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诸人听着惊险,暗暗为郑大屠松了口气,又想,李阿大的山羊会不会就是被这一头黑狼吃掉了呢?
一想之下,大有可能。
如此凶悍胆大的狼真是罕见,不好对付,看来得赶紧商量着如何在村边安设陷阱的事情才行……
他们讨论得很是激烈,谁也不曾注意到在不远处,陈剑臣正剑眉紧皱地眺望着村口处——他的目光似乎没有具体的落点,只是远远地看着。
又一个黑夜降临了……
第二十二章:正气
(各位票票给力,南朝的更新自然也得跟上了,继续求进步!)
狼妖,竟真是来了……
陈剑臣听婴宁说,妖有内丹,同类间可进行吞噬,以此壮大修为——这就是狼妖不肯放过婴宁的根本原因,吃了小白狐的内丹,它就能凭空增加几十年的修为,算是一种天大的诱惑。
这种诱惑,使得它敢于冒险,出没于景阳村周围,防止婴宁逃脱。其虽然不敢光明正大地闯进村子来,但始终属于一个无法忽视的威胁。
回到书房中,陈剑臣颇有些郁闷,便取出辟邪笔和纸,用练字的手段来平复心情。这也算是读书人的一项“技能”,与和尚敲木鱼,道士打坐一个道理,能迅速放松情绪。
唰唰唰!
运笔如飞,十个大字酣畅淋漓地出现在白纸上——“乱山残雪夜,孤烛异乡人!”
这是唐诗里的一句五言,虽然意蕴颇有些萧瑟冷清,但无疑和陈剑臣现在的心境有几分接近。
那边婴宁见到他写字,便脱离打坐的状态,走过来观摩——
嗡!
它刚走到书桌边上来,探头去看字的时候猛然看见那十个墨汁张扬的大字,字字皆有光芒激发而出!
这些光芒,极其微弱,唯有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才能隐约看到。但这一刻于婴宁的眼眸中,那些光芒竟根根如刺如针,嗖嗖嗖的全部刺上身来。
疼!
婴宁只觉得脑袋里嗡然一炸,无数乱七八糟的念头翻滚如潮,一下子要把它淹没,又彷如赤身置于猎猎的火炉之内,身上无一处不疼,直要被灼烧得寸寸化灰一样。
叽!
婴宁不可抑止地发出一声尖叫,拼尽全身的残余力气,呼的转身钻进了床底下,缩成一团,全身颤抖不已,简直就像一个惊吓过度的小女孩般。
它突然的异常,同时令得陈剑臣一惊。此时外面已传来阿宝关心的声音:“留仙哥,你房子里怎么有怪声?”
陈剑臣长吸口气,打开门,微笑道:“没事,刚才有个老鼠跑了出来,被我打了一下。”
先前阿宝并没有听得太真切,但见到陈剑臣没事,自然放下心来,不再多问。
重新把门关上,陈剑臣内心已是惊诧莫名,不知为何婴宁会突然如此害怕,就像是遇到了什么天敌一般,难道,那狼妖冲进来了?
此事非同小可!
但转念一想觉得不可能——村子外面已经布下了好些陷阱,又有几名经验老到的猎人守夜,如果狼妖到来,他们应该会有所发现才对。毕竟妖狼并不算很厉害的妖物,除了灵智已开,以及本体强壮凶悍外,并没有掌握到什么得力的法术。至于阴神出窍,在如此寒冷的野外,它断然不敢尝试的,出窍等于自取灭亡呀。
解铃还得系铃人,这事须得问婴宁才清楚。
只是白狐现在仍处在恐惧的状态中,要等它冷静下来才能问个明白。
婴宁的精神状态恢复的时间要远比预期中长,足足一个时辰后它才小心翼翼地探身出来。
“婴宁,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道。
婴宁的目光望着书桌上的纸和笔,仍然带着惊慌之色,不敢靠近半步。
陈剑臣心一动,马上去取过昨天晚上白狐所用之笔,以及纸张,递过来。
婴宁接过,右前肢仍在微微发抖,它稍作停顿,觉得无法写字,便又打坐闭目,调理精神,好一会才张开眼睛,开始写字,七个字:
“公子笔下有正气!”
