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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歌-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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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卡上的守兵,见到宋朝武将叫阵,立即飞报宗哥王子巴图。

巴图昨日刚到龙文关,和将士们大醉一场,此时刚刚睡醒,揉着惺忪睡眼,“宋军这么早啊,不睡觉的!”他丝毫没把宋军放在眼里,匆匆披挂上阵,骑着他的高大威猛的兽中之王——飞天白虎,带着将士开门出关,迎战宋军。

白云飞退后三百步,让出位置,等候吐蕃军排好战阵。

这可不是春秋时期迂腐宋襄公所为,而是,若你一个人冲杀,等于是去找死,若整个队伍冲杀,则时间来不及,他们一转身,就返身退入关卡之中,反而邀战不成,还要被骂无德,失德在战争中是很失人心的。

吐蕃军布阵已毕,白云飞举着手中钢刀,继续叫阵,“吐蕃小儿,敢与你大宋摩尼军白云飞大爷战一场吗?”

巴图气的直翘胡子,老子都没称大爷,你窝囊的宋将倒成大爷了,“哪个把这位宋朝混蛋拿下,本王赏帐下美女一名,十个晚上。”

有重赏必有勇夫,一名吐蕃粗豪汉子,顶着满脸的胡子,纵马站了出来,“这份艳福老子享用了!呃,宗哥王,属下可要先说好,属下要那西夏美女朱伊扬陪我十个晚上!”一边说着,一边已经开始流着口水。

巴图王狠狠瞪粗豪汉子一眼,这朱伊扬可是去年刚刚西夏进贡来的,作为邀请他出兵宋朝的一个条件,美貌无比,玩的很爽,却被自己手下看上了,让他很揪心。不过,巴图能够有今天,绝不是那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风流之主,他不会为一个女人而食言手下大将,“好!西里,只要你取下拿宋朝武将的头颅,本王就让朱伊扬陪你一个月!”

粗豪汉子听的眼冒绿光,“一个月!一个月足够老子把她给弄死了!哈哈……宗哥王,看我一刀就砍翻那宋朝浑球!”说着,举起手中长刀,朝着白云飞狂奔而去,对准白云飞的脑袋,猛地砍了下去。他想一招解决战斗,赢得一个月的艳福!

如此轻敌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西里这一刀可谓迅即威猛,势大力沉,可是毫无章法,那些动作迟缓或者被气势所吓到的战将,可能会在一愣神之间慌了手脚,被他一刀砍死。

可是白云飞是什么人,他可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教会——摩尼教的左护法,武功之高,哪里是吐蕃武将所能理解的!只见丝毫不动,默默地注视着刀刃劈下来的方向,似乎跟他毫不相干似的。

吐蕃武将西里以为这宋军武将已经吓傻了,已在暗中挺起了胯下老二,准备回去享受艳福了!

可是,他的老二挺早了,当刀刃即将劈在白云飞的脑袋的时候,白云飞猛地双腿夹住战马,硬生生地连同战马一道,往后挪动了一步,堪堪避了过去。

吐蕃大将西里这一招顿时落了空,老二顿时又歇菜了,由于用力过猛,无法及时收回,直到招式用老,想要转身再次对敌的时候,后颈处冒出一丝透骨的寒意——

对付这样毫无武功底子只凭力气的莽汉,白云飞一招之间即找到漏洞,在对手后背暴露无遗的时候,手中钢刀倏然就砍了过去——钢刀入肌肤,断骨头,一颗大好头颅,即刻与脖子分家!

吐蕃战将西里的躯体立即扑倒,满腔热血喷涌而出,受惊的战马,哀鸣一声,转身跑回了吐蕃队伍。

白云飞一霎那之间从容杀敌,他甚至在砍下对手头颅的霎那,刀刃微微往上一提,那颗血淋淋的头颅就飞了起来,在空中淌着鲜血,滴溜溜地从他的身前滚落。

白云飞抄手接过头颅,驱使战马往前跑了百步,猛地一扬手,把头颅丢向了吐蕃军队。

吐蕃军正在大骇,就连宗哥王巴图也微微变了脸色,虽然西里并非他所倚重的战将,不过好歹也算是一员猛将,居然一招之间就掉了脑袋,足见宋军武将的武功之高,自己手下的最强战将,估计也不一定能够战胜他!光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这一支宋军,果然不能小觑啊。

正思索之间,那颗头颅如离弦之箭一般朝着他飞了过来!

