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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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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强行把她按在座位上,而她摇着头说:“是那个女人给你打电话的吧?”
“请对你的班主任老师尊重一点!我很感激她告诉我的一切。”
“她说了什么?”
“该死的,你自己干的还要问我?我都没脸说出口!”
他控制不住火爆的脾气,也因为慕容老师的命案迟迟未破,各种烦躁的心情互相交织,举起大手就要打下去。
“你打啊!”小麦毫无惧色把脸贴上去,“你又不是没打过我!”
终于,田跃进把手放下来,恢复了身为人父的冷静,耐心地说:“我比你更了解秋收!五年前,就是我在案发地发现他的——你知道吗?他是看着自己的妈妈被人杀害的,也只有他看到过凶手的脸,可是他又说不清凶手长什么样?这件事一定给了他沉重的心理伤害,这也是他住在我们家的时候,长时间沉默寡言的原因。”
“这又怎么样呢?他是一个好男孩,我喜欢他!”
“小麦,他和一般的男孩子不一样,请相信你的爸爸,我干了那么多年警察,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我能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他藏着一种强烈的怨恨,觉得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
“没错!”小麦打断了父亲的话,“世界是对他太不公平了,他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妈妈,从此不再有别的孩子的幸福,他现在来到这里也不快乐,他被周围所有人瞧不起,人家总是说他是乡下人——换作你会高兴吗?”
父亲皱起双眉摇头:“看起来你很同情他?也许,你并不是喜欢他,只是单纯地同情一个命运悲惨的少年?”
“不,我既同情他,又喜欢他!”
“够了!小麦,我只想告诉你,现在的他已不是五年前的男孩。他的眼神非常可怕,也非常具有欺骗性——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就是你这种同情心泛滥的无知少女。”
“我不是无知少女!”
就像小时候那样,几乎父亲的每一句话,她都要大胆地顶嘴。
“你已经够糊涂了!总之,我也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请相信我的预测——当他真正长大成人以后,会变成一个极其危险的家伙!”
“你就是反对我谈恋爱,想出种种理由来拆散我们!”
田跃进对女儿说的每一句话,都已经过了深思熟虑:“错!我不反对,你已经十八岁了,不再是小女孩了,当然会有喜欢的男孩。如果,你喜欢的是同班的男生,我最多是反对现在就谈恋爱,如果等到高考结束上了大学,我还是会支持你们来往的!”
“你的意思是——你不反对我谈恋爱,只是反对我和秋收谈恋爱?”
“嗯,是反对你和秋收那样的人谈恋爱——像他那样身世悲惨的男孩,一个外地民工的儿子,值得你对他动心吗?”
小麦绝望地靠在车窗上:“你们说的怎么都是拷贝不走样的话?”
“我不管谁还跟你说过什么话,我只知道你是我的女儿,我有责任保护你不受伤害!小麦,你还年轻,不懂得人生的很多事。你早晚要走出校园,要面对复杂的社会,要面对怎么生存的问题。秋收能给你一个美好未来吗?他做不到!顶多只有那间破店,还能给你什么?其实,赚钱倒是其次,将来你还要面对亲戚朋友,面对你自己的社交圈子,你怎么介绍他?你的男朋友,一个民工的儿子?而别人家女儿的男朋友,要么是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要么是外资企业的白领,无论如何都是身家清白,在上海滩堂堂正正说得响的!”
老田第一次像个女人那么唠叨,平常跟女儿说话从没超过三句——这种私房话本该是妈妈说的,可是小麦早就没有了妈妈,他只能代替死去的妻子说出这一长串。
“爸爸,我从来没像你说的这样想过!秋收难道身家不清白了?”
“那我告诉你——这就是你天真的地方!我还要告诉你,那小子的妈妈——”
可是,想到秋收的妈妈,想到1995年的夏天,那个缠着紫色丝巾的美丽尸体,想到那双死不瞑目的谜一样的眼睛,田跃进突然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再也不想说出任何评价了。
田小麦反而来劲了,浑身颤抖着说:“爸爸,虽然我们父女关系一直不好,但我从小到大都很尊敬你,觉得你是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不像外面那些不像男人的男人。可是,你刚才对我说的那些话,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你的看法——你和那些被你瞧不起的人们一样,也不过是个龌鹾的小市民和势利眼!”
“闭嘴!你是怎么长大的?你爸爸什么时候让你吃过苦?至少,你的老爸是个警察,无权无势但也旱涝保收吃皇粮!何况,我的同事们几乎都认识秋收,让他们知道我的女儿喜欢上了他,你让老爸的脸往哪搁呢?”
