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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凰 天下归元-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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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突然弯腰的姿势缓缓站直,绽开一个若无其事的笑颜,秦长歌很抱歉的道:“抱歉,看见腿上有个蚊子。”
    她顺手自呆怔着的萧玦手里抽走书,巧笑嫣然的道:“夜了,不留陛下了,陛下早些回宫,明日殿试,得养养精神。”
    朕哪里还养得成精神!
    这种天气,又哪里来的蚊子?
    你这……越发令人咬牙切齿的坏女人!
    ……
    翻了一夜烙饼的皇帝陛下,最终在天将明时,在记忆中那些娇软荡漾字眼的陪伴下,以某种对他这个皇帝来说完全没有必要的方式解决掉了自己的骚动,然后累极睡去,差点误了殿试。
    此姝实在忒恶劣,教我如何不恨之?
    ……
    秦长歌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
    昨夜萧玦走后,半夜里非欢突然发病,他好生有耐力,居然一直一声不吭,若不是自己挣扎取水时碰翻了杯子,被因为萧玦骚扰一时没睡着的秦长歌听见,熬到晨间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静夜里把着非欢的脉,感受那细微杂乱的脉搏在自己指下浮乱而不详的跳动,每一下几乎难以察觉的震动,在沉默的空气和黯然的心里都如在敲着别离的钟声,一声声撼出如潮的悲伤,那钟声每敲一声,离某个令人不敢去想的结局便近了一分。
    黑暗沉潜如重水,谁在其中挣扎?
    秦长歌的手指按住脉,心中却突然茫然纷乱如潮,有什么从心底湿润的泛起,一寸寸将自己淹没。
    这一刻的黑暗,这一刻相伴自己多年无论生死都不离不弃的人,他细微的呼吸散在空气里,而沉静苍白的颜容沉在月光背后,那一生里的月光早已碎成七万把刀,都插在他余生的路上。
    累极后谁去的他的面容平静如水,仿若长眠。
    秦长歌伸出手,慢慢的在虚空中一抓,她抓得如此用力,仿佛如此便能够抓住一些虚无缥缈的希望和未来。
    ……非欢,如果属于我的东西,可以拿来换回你的健康和生命,我想我是愿意的。
    我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一辈子爱自己胜过爱任何人,也从不以为这样是错,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懂得爱,还奢论什么爱人?
    前世里惨烈的死亡,今生里到现在我都不敢去爱,我害怕重蹈覆辙,害怕旧事重来,我的敌人如此众多,如此强大而黑暗,如果再错一次,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再有这一次的好运气。
    不敢爱,却不是不知道爱,然而无论你,或是他,于现今这个时刻,竟是无论谁,都不能让我敢于坦然无畏的去爱。
    因为他的爱隔着我至今不敢定论的真相,而你——你其实已不打算和我在一起。
    因为你知道,你现在的身体,已经不能给我所有女人应该得到的东西。
    甚至连时间,都不能。
    所以你想离开我,在某个人迹罕至的深山里默默死去,死亡如烟花飞散,最后一刻你想于浮尘中看见我重登后位,再次做回皇后睿懿。
    我对你们的感情,隔着真相,隔着时间。你们对我的爱情,隔着生死,隔着命运。
    如今我惟愿什么都不想,只想先打破这噩梦的真相,争过这飞速流逝的时间。
    你们,请,相信我。
    ……
    一夜无眠
    黎明即起的秦长歌,一大早便吩咐祈繁小心照顾非欢,然后昏昏然进保文殿,心中大骂殿试规矩不人道,时辰定那般早,睡眠不足怎么做得出好文章?
    再一看题目,更是愤怒,萧玦你这个不好读书的,今天居然出这么个冷僻题目?!
