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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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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臣倍感唏嘘——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这,或者就是对于王复好色的一个大大的惩戒吧。虽然,差点没把他惩戒死掉。
对于王复昨晚的悲惨遭遇,陈剑臣无心追问详情,不过也可以猜想出来,用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说,就是王复被上百人轮了,而且对象个个都是彪形大汉的体格!
当下说道:“拂台兄,那妖孽已经被请来的道长高人出手除掉了,从此以后,你自可高枕无忧。”
“是吗?”
王复惊喜地差点要蹦起来,这一动作太大,太费力气,他本来就虚弱到了极点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两眼一翻白,一下子晕了过去。瞧他的样子,大病一场逃不掉了。
陈剑臣摇头一叹,打开院门,把王大财主让进来。
王大财主一看见倒在地上的王复,立刻紧张地冲上前抱住,后来听陈剑臣解释才稍稍放心,仔细一看,宝贝儿子虽然晕迷不醒,但呼吸均匀,气色明显有所好转。
很快,王复的妻妾都哭喊着抢了进来,吩咐下人把王复小心翼翼抬出去安置。
王大财主惊魂稍定,问陈剑臣:“留仙,那道长高人呢?我要向他拜谢,酬以金银。”
陈剑臣回答:“那道长乃世外高人,除妖之后,已经走了,我留他不住。”
闻言,王大财主感叹不已。
因为这件事,王家上下闹得鸡飞狗跳,乱糟糟的,根本无心待客;而陈剑臣更无意久留,很快就告辞回家。
他来得迅速,归途却只能步行。
寒风呼啸,天色愈加阴沉,昏昏然,仿佛傍晚时分。
陈剑臣望了望天,脸色一紧,把身上的棉衣裹实了赶路。
如斯天寒地冻的天气,路上几无行人,很是冷僻。约莫走了两里路,前面路口终于迎来个人,身材高大,手里还拿着一壶酒在喝,以酒驱寒。
当两人相向越走越近,陈剑臣很快就认出了对方——阿三,竟是那天晚上被他一巴掌扇跑的泼皮阿三。
在两人擦肩而过之时,那阿三抬头扫了陈剑臣一眼,眼神有些异样。
陈剑臣却不理会,只顾走自己的路,但走着走着,他感觉不妥,微微回头一瞥,果不其然,那阿三掉回头,悄悄地跟在了后面,手里,似乎还拿着一柄刀刃。
“乘四下无人,要对我下手,报一巴之仇吗?”
陈剑臣嘴角微微一撅,露出一抹冷笑——在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妖孽才会害人;有些时候,人害人更甚,更加防不胜防,故曰:小人似鬼;恶人猛于鬼!
第十八章:恶人
(第二周冲榜开始,本周有了个裤衩推,虽然不怎么给力,但上周光身都冲上了前三,这一周,总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吧——当然,决定权都在你们手里,一个点击,一张票票,全都代表着对聊斋的支持和帮助,南朝鞠躬而谢——有支持,有动力,有更新!)
北风呼呼,忽而有白茫茫的雪花飘落——这一场雪,毕竟没有等到晚上便急不可待地飘落下来了。
雪花落在陈剑臣的脸上,冰冷冰冷的,但他的心,却更加冷。
“阿三,你敢冒犯于我,难道不怕枷号三十天么!”
陈剑臣霍然回首,剑眉一扬,一声叱喝,中气十足,仿佛凭空打了个霹雳——在天统王朝,秀才属于有功名在身的人,即使只处于特权阶层的最下层,但对于一般平民百姓而言都是高高在上的。而且朝廷有律法规定,平民冒犯秀才,要处于枷号三十天的刑罚。
所谓“枷号”,就是犯人戴着木枷,套住脖子,再套住双手,然后跪拜在官府衙门外示众。那套头的木枷往往重达三、四十斤,戴得久了,颈脖都会被套压得抬不起来。如果时间过长,甚至能活活把人给压死。
陈剑臣便依仗这一点,先给对方一记棒喝,看他会不会知难而退——
被他一喝,后面的阿三耸然站定,脸上神情变幻不定;须臾一咬牙,面相狰狞地道:“把你杀了,谁知道是我干的?”
