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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阶梯-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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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寻回过神,对着利未旦微笑着摇了摇头。
利未旦蛇一般的眼睛紧盯着她看,象是要看到她表现出其他的情绪,提醒着:“你会死的。”
“人都会死的。”程千寻依旧含笑而言:“我已经死了几次了。”
利未旦一直看着她,好似还要问些什么时,拉赛斯拍着手喊着:“猎人们可以挑选武器了。”
让他们在这里,就要让他们做些事情,不能干等着查资料吧?在一旁出现了一个桌子,上面有皮制的包袱、银十字架、装着圣水的瓶子、弓弩、剑、甚至连大蒜都有。
鲁道夫却没有离开电脑,一边飞快地滚动着鼠标,一边指挥起来:“快去拿武器,尽量多拿一点,能自己制作的,比如木刺什么的不要!”
于是剩下的人跑过去,往皮包里飞快地塞着各种十八世纪对付吸血鬼的武器。
程千寻也站了起来,走了过去。
菲利克斯一边塞着一边道:“不用了,武器我们来拿。”东西几乎要搬空了,要知道桌子并不大,在蒸汽时代之前的十八世纪,就连枪支都没有,可没有电影中什么银子弹、大蒜油子弹、仿日光灯,东西很有限。
桌面上有一个银十字架项链,她犹豫了一下后,还是拿了起来,但把十字架拆下来了,银、据说对吸血鬼也是有抵御作用。
将银链当做了手链,套在了手腕上后,她把队友所有的衣服都变为当地人较好的衣服并配有帽子,当然以方便为主。而她可不想穿那些贵族的紧身衣或者是普通百姓都长及地面的裙子,那太不适合逃跑,也就穿着男装,冒充一下小男孩,长发盘起,塞进了小毡帽里。
就要进入口时,程千寻停了下来,对着上空的一片黑sè虚无,很肯定地道:“哪怕我死在这层,我也不会后悔!活着就是忠于自我和本xìng,我会努力的活,哪怕只能活一天。”说完就义无返顾地走上了阶梯。
阶梯很昏暗,勉强能看清一节节阶梯的轮廓,只走了五六格,就亮了!他们就走上了一个巨大的平台,随后身后的入口如同以前一样消失了。
跟前就是刚才所见的群山中的城镇,所站位置应该是中心,围绕着一个圆形的花坛,当然花坛里的花草都已经枯萎。大约十来平米的花坛四周是车道,专门行使马车用,再过去十米左右,则是二三层的房子开始放射xìng的排开。
可以说,没有了地主、领主、苛捐杂税,这里的生活比其他地方应该好得多。可是这里已经没有了刚才的热闹,显得很冷清,因为一个人影都没有了。…
大卫背着背包,转了一圈:“怎么连鬼影子都没有,难道都被血族给当晚饭了?”
旁边教堂上的钟,显示的是下午四点,照道理来说,不会一个人也没有。
“一、二、三、四。。。”听到数数声,大家侧目看去,不禁又气又好笑,以利亚正打开钱袋数钱呢。
进入通道后,每个猎人腰间多了个厚实的麻布口袋,里面装着沉甸甸的金属物体,走路时发出轻微的清脆碰撞声。
尼古拉斯没个好气地道:“数个什么劲,人都没有,要钱有什么用?”
“也许会有用的。”以利亚将钱数好后,重新挂在了腰部。
大卫表情很怪,问出了大家都想问的问题:“他刚开始的那几层是怎么过去的?”
刚开始时,会有各种财物来yòuhuò,如果是以利亚,他肯定会停下、甚至扭头去看。
尼古拉斯很无奈地道:“那时他正好抽签时输了两只眼睛。”
怪不得!没了眼睛还能看到什么,当然就被他mō瞎mō过去了,真是因祸得福。
“后面呢?”大家更好奇了,接下来应该还有大层,他是怎么混过去的?
以利亚得意地笑了起来:“我瞎了眼,就让人以为我是因为得罪了神,受到惩罚,反而成了典型的教材,在教会布道传教时到处拖着去。结果有了教会的保护,其他人死了,我活到了胜出。”
运气有时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对此也只有羡慕了。
菲利克斯在担心其他事情:“怎么没有人?”
