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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历史·奥巴马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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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童年的迷惑:父亲是谁?(1)
“老实说,我对父亲并不了解,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回到了肯尼亚。从那以后,只留给我一个个故事。”2006年8月28日,奥巴马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大学的演讲——《一个诚实的政府,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An
  Honest Government; a Hopeful Future)。
  成功,人们在谈论这个词的时候往往非常自然地去探问成功的条件,教育和个人气质是人们谈及最多的两个话题。如果说对一个人的教育主要是由社会完成的,那么像蚕丝般细腻、精韧的个性则形成于父母的言传身教。中国古话说的好:“有其父必有其子。”
  每当我们被奥巴马后文中的“奥巴马”指“小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
  Jr)”,“老巴拉克”则指奥巴马的父亲“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
  Sr)”,特此区分。的个性而吸引、为其优雅的谈吐而倾倒、因其渊博的知识而折服的时候,我们都不禁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是什么样的父亲教导出了这样优秀的孩子。2004年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崭露头角时,很少有人知道这位黑人是何方神圣,更别提其父母了。这位给今日众多美国人带来希望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当年又是如何从他的父亲那里看到未来的希望呢?
  许多中国学生的成长记忆中都会有一个成绩优秀、聪明伶俐、精力旺盛但是经常调皮捣蛋、特立独行的同学。大家对这样的人又爱又恨,可到头来他兴许还是全班最有出息的那个。这样的人不仅仅在我们身边,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可能出现,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 Sr)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肯尼亚,老巴拉克从小就引人注目,他拥有天才的潜质,每次考试都能神奇地把第一名据为己有。在当时的肯尼亚,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并不多,能接受精英教育的人更是凤毛麟角,一旦学有所成,不论出世入世前程均锦绣可期。老巴拉克的父亲奥扬戈(Husseinn
  Onyango
  Obama)一直把天资聪颖的老巴拉克视作骄傲,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盘算着像白人那样把孩子送去最好的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以便日后能够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但是,和许多同年龄人一样,老巴拉克的调皮是出了名的,顶撞老师的有他,打架闹事的也有他,就差进局子走一回了。最终老师们无法接受这种矛盾的事实,不得不把他从著名的肯尼亚马西诺高中(Masino
  High
  School)扫地出门。在马西诺高中的记录中,老巴拉克最终是被学校“开除”的,可见他的确玩过了火,搅得“人神共愤”。
  失学之后的老巴拉克只得步入社会,去了肯尼亚的海边城市蒙巴萨(Mombasa)做店员。但是他的恃才傲物的性格却一点没有改变,不管什么场合,只要他觉得老板的做法有问题就敢直言不讳地顶上两句,最后落个被开除的下场。虽然有些不识时务、不通人情,但平心而论老巴拉克确实是少见的聪明、坚定和正直的人,只要他认为正确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到底,不惜代价。由于之前多次被雇主辞退,老巴拉克想继续找好工作并非易事,他不得不找些技术含量低、报酬很少的事情来做。一颗希望之星似乎就要“泯然众人矣”。
  时代救了他。20世纪50~60年代恰逢肯尼亚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摆脱英国殖民统治成了这个国家新潮流。200年前北美大陆那场风起云涌的独立运动极大地激励了肯尼亚的民族意识。眼看着原来的同学纷纷进入高等学府甚至英国名校深造,为国家的命运而努力、为自己的前途而打拼,老巴拉克心中平生波澜,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过去,考虑自己的未来,决心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生活和家庭。这个时候,他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并初为人父,人生在平凡中酝酿着转机。
