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茸茸青草向天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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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魂

  巍峨秀丽的杜鹃山,位于天嘉王国的西南边境。那里群峰环绕,状若城郭;林深树密,四季长青;曲径通幽,风光无限。
  
  杜鹃山中有一个杜鹃谷,每到春末夏初的时候,火红的杜鹃花便在谷内怒放。那花儿似胭脂点点,又如晓天明霞,鲜艳而又灿烂。
  
  沿着杜鹃谷往上,从山顶流淌而下的是一脉山泉,泉水叮叮咚咚,声音清脆而又活泼。
  
  虽是早上,但五月的阳光正暖,风也是温驯的,带着一股幽远的馨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着我的脸,轻绕着我的肩腰,为我涤尽晨起采药的疲惫。
  
  卸下了肩上的药篓,依着那清清山泉,我坐了下来。
  
  来到这个时空已经有两年了,两年的时间,如白驹过隙,一闪而过。
  
  两年前的清明时分,在郊外爬山时,我失足跌入了一个山崖,而醒来之后却是另一个时空。
  
  我是被一对年迈的药农夫妇给发现并救起的。
  
  他们夫妇二人在这杜鹃谷中住了三十多年,一直以采药为生。
  
  从他们的口中,我知道自己所处的世界与二十一世纪已经是远隔千年了。我现在所在的国家,叫天嘉王国,这天嘉王国是中国古代某个时空的王国。目前,这个王国的皇帝姓杜,他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明君。在他的统治下,天嘉王国的政治、经济和疆域都达到了鼎盛时期。四个异姓王安东王、镇南王、征西王和镇北王牢牢据守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保住了天嘉王国的盛世太平。
  
  等到能下地行走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看来我在二十一世纪已经死亡,目前只是托生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姑娘身上罢了。最初的不安、恐惧过去之后,我便淡然了,因为我,一直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
  
  只是,当那对老夫妇问到我的身世时,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他们。我的脑子里有的,全是我在二十一世纪的经历,对于我所托生的身体,我确实是一无所知。
  
  老夫妇在感慨之余,亦有一丝的欣喜。他们唯一的儿子在年幼的时候便失足落崖而亡,至此之后他们也一直无所出。也许他们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是上天见他们孤苦无依,便送了一个女儿给他们。
  
  他们一直把我当亲生女儿一般看待,并且还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小草儿。因为我既已“失忆”,便不能把我前世的名字告诉他们,也只能由得他们给我取了这么一个通俗的名字了。
  
  等到我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我亦开始随同他们天天上山去采药。
  
  药农的生活是单调而又辛苦的。
  
  清晨,当天空还是青灰色的时候,我们就从家里出发了。
  
  跟在他们的身后,我认识了许多药草的名称。那有着褐色树皮,叶子又圆又长,开的花先是绿色,而后是白色,最后而至黄色的是山覆盆,它能清热解毒,消积杀虫,当初我身上的伤口就是由它止的血。那有着狭长叶子,开着蓝色小花的草儿叫鸡冠蓝耳草,它也能清热解毒,不过要过了夏季才能采挖。那有着披针形叶片,开着淡蓝色花的草儿叫大苦草,它能清肝利胆,清热利湿,但它要到秋季花果期时才能采挖、、、
  
  当雾霭从山间缓缓升起,又渐渐爬上那明净的山腰之后,我们才背着药篓回家。
  
  回家后,我的义母开始张罗早饭,我则同义父把刚采来的药草分好类。
  
  我们的早餐很简单,前晚的剩饭加上蔬菜煮在一块儿,既清淡又爽口。而那煎得金黄的鸡蛋通常只有两个:一个是给义父的,因为义父曾因采药摔坏了腰,需要时常的补一补;另一个是给我的,十二三岁的孩子正是饭量最大的时候,也最需要营养。至于义母,她常常是一口饭就上一口腌菜。每次我把鸡蛋夹到她的碗里,她都会笑眯眯地把它又夹回去。末了她还告诉我,她最爱吃腌菜了。看着义母慈爱的眼神,我的心里溢满了温暖和感动。我想起了幼时在福利院的李妈妈,她看我的目光也是这样温暖和慈爱的、、、
  
  吃完早饭,我们一起把分好的药草洗净,再放入一个一个的簸箕里,待到晒干之后就可以卖到离杜鹃谷二三十里外的药堂去。而那些卖药换来的钱,则可以置办一些生活用品。
  
  最爱的是晚上,一家人闲下来了。我们会搬了椅子在院子里坐坐,闻着幽幽花香,听着阵阵虫鸣,再唠唠我们身边的一些趣事儿。
  
  说也奇怪,这杜鹃谷虽说风景秀丽,却只有我们一户人家。想是这里几乎与世隔绝,出门极不方便所致罢!
  
