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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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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是因为那里离净土教的核心区域很近。李杰思考了一下,说:“去就去呗。反正对我们来说,往哪走都是生死一线,要是能利用金银山基地的铁路,对我们来说,倒不失为一条避开光阴市人口稠密的市区的通道。我只是想,那里现在会有什么?丧尸?怪物?净土教的大部队?”

李斯特摇摇头,说:“这个暂时不得而知。古老板的电报并非是对我们下命令,你也不必遵从,这里你是老板,一切都由你说了算。”

“去。”李杰没有任何的犹豫就说:“就冲有可能和古裂大叔见面这一条也要去。其实我希望到了那里,古大叔把司马博士接走,有他在,我们被神棍们盯上的可能性更大。”虽然李杰自己也清楚古裂不可能把他们接纳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再给他们衣食无忧的安顿好,但如果古裂能把司马青衫这个烫手的山芋接走,对李杰来说,还是要轻松一些。

李斯特摊开地图,说“你看吧,在光阴市北面整个是一片大的山区,正北方向现在是净土教‘圣城’占据的伏羲山脉,我根据我们逃出来以后所经过的路线推算,‘圣城’的具体位置应该是在伏羲山脉的主峰军鼓山附近。军鼓山与光阴市的距离应该不是280公里而是大约330公里。有一条铁路和至少两条高速和高等级公路从那附近穿过,通向北方诸省。我们刚刚经过的苍狗市就在伏羲山脉的最南端,从苍狗市往南往东一片丘陵和盆地,城市比较密集,而往西南是另外一个山脉盘古山脉。盘古山脉比伏羲山脉大得多,金银山矿区只不过是盘古山脉边缘的一个小山口。在我原来的计划里,也没有打算往金银山那边去,因为山口那一带也有不少小城市和市镇,丧尸不会很少,重要的是,我就是在那一带被俘的,我跟随联合军的一支部队在那里和净土教部队作战,我们中了埋伏,几乎全军覆没。”

李杰不解的看着他,问:“既然如此,古大叔为什么要我们到那里去碰面?”

李斯特说:“那一带地形复杂,过去也是个盛产土匪的地方,对于一支几十个人的幸存者部队来说,很容易在山中隐藏起来,而且即使被发现,也并不会特别引人注意。我原来没有计划走那边,是觉得没有必要去冒险,毕竟对我们来说,尽可能早的远离净土教的范围会更安全一些。古裂要我们过去,自然有他的安排。”

李杰点头说:“好吧,既然已经决定了,其他的也不用多想。你说有没有可能古大叔已经派兵控制了那一带?不要说那么多了,我们在这个地方已经停留了很久,天也马上黑了,赶紧转移吧。”

距离,这是困扰了人类社会几千年的难题。

《诗经》里写“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讲的是距离带来的时间与心灵的阻隔;江淹说“暗叹销魂者,唯别而已”,讲的是距离带来的伤痛;王维写“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讲的是距离给未来造成的无数不确定。在古人眼里,生离死别,几乎是一样的痛苦,因为距离的相隔,带来的是时间的相隔,时间的相隔,带来的可能就是生死的相隔。古人讲千里迢迢,千里之外,那就是一片无法预测的未知。

这种状况,一直到人类社会发展到最近的几十年,才得到了根本的改变,尤其是最近的三十年以来。古人所谓的千里迢迢,坐飞机也就是几十分钟的事情,古人眼里的山穷水复,早已被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的网络覆盖,便利的交通,让相恋的人们缩短了相思的距离,让在外做工的人,不必再面对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悲凉。

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李杰,在过去,从来没有真正感受过距离的遥远,更没有尝试过行路的艰辛和危险。从李杰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去金银山矿区,也就是100多公里的路程。在古代这已经足够遥远,但是在现代社会,这只不过是高速路一小时的车程。