    《厄言日出赋》。
    厄言:没有主见没有立场,支离破碎未能形成个人的思想,人云亦云的言论,厄言日出,即此番言论每日都有。
    秦长歌眨了眨眼睛——看来萧玦余恨未消,对那日金殿扣阍事件连成一片的“臣附议”耿耿于怀,虽然碍于人心稳定,不好因此对百官重责,然而在题目中出出气也是好的。
    秦长歌一想也是记仇的人,眼看时间将到,大笔一挥,一篇幅洋洋洒洒,末了毫不客气,抄袭辛弃疾《千年调?厄酒向人时》。
    厄酒向人时,和气先倾倒。最要然然可可,万事称好。滑稽坐上,更对鹧夷笑。寒与热,总随人,甘国老。
    少年使酒,出口人嫌拗。此个和合道理,近日方晓。学人言语,未会十会巧。看他们,得人怜,泰吉了。
    卷子交上,秦长歌对着上座正凝视着她,目光含义不明的萧玦有意无意一笑,随众人退去。
    她离开保文殿时,正值日暮,一群归巢的鸽子,如铺天盖地的云一般从金碧辉煌的皇宫上空飞过,长空下,如云飞鸽前,女子微笑着抬起头来,她身前是保文殿前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玉阶,身后深幽大殿中,九龙御座上,高踞九重的天子,于极近极远的距离,要遥望着那个美好的身影,看着她的前生和自己的今生一起养的鸽子,正轻俏而温存的,从天幕飞过。
    三日后,殿试发榜,状元刘弥,榜眼宋文淮,探花赵莫言。
    据西梁官场私下传说,当日阅卷时,读卷官八人,又四人是礼部尚书门下,有两人无门无派,还有两人是本朝新贵后代擢升的官员,这些人在定其他人时大多没有异议,唯独在探花郎那里出了问题,按照西梁殿试律例,优劣共分五等,圆圈最优,三角次之,横线再次,竖线再次,最差是一个狰狞的叉叉,然而探花郎的卷子上,符号画的极其出奇,竟是四个圆圈,加四个叉叉。
    最优加最劣,居然如此平衡的落于一份墨卷,着实是西梁开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奇事。
    而引发这般大的分歧的,便是探花郎在赋文最后的一首词,不按规矩老老实实写赋还是其次,关键是这词讽刺辛辣,讥嘲鲜明,鞭挞官场痛快淋漓,心中有鬼的自然看了如眼中添刺,讥讽“此无德小人嘅嘅之言也!”,少壮派和一些公允有才之士则拍案大赞:“发百年来未有之鲜明之声!”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阅卷分歧了,而是新老势力的碰撞,是前元遣老出身的官员派系和本朝新贵派系之间的龃龉再现,是他们在争取新兴势力上的无声角逐。
    最后一直闹到御前,据说当时卷子递上,陛下眉头便立即跳了跳,将那短短的赋上下看了很久,眼光尤其在最后的词上徘徊良久,末了,突然将卷子往力持此卷当黜落或降为五等的礼部尚书脑袋上一砸!
    “华美流畅,论理分明,诸卷中无有能及也!”
    礼部尚书不敢摸头,先抖着手去捡卷子,刚想说那该生定为状元,却听皇帝又道:
    “字迹散漫,不成规矩,当略黜。”
    哦,榜眼。
    收好卷子正想告退,却听陛下又一句:
    “此词极佳,入木三分,但非赋体,考生失堂皇气象。“
    呃……
    礼部尚书硬生生多等了一刻钟,没等到再来惊人之言,抹着汗抖着腿下去。
    最后,探花,三甲之末。
    三甲夸街的时候,探花郎又出了问题。
    其实这回问题没出来探花郎身上,出在一个意料之外也意料之中的人物身上。
    夸街那日万人空巷,争睹三甲风采,今年尤其特别的是,大家都想看看那个还未点榜便如传奇的狂生探花赵莫言,对状元的兴趣反而淡了些,结果探花郎一出来,清秀,有点恰到好处的瘦,风姿清逸,半点狂生模样都没有,和五大三粗脱离状元想象得那两人比起来,越发出众,当时便引得满街的姑娘媳妇一阵春心萌动,砰砰乓乓砸过来好多绣囊荷包袜带,甚至还有鸳鸯戏水的肚兜。