陈剑臣一愣神,“正气”的意思他自然明白,但对方所写的意思就有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了。
婴宁继续写道:“小狐曾听一个私塾的老先生说过,读书人只要念头刚正,内心严明,身怀大义,读书破万卷后就能做到下笔如有神,字字珠玑,那字墨里蕴含有正气,光明正大,刚阳无匹,鬼神辟易,百邪不侵……那时我曾以为那老先生只是信口开河,天下间如何能有这般存在?但万万没想到公子笔下竟有正气,我先前靠近去,一下子就被其所伤,魂魄如被焚烧,几乎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陈剑臣依然听得一头雾水,他自己是什么来历自己最清楚,那玄之又玄的一套说辞根本套不到自己的头上来。
正气?
他取过刚才所写的那幅字,仔细看了看,并没有看出什么名堂,也就是一幅字而已;而且是练笔的——这样的字他不知写过多少,但基本都是写完就扔了,只因觉得不够满意。
婴宁又写道:“那老先生还说过,正气亦分强弱,弱一些的在笔墨里一经挥发,就会消失掉……”
这句话陈剑臣倒好理解,做个简单的比喻,正气就好比法力,都属于消耗品一类,用完就没了。那修道之人把法力灌注刻画于道符上,道符便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如此说来,自己笔下有正气,那写出来的字就如同那些道符,同样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
想到这,他一颗心怦怦地跳,觉得这一切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陈剑臣冷静思考——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本身并不具备什么正气,而那些纸和墨都不值得怀疑,那么,唯一有问题的,就该是那支地球产品“辟邪”笔了。
传说中,这支笔曾为神话故事中的传奇人物捉鬼天师钟馗所用,难道,这都是真的?
陈剑臣一早就怀疑这支笔有问题,不过多番研究毫无发现,没想到如今误打误撞之下反而发现了一些端倪。只是还远远不够,辟邪笔里面肯定还隐藏着更大的秘密有待发掘。
可要如何发掘呢?
陈剑臣颇有些急切,他现在就像面对宝山而不得其门而入,如何不心急?
婴宁见他正在沉思,也不敢出声干扰。先前那一下真把它给吓坏了,受笔墨上的正气一冲,几乎魂飞魄散。对于陈剑臣,它不知不觉间又多了几分敬畏。在它眼中,陈剑臣决然不同其以前所见过的任何一个读书人,没有半点迂腐之气,或者,这才是他能笔下生正气的原因所在吧。
刚正严明,说来简单,但天下间真正能做到的人能有几个?
第二十三章:生花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这一首荡气回肠的《正气歌》,陈剑臣记忆犹新,其意本是抒发出一种坚贞不屈的情操气节,却想不到穿越时空之后,竟然真有“正气”存在,而且有大功用。
陈剑臣拿过辟邪笔,仔细端详,看完之后又轻轻敲击笔杆子,听到一阵清越的回响,不像是普通的铁木材料;再拿近些,看笔头的毫毛,好一番研究,终于给他看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白色!
那一簇圆润饱满的笔头之上,边缘地带,赫然有两根毫毛为白色,不沾丝毫的墨汁,莹莹发亮,竟犹如两根明晃晃的刺针,洁白无瑕,有晶莹之质。
——其实整支辟邪笔的造型都是非常漂亮流畅的,笔杆不用说,而那笔头不知用什么动物的毫毛制造而成,深得“尖、齐、圆、健”四德。当真称得上是“策目穿如札,毫锋锐若锥”。
如今笔头上,乍然出现了两根玉质通透的毫毛,平添出一丝亮色,更是让整支笔一下子生动起来,恍若具备了神韵!
