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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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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的雪。
今夜,大概许多年轻的恋人们,将会站在雪地里祈祷幸福。
但对于秋收来说,活到二十八岁,却从没享受过圣诞节——以前每到圣诞时节,就是工厂最忙碌的时刻,他总是被迫或自愿地不停加班。还记得去年今天,是“魔女区”订单最多的一天,人们都在购买各种特别的圣诞礼物。
踩着一地坚韧的白雪,缓缓穿过冬天的荒野。十年前这片广阔破旧的工厂,已被各种建筑挤压殆尽,只剩这座最后的废墟,如同即将被爆破的暗堡。
他不知道小麦是否醒了?是否还在重温昨晚的欢愉?但他想,自己永远不会再回去了。
一粒雪,轻轻落到他的眼里,又迅速地溶化,像泪水一样淌下来。
转入那间残破的厂房,走下地道,再度将耳朵贴在“舱门”上。
这道囚禁过他三天三夜的“舱门”,永远改变了他的命运的“舱门”。
“舱门”里才是真正的魔女区。
门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那不是十年前留下的回声,而是此时此刻从舱门里响起的。
魔女区里有人?
然而,秋收丝毫都不惊讶,反而陷入了回忆之中,比如那条神秘的紫色丝巾。
但在他的记忆里,不仅仅只有这条丝巾。
一年前,“魔女区”网店经营已初具规模,积攒起了一笔不小的积蓄,足够在上海买半套房子了。秋收想起了留在老家的外婆——世界上他最后的亲人。
于是,他与春运回家的民工们一同,坐上开往大西北的火车,带着一张二十万元的银行卡,时隔八年回到黄土地里的小县城。秋收没有故意伪装自己,这些年来他的形象已大为改变,就像经历过数年监狱生涯的基督山伯爵,即便回到少年时的玩伴们跟前,也再没有人认得出他了。当他回到老宅门口的时候,却发现门口早已布满了尘土,只待拆迁队来把它送入坟墓。
外婆已在两年前离世了。
秋收又找到了外婆的坟墓,就在郊外一片荒凉的田野深处,爸爸妈妈的坟墓也埋在那里。
他趴在外婆的坟前哭了很久,又跪在父亲母亲的墓碑前,平静地说——
“妈妈,我会亲手抓住杀害你的凶手,然后亲手杀了他,我发誓。”
“爸爸,我也会为你报仇的。”
说罢,原本晴朗的天空下骤然下起了鹅毛大雪。
痴痴地在雪地里站了很久,直到整个世界变成了白茫茫一片,就像眼前埋葬在墓碑中的人们,也像是他自己被毁灭了的人生。
秋收顶着大雪回到县城,他还想再看出生长大的老宅最后一眼。满地积雪的街道空无一人,他轻松地越过几乎倒塌的院墙,打开早已腐烂的窗户,进入布满陈腐的屋中,这个寂静的世界如同冰窖,大概外婆身处的墓穴里也没有这么冷吧?
自从外婆离世以后,老宅就再也没有了人,不时有梁上君子光顾这里,把所有能搬的能拿的都偷光了,就连父母结婚时的大木床,也被邻居拆散掉当作冬天的柴火烧了。最后剩下的只有一个大木箱子,那是妈妈结婚时几乎唯一的嫁妆。因为实在太过于沉重,没有人能单独把它搬走,方才幸运地等到了少主人归来。
木箱上的大锁早已锈死,秋收找了一把铁铲,费劲全力才把锁打开。翻开沉重的箱盖,里头全是以前的旧衣服,其中大部分都属于妈妈——看款式都是80年代的,在秋收童年的记忆里,妈妈是个爱漂亮爱打扮的女人,即便在这偏远的小县城,也被大家当作明星看待。人们都说秋收的爸爸虽然老实巴交,却是前世修来的好福气。
秋收的双手微微颤抖,轻轻翻着妈妈穿过的衣服,好像还在抚摸二十年前妈妈的身体,那个早已化为灰烬的冰凉的身体。
妈妈,应该是他爱过的第一个女人。
就在这个古老箱子的最底下,他看到了一条丝巾。
紫色的丝巾。
第二十一章
2010年12月24日。
田小麦睁开眼睛,透过窗帘的晨曦,倾泻在长长的睫毛上。她温柔地转过头去,却发现枕边人再次消失,记忆中最幸福的一个夜晚,就以这种残酷的方式结束了。
当她彻底清醒,开始大声呼唤秋收,着急地打开每个房间,再也没有了他的身影。已是上午九点,她给秋收打电话,却发现他已关机。
于是,她狂乱地给秋收发了一条短信——
“为什么?你又一次离去?为什么?不给我与你一起醒来的机会?为什么?不给我每天早上将你吻醒的机会?”
