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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记忆1978-2008-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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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电影》封底接吻剧照被指责为“堕落”
当时,还有一幅照片,同样引起了轩然大波。
  1979年5月,复刊不久的《大众电影》在第5期封底刊登了英国影片《水晶鞋与玫瑰花》中王子与灰姑娘在欧洲中世纪华丽宫殿中接吻的剧照。
  《水晶鞋与玫瑰花》是一个十分老套的主题,王子与女仆有了罗曼蒂克的恋爱建立了一个理想王国。他们经历了痛苦,磨难,思念和抗争,终于达到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圆满结局。  这部音乐剧的舞蹈、歌唱和演员的表演都很出色,尤其是高潮的设计更是独具匠心。
  接吻照片的刊登,引发了风波。
  一位读者写给《大众电影》的信中称:“万没想到在毛主席缔造的社会主义国家,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洗礼,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你们竟然堕落到和资产阶级杂志没有什么区别的程度!”
  在信中,作者还明确表示,如果有胆量,就在《大众电影》读者来信栏原文照登这封信,让全国的观众看到“百花齐放”的味道。
  《大众电影》原副主编唐家仁后来对《新京报》记者回忆:我们请示过影协书记处,认为该文可以刊登,为了分清是非,我们全文刊登,并同时展开一场颇有声势的读者讨论,持续了四五期左右。
  在《大众电影》全文刊登这封信之后,从8月28日至10月15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收到来信来稿11200余封,在这场大讨论中,《大众电影》的编辑将“接吻”上升到“思想解放”的高度。
  1979年的夏天,王洁实投考中国电影乐团。当天考官正巧就是谢莉斯。
  当时团里急需一对二重唱,谢莉斯就推荐了音色圆润的王洁实和她搭档,并主动以音乐老师的身份带他演唱。
  在当时流行音乐相对贫瘠的内地,王洁实、谢莉斯翻唱了台湾民谣的主力唱将叶佳修的作品《赤足走在田埂上》、《外婆的澎湖湾》、《踏着夕阳归去》等。这些歌曲像甜甜的清泉一般,滋润着人们的心灵,也给一代人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此后一段时间,风靡一时的校园民谣,唱出了青春的寂寞、浪漫、纯洁,唱出了青春的幻想、伤感、叹息,把我们带回到云淡风轻的年少时光。
  

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
有一本专著,将发生在1980年的“潘晓讨论”,称为“一代中国青年的思想初恋”。
  署名“潘晓”的读者来信《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刊登在《中国青年》1980年第5期上。那一份沉重、幽怨、郁闷、诚挚和激愤,今天也令人动容。
  编辑同志:
  我今年23岁,应该说才刚刚走向生活,可人生的一切奥秘和吸引力对我已不复存在,我似乎已走到了它的尽头。反顾我走过来的路,是一段由紫红到灰白的历程;一段由希望到失望、绝望的历程;一段思想的长河起于无私的源头而最终以自我为归宿的历程。
  我体会到这样一则道理:任何人,不管是生存还是创造,都是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就像太阳发光,首先是自己生存运动的必然现象,照耀万物,不过是它派生的一种客观意义而已。所以我想,只要每一个人都尽量去提高自我存在的价值,那么整个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也就成为必然了。这大概是人的规律,也是生物进化的某种规律——是任何专横的说教都不能淹没、不能哄骗的规律!
  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可我一个人已经很累了呀,仿佛只要松出一口气,就意味着彻底灭亡。真的,我偷偷地去看过天主教堂的礼拜,我曾冒出过削发为尼的念头,甚至,我想到过去死……心里真是乱极了,矛盾极了。
  潘 晓
  1980年4月
  今天我们都知道,根本没有“潘晓”这个人,潘,是北京经济学院二年级学生潘祎,晓,是北京第五羊毛衫厂的青年女工黄晓菊。
  当时,《中国青年》杂志的编辑,分别向两人约稿,最后,从黄晓菊和潘祎的名字里各取一个字合成了“潘晓”这个笔名。
  “潘晓讨论”,“热”了一个夏天。
  据6月9日的统计,不足一个月就收到了两万多件读者来信。
  最初的大量来信在就人生的意义发言的同时,几乎都对这场讨论本身表示了强烈的感激和敬佩——
  “全国多少青年和潘晓一样,在希冀着心灵的甘露,在渴望着点燃青春的炬火。”
  “真实,有时虽然是丑恶的,但它要比那些粉饰和虚伪的东西有力一百倍!”