陈剑臣可是记得清清楚楚,刚穿越那会,他研究辟邪笔不下几十次,翻来覆去地看,但都没有发现有白色的毫毛;换句话说,毫毛变白,应该属于后来的事情。
有所发现,他更是兴趣浓生地把玩着,爱不释手。心里期盼耍着耍着,又能耍出一些名堂来。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陈剑臣弄完了大半个时辰,笔依然是笔,他依然是他。
哎……
时机未到。
他放下笔,正看到婴宁端端正正地立在一边,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似的,便道:“婴宁,你不用怕,我不会害你的。”
就见到婴宁伏地磕拜,眼泪竟如泉涌而出,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
陈剑臣微笑着扶起它。
婴宁稍作迟疑,忽而取过纸笔,写道:“婴宁斗胆请公子出手,替小狐做主。”
陈剑臣一愣,但很快就明白了它的意思:“你是要我去对付那狼妖?”
“正是,如果公子帮婴宁报得大仇,婴宁从此以后,一定衔环结草相报。如违此誓,天地不容!”
小白狐的态度非常坚决。
陈剑臣呵呵一笑:“婴宁,其实就算你不开口,我也不会放过狼妖的。此妖行径凶恶,横行乡里,我岂能坐视不理?”
笔下有正气,便等同于有了法力,他的腰杆子一下子就直了很多。况且,按照他的猜测,辟邪笔的秘密定然是要在实战中才能激发出来,所谓实战,亦即是降妖除魔,发挥正气的作用。否则不管写多少字,都是废纸。
眼下的狼妖,就是一个最好的实验对象。
婴宁闻言大喜,再三拜谢。
当下两者开始密议,不用多久就制定了一个“引狼入室,瓮中捉鳖”的可行计划。
该计划最大的特点是,不用陈剑臣和婴宁亲身陷于险地——如此做法,当然是陈剑臣心中对辟邪笔功用了解不够的缘故。
商议完毕,各自安歇。
躺在床上,陈剑臣犹自兴奋不已,双手枕头,好一会才入睡。
这一天夜里,他恍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遨游五岳四海,尔后直上云霄,俯览天下大地,见山河壮秀,民生兴旺,不觉精神抖擞,提起辟邪笔来赋词一首——
在梦中,他傲立苍穹,以青天为桌,白云为纸,下笔之时,灵感泉涌,那辟邪笔头竟大射光明,光彩炫目,绽放成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来……
“妙笔同生花,我却非李白。”
第二天,陈剑臣悠然醒来,不由自嘲一笑。
洗漱完毕,用过早点,他立刻回书房开工。而婴宁早识趣地躲到了高高的书架顶上,隔得远远的,探头顾盼。
但见陈剑臣铺开张张白纸,提起辟邪笔在上面写字,他写的,就是《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
他全副身心几乎都投入了进去,心随笔走,墨由意生,一气呵成,到最后的结句“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恰恰好,一首《正气歌》分别写在了十张白纸之上。
“快哉!”
写完之后,陈剑臣击桌而叹,见十张白纸上字体飞扬,墨汁淋漓,字字皆有神采,实在是他练字以来最为满意的作品。再看自己,浑身竟然出了一片汗,把内衫都濡湿了,就像刚练完一场截拳道一般。
写字,大不易,实费神又费力!
再一回头张望,书架上的小白狐居然缩成了一团,身子在微微颤抖着,头部深深地埋了下去,不敢抬高半分。
原来婴宁刚开始观看时还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可越看越心惊,越看越胆颤,每当想弄清楚那些诗句的意思,可稍一投入,脑袋就疼痛欲裂,浑如针扎,心知不对路,赶紧埋头起来,不敢继续看下去。
婴宁的表现,让陈剑臣信心大增。
“公子,这首诗叫什么?”
