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亡灵阶梯-第10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大卫去过其他的层面,心有余悸道:“有些强盗、土匪团伙扫过后,什么都不留。只要能保住命,确实每周提供几个人的血液是划得来的买卖。”
看过资料的鲁道夫道:“据传说,吸血鬼每周二到三次吸血,其他时间几乎不用吃任何东西 。人血是最好的食物,能增加能力和智慧,而其他血液就次了。也有说吸血鬼喝少量的番茄汁和红酒作为替代品,可远不及血液。”
“每次需要大约多少血液?”菲利克斯插了一句。
“没有资料。”鲁道夫回答道:“每次吸血,血族会将受害者的血全部吸完,免得落下活口。而且传说吸血鬼不能吸死人的血。死人的血对他们来说如同是毒药,他们会吸到被害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前。如果按照这样计算的话,一个正常人,有五千毫升血液,在失血1500毫升时会休克,二千五百毫升就可能死亡。而普通人献血的耐受性是五百至一千毫升。”
这就很容易计算了,如果是提供五百毫升的血液,那么六个血族,每周就需要三万七千五百毫升的血液,也就是三十八个人每人献血一千毫升的血液。
而这个小镇总共只有一百五十个人。一个月下来。就是镇上的每个人都吸了个遍。普通人需要二到三个月才能恢复献血前的体能。一个月一次的话,怪不得这些人的脸色跟死人差不多。
“这些血还不够。”程千寻摇了摇头,计算了一下:“一个月就献血一千毫升,那么这些人不脸色象死人。而是本身都快成死人了。他们应该还喝其他的血,羊血、牛血什么的。”
“没有血的时候,老鼠血也会喝。这些牲口被吸干血后,就不用屠宰了,直接分割着吃了。”鲁道夫又略微计算了一下:“这样的话就够了,每周十个人的一万毫升血量,加上牲口的血,能够让他们喝饱。”
以利亚又补充了一句:“加上路过的旅客、商贩,足够和平相处了。”
程千寻回忆了一下:“他们应该不会经常攻击路过的人。今天我们去,那里的居民也是对我们建议可去可不去。”…
这就又有点奇怪了,路过是需要经常献血,那么索性就让路过的人去送死,这样的话。就可以省了二个人去献血了。如果是二个人过去,那么就是四个人不用去献血,有什么不好的呢?
菲利克斯得出了结论:“这些居民也是在保护他们。”
如果老是有人走到这里失踪的话,多少会引起其他地方人的注意。因为一旦被吸血,那么绝对不能让这人再活着出去,否则这里有血族的事情就会扩散出去。而今天程千寻和鲁道夫去买东西,他们是要去朋友那里的,最好还是让他们去了后再回来,到时死了才不容易被人关注。
想想这里没有很沉重的赋税、没有徭役、没有压迫,简直就象个世外桃源,就连强盗和山贼来了,也是有来无回,只需要每周十个人每人给个一千毫升的血。看来他们不光是给了保护,还给了其他的,让这些居民死心塌地。而对于本来就是对付最难对付的战争心理疾病的费恩来说,真是掐中老本行了。
程千寻当然明白目前的形势,这个组如果有了戈登,再加上其他人,确实实力能提升一大截,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此时肉烤好了,是上好的羊排,大卫将羊排用匕首顺着骨头往下切,弄成一条条的放在铁盘子里,稍微撒了点盐后递了过来。
道了声谢后,她接过盘子吃了起来。
鲁道夫想了想后道:“今晚轮班睡觉,明天如果是大晴天,我们去他们住的地方。”
血族不能见阳光,所以很多猎捕的方法就是白天去老巢,随后打开他们睡觉的棺材,要么将他们拖到外面有阳光的地方,要么直接用锐器或者木桩插入他们的心脏;还有种方法就是直接割下他们的脑袋。
程千寻没有说话,继续低着头默默吃着。
“我多挂几串大蒜。”大卫站了起来。这个镇大蒜头还是有卖的,但作为欧洲最主要的调味品、没见居民挂在门口,很多人嘴里也没有大蒜味道,量很少、几乎全买来了,看来居民和血族达成了共识 。
“给我来一串!”以利亚赶紧地去拿了一串,他居然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随后又躺下、合上眼继续和一直在睡觉的尼古拉斯凑在一块,两人共用一个地垫和一条被子。
这是个好办法,于是不光是洞口大蒜当帘子挂,每个人脖子上也不管好看不好看的挂上一串,这才放心地睡了。
夜深了,月亮在云朵里时而冒出头,时而又隐藏起来。加上密林里的参天树木遮天蔽日,下面显得一片黑暗。此时如果在镇上的话,也看不到山上有火光。
鲁道夫值班,他将吃剩下的羊骨头扔进了篝火里。骨头不能随便乱扔,万一吸引来山上什么野兽,埋了还需要花力气,索性就烧了。看到程千寻躺着翻来覆去,轻声问:“睡不着吗?”
