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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书途-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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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否定的。
在入订成旨的那之后一段时间,晨宇猜想修真真气会完全转变成天力,这就意味着自己那一段时间是不能使用神通灵识的,那么那时,如果自己遇到什么灾难,是不可想象,对于自己来说,灵识都是来得那么的重要……那么现在苦修的所产生的效果就会有大用。
无感随念,无念随心,无心随意,意由感发,念由心出,一切大似诺同,一切皆有联系……万物化为识,又由神海出……
杨晨宇就那么将对神识的感悟用在了那种感觉上,马上就产生了联系。
万物皆有联系,感觉也不例外,在加上修真的无数高人感悟的神识功法与那修感融合在一起,竟就那么自然的结合在一起,虽有不足,但世上无完美,这已经让杨晨宇很满足了,已经是赶上神识的大半效果。
要知道,前者可是要用真气方才可使用,而现在的第六感觉已经是能够与其媲美了,那是加上不怎么消耗的情况了。
就这样再次苦修磨练自身一个月,杨晨宇感觉自己的肉身已经强大起来,在加上天师的属性增幅上,杨晨宇单臂就能举起两百斤,双臂弃开,能上至五百,在同龄人中可谓是大力,就是一些大人也没有这么可怕的力量。最重要的是在持久力上,整整六个月可不是白炼的。
而且——
不知是什么,滋润着晨宇的身体,每次在这世外桃源里修炼都有这种感觉。
修炼是这样,炼体也是这样。
仿佛这方天地无形中有一股异能,但可以确定,这是一股正能量,而且每次练得精疲力竭的时候,都会更加滋润起自身,有着帮助脱去疲惫的功效。
“对修炼有奇效啊!”杨晨宇曾不止一次这么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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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白发
这里有自然法阵隐秘着、对修炼有奇效的异能、与世隔绝……
“这方天地真是一块宝地,只是没有其他人,怪单调的,连小动物也是没有,只有一些小树小草。”
一共半年时间,杨晨宇都与杨谡生活在一起,修炼、学习天师知识、大陆样貌……各种乱七八糟的知识与概念灌入晨宇的小脑瓜子里,对于这个世界也有了一定的认知。
半年过去,这方天地依旧,还是春意盎然的,可外面的世界却早已是纷纷细雪轻飘而下。
大地仿佛披上了一身银装,原本四季常绿的草本、树木这些植物也都披上了银色外衣,山脉是,叽巫小镇也是如此。
街道已经被早起的人们给扫出了空白,老式屋顶上却留有痕迹。
在这一江南一域,因为南方的气候类型主要是亚热带季风,气候特点是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所以,虽然下着小雪,但并没怎么让人感觉特别冷。人们依旧如往常那样,开始在道路两旁的商位做起生意。
大街上不乏一些乞丐冻得发抖,这时便会有富贵人家出来施发粥粮以及一些粗絮棉袍。
金府就是其中一家,没到一年最冷的季节,金老太太就会出门帮衬一下那些穷苦人家,而这乞丐就是重点帮助之一了。
这时的金老太太被几个下人搀扶着,她浑浊的双眼看着施粥那和睦的场景,温和而慈祥地笑着。
寒冷的白雪没有阻隔这淳朴的风土人情。
突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来:“这不是金老太太嘛,这么冷的天出来干什么?呆在府邸里多好啊。”
金老太太怒目而视,怒道:“你这群小混混,过来作甚?”
“哈哈,金老太太说笑了,今天不是大冬天嘛,见您老善意施粥,过来讨碗粥喝。”
有下人怒斥道:“休要无理!你们天天游手好闲,为恶全镇,你们的恶名声可是远近闻名的,现在来的,是不怀好意吧!”
“你大胆!”那混混怒道,手里拎出一把斧头。
正当那混混想行凶时,混混头子阻止了他:“退下,我们可是范爷天师帮,对待百姓要以理服人,知道了吗。”
对于全镇人来说,他们这群混混就是一个黑社会,因全员都用斧头,所以私下里被称为斧头帮。
说完,那人走了上来,身材与古镇人们比起来魁梧许多。
金老太太道:“范斧头,你想怎么样?”