等陈剑臣折叠好所有的字,装好,婴宁才敢下来。
“《正气歌》,是我一位敬仰的先生做的。”
婴宁不再多问,心想以《正气歌》来承载正气,实在名副其实。
陈剑臣出了书房,刚想外出,莫三娘叫住他,道:“留仙,你要去哪里?”
“我想到外面走一走。”
莫三娘便道:“现在外面有狼,危险,你还是别出去了。我早上听说,邻村的那个泼皮阿三就在路上被狼咬死了,开膛吃了心肝,真是吓死人了;据说张里正已经进江州城报官了,可官府回答,狼吃人自该由地方猎户捕杀,些微小事,不用动用官差……我看,那些官老爷就是想要钱,要车马辛苦费。”
阿三居然被狼咬死了,莫非也是那狼妖所为?
陈剑臣心一凛,却更加坚定了诛杀狼妖的决心,道:“我只是在村边走走,不碍事的,现在大白天的,谅那狼也不敢出没。”
说着,不等母亲唠叨,出门而去。
第二十四章:破神
(后台死活进不去,差点更不上了……感谢各位打赏的朋友,你们的力挺让南朝更有信心了!谢谢大家!)
狼吃人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遍开来,家家户户都觉得人心惶惶,纷纷选择呆在家里,不再外出。反正隆冬岁月,不用耕种劳作,不出门也无所谓;而要出去做小买卖的俱停了摊子,其中以郑大屠为代表,他那天被黑狼瞪了一眼,那畜生冰冷凶狠的眼神犹在眼前晃悠,每每想及,都不禁感到好一阵心惊肉跳。
“我敢打赌,那畜生成妖了!”
但凡遇到人,郑大屠都会这么说。不过别人基本都一笑而过,觉得他肯定是被吓傻了。
倒是张老三等一干猎户出身的人很是活跃,他们带着猎犬,拿着弓箭武器等,三两成伍,四散开来,展开了追捕黑狼的行动。
——狼皮乃是市场抢手货,一张完整优良的狼皮更是价值不菲,甚至可以卖到一锭银元宝的高价。
有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今虽然没有额外的奖赏,但黑狼本身的价值已足以让诸多猎户心动垂涎。他们本就以狩猎为生,岂会有怕了猛兽的道理?
只是说也奇怪,猎户们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在方圆数里的地方全部搜索个遍,居然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端是令人纳闷,便纷纷怪起落个不停的大雪来,把黑狼活动的痕迹全部覆盖住了,大大增加了追捕的难度。
今日的雪,依然在下着,只是小了许多。
景阳村中的空地上已经积了近半尺的雪,踏上去,吱吱响。
陈剑臣踏雪而行,来到村后面的土地庙中。
因为十五刚过,小小的土地庙里面,香案上摆满了贡品,香火很是鼎盛的模样。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陈剑臣忽地想起这么一句诗来,再看看那尊不过二尺高的庙像,却是个白胡子笑容慈祥的老人模样,头戴寿帽,手中还把持着一根龙头拐杖。
这尊土地公像身隐隐有些残旧,坐落在景阳村不知多少年了,不知享受了多少年的香火。
陈剑臣扫了一眼,没有迟疑,把怀里的纸张全部拿出来,又拿出早准备好的一包浆糊。把写着《正气歌》诗句的纸张背面逐一涂抹上了,然后端端正正地粘贴在土地庙的三面墙壁之上。
庙里贴诗书,显得非常突兀,一般人根本不会这么干的。不过村民拜祭土地公公,只逢初一十五,平时基本没有人来庙里,因此接下来几天内都不怕有人见到。在时间上,无疑是充足的。
十张笔墨,全部贴完,恰好形成一个环形,把正中的土地公公神像圈围住。
陈剑臣拍拍手,迈腿离开,继续开展下一步计划的准备。
蓬!
