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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行业厮杀内幕:对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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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说它啊,是猴子哪是什么猿啊。我夫人属猴。”汪有轩干笑一声,用脚踢了一下笼子,不料正踩到“长臂猿”刚排泄的一泡粪上。
“咯咯咯咯……”汪夫人花枝乱颤。
汪有轩一脸尴尬,用脚猛撮地,自嘲道:“和这猴看来就是有‘缘分’啊,猿猴的粪。”
和汪有轩分手后,郑天时和我相视一笑,忽然郑天时抓住我的手:“大哥,缘分呐!”我一甩手:“得,您先走两步!”
《对手》四(1)
是中午十一点多了吧,我揉着刺胀的双眼慢慢从床上坐起。外边是雨是晴呢?透过窗户上边露出的一小片天空,只看得见灰蒙蒙的颜色。披着毯子走到阳台,便是扑面而来的寒风,但即使这阴沉冬日里的些###亮,也刺得我长久习惯黑暗的眼睛睁不开来。直到清冽的空气顺着我紧裹毯子的缝隙钻到温热的怀里,才感到慵懒的身体有些惬意。呼吸的是这较之室内还算新鲜的空气,头也不怎么痛了。张开双臂舒展一下,便忽然有了一阵寒意。
回到屋中,桌子上的台灯还开着,摆着几个空酒瓶,烟头散落了一地。也不知昨夜是几点才睡的,居然昏昏沉沉地睡到了现在。
昨夜青皮忽然到京,说是参加华新社的一个调研小分队,回总社汇报。
“又是来拉关系,以便评上好稿吧?”我在电话里嘎地一笑。
“游戏规则,适者生存。”青皮说,“晚上聚一聚。”
在华新社旁边的潇湘楼酒足饭饱后,青皮说一定要参观我的豪宅,好在明天是周六不用上班享受郑天时的唠叨,于是又杀回家中。青皮陪我聊了很晚,东拉西扯了几个小时,抽了两盒烟,喝了四瓶酒,看我已醉不能行,然后他就摸着黑走了。
反反复复的聊天,从大学时光到华新社的生涯,从爱情路上的艰辛,到新闻坊间的潜规则。快则快矣,痛则大痛。
静静地安坐在这无人打扰的房间,日出日落的光影像是暗藏心底的那条隐秘的河流,在漆黑一片的寂静里浮动于我的额头,冥冥之中,支离破碎的往事就会令人始料不及地汹涌而来,拍打我早已脆弱不堪的心房。
于是,在昨夜留下的酒精的缠绕下,我又想散漫地回忆过去的一点流年,为了得到暂时的某种解脱,我想在这无言的冬日,在这落寞的阳光下,把曾经有的爱情和泪水,把经历过的青春和岁月,把记忆中那些平静的流水和翻卷的浪花,把时间中凝固的瞬间和不断重现的章节,都一一记录在一封没有地址的信里。我甚至还没有想到谁会成为这封信的读者;他或许是我熟悉的人;也或许还未曾与我谋面;但我都会亲自交到他的手里。我也不知道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但我明白,如果不找个适当的方式宣泄出来,那种无时不刻不在缠绕我的悲哀,会像浸泡在泥沼里的枯叶一样,在我体内慢慢腐烂。
然而不断困扰我的是夜复一夜的迷梦,那个似乎相识但又完全陌生的背影,她不断地进入我虚构的现实,混淆我原本有序的回忆。她飘荡在我呢喃的梦呓和空幻的冥想之中,把我内心之茧一层层地剥去,让我时而觉得自己宛若赤裸的处子般无牵无挂,时而又觉得在背负沉重的罪责踟躇不前。在梦境与回忆交织的迷宫里,我的踽踽独行,为了弃我而去的朋友和爱人,为了我还能苟活在这阴霾的天空下,我别无选择。
我走到阳台,拉开窗帘看着外面的城市。城市,我所熟悉的城市,在2004年的冬日里,雾气沉沉,全如我近来的状态。
在1990年一场缠绵未尽的秋雨中,我来到这座城市,然后在城市西北一隅的那所只有我高中学校那么大面积的著名高校里消磨了四年光景。
当1990年9月4日,我站在人民大学学三楼402房间里,推开窗户,前边有一片茂密的树林,中间一条曲曲折折的小径通向校园深处,景致还算不错。我关上门下楼,沿着这条小路走进去,拐个弯,竟是一个马路市场,人骤然多了起来。好多小商贩摆开摊子卖一些生活用品,许多学生聚集在这里,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集市。我回头望望,我的宿舍已经消失在身后这片稠密的绿树中,只隐隐约约露出屋墙的一片红色,想来我的住所是一块处在喧嚣之中的寂静之处。