然而一场灾难又让时光倒退了几十年,李杰他们虽然有车,但是却没有了路。

是的,没有路,因为原来的路被泥石流淹没了。

李杰的车队为了避免被发现,在天黑了以后也不敢开车灯,只是借助着还算比较明亮的月光缓慢的沿着曾经的一条省道前进。这条省道是很多年以前修建的,后来由于高速公路的开通,这个路段基本上没有人再走这条老路了。省道沿着山坡修建,一半靠山,另一边则靠着一条河流,路面倒也还算宽阔,就是长满了荒草和藤蔓,这路上的藤蔓虽然不是李杰他们遇到过的那种可以覆盖整个小镇的致命藤蔓,却让他们的汽车难以前进,在很多地方,只能派几个人在车队前面,用砍刀将藤蔓砍断,再往前走。不但速度非常慢,而且即使他们是轮流开路,体力的消耗也非常的巨大。

但是,这还不算什么,真正让他们感到心头发凉的是折腾了小半夜走了不到30公里,前面的道路,却被泥石流淹没了。

当时,负责带队开路的是赵云,当他看到前面的道路上填满了已经长出植物来的泥沙堆积物,简直有种哭不出来的感觉。

“妈的。”跟着李杰一起下车到前面来看的小学教师刘征衣忍不住骂了一句粗口,嘴里像嚼着黄连一般的苦。

身为司令副官的胡欢也不禁连连摇头,看了看月光如水的老天,长叹一声,说:“为毛同样是末世,人家《生化危机》里的车队走的是笔直平坦的大道,我们就只能在山路上折腾呢?”

李瑞克拍了拍胡欢的肩膀,说:“我看你还是知足吧。《生化》电影里面的路虽然好走,可那是什么,那是一片沙漠啊,连拉斯维加斯都被沙漠淹了。比较起来,至少这些地方长满了植物,这比土地沙漠化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了!”

胡欢想想也对,但是又摇摇头说:“不过说回来,我们现在要怎么办啊?倒回去走另外一条路?那边好像要绕很远,而且天知道会不会也是眼前这光景。”

李瑞克说:“怎么办,那是咱们李司令来决定的事情,我们就别费这个心思了。不过照这么下去的话,以后汽车也别开了,赶紧找几匹马来才是正经。”

这是灾难爆发后的第六年,对于幸存者们来说,逃亡的路上不但有丧尸,而且还有着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况,比如说像眼前这样的,他们还见过路面被水冲断的,最常见的则是路面被野草和灌木淹没,根本找不到的。

“先让队伍扎营休息吧。”李杰得到李瑞克等人反馈回来的信息后,对参谋长李斯特说:“走了半夜,弟兄们体力消耗都很大,休息好了再说吧。”他们倒是尽量避免在白天赶路,虽然从净土教那个小队长的口供来推断,在这一带应该不会再遇到净土教的搜索部队,但白天他们还可能派出侦查无人机一类的高科技装备。

具体如何隐蔽,如何安营扎寨,那是李斯特的事,而安保方面,则是鲁斯的事情。但李杰这个司令当得并不轻松,他除了当司令,还得当一个巡逻兵。这没办法,谁让他的队伍现在就这么点人呢?

李杰巡逻的时候喜欢拉着边境一路,这个死酷死酷的杀手,对威胁的嗅觉,可是十分敏锐的。当他们爬上路边的山坡坡顶的时候,月亮正好隐匿到了一片不知道从哪儿飘来的云层后面,能见度瞬间就降低了很多。不过,这对于带着海凌珈小队装备的夜视镜的他们而言,倒还不算什么太大的问题。问题是,他们在夜视镜里什么也没看到,放下那玩意,边境却吸了吸鼻子,说:“有活动的生物在逼近。”

