼人、黑足人均为美国西北部地区原有印第安人的部落名称。——译者注
  ③布兰卡山脉是美国洛矶山脉的一支,在科罗拉多州境内。——译者注
  一八四起年五月四日,一个孤单的旅客从山上俯望着这幅凄惨的情景。从他的外表看来,简直就是这个绝境里的鬼怪精灵。即便是具有观察力的人,也难猜出他究竟是四十岁还是年近六十。他的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地包着一把突出的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然斑白,深陷的双眼,射出呆滞的目光。握着来复枪的那只手,上面的肌肉比骨架也多不了许多。他站着的时候,要用枪支撑着身体。可是,他那高高的身材、魁伟的体格,可以看出他当初是一个十分健壮的人。但是,他那削瘦的面庞和罩在骨瘦如柴的四肢上的大口袋似的衣服,使他看起来老朽不堪。这个人由于饥渴交起,已临死境了。
  他曾经忍受了痛苦,沿着山谷跋涉前进,现在又挣扎着来到这岂不大的高地,他抱着渺茫的希望,但愿能够发现点滴的水源。现在,在他面前展开的只是无边无际的硷地和那远在天边的连绵不断的荒山,看不到一棵树木的踪影,因为有树木生长的地方就可能会有水气。在这篇广阔的土地上,一点希望也没有。他张大疯狂而困惑的眼睛向北方、西方和东方了望了以后,他明白了,漂泊的日子已经到了尽头,自己就要葬身这片荒凉的岩崖之上了。”死在这里,和二十年后死在鹅绒锦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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