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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愿 作者:风纤素 (完结+番外)-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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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脚下的小茅草屋里,出来两个人,一个是胡三娇,一个就是傅六小姐。
两个小人儿说了一会话,然后走二十米,进了一个大院落。出来的时候,胡三娇手上多出一把割草的镰刀,而傅六小姐,除了手上多出一把镰刀之外,背上还背了一个半人高的萝筐,似乎要她瘦小的身子压弯下去。
一个衣着光鲜整洁,手里轻轻松松拿把镰刀,看样子是用来做做样子的;另一个却衣裳蓝缕,满布补丁,背着个大箩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一个大小姐领着个粗使丫头。
胡三娇伸手去拉傅清玉,傅清玉不动,她站定身子,环视了四周一圈,才跟着胡三娇,顺着山路上山割猪草。
看着傅六小姐头上缠着的白色纱布上还沾染着暗红的血迹,林丰之有些恻然,虽然是庶出,但毕竟是傅府里有身份的小姐,怎么流落到这般田地?转头问道:“二公子,你什么时候把她接回府去?”
“接是要接的,但不是现在。”二公子很肯定地说道。至少,这个人要通过他的考核。
林丰之便不再说话。二公子的目光却追随着傅清玉,多看了两眼。他不在乎她的伤势,他在乎的是她刚才那个动作。那么个小人儿,站在风中,目光静静地巡视了一下四周,那种神情,竟有着母亲身上的那种娴静。
是啊,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会有这种感觉。记忆中的母亲是一位大家闺秀,曾经的户部尚书林贵则的独生女儿。府里面的人都说,当年母亲是下嫁,下嫁给当时还是一个没落家族子弟的爹爹,这门亲事是母亲的父亲,他的外公林贵则尚书安排的,双方家长都觉得很满意。后来爹爹不负重望,夺得“春闱”头名,被皇帝钦点为状元,母亲顺理成章成了状元夫人。
府里的人都说,母亲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娴静温柔,成亲之后,母亲和爹爹从来没有红过脸。成亲之后爹爹便上京赶考,三个月之后爹爹高中,回来的时候家里多了一个梅姨娘,但母亲一点气恼的话也没有说,依然与爹爹相敬如宾,与梅姨娘姐妹相称。至于后来,因了什么事情,母亲与梅姨娘闹翻,谁也不清楚,家里的老人们,死的死,送走的被送走,新进府的根本不知道十一年前傅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很奇怪的是,父亲并没有因这些事情影响了前程,反而官越做越大,从五品知府,至四品参政,再到三品御史,长驻京城,顺风顺水,这一切不用说得益于梅姨娘的运作。更奇怪的是,梅姨娘也不居功,韬光养晦,隐忍不发,直至前不久她生养的大儿子,也就是傅府的大公子中了榜眼,她被封了二品诰命夫人,才在族里人的强烈要求下,勉为其难升了正室。
梅姨娘在傅府经营十多年,树大根深,又深得父亲的宠爱,要想扳倒她,谈何容易。二公子微蹙一下浓浓的剑眉,所以,他需要一个帮手,一个里应外合的帮手。
最后,在转身之前,他不由再看了那个小女孩一眼。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能表现出这样的冷静,的确出乎他的意料。他想起他的计划,或许,这个六妹妹可以跟他合作。
“我们走吧,她们过来了。”二公子转过头扯了一下林丰之,绕过另一条山道下山去。
“二公子,如果六小姐符合你的所有要求,你就那么肯定,她会跟你合作?”林丰之口中又冒出另一个疑问。
二公子顿住脚步,转过头来,目光炯炯地盯着他:“就凭她与我母亲一样,都是血崩而死这一点,我敢肯定,她绝对会与我合作。”
林丰之讶然地瞪大眼睛:“难道她的亲娘,也和你的母亲一样,都是被人害死的?”
二公子再不说话,扯住林丰之,片刻功夫便消失在山下。
行至半路,张婆子这才记起,如此华丽的马车,行走在僻远的山路之上,不引人注目才怪。“停车,停车。”她急急把身子探出车厢,大声喊叫道。
赶车的王五不明就里,猛地大力一拉缰绳,马匹被勒住脖子,一声长嘶,前蹄凌空,生生顿住。车子顿住了,车厢里的人仍然有朝前冲的的惯性,张婆子一个没留神,保养得极好,白晰且没有一丝皱纹的额头猛烈撞击在厢的硬木上,顿时隆起一个又青又亮的血包。张五一看自己的干妈的额头,吓了一跳,知道自己又闯了祸,坐在车上不敢动,嗫嚅道:“干娘,你,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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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孝敬
张婆子眼前金星乱冒,头一阵晕眩,即使在晕眩中,她也不忘朝王五头上拍去一掌,狠狠骂道:“你这浑小子,停得这么急干嘛?差点要了老娘的老命!”