范斧头神色有所不悦,道:“别叫我全名,叫我范爷就行。我的人说的也有道理,最近帮会是手头有点紧,想我们为整个镇子带来了安宁,这样的功劳难道得不到嘉赏吗?金老太太又是我们小镇的首富,可否接济一下我们,,这样也好让我们全心全意为镇子服务嘛。”他的话虽是询问句式,但其语气却是生硬的很。
可能因为全镇人嘲笑他的帮会为斧头帮,所以他很不喜欢被人叫他全名。
“没门!”小福子怒道。
“行了,小福子,给他们钱。”金老太太为了息事宁人,有些颓然的道。
“哈哈,哈哈哈哈。金老太太不愧为全镇最有善心的人啊,钱多钱少不是问题,还是老规矩吧。”范斧头让手下人拿了钱,领着全员混混离开了。
临走前,范斧头大声吆喝了一句:“全员都有?去老财神也那。”
又有一混混头目怒视了一样众人:“算你们识相。”
有些受到接济的穷人家唉声叹息:“这些遭天杀的,老天何时收啊!”
金老太太只叹了一句:“这些钱够再救济一倍的人了。”
时至中午,叽巫小镇上唯一的那条大街上来了一群外乡人,他们穿得很是单薄,看起来与周围人格格不入。
他们没有华丽的服饰衣着,但有统一的衣服颜色——白色。
在“墨”的分级上,白色是不存在的,但实际上它又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它的存在没有载入天师上的信息中,那是因为它是白色,在成旨后并不能改变天书的颜色,因为天书本就像极了纸张,是白色的。
这也就像是人类天师职业中的1~9级存在,它也是没有记载。又如大漠中低于区主级的,比比皆是。
在那一群人中,领首的是一个黄皮肤的中年人,身材比例很匀称,身高却是不高,只是一米七的样子。长相也是平凡,是那种放在人群中就找不到的,但却有一种令人想亲近他的气息。他满头白发,但不是惨白的那种,是有“温度”的白色,让人看着悦目,并没有不舒服的感觉,反而会让人喜欢上这种气态、颜色。
那男子的名字很少人知道,就是他自己也快忘了,但是他的外号倒是很多人知道,而且对一层次的人来说是闻之色变。白发之名,白色猎人称号。
天空洋洋散散地飘下些雪花,但在落到那男子之前就凭空消失了,只是没有人能注意到,当然也不会有人注意上。
这是一个由七人组成的队伍,除去那领首的白发,还有一对胖男女、一个风情少妇打扮的女子、一个蓝发老者、一个彪悍大汉,最后是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一共五男两女。
那风情少妇打扮的女子似乎表现得很轻浮,总是试图靠近那青涩的青年,有意无意的去诱惑他,而一边的彪悍大汉则是时不时瞄上几眼,气的牙痒痒。
彪形大汉豹头环眼,一看就是很凶残的恶人。本来他们外地人的到来也不会惹来他人的注意。但是因为有这可怕模样的人存在,所以镇上的人都远远的避让开来,生怕招惹上他。
那对胖男女明显是一对情侣,两者依靠在一起,犹如一部言情剧,只是选错了男女主角。
老者则自顾自走着,没将这些看在眼里,好似看破红尘的得道仙人。不过说过来,他本就是个老头,还能怎么样?
十七八岁模样的青年身着褒衣博带,谦和的走在其他人旁边。
他们似乎是到了现在才感受到天气的寒冷,如梦初醒般的直径向那写着“酒馆”两个红色大字的酒馆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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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杨谡的白龙鱼服
在叽巫小镇大大小小有十数家酒馆,但写着红色大字的只有这一家,话说这里的酒是有历史的。
而这家店也是杨谡以前长来的。不对!还有以前的以前。
现在还不到午饭时间,然而酒馆中已经坐着很多人了。他们也大多是为了御寒而来,也有像杨谡这般的酗酒老鬼。
正巧,杨谡也在。他不再衣衫褴褛,而是身着一件黑底青纹的袍子,袍子上绣着两只动物,栩栩如生,分别是白龙与红鱼。只是与往常不同的是他很清醒,而且只是在一旁小酌着。他坐在临近柜台的位置,似乎认为这样酒就能很快被端上来了。
很巧,白发所选的位置正是在杨谡的左手位置,原因可能是他的想法与杨谡不谋而合吧。
七人勉强坐成两桌,而白色则刚好背对着杨谡。
“小二,快上好酒!”那彪悍大汉张着嘴巴大声道,声音可以传至酒馆的角角落落。
顿时,所以酒馆里的客人都怒了起来,也不是不能说话,但像这莽夫这般,定会招来众怒。
大汉不顾其他人的眼光,临近端起杨谡桌上的酒,一口喝了下去,粗神经打呼:“哈哈哈,好酒好酒!”