打开窗户才发现满地积雪,就像儿时见过的大雪天,白茫茫一片铺满地面与屋顶,仿佛世界瞬间变得不真实了。她呼吸着窗外寒冷的空气,一团团热气消散在风中,真想与他手挽着手,踏过茫茫雪地,消失在沉沉雪夜。
她耐心地替秋收整理房间,将每样东西整齐摆好。打开衣橱看他的衣服,几乎全是单调的颜色,廉价的牌子,完全不是“魔女区”里卖的那些。不过,她没看到女人的东西,可以放心他是真正的单身。小麦打开他的冰箱,几乎什么都没有,除了十几包方便面,这个习惯倒与她相同。她取出一包面到厨房煮起来,以后她会努力学习烧菜,每晚都让他有好胃口。吃完早餐,她倒在铺好的床上,想象未来的二人世界——还要等待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个月?几年?还是,下辈子?
小麦打开他的电脑上网,去天涯娱乐八卦或晋江耽美闲情,是她除了网购外的最大爱好。
还没打开网页,她先看到桌面上有个文件夹,名叫“客户照片”。好奇地点开来,发现里面密密麻麻的照片,几张脸还有些眼熟——其中一张竟是钱灵的照片!
就在钱灵租住的房子门口,刚好出门的样子,一看就是在马路对面偷拍的。更多的照片却是田小麦自己,大部分都在她家楼下,有她疲倦下班回家的照片,也有她匆忙出门坐进老丁的出租车。
没错,他早就掌握了小麦的情况,也知道小麦是淘宝控的宅女,这个通过淘宝网来人肉搜索不难。同时,秋收也掌握了钱灵的情况,他通过某种方式让钱灵知道了“魔女区”,很容易就让她上瘾了。他的买家里有80%都对“魔女区”有不同程度的心理依赖,而只有钱灵可能影响到小麦。这就是他的精心设计,总有机会通过钱灵的介绍,让小麦来到“魔女区”。
而他也相信,那款紫色的神秘丝巾,就是对田小麦最好的诱饵。
不过,在秋收电脑里的这些照片,最让小麦震惊的一张,竟是在盛赞的家门口。
就是12月10日那晚,她去参加盛赞的生日家宴,结束后盛赞父母一起送她出来,照片把四个人全照了进去。
后面几张照片虽是同时拍的,重点却不在的小麦身上,而是另一个人——盛赞的爸爸。
为什么要反复拍他?其他人都被秋收忽略掉了,有几张瞄准盛先生面孔的特写,在电脑里看得特别清晰,小麦看着有些害怕——不知盛先生现在是死是活?
就是这种心灵感应,让她接到一个电话,恰是盛赞打来的。
早不打晚不打,偏偏在这个时候?她犹豫地接起来,还是保持礼貌:“你好。”
“嗯?干嘛那么客气了?”盛赞感觉这不是情人间的说话方式,但没意识到更严重的变化,“已经两天没接到过你的电话了!”
语气里有责怪她的意思,小麦也确实是心存愧疚,模糊地回答:“对不起,这些天身体不太好,你爸爸怎么样了?”
“哎,现在还是音讯渺茫。我和妈妈都已经回家了,期待警方可以找到他吧。”
“一定会找到的!”