    众目睽睽,都等着看探花郎脸红,谁知探花郎毫不羞赧,慢条斯理的从怀里掏出一条汗巾,将那些香气扑鼻的东西都包裹好了,绑在马上,引得女子们又一阵尖呼。
    尖呼未必,便听长街那头,蹄声连响,十八彪悍骑士飞马而来,一字排开,挡住夸街队伍的前行道路。
    随即队伍一分,让出一人一骑前行的缝隙,一骑嗒嗒而来。
    万种目光汇聚中,某个最喜欢出风头最妖娆最风情最不懂得脸红的但也是最美的人出现了。
    掠掠发冠,整整衣袖,曼妙长风里玉自熙神姿更为曼妙,眼波荡漾如早春华艳的烟光。
    抬首,脉脉含情,破颜一笑。
    “莫言,我来接你回府成亲。”
 第1315章
    卷二:六国卷第十三章酒楼
    长街之上,一片死寂的沉静。
    惊雷劈下,一片焦土,大抵也就是这样了。
    半响。
    呼啸忽起,席卷长街,随机便见如波逐浪的人群,蜂拥着相向前挤去,争抢着要看“静安王和探花郎的断袖私情。”以及“男人当街娶男人的惊世奇闻。”
    艳绝郢都的美貌郡王,芝兰玉树的风流探花,两个原本毫无交集也不可能有交集的人物,居然摩擦出如此惊天私情,怎叫人不激动?不颤抖?不奔放?不疯狂。
    人潮很快冲散了夸街的队伍。
    眼前着将要逼近探花郎的高头大马。
    状元和榜眼露出骇然之色——被惊了马可不是玩的!
    对面,行事从来不管后果的玉自熙笑吟吟操手马上,偏着头,无辜的看着新任探花……
    ……小子,他们不敢冲我这里来的,他们一定冲你那边去,小子,我的便宜那么好占?今日一语娶你过门,明日你就名满天下,兔子探花的头衔儿,不折不扣的背了——谢我,快谢我吧!
    想起那天被这穷酸压在身下,听他嚣张的一遍遍问:要杀吗要杀吗要杀吗,玉自熙就觉得,这世道实在是奇怪了,向来只有他欺负人的份,居然会阴沟里翻船,给臭小子欺负了,此仇不报,只是枉为郢都第一妖孽。
    早就知道他是来自德州的应考士子,专等这一刻万众目睹的时辰堵人来着,来吧,兔子探花,从今后,你且背负着你光彩熠熠的名声,在郢都官场上混日子罢!
    风姿摇曳,静安王笑意如夜空明彩辉煌的烟花。
    人潮涌动,冲往少年探花的步声听来杂沓如千军万马。
    堪堪冲至探花马前。
    却见少年突然竖起一指——中指。
    万众愕然,西梁百姓自然不可能明白这个彪悍的现代骂人手势所代表的含义,然而这般激烈蜂拥的情势下,探花郎突然竖起中指,什么意思?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最前面的已经停下脚步,满面诧然的也跟着竖起中指,喃喃道:“……什么意思?”
    其余人有样学样,茫然的竖起或粗或细的手指,把眼珠凑成了斗鸡状,互问:“什么意思?”
    “象姑馆的新暗号?”
    “静安王和探花郎的调情手势?”
    众人眼盯着探花郎,却见他笑吟吟将竖着的中指对玉自熙一指。
    众人毫无意识的被操控,也茫然的跟这一起对玉自熙一指。
    上千手指刷的指向玉自熙。
    颇为壮观。
    秦长歌再笑吟吟将中指再次对着玉自熙一竖。
    上千手指再刷的对玉自熙一竖。
    鄙、视、你。
    我们一起鄙、视、你。
    ……
    对着茫然的人群和本来笑得开心,却因为手指大军也开始愕然的玉自熙温和一笑,秦长歌道:“诸位,想听静安王因何会看赵某不顺眼,有心败坏赵某名声的故事来由么?”
    言简意赅,一句话已经足够阐明玉自熙用心,众人恍然中生出兴奋,气喝:“要得!”
    “十日后,正安大街风满楼,佳肴美酒,传奇佐餐,期待诸位光临。”
    “好唻!”又是一阵呼喝,也有反应快的,愕然道:“正安大街没有风满楼啊……”
    然而探花郎已经在马上微笑拱手,拨马前行,众人还纠结在“正安大街什么时候开了家风满楼”这个问题里,不由自主的纷纷让开道路,一行人继续向前,到得玉自熙队伍前,秦长歌一笑道:“王爷,想娶我?一没聘礼二没媒人,上未告天地下未告父母,好歹我也是个当朝探花,太寒碜我了吧?”