程千寻转过身体,慢慢坐了起来:“嗯。”
并不是下午睡了一会儿,而是有心事。这怎么可能睡得着,明天就要首次的进攻,到时走进那城堡,到了昏暗的地方打开棺材,要将棺材里曾经的队友全部杀死,这叫她情何以堪。
“你明天不要去了。”鲁道夫将骨头继续往火里一条条慢慢地扔着:“就在这里烤肉烧汤,如果不行,我们会立即退回来,那也有东西吃了。如果我们能成功,通道的出口应该也会为你打开;如果回不来,你一个人过不下去的时候,就直接去找戈登或者斯内德、雷格尔三个人。”…
戈登他们三个人是原来的队友,对她下手会干脆利落点,这样死得也能舒服点。程千寻微微低着头,下垂的眼睑,篝火的红光映衬在脸上,感觉有点暖和。
火中烧干的树枝和骨头不时“噼啪”作响,可她还是觉得冷,那是发至内心的寒意和悲伤。
突然间,鲁道夫的样子就象是听到什么的羚羊,猛地坐直了,并且竖起了耳朵仔细倾听着。随后立即跳了起来,用力去推、甚至用脚踩着身材巨大的尼古拉斯身体轻声呵斥:“有情况,醒过来,全部给我起来。”
“怎么了?”程千寻此时才听到外面好象有脚步声,那是有谁踩在地面上微带潮湿树叶时发出的,虽然积攒不知道多少年的树叶最底下是潮湿、并在慢慢腐烂混入泥土的树叶,可上面还有小树枝和被风得半干树叶,所以脚步再轻,也多少有点响动。
难道是血族来了?其他人全都一下惊喜,飞快地拿起放在身边的各种武器。
鲁道夫拿着弓弩和火把、菲利克斯拿着圣水和银短剑小心翼翼地挑开了门口挂着的大蒜串,往外张望去。
鲁道夫将火把往外照了照,只见大约五六米远的地方,一头山鹿见到火光,顿时撒开蹄子跑了,而地上的响动声更明显。这又影响了旁边拴着的三匹马,马醒了过来,喷了几口气、又踩了几下蹄子,随后继续站着睡。
原来是山中的动物,大家松了口气。而以利亚手中拿着白天用长树枝削好的矛,一手拿着火把再往外面照了照:“吓了我一大跳,应该杀了,还有肉吃。”
菲利克斯一把将他拽了进来,头一次面带怒容地斥责了一声:“你想让血族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吗?”
现在所有的火光都在树洞里,哪怕是树叶茂密,也不得不防着火光隐隐透出。以利亚也只有吃瘪,没有还嘴的回到原来位置。
鲁道夫又坐下,悠悠道:“白天花的金币,说不定他们已经看到了。如果是我,一定会密切注意半年后的所有金币来源。幸好我们是绕路回来的,顺着地上的脚印也未必能跟上,除非他们有狗。”
猛然听到外面很远的地方好似有狗叫声,就喊了二三下!
第238章 深夜追杀
鲁道夫和大家又一次的跳了起来,到了洞口侧耳倾听。声音传来的地方,可不是在下面的镇上,而是在有点距离的山上。
菲利克斯将大拇指伸进了嘴里,弄湿后翘着拇指伸出洞外:“顺风。。。是在你们来的那条路上,他们应该还有五公里左右就到了!”