“小麦,今晚我在外滩预订了圣诞大餐,我下午来接你吧?”
“圣诞大餐?”
老天!现在她才想起来,今天是12月24日,平安夜。
“是啊,好不容易才订到的,是外滩看江景最好的位置。”
“哦……可是……可是……”她的嘴唇在颤抖,并非是犹豫要不要去,而是想怎么说才不让他伤心?不,早晚都要向他坦白的,暂时的逃避并不是办法,“对不起!今晚,我不能陪你去了。”
“为什么?”
电话那头的盛赞又惊又急,好似遭遇晴天霹雳。小麦不知该如何解释,悲伤地摇头:“抱歉,以后我会跟你说的。但是,今晚真的不行!再见!”
她强行挂断电话,可以想象盛赞此刻的表情——父亲尚在失踪生死未卜之中,圣诞节遭到女朋友的拒绝,无异于屋漏偏逢连夜雨。
不到一分钟,盛赞又打来了电话,她狠狠心拒绝了来电。
接下来,每隔几分钟,他都会打个电话过来,最后逼得小麦索性关机。
将近中午,还是没有秋收踪影,她决定不再犯上次的错误,这回要长期蹲点守候,不信秋收不会再回来了。不过,她还得先回家一趟,带些日常用品和内外衣服,总不能一直穿现在这身衣服吧。为了出门以后还能回来,她在房间里翻了半天,总算翻出一大串备用钥匙。她在房门口试了试钥匙,确认后才离开。
下楼来到冬日的阳光下,踩着柔软湿滑的积雪,她像个单纯的小女孩,紧张又幸福地伸开双手,用脚踢起一团团白雪,仿佛在为自己跳舞。
“圣诞快乐!田小麦!”
俯身抓起一团雪球,她在心底祝福自己。
第二十二章
下午。
小麦回到自己家里,心急火燎地收拾好衣服。但她想想还是不放心,又带上许多小东西,像要准备搬家似的——从此将和他一起生活?
出门前,她又想起什么。回头打开父亲的房间,将他三十六年来的工作笔记,全部塞入一个大包。她想把父亲留下的这些文字,也给长大成人的秋收看一看。
当她坐电梯下楼的时候,却极其意外地碰上了一个人——老丁。
老丁还好好地活着,正好下楼开车,顺便带上了小麦一程。出租车再次绕过被封的胶州路,看到那栋被烧得焦黑的大楼,是谁谋杀了我们的似水年华?
车子很快开上高架,电台广播里是一个访谈节目,嘉宾是公安局的专家,跟主持人谈犯罪心理学。巧的是小麦认识这个专家,从前是爸爸的同事,还经常来家里作客。专家已说过很多案例,正在谈犯罪心理学的“模仿犯”——他说有一个特别案例,凶手在青少年时代,目睹过自己的亲人被杀害,受到了严重的心理创伤,长大后就有了心理变态,模仿当初看到过的杀人手段,连续残忍地杀害了七个人!
小麦听到这里不禁起了鸡皮疙瘩——模仿犯?还有一个同名的小说?
她不敢再看窗外的城市,闭着眼睛越想越怕……
2000年的慕容老师、2010年的钱灵,是不是也死于模仿犯之手?
她们不都是死于那条紫色丝巾?遇害时所有的特征和细节,都与1995年南明路杂货店许碧真命案相同!
唯一有可能的模仿犯,就是秋收!
他?
田小麦几乎咬破自己的嘴唇,她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一个人,是他吗?
不错,只有他亲眼目睹过1995年的命案,只有他亲眼看到过凶手是怎样用紫色丝巾把女人勒死的!2000年,十八岁的秋收,是最后与慕容老师在一起的人,谁知道那个刻骨铭心的雨夜,他把老师送走以后发生过什么?