这句话一出口,陈剑臣就知道此事再无回旋,凛然道:“好胆!”
阿三箭在弦上,却是不顾一切了,大吼一声,手中果然把持着一把半尺长的匕首,恶狠狠冲上来。
他这也是在酒意催发之下的恶向胆边生,要趁四下无人,把陈剑臣结果了,然后将其尸首拖到那边的森林里给虎狼吃掉,这样,谁都不知道是他干的。其一向为泼皮,有凶性,如今天赐良机,哪里肯放过?
见他冲来,陈剑臣沉着冷静,间不容发之际猛然闪避开来,然后反手一掌甩出。
啪!
不偏不倚,迅猛无比地一掌打在阿三的脸颊上。
噗!
阿三一个踉跄,眼冒金星,只觉得半边脸都麻木了。相比麻木的脸,他的内心却震惊得无以复加——陈剑臣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秀才吗?为何反应能如此迅猛敏捷,力道如此雄浑,竟如武夫!
陈剑臣却不再给他喘息的机会,一个箭步上前,飞脚踹出,正中阿三胸口——这一脚,犹是前世苦练多年的身子,都无法完成得如此漂亮!
阿三一声惨叫,手中匕首掉落在地,人则横飞出去摔到丈余远,只觉得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喷出,溅在薄薄的雪上,触目惊心。
这一脚,把他的凶性都踢飞到九霄云外,挣扎着爬起来,磕头砰砰响:“陈相公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求相公饶命!”
陈剑臣冷哼一声,同时大感解气——记得很久以前,在另一个时空,他看过一则寓言故事,说的是某地有座庙,庙前有条水沟。这一天,有个人打这儿路过,看见水沟太宽不好走,于是就把庙里供拜的神像搬出来横在沟上,当作桥一般踩着,扬长而去。
后来又过来一个人,见状叹息说:“怎么能这样亵慢神灵呢!”连忙把神像扶起,虔诚地用衣袖仔细拂拭干净之后安放回庙里的神座上,再恭恭敬敬地叩拜一番才离开。
这人走后,庙里的小鬼对大王说:“岂有此理!要不要降祸惩罚那家伙?”
大王答:“当然要!就给后来的那家伙一些苦头吃罢。”
闻言小鬼很吃惊:“不是该惩罚前头那人吗?后头这人对您可是毕恭毕敬的!”
就听大王说:“前头那个是恶人,我们拿他有啥办法?收拾后头这个可容易多了。”
——由此得知,鬼神都欺软怕硬,更何况凡人?
陈剑臣急着要赶回家,倒无心揪阿三见官,相信这一次后,对方再不敢弄什么花招了,当下冷声道:“阿三,你好之为之。”
说完,拂袖而去。
等他走远,阿三才敢摸索着坐起来,只觉得胸口剧痛,不知骨头断了没,天寒地冻的,他额头居然在冒冷汗,暗叫倒霉:有言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陈大秀才倒好,直接拳脚相向,两招就把道理说得明明白白的了。
这还是秀才么?哎,自己惹不起他……
阿三吐一口带血的口水,但脑海里一个老大的疑问始终挥之不去:以前可从未听说陈剑臣具备武力的,难道其中有什么关窍……唉,不管了,反正日后躲得他远远的就是了,自己也是被猪油蒙了心肝,竟敢对他下手,何苦来着?
他晃了晃脑袋,正想离开,猛然听到身后有一阵粗急的喘气声传来,大感惊讶,回头一看,几乎要被吓得叫出声来——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一匹乌光油亮的巨狼竟然无声无息地来到他身后三尺处。
这狼长得体型彪悍,毛皮漆黑如墨,耳朵长而尖,一双大眼凶光毕露,大嘴一裂,登时露出满口尖锐交错的獠牙。
“畜生,滚!”
阿三吃了一惊,急忙在地上抓起一小块石头扔过去,然后赶紧爬着去找掉落的匕首。
呜!
