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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媳妇 曾经的青柳-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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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时候,泾州军招兵,因为某些原因,罗甘道没有赶上,看到一些腆胸叠肚的幼时同伴时不时的回村张扬,他心里十分的羡慕,只是官兵已经不招兵了,他也没有别的办法。
  但机会终于来了,朝廷又要招兵了弓马娴熟……呃,他的马术是稍微差了一些,但并非不可弥补的,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射术了得,而且熟悉泾州地况,是个地理通。所以他老早的就去报名,除了马匹之外,其它的都是自带,虽然家里人不赞成,可他还是坚持着去报名,而且在他的带动下,村里又有六个小伙子跟他一起前去报名。
  这六个人都是村里最优秀的青年猎手,而且都跟他学过弓箭,称呼他‘大哥’。在进入斥候队之后,罗甘道以其优异的表现很快就得到了程铁牛的注意,并提拔他成为一个什长。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五月中旬的时候,他们就接到命令,开始侦骑四出,开始注意突厥人的动静,罗甘道知道,泾州军的战马不多,都拨到斥候队了,而且斥候队受到的训练和给养也是蕞好的。而斥候队中的兵卒和军官都是泾州本地人,每个人对那些经常来泾州打草谷的突厥人都恨之入骨,听到要给那些突厥人一处教训,都兴奋得摩拳擦掌。
  六月中旬,斥候队开始分成五人一组的搜索小组,专门负责探听突厥人的动静,为官府提供准确情报,他们还有一个重要任务,那就是尽可能地刺杀突厥人派出来的斥候,决不让他们将情报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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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乱世 第四百三十四节 夜袭
  第四百三十四节 夜袭
  斥候队里的兵都是精挑细选的,而且必须是熟悉泾州情况的,队伍中除了少部分像罗甘道这样就想当兵吃粮,将来光宗耀祖的之外,其他多是与突厥人有着血海深仇的。
  连日来,罗甘道这一组人都没有发觉突厥人的动静,五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将探查范围再扩大一些,当下回营补充了一下给养,一干人再次上路。
  六月天,粮食已经到了收割的季节,田里沉甸甸的麦穗看着就让人欢喜,在距离戍堡颇远的一个当地人叫做‘骆驼山’的高岗上,几个人倚着大树歇息,为了谨慎起见,他们并没有生起篝火,就着凉开水吃了些干粮,就算是一顿晚饭。
  “罗大哥,你说那些突厥人能在这儿出现吗?”一个黑瘦的年轻人问道。
  被叫做‘罗大哥’的人正是罗甘道,按道理来说,他们的侦察范围不在骆驼山,不过他们前几天在一个村子里歇息的时候,听说骆驼山这一带前几日曾经有突厥人的狼骑前来窥探,所以这才过来的。
  突厥人有个习惯,就跟土匪打劫踩点一样,他们在进兵之前,也会派出大量游骑进入大唐境内,主要是为了寻找一些下手的目标。同时还有另外一个作用,一些小部落在大军开拔之后,基本上缴获物就没他们什么事了,所以他们常常揽下这种哨探的任务,目的就是趁这机会先小小的捞上一笔……这也算是潜规则,突厥那些大贵族并不反对,毕竟哨探也是非常危险的,而且那些小部落心中有数,吃相不会太难看。
  罗甘道嘴里咬着一根草茎,目光一直注视着山下的旷野,闻言道:“没什么不可能的,那些突厥人也不是傻子,他们肯定会多方面侦察的,自从张大人来咱们泾州之后,日子好过多了,这附近的土匪也被消灭了不少,那些突厥人少了不少眼线,自然会更加小心。”
  “哼我看那些马帮才是突厥人的眼线,那些家伙就知道从突厥人那里赚钱,不知道卖了多少盐铁给突厥人,张大人真应该将他们都抓起来。”
  “听说不久前朝廷已经再次下令,不允许商人们向草原输入盐铁,违反的人要以谋逆论处呢。”另外一名斥候说道。
  “哪有那么轻松的?”