巴图懊恼,欺人太甚,整个身躯倏地从飞天白虎的背上腾跃而起,一个回旋踢,踢在了头颅上。

头颅顿时如急火流星,返向朝着白云飞而去。

白云飞一见,提起钢刀,对着头颅刺了过去。

头颅“扑”地插进刀尖,毫不停止,“嗖”地往刀里穿进来——

白云飞只觉得手腕一沉——好大的一股力量!猛然又见血淋淋的头颅疾驰而进,猛地挥出一掌,击在头颅上。

头颅哗啦爆开,一切乌七抹遭的东西飞溅了开来,不少溅到了白云飞的脸上,身上,弄的他一身污秽,提着刀往后退回。

——这宗哥王巴图好强悍的身手!

原来,巴图年轻时在喜马拉雅山脉游走时有过奇遇,得到了高人的指点,武功出神入化,出山时,捉了一只白虎为坐骑,从此闯荡吐蕃。

据说等到一定时候,这只白虎能够背生双翼,展翅飞翔。

就在白云飞往回退的时候,宗哥王巴图大臂一挥,指挥大军朝着宋朝军队冲杀过去——打单独斗不一定能占便宜,那么就来混战,根据他的经验,吐蕃军的整体实力,高过宋军很多很多!

……

宋歌见着吐蕃军气势汹汹而来,立即下令,“火枪队,准备!”

李莽同时一声令下,“准备——”一阵咔嚓之声,火枪队的枪头对准了前方吐蕃军。

当吐蕃军进入到一百五十步的射程之内,大喝道:“放枪!”

“砰,砰,砰……”鞭炮似的一连串的巨响之后,跑在最前面的吐蕃士兵纷纷栽倒在地!

宋军这一轮火枪攻击,迟滞了吐蕃军的脚步,亲眼见到身边战士倒地的吐蕃士兵,莫名其妙,疑惑着不敢继续往前冲。

巴图也冲在最前面,他没有被打中,不过也十分愕然,NND,这一支宋军,还真是让人琢磨不透啊,刚才的那些声响,到底哪门子术士的邪法?

“停止进攻!”巴图猛地一喝,声如巨雷,“都往后退一百步!”通过半个上午的了解,巴图对于这支宋军有了新的了解,果然绝非一般军队,果断指挥军队后撤,稳住阵形。

巴图能够在部落混乱的吐蕃,建立起一个为其马首是瞻的大部落,并占据吐蕃大城宗哥城,成为了除天都王【天都即拉萨,又称圣城,逻些】之外的最大的吐蕃之王,绝非等闲之人。此时此刻,他对宋军有了新的认识,立即领会到了进退得失,意识到暂时退却比贸然进攻要好的多!

宋歌同样没有贸然指挥大军冲击,眼前的这一支吐蕃军队可以说是吐蕃外部接壤宋朝边境最强的队伍,千万不能轻敌,还有的一个顾虑就是战场在对方关卡的下面,容易受到对方弓箭的袭击。

今日,让吐蕃军见识到了宋军的威力,促使吐蕃士兵甚至将领从心底里产生胆怯,哪怕一丝一毫,就足够了!

再次对战

宋军与吐蕃军在第一次相互试探之后,都在商量对敌之策。

宋军的一切部署,都由‘皇帝’做主,而‘皇帝’是宋歌的小妾,自然一切都由宋歌一个人说了算,跟随而来的众将,又都是宋歌筛选出来的,摩尼军更不用说,他们根本不会有任何的一丝的疑义与反对。

宋歌觉得这支吐蕃军虽然强悍,但认为凭着这支宋军现在的实力,仍然可以一战,目前的所要做的就是想法设法把吐蕃军引出来,不能再龙文关下决战。在龙文关下,吐蕃军占尽地利优势,对宋军非常不利。

因而,宋歌当机立断,指挥宋军退后十里,依山扎营,一面派人监视吐蕃军的一举一动,一面静待吐蕃军接下来的行动。

宋歌判断,宋军兵临城下,吐蕃宗哥王从没受过这种窝囊气,肯定不会坐视不理,而经过第一次的接触,宗哥王巴图对宋军有所忌惮,那么,他肯定会有进一步的行动!