不是说这个城镇人口大约在一百五十个,一百多个人应该也不算是少,关键的时候,这些人可以派上大用处。当是血族一组的人是提前半年到这里的,那么他们已经在山上的城堡安营扎寨,半年时间内也需要食物,也许真的把人全都吃了。。。可城镇里并没有什么破败的极限,如果人都走了或者死了,那么房屋因为疏于打理而很快的破损。
可这里的房子不但整洁、而且漂亮,就象是童话世界里的小城镇,一个个墙壁雪白、尖角的红sè屋顶、门窗框都涂层了或绿、或黑的神sè,就象是积木堆出来一般。
正在大家míhuò不解的时候,突然在圆形的道路一头,那个有个大钟的教堂,指针指向了五点,随着“当、当、当”的一声声洪亮的敲钟声音响起,教堂的大门打开了,从里面出来了很多人。好似一百多个人都一下从教堂里出来,站在了他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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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介绍结果
那么多的人,虽然在程千寻和目前队友的世界里,特别是程千寻,这些人在上下班高峰时期,只够塞三节地铁的。可在现在他们急需要一些帮手,哪怕不是帮着他们去杀血族,也至少有吃和住的地方、还有血族来的时候可以报警,至少有个安稳觉睡。
怎么去说动他们呢?对方可是六个拥有一百年能力的血族,速度是普通人类的三倍,再加上他们原本就是能力强的人,无疑是更加难办的。
以利亚走上前二步,摊开双手象是准备拥抱,也象是圣子下凡、普度众生的姿态,脸上挂着微笑道:“各位兄弟姊妹们,我们都是专门从事对付万恶吸血鬼一族的,碰到我们,算你们有福了。”
大卫还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弓弩,示范地夸耀着,不亚于卖大力丸的:“看到没有,这弩曾经杀死过十来个吸血鬼。”其实这把弓弩才拿到的。
“看到这圣水了没有?”以利亚掏出一瓶圣水来,那姿势不亚于拿着一瓶浓硫酸,更象拿着一瓶长生不老药:“这和你们教堂外的圣水是不能比的,这可是经过红衣大主教亲自赐福的圣水,只需要一点,就能让任何血族肠穿肚烂。”
程千寻心中并不好过,原本的队友成了敌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她真的不想这样做,虽然早就知道总有一天会这样的。所以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听着。
而那些人都微微张着嘴,愣愣地看着大卫和以利亚胡吹着,随后。。。他们爆发了。。。
“滚出去!”一个象长者模样的人,抖动着稀稀拉拉山羊胡子,用颤抖的声音,尽量大声地喊叫了起来。
“什么?”轮到以利亚愣住了,是不是没听清楚,他们可是吸血鬼猎人,可以杀死吸血鬼,帮助这些人脱离恐怖的魔爪。
“滚出去!”又一个人喊了起来,这下没听错,确实叫他们滚出去。
一个fù女扯着嗓子、还微微弯着腰,对着他们脸红脖子粗地吼着:“我们不需要你们,立即走,全部走。”随后她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对着以利亚就扔了过来。
程千寻和鲁道夫立即转身就跑,不能不跑了,果然不出所料,石块就象雨点一般的飞来。整个镇上的人,都纷纷捡起地上的石头,对着他们扔过来。
六个人狼狈不堪地从小镇上逃了出去,一路逃进了树林里。而镇上的人,一直追到路的尽头,正当还要追赶时,就听教堂的钟声响起,大家不再驱赶了,纷纷回去。
六个人喘着气,看着镇上居民回去了,最累的当然是程千寻。她一手扶着树,一手扶着发痛腰部,气喘如牛。
“这些人都疯了吗?”以利亚喘着气,大声地骂着。可那些居民不再理会,只管加快的脚步,往各自的家里走去。
“他们当然没有疯。”鲁道夫面对的地方正是西方,夕阳正在从山头上落下。
现在正值夏日,太阳应该要很晚才会落下,至少是五六点钟吧。可因为有山的原因,这里的太阳比正常情况要早最少一个小时躲在前面一座山的后面。
天sè虽然还没暗,可太阳没有了,而血族最怕的是阳光,在阳光下他们会化为灰烬。居民们纷纷进入自己的屋子,随后紧闭房门,整个小镇又一次的象是个鬼城,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就连牲口都牵入了牲口棚。…
“我们应该怎么办?”以利亚顿时脸上微lù惊慌神sè。
“走!”菲利克斯将肩膀上的皮囊抬了抬,往山上走去。
这个小镇四周都有山,虽然都不是很高的山,可要出去的话,必须翻过长满树木的山林,哪怕有马、有驴子,也需要花时二三天左右。
菲利克斯找到了一个洞,这个洞并不是山洞,原本山就不高、哪里会有什么山洞,这是一棵巨大树的树根空洞,大约有十几平米左右,这并不算大。可外面的天很快就会变黑,也只有在这里挤一夜。
进入树洞后,程千寻又走了出去,在外面捡了一些树枝回来,可以当柴。而其他队友也开始忙了起来,捡树枝、没有树枝就直接砍树和藤条。
程千寻左右看了看:“鲁道夫和菲利克斯去哪里了?”
