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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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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原因很复杂。”钱灵转脸掩饰自己,“我不能说。”

田小麦只能说回自己:“我的记性越来越差了,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个老同学,她跟我说了半天,我都没记起来她是谁!原来是我们同寝室的眉儿,搞得她很不高兴,以为我故意搭架子,真丢脸!”

“只要还记得我就好了。”

“就是怕将来有一天,连你也不认识了。”

“你可能忘记任何人,但不可能忘记我。”钱灵颇为自信地一笑,“因为我们是死党。”

“可是,一个人如果连青春的回忆都没有了,那将多么可悲。”

“不过,有些事情嘛,不记得更好!还是永远不要再记起来了!”

她的这种态度,更引起小麦警觉:“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事情?你不愿意告诉我?”

“你真的,都忘了?”

“提醒我一下——求求你!”

“慕容老师。”钱灵将信将疑地说出一个名字,“还记得吗?”

好熟悉的名字啊!可是,小麦丝毫想不起那张脸:“慕容老师?她——是谁?”

“连她都忘了?”钱灵很是吃惊,又恢复镇定,轻描淡写道,“忘了就忘了吧。”

“不,你要告诉我。”

“只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别再固执了,既然都忘了过去,就想想未来吧!”

“未来?”

小麦心底暗问:我有未来吗?

“我知道你和盛赞分手了,后来还联系过吗?”

前男友盛赞不就是钱灵介绍的吗?小麦掏出手机,给她看盛赞最近发来的短信。

“不错啊!”钱灵很有经验地点头,“你们还有旧情复燃的机会。”

“可是——”

“难道你不想?”

小麦终于点头:“我想的。”

“那就好,你知道盛赞的老爸,是我的公司老总,我听说他现在还没有新女朋友。”

“不会吧?”

像盛赞这么优秀的帅哥,家庭条件又非常出众,身边肯定有许多漂亮女孩紧盯着,两个多月还没女朋友?是不是心里仍想着她?

“明天周六,我建议你去一趟恒隆广场,最好是下午四五点。”

南京西路的恒隆广场,全是顶级奢侈品专卖店,小麦向来觉得那与自己无关,她宁愿在淘宝上买高访A货。

“陪你逛商场?你现在也开始买正品LV了?”小麦多嘴了一句,“还不如去香港吧。”

“我不去,你一个人去。”

“为什么?”

“小麦,从小到大你听我的话,有错过吗?”

反正也记不清了,小麦茫然点头:“好吧。”

明天,在二奶、暴发户与郭敬明最爱的恒隆广场会遇见天使?

第十三章

遇见天使的日子?

小麦在镜子前站了很久,换了一件又一件衣服,每件都是漂亮得体,即便放在恒隆那样的场合,也不会让人瞧不起,更不至于被误认作二奶。但总感觉身上缺了什么,无法体现她最美的那一点——修长的脖子,戴上淘宝买的施华洛士奇项链,仍显得空空荡荡。这身低领薄毛衣,配上羊绒外套,如果再加一条迷人的丝巾,露出项链的水晶坠子,就堪称完美了。

她想起了那条被埋在抽屉最深处的紫色丝巾。

Esfahan。

小麦看着镜子里柔和的反光,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情不自禁打开抽屉。

诱人,却令人恐惧的丝巾,如同一具美丽的尸体,被精致地折叠起来,躺在棺材的深处。

她禁不住伸出双手,触摸Esfahan丝巾的表面,清凉与柔滑渗入指尖,反射着紫色光泽,像传说中的月光宝石,低调却刺眼地闪耀。轻轻展开丝巾,像抓着一条冰冷的蛇,缓缓缠绕在脖子上——镜子里的美人已焕然一新,紫色从两肩垂下,与这身毛衣简直绝配,就像为她的肤色与体形量身定制。再也没有恶心的异味,而是天然的蚕丝味,原本无以名状的恐惧,被某种幸福感取代,再也无从抗拒。她对镜子摆了个POSE,竟有女王气派。

丝巾,冤家!