……

吐蕃军首领巴图本以为可以随便消灭了宋军,但是在见识到宋军之后,觉得这支宋军不是轻易可以解决,特别是见识了火枪之后,琢磨不透,不敢贸然进攻,暂时退回了龙文关内。

“你们都说说看,宋军那巨响到底是什么鬼玩意?”巴图并不是十分忌惮宋军的武将实力以及战斗力,他认为在这点上吐蕃还是占据优势的,而对于宋军的火枪,弄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东西,能够在远距离杀人,并且没有见到像弓弩等的机械装置。

吐蕃众将谁能弄明白这玩意?个个面面相觑,没人能够知道。

巴图盯着军师哈迷,“哈迷,你说说看!你上次在宋朝境内,也见识到了宋军使用这鬼法偷袭,现在又看了一次,有没有看出什么名堂?”

哈迷虽然人品说不上怎么样,可却是个真真正正的智力超常的智者,而且饱读诗书,他能混上巴图军师之位,能力也不是盖着玩的,他不紧不慢地说:“宗哥王,以属下之见,这宋军的那玩意,不是什么邪法,而是武器!”

“武器!?真的?”巴图惊愕,以他的见识,强弩射出的火箭,投石车砸出的巨石,就是最厉害的武器了,怎么会有这种一百五十步开外,一声巨响,甚至没看到飞过来的箭矢,就把士兵,甚至马匹给打死呢?

哈迷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铁珠子,放在手掌心,递给巴图看,“宗哥王,你看这个。”

巴图看了一下,问道:“这不就是一个珠子吗?”

哈迷道:“这是属下从被宋军打死的马匹的身上找到的。宋军就是通过发射这种小铁珠子,进行远距离攻击的。”

“你能肯定?什么东西能够有这么强劲的力道?”巴图想不出来什么东西能够把这么细小的铁珠子打出这么远,而且还具有这么强的杀伤力,他自思武功盖世,也无法办到。

“这一点,属下也在思索!”哈迷说道:“不过,根据这玩意发出的声响,以及被击中处的黑乎乎的伤口来看,这玩意可能跟中原人发明的焰火有关!”

“哦……?”巴图似乎有了一丝明白,继续盯着哈迷,让他继续说下去。

哈迷继续道:“宗哥王,那中原焰火,只要点燃火线,一声巨响,毫不费力,能够升空十几丈高,比神力士兵射的强弓还要高上许多。要是用这种方法,发射这种铁珠子,威力自然也不小。”

越往下说,哈迷就说的越笼统,他也没有琢磨清楚其中的原理,而巴图就更加听不明白了,一头雾水。最后,巴图只得对哈迷说:“军师,别的不用多讲,你就说,这玩意要真的是武器的话,你能不能制造出来呢?”

哈迷摇了摇头,“不能!”

“嗯——”巴图瞪了一眼,“哈迷啊,你曾经夸口说,你是全天下最有智慧的人,难道宋朝的笨蛋都能制造出来的玩意,你却做不到?”

“这……”哈迷嗫嚅了,这‘天下最智慧的人’之说,还不是当时求职时夸下的海口,老大也当真啊,“属下还真的不能做到。不过,属下以为,要是能够让属下得到一个那玩意的发射装置,属下自信能够照样做出来。”

“日你哈迷!”巴图气愤道:“你这纯粹是废话!这玩意,让老子到哪里去给你弄来?”

哈迷微笑着,看着巴图,慢慢地说道:“宋军有啊!”

巴图略一思索,“宋军有……?嗯,去抢一个来?!”

……

又是一天的早晨,巴图带着兵将,出了龙文关,来到宋营前方,让武将去叫战。这一回,巴图没有再小瞧宋军,派出的武将是自己手下的四大虎将之一的靳纲骨。

宋军的岗哨在吐蕃军出关的时候,就已经飞报宋营,宋歌早已经带着众将,排阵完毕,等候着吐蕃军的到来。

见到吐蕃武将叫阵,不等宋歌叫唤,他的背后跳出了一个黑的发亮的武将,手中擒着板斧,站在地上大声道:“大将军,让我去收拾他!”