  “一个诚实人的心声,能唤起一大群诚实人的共鸣!”
  “谢谢敢写的人和允许发表的人!”
  还有从全国四面八方寄来的许多钱和包裹,向“潘晓”这个“弱女子”献上同情和爱心。
  时间进入了天气最热的七八月份,“潘晓讨论”也在这两个月里“热”到了顶点:###编印的《宣教动态》转发了王任重让编辑部写的给中央书记处的情况反映,并印发给了出席中央宣传工作会议的代表;编辑部的领导被邀请到各种场合去作关于讨论的报告;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等国际大通讯社也作了报道;国内的报刊更是报道不断;邮局的“蹦蹦车”每天仍源源不断地运来读者的来信;越来越多的读者或打电话或直接找到编辑部要见潘晓;社会上甚至出现了一些被别人指认为潘晓和自己冒充潘晓的人;许多新闻单位的记者成天堵在编辑部提出直接采访潘晓的要求……
  8月20日,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后播发了采访黄晓菊的专题报道。黄晓菊在亿万观众面前对那封信作说明,最后的表态很正面也很富于哲理,甚至也成为名言被许多人传诵:
  “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上存在着垃圾就像苍蝇那样活着!”
  

“感情破裂”可以离婚了(1)
1980年,“感情破裂”作为法定离婚理由,写入新的《婚姻法》。
  新的《婚姻法》第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现在我们可能觉得,这有什么?“感情破裂”当然应该离婚啦。但在当时,是何等的不容易。
  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又坚持了离婚自由原则,同时,也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从学理角度看,将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在80年代的中国,不仅具有立法的现实性,而且具有理念的超前性。
  1950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也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1950年《婚姻法》除有协议离婚程序和诉讼离婚程序外,并无关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的规定。
  为解决离婚标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50年至1980年均发布了相应的司法解释。透过司法解释,我们可感知到,离婚的原因主要集中为夫妻双方不通音讯、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夫妻一方患病、当事人未达法定婚龄。离婚的原则界线则依最高院1963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来处理。意见中指出:离与不离,首先应从“婚姻基础(自由结合还是包办)、婚后感情和离婚原因,来查清夫妻关系是否还可以维持;其次,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社会的影响。这样的离婚标准,当时被法官们称为“三看一参”:一看婚姻基础,二看婚后感情,三看离婚原因,四还要注意子女利益和社会影响。在这次的离婚标准中,“感情”已经出现,但很弱。
  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世界各国的离婚立法多由过错原则转而采取婚姻破裂原则。
  英国是首先实行离婚法改革的国家之一。其1969年离婚改革法第1条规定了离婚的惟一理由——婚姻已无法挽回地破裂。当然,原告应提出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澳大利亚1975年的离婚立法否定了过错原则,而将婚姻破裂取代以往所有的离婚理由,但必须以夫妻分居达12个月作为婚姻破裂的证明。
  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率先于1970年制定了以“不可调和的矛盾已引起婚姻的彻底破裂”和“不可治愈的精神病”,作为离婚的理由。
  法国于1975年颁布离婚法,该法于1976年1月生效,该法在放宽离婚理由的同时,把双方相互同意和共同生活破裂作为单独的法定离婚理由。
  1970年,在联邦德国法律界代表大会上,与会代表同意实行破裂主义原则。1977年7月1日生效的修订后的联邦德国民法典,采纳了破裂主义的离婚原则。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歌雅后来专门撰文认为,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域外各国对离婚问题采取了相当宽容的态度,许多国家抛弃了离婚过错原则而代之以破裂原则。这一立法主义的变化,深深影响着我国1980年的婚姻法改革。1980年婚姻法改革的成果之一,就是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律根据,而“感情确已破裂”应属婚姻关系无可挽回的破裂范畴。 txt小说上传分享