下午四点,打车来到南京西路,披着丝巾走进恒隆广场。一路不时有人回头,既有挽着女朋友的年轻小伙,也有牵着二奶的台湾老头,更有不少提着大包小包的时尚女孩。经过LV和Hermes的专卖店,柜台小姐们纷纷侧目而视,什么有钱人和明星没见过?唯独没见过小麦身上的丝巾。

她在无数昂贵的标签前顾盼生姿,拿起一个迷人的PRADA包包,装出满不在乎的表情——却是几个月工资都买不起的。

忽然,身边飘来一股迷人的香水味,小麦无法抑制地抬起头,眼前却是一位中年贵妇,对方很有礼貌地问:“小姐,我能看看这个包吗?”

这个妇人好有气质,皮肤保养得不错,衣着也是名牌正装。小麦微笑着把包交到她手里,妇人还没忘记道谢。

然而,贵妇人又看了她一眼,忍不住赞叹道:“好漂亮的丝巾。”

她红着脸回答:“谢谢。”

小麦可不敢在真正的有钱人面前炫耀,刚要离开,却看到贵妇人身边多了一个年轻男人。

居然——是他!

钱灵说的没错,今天是遇见天使的日子。

没来得及叫他的名字,对方就惊讶地喊道:“小麦!”

“盛赞!”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高高的身材简直是衣架子,站在PRADA专柜前引人注目。

小麦不敢说这是钱灵的安排,只能羞涩地点头道:“真巧啊。”

若在三个月前,她会立刻扑进男朋友怀抱,不过毕竟已经分手,她必须矜持一些。

盛赞的目光集中在她的丝巾上:“你今天真漂亮!还有同伴吗?”

这是试探,他知道小麦从不逛恒隆广场,可能已交了新男友,说不定转眼就会出现。

“没有啊,我一个人来看看,只是看看而已。”

她做了个可爱的鬼脸,还是那个爱在淘宝买衣服的宅女。

盛赞回头拉住贵妇人的手说:“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妈妈。”

小麦不禁低下头,自己只是平凡的市井女子,无权无势的警察的女儿,怎配得上做贵妇人的儿媳?但她还是很有礼貌地说:“原来是伯母,很高兴认识您!”

盛赞的妈妈微笑着点头:“你就是小麦啊!怪不得刚才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和你有缘分,真是个漂亮懂事的女孩。”

贵妇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小麦恐怕自己一辈子都学不会。这时,眼前又多了个中年男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很像香港的老电影明星。他轻轻挽住贵妇人的胳膊,不用问就知道是谁了。果然是大公司的老总,举首投足之间气派非凡:“你好,我是盛赞的爸爸。”

“您好,伯父!”小麦有些手足无措,只能尽量保持仪态,“很高兴认识你们。”

“很漂亮的丝巾!还有更漂亮的女孩!”

真会说话!他的笑容充满亲和力,嗓音淳厚稳重,让人不得不对他尊敬和臣服。

“谢谢。”

前男友的父亲很有风度地说:“介意和我们一起购物吗?”

“这是我的荣幸。”

小麦却分外紧张,不就是盛赞的父亲反对他们交往的吗?他不可能喜欢她做儿媳妇的!

前男友的妈妈试衣服时,盛先生一脸严肃地说:“听说令尊因公殉职,我很难过!”

“哦,您怎么知道?”

看着她惊讶的神色,盛赞轻声说:“是我告诉父亲的。”

“谢谢您的关心!”

等到贵妇人买好衣服,盛赞的父亲说:“我们早就预定了隔壁的西餐厅,不如请小麦也一起共进晚餐吧?”