王五吃痛,摸摸头,委屈道:“我不是听到干娘那么着急喊停车吗?怕误了事,所以就……”张婆子气结,知道跟这个傻小子说不清。这傻小子什么优点没有,就是听话,老实,叫他什么做什么,不像其他人那么多花花肠子,所以她做这些隐蔽的事情才让他一起跟了来,做个车夫。但实诚的人也有缺点,那就是太实诚了,不会转弯,气得人无话可说。
张婆子决定不与一个傻子计较,她用手捂住额头,一边轻轻揉着,闭了闭眼,再睁开,平静一下眼前的晕眩,再伸出头到车厢外,问道:“这是哪里?”
王五很老实地答道:“干娘,您每次去那个地方不是要经过林家布店吗?这里就是了。”张婆子忙睁大眼睛朝前看去,可不是,前面就是一个大大的“林记布店”的招牌迎风飘扬。“你这浑小子,也没有真的全傻。”张婆子貌似赞扬了王一句,站起身来,似要下车。
王五得了句赞扬,嘿嘿地笑着,见干娘要下车,忙抢先一步跳下车来,取下马车里的矮凳,把张婆子扶下车来。
张婆子直直走进林记布店里。林老板的娘子,一个三十上下,穿着艳丽衣裳的妇人迎了上来。一见到张婆子,林家娘子眉眼一挑,现出一个笑容来:“张妈妈,来取东西?”说得极其隐晦,看来是多年的老熟客。
“嗯。”张婆子点点头,“我现在就要,麻烦林家娘子帮我取来。”
店里有几个帮忙的伙计与媳妇,林家娘子也不叫人,亲自扶了梯子,上到二层阁楼的边角处取了一个半旧的车蓬布出来,交到张婆子手上。张婆子满意地点点头:“林家娘子办事就是让人放心。”
林家娘子笑笑,她当然看到了张婆子头上肿起的血包,但有些事情,就如张婆子为什么每年都要从她店子里取半旧的车蓬一样,并不是她应该问的,所以她很懂得分寸地笑着,凑到张婆子耳边,低声问道:“张妈妈,上次我托你那事儿,问过夫人了吗?”
张婆子这才记得,上次林家娘子托她那件事情,为此,林家娘子还特意送了她五十两银子。她脸色一端,尽量不让林家娘子看出破绽:“我探过夫人的意思,夫人说要再思量思量。”
林家娘子没明白就里,只当这个傅府夫人眼前的红人嫌孝敬的银子少,忙转身进了里间,瞬间拿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包裹来,塞到张婆子手中,讪笑道:“张妈妈,这个你拿去喝茶,还望张妈妈多费些口舌,在夫人面前多美言几句,我那当家这些日子急得饭都吃不下呢。”
张婆子暗自掂量了一下银子,约莫有四五十两银子,顿时眉开眼笑起来:“林家娘子,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去,这事老婆子准帮你弄妥当。”
林家娘子笑笑,眼角眉梢虽谄却有一丝不屑。张婆子能说出这样打包保票的话,那还不是看在孝敬的银子的份上!傅府夫人在外面偷偷开了好几间铺子,这林记布店就是其中的较大的店子。铺子之间也有好有坏的,好的铺子开在交通要道上,就好比这林记布店,交通便利,周边村村落落众多,又没有几家像样的铺子可以与他们竞争,这生意就是兴隆,不用怎么招揽生意,那些客人络绎不绝地跑过来。西北边的那个铺子就不行,每天零零落落上门没几个客人。一年下来,利润整整比林记少了好几千两银子。那个西北边铺子的何家娘子眼红得不得了,听说孝敬了好些东西,林家娘子一听,怕自己的好风水被抢走,赶忙给张婆子送银子。
张婆子也不是一个没眼色的人。常年跟在傅府身边,早就学会了要么不做,要做就要收取辛苦费。西北边那间铺子的陈家娘子送了几次礼,硬是没从她身上打开缺口。张婆子也知道收人钱财就要替人办事的道理,若收了银子却没帮人办成事,万一那求的人反了水,告到了傅夫人面前,那她岂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至于现今,一向谨慎小心的她竟然如此放肆地敲诈林家娘子,也是有原因的。上段时间她就听傅夫人说起铺子的事情,旁敲侧击,再加上这些年跟在夫人身边,也大概了解夫人的性子。夫人欣赏一些有实力的人,对于林家娘子能把生意做得如此红火,夫人当然不会把铺子委与他人,毕竟做熟客生意好过做生客的生意,林家娘子经营布店多年,也有一定的人脉。如果不是得罪了夫人的话,夫人是不会把铺子易主的,何况林家娘子那么精明的人,怎么会得罪了夫人呢?
