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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是道明寺-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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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明寺枫依旧不发一言,只是心里算是认同了长子今天的行为。渊,没有让她失望呢,先以沉默让人们失去冷静,然后再用高层的巨大人事变动吸引他们的注意力顺便清除某些尸位素餐之人,最后携雷霆之威镇住众人,真是聪明的手段。                                                                                                                                 
                                                                       
  呐,已经成功了一半呢,要得到那些骄傲到骨子里的人真心的尊崇与追随,就要看渊你接下来的举动了。唔,今天真的看了一场好戏啊,道明寺枫带着一丝恶作剧成功的心思想着,几只老狐狸,被她的宝贝儿子给吓到了吧,不过,你们恐怕得准备好速效救心丸啊,不然,被吓坏了可就连哭都来不及了。                                                             
                                                                       
  “那么,今天的会议就到此结束吧。”满意的看到自己的举动收到成效,渊见好就收,给还在震惊中尚没有回过神来的各位高层一个喘息的空间。                                                                                                                                 
                                                                         
  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的
                                                                                                                                
                                                                         
  彼此当年少,莫负好时光。                                                                                                                               
                                                                       
  原来少年时的春光是那么的美好,美好到让之后的他竟再生不出喜悦的念头,在她离去后。
                                                                         
  二十年梦一场。                                                                                                                               
                                                                       
  她有着世上最让人产生无限绮丽遐想的名字,朝歌,商家的朝歌,商氏一族最受宠爱的幼女,也是,他曾经以为会与他相守一生的女子。                                                                                                                               
                                                                       
  她小他五岁。                       
                                                                         
  五岁的时候,他见到甫出生的她,小小的就像一只没有睡饱的猫咪,脆弱而惹人怜爱。皮肤红红的,眼睛也没有睁开,旁边的云歌对自己的小妹妹的评价是,“像一只猴子,丑死了。”
                                                                       
  可他一点都不觉得,他只死死的盯着那个还在熟睡中的小巧身子,仿佛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珍宝。                                                                       
                                                                       
  她出生的时候朝霞满天,商伯伯笑着对他们说,她叫朝歌。                                                                               
                                                                         
  朝歌,他的,举世无双的朝歌。                                                                                                                               
                                                                       
  他一瞬间想起了史书上记载的一段往事,在商朝的国都,朝歌,发生的一段绮丽的往事。或许过程中沾染了太多的血雨腥风,却依然掩不去那名女子的绝美身姿,举手投足都自有一股风流,她清然浅笑,眸子里闪耀着星光。                                                                                                                                 
                                                                       
  妲己,倾国倾城的狐姬。                                                                                                                               
                                                                       
  呐,我的小朝歌,你是否也会长成那样倾世绝的女子呢。                                                                                         
                                                                       
  他耐心的等待着,看那个皱巴巴的小猫一样可爱的婴孩,从牙牙学语开始,一点点成长到绽放出耀眼的风华,她看他的眼神里是全心全意的依恋,她最灿烂炫丽的笑容也只为了他一人。
                                                                         
  豪门间将联姻作为彼此结盟的桥梁,他自小就明白他的婚事只是壮大家族的手段,可是如果与他相伴一生的人是她,那个他从小看大的娃娃的话,他很乐意接受这样的安排呢。
                                                                       
  可是,他终究还是没能够理解,何为“傀儡”,何为“身不由己”,是了,一向顺风顺水,从来没遇过半点挫折与波澜的季少爷,又如何能够想到,即使同为世家子女,他们的婚事也并非水到渠成。                                                                             
                                                                         
  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他十八岁。                                                                                                                               
                                                                         
  在与他同岁的云歌的十八岁生日宴上,商伯伯宣布他的长女将在三个月后成为季家的少夫人,他的妻子。                                                     
                                                                         
  那个笑容璀璨的让他疼若珠宝的女孩在下一秒白了脸庞,看向他的眸子里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痛楚,他慌然想要找父亲问个清楚,为何连商量都没有就径直宣布了这样的决定,他们明明知道自己喜欢的是朝歌啊。                                     
                                                                       
  而父亲的回答,他想,他这一生都无法忘记吧,时间就是金钱,朝歌小你五岁,而云歌与你同龄,五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东西。                                                                                                                                 
                                                                         