“你永远为了面子活着!为了别人活着!对,你从来没有为了你的女儿活着!”
她刚想要彻底发作起来,但看到父亲凶狠的眼神,只得缩在了座位里,她知道老爸一旦真的发起脾气,那可是异常地可怕!
老田知道已经震慑住了女儿,用命令的口吻道:“总而言之——不准你再和他见面!”
警车载着父女俩回到家里。
小麦把自己关在闺房,不想再和老爸吵架,一个人蒙头看书复习。
周六,田跃进在家里守着女儿一天。
星期天的早上,接到同事电话,慕容老师的案子有了犯罪嫌疑人——他飞快地丢下女儿赶往公安局。
终于,家里只剩田小麦一个人,不再像蹲监狱了。昨天从早到晚复习得天昏地暗,感觉脑袋晕晕乎乎的,盼望最好明天就是高考,保证门门都是高分。
两天没见到秋收,好像生活里缺了什么——他的脸庞不时浮现,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便幻想自己坐在自行车后面,脸贴着他温暖的后背,听着夏天的风掠过耳边……
小麦换上一身漂亮裙子,在镜子前反复照了照,怎么看都像个高中生。
趁着天气不是很热,赶在上午九点出门,坐了一个小时公交车,来到学校门口的南明路。因为对面的学生都回家去了,周末是小超市生意最清淡的,有时店主大叔干脆关门一天,还能省下一笔电灯费。
果然,今天是铁将军把门,小麦拍打着铁门喊道:“有人吗?秋收!”
片刻过后,小超市开了半道门,露出少年削瘦的脸庞。额头绷带已经解去,只留下两块红色结疤,过不了几天就会脱落。
惊讶之后,秋收开心地抓住小麦的手:“今天不在家好好复习吗?”
“全都复习好啦,保证能考高分!”
小麦得意地笑了笑,再也不必担心对面那些异样目光。
“我去拿自行车。”
他还准备骑车带她去荒野里放风筝,她却摇头说:“不,今天我想带你去市区玩。”
“市区?”这个词对他来说如同外国,“今年来上海后,我就从没去过市区。”
“那你等于没来过!”她拉着秋收走向公交车站,惬意地看着夏日白云飘过头顶,“你想去哪里逛?”
“我不知道。”
“那就跟着我吧,我罩着你!”
走到空无一人的公交车站,秋收忽然有些害怕,怔怔地说:“真要去市区?”
其实,他是对这个车站感到恐惧。
恰巧一辆公交车开到,小麦拽着他的胳膊:“跟我上车!”
少男少女上车,坐在最后一排长椅上,肩靠着肩头靠着头,随着颠簸的车轮一路摇摆。
没坐几站到了莘庄,他们下车走进一号线地铁站,秋收却越发紧张,对她耳语:“我从没坐过地铁。”
“以后,你会经常和我一起坐的。”
小麦微微一笑,拉着他穿过检票口,走下还不是很拥挤的站台。
一辆列车呼啸着进站。
当年,这里还是终点站,他们从容地挑选座位,紧紧坐在一起。随着列车启动的惯性,小麦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没过几站就进入地下,秋收瞪大眼睛看着窗外,黑暗的隧道急速向后退却,要带他们去另一个世界。
少女穿着漂亮的红裙子,少年却是一身洗得发白的球衣,两人看起来那么不相称——没有人觉得他们在谈恋爱,要么认为这两人根本不认识,只是恰好紧挨着坐在一起。
地铁一路坐到淮海路,小麦才拉着他匆匆下车。头一回来到繁华的马路上,少年紧张地环视四周,遇到打扮时髦的年轻人走过,他又自卑地低下了头。小麦却忿忿地说:“怕什么?我带你去买衣服!”
“不用了吧。”
他可抵不住小麦的热情,迅速被拖进一家大商场,这里卖的衣服都算不贵,却很得年轻人的喜欢。她千挑万选了一件T恤,颜色大小都很适合秋收。强逼着他走进试衣间,出来时已换了一个人——不再是土里土气的乡下少年,变得时髦洋气了许多,但还是保持内敛的气质,更像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学生。
秋收穿着新衣服走出商场,还是感觉不太习惯,就像给自己换了一身皮肤?或者已戴上了一副面具?小麦狠狠捏了他一把说:“一定要喜欢哦!”