身后猛然传来一声奇怪的脆响,就像是一枚巨大的鸡蛋被人捏破了般。
刚刚跨出庙门口的陈剑臣急速回头张望,不禁目瞪口呆,在他的目光中,那尊土地公神像的整个头部竟然凭空爆炸开来,炸得四分五裂,碎片噼里啪啦地掉到了地上。
这尊土地公神像,居然就这么被毁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返身抢步进去,环视四周,皆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最后他视线落在周围的那十张字墨之上——
难道,又是正气的缘故?
正气竟然对着一尊泥塑尊神像发生了作用?
想到这个可能性,陈剑臣又惊又喜,赶紧从腰间拔出笔盒,打开,拿出里面的辟邪笔,认真一看,笔头上质变蜕白的毫毛果然由两根,激增到了六根。
一根根,晶莹有光,混杂在笔头上,甚是显眼。
百邪不侵,鬼神辟易……鬼神辟易,莫非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又有新发现,陈剑臣喜不自禁,赶紧又把十张笔墨撕掉下来——因为沾了浆糊的缘故,撕下来的时候纸张都有些揉皱了,形同报废。
然而陈剑臣一点都不心疼,字没了可以再写,新发现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他疾步奔回村中,路上已经在考虑改变原定计划的想法了。
此时村中忽而变得热闹了起来,有人奔走相告,说是书杨村的王大财主听到了恶狼为祸乡里的消息后,特地悬赏银元宝五锭,奖励扑杀黑狼的人。
这个悬赏,可以说是非常高的了。
王大财主一向作风吝啬孤寒,骤然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实在令人刮目相看。但不管如何,赏钱出了,而且是一大笔数目,这一下真正变成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但本乡上的猎户踊跃出动,就连外乡的,甚至江州城里面的壮士都闻风而动,赶了过来。
听了这个消息,陈剑臣只是微一皱眉,不置一词——狼妖已通灵,有智慧,哪里会是那么好对付的?等闲的猎户,所谓的壮士在其面前,很可能连狼妖的影子都摸不着,更遑论如何展开捕猎了。
回到家中,一直为之担心的莫三娘终于放心,不禁嗔怪了几句,说陈剑臣实在不该在这个时期单独外出。
陈剑臣回答说自己只是在村中走动,没有走远云云。
进入书房,隐匿在暗处的婴宁现身出来。
陈剑臣把事情的经过道出,婴宁也是感到十分惊讶,半饷才用笔在纸上写道:“据说天下各处的土地和城隍俱隶属阴司管辖,可能那尊土地公神像接受香火日久,就产生了一丝灵性,故而能引动正气激发……”
关于阴司,陈剑臣也曾在庆云道长口中听说过,但知之不详,就问婴宁。
婴宁回答:“阴司之存在,神秘莫测,小狐见识浅薄,并不知道具体情形如何。”
陈剑臣唯有作罢。
很快,他的主要兴趣就转移集中到研究辟邪笔那方面去了,其中对于毫毛变白到底有什么用处更是倍加关注,以及毫毛蜕变数量增多了又会如何……
只是可惜,目前阶段而言,他对于这些问题皆一片茫然,很难独自摸索到答案。只是能肯定,辟邪笔蜕变的方向应该是具备积极性的,自己该做的,就是继续把正气发扬光大起来,直到揭开所有的谜团为止。
第二十五章:测试
(今天去喝喜酒回来晚了……晚上还有……有喜欢的请多多支持,南朝拜谢了!)
“公子,我感觉到你字上的正气在变弱……”
晚上,用膳之后,陈剑臣又开始在书房中写字。这一次,他默写的是一首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首诗也写得很有感觉,字体飘逸。不防躲在书架上的婴宁探头出来,递下一张纸,纸上如此写道。
陈剑臣一怔——他本就是叫婴宁来帮自己做个试验,测试辟邪笔的功效,不料居然得出这么一个结果。
小白狐敢探头出来,敢与这幅字正视,就已说明了问题。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自己身上?字的原因?又或者,是婴宁有了抵抗力……
陈剑臣端坐沉思,为了推敲问题所在,又一连写了三幅字。不料事情的发展越发严重,笔墨中蕴含的正气竟然每况愈下,最后就连婴宁靠近三尺处都不怎么惧怕了。
不好!