他丢出去的石头偏掉了,没打着黑狼一根毫毛,黑狼发出一声低吼,猛然飞扑上来,一下子把阿三扑倒。
阿三本来也算身强力壮,只是眼下有伤在身,手脚的力量以及敏捷度都大打折扣,被巨狼按捺住,竟然挣扎不脱,他心中惊惧交加,急忙大喊救命。然而此时陈剑臣早已走远,附近更无第二个人在,哪里还有人来搭救他?
噗!
慌乱之间,黑狼觅着一个破绽,一口咬在阿三的胸口处,尖牙入心,一股难以言喻的痛楚传来,阿三顿时失去了挣扎的力气,四肢发软,眼神渐渐涣散——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丧命于狼吻之下……
啊呜!
天空阴沉,白雪飘舞,但见那匹巨狼人立而起,仰天发出一声嗥叫,那森森的巨嘴上鲜血淋漓,十分可怖。
叫完,黑狼竟就这般用两只后肢立地,好像人一样甩开步子,迈步向前方走去——它走得方向,正是枫山;而在它身后,一具被开膛吃掉了心肝的尸首血流满地,一动不动地躺在哪儿,任由雪花覆盖下来。
此时的雪,下大了……
第十九章:白狐
夜深似海,万籁俱静,唯有雪花簌簌的飘落声,到了明天,定然会是一片银装素裹的白茫茫世界……
景阳村,一片漆黑,独得陈剑臣的书房处有一丝灯光微微地透出——和其他人不同,陈剑臣总是睡得比较晚,并且不惜灯油;每当这时候,别人都以为他还在挑灯苦读呢,但其实,他往往都只是在发呆而已。
今天晚上,他同样在发呆。
在过去几天,陈剑臣经历了堪称惊险荒诞的事情,让他几乎颠覆了对于整个异时空的认识,他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这一切——就说白天之时,面对企图谋害自己的阿三,陈剑臣就动了强烈的杀机,差点要下手将对方做掉,最后只是因为某些顾忌而放弃了。
其实自穿越来,随着时间推移,在言行举止上,他已慢慢消除了很多以前的习惯痕迹。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人活着,就需要适应新的环境。
当然,陈剑臣的本心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譬如,他依然一如既往的厌恶八股文,读不进四书;在他看来,这个位面里所谓的圣贤书——四书里竭力鼓吹的道理思想,实在陈腐不堪: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为学……”
满篇都是类似的封建纲理伦常的生硬说教,不外乎就是想把天下的百姓都训成顺民罢了。
这不是真正的儒,或者说,不是陈剑臣心目中的儒,而是被阉割曲解了的!
是以,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打心底里就有抵触;既有抵触,哪里还能读得进去?接受得了?
不过诸种逆反的想法念头,陈剑臣目前是不敢有丝毫透露的,只得深埋在心坎内。况且眼下对他而言,秀才功名的身份等若一张护身符,弃之不智。
但这始终不是长久之法,过年后学院开学,在学习期间,如果做不来那些死板僵硬臭烘烘的八股文,很容易就会露出马脚来——这个问题让人头疼,而屈起手指数日子,似乎为期不远了。
哎……
陈剑臣谓然一叹,起身,披着衣服在房间内踱步。
嗡!
怀内骤然有轻微耸动,他脸色一变,伸手一掏,把庆云赠送的护身符拿出来。就见到护身符通体发光,莹莹一团。
庆云道长说过,如果护身符发光预警,则表示有妖孽靠近。
不好!
陈剑臣暗叫一声,但还来不及反应,南面的窗户便被掀开了一条缝儿,嗖的,一只洁白的小狐狸溜了进来。
咦!
陈剑臣其时已经操起了一张椅子,刚想砸过去,待看清楚对方才生生忍住了——居然是它!