杨谡不以为然,继续饮着自己酒杯里的酒。
那大汉身边的风情女子道:“罗七霸!适可而止!我们不是来游山玩水的,我们可是为了那男人……半年时间,都摸索到他的位置,别在你这出了差错!”
她对这个叫罗七霸的汉子很是没好气,反身面向小青年,竟马上变了个样。这之间的把握,真是恰到了好处。
罗七霸扯着嗓子道:“媚娘,你待我可真是刻薄,对上那小屁孩又换了个样……我对你明说了,文才可不喜欢你……好了好了,都能当他娘的人了,还……”
话说这罗七霸口才还真不怎样,半天才说明白了几句。
那倜傥青年文才听罗七霸说自己是小屁孩,当然是不舒服。但有团长白发在这里,他也不敢放肆,白了他一眼,伸出筷子,夹起一块酱牛肉,向着媚娘的碗替去,本意想是气气那厮。
媚娘见此,心中大喜,故作娇羞道:“死样。”
文才听此,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竟是直接转了方向,将酱牛肉紧忙放在白发碗里,嘴上道:“如此珍馐,当是团长先用。”
媚娘气恼,憋红了脸。
“哈哈哈哈哈,好啊好啊,活该活该~”
一旁,罗七霸哈哈朗笑,不顾某人白眼攻击。
那白发看起来是那么弱小,但无疑是这些人的团长,这很是耐人寻味。
除去那彪悍的罗七霸,其他人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和善,那一副副尊容上都有微笑,可能是在笑刚才的事。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对“猪联璧合”是因为吃而笑不拢嘴的。
就是这样,很多人认定这六人是好人,六张好人卡就此发到。
也是因为这样,甚至在这吃菜喝酒的那些人认为他们是交友不慎,与那厮交了朋友。
两个胖胖已经不用说了,纯生态的胖法让他们看起来很是可爱、慈颜。
那蓝发小老头目色清冽,虽有俯视众人的气态,但那给人敬而近之的感觉,如家有一宝,亲切、和善加上庄重、严肃,竟毫无违和感,加上他外表的老态,这方尊老爱幼的美德就让这方人在心底先行起上一层暖云。
至于杨晨宇受到的那小二的不公,这是有原故的,那小二也是为难,但是他不这样是没活做了,他家里还有老有小呢。谁让杨晨宇得罪了整个小镇的人都害怕的人物。
所以说,这个地方还是很美好的,尊老爱幼不是空口说白话。
说起那白发,外表普通,虽有一头白发,但给人温暖的感觉,似一头白发周围有红晕赤色一般,加上人小体弱、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也怪让人可怜的。
十七八岁的马文才,外貌清秀,着衣得体,褒衣博带,一眼就给人好好青年的模样。
最后是那穿着在这里是不敢恭维的那位,她的打扮很难赢得老一辈的接受,但小一辈的年青小伙们都为之双眼发光,她便是花媚娘。
在这小地方,文化很是死板,很是传统。却也是抱素怀朴的体现。
加上刚才呵斥罗七霸的正义形象,让她赢得了多数人的认可,毕竟罗七霸才是惹了众怒的人。
“这位朋友,我叫蓝龙井,刚才七霸的不敬行为我为此道歉,希望能原谅。”这是那蓝发老者对杨谡所说,毕竟那罗七霸无理在前,他也只能帮其擦擦屁股了。
“刚才罗七霸那样无理在先,不顾别人同意,一口喝下别人的酒,实在是无礼了……”
杨谡站起身,若有意味地看了他一眼,转了个身,直接坐在他们仅剩的一个位置上,道:“这该怎么好,我没经过你们同意就坐在你们位置了,不过刚好抵消刚才的那不愉快,每个人都会犯些小毛病不是么?”
