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最后的学徒2班恩的诅咒-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这不是教堂的钟声,它听起来更高、更细,显然是一个小铜钟发出的,一定是那个供访客使用的钟。没有史布克的允许,一般人是进不来的,所以来找他的人只能走到十字路口摇响那口黄铜钟,好让我的师父知道他们需要帮助。
“小伙子,你去看看。”史布克往钟声的方向点头说道。通常都是我们两个一起过去的,但由于生病,他的身体还很虚弱。
我并没有大步跑过去,一出了那所房子和那片花园,我的步伐就放缓下来。离黄昏已经很近了,今天晚上我们是没法做任何事情的,由于史布克还没有完全康复,所以得等到第二天早上我们才能办事,这样我也就没有必要赶时间了。我只要把听到的麻烦事带回去,在晚饭时详细地告诉史布克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我想偷懒磨洋工,回去得越晚,要做的笔记就会越少。今天我已经干得够多的了,我的手腕早就开始酸痛了。
被那片柳树所遮蔽的十字路口,即使在太阳当空的正午,也显得阴气森森,它总是让我感到紧张。首先,你会在心里嘀咕到底是谁在那儿等着你;其次,那些人总是带来坏消息,这也是他们来这儿的原因,他们需要史布克的帮助。
这次是一个小男孩在那儿等着,他穿着一双矿工的靴子,手上的指甲很脏,看上去局促不安,比我还紧张,和我说话时像炒豆子一样快,我的耳朵根本就没有跟上。我只好让他重复了一遍,当他离开的时候我马上转身往房子那边走。
这次不是慢慢悠悠了,我是飞奔回去的。
史布克正低着头站在长凳旁边。当我靠近他的时候,他抬头看了看我,他的面容看起来忧愁悲伤,我估计他已经猜到了我将要告诉他的事情,但我还是跟他说了一遍。
“是从赫尔索传来的一个坏消息,”我一边喘气,一边小心翼翼地说道。“我感到很难过,是关于你哥哥的事情,医生没能把他救活,他是昨天早上天亮前死的,葬礼在星期五上午举行。”
史布克发出一声长长的、深深的叹息,好几分钟都没说一句话。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我也保持沉默。很难猜测他现在的感受。他们已经有四十年没有说话了,所以他们之间应该没有什么感情了,但他毕竟是史布克的亲哥哥,他们之间一定还存在着一些美好的记忆——也许是在他们发生矛盾之前,或者是他们小的时候。
最后史布克又叹息了一次,开始说话了。
“走吧,小伙子,”他说道,“我们今天要早点儿吃晚饭了。”
我们闷闷地开始吃饭,史布克看起来食不甘味,根本没吃多少,只是不停地扒拉着自己盘里的食物。不知道是哥哥死去的坏消息影响了他的心情,还是因为生病的原因,没有什么胃口。通常吃饭的时候他都会说些话的,哪怕就是问问我饭菜做得怎么样。这几乎已经形成一个惯例了,因为我们要不停地夸奖史布克的异形怪物,就是为我们做饭的那个,要不然它会很容易生气的。夸奖晚饭做得好这件事可不能忘记了,要不然第二天早饭,我们的厨师就会给我们端上烤焦的火腿。
“这个罐焖土豆烧肉真是太好吃了,”我最后说道。“我都不记得上次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是什么时候了。”
大部分时候我们是看不到那个异形怪物的,但是有时候它也会以一只淡黄色大猫的外形出现;要是它高兴了,就会在餐桌下面用它的身体来蹭你的双腿。但是这次甚至连一个欢快的呼噜声都没有。我想可能是我说得太假了,要不然就是因为这个坏消息,让它一直保持沉默。
史布克突然推开他的盘子,用左手抓着胡须说道:“我们要去神父镇,明天早上就出发。”
神父镇?我真不敢相信我听到的。史布克总是像躲避瘟疫一样躲开那个地方,他还曾经告诉过我说,永远也不会踏上那片土地。他没有给我解释原因,而我也没有问他,因为当别人不愿意解释某件事情的原因时,我是绝对不会再问的。以前每次我们要穿过雷布河,到对面近在咫尺的海边时,史布克所痛恨的神父镇总是一个大麻烦。因为史布克拒绝从神父镇的桥上走,所以我们需要沿着河一直走出去老远,找另外一座桥,这样我们就可以绕开那个镇子了。
“为什么?”我小心翼翼地问道,声音压得很低,心里还担心他会不会生气。“我还以为我们要去赫尔索参加葬礼呢。”
“小伙子,我们是去参加葬礼,”史布克说道,他说话的声音冷静而富有耐心。“我那个愚蠢的哥哥只是在赫尔索工作,但他是一个神父。在本郡,神父死了以后尸体总是要运回神父镇的,在那儿的大教堂举行一个葬礼之后,才会下葬在教堂旁边的墓地里。”
“所以我们要过去送上我们最后的祝福,但这也不是我们去那儿的全部原因。我在那个被上帝遗弃的镇子还有一件没有完成的工作。拿出你的笔记本,小伙子。翻到新的一页,写下这个标题……”
我还没吃完我的罐焖土豆烧肉,但我还是马上照他说的做了。当他说“还有一件没有完成的工作”时,我知道他指的是驱魔的工作,所以我从口袋里掏出了墨水瓶,放在我的盘子旁边。
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问史布克:“你指的是不是我制服的那个异形怪物?是不是因为当时没有足够的时间挖一个九英尺的深坑,它已经逃跑到神父镇去了?”