“感情破裂”可以离婚了(2)
到底什么是感情破裂,感情破裂是否有标准,感情破裂是否只是一方的态度,这些在1980年的《婚姻法》中都没有明确规定。直到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个《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意见》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归纳了十四种情形,其中的几条规定是:“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等。
  尽管后来国家还对《婚姻法》作过多次修改,但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连同“感情确已破裂”几个字,已经载入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它的意义在于:不能把不准离婚作为一个惩罚手段来使用。
  后来不少人把1981年离婚率的上升归因于1980年的《婚姻法》。根据《上海民政志》记载,1980年,上海人离婚的数量是883对,1981年,离婚的有1304对。
  曾经参与1980年《婚姻法》修订的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所所长杨大文,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说:“那是因为过去离婚实在太严了,而1981年后的有一部分离婚是解决历史上遗留的问题。”
  海军政治部创作室主任黄传会在写作《天下婚姻:共和国三部婚姻法纪事》(文汇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时找到了以下这份材料,那是1982年11月25名妇女联名写给当时的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一封信,信的部分内容如下:
  胡总书记:我们是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受第三者插足的受害者,本不该打搅您,但因国家制定的婚姻法离婚部分有病洞,它使一些缺乏道德的人钻了空子,使好人受气,道德败坏的人得了逞。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压制我们这些受害者,客观上起到了助长违法乱纪的人更合法化,我们被逼得无路可走。因此我们25个同志并代表我们43个子女急切地请求您给我们做主,并请您尽快地帮助我们解决实际问题。
  ……
  一些人蓄意制造“感情破裂”“坚决离婚”的幌子下,乱搞两性关系,给多年的家庭、一方或子女带来终身不幸。法院在受理我们案子期间,对有过失的一方不揭露其错误,对其恶劣行为不严厉批评,不谴责,反压制我们这些弱者,强迫我们离婚,我们不同程度地体会了在法律面前的不同待遇。法律对人民没有起到教育作用,相反助长了资产阶级思想,道德败坏的泛滥,我们想不通,中央领导一再强调在新形势下加强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的重大意义,可法院同志却强调说:“我们是执法单位,婚姻法没规定讲道德,有意见找立法单位提去。”
  黄传会认为,1981年离婚率上升和新的《婚姻法》有一定关系,但不是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被禁锢了多年的思想解放了,人们开始追求自由,追求自我,价值观判断也不一样了。过去觉得离婚要么是生活作风不好,要不就是陈世美,而在改革开放之后,社会变得宽容了。”(参考2008年2月17日《新闻晨报》,作者顾筝)
  另据报道,1983年,由36名妇女组成的“秦香莲上访团”联合到全国妇联上访,状告她们的丈夫是“陈世美”。这些女性都是知识分子,她们在过去的岁月里自觉地支持了丈夫的事业,可这些丈夫翻身后竟纷纷借助新《婚姻法》中的“感情破裂”一条,提出离婚,不要糟糠之妻了。在这一轰动事件中,中国人第一次听到一个新词汇:“第三者插足”。官司最终打到中央,在中央领导人的过问下,36个“陈世美”没有一个在当时离成婚的。但在10年之内,他们全部都离婚了。
  我们还是回忆一下当时台湾歌手罗大佑的一首歌曲《恋曲1980》:
  你曾经对我说你永远爱着我
  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
  姑娘你别哭泣我俩还在一起
  今天的欢乐将是明天永远的回忆
  什么都可以抛弃什么也不能忘记
  现在你说的话都只是你的勇气
  春天刮着风秋天下着雨