“好啊,欢迎。”

贵妇人也应声道。田小麦却尴尬地推辞:“这样不好吧,太麻烦伯父伯母了。”

“没关系,四个人晚餐胃口会更好。”

盛赞看到父亲的兴致不错,趁机催促小麦:“快去吧,我都饿啦。”

于是,她跟着前男友一家走出恒隆广场,来到隔壁的高级法国餐厅。

钢琴伴奏声中,盛赞的妈妈接过菜单,熟练地点了几道菜,礼节性地给小麦看了看,价格贵得吓人,一餐饭要吃掉她的半个月工资。

“真不好意思,我来付自己的一部分吧。”

她是真的不好意思,坐卧难安地看着盛赞,前男友却转脸看着父亲。

“不,你是我们的客人,当然应该由我来请客。”

盛先生语气如山一样难以抗拒。

前菜上来时,盛赞轻声问小麦:“这条丝巾太漂亮了,在哪里买的?”

还有一句潜台词——是哪个男人送的?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淘宝。”

“怎么会呢?”盛赞以前就看不惯她一直泡在网上买东西,“这么漂亮精致的丝巾,淘宝上能买得到?”

{‘文}“有一家淘宝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人}说完她就有些后悔,怎么嘴巴控制不住呢?

{‘书}“真的吗?”

{‘屋}“开玩笑的!”

她决心让“魔女区”的秘密烂在肚子里,更不想让前男友也钻进去。

盛赞的妈妈却说:“这种丝巾是进口的,我猜是中东地区,你看丝巾上的植物花纹,非常具有那里的特色。”

没想到碰上识货的了,小麦大胆地问:“这条丝巾的牌子叫Esfahan,伯母您听说过?”

随即,她在纸上写出Esfahan几个字母。

“嗯,这不是牌子,而是产地——Esfahan,伊朗一座重要的城市,著名古都,中文译过来叫伊斯法罕,盛产地毯等手工艺品,从前有‘伊斯法罕半天下’的美誉。”

“原来是伊朗产的丝巾,伯母您的知识真渊博。”

“我们就喜欢去世界各地旅行,以后若不嫌弃,可以一起出游。”

“这——请别开玩笑了。”

小麦是认真的,能吃到前男友父母请的法国大餐已是极限,本来就没奢望别的。

“没关系,这不算什么。”

是啊,对有钱人来说是九牛一毛,对小麦而言却是另一个世界,她再次老实交代:“其实,今天纯粹凑巧,我从来不逛恒隆广场的,只是难得有个休息天,不想待在家里做宅女上淘宝,就出来随便看看,但我肯定买不起里面那些东西。”

“小麦,我喜欢你的诚实!”盛太太举起红酒杯,“昨晚,我先生刚从香港飞回来,过两天还要出差去北京。他平时工作很忙,没有时间陪伴我们母子。这次是我提前一个月就定下的,要他在这个周六下午四点,务必陪伴我和儿子来逛恒隆广场。”

“真是……好有缘分。”

依然不敢提起钱灵,她羞涩地呡了口酒,紫色丝巾配着血红的葡萄酒,两颊泛起红晕,更是风姿绰约。她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显出良好的教养,不算大家闺秀也是小家碧玉,总之是理想中的好媳妇,将来也会是温柔贤惠的好母亲。

“小麦,12月10号,就是盛赞的29岁生日,我们准备在寒舍摆一桌家宴,不知你有没有空来作客?”

“啊?”

这下真的失态了,完全没想到盛先生会邀请她上门——同意她和盛赞谈恋爱了?再看他们的表情,绝非开玩笑或捉弄她的。

不过,她却说了一件可能扫兴,但必须要说的话:“对不起,伯父伯母,我不能来。”

“为什么?”

盛赞大吃一惊,这样大好的机会,可是许多漂亮女孩打破头也要抢的。

“家父去世还不到一个月,我还身带重孝,就来参加盛赞的生日家宴,这样不太好吧?”

没想到是这个原因,盛先生郑重地问她:“你自己介意吗?”