回来把刚从后勤处领来的被褥床单收拾停当,一番忙碌后坐在床上,突然感触到终于离开父母要独自生活了,这才有点欣欣然起来。
高中时我有个很要好的朋友小刀,他父亲是学校的历史老师,因此他才有幸混入我们这所重点中学的尖子班。我们那时经常在下午自由活动的时间翻出校外去打台球玩游戏,或者在晚自习的时候在黑暗操场的角落里抽烟。可惜后来他辍学当兵去了。
《对手》四(2)
为了打发一个人的寂寞时光,我奋发地读书。
那时候我就开始形影落寞地悲天悯人,晚自习时会一个人躺在操场的正中央,总感觉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透过楼群,能看见远山之巅堆积着白茫茫的一片雪,整个星空就像天堂漏下的光芒一般清澈干净。当风吹过这片安谧的操场和天空,当月光洒下,我无声地游走,仿佛在远处山的巨大背影之上,在藏青的天空之下,总有些模模糊糊的东西横亘于我年少的梦境中。
我不清楚这片模模糊糊的东西是什么,直到在多少年之后有一天我在书店找到一本封面印有半裸少女的《挪威的森林》。我读到了这样的描述:“但是不论如何想忘掉,我心中总还残存着一种朦胧而仿佛空气般的凝块。随着时间的流逝,那凝块渐渐形成了一种单纯、清楚的形状……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是它的一部分……我就这样一面感受着那空气的凝块,一面度过我十八岁的春天”。我仿佛在众人面前袒露了自己似的,张皇失措。我不明白自己隐秘的感受,怎会就让别人三言两语揭穿了呢?我沉浸在那片雾样的东西中已有几载,却在此刻轻轻松松地直面,真是心有不甘。
而现在常常做的梦呢?
这个梦我可以拿出来跟别人倾诉,包括向妞儿发牢骚,但其实我隐约知道我的内心的一种真实的折射,根本不用如何深刻的解释。
我有一段时间没见到许姝京了。
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对手》五(1)
“代朗?”
电话那头传来让我百感交集的声音。我握紧了电话,感觉一下透明和轻松起来,虽然妞儿的照片就在书桌上静静地看着我,眼睛里充满忧伤。我走过去,把照片轻轻地扣下来。
“起来了?公主?”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轻松而有磁性,只有这样电话那头的女子才会从多种揣测和不安中解脱出来。有一次,许姝京来电话我正好在洗澡,妞儿就替我接了,但许姝京一听妞儿的声音吧唧就把电话挂了。后来,许姝京向我解释说本来也没什么事也不知道该跟妞儿唠叨什么所以就挂了,我调侃说不是心虚吧?许姝京马上在电话那头大喊代朗你少臭美我心虚什么,本姑娘跟你一清二白一,要让我为你心虚下辈子吧!吧唧又把电话挂了。我嘿嘿一笑,心安理得,心花怒放,晚上约郑天时出去喝了一杯。
“早起来了,送一个朋友去机场刚回来。”许姝京说。
“不想做一个白天睡觉的幸福女人了?”我一笑。
“唉。”许姝京在电话那头故作叹气,“幸福面包那么大,我就是还尝不到一角。”
还是在上海和许姝京虚情假意、卿卿我我的那段短暂的时光,许姝京每天中午把我从被窝里叫醒。有一天,我正好在看《城市》画报,画报上正好讲到了一个“白天睡觉的女人的话题”。许姝京羡慕地感叹地说:“我真想做一个白天睡觉的女人”。
许姝京说,看看我们生活的周围吧,拥有青春的白领们,正在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自然给我们的生物钟虽然符合自然规律,有时候却不一定符合人性的需求。年轻人挑战自然,他们把理性交给了白天,只能让感性回归美丽宁静的夜晚。而女人相对男人更感性,白天睡觉的女人,往往更独立,更浪漫,更女性。晚上工作,晚上谈恋爱,晚上与朋友聚会聊天,晚上去玩自己想玩的,哭在晚上笑在晚上,都属于晚上。
许姝京说,女人其实晚上才是自己的。每当夜色降临,她就会慢慢从白天那个“行尸走肉”的躯壳里苏醒过来,当那些属于白天的声音都渐渐退去,她的音符会随着内心的激情散向幽蓝的夜空,接着她就会宁静地去等待序曲的落幕!