他们在麦当劳吃了午餐——这居然也是他第一次吃麦当劳,从前也只吃过一次肯德基。
吃饱喝足之后,他俩各端着一个可乐杯,穿过南北高架下的天桥,她开心地靠在少年身上说:“想不想唱歌?”
“哦,要是早点说,我就把吉它带出来了。”
“不是啊,我是说卡拉OK!”
原来,走过天桥就是好乐迪KTV,那年头钱柜还是有钱人的奢侈品,能去好乐迪消费的学生也不多。
几分钟后,小麦又把他拖进了卡拉OK。
其实,这也是她第二次出来K歌,上一次还是寒假时候钱灵带她来的呢。幸好中午包房很空,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正好可以选择双人包间。
秋收从没来过这种地方,一坐进狭窄密封的小屋里,就局促不安地四肢颤抖,好像随时都会发生火灾之类危险。小麦伸手压住他的胳膊,渐渐让他镇定下来,笑着说:“怕什么?怕我会关起门吃了你?”
她点了数首王菲、许茹芸、林忆莲、彭羚的歌,那年头正流行她们的歌,就连小麦也爱唱怨妇歌,无非是少女不识愁滋味,为唱新歌强说愁。她又把秋收退到点歌屏幕前,手把手教他怎么点歌,而他却不知所措地点不下去。
“你不是很会唱歌吗?”
“可我从没对着话筒唱过。”秋收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像做了错事的孩子,“我只有抱着吉它才会唱歌。”
“不行哦,今天走了那么远的路,带你来就是为了听你唱歌的。”
小麦先唱起了她的歌,第一首就是王菲的《我愿意》,她的声音并不适合王菲,却还是拼命往上调嗓子,直到“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就这第一首歌,她就唱得几乎哑了,回头向秋收伸了伸舌头,继续唱《爱与痛的边缘》与《人间》。
《人间》,她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个名字。
“你到底唱不唱啊?”
小麦拍了拍他的脑袋,而他傻笑了一下说:“就听你唱歌好了。”
“切,我唱得又没你好听。”
“唱吧,我给你去倒点水。”
他一溜烟地跑了出去,小麦沮丧地唱了一首《感谢你用心爱我》,唱到高潮“此刻的我不求太多,千言万语化成旋律,悠悠地唱着这首歌,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他却没有听到。
等到少年回来,小麦已一口气唱了十几首歌。
“你到底唱不唱啊?”
她硬把话筒塞到秋收面前,他却恐惧地退到角落里。
看着沉默的少年,小麦越唱越难过,全是超级绝望的歌,几乎不把人唱哭不罢休。
最后,她唱了一首郑秀文的粤语歌,有个超长歌名《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几年前,小麦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新闻——内战中的波黑孤城萨拉热窝,一个塞尔维亚族小伙子,与一个穆斯林族姑娘相爱,两个民族正经历血腥的残杀,却无法改变两人的深情。他们决定寻找一个自由天地,冒险逃出战火蔓延的危城,却在穿越战线时,双双中枪一同身亡!郑秀文的《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献给那对异族小情人的——
“是对青春小情人,眼睛多么闪又亮,像晴天留住夏天,每度艳阳笑也笑得善良。男士是个高高青年人,女的娇小比月亮,二人都承诺在生每日共行,纵有战火漫长。纵各有信仰混乱大地上,战斗要把各样民族划开,他跟她始终从没更改立场,永远共勇敢的理想唱这歌。”
虽然,田小麦的粤语发音一塌糊涂,却先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也把秋收感动地一塌糊涂。他完全理解歌词的意思,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嘴角微微颤抖。昏暗的包房光线里,他那双带着泪光的眼睛,也把她的眼泪催落。
最后的副歌,小麦仿佛已身处遥远的萨拉热窝,挽着来自不同世界的小情人……
“恋情怀做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紧靠。恋从无要分宗教,无民族争拗,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情怀作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紧靠,恋从无要分宗教从未惧枪炮,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
唱完最后一句,包房里骤然安静下来,她却抓着话筒大喊——
“我好羡慕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双双拥抱死在一起!”
沙哑的少女嗓音,响彻这间小小的包房,也让秋收惊讶地瞪大眼睛。
忽然,他从背后抱住了小麦,轻轻地说:“不,我不要这样,我要我们都好好地活下去。”
“可是,如果不能在一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十八岁的少女,心中总是这样梦幻而冲动,秋收却已预感到了什么,冷静地回答:“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活下去!”