张婆子也算是有些小心思的。自从得知夫人不会将铺子易主之后,就打起小算盘,要敲林家娘子一笔,于是,故意将此事捂得一丝风也透不出去,任凭外面传得沸沸扬扬,就是秘而不宣,让一伙人干着急。这不,短短半个月,林家娘子就送了好几百两银子过来,让她狠狠地赚了一大笔。
马车早早被拉进了后院,再赶出来时,已经易了装,原来的华丽近于奢华的车蓬已经消失不见,取代的是一副半旧的藏青色车蓬,乍看起来似一些小户人家雇用的马车。
张婆子满意地点点头,投给林家娘子一个赞赏的目光。她就喜欢这样的人,懂得审时度势,懂得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最重要的一点,懂得守口如瓶。这样的人,难怪夫人会与他们长年合作。
王五又取过矮凳,扶着张婆子上车。平日在夫人面前点头哈腰的张婆子忽然神气起来,理理鬓边的碎发,颇有些当家主子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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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揣测
“五哥儿,等一等。”林家娘子忽然急急奔了出来,拿了一件精细绸子的衣裳,披在王五身上,再退后一步,边看边频频点头:“看我们这儿的手艺,没说的,这不值几个钱的绸布穿在五哥儿身上,竟然还这般耐看。”
张婆子只瞟了一眼,便心知肚明。这哪里是什么“不值几个钱的绸布”?分明就是从景州运过来的纱绸,好几十两银子一丈,一般人还穿不起。她们府里也不过一些小姐公子太太才穿得起,她这个在府里十多年的老人,还没这样的资格穿呢。
王五是个不识货的,他小心地将手在腰间蹭了几下,才用长满老茧的粗糙的手抚摸了一下披在身上的绸衣,傻傻地笑着,嘴巴里中有一句话:“好衣裳,好衣裳。”
张婆子一个巴掌打掉王五摸在绸衣上的手,轻声斥道:“你这孩子,手这么粗糙,要是起丝的话那就可惜了这么块好绸子了。”俯身前去拿过绸衣,收了起来:“这么贵重的衣物,不要蹧踏了,干娘给你收起来,等过年的时候给你当新衣换上。”
王五见干娘把新衣收走,也不恼,可见是十分信任张婆子的:“干娘,你帮我收着。”
林家娘子暗暗摇头,想不到贪得无厌的张婆子居然收了这么个实诚的干儿子,也算是她的造化。这世间的事多半如此,两个精明过头的人会惺惺相惜,但绝不会长久在一起,总要一个精明一个痴傻才能相处,就好比她那当家的,也是一个实诚的人。她就喜欢实诚的人。
林家娘子妩媚的狐狸眼眯了起来。有张婆子这句话,比什么都管用。看来几百两银子没有白砸。她的娇艳欲滴的唇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得意的笑意,心下暗道:西北边那间铺子姓陈的,想跟姑奶奶我斗,还差得远呢!