“快快快!”鲁道夫立即喊道:“拿上必要的东西扔在马背上,立即就走。”
为了让他们追不上,六个人分成三组朝着三个不同方向逃命。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如果六个人对付一二个血族,也许还有取胜的希望,对方是六个一起倾巢出动,那么他们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鲁道夫飞快地将食物和被垫、武器扔在马背上,其余的锅碗瓢盆重的东西全部留下,一边扎紧一边道:“明天太阳出来后,我们全部回到这里,尽量选有水的地方走,如果能找到小溪小河,就淌着过去。”
尼古拉斯和以利亚一组,以利亚帮着尼古拉斯递东西、往马背上装,猛地提出一个建议:“尼古拉斯身材一个要顶二个,马驮不动我们两个,要不程和他一组吧。”
菲利克斯和大卫已经弄好东西了,两个人飞快上了马,同骑一匹。菲利克斯好似对刚才的话置若罔闻,对着鲁道夫道:“明天在这里集合,我们先走了,祝你们好运!”说完扬鞭策马,让马以中速在林子里穿行,方向正前。
以利亚还正用期盼的目光看着鲁道夫,虽然尼古拉斯体型很大,可越是大的体型,此时却并不占优势。如果能和能力显然很强的鲁道夫在一起,活下来的希望会更大。
鲁道夫站在马边,微微蹲下,双手相互交错地叠在一起形成马凳,对着程千寻道:“程,快上马,没时间了。”
先上马再说,程千寻liáo起裙摆,一只脚踩在马镫上,一只脚接着鲁道夫的帮忙上了马。
鲁道夫用最快地速度上了马后,拉起缰绳,对着以利亚道:“程和尼古拉斯不熟悉,不知道彼此优势在哪里。你们两个老队友还是搭档吧,以尼古拉斯的力量和你的智慧,一定能逃过去,明天见!”言下之意,他与以利亚也不熟悉。
鲁道夫扔下他们就往山上策马而去。
鲁道夫并没有抛下她,虽然以利亚能力不怎么样,可相比起来,无论体力和脑子,都应该比她强些。程千寻心中含着感jī,双手紧紧抓着马鞍,将马镫给了鲁道夫。而鲁道夫一条手臂勾着她,只用一只手拿着缰绳控制马的方向。他故意以“Z”字型,碰到山上的小溪时,更是踏水走上一段,让水流带走他们留在地面的气味。就听到狗叫声一会儿近、一会儿远,但还在跟着。而且为了追上其他人,他们的队伍也分开了,狗叫的声音很远都有传来。
也不知道绕了多少路,马累得鼻子里“呼哧呼哧”发出响声,速度也比刚才慢了许多。经过一片稍微树叶稀疏的地方,鲁道夫不时抬头看了看lù出来的夜空。
“还有三个小时就天亮了!”鲁道夫嘀咕了一句,他用tuǐ蹬了蹬马肚子,可马太累了,速度依旧。
这些马毕竟不是千里马,也不是什么汗血宝马。它们晚上需要睡觉,今晚被颠倒了时差,一刻不停地绕着山跑着,当然会累。
“喻~”鲁道夫呵斥了一声,拉了下缰绳,马停了下来。…
停在了一棵大树旁,鲁道夫几乎是命令地口wěn:“程,爬上去。”
马已经累了,再下去两个都会死,也许鲁道夫要将她扔在这里了。程千寻在鲁道夫的扶着下,颤颤巍巍地爬上了树。
鲁道夫微微抬头嘱咐道:“我走了后,你再往上面爬一段,越高越好。如果他们追到这里了,你千万不要发出声音,连呼吸也最好屏住,他们的听觉应该非常好。等到天亮了,如果我还活着,一定回来找你。如果我回不来,那么你自己回到树洞去。”
程千寻点了点头:“好的,你也要小心。”
鲁道夫看到她脖子上的大蒜:“把大蒜扔给我,他们鼻子也很好,你最好什么味道都没有。”
于是程千寻将大蒜扔了下去,鲁道夫将大蒜掰开,掰成一片片的,一路走一路开始不时扔下一二瓣去,他骑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林子的黑暗中。
不是鲁道夫要将她扔下,而是不得不这样。马跑了半个晚上,已经累了,她又不会骑马,将她留在这里反而可能能活下去,否则两个人一起死。鲁道夫还故意弄出装调味用的大蒜口袋破了的假象,一路走一路扔,就是为了吸引那些狗和血族的注意。
又用力往上爬了一段,几乎要到顶了,将自己藏在了树杈上,如果有人从树下经过,哪怕抬头看,也未必能看到她。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狗叫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她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保持平静,这样心跳得不会那么快,而且呼吸也可以缓慢一些。待会儿还要屏住呼吸呢!