    “你待如何?”尚自在思索那个上千手指齐竖的含义,忘记命人拦截的玉自熙,眨眨眼看着秦长歌,“我三媒六聘披红挂绿的来娶你?可是我只想娶你做我的男妾啊。”
    众人绝倒之中,秦长歌微笑如常,“是吗?可是我对王爷没兴趣啊。”
    再次竖起手指,秦长歌轻轻道:“我最讨厌有性无爱了……王爷,求求你,让我爱上你吧——你不会对自己的美貌没有信心,觉得自己不可能讨人喜欢,所以一定要强抢吧?”
    “我喜欢你的激将,”玉自熙媚笑看着她,姿态优美的倾身让她过去,也轻轻道:“今天让你一次,但你得告诉我,那个手势什么意思?”
    拨马前行,姿态闲逸,乌衣子弟五陵少年般风姿的俊秀男子在春阳下淡淡仰首,举止间自有一段风流香。
    “哦,表示,满城春色关不住,一颗玉树出墙来。”
    ……………………
    正安大街当日人潮如海。
    都在寻找那个“风满楼”。
    结果将千米长街从东逛到西再从西逛到东,愣是没能找见和风字有关的招牌。
    人潮在日落时泱泱散去,大骂新科探花好生奸诈,敢情搞了一出空城计。
    不想,当夜,附近的住户隐约听见有建房造楼的声响,睡梦里朦胧翻了个身,想着谁家半夜三更造房扰人清梦?第二日早晨起身,临街的住户推开后院的窗,目瞪口呆的看见正安大街一块空地上,突然神奇的冒出了一座楼。
    当然还是雏形,不过这速度也够神异了,有当日观看夸街闹剧的好事之徒立时猜测,这是不是就是探花郎说的“风满楼”?难道到现在才开始造?
    自此该楼夜夜施工,日日新颜,果然不过短短十日,便成就一座精巧别致酒楼,最后一日,众人眼见菜蔬酒肉水流般的送入酒楼,数目多得令人咂舌,大厨跑堂都已就位,爽利干净得个个都像公子哥儿,唯独掌柜的不见踪影,众人扒在门前目光灼灼的盯着,等着挂匾,顺便看看这座酒楼的主人是谁,新科探花?不是说是德州普通人家出身的么?
    太阳高高升起,晒得人身上冒油,焦躁不安,远远看见静安王那标志性的十八骑风般的卷来,在正对着楼的阴凉处撑起火红重锦垂流苏的遮阳棚伞,还是一身火红的玉自熙懒懒在伞下坐了,斜撑着腮,上挑的桃花眼似笑非笑盯着那楼。
    当王爷就是好啊……养狗养奴,遮风挡阳,男女都要,旱涝保收,啧啧……
    日上中天,人群正等着骚动不安,才见大街那头,缓缓几骑而来。
    有眼尖的欢喜大呼,“来了来了,我认得,新科探花!”
    众人踮脚去瞅,可不是,左侧青衣少年,风姿神秀,顾盼神飞,正是探花郎。
    中间的是谁?好大的马儿,看不见坐在上面的主儿。
    空马?
    一身火红的小锦袍,颜色妖艳得比一向以红衣为标志,把红衣穿成个人特色的那位还出格几分,红衣上居然还绣着红色的美人图,仔细看,美人雪肌乌发,媚眼如丝,回首一笑间姿态神情怎么看怎么熟悉——脑袋灵光的已经去瞅玉自熙——咦,这不是女装的静安王吗?原来他扮起女装来这么个模样啊……
    穿得这么校长可恨,行事这般拉风招眼,不用想,改装版西梁太子殿下到了。
    风满楼这个东西,其实原来就是萧包子的创意,他自从吃了老娘的豆腐乳,有感于西梁的酱菜业不发达,有心将此美味发扬光大,秦长歌哪里肯理他,你做你的太子就好了,做生意招蜂引蝶,你还嫌我不够忙啊?