正在拿着小刀削树枝做成武器的大卫回答道:“他们去找吃的了。”
城镇就在下面,可是那些居民对他们充满了敌意,哪怕兜里的金币大约可以买下一幢楼,他们也未必肯卖给他们一片面包。也不用卖,直接宰了把钱袋拿过来就行了。
要多捡点柴,需要烧一个晚上。同样的,太阳也会比其他地方晚得多,估计要在九点时,才能看到。
等到外面的天从蓝sè变为了深蓝sè、篝火开始点燃时,菲利克斯和鲁道夫回来了,他们手中都拿着一点猎物。
菲利克斯拿着二只被弓弩射死的野鸡,而鲁道夫则拿着一只用绳套勒死的野兔。这些食物并不多,但六个人吃,也够了。
鲁道夫从靴子里抽出了匕首:“我去处理一下。”
“我也去吧!”大卫站了起来,从菲利克斯手中拿过野鸡。
程千寻拿着树枝,一点点往刚点燃的篝火里加。
“我口真渴!”尼古拉斯站了起来:“我去找一点水。”
撒旦只提供了武器和金币,并没有提供食物和水,可笑的是金币却目前没办法买任何东西。
以利亚没个好气地道:“现在哪里有水,要不这里有几瓶圣水,你先喝一瓶吧。”
“别胡说了!”尼古拉斯没个好气地道:“圣水还要对付吸血鬼的。”
“喝吧。”程千寻拿出一瓶来,递了过去:“反正教堂门口很多,再说这圣水也未必有用。”
当尼古拉斯接过来,真的要打算喝,菲利克斯站了起来:“你等在这里,我去找水!”他走了出去。
过了不久鲁道夫和大卫拎着去了毛和内脏的猎物回来了,他们将猎物插在了长树枝上,开始放在火上烤了起来。
菲利克斯也回来了,手中拿着一个用大树叶卷成的杯子,里面正是水。
尼古拉斯接过后,喝了起来,旁边以利亚急了。
“别喝完了,我也要!”以利亚用手去拿、脸还凑过去,硬是从中喝了几大口的水。
鲁道夫见后问了句:“这附近没有水源,哪里弄来的?”
菲利克斯接过大卫手中的一只烤鸡,从上面撕下一只鸡tuǐ啃了口后道:“是从树干内弄出的水。”
“你学过野外求生技巧?”鲁道夫从他的烤兔上用刀割下一块后,用刀插着肉,递给了程千寻。
程千寻道谢后接了过去,吃了起来。
大卫也撕下手中烤鸡一个鸡tuǐ后,整个的递给了尼古拉斯。以利亚赶紧地去瓜分,两个人吃了起来。…
“我是搜救组的,干了快十年,森林、沙漠、草原都去过。”菲利克斯吃着鸡tuǐ,询问道:“说说那些血族对手情况?”
“都不好对付!”鲁道夫冷静的样子反而让人感觉到信赖:“戈登和霍夫曼应该是最难对付的,而汉娜和费恩,你应该比我熟悉。”
“汉娜~”菲利克斯冷笑了一下,这个轻蔑的态度不明而喻了。
程千寻也知道,汉娜就是个绣花枕头,就跟她一样,休息区里异常厉害,到了生存层,就打回了原型。可汉娜现在是血族,哪怕是普通人,在生存层,以她的实力和汉娜搏斗,也应该打不过。
以利亚吃得是满嘴的油水,他用手背抹了嘴后继续狠狠地啃着双手捏着烤鸡:“费恩就是嘴皮子能说,我们这一组最厉害的还是尼古拉斯。”
“别小看了他!”身为黑市重量级摔跤手的尼古拉斯却不这样认为:“你是能从石头里抠出金子,而他则能把死人给说活了。”
“这家伙确实对人类心理学非常在行。”鲁道夫用刀将野兔一般割成小块,放在了大树叶上,将剩余的一半递给了应该胃口非常好的尼古拉斯。捏起一小块来也开始吃:“你们难道没感觉到,那些人对我们的态度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不是他的功劳?”