白发、罗七霸他们都感觉到了他的不凡,仅仅是这一小事就在无意间透露出智慧与霸气。这怎会是一个平凡人所能拥有的
叫罗七霸的那厮也坦荡,也明事理,加上这会儿对此人的重视,他道:“这位兄弟,刚才是我鲁莽了,请接受我的道歉。”然后对着店家道:“小二,快上好酒来,没见老子要敬酒请罪吗?”
声音依旧很大,这全然由不得他,全是因为他自身的天书能力所困扰。对此,其他团队成员也表示理解,除却媚娘的无理取闹。
所以说,酒馆的人们都误会了这厮,真正闹事的是媚娘,罗七霸的大嗓门也由不得他。
然而所有的人依旧是对罗七霸没好眼色,若不是看在他膘肥体壮的身材,早有人想撵他出去了。
可是罗七霸话喊归喊,但是就是不见酒上来。
现在是还没到饭时,但大冷天多数人都愿意呆在这里饮热过的酒,那一口热烈酒下肚,那是什么冷都驱去。
“p槽,怎么还没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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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酒馆血腥事件
杨谡止住了他说下去,他是很明白的。也不废话,直接从刚才自己坐的位置上拎来数壶热酒,直接摆在了桌上,道:“无需再催,本人这还有几小壶,在此能遇上酒中知己,也是一件欢事,大家分享了去,所谓独乐了不如众乐乐……”
杨谡的话与行为得到了众人的肯定与友好,大饮欢谈下,也是分外可亲起来。
白发先是站了起来,敬起一杯酒,道:“我……叫我白发就行,话不多说,先敬上一杯。”
罗七霸马上跟上来,举起手中的酒杯,道:“罗七霸,自罚一杯。”
“叫我媚娘,敬上。”
俩胖胖也起来了。
男胖胖道:“好了,大家都介绍一下,让人家知道一下,我是丁一下,叫我丁胖子就行了。”
肥指指着身边的女胖胖道:“他是我女朋友,叫一下她泰山就行。”
丁一下说着说着放下手里的鸡腿,贴到杨谡身边轻道:“也可以叫她泰胖胖,不过不能被她听……”
“啊!痛,轻点……泰胖胖轻点。啊!我说错了,是胖泰,呸,泰胖,呸!泰泰,对!泰泰,啊~泰!痛,别掐我耳朵了!”
杨谡心中有些无语:他们是
“叫你乱说话……不教训一下不知道老娘外号了!”
人猿泰山!?
是的,这就是泰胖胖的天书,动物系列天书。
如果时间停止在这一刻,现在的画面你会发现:
看着这对冤家,杨谡,“……”。嘴角微微扬起,而这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身后有一道天旨悬浮在那里,正是处于渐变之间。而这时他身上的袍子也渐变了一下。
自家团长白发,“……”。眼角的余光看着杨谡。
正吐起舌头的媚娘,“……”眼角的余光看着杨谡。
反手贴额头的文才,“……”眼角的余光看着杨谡。
让画面开始动吧。
蓝龙井转过身,直接无视他们恶心人的做作,对杨谡道:“不知小兄弟是?”