许姝京还说,夜晚的她一定没有水钻的发夹,一定没有妆痕,没有太亮的光线烘托,可玻璃杯里咖啡色的液体和音箱里浪漫的音乐是每天都有的道具。她喜欢在同一颜色的灯光下观察周围的事物和人,那样很容易在一个基本相同的条件下,既看到保持着原来状态的固性,又可以发现白天过滤后残留下来的异性。夜晚是一个给人脆弱机会的时段,那时人性的纯粹和莫名的感知是让她无法入眠的美丽诗集,她用心去读懂每一段落,她知道在诗集的最后一首里写着一个跟她相同女人的诗……
白天的声音让她听不清和夜晚一样的背景音乐,到处是不能避免的对话和状况,她无论和他们一起合演得多么默契,别人的原形都在她的敏感下面隐隐约约,每个人就像亮光下的宝石,无数的光芒让人目眩,但记忆里能留下什么呢?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明白这华丽的一幕是白天和这个城市的约定!
但她却和白天定了另一个协定,就是做一个“白天睡觉的女人。”
她拒绝在白天表情会变得不自在,拒绝在白天脚步会变得忙碌,拒绝在白天场景换得太快,演的角色越来越多!
许姝京说,她认识一个杂志社的女朋友就是一个白天睡觉的女人,每个月很大的开销用于支付电费。做她的邻居很不幸,因为她所有的活动几乎都安排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半夜里她的屋子总是传来“日常生活”的声音,敲击键盘,那是她工作;洗衣机的“巨响”,那是她在洗衣服。对此,她也确实深怀内疚。
然而,她也很不幸,同一楼层的邻居热爱卡拉OK。通常每个周末早上九点,他就会上了闹钟一样准点亮起歌喉。当然,如果歌声稍稍优美那么一点,她也不会太在意,只是,他的声音,实在是每每想让她冲出去,狂泄心中的愤怒。只是这时她想到自己的“软肋”,于是只好忍气吞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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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五(2)
许姝京说,那位朋友向她诉苦说成为这样一个女人,其实也深有苦衷。朋友说,白天的喧嚣与繁华,总是让我头晕,而且是真的头晕那种。我只要告诉你,作为女人,每每添置时新衣裳或化妆品,都会挑商场快下班的时候,因为那时人最少,你就会完全理解我这种纯生理反应。夜晚才是我的世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的工作性质。我是一个靠写字吃饭的人,而写字的欲望通常只会在夜阑人静时才会产生,也同样因此,我的生活与咖啡以及香烟紧紧相连。
有时她也会因此而自喜。似乎成为一个睡觉在白天的女人,可与一切“俗事”区分,如定点一日三餐,或是所有关于正常人生活的“上下班高峰”、“朝九晚五”等语汇。她深信白天睡觉的女人都更加讲求生活质量,对自己要求也更高。与此同时,她深深忧虑的是,她的肌肤因长年不见阳光而略显苍白,而且无规律的饮食睡眠以及过量的香烟和咖啡是否会加快自己进入“菜皮”行列。
然而忧虑只是一闪而过的事。前一阵,据说有一些科学家通过研究证明,“晚睡晚起”的人比一般健康概念上的“早睡早起”要聪明,理由是在远古时代,为了让族人能够安全地睡眠,总有一些人会担任“保卫”重任,以防止野兽来袭。于是从此她一厢情愿地认为,她无疑具备了来自祖先的机警智慧的基因,从而也继续给自己在白天睡觉的理由。