    结果没几天,她见包子和油条而凑在一起,两人鬼鬼祟祟的袖子里揣满了宫内奇珍,准备贩出来到城西专卖赃物的杂市上去卖,换了钱还去买个临倒闭的酒楼。
    她甚至听到包子恶狠狠说准备选个看中的酒楼,不倒闭也让他倒闭,今天汤里放蚂蚱后天饭里添蛤蟆,一定要让你贱价转给小爷我。
    面临着儿子的超前叛逆期的老娘,默然良久后,没收了儿子袖子里的宝贝,把盲目跟从主子的油条儿关三天紧闭以示警告,然后决定给儿子做生意算了。
    不过秦长歌向来不白让步,她的要求是,三年内你把生意给我做大,分店开满全西梁,能每月给我提供十条有用的特情信息,否则,你这被证明做不了商人只配做太子的家伙,就等着乖乖回宫,三年足不出户的读书学太子之道吧。
    包子嗤之以鼻:我每月给你高质量的一百条信息!我分店要开到离国!
    为什么是离国,他嘻嘻一笑,看着楚非欢,腻上他膝盖,抱着他脖子悄悄道:“那国家本来该是你的吧?我帮你拿回来,哪些欺负过你的人,全揍死他!”
    楚非欢沉默许久,一线日光下秀丽男子的容颜隐在暗影中看不出表情,半响,伸出手,将孩子温暖的抱了抱。
    秦长歌当时掉转身去,抿抿嘴,去看五月开得正盛,鲜艳得涨眼睛的石榴花。
    由此,夸街那日,被玉自熙当街挤兑的秦长歌灵机一动,便诞生了“风满楼”。
    至于这个因非欢而生的灵感,脱胎于前世里《陆小凤》中悲悯而温柔的残疾男子花满楼,由秦长歌随口起的楼名,日后会风靡于整个内川大陆,成为独树一帜富甲天下,并因之引发一国动荡的连锁名楼,就远非当时的秦长歌或楚非欢可以预料到的了。
    风满楼的诞生,秦长歌想过,自己选择了大隐于朝,却因为无意中卯上玉自熙而注定不得隐形,那索性就出格点算了,一个风标独具的狂生赵莫言,和一个温柔和善的小宫女明霜,不是更搭不上界?
    既然打算干出点事儿,将来官总是要做大的,编造个不引人怀疑的公开关系,将儿子的产业早早置于自己的保护伞下,将来对他的这个除了太子以外的第二职业想必也有好处。
    于是今日他很招展的陪风满楼大老板巡视总店来了。
    一眼看见人山人海,秦长歌笑嘻嘻对自己道:“完了,老板,你要亏本了。”
    “怕什么?今日吃了,早晚会叫他们十倍的吐出来!”包子满不在乎咧嘴一笑,红红火火的从马上爬下来,蹬蹬蹬的迈上台阶,很有气势的手一挥,“挂匾!”
    黑底鎏金的“风满楼”三个大字,立时在众目睽睽下被徐徐挂起。
    上千人“咝”的一声,立时起了一阵寒嗖嗖的气流。
    小小身子极有气势的站在三层台阶的最上一层,包子气吞山河的大喝:“风满楼今日开业,特价酬宾,自现在至今夜子时前,所有前来用饭的顾客,一律免费!”
    “咝——”这回的气流声更响。
    “楼内好酒好饭,免费说书!”包子瓜子再一挥。
    百姓们眼中冒出惊喜的光,吃饭不要钱,听书也不要钱,可是从未听过的稀奇事儿,只是……这掌柜的几岁?会不会是瞒着家人出来搞的仙人跳?可别吃完了再被人狠揍……还是先看看?
    对此早有预料,也早就吩咐过娘不必插手的包子笑嘻嘻使个眼色,早就布置在人群中的改装了的凰盟属下,都高呼着挤上前去。
    “小掌柜好大方!”
    “咱们谢啦!”
    “小掌柜好手笔!日后定然生意茂盛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包子有模有样的作揖,“大家发财,大家发财,还望日后多多捧场,多多捧场!”