很快的,该来的终于来了。二三条黑sè的猎犬一路狂奔而来,走到树底下嗅了嗅后,只短暂的停顿了一下,继续往鲁道夫骑马而去的地方继续边叫着边追赶。
可后面并没有马蹄声,程千寻躲在树杈上,不敢出声。猎犬过去后,只见二条影子象闪电一般的飞驰而来,猛地在树下停留下来。
是两个人,程千寻的心一下就跳快了,明明知道不应该,但当面对危险时,任何人都会如此。她屏住呼吸,抱着树枝,努力保持自己真空状态。
树下的人没有说话,也不知道是谁。此时夜风一阵吹过,将树枝吹得摇晃起来。程千寻体重轻,所以爬上了比较高的树杈上,越高的树杈越是细,摇晃得越是厉害。
这就跟坐在海盗船上的感觉差不多,还不戴保险的。程千寻吓得抱着树枝,咬着牙忍着快要跳出xiōng膛的心脏。
树下的人幸好没有发现她,狗在前面继续边追边叫着,两个人就快得象化为一道光,朝着狗叫的方向追去。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敢相信人的速度能达到这样的快。。。哦,他们已经不是人类,也不是亡灵,而是血族!
风终于停下了,狗叫的声音也远去了,熬过一劫的程千寻长长吐出一口气,她伸出手抹了下额头上渗出的冷汗,真的好惊险刺jī。
怪不得没有马蹄声,他们的速度已经比马都要快,可以很容易地追上猎狗。这是怎么样的对手,相比较,吸血鬼猎人的唯一优势就是白天有阳光,所以当知道对手来了的时候,他们趁着黑夜先下手为强。
正在这时,两个黑影以简直令人咂舌的速度,“嗖嗖”地在树干上蹦跳穿越,只一眨眼的功夫,其中一个就站在了程千寻半躺着的树枝上,眼睛在黑暗中发出野兽一般的亮光,很是渗人。…
还是被发现了!猛地一惊,程千寻吓得不轻,一个不稳,尖叫了一声后,从树枝上摔了了下去。
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不死也残废了。可对方好似不想让她摔死,只觉得身体一紧,一条健壮的手臂勾住了她的腰,将她整个人都搂在了xiōng前,随后轻轻地落在了下面的一根较大的树杈上。
脚底站稳了,对方才放开了她,就站在她不到二步远的地方看着她。
程千寻吓得颤颤巍巍地抬起头,但看清对方容貌时,顿时一愣,是斯内德。而另一条身影也飞了过来,站在了同一根树枝上,是戈登。
月光从树枝顶部照射了下来,一阵夜风吹过,将树叶吹开,皎洁的月光微带斑驳地照在了三个人身上。
斯内德和戈登的皮肤象雪一样的白,月光照在上面甚至能发出淡淡的银光,他们的头发都长到后背,象贵族一般用丝带束缚好,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是贵族一般的小礼服,让他们象罗浮宫中画上人物一般,而且更加有着特殊的气质。他们的目光炯炯有神,身材高大、容貌英俊,目光中含着智慧、也带着一种让女人心醉的忧郁。身上带着威胁和死亡,产生了异样的美。
是的,是一种美,死亡的美丽。。。这就是血族,是高于人类,以人类为食物的种族。
他们正站在跟前,微微低头看着她,简直让她无法直视。
原本的队友成了死敌,必须死了一组、另一组才能胜出。规矩定死了,以目前的情况,吸血鬼猎人会处在被打局面,那么她早晚都是个死。
斯内德抬起了手,轻轻地扶在了她的脸上,他的手不似以前那么温暖,而是感觉如同山中的夜风般微带寒意。血族和人类不同,他们的体温可以很低。
程千寻站在不动,她知道她根本就逃不了,不要说二个血族,哪怕斯内德和戈登任何一个人还是普通的人类或者亡灵,她都不是对手。
心中的忧伤油然而生,带着无奈和伤感地道:“我不会怪你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RS!。(去 读 读 。。com)
第239章 一夜结束
“斯内德!”在后面的戈登声音微带严厉地喊了一声。
“知道。”斯内德淡淡地、带着几分温和地道:“我的命也是程救回来的。”
斯内德将手放了下来,动作比以前缓慢了许多,好似有着用不完的时间。此时狗从远处又跑了回来,在树底下对着上面吠着,好似在呼唤他们快点继续狩猎。
“幸好遇到我们,躲起来。”斯内德嘱咐了一声,正要走,被程千寻喊住了。
“斯内德。”她喊住了斯内德,可接下去的话,实在说不出口。斯内德和戈登放过了她,为此应该感jī他们。可前面是鲁道夫,他们三个人中任何一个丧命,这都是她不想看到的。可又不能说让他们小心的话,那就是对鲁道夫的不公。
“前面是谁?”戈登声音也变柔和了许多。
程千寻嘴chún微微颤抖着,她实在是说不出来。
