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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为简·爱学生的日子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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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简老师,你还给我,还给我啦。”我去抢,纸张飘落下去,一人弯腰捡起:“哟,这谁画得婚纱,好漂亮。”
我脸上火辣辣的,简爱笑道:“是琼画的。”
赛特点头:“看得出来很多细节都很设计得不错,我可以把这幅画拿给罗莎蒙德小姐参考么?”
简·爱诧异:“罗莎蒙德小姐要结婚了么?”
“恩,她已经和我哥哥订婚了,正在挑选婚纱呢。”
我和简·爱默默对视一眼,似乎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圣·约翰抱着印度斯坦语的书来找简·爱,立在门口,眼神掠过一丝黯然,马上又抖擞精神:“你们聊完了么?简,我们可以开始今天的课程么?”
简·爱别有深意地看我一眼和我挥手告别。
我被赛特保护着,跨上马背,果然是匹温顺的马,动都没动一下,赛特眨眨眼:“琼,拉住缰绳,做好了。”他一扬马鞭,我的马儿就撒开蹄子欢快地跑起来,我感觉到自己的紧张,可是过了一会儿,驰骋旷野的兴奋感就占了上风。我兴奋的叫声响彻低云遍布的原野,那刹那间,我想象着自己不再是一个畏畏缩缩听人指令的管家,而是一个自由的骑士,和自己的爱人并驾齐驱,一起走进那橘红色的夕阳下。
我停在溪水处,用手遮住阳光:“瞧,多美的夕阳。”
“琼,你学得很快。”
“那是老师教得好,这马儿也温顺。”我俯□去,轻轻抚摸着马的脖颈。
“走吧,该回去了。”赛特拉了一下缰绳,我点点头,马儿似乎知道我的心意,走得很慢,赛特也绅士地陪着我慢慢往回走。
我故作漫不经心状地询问了一下赛特的个人情况,他此时已经跟女朋友分手三月有余,言语中不带一丝留恋,我内心窃喜,却又极力不露声色。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他幽默活泼的性格热烈地感染着我,我也愿意把我的才华和见解讲给他听,他对我的才识赞赏有加,并鼓励我多读点书早日脱离管家生涯。
半夜忽然醒过来,看见月光透过朦胧地窗帘洒进来,突然就想起那一晚的初遇,月光沐浴下的赛特就像是梦幻般的白马王子,哦,这样的人会喜欢我么?应该还是对我赞赏的吧,他从来都是用欣赏的态度看我,但是的确很含蓄,尚未有过多端倪让我看出来,我的脸沐浴在恬静的月光里,慢慢抱紧双膝,把脸偎在膝上。
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简老师的情绪很低落,上了没一会儿就放学了,她翻着印度斯坦语的书,时而怔忪,时而忧虑。我拍着她的肩膀,指着书道:“和圣·约翰有关系么?”
她抿了抿唇:“圣·约翰向我求婚了,他要带我去印度传教。”
“你会去么?简。”我低头看着她。
“也许会跟他去传教,可我不会嫁他,他不爱我,这样的婚姻没有意义。”
“这是上帝给你的使命。”圣·约翰慢慢地走进来:“上帝要简·爱这样做。”
他把手搁在简的头上,好像要给她精神的洗礼。
“嘿,拿下你的手。”我推开他强加在简·爱头上的那只手,他诧异地看我一眼,我不动声色:“上帝只是让教士传播他的信仰,没有要教士强迫别人嫁给自己。”
“简·爱嫁我就是为了更好地传播上帝的信仰。”
“上帝是为了让人们幸福而存在的神,你让简如此痛苦,还说这是上帝的指引。”我反驳道。
他满面铁青,气得厉害,但为着自身修养,努力克制。
简·爱推了推我:“算啦,让我跟他说吧,你瞧,格兰比伯爵都在这里等着了。”
我好不诧异:“赛特,你今天怎么也来了。”
“学习需要巩固,骑马不也一样。不过倒是见着了一场精彩的辩论。”他抱着双肘,似笑非笑。
圣·约翰突然大踏步地走到我面前,鞠了个躬,然后盯着我缓缓道:“麦肯小姐,你如此质问上帝赋予神圣的职责的传教士,不怕死后会遭到地狱的惩罚?”