第288章 你死我活

生物,这是个关键词。

李杰发现边境这个杀手用词还是非常严谨的,他不能确定正在逼近的具体是什么东西,但他已经做出判断,是生物。起码不会是霸天虎,当然也不会是丧尸,不然他不会这么说。

李杰的感官也非常的敏锐,不管是视觉,听觉,还是嗅觉,他同样有着强烈的对危险的预感和预判。在遇到边境以前,他这方面的能力在身边的人中是首屈一指的。

李杰和边境的根本区别是在灾难前,李杰是在麻将桌上,在夜店的灯红酒绿中,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混吃等死。而边境则是睡觉也从来不脱衣服,睡着了也半睁着眼睛,手永远放在枪上。如果说李杰在灾难后不管从身体状态上还是从精神意识上都已经脱胎换骨,但这种改变再怎么也就几年,和边境那种随时都走在死亡边缘的人是没法比的。

杀手,那是一个很古老的职业。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李杰觉得边境还是靠得住的,灾难改变了一切,对于杀手而言也是一样。甚至可以说,如果他们曾经想过上普通人的生活而不得的话,至少现在他们可以实现这个梦想了。

边境的头发很长。其实从“圣城”逃出来的奴隶头发都很长,不过和其他人的头发又长又乱相比,现在边境的头发经过梳理和清洗,看起来很柔顺,如果只看背影的话,会以为这是个女人。其实李杰认真观察过边境,他的长相不像林野那样美得可以把女人都比下去,但是他的五官还是比较细致的,脸型的线条也很漂亮,尤其是一个尖下巴,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这样的人在大街上遇到的话,你会以为他是一个体弱而且气质也比较偏女性的人。这样的人在城市里也很常见,而常见就是对杀手最好的伪装。

这个时候,李杰和边境一起站在山头上,距离他大约有5米,从侧后方看上去,如果边境把耳朵拉尖一些,把背上背的88狙换成一张弓,那他就很有些精灵王子勒格拉斯的味道了。李杰还没有完全见到边境展现他的实力,但在这一瞬间,他隐约觉得这儿家伙有几分像哪个长得很像女人,却被称为最接近于神的黄金圣斗士。甚至连他说话的那种腔调、音质以及气质都有几分像,尤其是气质。李杰在遇到那个混血美女黎索的时候,就觉得她的战斗力相当具有当沙加的潜质,问题是,黎索比他想象的还要有爱心,而且在谭皎那里那种低眉顺眼像个小媳妇一样的态度,让她的气质大大的打了折扣。

眼前这个边境倒真让李杰觉得有点处女座沙加的味道,果真如此,而这个家伙又真心的接受他的话,那他就赚大了。

也许,他可以重建他的黄金小队?虽然他从来就没有凑齐十二个黄金果。

边境大概并不知道李杰正在想什么,但即使知道了,大概也不会跟他废话。在李杰看来,很多厉害的家伙其实都是很无趣的,就像李恩慧、鲁斯,而有趣的家伙好像陈重,胡欢,似乎又没那么大的本事。上天果然是公平的。

但是,生物?这个词也用得相当的幽默啊。

同时,也用得相当的准确。

因为这个时候,李杰也已经觉察到了远方山林中的异动,月光被云层遮住,黎明之前的山林隐隐绰绰,没有风,但李杰感觉到了一股不安的气息。

虽然到目前为止,他们也没有遇到过什么丧尸类以外的怪异生物,但对于地球原先的生物,他们了解得也不多。在很长时间里,除了人和人制造出来的东西,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其他,即使想关注,那也是关注不到的。

当月亮穿过云层,再次将如水的月光涂抹在树木稀少,杂草丛生的山坡上的时候,李杰骤然看到对面的一个山头上多了一个身影,那身影蹲坐在地,头朝月亮,突然毫无征兆的引吭高歌起来。

“嗷——嗷——嗷——呜——”