  罗甘道‘呸’的一声吐出嘴里的草茎,慢悠悠地道:“那些马帮都是有人后台的,听说有些还是朝里的高官,就算张大人能干,也未必动得了他们,只要那些人关键时候别添乱就行。”
  “罗大哥,那些人会不会添乱?”
  “谁知道呢?”罗甘道摇摇头,“那些人唯利是图,但还不会愚蠢得公然与朝廷作对,倒是突厥人肯定会给咱们泾州添乱的。”
  “是啊,好不容易朝廷终于派来了一个好官,咱泾州的百姓快过上好日子,可不能让那些突厥再来祸害了。”
  “可是我们出来这么些天了,给养都快用完,还没有看到突厥人的影子,怎么回去报告?”
  “是啊,我这次临出来的时候还跟家里人说过,要多杀几个突厥人给我妹子报仇呢”五人中,一个戴着毡帽的小伙子说道,他的外号叫‘羊倌’,六年前,他的妹子在突厥人打草谷的时候失踪了,不是被突厥人杀了,就是被他们掳走,结果没什么不同,所以他对突厥人的恨意最大,总是念叨着要杀突厥人给妹子报仇。
  “羊倌,你下去将马喂一下,我们再往前走一走。”罗甘道吩咐道。
  “是不是太远了?”一个绰号叫‘刺矛’的斥候说道,他倒不是胆小,而是他们现在这个距离就已经超出上官给出的哨探范围,再往前很容易被当作抗命来处理的,所以他说完后,众人都看向罗甘道。
  罗甘道犹豫了一下,他看了看满眼希冀的羊倌,叹口气道:“再走出去十里,如果没什么发现就先回去。”
  话音刚落,他的耳朵微微一动,轻喝一声:“隐蔽”
  众人都是猎户出身,听力惊人,此时都听到远处传来隐隐的马蹄声,他们的目光立即投向了旷野。虽然夜色中视力受到影响,但不多时夜色中已经出现了人影,大概有十几骑的模样,这些人大摇大摆的,根本不在意前面是否有埋伏,甚至他们在山坡人就能够听到那些人正以突厥语大声说笑。
  “是突厥人”
  羊倌探手就要将腰刀拉出来。
  “冷静一些”
  罗甘道一把按住他拔刀的手,轻声道:“你是想就这么冲到他们马前,然后再被他们催马踩倒你,然后再一刀将你劈成两半?”
  “对不起,罗大哥。”羊倌低下了头。
  “没什么对不起的,但在行动之前应该考虑清楚,我们是要他们的命,而不是自己送命”罗甘道轻轻地拍了拍他,众人又向山下看去。
  “瞧我们的猎物并不打算继续赶路,他们似乎也想休息了。”刺矛指着山下说道。
  “嘘”
  罗甘道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那些突厥人已经催马来到了山下,他们将马匹拴在树上,然后迅速地生起了一堆篝火,竟然从马包里取出几大块肉烧烤起来,不一会儿工夫,那香气连山上都闻得到。
  “这些家伙倒是挺会生活的。”刺矛低声骂道。
  “不要理会他们,等他们睡觉的时候再动手。”罗甘道轻声吩咐。他们一共只有五个人,就算是突袭,也很容易陷入混战,而他始终记着程铁牛在训练他们的时候所说过的话——战斗的目的是为了消灭敌人,而不仅仅是彰显勇气,如果必须二选一的话,那只能选前一个。
  篝火在夜色中摇曳,突厥人虽然留了一个值夜的,但他们已经习惯于将汉人当做猪羊般予取予夺,对于他们来说,汉人比草原狼容易对付多了,至少不用担心被反扑。
  “他们一定会为今天的大意后悔的”
  罗甘道轻声说道,他手一挥,五个人小心翼翼地向山下摸去,黑夜中,星光下,彼此都能够看到对方眼眸中闪动的精光。
  五个人都是山中的猎户出身,知道如何不发出声音惊动猎物,那些突厥人已经吃饱喝足,一个个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呼呼酣睡,连那个值夜的家伙也坐在篝火旁边打盹,他们绝对没有想到会有大唐的斥候跑到这里来。