宋歌不用看也知道是焦黑铁牛,这家伙这么粗鲁,混到摩尼教的堂主之位,武力绝对高强,倒是可以于吐蕃武将一战,于是点了点头,“只许胜,不许败!”

战场上,‘只许胜不许败’之类的话,是主帅勉励大将的话,实际上,战场上只能战胜才能活命,败的结果,十有八九就是死亡。

焦黑铁牛举着板斧,冲进了两军之间,地面上顿时仿佛刮起了一阵黑旋风。焦黑铁牛来到吐蕃战将靳纲骨的身前,大喝一声,“喂,熟猪,你焦黑爷爷和你打一架!”

别看焦黑铁牛粗俗,给人起外号的本领很有水平。这靳纲骨本是天都王帐下的大将,从小在青藏高原长大,常年经受高原的寒冷以及烈风的吹拂,脸颊红通通仿佛熟透一般,因而被焦黑铁牛叫成了‘熟猪’。

靳纲骨不善言辞,可是被焦黑铁牛叫成‘熟猪’,非常气愤,脸颊更加红透,越发犹如倒了老抽烧制而成的红烧肉,“哇呀呀,你个黑鬼,看你靳纲爷爷的手段!”

焦黑铁牛哈哈大笑,“哇,现在越发越熟了,更加美味了!不过,看你小子好像三个月没洗脸的样子,你焦黑爷爷可不愿意吃!”

靳纲骨口舌上斗不过叫黑铁牛,不再答话,举着手中的长锏,朝着焦黑铁牛就袭击了过去。

焦黑铁牛急忙举起板斧迎战——

两人都是猛将,都具有相当的武功基础,而且力量巨大,一招一式暗合千变万化,招招生风致命,正所谓棋逢敌手,将遇良才,直斗的天昏地暗!

焦黑铁牛是步兵猛将,跳起来打需要耗费更多的力气,两百招之后,逐渐气息难调,难以为继;而靳纲骨有战马代步,又居高临下,省力许多,因而越斗越勇,招式越发越狠,大有一锏砸扁叫黑铁牛的气势!

过了三百招,靳纲骨纵马前冲,一锏朝着叫黑铁牛砸去,焦黑铁牛奋力用板斧架住靳纲骨的这猛力一锏的袭击,终于抵受不住,只觉得五脏翻滚,跌倒在地。

靳纲骨见焦黑铁牛倒地,猛地勒马长嘶,一个转身,手中长锏就朝着焦黑铁牛的脑袋砸了下去——

惨烈会战

眼见着焦黑铁牛危在旦夕,“哎呀!”宋歌远远地看着,倒吸一口凉气,不自禁的叫了出来。

其他宋军将士也惊呼,都以为焦黑铁牛必死无疑,有的已经闭上了眼睛。

焦黑铁牛虽然力竭仰面倒地,却并没有慌乱,眼看着靳纲骨的长锏如迅雷奔袭而下,千钧一发之际,他蓄起所有的力气,猛地抬起双脚踹了出去,与靳纲骨的战马的两只前蹄来一个实力对抗。

“咔嚓——”

“咔嚓——”

顿时,靳纲骨的战马倏地往前扑倒,连带着靳纲骨一道,在空中翻过一百八度的筋斗,重重地摔倒在地。

靳纲骨先摔倒,刚要纵身弹起,又被上千斤的战马重重地砸在身上,即使他比西藏牦牛还要强壮,但也瞬间晕厥,手中长锏丢落在一旁。

焦黑铁牛的双腿在和战马对抗的一刹那,一齐断裂,森森的膝盖骨长长地从膝盖上戳了出来,犹如两把匕首长在了膝盖上。

但是,他还清醒着,努力用双手撑起上身,看到不远处倒地晕厥的靳纲骨,哈哈而笑,“小子,摆平你,老子跟玩似的!”说着,猛地扬起手中的一只板斧,砸向了靳纲骨的脑袋。

“扑——”

靳纲骨的脑袋被板斧砸的埋进了地里,汩汩的鲜血,从板斧的边缘,兹兹溢了出来!

两军士兵看着这样一个惨烈场面,纵使他们都是见惯生死的人,也都屏住了呼吸,大气不敢出!