  有一天,老巴拉克偶然中结识了两位美国来的老师,交谈中他得知自己仍然有机会读书,而且是去美国留学,前提是他必须通过函授课程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高中学历。于是,已为人父的巴拉克报名参加函授课程,在家中重新拿起书本自学。功夫不负有心人,数个月之后的考试结果让人喜出望外,他轻松地获得了高中同等学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一、童年的迷惑:父亲是谁?(2)
但是,问题却接踵而来,由于生活拮据,又有老婆孩子需要养活,老巴拉克根本凑不到足够的学费。苦思冥想之后,他写信给美国的大学,希望学校能够给他提供奖学金。经过漫长的等待,夏威夷大学向他伸来了橄榄枝,学费全免!23岁的老巴拉克“漫卷诗书喜欲狂”,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拜托给继母照料之后,迫不及待地只身奔赴夏威夷,去亲身体验“美国梦”了。
  改变男人的,通常是女人,当然还有运气。如果老巴拉克不是恰巧选了俄语课,自然就不会遇到风华正茂的18岁少女斯坦利?安?顿汉姆(Stanley
  Ann
  Dunham),更不会以“希望之父”(奥巴马被美国支持者称作希望)的身份而频繁地被人提起。我们今天已很难确认俄语复杂而精密的舌颤音究竟在安的脑海中留下什么印象,但毫无疑问的是,老巴拉克英俊的外貌、巧舌如簧的个人魅力使这位白人少女心驰神往。不仅安,就连安的父母也一样对他的优雅举止印象深刻。爱情对于双方来说,来得太顺利了。
  一见钟情固然令人陶醉,但是文化上的差异似乎从一开始就横在了两人的感情之上。第一次约会,老巴拉克就给这位新女友上了一课。在肯尼亚,女人们的职责莫过于相夫教子,对丈夫则需要近乎无条件的服从。老巴拉克认为安是一个好女孩,所以一定会耐心地等待自己的心上人。于是,故意迟到一个多小时之后,他才终于出现在约会的地方,向朋友们炫耀自己的新女友,顺便展示一下自己的魅力。相反安比较尴尬,她若不是无意间多睡了一个多钟头,老巴拉克的牛皮恐怕就要吹破了。
  安的家人“二战”时因珍珠港事件逃离夏威夷,父亲斯坦利?阿莫尔?顿汉姆(Stanley
  Armour
  Dunham)随后应征入伍,据说还在巴顿将军的部队服役过。在部队里,斯坦利和黑人战友一同出生入死,经历过战火的洗礼,种族偏见也被战友之间的深情厚谊所淡化,在他的心中黑人并非异类。服役期满之后斯坦利带着全家辗转加利福尼亚、堪萨斯和得克萨斯。在得克萨斯,他们第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了弥漫在美国的种族歧视。在斯坦利工作的家具店,白人员工只能在下班之后才可以为黑人或墨西哥人提供服务。安的母亲麦德林?李?佩恩(Madelyn
  Lee
  Payne)同样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在她工作的银行,不允许以“先生”来尊称有色人种。心地善良的斯坦利夫妇对这些不公平的现象非常不满,这些观点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安,让她从小就对种族歧视有本能的逆反心理。斯坦利一家后来举家迁往西雅图。安进入梅赛岛高中(Mercer
  Island High
  School)就读,学习成绩优异的她16岁就完成了高中学业并获得了芝加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过,父母顾忌安年龄太小,不愿让她远赴伊利诺伊芝加哥大学坐落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市,是美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求学。作为折中的选择,全家再次回到了夏威夷的檀香山,安进入夏威夷大学修读人类学,在校园里遇到了主攻计量经济学的老巴拉克。
  奥巴马的母亲安年轻时和她的父母在一起
  老巴拉克和安的感情进展迅速,两人计划在1960年结婚。当老巴拉克高高兴兴地写信告诉父亲自己订婚之后,远在肯尼亚的奥扬戈对这桩婚事却很犹豫。这倒不是因为老巴拉克在家乡已有妻儿,在肯尼亚离婚是很方便的。而是他觉得白人的生活和黑人大相径庭,白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这桩婚姻有可能无法善始善终;更何况他无法接受这种双方父母不在场的婚事。在肯尼亚的习俗中,婚姻必须由双方父母操持,至少家长们得见上一面。最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他对老巴拉克前途的定位。奥扬戈认为像儿子这样受过良好欧美教育的人才应该回到肯尼亚,为国家的未来、为自己的人民做出贡献。所以他反对老巴拉克在美国成家。
  同样的疑虑也存在于安的父母心中。他们喜欢老巴拉克,但是担心同黑人结婚会让女儿长期生活在社会的歧视中。万一有一天种族歧视席卷而来,安会不会有危险?好在夏威夷刚刚成为美国的第50州不久,州中居民大多来自五湖四海,种族歧视意识相比其他州要淡薄许多。就这样,不同种族的两个人按期举行了婚礼。

一、童年的迷惑:父亲是谁?(3)
