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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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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累赘,一直在拖累他,而无任何的助力建树,哪怕想亲自下厨做个小菜来表示心意都做不到。
她阅人多矣,了解像宋崇这一类人,官不官,匪不匪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什么手段都会施展而出。今天得罪了他,其必然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不顾一切报复打击,稍不小心,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莫名的,鲁惜约又想起那仇人李逸风。只是相比李逸风,宋崇却更霸道,更不择手段,更难以应付。
这一次,没有了皇甫父女的臂助帮忙,留仙还能化险为夷吗?如果他受到了什么伤害,就是自己害了陈剑臣。
坊间已有不少的议论响起,很自然又翻起她那清倌人的卑贱出身,隐隐间把她形容成了只会“招蜂惹蝶”的害人精……
这些非议,大都出自妇女之口;而那些妇女,其中不少人都曾接受过鲁惜约的针灸治疗,可以说是她的病人。
然而事端一起,流言蜚语满天飞,妇女们所记的就不再是少女精湛的医术,以及解除她们病痛的恩惠了,更多的却是心中涌起的妒忌。
这些妒忌,既源于少女的美貌,也来自妇女对于丈夫们每当经过金针斋时都会偷看几眼的干醋!
鲁惜约耸然发现,不管她如何的与人为善,如何的救死扶伤,但出身青楼的污点始终洗脱不去,一直都像大山般沉甸甸地压在自己身上。
原来所谓“从良”,只是一件笑话。
这林林种种,从根本上动摇了少女的信念,由于价值观上的自我否定,而产生出许多自卑自怜的负面情绪,乃至于开始思索“生存有无必要”那一类近乎要轻生的念头了。
“留仙,不如你去和伯母说,把我们的婚事退了吧。”
纵然百般不愿,但还是说出了这一句。月光内,有晶莹的泪水悄悄滑落——莫三娘出身乡野,性子淳朴,不去计较那些闲言碎语,可鲁惜约本身却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陈剑臣蓦然伸出手去,轻轻覆盖住少女的额头。
鲁惜约觉得奇怪,问:“留仙,你这是……”
“你没有发烧。”
陈剑臣很认真地道。
鲁惜约轻轻咬着红唇:“我当然没有发烧。”
“所以你不该说胡话。”
陈剑臣与她面对面,四目相对,一字字地说道。
“我……”
余下的话还没有说出去就被陈剑臣给堵住了,堵上来的是少年的嘴。
陈剑臣的这一记堪称狂野的动作,彻底把少女惊住了,只觉得自己的红唇被吻住,脑海嗡的一响,霎时变得空白——
要知道,以往陈剑臣给予她的印象,都是文雅而且礼貌的。
礼貌得近乎冷漠,总是若即若离,更不曾做过什么超越礼仪的事情来,哪怕第一次拥抱,都能感觉到这书生全身肌肉因为紧张而绷紧。
如此生涩的反应让少女既感到喜欢,又觉得尴尬,总像是自己在主动勾引他一样,常常让内心有一股莫名的内疚感。同时对于陈剑臣“不开窍”般的榆木疙瘩表现有些嗔恼,会埋怨他不解风情……
但眼下,今晚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变化来得突兀而且迅猛。猛烈到鲁惜约都不知如何面对是好,没有丝毫的思想准备,坐在那儿任由陈剑臣予取予求,自己反而变成了一个木头人。
仿佛过去了很久很久,又仿佛只是短短一瞬间,唇合,唇分。
陈剑臣继续看着她,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似笑非笑的,有点小得意,又有点小可恶:“现在,你不会再提什么退婚了吧。”
言下之意就是在说,你的清白都被我夺去了,就是我的人了。
鲁惜约整个人怔住,两片红霞却早已飞上了双颊,烧得一颗心都在砰砰砰地乱跳,脑子乱糟糟的,基本丧失了组织言语的思维能力。
她固然出身青楼,见过许许多多“儿童不宜”的情景场面,可作为一个清清白白的清倌人,时至今晚这一刻,她才深刻体会到:没吃过猪肉就是没吃过猪肉,就算天天望着猪跑,都是不可替代的。
第一次的滋味,很眩晕,很奇怪,就像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一样……并且,还很想尝试第二次呢。
其实陈剑臣也想。
他本就不是这个世界培养出来的谦谦公子,讲究“发乎情,止乎礼”什么的,一言以蔽之:想好了就去做!