“阿骨——”宗哥王巴图见到跟随自己多年的大将就此死去,伤心欲绝,再也抑制不住愤怒,大喝道:“吐蕃的勇士们,冲啊,杀光宋狗,为靳纲骨报仇!”

随后一马当先,驱使他的飞天白虎,拖着他的映雪长刀,飞奔着冲向了焦黑铁牛。

对面的宋歌一见,暗叫一声‘不好!’,不容细想,振臂一呼,“杀啊——”立即驱使小可怜,疾速向前,去救焦黑铁牛。

巴图胯下飞天白虎脚程极快,完全不输于小可怜,先行一步,先到一步,他的拭雪长刀,直取焦黑铁牛的咽喉。

焦黑铁牛眼见着巴图气势汹汹而来,并没有坐以待毙,猛地把手中的另一把板斧朝着巴图砸了过去。

巴图视而不见,依旧前冲而来,在板斧飞到他身前的时候,映雪长刀一抬,就架开了飞斧,接着一刀砍向已经毫无抵抗能力的焦黑铁牛——

“不——”宋歌已到奔到离焦黑铁牛不到二十步的地方,却依旧无法救下焦黑铁牛,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头颅滚落开来!

从焦黑铁牛脖子中喷出的鲜血,在宋歌眼中,尤其的殷红,把他的整个视线给染成了红色,并且逐渐扩散开来,他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血色。

殷红的血色——

他忘记了自己根本不会武功,举着只有三寸长的鱼肠剑,不顾一切地朝着巴图奔去,他要杀了巴图,为焦黑铁牛报仇!

巴图也正好要和宋军大将军较量一番,见着宋歌冲过来,拖着映雪长刀,直冲过去。

两位主帅相交,蹦出的火花可想而知!

两人都有传奇的经历,都有奇遇,胯下都骑着一匹凶猛异兽,手中都是当世利器。

不过,巴图的映雪长刀,长八尺有三寸,重一百五十斤,在接近宋歌的时候,猛地一个大力翻转,刀身划过长空,犹如一道弯月般耀眼,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宋歌的脑袋劈去。

——这一劈之力,何止万钧!

宋歌体内的大棒之气,早已遍布周身,此时更是蓄气手臂之上,用手中才三寸长的鱼肠剑,迎着巴图的映雪长刀架了过去——

“嘭!——”

一声响亮的金属碰撞声之后,两把当世利器相碰,撞出了耀眼的光芒,似在空中升起了一颗灿烂的明星,几乎使太阳失去了光彩!

正在战场上驰骋的双方士兵,都被这光芒惊呆了,惊愕地停下了脚步,半响都没能回过神来!

宋歌只觉得一股大力席卷全身,手中的鱼肠剑差点跌落,整个身躯像断线风筝似的往后飞去,远远地跌倒在地,翻了数个跟头,终于停止,只觉得五脏六腑翻江倒海,喉咙上顿时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腥味,一口鲜血涌进了口中,但是他没有吐出来,瞬即之后,他又把这口鲜血咽了回去,挣扎着勉强站了起来,怒视对面的巴图。

巴图也不比宋歌好多少,他的映雪长刀接触到宋歌鱼肠剑的刹那,就感觉到大海波涛似的力量汹涌而来,猛地撞击自己的身躯,随即扩散开来,迫使自己的身躯不由自主地往后跃出,脱离了胯下的坐骑。他施展内劲,在退后三丈之后才堪堪站定,只觉得胸中气息激荡,气闷难忍,如万箭穿心,差点晕厥过去,握住映雪长刀的手腕,虎口鲜血淋漓。

这一招硬碰硬,巴图本以为就算是一万个宋军主帅,他也能把他打的跌落坐骑,栽倒在地,继而上前一刀结果性命。他可是修习过上乘的神秘功法,才有如此的修为,却万万没有想到,这宋军主帅,居然也是这样一个强悍奇人!

当然,巴图所不知道的就是,宋歌根本不会武功招式,要是知道,他也不会这样硬碰硬,而是施展武学,几招之内,即可取下宋歌首级!