钱灵也是他的“魔女区”的VIP客户,当年正是她欺骗了他,害得他在地底舱门里关了三天三夜,并导致了他的父亲车祸身亡——虽然,他一直以为纸条是小麦写的,但钱灵毫无疑问也是帮凶,更是直接将他关在地下几乎致死的人,他依然有充足动机杀了她!
真的是他?
十年前的慕容老师,也是被秋收勒死的?
动机?情杀?其实,他也喜欢慕容老师——反正老师蛮喜欢他的!或者,他觉得慕容老师的私生活不干净,是个不纯洁的女人就该被杀?至少,慕容老师被杀害的当晚,他是最后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人,他有充分的作案时间,本该就是第一嫌疑人!没错,他用老师脖子上的丝巾,将她勒死抛尸在废弃的旧工厂!
还有谁?
她想起盛赞的父亲,不是说在湖面上捞起一条紫色丝巾?如果这些丝巾全都来自秋收和他的“魔女区”,那么很可能也是他干的!动机——就是嫉妒!对,他嫉妒小麦和盛赞的关系,他觉得盛赞的一切都来自父亲,就杀死他的父亲来报复?好像这个理由有些勉强?对了,盛先生不是提到过“魔女区”吗?说不定他是在“魔女区”买了某样东西,从而触发了秋收的杀机!
电台节目早已讲完,车子开到了她的目的地。
付钱下车,小麦本想以冲刺的速度跑回秋收住处,却鬼使神差地转进路边超市。手里已经有很多东西了,她先寄存在超市的箱子里,然后到货架上狂扫一遍,就像即将结婚的小媳妇,购买了大包小包吃的用的,收银员还以为她是新搬来的租客呢。
加上从家里带出来的东西,手里提着几十斤的重量,好不容易走回秋收住的搂道,手忙脚乱地掏出钥匙,打开四楼的房门。
房间还与她临走时一样,中午秋收没有回来过。小麦将从超市买来的水果放好,把速冻食品放进冰箱,好像他很快就会回来,需要给他削一个苹果,或煮一包汤圆?
等到她满心欢喜地关上冰箱,心头却“咯噔”了一下——他还会回来吗?
回到秋收的电脑前,继续查看硬盘里的文件——大部分都与货物有关,还有网店经营的资料,包括与买家与卖家的联系记录。
忽然,她看到有张吓人的照片,居然是将人勒死的画面——照片里的死者是个外国人,大概是国外的网站里,专门给变态们看的图片。
秋收当然不是有那种僻好的人,他看这些照片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学习如何迅速准确地将人勒死!
果然,还有很多类似的资料,其中不少都是英文网页,有些来自美国法医的报告,各种各样地勒杀与扼杀案例。资料里将人勒死的工具五花八门,最主要的是各种绳子,但也有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东西,比如电话线、电源线、男式领带、丝袜。
最后是丝巾。
第二十三章
魔女区。
秋收站在地底的舱门前。
寒风夹着雪粒从头顶落下,在他的头发上缓缓融化。好冷啊,与昨晚漫长的缠绵相比,已完全是两个世界。虽然,脸颊和手背的皮肤几乎已被冻僵,肌肉深处仿佛残留着小麦的体温。好像还有一团火焰未曾熄灭,依旧灼烧着他的血管。
数个小时之前,他们拥抱得那样紧,几乎全身每寸肌肤每根毛发,都不留空隙地贴合在一起,仿佛要把两个人彻底搅碎之后,再重新揉合为一个人。她迷醉地闭着眼睛,不停呼唤着他的名字,简直要融化为一汪滚烫的水。而在那个瞬间,他几乎就要放弃了,为了紧紧拥抱着的这个火热身体,为了轻轻摩擦在他胸口的那片温柔,为了她每一次忘我的颤抖与喘息。
但在她幸福地睡着以后,他的身体迅速恢复了尸体般的冰冷,他的手从她的颈后抽出来,打消了任何与放弃有关的念头。
已经酝酿了十五年的计划,已经保存了十五年的誓言,绝不会为了一个短暂的夜晚而放弃的。