小麦默默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说出话:“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结账离开好乐迪,他们快步走向地铁站,秋收问:“要回去了吗?”
“不。”
两人坐进星期天的地铁,还是返回莘庄的方向,却提前在锦江乐园站下车。
她带着少年来到地面,隔着沪闵路高架,看到一座巨大的摩天轮。
走过马路就是锦江乐园,上海最老的游乐园,里面有旋转木马、云霄飞车、飞碟船……
已是下午四点,小麦匆忙买了两张门票,拖着秋收跑进锦江乐园。
他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好奇地看着转来转去的怪物,听着游人们刺激的尖叫声。
小麦带着他径直来到摩天轮下,坐进吊在大转盘里的舱位,像个小小的空中房间,正好可以容纳两个人。
摩天轮缓缓转动上去,秋收害怕地看着窗外,好像随时会摔下去。他们一点点远离地面,远离这个喧闹的城市,远离那个冰冷的人间——回到只属于两个人的地方。挂在摩天轮上的短暂时光,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他们了,隔着玻璃眺望夏日的上海,就像眺望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小麦紧紧抓住他的手,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而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无声地看着外面,抚摸她的头发和脖子。
即将转到摩天轮的最高点,她咬着耳朵说:“传说只要在摩天轮上许愿,就一定会实现。”
她闭上眼睛,在心底许了个愿。
终于,来到摩天轮的最高点,距离地面达到108米,相当于几十层楼的高度。
他们可以看到几乎半个上海,蚂蚁般密集渺小的汽车,无数不断长高的建筑,像一片杂乱无章的森林。把视线投向另一个方向,还能遥遥眺望到佘山,那是五年前他们分别的地方。佘山那头就是坠落的夕阳,金色的光芒穿过空气,洒在这对少男少女的唇上。
“秋收,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小麦整个人倚靠在他身上,如一株攀援在大树上的藤蔓,“明年?后年?甚至,十年以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吗?还能像这样开心吗?”
他,却是无语。
就在同一个刹那,摩天轮上两个人的舱位,开始从最高点往下降落。
第三十一章
2010年,12月18日。
周六。
别克GL8旅行车经过沪闵路高架,小麦的心跳加快起来,下意识地往车窗右侧看去,果然看见那座巨大的摩天轮。
昨晚的记忆暂停于此。
锦江乐园的摩天轮,仍然如十年前那样转动着,只是最高的那个舱位里,必然载着另一对年轻男女,她许愿他们可以得到幸福。
转头却见到男朋友的脸,他微笑着将小麦紧紧搂住,丝毫未曾在意车边掠过的摩天轮。
再往前坐着盛赞的爸爸妈妈,这对当年的神仙眷侣,各自换上出游的休闲服,完全看不出已五十多岁了。专职司机为盛先生驾车,他一路讲着年轻时的故事,听起来颇为风趣。盛太太不时给小麦吃水果,已把她看作一家人了。
其实,早上出门之前,她犹豫了十几分钟。
都已换好衣服化好妆了,她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脸,仍然保持年轻迷人的脸,惟独缺了十八岁的婴儿肥,再也不能伪装成高中生了。然而,出门前她不停地徘徊,抬起手腕看看时间,看手机有没有男友催促的短信。
心烦意乱之间,她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动起来,在手机上写了一条短信——
“盛赞,我突然生病了,不能陪你全家出游,非常抱歉!”
她没这样欺骗过别人。
可是,短信临到发出之前,却被她自己删除了。
田小麦没有勇气这么做,她无奈地提起包冲出家门。男友一家的旅行车,早已等在楼下。
此刻,车子已穿过沪闵高架,进入沪杭高速公路。
盛太太有她这个年龄少有的乌黑长发,如同年轻女孩披在座位靠背上,散发着独特浓郁的香水味。从第一次见面开始,田小麦就对这种香水感到好奇,不时凑近鼻子去分辨。没想到盛太太突然回过头来:“小麦,你在闻我身上的香水味?”
“哦,伯母,对不起,我从没闻过这种迷人的香水。”
“这是法国最稀有的一个香水品牌,配方只掌握在一个男性单传的家族手中,从路易十五时代就开始为王室调配香水,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要完全停产了。他们擅长将各种珍惜的天然香料混合在一起,但最核心的是法国普罗旺斯地区格拉斯城的薰衣草。”
“格拉斯城?我想起来了,聚斯金德的《香水》。”
盛太太终于找到知音了,开心地说:“哎呀!没错,你也喜欢看那部小说?”