陈剑臣暗叫一声,不再继续——此时他已经大概猜测到了问题的关键,想必是通过辟邪笔获得的正气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如果把辟邪笔比喻成一个容器,容器里面有正气,但因为某些原因,这些正气数值是固量的,会随着不断的消耗而逐步减少,假如一直得不到补充,最后就会损耗殆尽……
这样的话,那就棘手了。
要知道枪没了子弹,那和一块废铁有什么差别?
陈剑臣的手指轻敲着桌子,又想到其实每当自己用辟邪笔写字,那些正气都会灌注在字墨上,只是没有机会激发而已,但流失却是不争的事实。而帮人写对联,加上平时练字等等,算起来,用辟邪笔写过的字没有一千也有好几百了吧。
这么说,到了现在,辟邪笔本身具备的正气已经用得差不多了?
越想越接近答案,他又念及:只有当笔墨上的正气激发,产生了实质的作用,笔头上的毫毛才会进行蜕变,变得晶莹洁白……
对了,就是如此,可合理解释一干问题现象。
想通了这一层,陈剑臣便暗暗有些懊悔,后悔自己以前挥霍无度地过量使用了辟邪笔。
“我这是怎么啦?怎有点患得患失了?”
陈剑臣骤然一惊,觉得自己自从发现了辟邪笔的秘密后,心境就发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不复以前那般处之泰然了。
这实在不是个好现象。
相由心生,心一乱,一慌,人就可能会做错决定;错误决定的后果可大可小,可轻可重,但往往都是可以避免的。
他长吸口气,却是提起另一支笔,刷刷刷地在纸上写了很多个字,每一个字都是一样的——
“定!”
写完那些定字后,诸种烦躁的心情似乎都随着笔墨倾泻到了白纸上,陈剑臣的心情一下子稳定了下来。
这些字自然一点正气都没有,婴宁靠到边上来看没有一点事儿,它歪着脑袋,看着那十数个“定”字,心想可能公子目前的情绪有些波动,是以导致笔下的正气大幅度减弱了。
“公子,不用急……”
婴宁写了字,推到陈剑臣眼前。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我有分寸的。”
一夜无话。
随后数天,奔赴而来杀狼的人不少,可关于黑狼的消息却半点都没有了。那恶狼似乎感觉到势头不对,悄悄躲了起来。
好狡猾的狼!
一些自持本领又不甘心的猎户便组成队伍,开始进山,进枫山后山。还别说,他们端是猎杀到两匹狼来。不过都是皮毛灰色的,个子也小得多。只是当他们提着这两具狼尸去王大财主家领赏时,却得不到承认。
大家都知道,祸害乡里的是一头大黑狼。
这些天来,婴宁一直躲在陈剑臣的书房内打坐调息,内伤慢慢恢复过来。期间它只饮些清水,并无腹饥之感。倒不是说其真正练到了辟谷的境界,只是随着开窍学道,对于饮食的要求就大幅度降低了。
养好伤后,婴宁说自己要先回枫山一趟,准备回去打探打探消息。
陈剑臣没有反对,以婴宁现在的情况就算不是狼妖对手,但自保应该没问题的。于是在当晚,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婴宁告别,悄悄跃窗出去。
它的动作敏捷伶俐,不走地面,只捡屋顶上走。间或引起一些看家护院的狗的警觉,汪汪地叫几声,不过很快就失去了小白狐的踪迹气味,怏怏地重新躺回狗窝子去。
目送婴宁远去,陈剑臣慢慢把窗子扣回来,只留下一条小小的缝隙。
今夜无雪,微微有些清冷的月光照下来,顺着缝隙闪进来,照在陈剑臣挺拔的身子上。站了好一会,他才踱回书桌前,坐下,拿起辟邪笔——提起笔却久坐而不动。
笃笃!