亭子内的气氛似乎突然凝固了起来。
许久,鲁惜约终于适应了过来,鼓起勇气问道:“留仙,你真不是因为可怜我同情我才答应我们的婚事的?”
陈剑臣一耸肩:“你又开始说胡话了,难道还需要治疗一次?”
刚才那双唇结合的亲昵居然被他当做是治疗,少女不禁一跺脚:“哪里……我是真得很想知道。”
陈剑臣稳稳地抓住她的手,斩钉切铁地道:“不是。”
少女娇躯一颤,晶莹的泪珠不住地往下掉,然后整个人扑进了陈剑臣的怀里,她抱得是那么的紧,几乎想要把自己的身躯揉进陈剑臣的体内,合为一体。
时值夏天,天气颇热,大家的衣服穿得都有些单薄,如此亲密的拥抱,衣衫似乎都失去了膈膜的作用。陈剑臣顿时感到娇躯如火,无时不刻不在灼烧着,尤其少女的双峰,正要命地顶着自己的锁骨处,甚至能亲切感受到两点的凸起……
少年人血气方刚,何况驾驭强壮的身体的是一个现代化的灵魂?
剑及覆及,一双大手早已绕过去覆上那极富弹性的翘臀之上。
敏感地带受袭,鲁惜约全身一抖,顿时软了下来,变得整个人都挂在了陈剑臣的身上,吐气如兰,媚眼若丝。
面对这一副千娇百媚的姿态,陈剑臣内心隐藏着的那头猛虎终于被彻底引动,右手一翻,已从衣衫间的空当里钻进去,非常准确地握住一团柔腻。手感如牛奶般丝滑,弹性十足。
要害被抓,少女一声嘤咛,小嘴微微地张开着……
“小姐,我可以过来吗?”
就在一发不可收拾之际,丫鬟翠儿的声音很不合时宜地响起。
嗯……
鲁惜约赶紧脱身开去,本想站起来,可全身怯弱无力,只能保持坐着的姿态,一张脸早就像熟透的苹果,低着头,却连有些凌乱的衣衫都没有整理。看上去,倒像被人捉住偷情的可怜儿。
陈剑臣干咳一声,问:“嗯,怎么啦?”
“回禀公子,莲子羹做好了,正准备端过来给你和小姐吃。”
“那端过来吧。”
很快,翠儿就端了两碗莲子羹放到亭子中间的石桌上,偷眼看了看螓首低垂的小姐,不由抿嘴一笑,然后很识趣地又离开了。
她走后,鲁惜约才敢抬起头,两颊红晕未散,白了陈剑臣一眼:“没想到你这么坏。”神情似嗔似喜,风情无限。
引得陈剑臣内心又是一阵躁动,这种娇媚的女儿情态,对于正常的男人实在太具有杀伤力了,双臂一伸,又将少女拥入怀里,就要上下其手。
“留仙,留到我们大婚那一天好吗?”
少女忽然说道。
陈剑臣一愣,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双手不再乱动,道:“嗯,好吧。”
“如果你真想要,我也是可以的。”
生怕男人会生气,鲁惜约马上补一句。
陈剑臣昂然道:“你看我像是那种急色之徒吗?”
鲁惜约咬牙一笑,瞥了一眼男人隆起如蛇的某处,脸色不禁又绯红而起。
陈剑臣自是意识到了己身的变化,可一时半会也没有办法平息,自己眼下更没有那“要硬就硬,要软就软”的莫大本事。他修炼的是正气,不是四大皆空的禅理,也不是古井无波的道法,更不是存天理灭人欲死板教条。正气就是正气,聪明正直,但对于正常的人道需求是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
“你一定很难受吧。”
“有点。”
“那我帮你。”
怎么帮?