“太喜欢了,无论小说还是电影。”
“我还为了膜拜这本书,专程去过法国的格拉斯城呢!”幸好车内的空间宽敞,她情不自禁地转身拉着未来儿媳的手,“真高兴啊,小麦,我们肯定还有许多共同喜欢的话题。”
盛太太像是献宝似的,从自己包里拿出一小瓶香水。包装真是精美极了,玻璃上贴着洛可可风格的图画,简直就是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时代的古董。她非常大方地打开瓶盖,喷了两下香水到小麦的手腕上——光这一点一滴可能就值几个欧元。
小麦将手腕放到鼻尖嗅了嗅,果然是各种奇妙香味的混合,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奇花异草的背后,她看到了法国南方普罗旺斯格拉斯城外紫色海浪般的薰衣草田野。
那是许多女人神往迷醉的归宿。
第三十二章
第一站是佘山脚下的高尔夫球场,人高马大的盛赞却说肚子饿了,拉着全家人去了一处高级饭店。
他点了一个巨大的包房,落地窗户可以看到山顶的教堂。包房里有与钱柜相同的唱歌设备,丰盛的午餐过后,盛太太高兴地拿起话筒,唱起她最爱的红色歌曲。贵妇人一连唱了七八首,直到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把话筒交给小麦说:“你们年轻人也唱几首吧。”
小麦却是一点唱歌的心思都没有,还是盛赞说:“至少唱一首吧,给我妈一个面子。”
她被迫地挤出笑容,在点歌系统寻找许久,点了一首《我们都是好孩子》。
唱到最后,自己却有了一丝感动,竟真的潸然泪下——
“你说要一直爱一直好,就这样永远不分开。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天真的孩子,灿烂的孤单的变遥远的啊。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可爱的孩子,在一起为幸福落泪啊……”
她抹着眼泪放下话筒,却尽量保持着笑容说:“没关系,大概是眼睛比较疲劳。”
盛赞扶着她坐到沙发上,又给她倒了一杯热水,却没想到盛先生平静地说:“小麦,你想到过去了吗?”
这个大胆的问题,让小麦吃惊地低下头,盛太太捅了他一下:“乱说什么啊!”
午餐过后,一行人去了高尔夫球场。小麦从没玩过这个游戏,只能坐在旁边看他们玩。盛先生夫妇玩得很开心,看来都是这里的常客,不时与路过的球友打招呼,估计都是非富即贵的主。
男朋友过来教她打球,可她学了半天都没会,摇摇头说:“对不起,我大概天生就不适合高尔夫吧。”
她抬头看着阴沉的天空,只看到山顶的教堂,却没有看到风筝;低头看着脚下,是一片进口的草皮,即便寒冬还保持翠绿。
其实,她想起了十五年前,那个异常倒霉的暑期——如今豪华的高尔夫球场,当年是佘山脚下的一片荒野,草丛间隐藏着一条深深的沟。十三岁的小麦与秋收分别的那天,她就是在这里掉下深沟摔断腿的。
十五年后,当然再也看不到这条该死的深沟了,但心里的那条沟,非但没有填平,反而越来越深了。
傍晚,旅行车载着他们来到淀山湖畔,一家最顶级的度假村。
盛先生预定了一间独栋别墅,他和太太住在二楼,把三楼让给了盛赞和小麦。
冬夜,屋外寒风呼啸,可以听到冰冷的湖水,不断拍打岸边之声。
房间里却是温暖如春,男朋友倒在床上,幸福地搂着小麦说:“你开不开心?”
“你骗了我。”
这句突如其来的回答,却让盛赞不知所措地坐起来:“你说什么?”
小麦也充满戒备地坐到椅子上,冷冷地盯着他的眼睛:“钱灵。”
一听到这个名字,盛赞的眼神便猛烈颤抖,答案已不言而喻。
“你——知道了?”
“是的,在钱灵遗留下来的影集里。”
盛赞微弱的抵抗宣告崩溃,他重新倒在床上,沉默许久之后才说:“我承认——我和钱灵谈过恋爱。”
“你承认得太晚了!”
“小麦,请你原谅我!我只是觉得那是过去,我不可能再和钱灵有什么了,而且她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也不想让你感觉尴尬——何况,她已经死了。”
“她已经死了——”小麦霍地一声站起来,“看起来你很高兴?”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自从和她分手以后,我们真的没有藕断丝连,她也从没纠缠过我,反而一直鼓励我和你谈恋爱。”
“说的倒轻松!”