那最后一声尾音极长,也极有穿透力。

那是,狼。

曾经很常见,后来又已经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很久的动物。

至少,李杰在此之前就从来没有在野地里见过狼。

如果季忆在的话,应该会很兴奋吧?那孩子对人很不以为然,对野生动物倒很亲切。只是不知道,她现在在哪。

“季忆。”李杰和远处对面山头上的狼遥遥的对视着,嘴角挂着一点笑意,心里却满满的都是哀伤,李杰从来就不喜欢装文艺,只是他心里的哀伤像冰雪溶化后的湖,溢满了他心灵的每一个角落,让他无处可藏。

“季忆啊。”李杰心里默默的念着那个女孩的名字,默默的在心里说:“我信守了我们的诺言活下来了,你也不要失约啊。”

李杰和边境与对面山头上的那头狼的距离,目测大约1公里的样子,如果边境把背上的88狙取下来,李杰相信以他的枪法,即使是用很被人诟病,尤其是在射程和精准度上差强人意的88狙,边境也能很轻松的将那头狼干掉。不过边境没有这么做,他甚至一点把枪从背上取下来的动作都没有。而是远远的看着那头狼,当那头狼突然停止叫声,低头朝他们看来的时候,边境轻轻的笑了一下。

李杰从侧面看着边境,只一个瞬间,他就读懂了边境的笑容——

对面那头狼跳下山顶上落脚的石块,紧跟着,那个山头的后面,潮水一般的涌出了很多狼来。它们发出一种好像战鼓一般的嗷嗷的叫声,争先恐后的从山头那边冲出来,那种声音,既有一种发现猎物的兴奋,又有一种面临强敌的紧张。

在这个星球上,尤其是在城市遍布,公路铁路交通像血管一样铺展,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满世界跑的现代社会,人狼之间的战争,早已变成了远古的传说。

李杰拿起对讲机来,说:“鲁斯,让大家都回到车里,有狼群向我们逼来,尽量不要和它们纠缠,尤其不要开枪。”

李杰不是季忆,他想到的首先不是什么保护野生动物,而是自己的队伍的安全。谁都没有和狼群战斗的经验,如果展开近战,也许他们会吃大亏,而如果开枪,又很容易把他们暴露出来。

不过,边境却没有和李杰一起回到队伍中去,比起狼群来,他更需要防范的,是来自同类的威胁。

当李杰背着枪,从山顶上一路狂奔到山下的公路边的时候,狼群的先头部队已经从把李杰的车队堵住的泥石流堆积出来的土坡后面窜出来了。距离太近,李杰也没有来得及跑回车上,只能拔出了和枪一起背在背上的砍刀。那种砍刀是从净土教士兵身上缴获的,长约60公分,刀身有一定的弧度,所用的材质十分优良,而且做工也很精细,是用现代的工艺制造出来的古典战刀。

李杰将战刀拔出来的时候,雪亮的刀身在月光下泛起一片耀眼的光芒。那光芒让那几头扑面而来的狼迟疑了一下,它们对李杰身上的肉充满了兴趣,但是对李杰手里的刀却心怀疑惧。李杰笑了起来,小样吧,几年前,你们不就是关在动物园里的吗?虽然看起来你们很有气势,但是和你们的祖先比起来,你们的彪悍就差得太远了。

这些狼对人的气味并不陌生,或许它们有些就如李杰所说,是从动物园逃出去的狼繁殖的后代,当然也会有野生的狼加入,不然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展出这么大的狼群来。但是不管是从动物园里逃出去的,还是远离城市野生的,这些狼对人的气味真的很熟悉。灾难后,人似乎也是它们最容易捕食的猎物,所以即使眼前的人类有几十个,它们也敢于围上来。李杰相信只要他一开枪,这些对人类很熟悉的狼肯定知道那玩意是什么,但是他更像让这些家伙知道,人不光有枪,刀也很厉害。

一头年轻的公狼最先失去耐心,它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之后,猛然向李杰扑来。

李杰呵呵一笑,不但没有转身逃跑,反而迎着年轻公狼冲了上去。

好好见识一下吧!李杰心说,不要以为人类已经沦落到可以任你们猎食的地步了。不让你们长长教训,你们就不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