陈剑臣还来不及发问,少女就乖巧地俯身下来,纤手轻拨,解开了裤腰带。随即陈剑臣就感到自己那一根火热被一处湿润温和的所在所容纳了进去……
一时间,娇喘细细,旖旎无限。就连天上的明月都似乎感到害羞了,悄悄躲到了云层里。
*
第两百零八章:坦白
返回家中,莫三娘还没有睡,见到他回来了便伺道:“留仙,惜约没事了吧?”
陈剑臣回答:“孩儿已好生安慰了她一番,没什么事了。”其实这句话应该掉回头讲才比较符合实情,不过有些事情本属于两个人的私隐,自不能公之于众。
“那就好。”
莫三娘一声叹息。
对于聪慧伶俐的鲁惜约,她是甚为喜欢的,否则也不会主动替儿子去撮合提亲。没想到凭空生出这一桩事来,莫名的出现了一片阴霸,不担忧就是假的:
“那你呢?”
陈剑臣一怔:“孩儿能有什么事?”
莫三娘道:“那恶人可是官来着。”
一“官”字,巍巍然,压在平民百姓头顶上数千年,积威不知多少时代,早已深深地烙印在他们的心坎上,等闲不敢触犯。
陈剑臣微笑道:“母亲多虑了,孩儿有秀才功名在身,哪怕他是官也不能轻易做手脚。况且,学政大人推荐孩儿进读国子监,如果有什么事的话,他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
他说得是实情,但更多的是要安抚母亲的情绪。
其实有些事远比表面上复杂,三言两语难以解释清楚,还不如不解释,以免母亲更加的担心。
学政大人的面子果然够大,莫三娘果然显露出了轻松的神情来:“这样就好……”又说了些闲话,就让陈剑臣回书房中了。
婴宁在书房,本来阿宝也在的,可她知道陈剑臣回来后,先是出来见礼,然后就去煮夜宵去了。
夜宵是三碗鸡粥,面上撒几粒葱花,香喷喷的。
三碗粥,陈剑臣一碗,阿宝自己一碗,婴宁一碗,三者都稀里哗啦地吃着,尤其婴宁,吃得那一个快,到最后,一粒米都没有剩下,眼巴巴地瞧着陈剑臣,似乎还想吃。
“诺,给你。”
陈剑臣递过来的是一只鸡腿,不大,有些纤细的模样。婴宁顿时笑意盈盈,一双眼睛眯成了月牙,毫不客气地接过,放进嘴巴里。
“留仙是
……”
阿宝有些急了小这鸡腿,可是她特意留出来,给陈剑臣补身子的,怎么随便能给婴宁吃了呢?
对于陈剑臣和婴宁之间的关系,阿宝早就感到有些奇怪,本来只觉得是留仙哥为人随和的原因,不讲架子。然而不管如何,再怎么平易近人,主人始终还是主人,书童毕竟是书童,如何能亲和到这个地步呢?
陈剑臣一摆手,示意道:“阿宝,时到如今,有些事情该是告诉你了。嗯,你能保守住秘密吗?”
阿宝精神一震,觉得留仙哥从不曾这般郑重地和自己说话,一种被信任的热血直冲头脑,马上道:“留仙哥,我一定会保守秘密的,打死我也不说。”
听她说得趣致,陈剑臣哑然失笑:“倒也不必如此隆重,其实这个秘密是关乎婴宁身份的。”
……
小狐狸耳朵一竖,好奇地望过来。
阿宝更觉得纳闷,搔搔头,问:“婴宁的身份?”
当初陈剑臣带婴宁回来,编造了一个借口,说婴宁是个父母双亡、无家可归的可怜孤儿云云,很是凄凉动人,难道另有玄机?
陈剑臣稍一停顿,缓缓道:“其实婴宁和你一样,都是女孩子。”
经过一番仔细思量,他觉得还是把一些事实说出来的为好,坦白开了,以后就无需再遮遮掩掩的,或者会引起莫名其妙的误会来。
“女的?”