    十几人进去,大厨跑堂立即开动,所有的窗子都大敞着,店堂内一览无遗,眼见着这些人好酒好菜的点,吃完嘴一抹走路,众人眼睛立即蓝了,一声“走喽!”立时潮水般的涌进去。
    有人一边挤一边扭头对秦长歌招呼:“探花郎不去吃?探花郎也是这风满楼的掌柜?”
    “区区今日要去刑部点卯,”秦长歌一笑,“区区穷酸出身,哪里配做这里的掌柜?这是德州大族薛家的小公子,是我的恩主之子,前来郢都见见世面,区区陪着而已。”
    众人哦的一声,消息灵通的已经想起来,这位探花郎独树一帜,不肯做清贵的翰林,去做了刑部的主事——哪里事多人杂得罪人,有什么好的?真是个怪人。
    管他去哪里,自己白吃比较要紧。
    人潮如水般的涌向风满楼,看上去好像全城的人都开始往店里涌,包子不急不忙的命人抬出一长溜桌子,挡住店的一周,派专人发筹子排队,前面进后门出,吃过的,在筹子上划一勾,不可再用,以便尽量杜绝以吃再吃吃撑死的那类人的出现。
    吃到一半,包子开始挨桌赠送清粥小菜,粥是淮南精品香珠米加鸡丝和离海干贝,熬得香浓粘腻,小菜便是开风满楼的真正重头戏——请大厨改良过的豆腐乳,没那么臭了,只是卖相依旧不佳,诸人今天见识的全是新鲜招数,都揣着一怀不安,看着这很像霉变食物的东西,都犹犹豫豫,不敢动筷,于是依旧是安排好的凰盟下属做托儿,大肆开吃赞不绝口,是人都有个从众心理,果然,一尝,立时拍案大赞,目放异光。
    包子极擅把握时机,立时把最近缠着娘一一回想做法,制作出来的小菜各一份送上来,吃惯了咸鱼腊肉就粥的西梁人,哪里见识过这类清淡却或甜或酸或辣或咸,别有百般特别滋味的东西?当时就嚷着要添粥添菜,早已得了吩咐的小二执礼甚恭却口气坚决,称粥菜既是奉送,一人只得这一份,否则后来的客人便不够了,众人泱泱,想着白吃再要添确实也说不过去,便都商议着明日再来。
    包子掌柜坐在柜台上,笑得那个得意啊,仿佛已经看见今天飞出去的白花花的银子,明天再更为气势惊人的白花花的滚回来。
    很懂得打铁趁热的包子再次笑嘻嘻拍拍手,重金聘请,并且经包子亲自训练了十天的新派说书人惊堂木一拍,一声吆喝,嗓音脆亮的开始在气派宽阔的专门的说书台开始说书,众人的眼光唰的一下被吸引过去。
    说的却不是大家都听烂了的《开国英烈传》之类的老掉牙书,还没听几句,众人就开始目放异光。
    题目是《爱情修炼宝典——教天下所有的笨男人,搞定智商180的美丽富婆》
    原著:金庸,原名:《射雕英雄传》。
    说完这个,新书是《失去贞洁之后,我该拿什么来爱你?——神雕侠侣》
    下一部《一个女人和一百零七个男人不得不说的故事——水浒传》
    下一部《欲练神功,必先自宫——笑傲江湖》
    ……
    众人此时早已吃得忘记了今日来风满楼的初衷,此时一听说书才想起探花郎曾经说过会在风满楼说起自己和静安王的过节,都凝神在故事中揣摩,于是玉自熙一忽儿成了郭靖,一忽儿成了黄蓉,还有猜黄药师,丘处机的。
    还有个听了半响,一拍打腿,恍然道:“我知道了,梅超风!”