一招过后,两位强力主帅不分伯仲,两人胯下的坐骑都退后了两步,继而又猛地同时昂头吼叫,响声震天,瞬即纵身往前,斗了起来。

双方的士兵同时醒悟,继续往前冲去,厮杀起来!

两位主帅都受了不同程度的内伤,在双方众将的掩护之下,往后退到安全地方。

战场上,士兵依旧厮杀——

宋军的摩尼军个个身怀武功,对于这种混战,最是喜欢,而禁军在背后捡漏,相互配合,很有效率。还有火枪队,更是远远地躲在后方,见着可以射击的吐蕃士兵,“嘭”地打上一枪,往往收到奇效,一枪毙命!

吐蕃士兵虽然强悍,但是和宋摩尼军相比,不管是武力上还是士气上,都弱了一筹。

何况,吐蕃士兵也不善于排兵布阵,喜欢混战,这一点,正是这一支宋军所喜欢的!

会战打响两个时辰之后,宋军的优势就非常明显地显现了出来,各个小范围士兵聚集的战场,都是宋军在追逐着吐蕃士兵,打的他们东躲西藏。

吐蕃军又要对付眼前的宋军,又要防备那随时响起的火枪袭击,逐渐无心应战,只有处处躲避,逃命。

宋歌已经缓过了劲,看着战况,满心欢喜。这一仗出战的吐蕃军,不一定就是吐蕃军的主力,但至少是吐蕃有生力量当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干掉他们,就能大大削弱吐蕃军的实力。

而宋歌边上的宋将,包括白云飞等,更多的注目都盯在了宋歌的身上,他们实在想不到,一直好像毫无本事的教主、枢密使,居然还有这样神鬼莫测的功夫!

吐蕃军方面,宗哥王子巴图的胸中气息稍稍通畅,可是看着战况,则更加郁闷难当,他本以为这支宋军只是纠集了几位武功高强的人当战将,没想到宋军士兵也一个个生龙活虎,战斗力超强,居然把他的吐蕃军打的抱头鼠窜!

本来,巴图以为要是一战而屈宋军,把宋军打怕,打跑,那么根本就不需要去抢火枪。但是,依目前的情况看来,抢火枪还是很有必要的,那玩意威力强劲,有了火枪在背后施放,可以提高许多的战力,至少,能够守住龙文关!

此刻,巴图已经降低了对宋军的目标,先以守住龙文关,不让宋军突破龙文关,直接面对宗哥城为第一目标。

“你们三人一同出击,务必抢回一套宋军的神秘武器!”巴图对身边的另外三个大将下了命令!

……

更加先进(1)

巴图为了能够得到火枪的器械装置,不惜让自己的另外三个大将,冒着极大的风险,冲入宋军节节胜利的战场之中,去夺取宋军火枪队手中的火枪。

巴图手下本有四员强力大将,个个威猛,其中靳纲骨在和宋将焦黑铁牛对战的时候死了,剩下这三位大将,也都是武力高强,他们听了宗哥王的命令,突入战场之中,左冲右突,凭着高强的武功和手段,居然还真的被他们打死了一个宋军火枪队士兵,抢走了一杆枪。

巴图见到枪已到手,战况不利,无心再战,大喝一声,“撤退!”带着残兵,往龙文关方向退去。

宋军见到吐蕃军撤退,士兵们追击掩杀,直至龙文关下,在龙文关上弓箭手的射击之下,才不得不退了回来。

这场战斗,宋歌满心欢喜,虽然焦黑铁牛战死,另外还死了不少的士兵,不过,总算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吐蕃士兵的伤亡人数比宋军要多的多。

清理战场,清点战利品,功劳薄上记功劳之后,宋军在当晚安排了庆功酒,热闹了一番。

这是宋军进入吐蕃境内所打的最强硬的一场仗,虽然胜利了,宋歌也觉得很满意,不过,他觉得还是不够好。

他在寻思着,现在人家的地盘上,要是每次打这样的硬仗,纵使能够胜利一次,也难以胜利十次,毕竟人家还能招呼其他的部落前来帮忙,自己却难以就地招兵买马。

但这是一时不能改变的事实,宋歌认为,现在能够改变的就是这火枪队的手中火枪还是不够先进,打一枪就要装一次子弹,而且要装好一会,要是和后世一样,制造出连发步枪,那就爽多了,最好是改良成为机关枪,一扫一大片,那么,弄出两百挺机关枪的话,士兵都可以不用了,直接让火枪队冲上去,就能所向无敌了。