“不是的,小伙子,你做得很好。我说的远比那个更为可怕。那个镇子已经被诅咒了!被一个我二十年前与之较量过的东西诅咒了。当时它比我强,把我打败了,我身受重伤在床上躺了足足半年。实际上我差点儿死了。从那儿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但这次我们需要去那个地方,我应该做完我未完成的工作了。那个家伙可不像吸血怪物那样好对付,它是一个古老的邪灵,称为毁灭者班恩,它是现在仅存的一个。它变得越来越强大了,所以我们需要做点什么,不能再让它无法无天了。”
我在新一页的起始处写下了“班恩”,但令我失望的是,史布克突然摇了摇头,紧接着就是一个大呵欠。
“小伙子,你先想想,等明天我再跟你说吧。不过,你现在最好先吃完晚饭。明天我们会起一个大早出发,所以我们最好早点儿上床休息。”
第三章毁灭者班恩
第二天天一亮我们就出发了。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背着史布克那个沉甸甸的皮包。但走了一个小时我就意识到,这次我们起码要走两天才能到那儿。以前史布克总是大步流星,走得飞快,而我则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追赶。但他现在大病初愈,身体还很虚弱,所以走一会儿就喘不过气来了,不得不停下来歇一会儿。
那天的天气很好,时至深秋,空气中有些许寒意。碧空如洗,鸟儿在树上婉转歌唱,但是我根本没有心情来欣赏这些,满脑子都是那个毁灭者班恩。
史布克都没法制服它,还差点被它杀了,这个班恩该有多大的法力啊,一路上我都为此忧心忡忡。更何况现在史布克已经老了,还生病了,如果他不能够马上恢复元气的话,面对班恩,我们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到了中午,我们停下来多歇了一会儿,我终于按奈不住,想问问他班恩的情况。但我并没有立即问他,因为当我们一起坐在横倒的树干上时,我惊奇地发现他从包里拿出了一条面包和一大块香肠,然后给我们每人切了很长的一段。通常我们在路上时只吃少得可怜的一点奶酪,因为我们在与黑暗势力斗争之前需要禁食。
我这会儿正饿得厉害,也就没多说什么。我想葬礼之后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禁食,而现在最重要的是史布克需要食物来恢复他的力量。
吃完午饭之后,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拿出了我的笔记本,然后向史布克请教那个班恩的情况。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让我把本子收起来。
“等我们办完事回来以后再写吧,”他说道,“还有就是,对于班恩我也不是十分了解,我告诉你的这些没准儿也不对,到时你还得再修改,你现在记下也没多大意义。”
他说的这些话真是让我大跌眼镜,我还以为史布克对这些邪灵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呢。
“不要那么惊讶,小伙子,”他说道,“你也知道,我一直有一个笔记本,用来记录各种各样的知识,你将来也得这样。做这份工作,我们永远不能停止学习,而学习的第一步就是首先要承认自己的无知。”
“就像我原来说的一样,班恩是一个古老而恶毒的幽灵,它曾经打败过我,我对此感到很羞愧,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确被它打败了。但希望这次不会如此。我们首先就是要找到它,”史布克继续说道。“它就生活在神父镇大教堂的地下墓穴中,那儿有纵横交错、长达数公里的隧道。”
“那些地下墓穴是干什么用的?”我好奇地问道,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在奇*书*电&子^书那儿建造那么多隧道。
“那里布满了地下墓室,就是埋在地下的一个个小房间,它们是用来放置古人尸体的。在大教堂建造以前那些隧道就已经存在了,其实那座山,在第一批神父乘船从西方到达之前,就已经是一个圣地了。”
“是谁建造了那些地下墓室呢?”