  罗甘道看了看距离,觉得是时候了,他轻轻地取出角弓,另一只手灵活地抽出箭矢,他指了指那个哨兵,意思是自己的,然后又让其他人各自定下目标。
  五个人都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平常打猎已经锻炼得十分默契,一个手势或者一个眼神就足以明白对方的意思。
  嗖、嗖、嗖、嗖、嗖
  随着急促的弓弦声响起,箭矢划破寂静的夜色射向突厥人,顿时,惨叫声接连响起,先是那个哨探一头栽在地上,右眼中插着的箭矢直透脑髓,然后是数名突厥人在睡梦中向他们的长生天报到。
  余下的突厥人倒是警醒,抓起身旁的兵器便跳了起来。但是,他们的动作显然没有罗甘道等人快,五个人沉着地射箭,每一箭射出,便是一个突厥人惨叫着倒地,这些突厥人身上都没有铠甲,而且弓箭都在马上,在惊慌失措之下,根本无法反击,而罗甘道等人的箭法都十分出色,每一箭都是射中要害……最为糟糕的是,在夜色中,突厥人不知道有多少敌人,他们在一片慌乱之后,竟然纷纷向马匹跑去。
  罗甘道等人本来就是下来偷袭,也没带多少箭矢,此时已经射完,见这些突厥人向坐骑奔去,都纷纷长身而起,向他们扑了上去——不管这些突厥人是想上马还是取箭,一旦被他们得逞,那将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
  一名突厥人看到一个唐兵挥动腰刀扑过来,他还来不及招架,那把刀已经劈进了他的脖颈,他甚至能够看到自己的鲜血飞溅出来,然后就眼前一片黑暗。
  羊倌是第一个冲过来的,他一刀劈倒了面前的突厥人,然后冲向另外一个突厥人……这个突厥人倒是来得及抽出他的弯刀,但在他挥起弯刀之前,羊倌的靴尖已经吻上了他的肘部,那个突厥人只觉得手臂一麻,然后眼前刀光一闪,身体便颓然倒下。
  “妹子,哥帮你报仇了”羊倌又是一刀斩下。
  铮
  上方响起一声金铁交鸣的声响,羊倌下意识的一低头向前窜去,回头看时,只见罗甘道正持刀和一名突厥人战在一起。
  “罗大哥,谢了”
  羊倌当然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道了声谢之后,又冲向了另一名突厥人。
  “羊倌,灵醒一些,不要让愤怒冲昏了头脑”罗甘道大声喊道,他一俯身闪开突厥人的一刀,手中腰刀倏地横扫,那个突厥人大叫一声仰天跌倒,他的腹部被腰刀剖开,一摊东西从里面涌出来,他挣扎着想坐起来将那些东西塞回腹中,却最终只能发出一声惨叫,再次跌倒。
  噗
  罗甘道上前上步,砍下了那个突厥人的头颅,目光转向那个与羊倌交手的突厥人:“羊倌,不管你有多恨突厥人,但这个不能再杀了,他是唯一的活口,我们还要口供。”
  第一卷 乱世 第四百三十五节 审讯
  第四百三十五节 审讯
  “呀”
  那个突厥人似乎听明白了罗甘道命令,大吼一声,弯刀霍霍,转眼间已经和羊倌交手数合。一个人如果拼起命来,战斗力也是直线上升的,羊倌一时之间竟然拾掇不下来。
  “羊倌,如果不行就吱一声,兄弟们手痒的很,帮把手没有问题。”旁边刺矛说道。
  “看刀”
  羊倌蓦地大喝一声,手上刀一晃,右腿猛然横扫,凌厉的风声扫过,将那名突厥人扫倒,弯刀‘呛啷’一声扔了出去。
  那突厥人没有想到羊倌有诈,等他反应过来时,羊倌已经出腿将他踢倒,再想挣扎时,对手的刀已经搁在了他的脖颈旁,只好僵在那里大骂不已。
  “我叫你骂,我叫你不老实”羊倌暴喝一声,上前拳打脚踢……不让杀,揍他一顿总可以吧?