我一愣,随即嗤笑道:“我连身前事都顾不好,管他死后的事情干嘛?”
圣·约翰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赛特嘴角动了动,但是没有说话,我带上帽子,跨身上马。
我不是宿命论者,我相信命运可以改变。
赛特骑马追上来:“你何必跟个教士争论这个?”
“他太可恶啦,逼着良家妇女和他结婚。”我恶狠狠地比了个手势。
“呵呵,他那样的长相还用得着逼别人结婚?”
“那是。他觉得哪个女人适合当他的传教工具,就找她们结婚。哦,赛特,你们结婚不会也是因为那个女的有助于你的事业而结婚的吧。”
“我不这么认为,婚姻应该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赛特注视着我,我不自在地侧头看向一边。
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也许刚刚对圣·约翰说的的那些话过激了,但是也算对他传教狂热的不满发泄吧。谁叫他上个学期没事就将我留下说教,我有种报复的快感。
赛特和我并辔而行,他侧过头注视着我,随手撩起我被风吹乱的头发,我的唇不经意间碰到了他的手,温热的气息让我心中一动。双目凝睇,他眼眸中并非是空洞无物,我心内狂跳,几个月以来的浪漫幻想呼啦啦全涌现在脑子里,但是最终他却扭转头去。
出现了什么问题么?我忍不住对着溪流照了照自己的脸,好像没什么脏东西,我有些悻悻然,我们二人之后再无交谈,赛特只是说道:“差不多该回去了。”待到庄园里,我跳下马去,猛然间,腿肚子抽搐起来:“啊——”我失声叫出来,赛特刚刚把缰绳扔给马房,见我仓皇的模样,小跑过来:“怎么了?”
“抽筋了,奇了,怎么这时候抽。”我皱紧眉头,咬紧下唇。
“把脚伸直,别动!”他蹲□握住我的腿肚子,抬起眼眸:“还疼么?”
那钻心眼的疼痛过去之后,我渐渐恢复过来:“你起来吧,没事了。”
“行不行?”
我走了两步,一下子跌倒赛特怀里,腿肚子酸软,使不上劲。
“得,你别逞强,我扶你过去。”赛特关切道。
我心跳漏了一拍,被他扶着,一瘸一拐地往房子走去。庄园里的迎春花开得正好,藤蔓爬满了搭好的架子,柔软的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落在我的头上肩上,我侧过脸去看着赛特,他也正在看我,笑:“花粉都蹭到脸上,活像一只可怜的小猫。”我忙用手去揩去,结果花粉弄得我鼻子痒痒的,登时打了一个大喷嚏,眼泪汪汪的。
“这下可更像一只可怜的流浪猫了。”赛特笑得前俯后仰,我瞪他一眼,心里却是暖暖的。
晚餐过后,这些上流人士便开始玩猜字谜游戏,往常的积极参与者赛特却不在了。我向女佣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赛特晚餐也没来吃,我拿着果酱面包和一杯热牛奶去找赛特。赛特躺在床上,我把盘子杯子放在柜子上,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嘿!懒鬼,起床了!”
赛特蜷曲了一□子,侧脸过来,我这才发觉他脸色很差。他勉强笑道:“可怜的小猫来讨食物么?可惜我胃疼,没吃东西,所以你讨不到了。”
“你怎么样啊。”我慌了,下意识地想要摸他的额头,又自觉唐突,伸出去的手突兀地转了个方向,撑住床沿:“我可以帮你什么吗?”