许姝京说,听说一个电台女主持人最近出了本书,书名就叫《白天睡觉的女人》。当然,我也很喜欢这位有思想的女主持。这几天我一直在书店里寻找这本书的踪迹,可怎么也找不到,所以也就不能拜读。
我给她当场念了一段一个向往白天睡觉女子的自述:
“于常人看来,白天睡觉的女人肯定不是什么正经的人,当然在这里我也不排除那些干特殊工种的女人,事实上,她们确实不是什么正经人,所以跟好女人根本一点边都搭不上。我喜欢向日葵精神,对于那些人,我是打心眼里和骨子里看不起的,所以就说说好女人吧。好女人的标准之一就是遵守时间规则,准时上班,准时下班,准时起床,准时熄灯睡觉,凡事都有个时间概念。很多女人熬夜的结果都是很恐怖的:皮肤起皱、快速变老、内分泌失调。但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女人冒着这样的危险和它们对着干。那不是她们的道德品质有问题,而是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造成的,社会带给她们的精神压力让她们必须把自己当成个男人看待,必须和男人一样的拚命地干。”
“我有好几位女朋友都在广告公司工作,白天她们和男人一样,一天到晚开不完的会,和客户讨论这个讨论那个。到了晚上总可以回家休息了吧,不,还要加班,有个计划书一定要赶出来,明天和客户开会时要用。等到工作全都做完了,回到家也该有十点了吧,或许比这更晚,没结婚的还好,结了婚的还要考虑到老公的感受。年龄小一点没孩子的还好,年龄稍大的就会有为了孩子而去打拚的念头,这时代,什么都要钱。这样不停地忙忙碌碌才总算有她们的一个立足之地,但也只是那么小小的一块。感叹这世界怎么就那么无情和不公,人家这么拚命,到头来,不了解她们的人还送上了个‘你不是个好女人’的称号,到底怎样才算是好女人呢?就现在来说标准也太多了。所以,就像我一直说的那样: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那就去找一个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吧!”
许姝京听完了,叹口气:“我就觉得白天睡觉是最适合我的方式。我现在太累了,徐氏似乎总有做不完的工作,徐美珠完全是个工作狂,也不知道什么力量在背后支撑着她,难道就为了仅仅教训她的前夫?”
我深吸一口凉气:“很有可能,最新研究表明女人恨一个男人的力量是当初爱这个男人的两倍。徐美珠当初花了多大力气让泰丽起来的,她当然会花双倍的力量让泰丽垮掉。”
“怎么样啊最近,贵公司业绩好像还是不大有起色嘛,革命工作热情没受打击吧?”许姝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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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五(3)
“头疼头疼!”我叹道:“鄙公司如今事业重点在房地产,我整天忙着跑工地、看图纸、写吹捧文章呢!”
许姝京咯地一笑,“昨天‘新世纪经济报道’的地产专栏半版特稿是你写的吧?还用什么笔名,一看就是阁下的笔法。对了,那笔名叫什么来着?什么汤来着?”
我干笑一声,“汤浩斯,就是英文TOWN HOUSE,现在挺时尚的住宅模式,类似别墅。”
许姝京在电话那边一撇嘴(我感觉应该是撇嘴):“跟一条外国二流犬的昵称似的。”
我长叹一声:“其实是虎落平阳,英雄落魄。”
许姝京沉吟了半刻,忽说:“最近不会离开北京吧?”