叫杨谡小兄弟也对,不管怎么看杨谡也比蓝发老头的蓝龙井要小很多。
也没管那俩冤家了,杨谡也为难起来,这是要说真名吗?这么快就到这一步,那也太没意思了。
再玩玩,说了便是全武行了。杨谡心声。
“我叫……”杨谡也犹豫起来,人家不认识自己,可自己认识他们啊。
七年时光让他与之前的自己有很大的变化,那粗犷的面容就很难让他们认出来。
这就像是天意安排,七年之后的自己在这个小镇遇上白发猎人团。还是杨谡的心声。
也就是天意才安排得出,在杨谡打算所谓“愚蠢地”说出真名的那一刻,一个混混凑了过来,身后站在十几个小混混,正好打断杨谡继续说下去。
“真没想到,在我范爷的地盘也会有人叫嚣,哈!大个子,认个错,算了了。”那头头就那么坐在他们身边,很拽的样子。手与手之间手指动动,一副尽在掌握的意思。
如果杨晨宇此时在这里,他一定认识这个人,因为他给杨晨宇留下巨大的伤害。
杨谡也不知是从哪里得知的,知道这混混伤害过自己的儿子,心头起了一股怒气。
白发猎人团的七人根本没将其看在眼里,杨谡看了一眼那混混后就没有再看一眼,心中却是谋划着如何在混乱中随手杀了他。眼中精光一闪,心中计生。他用淡淡的语气继续前面的话:“本人叫……”
那混混头见他们连理都没理自己,想到自己好歹也是一个二旨大天师,除了天师教分会会长萨斯丁还有谁会忌惮。萨斯丁是一位四旨天王,而除了他之外他的认知中整个小镇就属他最强大了,何时有人敢这样对过他,这时便是大怒。
想到这里,他毫不犹豫地就将杨谡的话打断,怒道:“臭小子,没听见范爷我说的话吗?”
杨谡冷冷一笑,心里却是真的想笑。这混混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了,现在想来自己是该感谢他吗?帮自己避免了麻烦。他让自己没有说出身份来,倒也少了麻烦不是么。
罗七霸可是看不下去了,他就一暴躁的情绪,眼里容不得沙子,立即大吼道:“孙子儿,哪凉快哪呆着去,爷爷们没时间搭理你,识相点。”
“嘿!好一黑厮……”
闻言,罗七霸真是怒了,道:“爷爷我最不喜别人说我黑,既然你说了,那就废了你。”声音到后面还有些平淡的意味。
杨谡见此,手上轻轻的有着一点小动作,众人都没有察觉到。
范斧头正想招呼手下人抄斧头,大闹一场呢。但突如其来的压迫感震慑了他的心房。
什么?他是天师?还比自己强大的多!这么可怕的压迫感就比自己以前遇到的那位天王还要可怕啊!好痛苦,好痛苦!完了!
“前辈饶命!”
范斧头被逼迫的连天书也被迫释放了出来,那是两道白色的天旨,各画着一把斧头。
突然,一声爆裂声后,那两道天旨纷纷化为碎片,然后化成灵光消散在空气里。
就这么一会儿,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厮是个硬茬,连范斧头这位二旨大天师在他手里都没有招架之力,那他的实力会是多强大!
徒然!
“噗呲!”
一道血剑从范斧头的口中喷射出来,随后他便倒地不起。
那是罗七霸那狂暴的力量与一丝杨谡的天力结合的效果,然而其他人无一人能发现,杨谡隐秘的很好。
所有的小混混都惊魂不定的看着这可怕的大汉,就是所有在酒馆吃饭喝酒的人也都停了下来,似乎这一刻每个人的呼吸都停歇了,每个人都看着那一滩血迹,无不是大惊失色。
那不就是那混混头子所在的位置吗!
斧头帮的范斧头死了?
这怎么可能?
那可是二旨大天师的存在,是这古镇所有人都仰望的存在啊!
但更多的是死人这样血腥的场面吓到了所有人,人们蜂拥着跑出酒店,甚至有人吓得尿了裤子。而反观范斧头带来的几个人,早已趴在地上,害怕的瑟瑟发抖。
“杀人啦!”
“魔鬼啊!”
“呸,坏了老子的心情。”罗七霸在那滩血迹上呸了一口,发起了牢骚。他浑然不知有杨谡在其中动了手脚,即使他自己也在诧异那人死了。
自己没有全力而为,怎么这小子这么不禁压迫的,本就想废了他的修为,这么一下就死翘翘了,不过也没什么。对了!是不是自己最近实力又有精进,那实在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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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分系
“就知道杀人的东西。”媚娘脸色无一点变化,还在一边讽刺道。
剩下的所有人再次一惊,心中疑惑:她不怕那恶魔吗?
怎么会怕?这不,罗七霸还不好意思道:“嘿嘿,一时没忍住,自己也真是的,怎么跟个蝼蚁计较呢?”