“我——”她尴尬地抬头看了看盛赞的父母,“我只怕伯父伯母介意。”

盛太太爽快地抢话道:“小麦,只要你自己不介意就可以了。你以为我们是那种很迷信的家庭吗?我从来不相信这些东西的。何况,你父亲是因公殉职,他的事迹在全国新闻里都有,他是个优秀的警察,你一定为你的父亲而骄傲,还有什么可以忌讳的?”

这番出乎意料的话,简直让田小麦受宠若惊:“好的,我一定来!”

终于,小麦的手被盛赞抓住了。

第十四章

12月7日,凌晨。

距离前男友(可以不用“前”了吧)的生日还有三天。

这些天来勤做脸勤美容,紧急恢复瑜珈训练,几乎每天都与男友约会。为避免发青春痘,她再也不熬夜上网,暂时戒掉了淘宝瘾。

小麦期待自己是那个幸运的灰姑娘,渴望做到一个幸福的梦。

可是,她依旧梦到了那条沟,那条将原野分割为两个不同世界的深深的沟。

就在坠入沟底的刹那,《FIRST LOVE》的铃声将她拯救出来。满身冷汗地睁开眼睛,后悔睡前忘了关机,屏幕却显示钱灵的名字。

她?现在是凌晨三点。

接起电话,却是钱灵急促的喘息声,如同蛇在爬行:“小麦,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我们高三那年,那个大雾弥漫的清晨,梦到我们看到过的那一切!”

“我们看到了什么?”

“你忘了吗?”

“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小麦却没忘记安慰她,“你别害怕!到底发生过什么?”

“那张脸!那张可怕的脸,还有,那条丝巾。”

听到最后两个字,她的心绷了起来:“丝巾?什么颜色?”

“紫色!”

手机差点掉到床底下,小麦下意识地缩进被窝,刚给她带来好运的紫色丝巾,正折叠在衣柜抽屉深处。

“紫色丝巾?发生过什么事?”

“那是你和我亲眼看到的,我不相信你会忘记!”

“对不起,我真忘了。”

钱灵苦笑道:“就算你忘了所有事,但还有一件事,那么多年过去了,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我现在能见到你吗?”

“现在?凌晨三点?”小麦快被她折腾死了,“明天吧,中午我就来看你!”

“好,我等你!”

“快睡吧,睡着就没事了,晚安。”

挂断这个凌晨来电,田小麦才把手机关了。黑暗寒冷的床上,辗转反侧许久,明天会听到怎样的秘密?

第十五章

五小时后。

即便没有刺耳的闹钟,生物钟也强迫小麦醒来,必须在八点半出门,才能赶上那班过江地铁,以免迟到被老板臭骂。上班的地铁中,她打开手机,收到一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挖出来。”

发信人是钱灵,发送时间是凌晨3点20分。

拥挤的地铁车厢,田小麦想来想去觉得奇怪,这不是钱灵的说话风格,她从来都是很直接地说大白话,更没发过这种文艺腔的短信。

走出地铁,她给钱灵回了一个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既然,钱灵迫切地想要见到她,肯定会一直开着手机,随时可以与小麦联系,为何又突然关机了呢?

小麦疑惑地走进写字楼,如往常开始白领的一天。可是,整个上午都心神不安,耳边不时响起凌晨时分,钱灵在电话里说的那些奇怪的话。她也不时看着那条短信——“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忐忑不安地等到午休时间,她又给钱灵打了个电话,依然关机。

她立即打电话到钱灵上班的公司,才听说钱灵今天没来上班,也没接到过请假电话,目前谁都联系不上她。

难道钱灵生病了?同时手机又坏了,病得出不了门,所以才联系不上?