我心里一转,“不会,忙着呢,工程马上要上马。”
“我后天到北京。”许姝京说。
我心里一颤,电话几乎掉下来,镇静了几秒钟,我夸张地欢喜道:“好啊欢迎啊,欢迎进京视察。要我去接你吗?”
“不用,我是和徐总一起去。”许姝京说,“到了我会跟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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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六(1)
“巴西,你晚上没事吧?”新的一个礼拜开始,又忙乎了一天,临下班的时候,郑天时来了个电话。
“怎么了?又有愁肠事,想喝一杯?”我边处理妞儿发来的短信,边回答。妞儿在短信里说想晚上去转转赛特,听说有一批2004东京服装发布会的新服装到了想去看看。
“惟恐我太幸福是不是?”郑天时说,“晚上想请汪有轩吃顿饭,表示感谢。你要没事一块儿去吧。还有别的事找他商量呢。”
我不免犹豫,好几天没好好陪陪妞儿了,刚刚发过去的短信还信誓旦旦地说一定三陪到底,转脸就变卦是不是太伤妞儿?
“吭哧什么啊,痛快点儿!”郑天时在电话那头变成了霹雳火。
“我刚答应妞儿陪她去逛街来着。”我坦言。
“推推不行?”郑天时踌躇一下,“都老夫老妻的,不在乎这一天半宿的吧?”
“不是,我好几天没正经陪她了,好不容易今天没事儿,人家平常也很少拉我后腿,小小心愿该是满足一下的吧。”我叹道。
郑天时想了想,说:“要不这样,你陪她逛完了,再去找我们。事儿还真得你掺合,好不容易今天约上汪有轩。”
“好吧。”我说,“在哪儿?”
“玛吉阿米。”
我一楞,“哪?”
“秀水南街那家西藏餐厅。前一阵我刚带你去过的。”
“哦,知道了。我争取早去。”
“等你啊,不见不散。”
下午五点半,妞儿准时到我办公室,把我押送出门,一脸的兴奋。
“代朗你不知道,我们办公室的仇小红她老公去年从日本给她带了两套衣服把我们都羡慕死了,这回衣服到家门口了非得买它几套不可。”
“仇小红?就她那枕头一样的身材,穿什么都不该让你羡慕吧?”我边走边说。
“小声点!别人听见了该……真损啊你。”妞儿紧张地看看左右,小声地嘀咕。
我看妞儿一眼:“你怎么这么市侩了?不像你啊。”
妞儿叹气,柔声道:“代朗你别生气,何必惹不必要的麻烦呢?万一被人听见了传到仇小红耳朵里不是招事么。”
我无言,走到车边打开了车门。
车驶出地下车库,轰鸣着爬到了地面,“先吃还是先逛?”我问妞儿。
“先逛吧?你要不饿逛完了我回家给你做去。”妞儿说,“想吃什么说,犒劳犒劳你。”
我想了想,堆出一脸媚笑,“妞儿我晚上还有事,要不逛完了你先回家?”
妞儿蛾眉顿蹙:“早有阴谋吧代朗?”
“不是不是,真是下班前郑天时指派的。若有虚言,甘受责罚。”我依旧媚笑。
“真没劲你!跟卖给郑天时似的!”妞儿情绪顿感受挫。
我叹气,“还真是卖给他了,你还别以为不是。”
妞儿转过脸盯着我良久,幽幽一叹,“生活变的真快啊,人也变的真快。”
在赛特转了半天,妞儿最终也没舍得买一件衣服,那些琳琅满目的衣服她试了一件又一件,但每一件都脱下来后不动声色地让售货小姐放回原处。
“都一般,代朗我们走吧。”在东京服装发布会那里试了快一个小时衣服,最后妞儿挎起我胳膊空手而去。
“其实都不错啊,干嘛不买?”我一脸的纳闷儿。
妞儿扯着我紧走两步,离试衣点远了,她说:“我也知道不错,但你不看看那价钱,一两万一件的,就不值了。”
“那你说贵了不就完了吗,也许人家还可以打折。”我说。
妞儿瞪我一眼:“你傻啊,那不让人家瞧不起你吗?再说那种衣服绝对不会打折的。”完了又笑道,“其实我也算穿过了,也就不羡慕仇小红了,还比她穿的多呢。”
“佩服!”我肃然起敬,“处处都是人生哲学啊!”