“也怪不了小罗,就怪他贱了,当然与小罗自身的能力也有关系。”蓝龙井在一淡然道,对死了一个混混表示理解。
狠人!这是所有还在这个酒馆里的人共同的想法。
早在那混混一死,很多客人就已经忙乱逃命了。在他们想来,与一个危险的人身边,还不如自杀算了,这种压抑太可怕了。
酒店老板早已经蜷曲在自己的柜台上了,忙招呼小二上好酒好菜,生怕惹了罗七霸。
小二胆颤着走上去,他感觉这是他自出生一来最害怕的一刻,也认为是离死神最近的一刻,之前他就怠慢了这恶魔,现在想来,背后满是汗津。因为他也认识那个混混,而且自己还为他做过一些事,现在想来那是后背一寒,总感觉自己跟他们做了一件伤天害理的事,现在是要得报应的吗?
以后遇见那孩子,自己一定要好好补偿,不为良心也要为自己小命着想。
看着眼前的恶魔,小二双脚不住的打颤,“爷爷,这是你,你的酒。”小二都哆嗦起来,连双手也是不住打颤,就差尿裤子了。
“哈哈哈,爷爷?叫得好,给,你的赏钱。还有,你对大家说一下,刚才是我不小心了,大家别怕哈。哎,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那一大笑可着实吓坏了店小二,一下子将酒打翻在地上。
“啊!对不起对不起……别杀我啊,我上有七旬老母,下有三岁小儿……”这会儿,店小二的话比之平时不知快了多少,生怕自己没说出来而遭灭顶之灾。
罗七霸伸出手。
许多人已经是不忍直视,甚至有人尖叫出声,也更加坚定一些人想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心。
“别杀我……啊!”小二杀猪一般得叫。
罗七霸一手将其提了起来,道:“叫什么叫?快去拿酒来,毛手毛脚的,都将酒洒了一地。”
闻言,小二知道自己小命保住了,如释重负,忙连点头,感恩戴德地道:“是是是是是。”脑袋就如公鸡啄米一般。
小二生怕这恶魔要了他的命,身体颤颤巍巍地,忙是后退几步,却连着摔了好几跤。
造成这副模样,团队里的六人都很理解,罗七霸的天书有些不一样,是会影响自身的。
天书:复仇之怒火!
这在超能系列中也是一种奇特的存在。
在天书的分系中,一共有七系,以差到好分别是:下档次的器械系、植物系、动物系,中档次的超能系、自然系,上档次的幻兽系和圣灵系。
其中器械系、植物系和动物系虽然分在一个档次上,但其实器械系又是与另两个系列天书有着巨大差距。
器械系是大陆天师职业中比较常见的一系,特点是在入订第一旨到第三旨都需要实物来介入。
所以说,这一系在前期成才是飞快的,因为有了实物的构架,物理攻击方面也是得天独厚。
器械系天师最大的问题在于选择与自己较为契合的实物,那些都将会成为自身的一部分实力。那些实物大多是器械,因为它们最容易与天书契合。亦或是其他实物,比如家具、农具、手工器具等等。
当然,很少人会去选择那些对自己实力无用的东西,但是对于一些根本没有天赋的人,可能穷其一生也就一旨天师的修为,那些人则很可能回去选择这些东西,因为这会让他的生活变得富裕。
比如金老太太他们这些富贵人家,他们的立家先人就是入订成旨按上农具的一类天师。
他们这些天师能够耕作出最完美的庄稼,产量也极为可观,加上他们得天独厚的天师优势,又怎会成为不了叽巫镇这么一个小地方的富豪呢?
但他们选择了走向田耕已经决定了断绝天师的路了。
而器械系的优势显而易见。
器械系天师因为器械霸占了天书页码的一大半部分,所需要的“墨”成分就少了很多,他们可以只需寻找弱小的大漠,使其在成长初期降低危险的风险。
还有的是其能够在前三旨修为里表现出可怕的物理攻击力,成长又极快。而正是器械系列天书在这一个个的特性,使得这一系列天师是投入战争成为士兵的最佳人选。“造价低,效果大”。
因为其特点是前期发展快、实力强,所以可以用简单诙谐的语言来形容——“耐操”!
然而……
为什么有入订一说呢?
这其实也与天旨本身系列之分有关。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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