“去那边的柜子里给我拿药,然后倒一杯温开水,我吃了药,睡一会儿就好,别担心。”他的手覆住我的手,让我慢慢镇定下来。我拿了水和药给他,然后看着他躺下准备离开。
“嘿!陪我一会儿吧,他们都不管我了,这日子太冷清了。”赛特说道。
“可你需要休息,也不能说话啊。”
“你不能安静地陪着我呆一会儿么?”他苍白的脸色和蓝眼睛流露出的恳求让我不能拒绝。
我答应了他,拿了本书坐在床头。书不过是装装样子,我时不时要瞧一瞧他,他一发现我看他,立马露出很神气的表情,似乎在说我很好,你别像看孩子似的看着我了。
弄得我不敢再抬头看他,只能埋头在书本的世界里,过了好久,听见他平顺的呼吸声,我这才松了口气,肆无忌惮瞧着他英姿勃发的脸,仿佛此刻的他是属于我的,我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比尔斯庄园突然传来了讯息,第二天我匆匆为丽娜收拾行囊,跟着伯爵一起往比尔斯庄园赶,走之前,我把自己亲手绣的帕子留给了赛特,请求他和我保持书信联系,他也很依依不舍地跟我告别,并且答应我会给我写信的。
7、It’s just a joke
三月天气回暖,比尔斯庄园里的玫瑰盛开,一片花海。我和赛特的信件来往频繁。他总喜欢称呼我亲爱的小猫咪,我则别有私心地送他一个养猫人的称谓。我尤其喜欢坐在玫瑰园里,闻着玫瑰馥郁的芳香,静静地读着这些我自认为带有感情的信件,然后像个怀春少女似地把它捧在胸口,就好像赛特离我也不远一般。
将近三月末的样子,我依旧踏步去玫瑰园里读信,丽娜突然出现在我头顶,一把抢去我手中的信,咯咯笑着:“每天看你读这些信读得如痴如醉的,我看看是什么好玩的内容。”
我羞赧万分,又不好意思跟主人家杠上,她读完了信,眉目略动:“琼,这信有什么特别么?那个格兰比伯爵不过跟你在普通的调情呢,你不要被玫瑰冲昏头了。”
“哪有,这明明是普通的交流,被你说成调情,真是……真是不解风情。”我摇头,从她手里拿过信。
丽娜弓□,盯着我的眼睛:“你敢说你不喜欢他?你不喜欢赛特·格兰比么?”
我惊慌地捂上她的嘴:“你小声点,小声点!”
“哼哼,跟我还装,不过琼,这样子书信来往太过单薄啦,感情没什么说服力的,格兰比的家族……”丽娜沉默了一下,看着我焦灼的表情,笑道:“瞧你这表情,我不过想说那家族比较显赫。唔,不过爱情是可以改变一切的,加油吧,琼。”
我感觉到她有话没说出来,心里有些空荡荡的,又不好意思追问。又过了一日,我突然收到了一份画着玫瑰的信,赛特的熟悉的字迹跃然纸上,我拿着信反反复复地看,还把它放在阳光底下透过阳光看,那流畅的笔迹的确写着:亲爱的小猫咪,做我的女朋友可好?
我把信捧在手里,如获至宝,两情相悦终于眷顾我了么?我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却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一路打赏了那些做活的仆人,然后喜滋滋地向丽娜请假,我不愿意回信说我愿意,我想要亲自当面告诉赛特,我一百个一千个:YES!
呵呵,最初的时候爱着他的心情总是让人有那么一点傻傻的勇气。
“现在玫瑰园这么忙碌,你这时候要走?”丽娜很是惊讶,我一向恪守本分,勤勉持家,所以虽然年轻,但是仆人们大部分还是服气的。
“我必须得去。”我把信纸递到丽娜眼前,丽娜伸手去拿,我不让,请求她光看就好,我想要好好保存这信纸。
丽娜看完信,皱了皱眉头,看着我雀跃的表情,平静道:“当然,我的好朋友要去追逐自己的爱情,我怎么会拦着她呢?去吧,早点带好消息回来。如果,我是说如果跟预想不太一样,也不要过于忧伤,这里是你的家,随时欢迎你回来。”
我觉得她的话里有古怪,但我此刻沉浸在爱情的浪漫幻想,什么也不愿意多想。
在前往奥利弗庄园的马车上,我把信装进信封里,把信封放在心口,跟着我的心跳一起律动,原野里各种各样的野花开满山野,一派姹紫嫣红。我哼着新学的苏格兰小调,把手伸出窗外,让沾染了花香的风从我的指缝中溜走。跑马人也笑道:“姑娘,敢去会情人么?”我答得理直气壮:“是的!”