老巴拉克不仅学业出类拔萃,而且在校园里也十分活跃。他一手组建了夏威夷大学国际留学生协会并担任第一届主席。1961年8月4日,老巴拉克与安的第一个孩子在檀香山的卡皮奥拉尼医疗中心出世,取名小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
  Jr)。在斯瓦希里语里,Barack代表“被祝福的”;而在阿拉伯语里面,“Hussein”的意思是“美丽的”。父母对小奥巴马充满了祝福和期待,而这样的期待最终在一位风度翩翩的黑人男子身上成为了震撼美国的梦想和希望。
  四年大学生活临近结束,老巴拉克决意攻读博士学位。他同时收到了两所大学的全奖,其中一所便是大名鼎鼎的哈佛大学。然而,哈佛大学提供的奖学金无法负担全家人的开销,另一所大学则不仅给他全额奖学金还能够提供他住宿和工作,老巴拉克陷入两难的境地之中。最终,他还是做出了和四年前相同的选择,将妻子和孩子留在了夏威夷,只身前往哈佛深造。
  两地分居的日子让安能静下心来来仔细思考她和老巴拉克的婚姻。当时恰逢肯尼亚国内政局不稳,暴力事件频发,安的母亲害怕女儿随夫回国之后会受到伤害,安也越来越对这段婚姻失去信心。1965年,老巴拉克结束博士学业执意要回国发展,安终于提出离婚。
  奥巴马从两岁起便生活在没有父亲的环境中,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到底是谁。关于父亲的一切都是故事,而这些故事全都是从外公外婆和妈妈的口中听来的。既然是故事就难免有夸大的成分。久而久之,这个离家出走的父亲成为奥巴马心中的偶像,幻化成一位为正义而战的英雄。
  幼时的奥巴马和外公在一起
  外公一家竭尽全力保护奥巴马不受种族歧视的伤害。他们努力把奥巴马的父亲塑造成高大光辉的形象,让孩子相信自己是名门之后、出身不凡。每个故事的细节都仔细设计,小心翼翼地回避小孩子满是问题的脑袋。尽管父亲没能陪伴左右,照片和数不胜数的故事却总是让奥巴马觉得他就在自己身边。奥巴马从来不缺乏父亲般的关爱,在保护他不受种族歧视伤害的同时,外公扮演起了代理父亲的角色。可是孩子终究是要长大的,奥巴马的问题一天比一天多,而对于奥巴马一家人来说,最棘手的问题莫过于:“既然爸爸这么伟大,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呢?”
  奥巴马4岁那年,母亲安与一位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男子再婚。这个印尼人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罗罗?苏托洛(Lolo
  Soetoro),“Lolo”一词在夏威夷语里面是“疯癫”的意思。他和安大学时便认识,交往两年之后决定结婚。婚后不久罗罗回国,奥巴马和母亲随后迁往印度尼西亚。对于母子二人来说,这个国家是崭新的,安借此机会“摆脱”了谨小慎微的父母,打算调整好心情做点能体现自己价值的事情,奥巴马则对印尼数不清的岛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除此之外,巨大的石佛和稀奇古怪的神灵、以及儿时玩伴小猴塔塔(Tata),这些异域文化深深地印在了奥巴马的记忆中。
  奥巴马和母亲安、继父罗罗、同母异父妹妹玛雅在一起
  由于家境不是很好,奥巴马没法就读国际学校,只能被安排到本地的普通学校,在那里人们都叫他巴里(Barry)。但这没能影响奥巴马的远大志向,他在一年级的时候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我想当总统》;无独有偶,在三年级写的作文《我的梦:长大了想做什么》中,奥巴马再次写到自己的理想是当总统。多亏了奥巴马是个美国人,“美国梦”不至于使他的远大理想落空。而其他国家的孩子们即使在作文里表达了自己的“鸿鹄之志”,结果却往往是“痴人说梦”。真是“橘逾淮则为枳”啊。
  为了满足奥巴马旺盛的求知欲、保证他受到良好教育,安为他报了一个美国的函授课程,让他像父亲当年那样通过间接的方式获取知识。
  严格来讲,罗罗是奥巴马的继父。但罗罗并没有存在于老巴拉克的阴影中,他带给奥巴马的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经历,一种充满了冒险奇遇的生活,一个现实的世界。不到半年的时间,奥巴马就可以用当地方言流利地和他交谈了。罗罗经常要做一些户外工作,于是奥巴马就跟着罗罗到处跑。对奥巴马来说,这绝对是既新鲜又刺激的事情。遇到其他人,罗罗总说奥巴马是他的亲生儿子,奥巴马对此从不提出异议。不管是在外公外婆那里还是远在印度尼西亚,奥巴马都不缺少父爱。
  罗罗后来进入了一家美国石油公司,负责政府公关方面的事务。所有人都觉得罗罗事业有成,但安却认为自己移居印尼似乎是个错误,这并非是因为她人生地不熟,不适应环境。真正让她感到不安的是她和罗罗之间的关系已不如以前在夏威夷的那段日子。
  罗罗的转变其实是有原因的。20世纪60年代的印尼,政治气氛让人喘不过气来。当年一纸突然回国的文书并非针对罗罗一人,印尼政府召回了所有海外留学生并且取消了他们的护照。随后,官僚政府开始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罗罗被送往新几内亚的军队服役。面对这种白色恐怖,人们几乎没有勇气站出来和当权者抗争,安怕这种消极思想会毁了奥巴马。在她心里,诚实和坚守原则是最为重要的品格,是一名合格父亲所必备的素质,但是罗罗在这两点上却乏善可陈。这样下去,奥巴马会成为这种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牺牲品么?