此刻,在改变了他一生的魔女区,在那道致命的舱门跟前。他举起自己的双手,在昏暗的光线下,看着掌心纵横的老茧,全然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老茧。他还有超出常人的臂力,那是以前做过搬场工锻炼出来的,常能搬起超过自己体重的物件,还能轻而易举打开某扇锈死的大门。
秋收相信自己这双有力的大手,一定还能干些其他什么事情。
他握紧了拳头,握得是那样的紧,以至于指骨之间还发出了声响。
十五年前,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南明路上,他目睹了妈妈如何被人勒死,牢牢地记住了那条杀人的丝巾——紫色的带着奇妙植物花纹的迷人的神秘的丝巾。
自从在淘宝上开了“魔女区”,他就耗费极大功夫,辗转一年多时间,才找到这种丝巾来源——伊朗的伊斯法罕,一个世代生产手工丝巾的家族,曾向中国少量出口过这种丝巾,五年前因为家族断绝传人,从此不再有丝巾生产了。三个月前,他派古飞专程去了一趟伊朗,在伊斯法罕的大巴扎,找到了这种丝巾的存货,总共也只剩下十条而已。根据秋收的指示,古飞花了一万美元的代价,将这十条顶级丝巾带回中国——这也是全球最后的十条。
秋收把这种丝巾命名为Esfahan,拍摄了精美的实物照片,放在“魔女区”里并不起眼的角落——他想要守株待兔捉到凶手!
然而,第一个购买Esfahan丝巾的人,却是田小麦。
不久以后,就有第二个人来购买丝巾,这个人却不是钱灵,而是一个自称莫叙友的家伙。
无疑是一个假名字,而且要求货到付款,不在淘宝网留下交易记录,说明心里有鬼。秋收指示古飞叫了一个快递公司去送货收钱。他还记得那天是12月6日,他悄悄地瞒着古飞,独自来到收货的烂尾楼,想知道那个莫须有的买家是谁?
结果,他看到快递员把货交给了一个年轻人。
收货的年轻人相貌平常,他离开烂尾楼拦下一辆出租车。秋收骑着轻摩紧跟在后,直到城市彼端的一座别墅。秋收亲眼看着那个年轻人,带着藏有丝巾的快递袋走进别墅,一分钟后就空着手出来了。
秋收继续跟踪那人,却看到他坐上一辆公共汽车。跟踪了十几站路,他才下车走进一个居民小区。秋收下了轻摩紧跟在后,看到他走进底楼一个房门。这是一个陈旧破败的小区,居民大多是退休工人和外来租客,实在没有购买Esfahan丝巾的可能。
秋收在门外守候了许久,直至夜幕降临,那个人才再度出门。秋收无声无息地跟在后面,直到一个僻静所在,突然将那人推到墙角,紧紧掐住对方脖子,使他无法反抗与呼救。
“饶了我吧!我把所有钱都给你!”
常年艰苦的体力劳动,令秋收的胳膊相当强壮,轻松夹紧了那人单薄的身躯。
“我不要你的钱!只问你一个问题——今天上午,你去一栋烂尾楼收了一个淘宝的快递,是你自己买的?”
“不是!不是我买的!”
“那是谁?”
秋收的语气相当严厉,听起来很像是黑社会。
“昨天……昨天晚上!”对方终于露出小混混本质,“我在大街上被人追债,其实也就欠了一万块钱,但我一直没找到过工作,越欠越多一分钱都还不出。几个债主终于抓住了我,我差点就要给他们跪下来了。正好路边停着一辆轿车,大概是看到了我的情况,车里的司机下来打圆场——我可不认识他,更没想到他替我垫付了三千块钱,暂时打发掉了那些债主,然后让我为他办件事。”
“这个人长什么模样?”
“就是个普通的中年司机,再加上夜里也看不清。他让我在阿里旺旺上注册一个叫‘莫叙友’的帐号,又给了我一个叫‘魔女区’的淘宝店网址,让我当晚与店主联系,购买一种叫Esfa——”
这个家伙记不清丝巾名字了,秋收给他补充了一句:“Esfahan!”