罗莎蒙德小姐意外地接待了我,得知我找赛特,告诉我他已经回格兰比庄园去了,我大失所望,准备告辞,罗莎蒙德小姐突然问道:“琼,听赛特说,我婚纱的设计图是从你那里夺过来的。”
我不好意思地说道:“那是涂鸦之作。”
“很好啊,我的婚纱就是按照那式样做的。不过有几个地方弄得不是很好,我想,既然是你亲手设计的,不如你去指点一下那些裁缝,可能会做得很好。”
我踌躇,比尔斯庄园还有事等着我这个管家做呢。
罗莎蒙德小姐看穿我的心思:“我给比尔斯伯爵夫人去信一封,告诉她我暂借你一用,反正十天后就是我的婚礼,他们来了你正好一道回去。对了,你不是找赛特么?他那时候也是要来的。”
好吧,我被最后一句话打动了,而且没准未来我还会成为罗莎蒙德的妯娌呢。现在对她好点,应该的,应该的。于是留在了奥利弗庄园里帮罗莎蒙德小姐监督婚纱的完工。
我给赛特写了信,告诉他我现在在奥利弗庄园,请他把信寄过来,而且信中,我说我答应了他的请求。我怀着激动地心情将信寄出去,并等待着来信。
在奥利弗庄园的日子,我得空就去看看简·爱。她告诉她已经决定不嫁给圣·约翰先生了,我对她的决定竖起大拇指。简·爱的学生越来越多,但是水平参差不齐,她不得不又从头开始教,我偶尔还去帮她代课一下,经过两学期,我差不多可以出师了。赛特曾经说过,如果我愿意,他可以推荐我去做上流人士的家庭教师,但是我暗自觉得我更加适合在乡村里教这些朴实的农村孩子,而不是那些高贵又傲慢的贵族小姐。
提到赛特,我情绪未免有些低落,一周都没有收到他的来信,我还专门问了邮差有没有去往比尔斯庄园写给琼·麦肯的信,他表示没有。以往我们书信没有这么久不通畅啊!我胡思乱想,担心他是否安全?简·爱笑我是关心则乱,并嘲笑我像个爱情里的金丝雀,每天都盼望着主人的归来。圣·约翰去了伦敦,罗莎蒙德小姐婚礼的牧师由另一位神父代替。
我在婚礼上见着了赛特,这算是惊喜;然后也见到了他的未婚妻妮可小姐,这算惊悚么?我听见那些贵族纷纷议论着:“大儿子结婚了,小儿子和妮可女伯爵的婚礼也快了吧。”
“恩,赛特比他哥哥显得青涩多了,赶紧结婚成熟点才好。”
早春的一声闷雷炸开在我的脑海里,但我不大相信,我得去亲自问问赛特才行。我看见赛特身旁果然有一名纤细女子,长相嘛……打心眼里说不怎么的。
我趁着赛特上洗手间的时候,坐在过道的必经之处的那个桌旁,随手拿起杯子喝水,可是这破杯子抖得还真厉害,我只得把它放回原处,这时赛特出来了。
“赛特!”
“嘿!琼,你坐得好远呀!”赛特的笑容依旧。
“赛特,你……”我没看出他有任何异样,急忙问道:“你收到我的信了么?”
“信?!什么信?!”
“就是那次你给我寄了一封玫瑰信笺之后的回信。”我急切地说道,手都不知道放那里好。
“哦,那个,琼,那次寄信我忘了加一句愚人节快乐了,不好意思哈!”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唇边的笑容刺痛了我。
四月一号?!愚人节么?!那个做我女朋友只是一场玩笑么?