  “好了,好了,再打就把他打死了”罗甘道连忙上前阻止,就剩下这么一个活口,可不能再让他给宰了。
  篝火还在燃烧,只是不复刚才那般炽裂,突厥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周边,鲜血的味道在寒夜 中飘散开去,闻之令人作呕。
  罗甘道五人的衣服都溅满了血迹,有他们自己的,也有敌人的,将那个已经被打晕过去的突厥人绑上之后,几个人来回巡察了一圈,将地上的每个突厥人都补上一刀,然后在其身上将一所有的东西收缴起来。
  虽然这场战斗的时间并不长,却充满了血腥,五个人觉得浑身疲惫,身上的伤口也隐隐作痛,比在马上颠簸一天还要累。
  “罗大哥,这些人真够穷的,身上没带多少钱。”一名斥候回来禀报。
  “马匹和这些兵器也能换取不少奖励,做人不能太贪心。”罗甘道说道,他看了众人一眼:“怎么样?都伤得重不重?”
  “没什么大不了的。”刺矛道,“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罗甘道不屑地向一具尸体踢了一脚,“他们不是崇拜狼吗?就让他们呆在这里给狼打打牙祭好了,我们立即撤回去。”
  他们都知道,突厥人的斥候既然出现在这里,那他们的后续部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刚才是偷袭,如果对方大队人马来了,偷袭就不好用了。
  这个时代都是以斩杀的敌人首级为凭,所以众人将死去突厥人的首级纷纷砍下,然后将缴获的马匹牵出,所有缴获都放在了马上,又将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拴在马上,然后将一个突厥人俘虏绑在马上,嘴上也塞上破布,一行人快马加鞭往回赶。
  风厥居不是第一次进入大唐境内打草谷了,他所在的部落只不过是一个小部落,但小部落也有小阈落的好处,每次出动打草谷,他们都是第一批出动的,这样就有机会大捞一笔。在风厥居看来,汉人都是肥羊而且根本不需要放养,每次打草谷,就像去地里捡黄金一样方便,所以这一次进入大唐境内,他根本没有太当回事,所以才带了一组斥候连夜赶路。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他们走得太快,距离大队远得多,而且也没有想到会突然碰上唐军的斥候,虽然对方是偷袭,可那五名唐军的战斗力强得一塌糊涂,己方十余名勇士竟然在区区五个人的攻击灰飞烟灭,真是难以想象。
  现在自己已经被俘,只能是希望对方有所疏忽,给自己找一个逃跑的机会,据说汉人都讲究什么仁义,这在平常的时候肯定会觉得迂腐,现在只希望对方也对自己施仁义,好有逃生的机会。
  他被捆得严严实寮的,像条布袋似的搭在马背上,这个姿势本来就不舒服,罗甘道等人一快马加鞭,随着马背的剧烈颠簸,风厥居觉得胃肠里如同翻江倒海一般,晚上吃的那些烤肉统统挤了出来,最为可怕的是,这种痛苦仿佛一时半刻的还无法消失,最后终于在他的祈祷下,长生天开了大恩,将他弄晕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厥居打了个激灵,猛然睁开双眼,只见十几名唐军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他一挺身,居然坐了起来:“你们想干什么?”