“明着说我俗不就得了。”妞儿拧身就走,我一把薅住她胳膊,“再转转吧。”
《对手》六(2)
再转转的结果,是妞儿在男装柜台给我买了件衬衫和一双皮鞋:“代朗你好歹也是白领吧,衬衫很重要的知道不知道,不能再穿滴了油点的了,还有,也不能就一双皮鞋穿三月啊,注意点形象行不行,先生?”
出赛特门,我去取车,妞儿说:“代朗你赶紧去吧,我打车回去,少喝点啊,最好别喝,说你开车呢!”
车拐上长安街,我看见妞儿一个人还站在赛特门口的寒风中,顽固地等候一块二的夏利,心里呼地涌上百般滋味,恍然间我觉得那好像是我妈。
晚8点,我到了“玛吉阿米”的门口,给郑天时打了个电话说我到了。
“快点了,汪总我们就等你了,生烤羊排都凉了。”郑天时嘴里含着东西囔囔地说。
“玛吉阿米”是藏语,翻译过来的意思是“纯洁可爱的姑娘”,还和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有关。
所有的神话故事里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和一个美丽的姑娘,“玛吉阿米”就是这个美丽故事的主角。六世###仓央嘉措曾深情地写了一首诗献给心中的“玛吉阿米”——
“在东方那高高的山顶,有一轮明亮的月亮;纯洁少女的神圣面庞,时时浮现在我眼前。”
诗很朴实,没有过多的渲染和张扬,全是没有污染的质朴,和西藏的蓝天一样。
“玛吉阿米”总店远在西藏拉萨的八角街,北京的这家“玛吉阿米”也是很纯粹的藏族风格,从店面布置、菜品,服务人员到厨师,都极力地显示着藏族独有的宗教文化。精致的法器和民间工艺品在餐厅随处可见,一幅幅唐卡画在酥油灯下寂然生辉。店堂里渗透着藏族寺庙建筑华贵、神秘、精致而厚重的风格。
在临窗的一个安静的雅座,郑天时高高地向我举手召唤。
我笑着走过去,在座的除了汪有轩、郑天时,还有一个紧挨着汪有轩而坐的描眉画眼、唇红齿白的姑娘。
“汪总啊,幸会幸会,久等了不好意思。”我伸出手握了握汪有轩油腻腻的手。
“小代你不够意思啊,罚一杯!”汪有轩脸上已有些熏熏然。
“认罚!”我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好!”郑天时叫好,“汪总,这态度怎么样?”
“小代就是一豪爽之人,我一看就像!”汪有轩道,“来来来,小代,喝杯酥油茶。”
汪有轩看来兴致正高,看我喝着酥油茶有些呛口,哈哈而笑,“喝不惯吧?其实,藏餐的特点之一是味道厚重,油多味杂。比如像你一样很多人喝不惯的酥油茶,就是先把茶煮开,然后放进牛奶、盐和酥油一起混煮而成。”
郑天时插嘴,“代朗你不知道吧,汪总在西藏呆过四年呢。”
我确实很惊诧,此人竟然有此经历,实在难得,心中不免有些肃然,“是吗,难怪汪总对藏餐如此有研究。”
汪有轩摆摆手,“哪里哪里,皮毛,皮毛而已。”转脸拍拍身边的唇红齿白,“小佳你不敬你代老师一杯?”