只见白狐在房间站定,人立着,举起一对前肢作揖,然后温顺地一拜到地去,嘴里发出轻轻的叫声,似乎在说“不请自来,还望见谅”云云,倒像个犯了错的小女孩儿。
陈剑臣看见,哑然失笑——他并非那些迂腐僵化之徒,更知道妖也是会分好坏的。这只狐狸精知恩图报,乖巧精灵,甚得陈剑臣好感,还准备着有时间去枫山一趟,看能否与其再遇呢,没想到它自己跑来了——
于是,他缓缓放下椅子,好奇地打量着白狐。
说起来,陈剑臣在枫山上救了对方一命,可对方也送了一枚神奇果子来,让他短期内脱胎换骨,从而能够在今天一举将泼皮阿三制服,大步趟过一难——于某种意义上说,几乎也等于是白狐救回了他一命!
一命换一命,什么恩情都足以抵消掉。
问题是,这三更半夜,大雪漫天的,这神秘的白狐找上门来有什么事?
“唧唧唧……”
白狐举起两只爪子比划,嘴里不停叫唤着。只可惜陈剑臣视听得一头雾水,半点都弄不明白对方要表达什么意思。
人有人言,兽有兽语。
交流,是个大问题!
折腾了好一会,看见陈剑臣依然摇头,不知所谓,小白狐似乎有点急了,左右环顾,忽地很麻利地搬过一张椅子,放在桌子边上,然后跃上去。
在椅子上,它先是很恭敬地朝陈剑臣做了一个礼,才人立着,伸出右前肢去拿书桌笔筒内的一支毛笔。
这支毛笔,是以前陈剑臣所用之笔。不过后来,自从他习惯了辟邪笔后,那支笔就很少用了,便闲置在笔筒内。至于辟邪笔,每次用完后,陈剑臣都会清洗得干干净净的,放回专门的笔盒内装好。
拿好了笔,小白狐又在案上取过一张白纸,小心翼翼地铺开在桌子上,随即其耸身凝神,态度一丝不苟地,开始提笔在白纸上写字!
陈剑臣看着,几乎连下巴都要惊诧得掉了下来——这个小白狐,它居然会写字!
这种情形非常的空灵玄妙,给予陈剑臣一种异常强烈的触动感,观其态度架势,简直就像一名知书识礼的小女孩子正在认认真真地做功课一般。
“小狐见过恩公!”
六个娟秀漂亮的小楷字很工整地出现在白纸上,一目了然,清楚分明——这一手字,绝对练过不少日子的。
陈剑臣不禁拍手叫绝,迅速稳定住情绪,眨眨眼睛,很新鲜好奇地问:“你到底是什么来历?”
白狐又提笔刷刷地写道:“小狐居住在枫山后山卧松洞中,因有机缘,开了灵窍,学得道法,如今乃阴神境界修为。”
这个陈剑臣懂——他听庆云说过修道有六大境界,分别为开窍、阴神、金丹、元婴、法相、人仙。
庆云道长本身就是阴神修为,和白狐一样。
所谓阴神,其实就是灵魂出窍,肉眼凡胎基本无法看破。但这个状态极为脆弱,比如说不能见阳光,不能经受强风,不能接触饱含阳刚之气的鲜血……诸如此类,很多禁忌。一旦犯禁,很可能灵魂就会被打散、消亡,最后只能剩下一具身体空壳,形如行尸走肉。
因此,一般情况下,修道者都不会轻易阴神出窍,以免造成不可预料的可怕后果。
白狐现在已有阴神修为,如果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修炼出了金丹,即可变化成人身出来——对妖而言,能变化人身算是非常高的道行了。
陈剑臣精神一振,他现在一点都不害怕,白狐不能言却能写,有了这个交流手段,他就能从对方那里得到很多想要知道的答案……
第二十章: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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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仗剑走天下,夜有狐媚敲门来……
哦,似乎小白狐是不请自来,翻窗而入的。
当下陈剑臣整理好思路,开始询问,把诸多问题一一问出。很快,他就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白狐本是居住在枫山后山的一只小狐狸,三年前在一次游荡中意外发现了一间洞穴——“卧松洞”。