  罗甘道笑嘻嘻地来到他的跟前:“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我……”
  风厥居刚说出一个字,就被自己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算了,我看你也分不太清楚。”
  罗甘道摆摆手:“我就作主,先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们需要你的口供,如果你不合作,那就是死路一条;好消息是,你不用跟我们回戍堡了。”
  风厥居心里苦笑,这算是什么好消息?难道提前被杀死也算是好消息?
  “我知道你是一条好汉子,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相信你也不会自己走上绝路吧?”罗甘道笑道。
  “哼”风厥居冷哼一声,但心里依然忐忑。他可是知道当俘虏的悲哀,他们就经常以杀害俘虏为乐。
  “同样是死,我为什么要跟你合作?”风厥居问道。
  “死和死肯定是不同的,如果你能够合作,我保证你能够死得很痛快。”罗甘道说道。
  风厥居脸色苍白,嘴上却硬梆梆地道:“你们休想从我嘴里掏出一个字的口供”
  ‘是吗,那我们就试一试看吧。先给你一个惊喜,你听说过蚂蚁上树的故事吗?罗甘道问道。
  “没有。”风厥居本能的摇头,他相信这个唐兵肯定是想办法来折磨他,索性他也懒得猜了。
  “这地方的草势长得很好,你知道那些草里有什么吗?”罗甘道问道。
  “不知道”风厥居闭上了眼睛。
  “蚂蚁,是一种相当巨大的食肉蛟。”
  罗甘道伸手在草丛里划拉了一下,从里面抓出一只两、三厘米长的大蚂蚁,“这种蚂蚁不仅喜欢吃肉,而且还好甜食,如果在一个人身上涂满蜂蜜,再将他放在草丛里,你想想会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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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乱世 第四百三十六节 伏击
  第四百三十六节 伏击
  有一句话,叫做‘无知者无畏’,但这句话要看怎么来解释。都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德国法西斯在集中营里对被捕者施加惨无人道的刑罚,但若论起行刑,中国人足可做他们的师父
  罗甘道用手挟着这只食肉蚂蚁,在风厥居眼前来回晃动:“想想看,上千只这种食肉蚁在身上爬,会是什么感觉?”
  风厥居脸色煞白,怒目道:“你想唬我?”
  “唬你?”
  罗甘道脸色一板:“老子哪有那个兴致?来人啊,将野蜂蜜取来”
  “来喽”旁边羊倌揍着一个陶罐过来,罐口没封,里面传出一阵蜂蜜的甜香。
  “剥了他的衣服,不知道他那身老皮,这些食肉蚁感不感兴趣。”罗甘道吩咐道。
  “是。”两名斥候上前就要剥风厥居的衣服。
  “不要动手”
  风厥居猛然大喊一声,他剧烈地喘息了一会儿,有气无力地道:“我说。”
  “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听着。”罗甘道满面笑容。
  ……
  骆驼峰上,程铁牛站在峰头,目光沉静地看着远处,如同长龙一样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先进而来。
  黝黑的面孔上,流露出一丝不屑的神色,嘴角也微微扬起。
  一天前,斥候队传来侦察中得到的关于突厥人这次打草苦的重要情报,小婉连夜将自己手中的情报与之对比,证明了其准确性,在准备的同时,泾州方面派出大量的斥候前去打探消息。
  不知道是无知还是自大,突厥人似乎并没有改变计划的意思,他们还是将分区域地交待各部落分别行事。张陵立即命令各县组织抢收庄稼并进行坚壁清野,所有百姓都藏到村外,然后在其突出部的必经之地布下埋伏,如果情报无误,这一次的敌军是突厥黑水部落的战士。
  按照计划,这次战斗是由张温和程铁牛负责,张陵负责督促各地的坚壁清野工作,小婉这边则负责相关情报的收集和整理分析。
  程铁牛回过头,问身后的一名亲兵:“张参军那里已经准备妥当了吗?”