尽量往好的方面去想,心里却慌得厉害,不是说好了中午去见她的吗?小麦立即向主管请了半天事假。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在静安区一条幽静的马路边,周围都是三十年代的小洋楼,围墙上伸出香樟树叶,紧锁的铁门里庭院深深。去年,钱灵因为与父母吵架,独自从家中搬出来,在市中心单独租了套房子。小麦来这里看过她一次,羡慕于这闹中取静的好环境。

小麦按响铁门外的门禁,但按了半天都没动静,只得用力敲响铁门,才有个肥胖的女人开门,想必就是房东。

来到底楼的钱灵家门口,不想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房东太太也感觉奇怪:“平时都是锁好的啊。”

进门是个幽静的小院子,泥地上种着许多花花草草,最醒目的是一株梅树——这是钱灵最中意的植物,恐怕也是这套房子最吸引她的所在。

从小院子直接进入客厅,小麦叫了一声:“钱灵!”

空气中似乎传来寂静的回声。

底楼只有一室一厅,小心地往里走几步,推开虚掩的卧室门,终于看到了钱灵。

钱灵死了。

第十六章

死去的美人。

钱灵倒在卧室地板上,穿着宽松的白色睡衣,乌黑头发如瀑布散开,衬着苍白的脸庞,像绽开一朵白蕊黑瓣的花。

她的眼睛,曾经迷人的眼睛,却从来没有闭上,露出恐惧的疑惑的意外的目光,看着如约而至的田小麦。

小麦确信自己的心脏足够坚强,不会像房东太太那样尖叫着逃跑。她只是怔怔地站在原地,像一尊活生生的雕塑,凝固在死去的死党身边——不是说好了“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现在,田小麦已经准时来到,钱灵却永远不能说话了。

不过,真正让她凝固起来的,是围绕在钱灵脖子上的紫色——

丝巾。

紫色的,丝巾。

第一眼,她感觉是幻觉?把深埋在自己抽屉里的丝巾,幻想到了钱灵的脖子上?或者,钱灵可能也没有死,只是躺在地上给她一个恶作剧?

第二眼,她才确认钱灵死了!确认缠绕死者脖子的丝巾,就是上个月从“魔女区”买的那种——同样水晶般的紫色,同样奇妙的植物花纹,同样波斯伊斯法罕风情,几乎就是同一批产品,甚至是同一个人织出来的!

没有第三眼了——下一眼仍然定格在丝巾上,像一块紫色磁铁,牢牢吸住眼球,丝毫无法移动;又像一条紫色毒蛇,不知不觉缠上脖子,丝毫无法逃脱。

丝巾越收越紧,呼吸越来越困难,想象中紫色的蛇,使她渐渐窒息……

唯一无法被禁止的,是田小麦的眼泪。

当温热的泪水打湿地板,死去的美人渐渐冰凉,窗外的黄叶纷纷凋落——她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似曾相识的气味,从钱灵的尸体上飘出,确切的说是丝巾深处。

那是十年前某个清晨的气味,可以被大脑遗忘,但不会被鼻子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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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她没说到过其他人?”

“没有。”

“也没说到过特别的事?”

小麦觉得自己快被逼疯了,退到角落摇头说:“对不起,凌晨她打来的那个电话,我已经全都说过了!我也给你看了那条她的短信。”

“嗯,短信时间如果没错,应该在她遇害前不久。”

“我很后悔!凌晨三点的电话里,她希望当时就能见到我,如果我不贪睡的话,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出门,或许还可以挽救她的生命!”

“不是你的错,没人会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凌晨三点出门的!”