此地以前原是一间人类修士的闭关洞府,洞府下面的地底处长有一截灵脉,灵气充沛,很适合修行。
那修士出身昆仑,道号“一叶知秋”,已是金丹修为,只是冲击元婴未果,寿元断尽,坐化而亡。不过他在洞中留下了道统,把一股意念融进一枚丹药之中,算是薪火留传了。
小白狐进入洞中,误打误撞之下吃掉了丹药,得到意念点化后,就此开窍,具备了灵智,不复浑浑噩噩的模样。
——自己的道统被一只狐狸继承,那一叶知秋只怕也是始料不及的。
小白狐通灵后,同时发现修士所遗下的《昆仑玉清法咒》一卷,为了修习该道法,它开始频频下山,到外面偷学人间语言文字;而每到晚上,它就专心打坐,吸收月亮之精华,苦心修炼。
功夫不负有心狐,在短短两年时间,白狐就学会了读书写字,并突破到“阴神”的境界。
可以说,如无意外,白狐将在卧松洞内一直苦修下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半年前,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头狼妖,出现在枫山后山。
狼妖发现了小白狐,以及卧松洞的存在,两者间很快就展开了一番争夺洞府的战争。它们修为相当,可实质上阴神境界的修为并不能提供太大的实战帮助,决定胜负的还要看它们的本体实力。
毫无疑问,狼妖稳压住白狐一头,在多次的战斗中俱占据上风——于是,就有了那一天小白狐负伤逃跑,幸亏得到陈剑臣出手相救的一幕!
听到此处,陈剑臣总算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而如今白狐之所以连夜跑来找陈剑臣,却是因为在三个小时前它和狼妖之间又爆发了一场激战,它身负内伤,不敌而逃,卧松洞自是被狼妖占领了。不但如此,对方还要赶尽杀绝。
走投无路之下,白狐只得来投奔陈剑臣,暂时避避风头,养好伤后再作打算。它之所以不选择远遁他方,一来不舍得放弃卧松洞——天下虽大,但生有灵脉的地方凤毛麟角,十分难找。就算有,也基本有主的了;二来那卷《昆仑玉清法咒》也被狼妖抢走了,这卷道法对于白狐而言非常重要,无论如何,它都会想方设法拿回来……
——原来,它是逃难来的,看来妖也不好做呀。天地苍茫,却是处处都有斗争。
收留白狐,陈剑臣没有多做犹豫,一口答应了;白狐很是欢喜,又是作揖,又是磕头的。
话题说开,气氛更加融洽,一人一妖居然出奇的有不少共同语言——期间陈剑臣又问起,白狐送来的那枚果子有什么名堂。
小白狐回答:“那叫‘大罗果’,生于深山大泽,很是罕见,十年一开花,十年一结果,并往往一株树只能同期结出两枚果实来,还会有凶兽盘守,甚为难得;其果有奇效,人服之,能伐毛洗髓,从根本上改善体质……”
它并没有详细说采摘的过程,不过肯定充满了艰险。白狐甘冒凶险,取果报恩,光从这一点看,已经胜过不少俗世中人。
以前陈剑臣也算饱读诗书,尤其偏爱志异类古典小说,对于那些蒙得狐媚青睐的穷书生颇有几分羡慕,红袖添香夜读书……那么现在,自己算不算是跻身其列了?
收留小白狐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最大的担心是那狼妖会不会追杀而至,一直杀到陈剑臣家中来?
不过转念一想,陈剑臣便觉得自己多虑了:狼妖虽然通灵,但它也不过阴神修为,最大的凭仗只是一副强悍的身体。就算它再凶狠,始终是一头狼而已,如何敢冲进人类的村庄里来逞凶?更何况,景阳村可是有好几户猎户的,陈剑臣的邻居张老三就是一把好手,据说以前还曾猎杀过一头猛虎。
如斯情况,狼妖敢来,徒然送死耳。
想通透这一层,陈剑臣宽下心来。
至于平时关于小白狐的安置,可以让它藏匿在书房的旮旯之中,外人根本无从发现——这个保密措施必须做到位,否则被人知道了,传扬出去,可是天大不得了的事情。别的人可不会像陈剑臣这般见多识广,开明通达的。
其实这一点无需他多说,小白狐伶俐机灵,自是会注意。
咚咚!