  那名亲兵听了他的问话,拱手答道:“小公爷请放心,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张参军说了,只要小公爷这边燃起狼烟,他那边会立刻展开行动,绝不会令突厥人逃脱。”
  “很好”程铁牛不像程知节那般善谈,但面部神采飞扬,显然是很兴奋。
  大唐最重军功,但在平定了诸反王之后,在贞观年间,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仗可打,李世民一心提高国力,咬牙忍着周边那几个小国放肆,却没有放手一战。这一次程知节借着帮义子的名义,将程铁牛派过来,就是为了让他有一个搏取军功的机会。前期剿杀土匪不过是牛刀小试,突厥人这才是真正的大头。程铁牛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恐怕他老爹都会羡慕他有这个机会。事实上,在大唐边境发生的诸多事件中,十有七八是突厥人搞出来的,剩下的部分也有突厥人在背后怂恿,所以大唐的将领早就想与突厥人一战,只是情况不允许,只能隐忍。
  “小公爷,突厥人已经进入峡谷,先锋人马业已经前进到峡谷中央,是否可以点起狼烟?”一名亲兵问道,虽然程铁牛在泾州军中挂职,但他手下的亲兵还是习惯于称他‘小公爷’。
  “不急。”
  程铁牛摇摇头:“等所有突厥人都进入山谷之后,引爆地雷,然后再燃起狼烟。”
  “可是,这样一来,突厥人的前锋不是就放过去了吗?”亲兵疑问道。
  “呵呵,那有什么关系。”
  程铁牛摇摇头:“在大唐境内,岂有那些突厥人活动的空间?他们如果敢原路返回,我们就消灭他,他们如果不返回……哼你认为他们能够坚持多久?”
  亲兵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众人都紧张地盯着下方,等待程铁牛发出命令。
  “你们不必紧张,除非那些突厥人有援兵,否则这次死定了。”程铁牛笑道。
  虽然小婉在这边建成的火药作坊时间短,但此前已经隐藏准备了一些火药,而且她还特地让人烧制了一批陶瓷地雷,造价比钢铁便宜多了。因为技术条件所限制,泾州这边不能生产别的火器,只能勉强制造地雷、手雷和火箭,这一次伏击,就在这条突厥人的必经之地埋了二百余颗地雷,也算是相当密集了,就是想全歼这股敌人。
  “小公爷,突厥人已经全部进入峡谷了。”亲兵禀报道。
  程铁牛微微颌道:“传我的命令,引爆地雷,起狼烟。”
  黑水部落,在突厥人当中算是一个中型部落,在草原上,男孩子都是未来的战士,部落人口有近万名,这一次抽到了头签,部落首领巴尔特凑齐了一千名战士,准备这一次深入大唐大发一笔横财。
  走在最前面的是巴尔特的儿子巴珠,巴珠今年大约十八岁,是巴尔特最喜欢的一个孩子,长得英俊魁梧,为人也十分的豪爽,一对弯刀使得出神入化,是部落中能够名列前几名的勇士。
  巴珠的新生母亲早亡,虽然巴尔特有许多房妻妾,但十分疼爱这个儿子。不过他也知道那个温室花朵的道理,所以虽然宠爱,却不骄纵。草原上的孩子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巴珠这些年虽然吃了些苦头,却成了部落中新一代当中的最强者。
  巴尔特也是十分小心的人,在巴珠的部落进入峡谷中间后,这才督促人马向峡谷中前进……他不是不知道这地方险要,一方面他不认为汉人有那个本事,另一方面巴珠在前面已经发出安全的信号——两侧无人,前方谷口也没有被封死,而且突厥人都是骑兵,有不少还是一人双跨,行动速度快,所以他并不担心。
  此时正是初夏季节,天气已经有些炎热,但在这峡谷之中,却是凉风习习,十分的清爽。巴尔特骑马走在队伍的中间,想到这次又可以大发一笔,而且还可以掳掠一批强壮的奴隶,心里面顿时生出难言的快意。
  “大哥,当心两侧高崖”他的二弟巴诺催马来到他的身边,轻声道:“前两天派出去的侦骑有一些没有回来,这里地势险要,小心汉人的埋伏。”
  巴尔特放声大笑起来:“老2未免过于谨慎了,那几个家伙还不知道是在哪里快活呢。至于汉人……哼他们早就被我们打怕了,估计就算是知道我们要出来打草谷,恐怕也只敢在城里观望。”
  听得巴尔特这么说,巴诺很不以为然,他可是听说泾州又来了个汉人的官儿,将泾州治理得不错,上任以来,不仅重新招募了官兵,而且还消灭了不少土匪,颇有几分强势。不过,这话跟巴尔特说是没用的。
  “大哥,要不我带领一批人断后?若没事自然是最好,若有事,也可照应”巴诺小心地问道。
  巴尔特心中微微有几分不快,即便是亲兄弟,也不能随便置疑他的权威,否则今后下达命令时该如何处置?