负责这桩凶杀案的警察,反复追问了半小时后,总算安慰了小麦一句。

他是田小麦的老熟人。

十五年前,当他从警校毕业不久,便跟随小麦的父亲,参与侦办了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这也是田跃进三十多年警察生涯里,仅有的还没抓到凶手的两桩案子之一。当年初出茅庐的警察小王,如今已是破案无数的警官老王。上个月小麦的父亲因公殉职,也是老王在帮忙料理后事。

根据现场的情况,初步判断钱灵是被丝巾勒死的,如果法医的报告能够证实——作案手法与1995年的南明路凶杀案完全一致。

房东太太也被警察问得要崩溃了,这栋老洋房是资本家的祖辈传下来的,到这一代已败得只剩下房子了。白天洋房的大部分出租给一家广告公司,晚上除了独居的房东太太,只有钱灵租住在底楼一套带小院的单元里。房东太太表示,昨晚并未有异常情况,整晚她都睡得很沉。警察也证实门锁没有破坏的痕迹,也没有迹象显示有人翻墙而入。房东还说钱灵在这里住了一年,晚上多半在外面,平时也很少照面,但每次付房租都很爽快。虽然怀疑钱灵的社会关系复杂,但房东从没见过钱灵带男人回家,屋里也没有发现男人的用品。

目前,最大的嫌疑人竟是房东太太自己。

至于动机?如果她真是凶手的话,当然不会把动机交代出来的。

不过,只要一想起十五年前南明路的凶案,警官老王就认为房东太太作案的可能性极小。

警方未在现场找到钱灵的手机,估计已被凶手拿走。

现场还有一样特别的东西。

死者的床头柜上,有一张黄色便签纸,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

〖我杀过人〗

短短的四个字,却像四根金针,插入小麦的眼睛。

警官老王自嘲似的说:“此地无银三百两?凶手在告诉警方,他是一个连环杀手?”

“不。”田小麦已变得异常冷静,“这是钱灵的笔迹。”

“死者自己写的?”

“我和她是从初中到高中六年的死党,当然认得她的笔迹,绝不会有错!”她一下子就想明白了,“钱灵要告诉我的秘密,恐怕就是这四个字!”

“你能想到她杀的人是谁吗?”

“不,完全想不到!”

钱灵曾经杀过人?

天哪!小麦记不起来,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与死党共同度过的时光,十八岁的似水年华,几乎完全遗忘了!

她杀过谁?

第十八章

十二月,夜凉如水。

死去的美人,早被送到公安局去做尸检,只剩下钱灵伤心的父母。这对送走黑发人的白发人,哭泣数个小时后,才坐下来收拾女儿的遗物。小麦一直没有离开,帮助他们料理后事——她已对应付这种事有了经验,还是注定自己离死神越来越近?

她想在死者遗物里找到一样东西。

耳边犹记钱灵在电话里说的:“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

还有,那条临死前发来的短信:“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挖出来。”

必须找到它——无论多可怕的秘密,无论埋藏在谁的坟墓中,小麦发誓要亲手挖出来。

“日记本。”

忽然,钱灵的妈妈自言自语了一声。

“什么?”

小麦托着死党妈妈的肩膀,以防她悲伤地倒下。悲伤的母亲还算坚强,刚整理完女儿卧室所有角落,抹着眼泪说:“钱灵的日记本不见了。”

虽然,许多当年记忆都模糊了,小麦却依稀记得钱灵的日记本——高中时每晚临睡前,她都在寝室悄悄写日记。只是钱灵从不给别人看,一直牢牢锁起来,就算死党小麦也没看过。

“阿姨,您确认日记本在这里吗?”

“是,她从家里搬出来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她拿走了日记本。”钱灵的妈妈接过小麦端来的一杯热水,“她早就不写日记了,但绝不会把日记本扔掉。”

看着窗外庭院的梅树,在黑夜凄惨的轮廓,田小麦明白了——钱灵要告诉她的那个秘密,就隐藏在高中时代的日记本里,可惜却被凶手拿走了,或藏在某个更隐蔽的角落。

难道,凶手也和那个秘密有关?和自己丢失了的青春记忆有关?

脑中浮起那条紫色丝巾,想起钱灵电话里说到的丝巾,还有1995年那桩未破的命案。

紫色丝巾?