  春风秋雨多少海誓山盟随风远去
  亲爱的莫再说你我永远不分离
  你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你
  姑娘世上没有人有占有的权利
  或许我们分手就这么不回头
  至少不用编织一些美丽的藉口
  亲爱的莫再说你我永远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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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纯子”们施展“晴空霹雳”
1981年,最让中国人激动的,当属中国女排夺冠。
  1981年中国女排以亚洲冠军的身份,参加了11月在日本举行的第三届世界杯排球赛。经过了7轮28场激烈的比赛,11月16日,中国队以7战全胜的成绩首次夺得世界杯赛冠军。袁伟民获“最佳教练奖”,孙晋芳获“最佳运动员奖”、“最佳二传手奖”、“优秀运动员奖”,郎平获“优秀运动员奖”。
  首次夺冠,国人沸腾了。
  这只是激动人心的开始。
  1981年,一部叫《沙鸥》的影片,打动了国人。里面有一个镜头是队员将一枚国际比赛的银牌愤然扔进了大海,目的是为了表现女排姑娘不夺金牌不罢休的决心。但就是这个镜头,让当时的国际奥委会主席基拉宁很不理解,认为这不符合奥林匹克精神。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中国人从来就这么认为,更何况当时适逢改革开放初期,一枚金牌往往承载着“振兴中华”的内涵,沙鸥的只要金牌、不要银牌的做法,就不难理解。
  《沙鸥》里有句台词一直流传:“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拿破仑说的。
  当年10月,上海《青年报》刊出读者来信《沙鸥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读者纷纷给《青年报》写信、投稿,就沙鸥的人生哲学展开热烈讨论。
  有的来信提出“沙鸥在严峻而又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奋斗了一生,可是什么也没有了,乍一看,她是一个不幸的失败者。但她亲手培养的新手却一举夺得了冠军,从这个意义上说,沙鸥又是一个胜利者。我们暂且不管她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首先应该肯定的是,沙鸥是位英雄。”
  有的来信认为“即使是生活的强者,也会有徘徊、悲哀,只有那些在徘徊中能够振奋自己,继续前进的人,才是赢得生活的胜利者。”
  淮海饭店的郑新杰认为应该不以成败计算生命价值,“成败论英雄”是剥削阶级功利主义的标准,人生道路上胜败的评判标准,在于一个人生命的价值的大小。
  和当年中国女排的“五连冠”之路遥相呼应,日本电视连续剧《排球女将》,风行中国。以小鹿纯子为代表的一批排球女将以“晴空霹雳”、“流星赶月”等带有魔幻色彩的打球技巧,使排球这项体育运动风行一时。她们的精湛球技与充满人性的友情故事,打动了无数观众的心。
  

“坏人”也有辩护的权利
1月25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结。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读特别法庭判决书。
  江青被判死缓,法庭上她还振振有词不服气。看电视转播的老百姓们都恨得咬牙切齿。有资料称:1966—1970年,江青在几次讲话中点名诬陷了172人,这些人统统都遭到迫害,有的致死,有的家破人亡。当江华审判长念了“死刑”两字,稍稍停顿了一下,江青那时狂呼反革命口号,没有来得及听到“缓期两年执行”,就丧魂失魄,手足无措。在她被押出法庭后,当女法警叫她戴上围巾,披上大衣时,她连声说:“不要了,就这样去罢。”意思是就这样去枪毙吧。女法警仇恨她,当时不对她说“死缓”。女法警事后说:“等押解到监狱时,她已完全吓傻了。”
  这次审判林彪、江青集团,让全国人民普及了法律知识。许多人当时还想不通:林彪、江青集团的人做了这么多坏事,为什么还要给他们找律师进行法律辩护?后来人们渐渐明白了,“坏人”也有辩护的权利。
  当时指定为江青辩护的律师、辩护组组长张思之,在“两案”之后20年,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当时是江青主动提出要请律师的,但后来在电视上看到都是江青自己在为自己辩护,这是怎么回事?
  张思之:后来,我最终没有成为江青的律师。我和华东政法学院的朱华荣一起去见了江青。主要是要搞清楚江青是不是真的需要我们做律师,如果真的需要,我们才可以真正着手。
  不过我预料到,我态度再好,我再客观、公正,最后我和江青还是谈不成的,她不会要我做她的辩护律师的。她对我们只是一种试探,她并不想要我们真正地做她的律师。她说,我是要律师,但我要找史良,找周建人,找刘大杰,找毛主席的女儿李敏,你们肯定是叶剑英邓小平派来的。她根本就不相信我们。
  问:后来是江青拒绝让你为他辩护的?