  有时义母会摸摸我的头,问我:“小草儿,跟爹娘在一起累不累?”
  
  我会冲义母笑笑,回答她:“不累!”
  
  我是真觉得不累,也是真心喜欢这样的生活。
  
  前世的我是个孤儿,一直在福利院长大。虽然在福利院也有许多的朋友,但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极度渴望父母的疼爱,渴望家庭的温暖。
  
  后来,在一个好心人的资助下,我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后,为了排解这种内心的孤独感,我爱上了户外活动。在这种极富挑战性和刺激性的运动中,我常常忘记了孤独。我会把我每次旅途中的所见所闻用相机、文字等各种方式展现在驴友们的面前,与大家一起分享我的心灵和人生感悟,并且从中获得了一种极大的精神愉悦和满足感。
  
  徒步旅行途中,体力上的消耗是不必说的,有时甚至还会遇上一些突如其来的危险和困难。就比如说这一次吧,我就是在爬山的过程中失足跌到了这个时空。所以,采药的生活对我来说,并不是很辛苦。更何况,我现在已经不是孤身一人,还有两个疼爱我的长辈在关心和照顾着我。而这一切,对于前世的我来说,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因此我对义母所说的话并非是在敷衍,我确实是喜欢并且满足目前这种生活、、、
  
  可是,命运之神似乎没有听到我对它的感恩。半年前,我的义父义母因年事已高,双双染病而亡。如今,我又是孤身一人了,生活,似乎又回到了起点、、、
  
  掬起一把山泉水,我洗了洗脸。
  
  水中隐隐映出了一个十四五岁小姑娘的脸,那脸上有着一双大大的杏眼,一个翘翘的鼻子和一张小小的嘴巴,那脸上的神态温润中隐隐透出一股倔强。两年时间已过,我仍不大能适应这张脸和自己的真实年龄。我常常问自己:我到底多大了?十四?还是十五?我这具身体真正的主人是谁?
  
  还是义父给我取的名字好哇!小草儿,我原本具是一株长在山野间不为人知的小草儿。无父无母无名无姓又何妨,小草的生命力是最强大的,我会坚强而又独立地生活在这个世间的。
  
  将药篓重又挂回到肩上,我往自己的家走去。
  
  




施救

  温煦的日光下,杜鹃花缭乱地开放着,散发着清芬。
  
  我的木屋正在那灿烂的杜鹃花丛中。
  
  沿着通向木屋的小路,远远的,我看见一团黑色的东西爬在门口。心“咯噔”一声往下一沉,我停下了脚步:怎么回事,难道我家来了黑熊了?
  
  住在这山间的唯一威胁便是,这一带偶尔会有野兽出没。自从义父义母去世之后,每到傍晚时分,我便会关紧房门,以防遇上那些凶猛的兽类。
  
  那黑黑的东西一动不动,我站在那里,也是一动也不敢动。
  
  良久,我放下药篓,拿着那把小锄头,猫着身子,躲在花丛中,然后慢慢地朝家门口挪。
  
  离木屋大约二三百米的时候,我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朝那团黑色的东西扔了过去。然后,我又以极快的速度趴到了地上,心里同时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顶多黑熊发现我的时候我再装死行了。记得中学课文中曾经学过一篇文章,那篇文章中似乎有提过,黑熊是不吃死去的动物的,但愿这书不欺我!
  
  好一会儿,我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动静。
  
  麻着胆子,我站起身。那团黑色的东西还在那儿,纹丝不动。
  
  我缓缓地走了过去,快到门口时,我才发现,那团黑色的东西似乎是一个人!怎么回事,怎么会有人趴在我的小木屋前呢!
  