他抓狂地从床上跳起来:“小麦,不管你信不信,当初是钱灵提出分手的,那是在她去日本出差回来后。我也感到很突然,但她的态度那样坚决,让我根本无法晚会,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并且终日以酒浇愁。不到两个月,她就把你介绍给了我,说你的性格更适合我——果然如此,我发现你才是真正的理想伴侣,是值得与我共同度过一生的人。”
“够了!你可以早点告诉我的,为什么等到现在?等到钱灵死了以后——如果我没有发现那些照片,这个秘密就会永远烂在你的肚子里?”
“不,以后我一定会说的。”
“以后?等我们结婚以后?等到我生了孩子以后?等到我老了以后?”她苦笑着看了看窗外的黑夜,“前提是真的有‘以后’!”
“小麦,你到底什么意思?”
“对不起。”
他却执着地摇着头:“今晚,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请让我一个人冷静一下,我想换一个房间。”
盛赞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没关系,我可以去隔壁房间。”
他匆忙拎着包退出去,避免直接与小麦吵架,还是让她独处一夜比较好。
重重地锁上房门,她靠在门后,泪水滑过脸颊,寒冷的漫漫长夜,又该如何熬过?
她想起了高高的摩天轮……
【2000年的记忆,第九章】
2000年。
六月,最后一个星期天。
夕阳由金色变成血色,洒在秋收的新T恤上,也洒在身后的摩天轮上——另一对幸福的年轻人,正在刚才他俩最高的位置。
走出锦江乐园的路上,他们两个都没有说话。小麦不断理着额前发丝,再也不敢回头看摩天轮。
在传说能得到幸福的地方,他却没有给她一个答案。
而她自己也不能给出一个答案。
一道无解的数学题?
周日的傍晚,地铁挤满回家的年轻人,田小麦陪伴他回到莘庄。
走出车站的时候,秋收终于说话了:“不用再送了,我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去。”
“我还想看着你。”
小麦拉着少年的手不放,他来了个淡淡的微笑:“明天不就能看到了?”
“是。”
“快点回家去吧,万一被你爸爸知道了,你可就要惨了。”
“我不怕。”
在莘庄地铁站前的广场,十八岁的红裙少女,痴痴地看着少年,无声地洒下眼泪。
秋收也颤抖着低头不语,忽然紧紧抱住小麦,亲吻她的脸颊。
当他的干裂的嘴唇,从她的细腻的脸上滑落,便无声无息地转身,走入站前广场的茫茫人海。
两个人紧紧缠绕的手指,几乎也在同时挣脱开来。
小麦早已泪流满面,不断摩擦自己的指尖,似还残留他的体温。
一分钟后,等到重新擦干眼泪,却再也看不到她的少年了。
天,彻底黑了。
她在夏夜的风中站了片刻,像一尊广场上的雕塑,被无数路过的人们注目,却感觉身边所有人都不存在,因为他已不在身边。
终于,田小麦,转身,进站,上地铁,回家。
父亲正在家里等着她。
“你到哪里去了!”
田跃进狂怒地对女儿吼起来,而她一声不吭地回到卧室,把门锁住不让老爸进来。
这天晚上,她第一次做了那个梦——
梦见自己来到黑夜的荒野,脚下是一条深深的沟,她不敢……不敢跨过那条沟……
凌晨,她从梦中醒来,感觉自己坠落到了沟底,腿骨居然剧痛起来,仿佛已再次摔断。
整套枕头和席子,都被少女的眼泪打湿了。
星期一,父亲用警车押送她去上学。
警车开到南明中学的校园,田跃进亲手把女儿交给班主任,反复嘱咐老师一定要把她看住。
于是,从早到晚都有老师跟在身边,有时是班主任,有时是英文老师,有时是数学老师,有时直接就是教导主任——就像一个不良少女,成为学校重点的监控对象。
不再有老师喜欢她了,也不再有同学愿和她说话,每个人都像看外星人一样看她。许多原本用羡慕的目光看她的女孩,却改换成鄙夷的目光;原本用爱慕的目光看她的男孩,却替代成惋惜的目光——如同一朵掉入臭水沟的花。
中午,田小麦说要到对面小店买些东西,却被老师牢牢拦住——门卫已接到校长指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放她出门,必须要严防死守。
傍晚,她再一次要出校门,仍然被班主任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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