  即便是在当时的环境下,安依然要求奥巴马保持上进、积极的态度,每天4点钟就叫奥巴马起床学英语,天大的借口也不例外。她给奥巴马讲美国的民权运动,让他读小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的讲演,听玛哈丽雅?杰克逊(Mahalia
  Jackson)的录音。虽然黑人运动在美国可谓四处碰壁、处境艰难,但安总是挑那些积极而振奋的事件讲给儿子听,她无时无刻不提醒奥巴马自己的生身父亲多么伟大,暗示他不仅要继承父亲的个性,更要继承父亲高贵的品质。
  

二、少年的迷惘:我是谁?(1)
“对于我来说,父亲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概念。坎坷不平的少年时代让我对这个词有了更深的理解。”2007年3月4日,奥巴马在塞尔玛选举权游行示威纪念会上的演讲(Selma
  Voting Rights March memoration)。
  奥巴马10岁那年一个人回到了美国。由于完成了所有的函授课程,他有资格申请在美国继续上学。碰巧外公的老板是当地一所著名学校夏威夷的普纳胡学院附中(Punahou
  Academy prep School)。的校友,经他推荐奥巴马获得了录取通知书。
  奥巴马在外公的陪同下来到了他的新学校,新的班主任老师以前在肯尼亚工作过,她从奥巴马的外公那儿得知奥巴马的爸爸也是肯尼亚人,于是就亲切地叫他“奥巴马”,她觉得这样称呼没有距离感。对于班里的小孩子们来讲,“奥巴马”这个名字的发音简直太奇怪了,一群人笑个不停。后来奥巴马在自传《无畏的希望》(The
  Audacity of
  Hope)中也调侃了自己的名字,他说通常人们初次认识他的时候只问两个问题,其中一个就是:“你这奇怪的名字是从哪儿来的?”
  “你爸爸是哪个部落的?”班主任老师问道。一下子当着这么多陌生人的面回答问题,奥巴马显得有些发窘。“我爸爸是卢奥(Luo)部落的。”“Luo……Luo……luo,”还没等他说完,一群同学就调皮地重复着这个地名。更有人一定要摸摸奥巴马的小卷发,搞得他好像是一个供大家观看的稀有标本一样。
  肯尼亚各主要部族为基库尤族、卢希亚族、卡伦金族和卢奥族。卢奥(Luo)部落是当时(20世纪60~70年代)肯尼亚国内第二大部落,仅次于第一大部落基库尤(Kikuyus)。长期以来,肯尼亚政府奉行民族平等、和睦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政策,但是这样的政策却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基库尤人长期占据着肯尼亚国内政治舞台,肯尼亚的执政党——肯尼亚非洲国家联盟(Kenya
  African National
  Union)中的多数重要职位也被基库尤人所把持。因此,以卢奥人为首的非基库尤人长期以来都在为争取自己的政治声音和基库尤人进行斗争。汤姆?姆博亚(Tom
  Mboya)是肯尼亚历史上最著名的卢奥人之一,曾任肯尼亚非洲国家联盟的秘书长并进入肯尼亚内阁。他才能出众,是总统乔莫?肯雅塔的得力助手,在肯尼亚国内享有崇高的声望,被视作非基库尤人在肯尼亚政治中的标杆,亦被广泛接受为乔莫?肯雅塔的接班人。1969年7月5日,年仅38岁的姆博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遇刺身亡,凶手是一位基库尤人。这一事件引发了肯尼亚国内持久的大规模骚乱,非基库尤人认为这是基库尤人的种族政治阴谋,并将矛头直指总统乔莫?肯雅塔。
  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学成回国之后进入了肯尼亚政府,因对基库尤人侵占卢奥人领地公开发表意见而招致反对者猛烈抨击,后被解除了职务。
  1971年,奥巴马的父亲要来美国过圣诞节,恰好安和玛雅也要回来,这是一家人第一次团聚。为了消除奥巴马和父亲的距离感,安想办法为他搞到了肯尼亚第一任总统乔莫?肯雅塔的自传以及一些肯尼亚的资料,还教了他一些卢奥人的方言。父亲来的那天,班主任老师特地准许奥巴马提前回家,可他却在家门口犹豫了很久才进门。推门见到的是一个高个儿的男子,皮肤黝黑犹如黑夜,腿上缠着厚厚的绷带,但比想象中的要瘦削一些,怎么看也不是一个力大无比、能轻易把人举过头顶的巨人。