鲁道夫微微叹气着:“其实斯内德和雷格尔也是比较难缠的,一个拳脚功夫不差,而另一个学了几招后,人高、力量大、柔韧xìng好,打起来也不会错到哪里。”
以利亚先前从费恩那里得知了一些程千寻原本组的情况,此时有点埋怨了:“戈登可是特种兵,费恩回来后,每次都会提到他,对他能力很肯定。如果有了他,我们活下去的可能还大一点。。。都是有个人,非要来我们这组。”
不用鲁道夫发话了,他的队友尼古拉斯已经瞪眼了:“说得都是什么,都是自己队友了,你还斤斤计较干什么,有用吗?”
“没用就不能说说?”以利亚反而更来劲,冲着程千寻就问:“哎,你会什么,以前是干什么的?”
程千寻没有理睬,继续吃自己的。
“听到没有,你到底以前干什么的?说呀!”以利亚气焰更加嚣张了。RS!。(去 读 读 。。com)
第235章 再回小镇
鲁道夫暂时没有说话,这是明智的,一个人依附在别人身上,是不能长久的。而其他新队友都看着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往往一件事就能估量出对方的几斤几两。
程千寻并没有搭理,而是直接其他人说话,她看了看菲利克斯和鲁道夫,很是客气地淡淡道:“麻烦明天想办法给我弄一套女人的衣服,我要进镇买东西。”
也许平时一听到女人要去买东西,就会头疼。可程千寻这次去可不是逛街那么简单,现在他们成了全镇的众矢之的,想要买东西谈何容易。可程千寻可以去,因为她一直穿着男人的衣服,装扮成了小男孩,只要帮她弄来一套女人衣服,那么她就也许可以去买东西了。
从休息层过来,连一片干面包、一口水都没带,他们现在急需要盐、水、食物、锅碗瓢盆这些必须品。
菲利克斯想了想后点头:“我们去想办法。”
程千寻于是继续吃着东西,而以利亚气焰一下就熄灭了,低头吃东西,不再废话。
再说的话,有本事他自己冒险去镇上去。白天他的样子给所有人看了个清楚,哪怕扮成女人,那也不象,会被人一眼就认出来。不怕死的话,尽管去!
吃完后,该睡了。哪怕是夏天,那也是十八世纪、全球没有变暖的夏天,而且在深山里,山中的冷风让夜晚的树洞气温下降很多。
大家纷纷都靠在了洞壁上,洞壁就是大树的枝干,这里没有地铺,外面地表有点潮湿,不可能立即收集干草,也只有靠在比较干燥的树干上睡。
鲁道夫看了看地形后,走到了尼古拉斯的身边坐下,随后叫程千寻过去。
程千寻走过去后,鲁道夫让她睡在他和尼古拉斯中间。
当她靠在树干上,闭上眼睛。睡得迷迷糊糊时,感觉鲁道夫将她往尼古拉斯那里推去,她就靠在了身材魁梧、全是肥肉的尼古拉斯的身上了。
实在是太累,她没能睁开眼睛,而尼古拉斯显然也没有什么举动,于是她就继续睡了过去。
当外面的亮光射进洞里,程千寻醒了过来,发现她的头就枕在了尼古拉斯的大腿上、怪不得昨夜睡得那么好,总觉得头枕在了厚实的大枕头上、而且很暖和。
以利亚正在烤着不知道什么野味,也不知道是谁打来的。而鲁道夫则靠在树干上继续睡着。可从他鞋底的潮湿泥土上看来。他一早踏着露水出去过。
外面有劈柴的声音,过了会儿,尼古拉斯捧着一堆砍好的木材进来了,将木头全部倒在了地上后。拿起一二根扔进了依旧燃烧的篝火里。
程千寻发现少了人,于是问:“菲利克斯和大卫呢?”