阿宝吃惊地掩住了嘴巴,生怕会惊叫出声。
那边婴宁立刻就明白了公子的意思,站起来,略施手段,身体就发生了某些奇妙的变化。
高度还是那般高,只是腰更细了,胸前闪现出了山峦的规模,脸型更加柔和,白白净净的一张瓜子脸显露无遗,双眸如水,顾盼间自有媚意横生,虽然极为内敛,却更增添了一种引人入胜的韵味。
包头的头中扯开,长发如瀑,可不是一个俏生生的可人儿吗?
阿宝看得目瞪口呆:俊俏小书童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年纪和自己相仿,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子来,真像变戏法一般。
她上下左右反复地打量着婴宁,心头有许多的念头掠过,以前感到的疑惑尽皆化解而开:婴宁不但是女儿身,而且是漂亮到了顶点的女儿身,看上去虽然年纪和自己差不多,但身体仿佛全长开了,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难言的娇媚魅力。
这种魅力,纯属天然而生,根本不需要任何的扭捏造作。随便的举手投足间,自然而然就流露了出来。
怪不得留仙哥和她如此亲昵,原来如此……
想到某个可能性,阿宝心中有莫名的酸楚苦涩涌起。
陈剑臣似乎看透了她此刻的心情,干咳一声,又道:“阿宝,婴宁可不是普通的女孩子,她会法术的,并且一直负责保护我。”
啊?
一个接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放出来,阿宝那小小的心灵完全承受不住,反应不过来。
婴宁盈盈一笑,走来拉起阿宝的手:“阿宝你别听公子瞎说
……公子可是婴宁的救命恩人,没有他,我早被狼吃了。”
说着,立刻想起当初在枫山被穷凶极恶的狼妖追杀不休的情景,如果当时没有遇见陈剑臣,又或者陈剑臣没有挺身而出,那她真有很大的可能被狼妖一口吃掉了。
阿宝越听越有些糊涂,难以弄清楚他们之间发生的故事。于是婴宁整理好思路,将事情的大概说了一遍。
当然,同样是经过一定的改动。当初那还没有凝练出金丹无法化形的小狐狸身份被替换掉了。
如果让阿宝知道她是狐狸精所化,只怕当场就会晕倒吧。
毕竟人的接受能力,会有一定的范畴,超越太多,往往导致不可承受的后果。
半饷之后,阿营忽问:“可留仙哥说你会法术?”
婴宁回答:“是会那么一点咖
……不是说了吗?我奉师父之命出来采药,不料遇到了饿狼,那时候我修为很浅,打不过。”
阿宝终于有些搞清楚了,慢慢消化着其中的细节问题,又问:“留仙哥,这件事情不能让干娘知道吗?”
陈剑臣略一沉吟,道:“还是先不说吧,免得母亲又会胡思乱想。”
常年伴随儿子左右,铺床叠被,磨墨送笔的贴身伴读小书童突然变成了女的,莫三娘不多想才怪。
婴宁忽道:“公子,婴宁觉得还是该和夫人说一说吧。这般欺瞒着她,我觉得过意不去呢。”
“嗯。”
陈剑臣想了想,觉得婴宁所言有理,其实只要瞒住了主要的关乎狐狸精身份的内容,其他事情莫三娘知道与否都不算太重要了。
既然决定坦白,那就趁热卉铁,径直来到莫三娘房间去请安开说。
此时莫三娘还没有睡,正坐在椅子上做针线,待听到婴宁是女儿身的真相,以及看到她的真容后,自是免不了好一阵惊诧。不过说也奇怪,她接受的能力反而比阿宝要好,很快就有些责备地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就爱折腾,搞这奇离古怪的事情。”
陈剑臣暴汗:“禀告母亲,婴宁既为书童,伴随孩儿左右,若不作男装乔扮只怕会滋生出许多的麻烦来。”
莫三娘笑道:“我只是怪你一直没有说出真相来,其实这有什么好隐瞒的呢。知晓婴宁和阿宝一样为女儿身,母亲我只会更高兴。”
一双眼睛不住地打量着婴宁,越看越中意,心道:还以为儿子一心只顾着读书,无暇谈及男女私情,现在看来却是红袖添香,自有福气。嗯,婴宁一直伴随儿子左右,难道他们已经……。
想到这,陈母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反而心花怒放,看小狐狸的眼光立刻升级,变成了看媳妇的眼光了。
一—在这个古社会世界,男人三妻四妾实属正常,倒不是说这就是对的,而是国情如此。只娶一个老婆的并不是说他有多专一,而是因为这个男人没有本事没有经济能力娶多几个回家。
当然,事有例外,也会有些忠贞不二的模范事迹流传于世,不过实在很稀罕,改变不了主流规则。