“是,就是那种丝巾,他先给了我1900元,还要买家送到指定的烂尾楼。然后,让我再把丝巾送到另一个地址,到时候再给我5000块钱酬劳。今天上午,我拿到了丝巾,送到那个人手里了,没想到是一户有钱人的别墅。”
“你看到买家的脸了吗?”
“还是前天晚上的司机,长得没啥特别,就是给老板开车的——我只知道这些。”
“没了?”
“我全都说了,饶了我吧!”
这小混混也就如此水平,贪生怕死胆小如鼠,以为遇到了江洋大盗,随时会要了他的小命,不像是说谎的样子。
“滚吧!”
秋收松开结实的胳膊,闪身退到黑暗深处。
他明白了,真正的买家不愿亲自出面,也不愿暴露本人的淘宝账户。这个神秘莫测的家伙,找了一个负债累累的街头混混,代替他到“魔女区”购买丝巾——小混混不敢拿着1900块逃跑,因为他还欠着一屁股债,必须完成神秘人指定的任务,才能拿到后面的5000块。
差一点就是天衣无缝的计划。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要如此煞费苦心地遮掩自己面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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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五角场附近的一条小路。老丁将小麦放下车以后,并没有立刻开走,而是在路边打起双跳灯,抽了一支烟。
他想起几天前的那个凌晨,自己载着一个神秘的客人,来到他最害怕的南明路。无论如何他都要开回去,对方却突然说出一句致命的话——
“十年前,一个大雨倾盆的夏夜,就在这条南明路上,你撞死过一个男人!”
此话一出,把他吓得灵魂出窍,难道是当年死者幽灵回来复仇?
老丁有一种感觉,自己的生命走到终点了。前些天他就尝试过自杀,如今冤有头债有主,也合该是自己还债的时候了。
于是,他坦然地靠在座位上说:“你杀了我吧!”
“你想起来了?”
那个人开亮车里的灯,露出一张二十多岁的脸,却并非想象中的凶恶。
“是的,那么多年过去了,但我知道这一天总会来到的。”
看着老丁从容的目光,那个人摇摇头:“不错,我曾经非常恨你,恨你杀死了我的父亲!恨你彻底毁掉了我的人生!当查到你的住址后,很多次都想杀了你——可是,我现在已经不恨你了。”
最后那句转折,让老丁很是意外,但他并无死里逃生的兴奋,而是继续绝望地说:“你杀了我吧,我活着也没有多少希望。”
“我就是为这个而来的,我知道你的妻子跟你离婚了,也知道你的儿子是出车祸死的,你的人生可能比我更加不幸——我还知道你想要自杀!那天晚上,我看到你阳台上站了很久,为什么没跳下去?”
老丁惊讶地看着那个人,原来自己的一切他都知道?茫然地摇摇头,不知道如何回答?
年轻人接着说:“老丁,我想说的是,活下去吧!好好地活下去!在你撞死我的父亲以后,我也曾经想过死,想过从高楼上跳下去——可是,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做这种事了……好了,你没有背负什么罪,最应该恨你的人,已经不恨你了!”
“你不是来杀我的?而是来救我的?”
“可以这么说吧。”他拍了拍老丁的肩膀,“那你答应我吗?好好地活着?”
“我……答应……你……”
“再见!”
神秘的年轻人跳下车,像幽灵钻入南明路边的树丛,很快就被茫茫的黑夜覆盖。
老丁像做了一场梦,痴痴地抓着方向盘,心想那个人是天使吗?
他决定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
第二天,他暂停了出租车生意,自费去外地旅游了一次,虽然花了不少钱,却没遇到他中意的单身中年女子——但自从十年前的那场车祸,他还从没去过任何地方旅行。
今天,老丁才回来重新开始工作。
最后一段烟灰坠落,老丁用力地将烟头按下去。他将驾驶座头顶的小镜子翻下来,看了看自己的微笑,大概乘客们会喜欢这样微笑相迎的司机。随着脚下离合器的抬起,出租车开向路边招手的人们,12月24日可是一年中生意最好的一天呢!