陪伴钱灵的父母离开凶案现场,已接近子夜零点。小麦一路上用手捂着喉咙,似乎空气中也藏着一条丝巾,随时随地都会收紧,转眼间让人窒息。

孤身一人回到家中,小麦把所有门窗检查了一遍,强迫症般的反复关窗。

她煮了杯浓咖啡,迫使自己打起精神,即便整夜都睡不着也没关系。她害怕自己一旦沉入睡眠,恶鬼就会潜入她的床边……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挖出来。”

田小麦又看了一眼存在手机里的短信,开始绞尽脑汁地回忆,自己十年前的高中时代。

可惜一切都是徒劳,记忆也如一条深深的沟,现实在这边,过去在那边,跨过去就要粉身碎骨。

也许,丢失的记忆里藏着一些极度危险的东西,以至于自己选择性失忆了?

当年朝夕相处的同学们,大多已失去联系,手机通讯录里高中同学只有钱灵一个人。

她想起了一个人,或者说不是人——“魔女区”。

既然,能够买到1995年的记忆,也同样能买到2000年的记忆。

打开“魔女区”首页,黑色大门里飘出一行字: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略过所有宝贝,直接打开阿里旺旺与店主对话。

“在吗?”

凌晨,两点,没想到只隔几秒钟,店主就回复道:“在。”

“我想再买一次记忆。”

小麦知道,为了找回记忆,将要付出的代价,将不仅仅是金钱。

“哪一年?”

“2000年,春天。”

她补充了一个“春天”,那是高三的下半学期,也是高考前最残酷的一个学期。

“好的,拍下这个定制产品。”

底下出现一个连接。

手指颤抖着打开连接,这个定制产品竟开价五千元,抢钱吗?

不过,再贵也要买下来——有些记忆既可能恶梦,也可能是无价之宝。

立即完成付款,倒掉浓咖啡,钻回寒冷被窝,原以为会失眠一宿,却没想到很快睡着了。

只是,恶梦如期而至……

第十九章

12月8日。

田小麦从戴着头盔的快递员手里,接过一份快递的文件袋,发件地址是“魔女区”,摸起来却像本厚厚的书。

忍到下班回家,把自己关在卧室,小心地打开快递袋。

“咦?”

居然……居然是高中语文课本!

那么熟悉的感觉,让她的心软了下来。鼻子也莫名其妙地发酸,眼泪像黄梅天的雨,淅淅沥沥落下来,砸在凝固记忆的语文课本上。

这就是十年前的版本,几乎每一页都可以熟得背出来!

可惜,这本书不是自己用过的,淘宝上可以买到很多这样的二手教科书。

单单一本语文课本,还不能唤醒沉睡的记忆。

翻到古典诗词中李清照的《声声慢》那篇课文,发现书页里夹着一样东西,原来是一条折叠成课本大小的丝巾!

紫色的丝巾。

就是那样的紫色,那样的蚕丝材料,那样的奇妙植物花纹。

颤栗着打开丝巾,触摸冰凉光滑的表面,也触摸到自己的十八岁。

这是她亲眼看到的第三条这样的丝巾。

第一条还藏在她的抽屉里,第二条勒死了最好的朋友钱灵,第三条却是从“魔女区”买来的“2000年春天记忆”的一部分。

Esfahan。

也许,世界上这样的丝巾不超过一百条!

看着丝巾底下语文课本的那一页,看着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条丝巾,这一页课文,这一首宋词。

她真的想起来了。

这是她的青春,她的似水年华,她的紧锁在内心最深处的一幅画。

慕容老师……

【2000年的记忆,第一章】

2000年。

春天。

一个细雨霏霏的春天。

紫色丝巾——打成花苞似的漂亮的结,缠绕在一根雪白脖子上。雨天潮湿昏暗的教室,柔和的日光灯,照着丝巾诱人的紫色,发出明亮却不刺目的光泽,像教堂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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