因而,当晚,宋歌带着方腊,到了沈括的帐篷。这次出征,由于子弹不够用,需要现做,因而,就把沈括也带出来了,顺便连制造子弹的铁匠队也带来了。

一路上的劳顿,让老沈括很疲乏,天刚刚黑下来,就躲在帐篷里,闭着眼睛思考一会问题,就准备睡下了。这阶段一直行军,几乎没有停歇过,因而,他也没让铁匠把烧火铺支起来。反正在天水、湟州的时候,制造的子弹暂时够用。

“沈老先生,这么早就休息了?”宋歌走进了帐篷。、

沈括微微地睁开了眼睛,看到是宋歌,又闭上了眼睛,对于宋歌把他这把老骨头弄到这荒郊野岭的吐蕃来,他很不满,“你来干什么?老头子累了,要休息!”

宋歌笑笑,“沈老先生,我是来和你谈科学的!”

沈括对于宋歌的‘学识’,还是非常崇拜的,只是宋歌军中事务繁忙,沈括一直找不到好的机会去向宋歌讨教,早就心痒痒了,听到宋歌说来谈科学,又睁开了眼睛,淡淡地说道:“你是大将军,现在能这么空闲了?”

更加先进(2)

宋歌笑着道:“空,本大将军今晚空闲的很啊。沈老先生,有没有兴趣和在下讨论讨论呢?”

“你,可别骗我!”沈括坐了起来。

宋歌点了点头,说道:“不过,今日你我谈的内容,要由我决定。反正,我谈的知识肯定不是你现在已经懂了的知识,而且保证你很有兴趣!”

沈括虽然有满腹的问题,不过,宋歌既然这样说了,也就只好点头,只要他不懂的知识,他都感兴趣。

宋歌继续道:“我要谈的是关于火枪的改造!”

“火枪?老头子不是把火枪改造的挺好了,比你以前的那玩意要先进多了,你不是挺满意的吗?”沈括显然并没有太多的兴趣谈火枪,他宁愿宋歌谈蒸汽方面的内容。

“呵呵,那只是初步的满意。其实,这火枪可以更加先进,大大的先进,而且,它发挥的威力,可以让武将的武力、甚至城池毫无作用。”对沈括说话,必须弄一点技巧,设一点悬念,他才会有兴趣往下思考。当他愿意思考的时候,一切都好办了。

“怎么个先进法?”沈括有了一点点的兴趣,毕竟这玩意能够完全取代武力、超越城池,还是有想当的吸引力的。

宋歌笑笑,“我们现在用的火枪,只能打一枪,而且装子弹非常麻烦。要是有那种火枪,能够装一次子弹而打十枪八枪,岂不是更好?沈老先生,你想想,火枪威力这么大,要是能够连发,随便一个人的手上有火枪,即使越强悍的武将,也不敢靠近不是?”

“咦,这还真的有点意思啊!”沈括一思索,好像是这么嘎道理啊,现在的火枪,只能打一枪,面对武力高的武将,一枪没打准,重新装子弹,肯定来不及了,就等于死定了,要是能够一下子打十枪八枪,的确没人敢靠近!

“其实,沈老先生,这火枪的改造上,还大有文章可以做。一下子打十枪并不是火枪方面的终极武器,要是能够一下子打几百上千发,岂不是更加厉害?还有,既然火枪能够这么威猛,那么要是把子弹加大,加到这么大,”宋歌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了一下,合抱起来的样子,他是想把沈括引导进研究火炮的概念里去,“装在一杆腰围那么粗的枪管里,房子那么大的装置,然后再屁股上点火,‘轰’发射出去,那威力,肯定无比强大,用来攻城拔寨,简直就像儿戏似的!”

沈括惊呆,这宋歌的思维的活跃程度,的确超出了他的想象,但不管怎么说,既然火枪能够制造的出来,那么,接下来的这些,的确是可以去试着做一做的,“宋,宋大人,你说说,该怎么做呢?”

宋歌咳嗽了一声,“呃,这个嘛,对于这方面,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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