“很多人管他们叫“小矮人”,主要是因为他们身材矮小,但是他们的真名叫塞甘迪。我对他们了解很少,除了知道班恩曾经是他们的神之外,别的就不知道了。”
“它是一个神?”
“是的,因为神一般都有着非常强大的力量,那些早期的小矮人看到它也有着巨大的力量,就以为它是神,开始敬拜它。我估计它现在想再次被人尊奉为神,让人们敬拜它。你看,它曾经在郡里来回游荡,几个世纪以来,它已经变得极其堕落与邪恶,不分白天黑夜地祸害那些小矮人,让他们兄弟之间互相残杀,毁坏他们的庄稼,烧毁他们的房子,屠杀许多无辜妇孺。它喜欢看到人们整日生活在恐惧与贫困之中,直到人们感觉生活再也没有什么意义。那就是黑暗时期,是塞甘迪人恐惧而苦难的日子。
“但是它不仅仅祸害那些普通百姓。塞甘迪的国王是一个很好的人,叫海斯。他曾经在战场上打败了所有的敌人,使得他的国家强大繁荣起来,但只有一个敌人他无法击败,那就是班恩。后来它突然要求国王海斯每年向它进贡。这个可怜的国王被命令献出他的七个儿子,从老大开始,每年献出一个儿子,直到最后一个都不剩,哪个父亲能承受如此痛苦的事情?但是纳兹,国王最后一个儿子,成功地把班恩囚禁在地下墓室中。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要是我知道就好了,这样我就能够轻而易举地打败它了。我所知道的,是它被一扇锁着的银质大门关了起来,就像许多其他黑暗中的魔怪一样,它也是害怕银器的。”
“那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它是不是还被囚禁在里面呢?”
“是的,小伙子,它要一直被囚禁在那里,直到有人打开那扇银门把它放出来。这些都是事实,所有的神父都知道,这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
“难道没有其他的通道了吗?仅用一扇银门怎么能把它囚禁起来呢?”我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所知道就是它被囚禁在了地下墓室当中,它只有通过那扇银门才能离开。”
我心里有点儿不理解,既然它囚禁在那儿不能出来,我们又何必多此一举呢,反正它也不能逃出来。我还没有来得及问,他就先说了。史布克现在对我已经十分了解,对我的心思一猜即中。
“但是恐怕我们不能就此不管,小伙子。要知道,它现在已经变得越来越强大了,等它足够强大了就不是一个没有形体的幽灵了。它成为幽灵也只是在被囚禁以后的事。在那之前,它的法力非常强大,而且有实实在在的形体。”
“它长得什么样?”我问道。
“明天你就会看到了。在进入大教堂参加葬礼之前,你注意抬头看看正门口上方的石雕,石雕的原型就是那个怪物,那也是你能见到的最像它的东西了。
“你亲眼见过那个怪兽没有?“
“没有。二十年前,当我试图把它杀死的时候,它还是个幽灵。但是据说它的魔力已经增长了很多,现在已经能以其他生物的形态出现了。”
“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它已经会变化形状了。我想用不了多长时间它就会集聚足够的力量恢复原形。那时,它就可以任意驱使他人,为所欲为了。这样麻烦可就大了,因为它可以强迫某个人去打开那扇银门。这也是最让人担心的事情了!”
“但是它是从哪里获得力量的呢?”我非常想知道这个,所以就问了。
“主要是从血液当中。”
“血液?”