可是我付出的感情是真的真的呀,还以为两情相悦,原来It’s just a joke。
大概看到我的表情阴郁不定,赛特不安地说道:“那个,琼,对不起,我忘了你是女生了,不该,唉,不该开那个玩笑,我——”
“嘿!说什么呢?我也是开玩笑的啦!”我用尽所有的力气,故作镇定地拍拍他的肩膀:“朋友之间开个玩笑嘛,没事没事。我过去了。”
我保持着僵硬的微笑,优雅地转过身去,所有的悲伤刹那涌现。我定了定神,看见妮可女伯爵正朝我走过来,手里拿着的是我给赛特的帕子。
愤怒的血液开始沸腾,是,他可以不喜欢我,但他不能这样随手将我的东【奇】西赠给别的女人,那是我【书】给他的,是我傻愣愣地以【网】为他喜欢我留给他的纪念物,没想到居然就这样轻易地被他送了出去。我此刻恨不得找赛特打一架。不,可不能那样做,那样不就让他知道我喜欢他,那不就掉价了么?
“嘿,你帮个忙。随便你找什么理由,用这条丝巾换妮可伯爵手中的帕子,弄好了,这一英镑就是你的。不要跟任何人说是我找你的。”我找了个唱诗班的可爱孩子去做这事,丝巾比那帕子贵多了,我相信妮可不会不换的,果然那孩子不负所托,把帕子给我带了回来。
后来场地里成了舞会的现场,我一心想走,但在门口被人拦住,赛特绅士地鞠了个躬:“可以赏光么?”
我用手掐住自己的掌心,努力笑得自然:“你应该去找你的未婚妻。”
赛特忍不住发牢骚:“跟她跳得次数太多了,腻死了。”
“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我大步流星地离开赛特,心里却在咒骂:见鬼,我就是你腻味你未婚妻之后的一个消遣么?
迎面见到一张熟悉的脸,我一时没有记起他是谁,只是觉得他眼里的忧伤和我如出一辙,这让我更加沮丧,胡乱地牵出一匹马,策马狂奔在香得令人发指的田野上。花朵被我践踏了,我坐在山坡上悲伤地看着那些败落的花儿,觉得我的爱情也被人狠狠地践踏了。
哦,我生平第一次的爱情幻梦就这样被一个玩笑给打破了,亏我还满心期待它会成为我的初恋呢!我埋首双膝之间,却流不出一滴眼泪,只是脑子里空荡荡的,直到我听到马的应和声,莫非那赛特还追过来了?我惊诧地抬头,却看见了圣·约翰先生,哦,对,刚刚我看见得就是他的脸,这个幸福的日子里,大概只有他和我一样会感觉到不幸吧。
他骑在马上,看着我不说话,我反倒大度地拍拍旁边的草甸子:“坐吧,反正一样都是难过的人。”
他迟疑了片刻,慢慢地下马来,坐在我旁边。我无意识地掏出那张玫瑰信纸,心中登时生出一股鄙夷自己自作多情的怒火,我发狠地撕掉了那张纸,看着飘飞的纸屑觉得还不解气,又撕扯自己手中的那张帕子,劲太小撕不开,我恼火地看着圣·约翰:“喂,借个火。”
他淡淡看我一眼:“没用的。”
8、比尔斯庄园的冰山一角
“你说什么?”我正愁没地方发火呢。
“没用的,就算你把一切烧得干干净净,那些已经生出的情感还是无法磨灭掉。”
我斜眼道:“至少我比某些人好,不会心中还爱着一个人,又向另一个人求婚。”
“我和简·爱的结合是为了上帝的事业,跟爱情无关!”