    ……
    包子得意洋洋听了半响从老娘口中挖来,经他自己胡编乱改已经不成模样但绝对够雷的故事,一转眼看见老娘要离开,人妖王爷又在拦她,眉毛一挑,对小二招招手,忽的窜出门去。
    门外,妖孽正牵着秦长歌袖子,作猴急状:“莫言,香汤已备,玉榻待伏,我们去睡觉吧。”
    “砰!”跟在包子身后端着香粥小菜的小二,一头撞到了墙上,险些撞翻了手中的托盘。
    “小心些,不然我扣你工资。”包子回头很老板的嘱咐一句,面色不改的对玉自熙笑,“这位是玉王爷吧?怎么不进店去坐坐?楼上有雅座,精致极好,要做什么也方便,还能助兴哪。”
    “小掌柜好知情识趣,那么楼上有房间么?”玉自熙只顾对着秦长歌含情脉脉,“你要喜欢这里,在这里也可以。”
    包子非常有主人翁精神的插——进来,“有,有,但是那个谁说过,饱暖思yin欲,先吃东西才有力气对不对?来,来。”
    手一挥,小二送上托盘,清淡而又诱人的香气立即在空气中淡淡弥散,玉自熙眉头一挑,纵然吃惯天下美食,此时也不由赞:“好!”
    取了碗,随意一尝,又是目光一亮,却漫不经心的搁了,一甩手扔过来一颗明珠,道:“你年纪小,却是不凡,将来这种明珠你会有很多,我先给你讨个彩罢。”
    包子笑嘻嘻接了,大声谢赏,装作没听见四周围观人等倒抽气的声音。
    那可是极品离海深海明珠,千金难买,也只有玉自熙这样放纵散漫的人,才会随随便便拿来赏人吧?
    结果还有个更随便的人,随手就将那珍贵明珠往袖筒里一塞。继续笑嘻嘻道:“王爷?楼上请?”
    玉自熙美目流盼的看秦长歌,秦长歌对他一笑,居然道:“有美同游,何不乐焉?”
    眉开眼笑,玉自熙漫步上阶,进入店内时,整个店堂都静了静。
    秦长歌对儿子看了一眼,包子对说书人看了一眼。
    接到目光的说书人会意,惊堂木一拍,忽道:“前段故事小老儿且搁在一边,给诸位讲段近朝的传奇故事,名字叫:冰川天女传……”
    行在玉自熙身后的秦长歌,很明显的看见玉自熙的身子突然一僵。
    秦长歌目光一闪。
    随机便见他缓缓转过身来,面上笑容灿亮如日色辉光,烂漫得近乎失真,柔声道:“你们这个说书人口齿好生清晰,故事也有趣儿,我且听听。”
    说着便坐下来,招手让自己的侍卫送上自带的翠芽名茶,浓浓的沏上一碗,竟是打算长听了。
    秦长歌腹中思绪千回百转,面上却故作为难,讶然道:“哎呀,王爷,区区原本以为只是上楼春风一度,想着王爷这个身板,约摸也不会超过一刻钟,不想王爷还要听书——这个这个……区区还要去刑部点卯呢……”
    “来日方长嘛……”玉自熙对秦长歌故意提起的对男人最大的侮辱毫不动气,只笑颜如花的盯着说书人,“会有机会让你知道本王的雄风的……”
    和儿子相视一笑,只是包子笑的得逞,秦长歌笑得,意味深长。
    卷二:六国卷第十四章刀锋
    刑部新任郢都府主事秦长歌,刚到任就迎接了个下马威。
    刑部尚书龙琦,在自己的官廨里接待了前来报到的探花郎,浓眉下一双寒光四射的三棱眼,将秦长歌上下打量了一番,不阴不阳的道:“郢都近年来托赖府尹清明,治理有方,积案甚少,你算捡了件清闲活儿,不过说起来,前任主事手头还是有一件无头疑案未清,正思量着寻积年老吏一起想想法子——你可敢接?”
    很谦虚的笑着,秦长歌道:“莫言一定尽力而为。”
    再次将他上下打量一番,龙琦挥挥手,杂役立即抱上好高的一叠案卷,秦长歌接过时硬是被压得一沉。
    “少年人,好生努力吧,”龙琦神情闪烁,笑容意味深长,“这案子办好了,有的你飞黄腾达之期哪……”
    当晚秦长歌把那叠案卷抱回了小院,秉烛夜读。
    五月的风已经有了夏意,墙角里,青苔背后的夜虫唧唧的鸣,一声声起伏顿挫如吟诗,花墙下石榴的骨朵饱满得似乎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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