“是的,动物的血液,当然,也包括人的。它对血液有着强烈的渴望。但幸运的是,它不像吸血的异形怪物,无法强行吸走人们的血液,除非是那个人自愿把血献给它。”
“为什么有人会自愿把血给它喝呢?”我又问道,这真是太奇怪了。
“因为它能够看透人们的心思,然后用金钱、地位或者权利——你所能想到的一切东西来引诱你。如果引诱不成功,它就会恫吓你。有时候它把人们诱骗到地下墓室中去,然后用我们称之为’重压’的魔法来威逼恐吓。“
“什么叫‘重压’?”我又问道。
“哦,是这样的。它具有一种魔力,能够使自己的身体变得很重,人们曾经发现过一些受害者的身体被压得扁扁平平的,骨头都被压碎了,整个身体就像是一片肉被挤在了地上,在埋葬他们之前首先要把尸体从地上刮下来。他们都是被它压死的,场面惨不忍睹。班恩虽然不能侵入我们的思想,吸食我们的血液,但你一定不要忘了,它还是可以把我们压死的。”
“可是我还是不大明白,既然它已经被囚禁在地下墓室里面了,那它又怎么能让人们来听它摆布,去做那些事情呢?”我说道。
“它能够读懂人的思想,使人梦魇,使人软弱堕落。有时候它甚至能通过一个人的眼睛来观察那个人周围的环境。它的影响甚至延伸到了教堂和神父中,腐蚀那些神父和长老。它的阴影挥之不去,已经在神父镇为恶多年了。”
“腐蚀神父?”
“是的,特别是那些意志薄弱的,它让那些神父去传播它的邪恶。我的哥哥安德鲁,就是做锁匠的那个,就生活在神父镇,他不止一次地派人告诉我那里发生的事情,让我提高警惕。班恩腐蚀了人们的灵魂与意志,使人们按它的意志去行事,邪恶堕落大行其道,而正义与良知的声音却再也听不到了。人们变得贪婪与残酷,四处为恶,抢劫那些穷人和弱者。在神父镇,每年要交两次什一税。”
我知道什一税是什么东西。在家的时候,我们农场每年收入的十分之一要作为赋税交给教会,这是本地的法律。
“每年交一次就已经够受的了,”史布克继续说道,“要是两次的话,那就连勉强糊口都很难了。这使人们又一次陷入彻底的恐慌与贫困之中,与当时那些塞甘迪人的境遇没有什么区别了。这是我所见过的程度最深、最为邪恶的黑暗之一。但是这种黑暗的日子不会持续太长了,因为我要在一切还来得及之前结束它。”
“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问他。
“说实话,我现在也不确定该怎么做。班恩是一个极其危险而又非常狡猾的敌人。它能够读懂我们的思想,我们还没做,它就已经知道我们的想法了。”
“但是除了害怕银器之外,它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女人会使它变得很紧张,而它总是尽力避开女人,它不能靠近她们。但如何利用这一点来对付它,我现在还没想好。”
史布克经常告诫我要提防女孩子,特别是那些穿着尖头鞋的女孩子,所以我已经习惯了听他说这类的事情。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已经知道了他和梅姑之间的事情,所以我就在想,他经常让我提防女孩子,这会不会和梅姑有什么关系呢?
师父给我讲的并没有完全打消我的疑惑,反而让我更加迷茫,首先神父镇的那些教堂,还有神父和圣会,他们都是信仰上帝的,他们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而且如果他们信奉的上帝是那样强大的话,又怎么会对班恩的恶行视而不见呢?为什么他会允许它腐蚀那些神父的思想,任由邪恶在镇子里蔓延呢?我爸爸是一个教徒,虽然他从来不去教堂。实际上我们家里没有一个人去教堂礼拜,主要是在农场里干活,即使在星期天也没有休息,我们每天忙着挤牛奶和干其他杂活,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教堂。我突然想知道史布克是不是一个教徒,特别是妈妈已经告诉了我史布克以前是一个神父。
“你信上帝吗?”我问他。
“过去是的,”史布克回答道,他似乎在斟酌着一个最严谨的字眼。“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上帝的存在,但是我最终还是改变了。小伙子,你看,当你活到我这么大时,你就会对很多事情产生怀疑。现在我也很难说自己信还是不信,但是我仍然保持着一个开放的头脑,随时接收新的思想。”
“但是我要再给你讲一些,”他接着说道,“在我一生当中,经历过两三次生死的考验,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既然干了这一行,就要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虽说不是百分百的无所畏惧,但也可以说得上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每当筋疲力尽的时候,我一想到这些,身体就又重新充满了力量。至于这些力量是从哪里来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有了新的力量后,我就有了一种新的感觉,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或者什么人站在我的旁边与我并肩战斗,我再也不是孤单一人了。”