  由于地处偏僻,在谷内的两年时间,我家几乎从未有过访客。今天,又是哪个不速之客跑到这儿来了,并且看来这个人的情况并不乐观,他似乎是昏倒在我家门口了。
  
  想到这里,我连忙跑了过去。
  
  这团黑色的东西果然是个人,而且是个年轻帅气的男人。他浓浓的剑眉,俊挺的鼻梁,嘴唇苍白却棱角分明。
  
  我粗粗地检查了一下,发现他身上有多处伤口,最为可怖的是,他左腿膝盖以下几乎全是乌紫的颜色。看那情形,他似乎被野兽袭击过。仔细查看一下,果然在他的小腿肚处发现了毒蛇咬过的痕迹。
  
  我迅速将他的裤子撕破,然后找来一根布条,在膝盖以上绑紧。紧接着,我将一把小刀在火上淬烧了一会儿,再咬咬牙,在毒牙咬过的地方一刀划过去,那乌黑的血带着浊臭味便流了出来。为了能让毒血尽快流出,我一边挤压着他的腿,一边屏住呼吸,用嘴巴将一些残余的污血吸了出来。待到那血慢慢变红了,我才松开布条,用水漱了一下口,然后靠在他的身边坐了下来。
  
  看着身边这个高大的身躯,我犯起了愁。我又不懂医术,当务之急是得找个大夫来给他瞧一瞧。可眼下他还昏迷不醒,我总不可能让他一直地趴在这门口吧!
  
  突然,我灵机一动,把床上的席子搬了下来,然后用手托住他的腰部,使劲那么一推,他便滚到屋内的席子上去了。
  
  粗粗地包扎了一下他的伤口,我关上门,往谷外跑去。
  
  直到傍晚时分,我才陪着百草堂的李大夫回到了杜鹃谷。
  
  李大夫瘦高的个儿,是个斯文白净的中年男人。
  
  二三十里路走过来,他到并未埋怨什么,而是细细问起了伤者的情况。一进门,他一边撩起袍子,为地上的男人检查伤口,一边又吩咐我去烧水。
  
  柴火噼噼啪啪地响着,屋子里安静的很,只是时不时传来李大夫吩咐我递水递帕子的声音。
  
  山谷里建房子不大方便,所以义父义母当初只建了一间约七十平米的木屋。木屋的中间用几块大石头搭建起了简易的灶台,靠墙的地方则摆放着一张饭桌和一些家什。木屋的左边也是用木头做了一个八层高的架子,架子上则摆放着放药草的簸箕。木屋的右边则摆放着两张床和两个大木箱。原本这其中的一张床是义父义母睡的,另一张床则是我睡的,而那两个木箱,是专门用来放置衣物的。
  
  等到李大夫把那个男人的伤口处理好,我的晚饭也已准备好了。
  
  由于有了客人,我今天特意多做了两道菜。那金黄中透出几抹嫩绿的是葱花蛋饼,那红的发亮的是油爆腊鸡丁,那青翠惹眼的是野菊花芯儿。我采药的时候,特意掐了一大把野菊花枝头上最嫩的芯儿。而那碗热腾腾直冒气儿的是酸菜汤。
  
  李大夫净了手之后便坐在桌旁,许是赶路累了,他也不客气,接过我递过去的碗筷便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吃了几口之后,他“咦”了一声:“小丫头的手艺还不错嘛!”
  
  我淡淡一笑:“李大夫过奖了。”
  
  李大夫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就在我觉得局促不安的时候,他又开口了:“小丫头,你一个人住在这儿!”
  
  我点了点头。
  
  “不怕吗?”他扒了一口饭,继续问我。
  
  我摇摇头,想了想,又道:“有时候,还是有点怕的!”
  
  孤身一人住在这山谷里,以物为伴,可以独享闲情,这是我所喜爱的。再说,我本就是习惯了孤独。可是,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听风儿在林中呼啸,间或一两声野兽追寻猎物的声音,却使我感到悚然。
  
  “小丫头,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吃了饭之后,李大夫又问我。
  
  “您、、、但讲无妨!”
  
  李大夫瞟了一眼仍旧昏迷不醒的年轻男人:“这个人、、、你并不认识罢!”
  
  我点了点头:“我、、、也是今天早上发现他的,当时、、、他昏倒在我家门口。”
  
  “等他伤好得差不多了,你、、、最好尽快打发他离开,或者、、、你自己离开这儿也行!”李大夫接过我递给他的菊花茶,好心地提醒我。
  
  “为什么?”
  
  “他身上的,几乎全是刀剑伤,看来他是惹上仇家逃到你这儿来的。你一个小姑娘家,惹不起这些是非,所以应该远离为善!”李大夫抿了一口茶,奇道:“小丫头,你这茶里放的不是茶叶?”
  