李杰现在连丧尸犬都敢硬抗,更不要说狼了。

记住,这是末世,人类社会崩溃了,世界湮没了,但人类依然并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

当这两个飞快移动的生物猛然间撞在一起的时候,那头年轻的公狼发出了一阵凄厉的惨叫声,它的整个身体倒着飞了回去,重重的摔在地上,而它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又重重的摔倒下去,周围的狼顿时炸了锅一般的发出呜呜声,情形显然很震惊又很愤怒,因为那个把年轻公狼绊倒的东西,分明就是它自己的肠子。

李杰在大力把年轻公狼撞飞的时候,手里的刀也没有闲着,他故意没有把年轻公狼一刀劈成两段的目的,就是要对年轻公狼和它的同伴造成一种心理打击——作为一个心理医生,虽然是无照经营的,但李杰深知心理打击的重要性。

不要说只有人类才有心理活动,这一点,李杰一向都是这么认为的。

也许是这些狼确实不如它们的祖先彪悍,也许是李杰表现得太彪悍了,当那头年轻的公狼拖着肠子哀嚎的时候,周围那些狼明显的畏怯了,它们犹豫不决,徘徊不前,直到山顶上和李杰对视过的那头狼王的到来。那确实是头狼王,论体格,它明显比其他的狼大了的一号多,刚才隔得远还没有特别的觉得,当它出现在李杰的面前时,李杰就觉得这头狼和小牛都差不多大的样子,关键是,气势。

这头狼王明显的有股杀气,它的眼睛上面有两道醒目的刀疤,胸口上腿上也有刀疤,很显然和人类有过激烈的交手,而它看向李杰的时候,眼睛里也充满了仇恨。

“哥们,”李杰对着狼王一笑,把刀横在面前,说:“不管你是跟什么人结下的梁子,我都给你了结了吧,不要太嚣张,这世界还轮不到你们回来做主!”

狼王冷冷的看了李杰一眼,发出了一声长嚎,在它身后,瞬间涌出了几十头体格都相当彪壮的公狼。和先前那几只狼组成的侦查小队相比,这群狼显然是他们的主力部队。

如果李杰要独自面对这么多狼的话,要想不开枪就把对方击退,即使是他,最后的结果可能也是被狼群撕烂。但是,李杰并不担心这个问题,但两头凶悍的大狼向他扑来,更多的狼紧随其后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身旁。李杰都不用去看那是谁,他只想对狼王说,不要以为,只有你才有伙伴。

尽量不要开枪,这是这场战斗的关键。

当李杰和鲁斯被几十头大狼包围的时候,李瑞克和海凌珈也加入了战群。狼的数量虽然多,但是在这个靠山靠水的公路边,它们的数量优势并不能充分的展开,而李杰、鲁斯以及李瑞克和海凌珈的四人团队,从在李恩慧的基地训练开始,就还是很有默契的。

那几个孩子在加装了防护网的大巴车里目睹了这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为了避免更多的人受到伤害,为了给整个队伍节省体力,为了避免被敌人发现,李杰和他的三个伙伴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只看见,月光下,刀如雪,对于那几个孩子来说,这既是一场战斗,又是一场舞蹈,他们看到的不是血腥,而是战斗的美。而此时此刻,在他们心灵里种下的,也不是恐惧,而是战斗的力量、勇气,还有那几个伙伴互相之间的默契与信任。

“小雅姐姐,”几个孩子中年龄最小,只有7岁的男孩陈小龙对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女孩小雅说:“我长大了,也要当李杰大叔那样的人,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小雅是个生下来就不能说话的孩子,这时候,她听到了陈小龙的话,带着一个大姐姐的微笑,身后将小龙紧紧的搂在了怀里。