史布克顿了顿,深深地叹息了一声。“我不相信他们在教堂里面鼓吹的那个上帝,”他说道,“我不相信那个长着白胡须的长老。但是我相信有某种超自然的东西在注视着我们,如果你所做的事情是正确的,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就会站在你的身边,给你力量。这就是我的信仰。好了,小伙子,起来吧,我们已经在这儿耽误了太多的时间了,最好还是快点上路吧。”
我捡起他的皮包跟在他的后面。不久我们就离开了大路,走上了一条小径,我们穿过一片树林,又走过了一片广袤的草地。那天的天气很好,但离日落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时,我们就停下来准备过夜了。史布克的身体很虚弱,他已经精疲力尽,再也走不动了,看来他真应该呆在齐本顿先把病养好。
我对于将要发生的事情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种感觉非常强烈,好像危险正在朝我们逼近。
第四章神父镇
神父镇就坐落在雷布河畔,是我去过的最大的地方了。我们从山上往下走的时候,前面的雷布河就像一条巨大的蟒蛇,在夕阳的余晖中波光粼粼。
镇子里面教堂随处可见,它们有的是圆塔,有的是尖塔,耸立在一排排矮小的平顶房中间。靠近镇中心的地方有一座山,山顶的右册建有一座大教堂。那个大教堂真是大,我这一生中见过最大的三个教堂加起来恐怕都没有它大。它上面的尖塔也是极其壮观,是用石灰石砌成的,几乎通体全白。它是那样的高,我想在阴雨天的时候,最上面的十字架一定会隐没在乌云里。
“那是世界上最大的尖塔吗?”我兴奋地指着那个尖塔大声问道。
“不是的,小伙子,”史布克少有地笑了一下,“不过它是本郡最大的,还有就是这个镇里的神父也是本郡最多的。不过我倒希望他们少一点,但这也不过是说说罢了。”
忽然之间,他脸上的微笑没有了。“说‘魔鬼’,魔鬼就到!”他咬牙切齿地说道,然后拉着我穿过树篱的一个缺口躲到了树篱的后面。他把食指压在嘴唇上示意我不要吱声,和我一起蹲在那里,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还好,那段山楂树篱很厚,枝繁叶茂,但即使这样,我还是可以透过树篱,看清在靴子上面是一条黑色的长袍。很显然,是一个神父。
我们在那儿呆了好一会儿,直到那个脚步声渐行渐远,史布克才把我领回到路上来。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要躲起来,以前我们出门时遇到过很多神父,虽然他们对我们并不友好,可也没有藏起来的必要呀!
“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小伙子,”史布克解释道,“一般的神父最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这里的神父对我们来说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危险。你看,神父镇的主教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奎斯特的叔叔,我想你一定听说过奎斯特吧。”
我点了点头,说道:“就是专门猎捕巫婆的那个人吧。”
“是的,小伙子,就是他。如果他认准了谁是巫婆或是巫师就把他们抓起来,然后戴上黑色的帽子摇身一变成了审判的法官,而这样的审判一般都是草草收场的。第二天,他又会戴上另外一顶帽子,变成了行刑官,指挥烧死那个犯人。他由此名声大噪,每次行刑都会有一大群人来围观。据说他总是把火刑柱的位置放置得很恰当,目的是让那个可怜的人在死之前尽可能多地受折磨。按照他的逻辑,这种火刑的痛苦能让那个巫婆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进而祈求上帝的宽恕,在她死了以后,她的灵魂也将得到救赎。但这纯粹是瞎扯,奎斯特根本就不懂驱魔的知识,即使一个巫婆从坟墓里面爬出来抓住了他的脚踝,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他是一个恶棍,就喜欢看到别人受苦。他之所以这么卖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变卖那些所谓的巫婆的财产据为己有。现在他已经变得家财万贯了。”