  奥巴马对这种巨大的落差很失望,因为在这之前他总是很自然地向小伙伴们炫耀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伟大人物,还把奥林匹亚诸神的传说移到了自己父亲身上,说他是个英俊的王子,历经磨砺接替爷爷成为部落的首领,还说自己以后也将加冕为王,跟随父亲的脚步成为伟人。面对同学们的嘲笑,他曾经郑重其事地告诉大家自己的名字“奥巴马”有着神圣的含义,意为“燃烧的战戟”(事实上,“燃烧的战戟”是肯尼亚第一任总统乔莫?肯雅塔名字的含义),自己祖祖辈辈都是威震四方的勇士,丝毫不容亵渎。但这一切,在奥巴马和父亲见面之后突然变得有些可笑。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二、少年的迷惘:我是谁?(2)
奥巴马与外公、外婆、同母异父妹妹玛雅在一起
  在对奥巴马的监护权问题上,外公、外婆、安和老巴拉克意见不一。事实上每个人都对奥巴马有监护权,孩子自从回国之后就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二老一直对外孙关爱有加;安虽然远在印尼,但是仍然负有母亲的义务;同样,即便八年多未见,老巴拉克仍然还是孩子的父亲。三方都觉得应该按照自己的方式来教育奥巴马。对于奥巴马来说,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家庭里不和谐的音符所打破,因为父亲的到来,家里多了不少吵嘴的事情。他开始觉得自己生命中并不需要这么一个父亲。
  就在这个时候,奥巴马听说班主任老师准备邀请父亲去班里演讲。以前他总是在同学面前夸耀自己的父亲多么伟大,就连画画的时候也把父亲画成巨人一般模样,至于王子勇士一类的故事更是编了不少。眼看着事情要穿帮,奥巴马忧心忡忡,晚上都睡不好觉。可事实证明,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老巴拉克从人类的非洲起源讲起,讲了非洲广袤大地上数不胜数的野生动物,讲了卢奥部落的风土人情,再从文化讲到了肯尼亚的民族解放运动,睿智的语言和渊博的知识让全班同学为之一震。
  奥巴马和父亲之间的关系因为这次演讲而升华,他多想让父亲一直留在自己身边,作为自己学习的目标和知识的源泉。这时候,他又觉得这样的父亲是自己生命之中不可或缺的。
  可老巴拉克终于还是要走的,毕竟他在地球的另一边还有一个家庭,毕竟他属于肯尼亚。奥巴马曾经想过以后要去肯尼亚见父亲,可是这样的愿望最终变成了遗憾。
  安拖着两个孩子住在距离奥巴马的学校一个街区远的小房子里,靠自己微薄的助学金和粮食救济度日。奥巴马是学校里的贫困生,这点毋庸置疑但鲜有人知。学校的学生大多来自富有的白人家庭、亚裔以及夏威夷本地。这群人时不时地逗他玩,并非是因为他家穷,而更多是因为他奇特的名字、胖乎乎的相貌以及特殊的血统。
  安重返校园读的是人类学硕士,她需要重新回到印尼去完成一个实地调查项目。奥巴马再也不愿意挪地儿了,他清楚知道要是和妈妈再回印尼一切又得重新开始,迎接他的只能是又一群好奇的目光。外公外婆的意见和奥巴马的差不多,他们觉得奥巴马还是呆在自己身边比较好。于是安只带了玛雅回印尼,奥巴马则被托付给外公照看。
  外公的众多朋友中有一个年近80的人,名叫弗兰克?马歇尔?戴维斯(Frank
  Marshall
  Davis)。他曾目睹了美国国内旷日持久的黑人民权运动并且亲身参与其中,他不仅写诗支持黑人民权主张,还加入过一些为黑人谋福利的进步团体。奥巴马很想从弗兰克那里知道自己今后应该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但是在奥巴马心中并非只有严肃的种族话题,和当时很多人一样,他被蜂拥而来的流行文化裹了个严严实实,应接不暇的电视、音乐、电影和体育运动为他提供了更多可以效仿的对象。