“不用回答。。。”斯内德轻轻地将她的一只手扶了起来,将中指上戴着的戒指倒转过来,套在了大拇指上,这样如同箭头一般戒面就对着外面。
斯内德捏着她的食指,只轻轻一下刺痛,已经飞快地用那锋利的箭头在她手指上戳了一下,就跟医院里检验血样一般,当斯内德捏着她手指的手微微松开时,一滴血从伤口处渗出。
将手指轻轻放进了嘴里,舌头轻微在血珠上一卷,弄得她手指反而有点痒痒的。斯内德成了血族后,好似本身也开始透lù出传说中血族的那种优雅。
血珠卷入鲜红的chún中,斯内德只轻微的一品,就对着程千寻象是询问也象是做出了定论道:“是鲁道夫。”
程千寻沉默了一会儿道:“他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就不要再追了。”鲁道夫能力极强,强项就是刺杀和暗杀,这是他的老本行,哪怕是血族,也有可能中了他的招。
斯内德好似在微微叹气着,轻轻地搂过她的头,就如同大哥哥一般的抱了她一下:“千万要小心汉娜和费恩,特别是汉娜。”
程千寻犹豫了一下后,双手还是举了起来,也抱住了斯内德的腰身,轻声回答:“好的。”
那种伤感简直是难以诉说的,原本的队友成了死敌,大家彼此随时都有可能死,又何必在乎什么授受不亲,在斯内德的怀中,她反而感觉到了安心。死在原来队友手中,一定比死在汉娜手中好得多。
看看汉娜对她的那种眼神,火辣辣的,好象恨不得将她活剐了一样。汉娜为什么如此妒忌和仇恨,难道就是因为冥王当着大家的面“宠幸”了她,而汉娜的后台拉斯méng蒂斯却将汉娜扔给了自己的总管拉赛斯,折腾掉了半条命吗?
那也是汉娜自己的问题,和她有什么关系?
必须面对现实了,她轻声地道:“如果我们这组只剩下我一个人时,我就来找你。。。”
“好的。”斯内德话语也带着和平时嘻嘻哈哈不一样的忧伤。去找他的目地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结束一切,不用再花力气找她了,以她的能力,也不可能象其他队友那样,能在山上独自活下去。
见了之后,总会分开,斯内德的手臂慢慢地放开了,最后看了她一眼后,和戈登一跃而下。他们不是朝着鲁道夫去的地方追去,而是对着猎犬打了声口哨后,朝着另外的方向而去。
两条猎犬赶紧地追赶主人,可斯内德和戈登速度极快,比猎犬还要快得多。两个人的身影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树林之中。…
速度快得象闪电,而且还能通过血液了解人类的想法,这让程千寻越发的绝望。她慢慢地坐了下来,身体靠在了树干上,感觉自己就象得知无法避免的灾难将要来临、濒死的人。
围绕在四周,大约近五十公里的山上,狗叫声忽远忽近的不断。她靠在树干上,看了看从枝杈间lù出的天空,原本漆黑的天空已经开始透出méngméng的灰蓝sè,再不久,黎明即将来临,最多还有一个小时了。
程千寻苦笑了一下,这个地方真好,不大也不算小,中间有房子也有少量的田地,能自给自足,而且时常有人路过。其实能活着已经属于幸运了,至于活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只要能活下去就行。
只可惜,她连被统治阶级长期剥削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没有建树,有可能就是死路一条,这次也许她真的混不过去了。
细细分析下来,其实将她原本归为血族并不是为了照顾她,而是撒旦们想让竞争变得更加精彩点。两队将势均力敌,一定会很有看点。可是她插了一杆子,想通过努力改变规则,让更多的队友活下来,但被汉娜给搅黄了。
她从裙子里,贴着xiōng口处掏出了那根黑sè的羽毛。这根羽毛那么漂亮,比黑夜还要黑,透着油亮。那是冥王羽翼上的,以前她得到过一根,没想到冥王又给了她一根。
捏着羽毛下端可以当笔管、较为坚实的根部,看着这黝黑的羽毛,她嘴角不自觉地微lù笑意:“冥王大人,我还能再见到你吗?如果不能,我能有幸躺在亡灵墓地得到安息吗?我感觉好累,真的好累,可我还是想活下去,活下去。。。”
如此悲泣的话,不知道为什么依旧能含着笑说出来。也许每个人都会死,如果真能死得平静,也算是件好事。
此时依稀听到马蹄声,由远至近,她赶紧地将羽毛放回了原来的位置。这里的裙子在xiōng口都有收腰,就象是文xiōng一样,就插在了那里。
是鲁道夫,他是牵着马。马已经累坏了,微微低着头,就象是头老马一样,垂头丧气地一步步缓慢挪着步。
鲁道夫一路走,一路轻声地呼唤:“在吗,程?”