“扯上婚姻的幌子,又说与爱情无关的人,那就是流氓,混蛋!”我不甘示弱地看着他。
我们两个怒气冲冲的对视了好一会儿,他才有些生硬地转过头去,我很恼火,我这不是找个人来找虐么?我准备要起身离开,却听见他轻轻的叹一口气:“会慢慢忘记的吧。上帝饶恕我吧,我这冲动的情感此刻还在控制我的理智,让我觉得我的心很悲伤很悲伤。”
我停下起身的动作,他悲伤的情绪和我如出一辙,所以我也沉浸在同样伤感的情绪中,对他的怒火也被冲淡了:“你为什么不告诉罗莎蒙德小姐你的心意?笨死了,几个月前,谁都可以看出她喜欢的是你,而且我听村里的人讲,奥利弗先生也很喜欢你,根本不会反对你们的婚事。”
“她太娇贵了,不适合当传教士的妻子。”圣·约翰低着头,慢慢说道。
“喂,传教士的妻子?你对她已经产生了爱情,难道不能改造她么?爱情是伟大的,还有,你算哪门子传教士啊,你连婚姻的基础是爱情都没有搞清楚,还说为上帝服务呢。”我哼了一声。
圣·约翰仿佛没有听到我的话,慢慢地躺了下去,躺在柔软的草坪上,安静地想着自己的心事。我看了他一眼,想来他今天也算失意非常,唉,从伦敦赶回来看罗莎蒙德小姐成亲前的最后一眼,她披上婚纱是如此美丽,但是新郎却不是自己。这叫什么呢?自己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幸福,叫活该!
我虽然同情他的悲伤,但一点也不认同他的做法。
“该回去了。”圣·约翰突然睁开眼,我正巧在他头顶看他,被他水蓝色的双眸吓了一跳,突然就身体就向山坡下滑去,还好他眼疾手快地拖住了我的手腕,不然我就滚下去了。我慢吞吞的走到马身边,突然想到自己会骑马也是赛特教的,不由得有些生理性厌恶,我拉着马的缰绳,决定走回去。
“你磨磨蹭蹭干什么?快点上马。”圣·约翰骑在马上,回头看我。
“我不想骑马,让我慢慢走回去吧,春日里的暮色我还没欣赏过呢。”明明是为感情伤神,却能把谎说得如此利落漂亮,我佩服我自己。
圣·约翰眉毛动了动,我低下头去,安抚自己刚刚颇觉受伤的心灵,但是突然一个黑影把我笼罩进去,圣·约翰站在我面前,足足高了我一个头:“走吧。”
咦咦?他要跟我一起走路回去?我好不诧异,眨眼间落在他身后老远,急忙追上去。
我们聊了些学习方面的话题,因为之前对他的印象一直颇为反面,此刻才觉得他的想法很多和我也差不多,只不过很多方面,特别是传教士那方面过于偏执了,不过也无可厚非不是么?
“琼,你一个人骑马跑出去担心死我了,咦,圣·约翰先生也在?”简·爱不大自在地看着圣·约翰。
“简,你的答案我已经知道,我完全尊重你的意愿。”圣·约翰恭敬地说道。
“哦,别这样,圣·约翰,我们还是朋友不是么?”
“当然是。”圣·约翰吻了一下她的手:“你以为我会因此疏远你,讨厌你?那你就把圣·约翰看成一个虚伪肤浅的人了。”
简·爱的眼里突然涌出激动的泪水,大概这几个月被圣·约翰的求婚虐待得不行了,她抱住了圣·约翰,不停地说谢谢谢谢。
婚礼结束后,我回到了比尔斯庄园,将生活重心放在了工作上,其间,赛特来了两封信,我一封未回。我对他付出了感情,他无声地拒绝了我,那我才不要大度地跟他做朋友,做个点头之交就可以了。我很小气,只爱那些爱我的人,我也自私,不会长时间为一段没有回报的爱情去付出。第一次为爱情孤勇了一把,受挫后,我长时间对爱情这玩意儿提不起兴趣,这期间,比尔斯庄园终于在我面前露出它的冰山一角。
六月末分发上半年薪水的时候,几个管事的女仆不约而同地向我抱怨最近爱玛怠工的问题,地扫的不干净,碗擦得不干净,叫她干活还闹情绪。“那就先扣押她三分之一的工资,看她改进了再发。”女仆们都表示同意,我把钱收好在抽屉里,继续做我的十字绣。突然门被人很用力的打开了,爱玛怒气冲冲地冲进来:“为什么扣压我薪水?”
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放下针线,端正坐姿,正色道:“工资是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的,最近你的工作态度不是很好,这是提醒你纠正你的工作态度。”
爱玛看着我,嘴角略略上翘,表情十分不屑:“你知道个什么?你会后悔的,扣我工资!”