有敲门声,阿宝细细的声音传来:“留仙哥,你还没睡吗?”原来她起身如厕,看见书房里的灯火还亮着,便敲门一问。
——此时已是子时,陈剑臣平时是绝不会这么晚还不休息的。
陈剑臣道:“快了。”
听到他的声音无碍,阿宝顿时放心,心想留仙哥读书真是用功,明天应该要多买些骨头以及药材回来熬汤,补一补他的身子。
这般想着,蹑手蹑脚走回房间去。
陈剑臣并无丝毫倦意,又和小白狐交流了好一阵,进一步了解到许多关乎道法的情况——这些问题他没有时间向庆云道长请教,白狐所知所学比起庆云来当然不及,然而当陈剑臣的启蒙老师还是绰绰有余的。
由此陈剑臣也知道了许多关乎妖类的情形。它们开窍通灵之后,大体的发展方向有两种,一是掌握到道法的,可以通过打坐调息,以及呼吸天地日月精华而增加修为。此种形式,非常正统,几乎和人间修士无异,但很是罕见;另一种则是走邪门外道,靠吸取人类精阳生气而提高境界。
吸取精阳生气的方法多种多样,吃血肉心肝等俱流于下乘——化身美女,通过交合的形式谋取属于中等,很大众化——还有更厉害的,则是采取作法的高明手段掠夺……
交谈完毕,陈剑臣看见白狐神态怏然,想必有伤在身,不能写太久的字,便准备让它去歇息。
白狐忽而提笔在白纸上写道:“公子,小狐自开窍以来,还没有名字,请公子赐名。”
陈剑臣哦了声,略一思索,有了主意,道:“嗯,不如就叫做‘婴宁’吧。”
拿过笔,在白纸上写下这个名字。
白狐看见,甚是喜欢,雀跃不已,作揖鞠躬而感谢。
第二十一章: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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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事,第二天陈剑臣一如既往地一大早就起床,正看见房间角落处,婴宁在闭目打坐——它开窍通灵,学了道法,能吞吐天地灵气,一有时间,便打坐修炼,只争朝夕,因此而废枕忘食,不计时光。
修道修道,修的,本是寂寞。
陈剑臣没有惊动它,悄悄出了房门。
阿宝早早就起来做好了早餐,颇为丰富的样子——陈剑臣从王复那里拿到的两锭银元宝都交给了莫三娘。莫三娘一见,大吃一惊,她可从未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忙问从哪里得到的。陈剑臣回答道,是王大财主请他写字时给的润笔。
莫三娘并无疑问,欢天喜地收了,给阿宝买菜的花销额度一下子提高了五成。
——自阿宝住进陈家,她几乎抢着负责了所有的家务事,忙里忙外。尤其她能做得一手好菜,当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贤惠得不得了。
家有阿宝,如有一宝。
陈剑臣赞不绝口,不过每当他一赞,阿宝就脸色红扑扑的,甚有羞意,既羞且喜,明丽不可方物。
吃完早餐,陈剑臣回房中,问婴宁要吃什么。
婴宁回答:“小狐自开窍得法,便不再肉食,间或吃果子饮清水即可。”
闻言,陈剑臣哦了声,就想出去弄点水来,忽然听到外面猎犬狂吠,人声噪杂,似有事情发生。
听到凶狠的狗叫,婴宁条件反射地身子一抖,靠近陈剑臣这边来。
陈剑臣一皱眉,安抚几句后走了出去,看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村中人声鼎沸,不少人聚到一起,嚷嚷着。
陈剑臣来到,村民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让开道来。
“发生了什么事?”
就听到张老三说:“陈相公,村子里昨晚来了狼,把李阿大的一头山羊给吃掉了,只遗留下一地的血。”
果然见到圈子中那李阿大坐在地上,声泪齐下地哭诉着——对于他家而言,一头山羊价值不菲,被狼叼着吃掉了,便如心头上被挖了一块肉,心疼无比。
狼?