  篮球运动开始进入奥巴马的生活。自打那年圣诞节父亲送了他一个篮球之后,奥巴马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篮球彻底改变了奥巴马,他每天放学后都会在临近的球场打到天黑。终于,他进入了校篮球队的预备队,可是肤色的差异慢慢地在奥巴马的心中产生了隔阂。虽然和队友们相处融洽,但他总是时不时地感到一种异样的眼光盯着自己,他觉得周围人的和和气气下面掩藏着一种轻蔑和伪善。在《从父辈而来的梦想》一书中,奥巴马描绘了自己这一时期的内心斗争,他觉得篮球场上的规则似乎也成了白人限制黑人的条条框框,他甚至感觉到一种无时无刻不存在的种族歧视威胁——即便有一天哪个白人裁判冲自己唾沫横飞他也只能听之任之,这是他们的运动,自己只是一个“外来人”,没有权力发表什么看法。
  很明显,在这一时期奥巴马逐渐成长的性格强化了他自己的种族自尊心,从而造成了一定的性格分裂。表面上他和球队所有人都是好朋友,但是内心中奥巴马却和白人社会渐行渐远,他坚持认为肤色是一面天然的屏障,自己最终还得回到属于黑人的角落。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二、少年的迷惘:我是谁?(3)
球场之外,奥巴马常常和黑人朋友们一起消遣,搞派对、看电影、天马行空地瞎侃一气,当然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东西——迪斯科。70年代流行音乐和舞蹈风靡全美,大街小巷不论老少都为之疯狂,奥巴马和自己的朋友也不例外,只不过他们所崇拜的大多是像史蒂夫?旺达(Stevie
  Wonder)和马文?盖耶(Marvin
  Gaye)那样的黑人音乐家。和大多数的夏威夷本地人一样,有色人种所崇拜的对象或“英雄”大都不是白人。受这样的想法驱使,奥巴马和黑人朋友们越走越近,肤色上的一致加上黑人
  “抱团儿”的人群性格让他很快融入其中。
  在所有黑人朋友中,有一个叫基思?角川(Keith
  Kakugawa)的和奥巴马最为要好。基思是一个日本人和非洲人的后代,同样有一身黑色的皮肤,同样对于自己的黑人身份也很矛盾,但他的境遇和奥巴马截然不同,因而对白人群体有了不同的观点。在基思看来,白人之所以歧视黑人完全是因为白人整个种族有问题,而不是个别人,因此他对白人群体充满了仇视。
  这种情绪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了奥巴马的爱情观或者说在感情上的价值观。奥巴马高中时期的感情生活放荡不羁,结交女友无数,全是白人女子而且个个相貌出众,但是奥巴马却总是寡情薄性,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就和对方分手,有时候甚至没有任何理由。从一定程度上讲这和感情无关,而是出自一种“报复心理”,他以这种方式来向白人社会索取“赔偿”,或者希望以这样的行为向歧视自己的人示威。
  高中时代的奥巴马  得过且过的奥巴马将所有的时间和金钱花费在酒精和大麻大麻(Marijuana)是毒品中普通的一种,相对纯度更高的可卡因和海洛因来讲,致幻程度和依赖程度较轻。美国政要中常常蹦出吸食大麻的丑闻,比如前总统克林顿就曾经坦陈自己“抽过大麻但是没有吸进去”,后成为媒体竞相挖掘的灰色新闻。上,要么酩酊大醉,要么吞云吐雾,反正就是要和这个社会对着干。基思后来因为贩卖毒品进了监狱,出狱之后惊讶地发现自己儿时的玩伴竟然在竞选总统,于是威胁奥巴马说要编造负面新闻,除非给钱封口。这件事情让奥巴马很苦恼,儿时的莫逆之交突然变得如此这般嘴脸,那些从前看似格格不入的白人朋友却一个个投来笑颜,难道这就是他所谓的改变?
  高中时,奥巴马开始阅读著名黑人作家的著作,为自己关于黑人运动的疑问寻找答案。他发现,以前的黑人民权运动的先驱都没有找到解决美国种族问题的方法,最后不得不承认美国黑人问题的不可调和性,在失望和气馁中含恨而终。唯一能让人看到些希望的,是马尔科姆?艾克斯(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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