第二十五章
魔女区。
秋收掏出一把钥匙,缓缓拧开旋转把手——原来早已锁死,还配上了一把崭新的铜锁,这才将沉重的大门打开。
走进黑暗的地下室,他打亮手电筒,照亮了一张脸。
这张脸看起来五十多岁,现在更加苍白憔悴,虚弱地闭着眼睛昏睡。这个躲在魔女区里的人,却是被绑在一张椅子上,怪不得不能动弹,身下积着一滩滩污秽之物,想来已被绑在此好几天了。
在这个可怜的人醒来之前,秋收再度进入回忆——
12月6日,夜。
他回到上午经过的别墅门口,这里也是购买“魔女区”丝巾的真正买家的藏身之地。他仔细观察了别墅,一直等到子夜时分,未见别墅里有什么动静,困得实在不行就回去了。
第二天,秋收查到了别墅主人——名叫盛世华,一家大型商业集团的董事长。巧的是钱灵正是在这家公司上班。但盛世华一贯低调,在媒体和网络上从没有照片。他也到那家公司守候过,却发现老板去北京出差了,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于是,秋收大部分时间都在别墅前蹲点。而这栋房子有很好的安全系统,24小时佣人在家,擅自潜入的危险很大,只能继续守候等待机会。
12月10日,潜伏在附近汽车里的秋收,极其意外地看到了田小麦。晚上九点,他看到田小麦走出别墅,主人全家都出来送她。
刹那间,秋收仿佛石化了一般,在门口的灯光底下,异常清晰地照出一张男人的脸。
就是他!
这张永远都不会忘记的脸!
十五年前,一个下着大雨的夏夜,南明高中对面的小杂货店。十三岁少年秋收,被妈妈关在里面的隔间,却听到外面响起奇怪的动静。当他好奇地点开糊窗的画报,却看到一个男人用丝巾勒住妈妈的脖子!他想要大声地喊出来,却一句话都喊不出来,他想要冲出去救妈妈的命,却也无法打开被反锁的门。少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妈妈,看着妈妈被渐渐勒死窒息——同时,秋收也看到了那张杀死妈妈的脸,那只恶鬼的脸!无论过去多少年,无论这个世界如何变化,无论自己遇到过多少痛苦,无论这只恶鬼老了多少岁,他都不会忘记这张脸,即便无法准确描述这张脸,但绝对能在千万张脸中,毫无疑问地认出这一张脸!
没错,就是他!就是这张脸!十五年来,一直出没于他的恶梦中的脸!
盛世华。
秋收记得他的名字,也记得他的公司和社会地位。
然而,无论他的外表伪装如何,无论他在田小麦的面前,看起来如何的风度翩翩,如何的像个慈祥的父亲,都不能改变这个人的性质——恶鬼。
潜伏了十五年的恶鬼,杀死了他妈妈的恶鬼。
盛世华——也是他出现在1995年8月13日的虹口体育场,却意外地被少年秋收认了出来,差点被田小麦的警察爸爸抓到。
从此以后,这只恶鬼与秋收失之交臂了十五年。
当他看着小麦坐进汽车远走,看着盛世华和他的妻子儿子回到家里,心底也下定了决心——他要亲手杀了这只恶鬼。
这也是秋收这些年能够活下来的唯一目的。
一周之内,他完成了所有准备工作。他通过跟踪盛世华的司机,查到了盛家的周末出游计划,知道他们将在淀山湖畔的度假村过夜,那里将是他的预设战场。他提前租了一辆小汽车,放在度假车附近的停车场,但又不在度假村的监控范围内。他注意到度假村有一角没有围墙,可轻而易举地潜入不被发现。
那天晚上,他潜伏在度假村等待盛世华出现。原本想等到清晨动手,却没想到凌晨两点,盛世华居然独自出来散步。秋收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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