  “是菊花,李大夫。我喜欢菊花的香味,所以用它来泡茶,您、、、不喜欢它的味道吗?”我小心地问。
  
  “还不错呢,想不到你这丫头年级虽小,到挺会享受生活的。”李大夫笑着打趣我。
  
  我有些不好意思,转身过去收拾碗筷。
  
  天色已黑,我同李大夫一起,把那年轻男人抬到了我的床上。接着我又收拾了另一张床给李大夫睡,因为夜晚在山间赶路实在是危险,所以李大夫并没有拒绝留宿在这小木屋中。
  
  至于我自己,则在灶台旁用干草搭了一张简单的地铺。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回到了现代,我身上背着一个大背包,脚上踏着旅游鞋,正在一片莽莽森林中穿越。我预感到那森林中危机四伏,却怎么也走不出来、、、




小五

  时值六月,夏意正浓。
  
  树林中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地面上,有结着天蓝色果实的苔藓,有的苔藓是红的,有的是绿的,有的像小星星一般,也有大朵的。苔藓以上是低矮的丛林,还有幼嫩的松树、杨树等等,它们战胜了那茁然生长的野草,不顾一切长得郁郁葱葱。
  
  我拿着小药锄走在前面,小五则闷声不响地跟在后面。
  
  “小五”是我给那年轻男人取的名字。
  
  自从他醒来后,便没有说过一句话。无论我用任何方式,都打听不到有关他的任何消息。无奈之下,我只得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小五。既然我是在五月份遇见他的,而且我也想到了那个星期五,就权且唤他这个名字罢!
  
  听我唤他小五,他不发一言,只是睁大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默默地看着我。他的眼睛亮如琥珀,深如幽潭,美丽诱惑,却也隐含危险。
  
  虽然他不说一句话,但他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份尊贵和威严。每次与他同桌吃饭,我都有心理压力,看他以无比完美的方式举箸、吃饭、喝汤时,我不得不放缓了自己吃东西的速度。唉,没道理帅哥表现得这么有修养,我却表现得像个野丫头罢!
  
  他清醒了之后,有时我也会想起李大夫对我说过的话,但是要我亲口说出赶他走的话,我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于是,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我们两人便同在这谷中住了下来,。
  
  不过,我的心里也不是没有私心的。留他在这里作伴,至少晚上没有那么害怕了。有些时候,我还会搬了椅子,同他在屋外坐坐,看看星星,吹吹夜风。
  
  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他便开始同我一起上山采药。
  
  带着他采药的好处是很多的,
  
  首先,我不用背药篓了。他个子高大,力气也比我足,那个篓子挂在他背后简直像个无足轻重的布偶。
  
  除此之外,他还是高空作业的最佳人选。我是无意中发现他会轻功的,有一次在采摘那鸡毛松的叶子时,我一个没踩稳,从树上跌了下来。而他一个漂亮的纵身,飞身而上,稳稳地接住了我。我在惊羡之余,也不由感慨,看来留下他是明智的选择呀!将来哪一天若是遇上了什么野兽,他或许能抱着我飞上枝头,避上一避呢!
  
  另外,他还是个很合格的搬运工。每天早上,他都会帮我吧那未晒干的药草用簸箕搬出来。到了下午,他又会把已经晒好的药草搬回屋。
  
  我正想得出神呢,没提防有人突然把我往后一扯。我“啊”地一声尖叫,回头却见小五正皱了眉头看着我。
  
  “怎么回事,小五?”我恼怒地问。
  
  小五淡淡地瞟了我一眼,用手指了指前面。
  
  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我见到了一大堆的刺蓬。刚才我一个没留神,几乎就踩在那刺蓬上面了。在那丛刺蓬的中间,结了许多指头大小的果子。那果子红得晶莹,红得剔透,就是看着也叫人眼馋。
  
  “啊,野山泡!”我惊喜地朝那丛野山泡冲了过去。
  
  摘了一颗,放进口里,那甜中略带点酸的味道便充斥在我唇齿间。
  
  “小五,过来!”我招手呼唤他过来,摘了几颗放进他的手里:“尝一尝,很好吃的!”
  