陈剑臣一个激灵,忙问:“怎会这样?”
张老三道:“也许是天气寒冷,大雪弥漫,狼在深山中难以觅食,所以就会跑出来袭击家畜……以前类似的事情也有发生,这不,我就要和水生火旺他们出去狩猎了。不把这些狼杀死,或者赶走,它们就会守在村外,等入夜再跑进村子里来作恶。”
虽然张老三说往年也有狼入村吃牲畜的事情发生,但不知怎的,陈剑臣心绪颇感不宁,总觉得此事不简单,很可能和婴宁所说的那头狼妖有关……
他了解清楚一些情况后,回去告诉婴宁。
婴宁在白纸上写道:“我也觉得是狼妖,它不敢公然入村,便寻些:牲畜下口,制造滋扰,寻觅机会。”
陈剑臣沉吟不语。
婴宁又写到:“公子,都是小狐惹的麻烦,如果我离开就没事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现在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就安心住在这里就好了。”
……
黄昏时分,出去猎狼的一干猎人都赶着狗回来了,他们一无所获,搜遍了村庄周围方圆数里的地方,并没有找着狼活动过的踪迹。
这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几家猎户驯养的都是经验丰富的猎犬,狩猎无数,如果狼出现过,肯定能被嗅出来的。莫不是因为下雪的缘故,以致痕迹被掩埋住了?
诸人不明所以。
傍晚,村中的屠夫郑大屠回来了,和平日不同,他今天跑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有人笑着打趣道:“郑大屠,你被鬼追呀,跑得这么急?”
这郑大屠身粗腰圆,孔武有力,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壮汉,加上性格有些凶,平时基本无人敢惹。
郑大屠抹了把汗,瓮声瓮气道:“你不知道,我回来的路上遇到狼了。奶奶的,这年头那些畜生真是越来越胆大包天,天还没黑就敢出来。”
听到有狼,哗啦一下,很多人都围了上来听其分说。
郑大屠道:“我今天去乡上卖肉,最后只剩得一副猪头皮回来,本来想着留给自家晚上爆炒着下酒的,谁知道回到那柳树林中时,后面居然一声不响地跟上了一匹巨狼,我估计着起码有三尺长,尺余高,一身毛皮黑得像炭……”
他所说的柳树林就在景阳村南面,距离不远,不过里余路。
郑大屠继续道:“当时我就想呀,这畜生倒好胆,光天化日也想咬人,于是就拿出杀猪刀去吓它……”
此时有人起哄道:“大屠你一脸横肉,手持利刃,那黑狼肯定被你吓得屁滚尿流了。”
郑大屠的脸色却很奇怪,心有余悸般,道:“吓个屁!你真不知道呀,当时我一亮刀子,那畜生竟然丝毫不惧,反而咧嘴露出了满口的獠牙,它的眼神深深的,泛着幽光,非常渗人。我也算胆子大了,可看着畜生的一对眼,我竟然莫名地害怕得不得了,赶紧切了一只猪耳朵丢在地上去……”
又有人问:“你丢猪耳朵作甚?”
“你傻呀,我丢了猪耳朵,那狼肯定只顾着吃猪耳朵,就不理我了呀……后来那黑狼果然一口就叼起猪耳朵吃,但只一口就吞掉了,又追了上来。”
众人听他说得骇人,不再插嘴,只静心倾听。
“不怕大伙笑话,我平生第一次这么惧怕,见狼赶得急了,赶紧再切肉,切着切着,最后一副猪头皮只剩下一个猪鼻子了……他奶奶的,我今晚的下酒菜没了。”
“后来呢?”
大家连忙追问。
“我撒开腿跑,终于出了林子,靠近村庄这边,路上遇到了邻村的方大炮几个人。再一回头,那黑狼就没有再追上来,可能见着人多,被吓走了。”
诸人听着惊险,暗暗为郑大屠松了口气,又想,李阿大的山羊会不会就是被这一头黑狼吃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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