  不过,巴诺这个想法还是有一定道理,巴尔特虽然有些不满,也不好表现在脸上。当下便同意巴诺领了五十人作为后军。他率领大军进入了峡谷,不停地催促人马加速行进。不管刚才巴诺的那一番话有多么的不入耳,可还是有些道理。巴尔特虽然在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多了些小心。
  骑兵行动速度,在大军行到峡谷中间的时候,巴尔顿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现在即便是有埋伏,也追不上他们的铁骑速度。
  扭头刚要和身边的人说话,突然间,山谷中响起一片隆隆的爆炸声,一连串的火光夹杂着纷纷扬扬的泥砂,伴随着地雷爆炸的声音,一具具人体跟玩偶似的被抛起、撕碎。
  “不,怎么会是这样?”巴尔特目瞪口呆地看着周围地狱般的景象,大脑几乎当机,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二百余颗地雷分布在整条峡谷之中,爆炸声此起彼伏,刚才还进退有序的突厥战士顿时乱成了一团。巴尔特死按住了胯下的战马,厉声吼道:“大家不要慌,没什么了不得的,听我指挥”
  只是现在还会有谁支持他?
  在这种情况下,战士们怎么可能安静下来,好在巴诺死守谷口,拼死挡住了官军的攻击,他大声喊道:“大哥,快点撤退,撤退”他此时也顾不得什么颜面了,拨转马头,带着部将就往山外跑去。
  就在他堪堪跑到谷口的时候,一阵锣声突然响起,紧接着箭矢如雨点般的倾洒而来,据守谷口的突厥战士立即倒下一大片。
  “大哥……快走啊”巴诺大喊一声,身躯颓然倒下,身上被射得如同蜂窝一般。
  “杀啊”
  谷外的山峦之中,一支人马冲了出来,长枪兵在前队摆开阵势,弓箭手继续在后面射箭,而押阵的唐军大将正是泾州司兵参军张温。
  “冲垮他们的阵势”巴尔特大喝一声,手一挥,带着剩余的突厥战士催动坐骑就要冲阵。
  (对不起,今天补不了了,慢慢补上。)
  第一卷 乱世 第四百三十七节 小胜
  第四百三十七节 小胜
  “长枪兵列阵弓箭手准备”
  张温大声喝道,旁边的旗手立即挥动令旗,枪兵们立即按照平日训练的要求排开阵势,最前面的三排兵卒将长枪尾部拄在地上,双手握枪,摆出拒马的形状。
  弓箭手们抽出羽箭搭在弦上,箭尖斜指天空……“射”张温身旁的旗手‘呼’的一声摆动令旗。
  咻……
  一片破空声响起,数百支羽箭向空中射去,待升到最高点的时候,箭尖转而向下,呈抛物线状射向狂奔而来的突厥骑兵。
  突厥人不怕官兵,自隋朝大业年以来,突厥人在汉境纵横驰骋,对于官兵根本不在乎,倒是那些土匪还有可能给他们造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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