“出去偷衣服去了。”闭目养神的鲁道夫悠悠地道。
“烤好了!”以利亚用匕首开始切开烤野鸡或者野鸭之类的,分完之后,放在了一张刚采摘来的几张大树叶上面,拿过来一份。他显然不是这猎物的获得者,否则又是他抓来的猎物、又是他烤的,还要分给大家吃,一定是怨声载道的。
菲利克斯和大卫走了进来,一个布包裹被扔到程千寻的面前。大卫微带得意地道:“试试。一共四件,总有一件合适的。”
程千寻打开了用不知道是床单还是窗帘白布弄成的包裹,里面是几件这个时代女人穿的衣服。她笑了起来:“你们从哪里弄来的,难道是去服装店?”…
“不是服装店!”大卫见肉正好烤好,坐下来吃拿了一份吃了起来:“是去一家有着五个女儿的人家偷来的。他们正好昨晚洗的衣服没有收进屋,就选了适合你身材的。”
菲利克斯加了一句:“我们专门挑了当地人常穿的衣服,应该不会被认出来。”
确实是当地人常穿的,这里物资当然没有凡尔赛之类的地方豪华,很少有女人穿紧身胸衣,衣服大多是象娃娃裙、胸口下面就微微收腰、随后裙摆拖到脚面。布料大约也是几匹布里裁剪出来,不是深蓝、就是墨绿。这些男女从教堂出来时,还以为是穿着队服,应该说是镇服。
程千寻选了一件没有什么磨损的,这样的话就不易被看出是偷来的。她拿起了裙子,看看身边满是男人,于是拿着衣服出去了。
将身上男孩子的衣服脱下,穿上了女孩子的裙子,并且还有一顶布做的小帽子。她仿效那些镇上的女孩子,将头发编织成简单的马尾,然后将帽子戴上后回了树洞。
鲁道夫上下打量了几眼:“还行,应该不大会被认出来,但你不是白种人,编好身份来历了吗?”
换了衣服,就不敢再坐下了,程千寻只有站着抓起一块烤肉吃着:“就说是刚好经过的,是打算翻过山去探望朋友的。不小心马受惊了,驮着着我的东西全跑了。”
菲利克斯插了一句:“山那边是什么地方,你朋友叫什么,做什么的?”
程千寻想了想后回答:“信件也在马背上,我朋友叫约翰,听说刚开始做木材生意的,等我过了山,到下一个镇时,应该就能找到他。”
这样理由应该就充足了,约翰是个常用名字,上到国王、下的百姓,都有叫约翰的。而且刚开始做生意的,也算是个新人,就算镇上的人说没听说过有叫约翰做木材生意的,那也是他消息闭塞。这里到处都是树林,总会有人做木材生意吧?
菲利克斯点了点头,表示了认可:“吃完就去吧,早去早回。”
“我和她一起去!”鲁道夫一边快速吃着,一边道。
以利亚笑了起来:“难道你也扮成女人吗?”这下让其他人哪怕不笑,嘴角也微微牵动了一下。
鲁道夫吃完了,就将手中的骨头扔进了篝火里,他油光光的手去抓了把篝火旁带着余温的灰烬,用两根手指,沾了一点后,细细地在脸上抹了起来。
他将整张脸都抹满了后,皮肤一下变深了许多。他站起,脱去了外套,将那条白色的布,“嘶啦”地撕下一长条,开始在头顶上缠绕了起来。当他把头给包好后,看上去简直就象个舞台剧里的印度阿三。
他微微晃着脑袋,故意大着舌头地道:“泥好,我是东方来的,这是我的女主银!我们要买吃的、喝的、衣服,窝们有钱!”
大家立即笑了起来,别以为这样很傻,可这里是十八世纪的深山老林中央,与世隔绝的小镇,只要不说是神派来的,就算对他们说巴士底狱,他们也未必知道。
一切准备好后,于是“仆人”鲁道夫跟着“探望朋友的一时倒霉小主人”程千寻,下山往小镇去了。
到了中午,教堂上的大钟显示的是十一点,已经是中午时刻。而太阳正挂在头顶,阳光灿烂。
一进小镇,这对“主仆”当然被关注到了。…
程千寻也不想逗留太久,左右观察了一下。这个镇上人口虽然不算多,但基本的生活所需都有人经营,比如铁匠铺、裁缝店、帽子店、面包店、肉铺等等。只有三十幢左右的房子下面,几乎都是每家每户经营着各自的东西。
一个围着围裙的厨娘样子老板娘从店铺里出来,猛地喊了起来,将程千寻吓了一跳。她大声地吆喝着:“来看看我的面包吧,刚出炉的!”