他们都还是孩子,但是,他们不再是被父母祖父母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在地上不小心摔一跤就马上会有大人抱起来的孩子。他们,是生存在末世里的孩子,类似的场面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场面血腥,看了会做恶梦的事情,而是,随时随地都可能被卷入战斗中的问题。

小雅不能说话,即使能说,她也不会说那种希望你快乐成长,不用再面对这样的事情之类的话,即使是陈小龙那样小的孩子也知道,与其抱那些遥远而不知所谓的希望,还不如希望自己变得更强。

即使是这个希望,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实现。但至少可以可以希望。也许他们都没有机会长大成人,他们的家长,曾经保护他们的大人都先后死了,失踪了,躲在钢绳厂的时候,他们每天都生活在极度的恐惧之中,他们现在也随时可能会死,但至少可以有希望了。李杰最开始是极度不愿带上这些孩子的,但是他知道,海凌珈的坚持,对于这些孩子来说,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狼王很聪明,它很快就发现它眼前的这些人,和它之前遇到的人类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很强悍。看起来那几个人类也有受伤的,但问题是,它的子民损失得更大。如果需要,它还可以把另外的一些狼也投入战斗,但那些是母狼,还没有长大的小狼,战斗的结果不得而知,但它显然不想赌上自己部族的未来。

于是,眼看着战斗的态势不对,狼王悲凉的长嚎了一声,那些大狼得到指令,也不再恋战,留下十几具尸体,纷纷的撤出了战斗。

“我们有肉吃了!”李杰看着狼群远去,满脸是血的笑了起来。

饥饿的狼群没有能够吃掉他们,反而成了他们的食物。这其实,也是最简单的丛林法则。

狼肉的味道怎么样,他们都没有体验过,但是曾经做过大厨的何震霆还是很有经验的指挥几个人把狼的尸体都剥了皮,去除内脏,砍掉没有多少肉的部位,再把肉成块成块的用食盐抹上,装进了车里。现在不是做饭的时间,安全是第一位的,在夜晚生火,会比白天更醒目。

但是,狼群的远去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真正的安全。或者说,真正的危险才刚刚来到。

之前为了避免和狼群大面积的接触,大多数的人都是躲在车里的。狼群退去后,他们下了车,但是都在兴奋的讨论着吃狼肉的事情。如果不是警觉的海凌珈发现一个刚刚布置的哨位有动静,他们将面对更大的危机。

海凌珈发现那个哨位有动静后,给李杰挥了挥手,然后和她的搭档李瑞克端着枪快速的靠近那个地方。那是一个山坡的转角,哨位是之前他们就侦查过的,视野很好,也不容易受到攻击。但因为狼群的出现,他们派过去的人晚了一段时间,这是个致命的时间。当海凌珈刚刚靠近那个哨位的时候,山坡的转角后面,一个巨大的身影猛然向她扑了出来。这才是,战斗的开始。

第289章 遭到突袭

朝着海凌珈扑出来的,是一匹马。

准确的说,是一匹马和马背上的一个人,那个人穿着一身黑袍,戴着头套,手里拿着一把和他们之前遇到的净土教士兵使用的很相像,但是要大得多,也长得多的马刀。

在末世里,你真的很难预测你在下一秒会遇到什么,比如说,一只丧尸,一头饥饿的狮子,或者说,骑兵。

海凌珈的反应是足够快的,但是当那个骑兵连人带马向她扑来的时候,她连枪都来不及开,只能就地一个翻滚,拼命的躲开。如果她不这么做,她并不能保证能击中对方,但是可以肯定她会被那匹马撞翻。

自从有骑兵开始,骑兵的最大威胁,就是冲击力。如果是战马已经奔腾了一段距离带起来的冲击力,那更是人体不能承受的。

海凌珈能够避开这个突如其来的冲击,一来是她的反应的确够快,那一瞬间,她甚至都没有看清来的是什么,全凭着一种直觉幸运的躲开,而另一方面,则是对方没有冲刺的距离,骑兵显然是悄悄的潜行到山坡的转角,然后突然冲出来,靠的是马匹瞬间的从静止中冲出来的爆发力,如果,还有一段距离给马匹加速的话……