  原来,他的情意不是没有人看到,只是,比起五年的等待,长辈们更愿意选择一个能够立刻将季商两家联接在一起的女子成为他的妻子。                                                                                                                                 
                                                                         
  云歌很喜欢你,你要好好对她。他离开父亲的书房时,父亲这么说道。                                       
                                                                       
  可是没有人听到他心里的哭泣,他明明与朝歌相爱,他已经等了十三年了,可是为什么长辈们的一句话,就要生生的拆散他们呢。                                                                                                                                 
                                                                       
  朝歌,朝歌,他心心念念的都是朝歌,对他笑的朝歌,因为他没能陪在身边而恼怒的朝歌,宠物病死后哭泣的朝歌,脑海里翻腾的都是他们的过往,鲜活如斯。                                                                                 
                                                                         
  可是,已经没有未来了。那些在他的脑海里计划了无数遍的蓝图,在听到商伯伯宣布的婚讯时,就已经龟裂成碎片,片片成灰了。                                                                                                                               
                                                                         
  他没有再去商家,一次也没有。                                                                                                                               
                                                                       
  缠绕入骨的思念几乎要将他逼疯,可他不能去,去了,又如何呢。                                                         
                                                                       
  他将成为云歌的丈夫,她的姐夫,而她,会在五年后,成为别人的妻子。
                                                                       
  嫉妒像毒蛇一样撕咬着他的心,可他只能无力的承受着即将失去她的痛楚,无能为力。
                                                                       
  当荷花开满了整个西湖的时候,云歌披上了白纱,成为了他的新娘。他看见云歌的眼睛里盛满了温柔与甜蜜,以及几缕幸福,她那么的开心呵,可是,他却给不了也不想给她幸福。他的心,早在是三年前就已经遗失在朝歌那里,永远都拿不回来了。                                                                                                                       
                                                                       
  面前女子脸上满溢的快乐,让他禁不住,恨她。如果,如果她不曾存在,如果她不是朝歌的姐姐,那么,今日和他站在一起的,就不会是她了吧。那么,他和朝歌,也就可以在一起了。
                                                                       
  明知道,她也不过是联姻的牺牲品,他却不能控制的去恨她,一千遍一万遍的告诫自己,不能原谅。                                                                       
                                                                         
  他怎么能原谅啊,正是自己的无力,让那个如光一样明媚的女孩失掉了全部的快乐,她的笑容全都消失不见只余下痛到极点的悲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最终也只能是他们年少时的美好向往。
                                                                         
  他从商伯伯的手中接过了云歌的手,尽了最大的努力让自己不至于狠狠的捏下去,麻木的说完“我愿意”后,他唯一想做的事情是寻个无人的角落大哭一场。                                                                                       
                                                                       
  可他不能。                             
                                                                       
  原以为一生也就那么过去了,结婚一年后,他做了父亲。                                                                                       
                                                                         
  云歌抱着孩子满足的样子,他看在眼里,只觉得离自己好遥远。想到那个小小的孩子,会慢慢的长大,然后继承和他一样的命运,为了家族而献出一切,连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的资格都没有,他只觉得有一股凉气从脚底窜上,直入心间。                                                                                                                               
                                                                       
  可是,就算他不忍又如何呢,世家子弟,谁又能逃的了那样的宿命。                                               
                                                                         
  他自嘲的笑,随即回到书房继续与公文奋斗。                                                                                                                                 
                                                                       
  岁月如梭。                               
                                                                         
  再一次看到朝歌的时候,她已出落成一个绝美的女子,十八岁的她拥有这世间最闪耀的光华,美好的让他屏息。原来相见不能相守的痛苦那么的深重,重的让他无力负荷,天知道他有多想紧紧的拥抱她,将她柔软的身子嵌入自己的骨子里,可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他早已经,没有了爱护她的资格。                                                                       
                                                                         
  而云歌,在角落里,盯着她的妹妹,满眼的怨毒。                                                                                                                 
                                                                         
  命运,永远以玩弄局内人为乐。                                                                                                                               
                                                                       
  发出这种感叹的时候,他刚刚从宿醉中醒过来,浑身未着寸缕。屋子里满是情色的味道,而他的身边却空无一人。                       
                                                                       
  原只当是酒后一场梦,却不料,十个月后,一个小小的婴孩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该死的和二十年前的她一模一样。                     
                                                                         