  他的剑眉拢了起来,似在犹豫该不该把那些果子放进口里。
  
  看着他那模样,我忍不住踮起脚,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蹲下来。而他,先是皱了皱眉头,随即不情愿地矮下了身子。
  
  掂起一颗最红最大的野山泡,我示意他张开嘴巴,然后硬是塞到了他的口中。他的身子震了一下,随即颇无奈地吞下了那颗果子。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
  
  我一直想逗他说话,可他偏偏不开口。于是我便会想着法儿去惹恼他,可能他也觉察到了我的意图,对于我三番两次的挑衅,他最多是皱皱眉头,抿紧嘴巴,却总是不发一言。
  
  而这一次,他居然反常地舒展开眉头,冲我点点头。
  
  得到了他的肯定,我也不禁笑了:“这样吧,小五,这丛野山泡这么多,我们也吃不完,干脆,你——”我抬起头:“到这棵泡桐树上摘几片叶子,我们包了回去吃吧!”
  
  小五看了看我,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色。
  
  我尴尬地“嘿嘿”一笑:“你的轻功这么好,对你来说,这只是举手之——”
  
  我的“劳”字还没有说出口,他已经飞身而上。片刻的功夫,他拿着几片泡桐叶落了地。
  
  “乖小五!”我笑盈盈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而他则极为别扭地扭过了脸。
  
  吃饱了之后,我用泡桐叶包了一些放在药篓里,然后快快乐乐地往回走。
  
  六月的太阳是炽热而又艳丽的。
  
  我抬起头,看着那亮得有些晃眼的太阳,微微眯缝了眼。
  
  沿着那脉山泉而下,青青的竹子一直长到路边。它们的纤纤薄叶在微风下婆娑弄影,显得高贵而优雅。
  
  折了几根竹枝,再在沿途采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花儿,我编了两个花环。小一点儿的,我把它戴到了头上,然后扭过头去问身后的小五:“小五,好看吗?”
  
  小五可能正在想事情,被我这么猝不及防地一问,他惊得停了下来。不过,他马上便恢复了镇定。看着我,他的眼睛里竟然微微露出了一丝笑意。那琥珀色的眼珠,在阳光的映衬之下,更加的晶莹璀璨。
  
  我的心“砰”地一跳,这个男人确实很帅,微微一笑便能如此迷人。要是哪天他能冲我咧嘴大笑,真不知道该是什么样子、、、
  
  这么想着,我也忍不住笑了。
  
  “小五,来,这个大点的送给你!”我把另外一个大点的花环送给了他。
  
  他接过花环,眼睛里的光芒逐渐柔和下来。细细端详着那个花环,他也同我一样,把它戴到了头上。




观星

  七夕夜,凉月横舟,银河浸练,万里秋云如拭。
  
  因为过节,晚饭我做的很丰盛。
  
  那红亮亮油汪汪的是红烧野兔,这野兔还是小五亲自逮住的。山里别的荤菜没有,野味倒是不缺。小五在这里,我的生活改善了不少。采药的时候,他时不时地能逮上几只野物。收获颇丰的时候,我还会把吃不完的野味烘了作腊味吃。不过有的时候,我的心也有点忐忑,别的女孩儿见了小动物都会眼泪汪汪地放生,而我,却是大开杀戒,这、、、是不是太暴力了一点!
  
  除了野兔肉外,我还做了黄橙橙的油煎蛋,碧莹莹的凉拌韭菜,另外还有一大碗热气腾腾的蘑菇汤。这山里的野蘑菇和21世纪超市货架上摆放的蘑菇就是不一样,鲜得让人直吐舌头。
  
  说到这里,我很庆幸自己是个孤儿,没有养尊处优的同龄人的一些恶习,我的生存能力还是挺不错的。如果我是个娇生惯养的女孩儿,穿到这山谷来,估计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小五对我的厨艺还是挺认同的,每餐他都能吃上两大碗,当然这吃饭的姿势是极为优雅的。
  
  看着我呼噜呼噜地喝汤,然后又烫得直吐舌头的样子,他不悦的瞪了我一眼,然后又用筷子敲了敲我的碗。
  
  “小五,”我谄媚地对他笑:“这里又没外人,我的吃相你就别管了吧!”
  
  听了我的话,他先是一愣,随即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令我大跌眼镜的是,接下来他竟然亲自为我装了一碗汤。
  
  我简直是受宠若惊,这个家伙,在我这儿呆了快两个月了,从来都是既严肃又冷漠的。除非我开口,他也从不肯主动为我做事的。今儿是怎么了,这么不对劲儿?
  