故而,在莫三娘眼中,陈剑臣能取得多名女子的青睐,是儿子有能耐。更何况,无论是鲁惜约还是婴宁,都有着倾国倾城的容颜,像画中仙女一样,非常讨人喜欢,有这样的少女做媳妇,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
于是笑吟吟的,就从手腕褪下一只玉镯子来,道:“婴宁,这是我给你的一个见面礼,虽然不甚贵重,但也算一番心意。如果你不嫌弃,以后就叫我一声娘了。”
“娘!”
婴宁很自然就叫了出来——她本为不开化的一只小狐狸,在山间森林里懵懵懂懂地生活着,饥吃野果渴饮泉。后来机缘巧合,偶然得了道统,开窍成妖,却一直向往人间红尘的生活,于是刻苦自学,读书识文。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百姓人家的温馨氛围,婴宁十分羡慕,总幻想自己也会有父母,有姐妹,一家团圆在一起,吃饭,干活,嬉戏欢笑,其乐融融的。
现在,她终于拥有了这么一个家。(
第两百零九章: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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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身份后,婴宁还作俊俏书童打扮,不过不管她腻在书房中和陈剑臣呆在一起多久时间,莫三娘和阿宝都不会再投以奇怪的目光了。
第二天,陈剑臣早早起床,习惯性地开始进行一番新式锻炼,出得一身汗水,然后再度沐浴更衣。
舒服地躺在清凉的水中,他闭着眼睛,开始思考一些无法逃避的问题——进读国子监估计问题不大,但起码要等到三个月后才能接到朝廷正式的批准书;而眼下却另外有要紧的事情要处理好。
乱世将至已是不争的事实,一场前所未见,难以预料的暴风雨一触即发,自己的实力虽然有所增长,但距离“安全线”还是有不短的差距。
先说三立真章,固然已凝就出了全部的九百九十九道正气,“立言”境界大成,可迟迟无法突破到立功之境。中间始终隔着一层薄膜,无法跨过去,直白地说,练功练到了瓶颈处了。
立功不成,就难以打破正气的局限性,无法发挥大用。
再而,陈剑臣肉身上的短板越发明显。
吃过神奇的大罗果,坚持不断的锻炼,他身体已算十分强壮,不说往下和其他书生秀才比较,哪怕与一般武者比起来,也是能占得上风优势的。
然而人不能目光短浅地自我满足,而应该看长远点,看高处。
昨天和那铁塔般的宋崇正面对持,当时陈剑臣感受到了一股极为不舒服的压迫感。他相信。如果巨汉突然发难。他绝对不是对手,只怕被对方一拳就轰飞了。
高手,绝对的高手。
对于武林高手,陈剑臣之前接触过聂小倩同门四人。不过当时彼此都在同一条战壕内,互相没有敌意,自然感受不到他们的锋芒。
宋崇不同,他盯着陈剑臣的目光,似乎想直接通过眼神来杀死他一般。陈剑臣之所以敢于和他针锋相对的原因。一方面固然因为性子不屈,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婴宁站在他后面。
虽然说出来有些吃软饭的嫌疑,可毋庸置疑,一直以来小狐狸都给予了他许多的帮助,以及保护。
倒不是说陈剑臣反感这种保护,而是既然有办法能让自己变得更强,为什么不努力,不奋发一回呢。
他修习正气,不能学道,不能遁入空门。但能学习到“术法”,可惜术法往往要高人点化传授才能学到手,自己捧着秘籍苦修基本没希望——此与天赋无关,仅仅在于道不同也。
目前陈剑臣掌握到了一门术法:役鬼术。是当初皇甫员外灌输给他的。借助此术,他还驯服了自己的心鬼。无奈这门法术的用途颇为狭义,等闲时没有发挥之地。再祈望有高人耗费自身法力来传输术法给自己明显不现实,撇开兼容问题,别人辛辛苦苦修炼得来的法力也不是自来水,会廉价大放血的。
术法不好学。只得退而求次学武功了。但同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普通武学看不上,高深的又没有师傅入门,陈剑臣只希望某天走到大街上会碰到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扮,一见到他就露出激动的神色,紧抓着自己的手不放。语无伦次地喊道:“老夫看你骨骼惊奇,双目有神,一道灵气从天灵盖上飞出来,乃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留仙哥,你还没有洗好吗?”