哪怕是记忆力极好的鲁道夫,在半夜三更、并且忙着逃命的山路上,也不可能记得方方面面的。
程千寻侧过声,对着下面也轻声道:“在,我在这里。”
鲁道夫牵着马,让她从树干上站在了马背上,随后慢慢下来。
“你怎么在那么低的位置?”鲁道夫庆幸着:“幸好他们没发现你。我们回去吧,天快亮了!”
哪怕这里的山能遮挡住一部分阳光,血族也应该不会冒险。毕竟他们的老巢在山顶上,需要在阳光没有照射到屋顶前回到城堡里。
程千寻跟在鲁道夫身后,马太累,所以不能再驮人了,除非打算把它给累死。过了会儿,她还是说了出来:“他们发现我了,是斯内德和戈登。”
鲁道夫停下了脚步,只几秒后继续往原来的驻扎地继续走着,冷静中含着内藏的bō澜:“看来他们放过了你,如果碰到了我,也许就不会了。”
杀了鲁道夫,这一组的实力将大打折扣,为了最后的胜利,也只有痛下杀手。这就是现实,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回去的路有点远,等到太阳升起,将整个山谷罩着的时候,他们终于回到了树洞那里。…
锅碗瓢盆全都被砸烂了,没来得及拿走的食物也被扔进了篝火里。因为太多东西比点燃,整个树洞被烧毁了。
菲利克斯和大卫已经回来了,他们的马也是疲惫不堪,连草都不吃,直接的侧躺在地上,睡觉起来。马一般都是站着睡觉,只有极度疲乏或者生病、又或者生产时才躺下。
而他们也是坐在了地上,地上实在有点潮湿,就拿了一个破锅和破盘子垫在下面。
鲁道夫将马放开,马立即也就地躺下,闭上眼睛就睡。他去找可以垫着当凳子或者垫子的东西,一边问:“你们是怎么逃过的?”
大卫心有余悸地道:“追我们的是霍夫曼和雷格尔,我们半路上再分开走,我是淌着水走,菲利克斯骑马绕着山谷大半圈,这才逃过的。他们的速度可真快,追上就完蛋了!”
“就是说汉娜和费恩在一组去追以利亚和尼古拉斯?”程千寻眉头一下就皱起来了。
而大卫还劫后余生的嘲笑道:“让费恩和汉娜搭档,还真是适合。一个懂得心理学,可以哄着这个傲慢公主。”
“先坐下来吧。”鲁道夫找了二片还没有完全烧毁的垫子,原本可以躺着的垫子,烧得只剩下一肘长宽了。他也坐下,明白程千寻的担忧,微微叹气道:“看来尼古拉斯有危险了。”
“应该不会吧。”大卫心中也没底了,也只有从最好的方面去想:“也许他们也会象我们这样,尼古拉斯走水路,以利亚骑马,逃过一劫。”
可菲利克斯也一样不看好,他插了一句:“希望尼古拉斯逃的路线上有水路。”
此时有动静,是脚踩在树叶上的声音。大家循着方向看去,只见浑身泥泞、狼狈不堪的以利亚一瘸一拐地走过来。
“累死了!”他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当看到烧成木炭的树洞后,骂道:“这些该死的血族,真不让我们活了。”
随后有气无力地问:“还有没有吃的?”
看到他身边没有马,程千寻还抱着一丝侥幸,问了句:“尼古拉斯骑马往哪个方向了?”
“马?”以利亚恨不得直接躺下来,要不是地上的落叶太湿:“它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