  晚饭过后,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小五拎着我飞上了小木屋的屋顶。
  
  风儿轻轻地吹着,月亮从天边升起来了,温柔的月光泼洒在整个山谷里,给山谷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银色。夜空中的繁星,就像撒在蓝色地毯上的银币一样,闪闪发光。远远地,听得见那山泉淙淙的流水声。
  
  鸟儿在茂密的林叶间寻找栖所,花儿闭上了它困倦的眼睛,唯有那虫儿不辞辛劳,啁啾声不断。
  
  看着这满天的繁星,脑中浮现出一句古诗: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此情此景,还真应了那首诗呢!
  
  读大学的时候,也曾谈过一次恋爱,并且也曾与他在七夕夜一起看牵牛织女星。那时候的心情,也是甜蜜而又温暖的。可惜的是,我的那次快餐式的恋爱只持续了一个月,便无疾而终。虽已分手,但两人依偎着在七夕看星的情景,却时常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而身边的小五也在此时扭过头来看我。
  
  他的头发洗过没多久,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栀子花的香味。这个时代没有带香味的洗发液,我便在洗头发的水里加了一些栀子花,这样每次洗完头发之后都会带上一股甜香味。
  
  “小五,知道牛郎织女星吗?”我轻声问他,而他依旧是一言不发。我已经习惯了自说自话,也不以为忤,继续说了下去:“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个放牛的青年,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我把民间流传的那个美丽的神话故事说给了他听。
  
  “为了让牛郎织女每年都能见上一面,所有的喜鹊都飞上了天空,并且在银河上架起了一座桥,这样牛郎织女便能在这桥上见上一面。也唯有这一天,喜鹊并不在人间。小五今天是不是没有见到喜鹊呀,因为今天是七夕,喜鹊全飞到银河上去了!”
  
  小五静静地看着我,似是在专心听我讲话。生活在这个山谷中,时常能见到各种各样的鸟儿。有叫声清脆激越的画眉,有羽毛绚丽多彩的鸳鸯,有鸣声嘹亮而且单调的花喜鹊、、、我前世既是“驴友”之一,野外常能碰见一些鸟儿,也能叫出一大串的名字。带着小五上山采药时,碰上了熟悉的小鸟儿,我会把它们介绍给小五。至于他到底认不认得,我也没办法去确认。
  
  “每年的七夕,是牛郎织女星最亮的时候。看见没有,小五?”我指了指头顶:“这颗星便是织女星!”我再往南一指:“那颗便是牛郎星!”
  
  小五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也不知他到底看到了没有。
  
  远处的星星调皮地冲我们两个眨着眼睛。
  
  “牛郎和侄女真是可怜。”我做了总结性发言:“他们明明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却硬是让王母给生生拆散了。这种两情相悦却不能相守,也不知该是怎样的一种痛!”
  
  小五看了看我,欲言又止。
  
  他的眼睛,在夜色中犹如那最亮的星星,明丽无比。他头发上的那股栀子花的甜香,也久久弥漫在我的鼻端。
  
  我有些倦了。
  
  怎么会这样?我的精神原本很好的,今儿晚上怎么才一会儿就昏昏欲睡了?
  
  眼皮在打架,不知道是不是幻觉,眼前的小五眸子里似乎闪过了一丝愧色。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自己似乎靠在了小五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宽厚而又温暖,靠在那上面,非常的舒适。
  
  迷迷糊糊中,小五抱起了我,飞下了房子。迷迷糊糊中,有人把我放在杜鹃花的枝叶间,为我盖上了一床被子、、、
  
  后来,我听到了叹息声,也听到了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对不起,小草儿,我要烧掉你的小木屋了!”
  
  为什么要烧掉我的小木屋?我想开口问他,却苦于全身绵软无力,喉咙也发不出半点声音。
  
  我听见了噼噼啪啪声,那是火苗吞噬木头的声音。
  
  不要!不要烧我的木屋!那时我唯一的栖身之所哇!
  
  小五,你在哪儿?你为什么不去救我的木屋?木屋被烧之后,我们两个该住在哪儿啊?
  
  又是一声沉沉的叹息,有人伸出手来,抚了一下我的头发:“我得走了,谢谢、、、你的收留!”
  
  谢谢、、、我的收留!这声音的主人是小五吗?小五终于开口说话了,可他就要离开了吗?我似乎见到他微微拢起的眉和紧紧抿着的唇,心却慌乱起来:小五,不要走!
  
  我听见了决然离开的脚步声。
  
  梦!这一定是个梦!明天早上起来,我一定还能见到他背着药篓,在门口等我呢!
  
  想到这里,我复又香甜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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