敲门声起,片刻之后阿宝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走了进来——这是陈剑臣的宵夜,自从阿宝过了陈家,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熬一碗粥给陈剑臣吃。
毫无疑问,陈剑臣中了秀才后,家境确实在稳步提高,颇有些宽裕了,在饮食方面都得到了改善。
要知道如今陈剑臣食量奇大,每顿要吃三大碗饭,每天还要加餐。换了以前,他的这种食法肯定要把家庭给吃垮的,任凭莫三娘不分日夜地织布也供应不住。但吃不饱,吃不好,陈剑臣的身体同样会受到损害。
故而,陈剑臣总想找个门路多赚些钱来,帮忙补贴家用,分担压力。
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未中举人之前的状况,肩不能挑,手不能举,满口之乎者也,所谓的满腹经义诗文,放个屁都不响。
陈剑臣绝不愿做这样的书生,他的见识决定了其志不在此,而有心的求新求变——锻炼身体是一方面,发掘正气的诀窍是另一方面。得知辟邪笔中蕴涵的正气会随着使用消耗而逐渐减弱,乃至直到完全消失后,这让他又产生出一种危机感——单纯的依赖外物,此路并不持久。
人,最终还得依靠自己本身的本事。
天下最大,道理最大,可道理也必须要通过你的本事表现出来;否则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只是空洞的说教,不能让别人信服。
看着陈剑臣在大口大口地喝粥,阿宝坐在一边很满足地看着,等他吃完,又立刻抢着收了碗筷,拿出去清洗。
吃过粥,陈剑臣有了兴致,又铺开白纸开始练字,不过他没有使用辟邪笔,而是用另一支寻常的毛笔——
好钢用在好刃上,辟邪笔,是要留着对付狼妖的;尤其现在这情况,更不能轻易耗用。相信等婴宁回来,此事就该做个了断了。
第二十六章:凶焰
三天。
婴宁一去竟然三天都不见回来,陈剑臣心生疑虑:莫非小白狐失手被狼妖击杀吞噬了?这并非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毕竟事到临头,实在有太多的变数出现,充满了偶然性,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能决定事情的结局。
如此想着,陈剑臣便有些焦急。
他和婴宁相处了一段时光,对其颇有好感,在陈剑臣心目中,婴宁就是一个懂事礼貌的小女孩子,勤奋好学,知书识礼,懂得知恩图报。
诸种品质,俗世中很多人都未必具备。
陈剑臣本和婴宁约定,一天后它就从山上回来的。但现在,已经过了三天,其中肯定出现了某些变故。
会是哪方面的变故?
陈剑臣感到心绪不宁,他既然答应要帮助小白狐,如果其发生了什么意外,自是会感到遗憾,耿耿于怀。
这种感觉,和失信于人差不多。
……
黄昏。
婴宁离去后的第三个黄昏,天色又见阴沉,层层叠叠的铅云低低地压下来,好像要化身为一张巨大无匹而沉重的大被子,徐徐而下,把大地镇压住。
人在其中,没来由就有一种压迫感。
陈剑臣立身于院子,抬头望天,观察天色。
“留仙哥,进屋子里吧,外面冷。”
阿宝走出来,脆生生叫道。
陈剑臣摇摇头:“没事,我就看一会。”
阿宝不再吭声了,她知道读书人有观望风景的习惯,什么风花雪月呀,什么流水飞鸟呀,都喜欢看,看着看着,就能吟出诗句、写出文章来。
阿宝喜欢听陈剑臣吟诗——虽然,她根本听不懂,但只要听着陈剑臣抑扬顿挫的声音,便觉得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这个时候,是做晚饭的时候,村中许多人家的烟囱都袅袅地飞出了青烟,倒是一片安宁的氛围。
突然村口处一阵激烈响起的狗吠声打破了这一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