  于是他知道,那个和他春宵一度的女子,竟是他心心念念的爱人,可是,看到那个孩子,他也明白,朝歌,已经不在了吧。                                                                                                                               
                                                                         
  不然,那个倔强的女孩,又怎会放弃她和他的孩子呢。                                                                                               
                                                                         
  无视云歌的惊痛与反对,他将孩子纳入季家族谱,将他视为自己的继承人带在身边悉心教养。现在的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任人摆布的玩偶,已经掌控季家大权的他自然能够决定自己的继承者。更何况,无论是哪个孩子,都流是季商两家的血,长辈们根本没有反对的必要,而你,云歌,也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了,不是么?                                                                                                                               
                                                                         
  他和朝歌的孩子一天天长大,看着那张和当年的朝歌一般无二的稚嫩面孔,他时时陷入沉思中,已过而立之年的他想起那曾经在他和朝歌记忆中坚定而脆弱的誓言,痛彻心扉。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朝歌,我的朝歌,我终究还是没能做到,握着你的手,和你到老。                                                       
                                                                       
  他的生活依旧如同死水一般没有半点波澜,他和朝歌的孩子是他生活唯一的重心,他想将最好的一切带给他的孩子,他和朝歌生命的延续,朝歌用生命换来的珍宝。每每看到孩子的进步,他总是在想,如果,如果朝歌能够看到这些,该有多好。                                                                                                                               
                                                                       
  云歌的不满与怨恨日益增加,他看在眼里,心想她不知何时会爆发出来,不过,他会保护好他的孩子的,任何人都休想伤了他。                                                                                                                                 
                                                                       
  只是他没有想到,当女人疯狂起来,会是那么的可怕。                                                                                                 
                                                                         
  他将儿子小小的身子紧紧护在怀里,心里平静的近乎于安宁。                                                                       
                                                                       
  剧痛袭来的瞬间,他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句话,死生契阔。                                                                       
                                                                       
  生与死的距离。                                                                                                                                 
                                                                       
  呐,朝歌,我就要和你团聚了呢。                                                                                                                               
                                                                         
  这一次,再也不会放开你的手了。                                                                                                                               
                                                                         
  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低头确认他的儿子还完好无损,他满意的笑了。                                               
                                                                       
  无殇,我的孩子,你要快乐的活下去。的
所谓天敌

  如果要问道明寺渊,入驻财团的感想的话,那么,要做好被他从办公室直接扔出去的准备。
                                                                         
  事实上,来到这世界上十八年,除了刚到英国的那阵兵荒马乱,他一直将事情掌控在自己的手中,简而言之,忙是很正常的,但是那张忙的时间表要由他来定才行。                                                                 
                                                                       
  而进驻道明寺财团的这些日子,他终于完全理解了何谓之“忙”!也对父亲和母亲多年来一直脚不沾地,连回家都很少这样的生活有了非常深刻的体会。在英国那段日子里,早已习惯了远程操控,或者只要将项目布置给得力的助手就        的他,如今突然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复杂程度根本不是当年英国那家小小的企业所能够比较的航母,虽然要驾驭它并没有能够让他觉得心力交瘁,可是,那种事情稍微脱离他掌控的感觉,让他有些挫败。                                                                                                                               
                                                                       
  不过,他微微的冷笑,再忙,也就这几日的功夫了。他的个性和父亲大人可是截然不同,父亲愿意忍,可并不代表,他愿意自己的战车里,有和他意思相左的战士呢。老狐狸们,就慢慢享受这最后的安心日子吧。                             
                                                                         
  眼睛扫了下面前几堆足以砸死人的文件,渊狠狠咬牙,你们都给我等着!!!于是可怜的道明寺渊大人,被迫继续在文件之海中遨游。                                                                                                                               
                                                                       
  离他的伙伴们从英国前来的日子,还有半个月。                                                                                                                       
                                                                       
  而让很久以后的他来评价这段日子以来的生活,他只给两个字——炼狱。原因,很忙……
                                                                       
  ………
                                                                       
  英德学园                                     
                                                                         
  “渊最近在做什么,我们已经很久没见他了啊。”西门总二郎轻轻的搅动着面前的咖啡,语带一丝抱怨,以及担忧。                                                                                                                                 
                                                                       
  “族里那些个老狐狸,哼!”表达了下对于家族中那些个老而不死尸位素餐的某些人的愤怒,司也算是解答了其他三人的困惑。                                                                                                                               
                                                                       
  “真是麻烦。”玲不屑的撇撇嘴,很清楚在那些个怀鬼胎的老人们明里暗里的使绊子下,渊想不忙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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