一支突如其来的骑兵袭击了李杰的营地,海凌珈虽然狼狈的避开了致命的一击,但是她还没有来得及站起来,眼前就是一小队凶猛扑来的骑兵。她索性也没有跑,而是迎着骑兵翻滚到山坡转角的地方,背贴着山壁,从后面向扑出去的骑兵开火。在近距离内,海凌珈手枪速射的威力不是盖的,她手上的两支92改型手枪喷吐着火舌,子弹在黎明的黑暗中带着耀眼的火花冲向马背上的身影。但是,很多子弹只是在马背上的人身上弹出火花,似乎并没有对马背上的人造成足够的打击。也有被撂倒的,但海凌珈还没有来得及清点战果,就有3个骑兵掉转马头,挥舞着大刀向她冲来。“Shit!”海凌珈的两支手枪同时空枪挂机,来不及换子弹的她只能把手枪朝对方身上一扔,在对方的砍刀带着雪亮的锋芒划过眼前时飞身一跃,跳上了马背,同时拔出随身携带的伞兵刀,趁着骑兵的大刀抡不到自己背上的时候,伞兵刀准确无误的沿着骑兵的脖子向下扎进去。坦白说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不过她的反应速度和弹跳力过去在黄金小队也是仅次于季忆的,而且她也的确足够冷静,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哪怕一秒钟的停顿。

但是,就在海凌珈飞身跃上马背用伞兵刀干掉一个骑兵的时候,旁边两侧的骑兵她也彻底没办法在应对得过来。当海凌珈看到两匹马同时冲到面前的时候,只觉得心里一紧,全身的肌肉都绷直了,就等着两把雪亮的大刀将自己切成几段,但就在那两把刀即将砍到她的时候,那两匹马背上的人却也分别被一股力量冲倒。

一声远处传来的枪响,一个近处扑来的人影。

远处射来的子弹来自于边境,而近处扑倒骑兵的,则是海凌珈的搭档李瑞克。

也就是这么一个瞬间,海凌珈已经在被她干掉的骑兵的坐骑上落座,虽然她从来没有试过当一个骑兵,但对于一个真正的战士而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战斗方式,都能在,也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当另一个骑兵扑向还没有在马背上坐稳的李瑞克的时候,海凌珈已经拽着马缰,两腿夹紧马肚子,挥着顺来的马刀扑了过去。她当然没有能够一下就达到对方骑兵的水平,但因为她的阻扰,李瑞克也逃脱了一劫。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海凌珈的反应速度和足够强大的身手,当另外几个骑兵压根就没有理会海凌珈,而是纵马直冲向还在宰割狼肉的零散队伍的时候,那些还沉浸在李杰等人猎狼胜利的壮举中和烧烤狼肉的憧憬中。一个士兵一手提着切割狼肉的战刀,一手提着一条刚剥好皮的狼腿,但骑兵带着晨风冲过来的时候,他怎么都没想明白那会是什么。说实话,骑兵这种兵种,在二战以后差不多都只是象征性的,他根本无法把眼前看到的东西和这种古老的兵种联系起来。

当然他永远也想不明白了,因为就在他一愣神的看着那个扑来的巨大身影的时候,雪亮的马刀直接将他的脑袋砍了下来。在他的脑袋飞腾而起的时候,人体的血压也将他脖子里的鲜血冲向几米外的空中。

他是第一个,但不是最后一个。

短短几分钟内,涌来的骑兵就有四五十人/马之多,而且将李杰的保安团攻了个措手不及。由于在这样的近距离中架起机枪扫射绝对会误伤自己人,而且实际上也没有时间架起机枪,李杰保安团的士兵只能端起步枪仓促应战。好在他们用的是自动步枪,子弹可以连发,如果用的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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