  张思之:对,她拒绝。(顾嘉健:《为什么江青没有辩护律师》,2001年4月14日《广州日报》)
  

分不清好人坏人的加里森敢死队
1980年2月5日,中央电视台开始播出的9集《敌营十八年》具有一种标志性的意义。这是中国第一部电视连续剧,也是第一部采用情节剧模式制作,最早产生广泛影响的通俗电视连续剧。这部电视剧与其他重视政治批判的电视剧不同,不注重对人物个性的开掘,也不强调对政治思想的意义,而是突出了情节性、戏剧性、惊险性、离奇性,具备了娱乐性作品的基本特征。中国制作通俗电视连续剧显然受了国外境外电视剧的影响。
  1981年,有一部外国电视连续剧,在中国播出不久,看的人越来越多。电视剧播出的时段,连小偷都会歇业,因为街上几乎没有人。
  这就是《加里森敢死队》。
  它让国人见识了,好人和坏人并不见得泾渭分明。
  《加里森敢死队》讲述的是二战后期,战争情势越来越严酷,中尉加里森艺高人胆大,从监狱里找来几个身手不凡的在押犯——“戏子”、“酋长”、卡西诺、高尼夫,组成了一支特别小队,纵横欧洲各国,深入敌后。
  他们是好人吗?
  好像没一个是。“戏子”是个骗子,骗术一流;“酋长”有手又准又狠的飞刀绝技,还是个高明的偷车贼;卡西诺出身“盗贼世家”,天下没有他打不开的保险柜;高尼夫是个神偷,任何东西手到擒来。
  他们是坏人吗?
  好像也没一个是。“戏子”风度翩翩,学识渊博,通晓多门外语,像个足智多谋的军师;“酋长”外冷内热,忠诚,有情义;卡西诺是个粗喇喇的仗义汉子;高尼夫风趣幽默,心地善良,平时软弱,关键时坚贞不屈。他们在“头儿”加里森的带领下,营救战友,炸雷达站,绑架德军元帅,窃取秘密情报,摧毁敌人计划,打击黑帮团伙,把德国人骗得晕头转向,打得落花流水。
  《加里森敢死队》播到第16集时,突然被停止。因当时不时有报道说,有少年模仿练习飞刀,有盗贼连环盗窃,有学生吸烟,喝酒找帅的感觉,都是受了电视的影响。(以上内容参阅2008年2月17日《新闻晨报》,记者谢岚)
  1981年6月25日《解放日报》市郊版,刊登了高洪源的一篇文章:《“我们是加里森敢死队”》——
  一天晚上9点钟光景,在青浦县赵屯公社曙光小学的办公室窗玻璃旁边,朦胧中有几个黑影在隐现。突然,“砰”的一声,窗玻璃被敲得粉碎。接着“咔嚓”又是一声,窗直棂被折两断,几个黑影相随越窗跳入学校办公室。他们翻箱拉屉,到处乱查搜,顷刻把办公室糟蹋得杂乱不堪,并用秽言留条。然后,这几个黑影又出现在学校幼儿园教室门前,迅速而慌张地把门撬开,进行偷窃,同时在幼儿园大黑板上写着“我们是加里森敢死队”。
  经查明,原来是两个低年级小学生,一个中学生和另一名16岁弃学的社会小青年干的。“加里森敢死队”害了这些学生。
  

《少林寺》走出李连杰
“日出嵩山坳, 晨钟惊飞鸟, 林间小溪水潺潺, 坡上青青草。野果香, 山花俏, 狗儿跳羊儿跑。举起鞭儿轻轻摇,小曲满山飘满山飘。莫道女儿娇,无暇有奇巧。冬去春来十六载, 黄花正年少。腰身壮, 胆气豪,常练武,勤操劳。耕田放牧打豺狼,风雨一肩挑一肩挑。”
  相信经历过80年代的人,对这首歌曲都记忆犹新。
  这是影片《少林寺》的插曲。
  这部由中国大陆与香港中原电影公司首度合作拍摄的功夫影片《少林寺》, 历时三年, 可以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尝试, 该片不但云集了上百位武术高手, 而且也是第一次将真正的少林古寺搬上银幕。
  这部经典的功夫影片1982年在中国大陆、香港、韩国公映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在大陆的电影票价还是一角钱一张的时代里,创下了上亿的票房神话,一夜之间,主演李连杰的名字也家喻户晓。此时不满20岁的他在该片中充分展示了精湛的武艺才华,拳术、刀枪棍棒、软器械,尽数施展,令人大开眼界。
  《少林寺》使李连杰成为幸运儿,他成为继李小龙、成龙之后的又一颗闪亮的中国功夫明星。
  人们对李连杰版《少林寺》情有独钟,一是看到了一种真正的娱乐化的电影,而另一方面就是李连杰不着表演痕迹的武打真功夫,加之神秘的寺院古塔,清丽怡人的风景,出神入化的武术架势,使影片已经到了想不成功都不可能的境界。
  《少林寺》的放映当时轰动了全中国,引发了前所未有的功夫热,甚至有很多的青少年去少林寺拜师学艺,更引发了青少年是否应该看武侠电影的讨论。
  受《少林寺》影响的人很多,在2007年热播的军旅题材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中, 扮演男主角 “许三多”的王宝强就是其中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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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中年》让陈爱莲哭湿了三块手绢
1982年12月30日,在《大众电影》编辑部放映厅,20多位来自医疗、文艺、体育界的人士聚集在一起,观摩了这部即将上映的影片。应邀参加观摩的,有舞蹈家陈爱莲,还有当时国家女排的主教练袁伟民等人。昏暗的放映厅里,唏嘘声一片。陈爱莲哭湿了三块手绢,袁伟民这个“硬汉”也忍不住掉了泪。
  有一次在医学院放专场,大家在看的时候就喊起了口号,泪眼模糊地呼喊:“我们就是这样的啊!”