阿宝脆生生的声音将陈剑臣从幻想中拉出来,他不禁自嘲一笑,取过浴巾,擦干净身子后,穿上衣服走出去。
“嗯,好了。”
阿宝便进来收拾残局。
看着她忙碌的娇小身子,陈剑臣心里不由暗叹:自己的穿越生活虽然还没有大杀四方,九天十地唯我独尊什么的,但已过上少爷级别的日子了。
以前他不是不想减少一些阿宝的服侍,可每当一提出来,少女眼圈子就红了:“留仙哥是不是嫌弃阿宝做得不够好呀……”
那么,陈剑臣还能说什么呢?
不管在哪个世界,每个人都要找到自己的定位,以及生存的意义所在。而在阿宝的心中,做饭给陈剑臣吃,为他洗衣服,端茶递水,就是一切快乐的根源
幸福,往往就是如此简单。
而身边有这么一个默默地甘愿奉献一切的女子,陈剑臣同样感到被巨大的幸福所包裹着。
回到书房,婴宁已经替他磨好墨了。
“公子,今天要回书院吗?”
陈剑臣点点头:“在家吃过午饭后就回去了。”毕竟现在还是明华书院的生员,不能肆意缺课。
——为怕意外发生,昨晚他就又派鼠妖去保护鲁惜约了,他在不在,不是很重要。
将近中午,天气倏然变化,雷声轰隆,乌云满布,正是一副要下大雨的样子。
午饭开始,四人都围着桌子坐好,间或你夹给我一块肉,又或者我夹给你一条青菜,膳食的氛围十分融洽安宁。
——家的温馨,倒有一半是体现在饭桌上的情形。
蓬!
突如其来的响声打破了这一片温馨,脚步急促,王复的叫声已传进来:“留仙,留仙!”
陈剑臣微微一皱眉,不知道王复何事如此慌张,便起身走出去,此时王复已进入前院了,见到他出来,忙喊道:“留仙,大事不好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心里有几个念头掠过,但都不能确切。
此时莫三娘她们以为有严重的事情,都顾不上吃饭了,全部走出来看。
“寒枫被官府抓去了!”
王复这一句话出口,莫三娘和阿宝都是明显的一个如释重负的吐气动作:原来不是打上门的……
陈剑臣颇感意外,问:“寒枫被抓了?为何?”
王复有些焦急地道:“愚兄也不清楚,刚才一群衙役来到学舍内,说寒枫昨晚杀了人,便不由分说地套上铁链,抓去县衙审问去了。”
还有这种事?
陈剑臣霍然动容——萧寒枫虽然有秀才功名在身,拥有诸多福利待遇,可牵涉到命案,被认定成了杀人凶手,这功名就无法发挥原有的作用了。毕竟不是传说中的免死金牌,不可能存在那么多的豁免权利。
问题在于,萧寒枫怎么会成为杀人凶手呢?