我厌恶地看着她神气的嘴脸:“既然这样说,那没什么好谈的。你走吧。”
爱玛冷冷地站起身:“你会后悔的。”
“哈哈,我会后悔的我会后悔的。”我带着无所谓的笑容夸张地跟着她念,爱玛盯了我一眼,退出去了。
真是的,几个月前还是一听话的小姑娘,怎么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还学会威胁管家了?我摇头,心里动了辞退她的念头。
下午的时候我把管理庄园打扫的罗德太太叫上来,她是呆在比尔斯庄园最久的人,跟了前管家查比斯太太五年,我跟她说了我决定辞退爱玛这个人,问她应该有哪些步骤需要做。她脸色大变,结结巴巴地说道其实爱玛也不过是一时精神不振,导致工作完成不是很出色,辞退一说也太严厉。真奇怪,她早上跟我说爱玛消极怠工的时候,那可是活灵活现,像是捉奸在床的那般急切。这下她又阻止我辞退爱玛,模棱两可的态度真让人一头雾水。她看出了我的困惑,低下头去:“麦肯小姐,你有空去那不可开的房间就明白了。”
所谓不可开的房间,是之前在我领到所有门的钥匙之后,丽娜叮嘱我的。我问她为什么那个房间不可开,丽娜只是耸耸肩,说是比尔斯伯爵叮嘱的,她不过照办而已。我当时也觉得奇怪,不过刚接手管家工作,琐碎事太多,也没去深究。
我当下提起了精神,按住桌子问道:“那里面有什么?罗德太太?”
罗德太太的脸变成了灰白色:“查比斯太太没告诉你么?那里面装着的是,比尔斯庄园的罪恶。”
我还欲继续追问,罗德太太已经低下头去,用手捂住自己的脸,暗哑着嗓子说道:“看在上帝的份上,请不要继续这个话题了,我可以退下了么?”
我打手势示意她可以出去了,待她出门后,用手支着我的下巴,开始琢磨罗德太太的话。前管家比尔斯太太只跟我说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奇怪论调,这个装着罪恶的房间她可没告诉我。我发达的大脑思维突然就模拟出了一间装满刑具的房间,里面全是各种各样的残破尸块,呃……太恶心了,比尔斯伯爵虽然老一点,也算相貌堂堂,行为举止都不怪异,对丽娜也很好。
我站直身体,摸出钥匙,决定亲自去看一看比尔斯庄园的罪恶是什么?我既然是管家,这个庄园方方面面的事都应该知道。
我一步一步地往那个房间踱去,木地板在我的脚下咯吱作响,依旧是古朴的门和其他房间没有区别,把手上很干净,看来有人常开这个门。门上也很干净,奇怪,我并没有安排人打扫过这里,大概是勤劳的仆人顺手就擦了这门吧。我悉悉索索地掏出钥匙,插在门锁上,扭转它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心跳飞快地加速,门在我面前隙开了一条缝。我大着胆子推开门,窗前果然有一个人影,我大骇,跌坐在门口,钥匙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人影回头,是个熟悉的人——比尔斯伯爵大人。
“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开门?”比尔斯伯爵不悦道。
“呃……因为库房满了,本来想看看这房间是不是空的,能不能放东西进来。”我现在可以很平静地扯谎了。
“这屋子是我静思的屋子,以后不要随便进来,钥匙呢?拿给我。”比尔斯伯爵走过来,我忙忙把钥匙递给他。比尔斯伯爵看着我道:“以后我会叫人来打扫,这间屋子你不必理会。”
我会意地点头,补上一句:“我不会再让人来打扰你的,伯爵大人。”
“这样最好。”他看了我一眼,态度这才软和下来:“你去忙吧。”
我惊魂未定地回到自己的房间,有些懊恼听信了罗德太太的鬼话。我埋头把辞退信给写好,丽娜不在,我又不想去招惹比尔斯伯爵大人,于是管家是有辞退佣人的权利吧。我把爱玛找来,把辞退信递给她,要求她三天内离开比尔斯庄园。
“你,今天晚上到前管家的隔壁房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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