郑天时又插嘴,“忘了介绍啊,这位是汪总手下得力的干将,《新世纪经济报道》的当家第一花旦纪小佳,纪大记者。”
纪小佳受宠不惊,淡淡然用兰花指举起酒杯,“代老师你是我前辈,依稀记得当年你在华新社的激扬文字,我敬您一杯!”语罢一饮而尽。
我闻言又是一番激越,也依稀想起当年在华新社的激扬时代,心中感慨,一仰脖把酒喝了,“惭愧惭愧。”
“真的,您不用谦虚,我有时候值夜班的时候,经常搜您写的稿子看。您还记得您写的一篇《一个和一千个》的稿子吗?我读了都哭了。您看,我一直带着呢。”说话间,她从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又从笔记本里拿出一张折叠的纸,打开了给我。
我一楞,那是一篇我当时参加###组织的“###在基层”大型采访活动时写的小稿子。
看了以后我不免心潮涌动,那是多美好的时光啊。
《对手》六(3)
“好了好了,你们就别研讨业务了!吃菜吃菜!”汪有轩俨然主人样。
旁边的纪小佳捅捅汪有轩,低声道:“都快没菜了,再点几个吧。”
汪有轩恍然大悟般鸡啄米似的猛点头:“对对对!看来就是喝高了啊,伙计!再来盘烤羊肉!”
“汪总客气了!”我谦虚地摆手。不过确实,桌上虽然杯盘狼藉,能吃的实在没多少了,而我几杯酒下肚,空腹中火辣不已,极需菜肉垫上。
不大会儿,一盘热腾腾的烤肉就上来了。
“来来来,小代,这道菜名叫‘康巴汉子’。不可不尝!”汪有轩示意。
这盘烤肉是用康巴地区传统方式烤制的羊后腿肉,外焦里嫩,抹上特制的辣酱和孜然、盐,摆上桌时,还吱吱冒油。肉上插着两把精致的小刀,实在令人痛下杀手。
我也没客气,大快朵颐。味道确实不错。
郑天时递给汪有轩一根烟并给他点上,自己也随后点上了一根,笑咪咪地看着我狼吞虎咽,向汪有轩叹道:“看小代(我听郑天时随着汪有轩如此肉麻地叫我,差点吐了)吃的哈,一看就是年轻啊,胃口就是好!”
汪有轩点头,“是啊,羡慕!我在小代这么大的时候正在西藏呢,无人区,纳木错,阿里,好像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我抬头,兴趣盎然地看着汪有轩,“汪总,讲讲您在西藏的故事吧?”
汪有轩果然有兴致,滔滔地讲起来。
其实,汪有轩在荣任《新世纪经济报道》总编辑以前,一直在喉舌之一的《群众日报》任记者,期间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任驻西藏记者站的记者,一呆就是4年。
在汪有轩的描述中,那是他最单纯、最玩命也最有成就感的4年。无边的草原,茫茫的雪原,湛蓝的高原湖泊群,藏羚羊,长辫子、脸蛋红红的藏族牧羊姑娘,还有致命的暴风雪、缺氧……
我看着汪有轩,实在无法将这个已经大款模样、买猴购犬的中年人,和他描述中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新闻工作者联系起来。我想起了妞儿几个小时前的叹息——“生活变的真快啊,人也变的真快!”
我把玩着那把锃亮的小刀,看着刀身上我模糊的影象,其实我也几乎不认识自己了。在追求生活目标的过程中,我不也在迷失么?我们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在按照自己理想的设定直线往前追赶,但我们回头时,不都发现自己其实已经远离了最初的设定而到了另外一条轨道上了么?
借着微微的酒意,我胡思乱想。
“代老师,前几天我们报纸上的那篇吹房地产的稿子是出自你的笔下吧?”在汪有轩的追忆告一段落时,纪小佳忽道。
“好眼力!”郑天时夸张地感叹。
“你也觉得不错吧,小佳?好好向你代老师学习啊。”即使在已经略微朦胧的眼神里,我还是能感觉到汪有轩的手随着话音自然地搭到了纪小佳的大腿上,而后纪小佳悄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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