陈剑臣对萧寒枫颇有了解,这个骑牛进江州读书的书生家庭贫困,在明华书院的一切花销基本都是靠画肖像,画春宫赚取的,并且有骨气,从不愿接受别人的资助帮忙。在性格上,却算是个比较开朗乐观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莫名其妙成为了杀人凶手?
陈剑臣坚决不信:“昨晚寒枫去了什么地方?”
王复摇摇头,整理好思路,起来:
原来昨晚萧寒枫遗失掉那卞家小姐送给他的绣花鞋,心情极为沮丧,在金针斋附近没找到,然后又执意地一个人沿途寻觅,找了很久,将至亥时才两手空空的回到书院,倒头便睡。
丢失了爱恋女子所赠送的物品,萧寒枫可谓懊悔无比,一直睡到很晚都不愿起来。等到他起身的时候,官差就来了,说他昨晚杀了卞家员外,套上铁链便拿人。
飞来横祸,萧寒枫脑子都嗡了,大声叫冤枉。
书院其他生员,以及学监都被惊动,赶来过问情况,那官差振振有词说道卞家小姐已击鼓鸣冤,指证萧寒枫为杀人凶手,现场有带血尖刀一把,又有卞小姐赠送给萧寒枫的一只绣花鞋,真可谓人证物证俱在。
听到卞家小姐亲口指证自己杀人,萧寒枫如被当头打了一棒,心丧若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毫不挣扎地任由官差拖走。
他这副等同是“认罪”的表现顿时引得一片哗然,本来不信萧寒枫会杀人的同窗们都有些怀疑了。
“不可能,寒枫绝不会杀人。”
陈剑臣斩钉切铁地道。
王复苦笑:“愚兄也是不信,只是眼下那卞家小姐已告到了府衙之上,各方面都对寒枫不利,就算我们相信又有什么用?”
陈剑臣眉毛一皱:“你说现场出现了那只绣花鞋?”
王复回答:“是的。”
“可是昨天寒枫不是说绣花鞋不见了吗?”
“对呀,唉,鬼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复一摊手,完全想不明白其中的关窍。
陈剑臣沉吟片刻,一个论断慢慢浮现出来,不过还缺乏必要的论证,不能轻易说出口,道:“拂台兄,你不用太担心,不如我们先去府衙,看知府大人如何判案吧。”
——在天统王朝,管辖各州府中,都分设知州一名,知府一名,知军一名。知州乃是州府的最高长官,统辖全州,下面知府主要负责民生事务,知军则是带领军伍的。故而州府中发生的案件,基本都是由知府负责审判。
王复道:“也只有如此了。”
陈剑臣和莫三娘交待了几句,莫三娘关切地嘱咐道:“留仙,万一真没办法的话,你可千万不要强出头。”却怕儿子刚正的性子会触犯知府大人。
“母亲放心,孩儿会有分寸的。”
说完后,带着婴宁,和王复匆匆赶去府衙。。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一十章:案情
对于府衙。陈剑臣并不算陌生,当初在苏州,为了鲁惜约被掳一事,就曾到苏州府衙击鼓鸣冤过。并且因为所谓的“击鼓费”和守鼓的官差起了冲突,最后愤懑之下,以拳头击鼓。后来他得知,这击鼓费是近几年才大兴而起的,一兴而泛滥,蔚然风行,天下各州府的府衙都附和设立起来了,端是无比正确地验证了那句名言:“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巧立名目,豪取巧夺,贪官污吏当道,亦是乱世纷呈的一个信号。
来到江州府衙,大堂外已经围了许多的人,粗略目测不下百数,都是来看知府大人审案的。
官员审案,百姓有旁观视听的权利,这一规矩已维持千年。
陈剑臣和王复挤进去,里面早升堂了,萧寒枫正呆呆地跪倒在地上,目光并没有低垂,也没有看往上首的知府大人,而是怔怔地盯着旁边的一位女子。
这女子二八芳华左右,个字不高,可身材玲珑,凹凸别致,别有一番韵味。她脸上méng着一张白纱,lù出来的双眸已红,显然刚哭过不久。
她,应该就是那苦主卞家小姐了,眼下抛头lù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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