另一家店也随之喊了起来:“来看看我做的靴子,都是上好的小牛皮做的,保证耐穿又合脚。”
顿时整个围绕在教堂四周一圈的小店店主,都吆喝了起来,有些甚至走了出来,举着自己的商品卖力地推销着。
程千寻原本和鲁道夫捱得很近,用警惕的目光小心防备着,也渐渐地被眼前的一切慢慢地放松了警惕。这些店主确实没有认出他们来,而且很想把东西卖给他们。这与昨天被石头扔的待遇,好象差别太大了吧?
“我先去买一匹马。”鲁道夫轻声在程千寻耳边说道。有了马就能驮东西,那么就能买更多的。
“啊哈,窝滴主人,我们要走滴话,还是买点东西吧,要过山还有二三天路滴呢!”大约鲁道夫都不知道他属于什么口音,他还扭了扭脖子,做出摇头的样子,很有异域风情呀。
“好吧,尽快买好了我们就走,都晚了二天了,他们一定都要等急了。”程千寻故意装出一副受惊之余后的故作镇定,微微趾高气扬地带着鲁道夫往拴着三四匹马、五六头驴子、还有三四十只羊的“牲口贸易区”走去。
选了一匹马,谈好了价格,为十五个银币,显然这个价格还是有点高的,但在如此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挨宰也是正常的。
付账时,当鲁道夫掏出一枚金币,对方的眼睛一下就亮了,接过后用牙咬了好几下,嘿嘿笑了起来:“这叫我怎么找得开呀!”
程千寻装出不耐烦地样子道:“要找开的,我们还要买其他东西,拿什么付账?”
“那简单!”这个贩卖牲口的扯着嗓子喊了声:“这位尊贵的小姐还要买东西,尽管让她选,帐记在我头上。记账时,不要忘了告诉我一声。”
有了这句话就好办了,程千寻和鲁道夫开始大肆采购,食物、盐、黄油、面包小麦粉、葡萄酒。。。吃的是必不可少的。随后是被子、垫子、布、衣服。。。铁器也要,烧水的锅。。。木头杯子、瓦罐和陶碗。。。
第236章 舀汤分配
那就挑起来,一个金币原来可以抵一百个银币,而他们每个人口袋里都有至少二十个金币,那还不多买一些。
“面包十个银币。。。靴子二十个银币。。。”那些店铺不停的报出价格。
而那个贩卖牲口的人,一遍掐着手指算着,一边还不停急叫着:“不可能那么多,面包六个银币。。。哎呀,卖了那么多还收十五个,减去三个。。。”
鲁道夫赶紧的又选了二匹马,将这个小镇上所有好点的马全都买下了,剩余的马只适合拉车,根本跑不快。
“山上的那幢房子是谁住的?”程千寻面对着山上的那幢有着三个楼面外加尖角塔楼、几十个房间的巨大城堡,试探地问着:“领主大多数都住在山上的,是不是你们的领主也住在哪里?”
这下原本很殷勤的贩卖牲口小贩有点吱吱呜呜了,还是旁边的人给说了,但还是反问:“这位小姐,难道你想上那里?”
不能说不去,这样就套不出话来,鲁道夫还装大舌头着:“如果似领主或老叶住滴,当然要拜访。”
只有一个人闲着、在旁边看热闹的棺材铺老板道:“要去也行,只要你们不急着赶路。”
贩卖牲口小贩终于也说得清楚了:“你们不是正要去看朋友嘛,要不回来时,有空再去拜访吧。”
大约还希望回来时,他们再买很多东西,所以两人才说这番话的,而棺材铺老板私心中要么带着几分仁慈、要么就等着他们死后有人付钱买两口棺材罢了。
光面粉就买了十大袋,肉肠什么的几乎将小店库存都快买光了,锅子买了二口,全部搁在了马背上。还买了几个羊皮装水囊,装足了水。。。再下去三匹马都驮不动了。哪怕是这样的买,还有得剩。
于是将剩下的五六个银币全都赏给了卖牲口的人,而那人大约先前也是料定会有回报。所以帮着压价。他当然高兴地笑纳了,还很殷勤地帮着件东西绑在了三匹马上,并帮他们牵着马走出了小镇。
“再来呀。。。回来的时候一定要经过这里呀。。。”全镇的人几乎都在门口挥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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