“问题就出在这儿,因为奎斯特认为驱魔人就是巫师,所以他也会抓我们的。教会不喜欢任何人卷进与黑暗邪恶势力有关的任何事情,即使你是驱魔人也不例外,因为他们认为只有神父才能那样做。奎斯特有逮捕人的权利,而抓人一般是由他的传教士武装队执行的。不过不用担心,因为我刚才说的全都是坏消息。
“好消息就是奎斯特住在南面的一个大城市,远在本郡的最南端,而且很少到北方来。所以即使是我们被人发现了,他得到消息后,骑马的话也需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到这儿。再说我们也是突然来此造访的,没有人会猜到我会参加一个四十年互相没说过话的哥哥的葬礼。”
但是他说的话丝毫没有使我感到心安。在我们下山的途中,一想到他说的那些,我就浑身战栗。镇子里面对我们来说充满了危险,人们只要看到他的斗篷和手杖就知道他是驱魔人了。我正要跟他说这个,只见他用大拇指指了指左边,然后我们就离开了大路进了一片小树林。进入树林大约有三十步的距离,我的师父停了下来。
“好了,小伙子,脱下你的斗篷给我。”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照做了,从他的语气中我可以知道是工作上的需要,但是我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他也脱下了身上的斗篷,并把手杖放在了地上。
“小伙子,你现在去找一些细树枝,注意不要太粗太沉了。”他说道。
几分钟以后,我把他要的东西找了回来,然后我看见他把那根手杖插进了我捡回的那些树枝里面,最后用我们的斗篷把它们一起裹了起来。这会儿我总算猜到他要做什么了。树枝在那一捆的两端都伸了出来,看到的人都会以为我们只不过拣了一些干柴而已,这真是一个绝妙的掩饰。
“大教堂附近有好多小旅馆,”他一边说,一边抛给我一个银币。“我们不住在同一个旅馆,这样对你更安全一点。否则他们要是来抓我的话,也会把你一起抓走。你也不用知道我住在哪儿,因为奎斯特喜欢使用酷刑,如果他抓住我们其中一个,另一个也会很快被抓住,所以我先走,你等上十分钟再走。
“你尽量选择一个名字与教会没有任何关系的旅馆,这样我们就不会碰巧住在一起了。还有就是不要吃晚饭,因为我们明天还要工作呢。葬礼在明天早上九点钟,你早点过去。记住尽量坐在教堂的后面。如果你到的时候我已经在那儿了,你一定要坐得离我远一点儿。”
他所说的“工作”指的是驱魔的事,他是不是要我们去地下墓室找班恩呢?我可是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主意。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史布克在转身离开之前补充道,“你要照管好我的皮包。你知道在神父镇这样的地方怎么拿包吗?”
“用右手拿着。”我回答道。
他点了点头表示赞许,然后把那捆木柴扛在右肩上离开了,留下我在树林里。
我们都是左撇子,这点也是神父最忌讳的。因为他们把与左手有关的都称为“邪恶”,也就是那些容易受魔鬼诱惑的,甚至与魔鬼为伍的人。
我在那儿等了十多分钟,只是为了确保我们之间有足够的距离,然后,我就拿起他那重重的皮包开始下山了,直奔那个尖顶的方向而去。一进了镇子我就又开始走上坡路,因为那个大教堂在一个小山顶上。在走到离大教堂比较近的地方,我就停了下来,开始找旅馆。
那里果然有很多旅馆,几乎每一条鹅卵石铺的小路上都有一家旅馆,但麻烦的是他们好像都或多或少与教会有着某种联系。有叫主教之杖旅馆的,有叫尖塔旅馆的,还有一些其他诸如快乐修士、主教法冠、圣经和蜡烛之类的。这最后一个旅馆的名字提醒了我到神父镇来的主要原因。史布克的哥哥已经为他的愚蠢付出了代价,圣经和蜡烛对于黑暗的魔怪是没有用的,即使是和铃铛在一起使用也无济于事。
不久我就意识到了,史布克要找一家旅馆很容易,而对于我来说就太困难了,这里几乎没有名字和教会毫无关联的旅馆。我花了很长的时间穿梭在神父镇迷宫般的狭窄小路与连接它们的大路之间到处寻找。我沿着费德路一直往前走,来到了一条名为修道门的大路,但是那条路上根本就看不到什么门,路上到处是人,而且他们大部分看起来行色匆匆。在修道门路的尽头是一个很大的市场,看来快要歇市了,但仍然有一些顾客挤在那儿跟卖货的讨价还价。那里一股子刺鼻的鱼腥味,引得一大群饥饿的海鸥在上面盘旋尖叫。
在路上时不时会碰上穿着黑袍的神父,这时我一般都会拐到另一条路上或者走到马路对面去。不过碰上的实在是太多了,我真不敢相信一个镇子里面居然有这么多的神父。
后来我走下了渔人门山,直到都可以看见远处的雷布河了,没有办法,我又走了回去。这样我在神父镇绕了个圈,但没有任何收获。我又不能问路,因为如果我问他们哪儿有一个名字与教会没有任何关系的旅馆,他们一定会以为我是疯子。我只好打起精神靠自己继续找了。尽管我是用右手拿着史布克的皮包,一路上我还是招来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