  这部感人至深的影片,就是《人到中年》。
  小说的主人公陆文婷是一名眼科医生,一个普通的住院大夫。她不但医术精湛,而且人格高尚。她超负荷地工作,却拿着很低的待遇。一家四口挤在一间狭小的陋室里,家里没有一件好家具,生活过得十分清寒。丈夫傅家杰从事金属力学研究,因为住房狭小,不得不搬到研究所去住。
  就在这样困窘的生存条件下,陆文婷仍然任劳任怨地工作着。虽然也因为无暇照顾丈夫和孩子,心中充满歉疚。在20多年的工作中,她把全部精力和心血,都倾注到了病人身上。最后,她累倒在手术台旁。
  1983年3月2日,邓小平看了电影《人到中年》后,说:“我们现在一方面是知识分子太少,另一方面有些地方中青年知识分子很难起作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包括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问题,要下决心解决。《人到中年》这部电影值得一看,主要是教育我们这些老同志的。看看,对我们这些人有好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6页)
  1982年还有一部影片引发了社会关注。根据张贤亮小说改编、由谢晋导演的影片《牧马人》上映后,在社会上引起反响。许灵均是个右派,被发配到了大西北,当上了牧马人,孤独、耻辱、悲观、绝望,几乎走上了自绝之路。然而纯朴的牧工不歧视他,更重要的是他遇到了四川逃荒女李秀芝,一对苦命男女相濡以沫。改革开放后,许灵均经商的父亲从美国回来,为弥补愧疚,执意要把儿子带到美国,继承事业。许灵均难舍汗水浸渍的土地、患难与共的牧友和血肉相连的妻子。影片的最后,天苍苍,野茫茫,丈夫、妻子和儿子,越走越近,拥抱在一起……
  电影里有些观点,比如“狗不嫌家贫,子不嫌娘丑”,“娘打子,委屈,也该”,当时并没有太多异议;倒是许灵均应不应该出国,引起了社会争议。上海《青年报》当时刊登了读者来信《许灵均为什么不出国?》,就许灵均是“出国去价值大还是留下价值大”展开讨论。一些人提出,出不出国,并不是爱不爱国的唯一标志。这一讨论涉及的话题,已超出了影片本身。
  

《血疑》里的山口百惠成为超级偶像
1982年,随着日本电视连续剧《血疑》的播放,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一起,成为当时许多人最喜欢的明星。幸子身世之谜,大岛茂深沉的父爱,光夫执著不悔的爱情……沉重的故事却浸染了爱情的曼妙和轻盈,主人公成为中国的超级偶像。
  当时,满大街“幸子衫”,“幸子头”、“光夫衫”、“大岛茂包”不仅让个体户赚个钵满盆满,也让中国大众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名人效应”。
  “我是一片即将飘零的枯叶,但我并不孤单,并不失意,面对着日夜依附的大树,我放声歌唱。生命原本就是美丽的,何必在意是否短暂。”
  《血疑》中这些感人的台词,为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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