她一点也不担心傅府那位新夫人会断了她的营生。就拿这半旧的布蓬来说,都借出去有十年的光景,她虽然明白缄口的好处,但心中也猜得出,这新夫人做的是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不跟她家合作,大不了一拍两散,大家都捞不到好处。不过,她更明白,傅府的新夫人与她都是精明人,犯不着跟银子过不去。
能不撕破脸皮最好,林家娘子笑笑,以后要仰仗傅府的地方还很多。但是,她家那几百两银子也不能打了水漂,她要谋的可不是这间处于富庶村落间的林记铺子,她要的是在京城闹市中那间最大的绸缎庄。这间林记铺子算什么,京城那间“华锦坊”才是百里挑一的铺子。单看那上下两层阁楼式的气派,就把京城众多零零散散的布店压了下去,又建在闹市,想不兴旺都难。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目的,她才把银子使劲朝这方面砸。这次听张婆子的语气,此事八九不离十,她才真正放下心来。
关于傅府的新夫人,市井坊间皆传说那原来是傅老爷的大姨娘,今年年初,她生养的大儿子摘取了殿试第二,荣登榜眼之位,她也母凭子贵,晋封为二品诰命夫人。如此殊荣,族里人也不好让一个二品诰命夫人屈居姨娘的位置,便劝说傅老爷将其扶正。傅老爷也顺水推舟,把梅姨娘抬了正室。至此,正室空缺了数十年的傅府终于又有了一位正室夫人。
当林家铺子附近的婆子媳妇把这些传闻学舌给林家娘子听的时候,她根本就不相信,谁的心里没有小九九?她就不信了,这位傅府新夫人竟是那么与世无争,淡漠荣华富贵与权势利益的人。
后来有一次,她因帮府里的丫头婆子量身裁制换季的衣裳,一进垂花门,便看到一个满头珠翠的妇人神色有些慌张地朝四周看看,躲躲闪闪地进了正中的一个大屋子。她认得这人是京城明珠玉器行的沈家娘子,进去的时候沈家娘子的手里捧着一只捂得严严实实的木箱子,出来的时候手上空空,脸上已经换上了得意的笑容。后来,听说沈家娘子的亲弟弟补了通政使司的右通政,至此,她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
看着覆着半旧藏青布蓬的马车绝尘而去,林家娘子冷哼一声,她早就计划好了,等把铺子搬到京城去,她赁下的全京城最大的绸缎庄一定要出全国最贵的货,镶金丝银钱的绸缎最好,一定要狠狠地赚一笔,把她送出去的银子统统赚回来……
按照张婆子的提示,马车直直驶进城郊边上一个院子里,王五跳下车来,手脚麻利地将半旧的藏青色布蓬撤去,显然是做惯了这一活计的。而那马车剥去了伪装的“外衣”之后,便露出了本来的华丽面目。
这处院落也是傅家的产业,张婆子的丈夫张大力原本是傅府里赶马车的,后来得到提升,替傅府看管几处农庄的收成。并且,当时还是梅姨娘的新夫人特地分了这一处院子给她。平日里张婆子与丈夫住在傅府的后街,传唤起来方便,这处院子便给了儿子与儿媳妇居住。
此刻,院子里,屋子的大门半敞开,旁边的厨房升起炊烟,里面传来瓢勺撞击的声音。张婆子知道那是新雇来帮忙带孩子的李氏媳妇正在厨房里忙乎。伸手把半扇门推开,便看到自家媳妇一边摇着摇篮里只有三个月大的孙子,一边在打盹,小家伙静静地睡着,微微嘟起的小嘴边上挂着甜甜的笑意。
媳妇是个勤快的,屋子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亮亮堂堂的,屋子里正面的墙壁上,有一处凹了进去,做成类似橱窗的样子,里面供着观世音菩萨,香炉中香烟袅袅。
正前方是一套桌椅,模仿了大户人家的摆设,正中两个主位,底下一溜的靠椅,颜色虽光鲜并不华丽。若细心一看不难发现,这是上好的花梨木家具,小户人家一般是用不起的。
这个时候,儿子自然是不在家的。当年她参与了一桩大事,一家三口都受了恩惠。丈夫升做农庄管事;儿子由于身体强壮,又遗传了他爹的几分力气,通过傅府的关系进了公门,在京城刺史名下谋了份差事,中午一般都不回家,就在公门里用饭;而她,更是由一个粗使婆子荣升为傅府新夫人身边的红人,被府里其他的丫头婆子眼红了许多年。
当年那件大事……若不如此,怎么会有她今天的荣华富贵?
可是,人常言,十年河东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保得了她十年富贵,能保得了她一世的富贵吗?她算了一下,如今是第十一个年头,这好日子恐怕也快到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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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心惊
张婆子心头微凉,看到橱窗里供奉的观音菩萨,似乎抓住了救命稻草般,快步走了过去,取出三支线香,点上插在香炉中,再虔诚地拜了几拜,心也慢慢安定下来。
如此一番动作,有些响动弄了出来,把旁边打盹的媳妇惊醒过来。媳妇抬眼一看,见到婆婆回来了,慌忙松开扶住摇篮的手,起身道:“娘,您回来了?”
然后又道:“娘要在家里用饭吗?我让李嫂子多下一勺米……”
张婆子道:“不用,我和五哥儿待会就走,大夫人还等着回话呢。”张婆子深知在大夫人跟前当差,最讲究的就是办事利索,怠慢了,延误事情的话以后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
媳妇正要说什么,旁边摇篮里的小婴儿忽地“哇”地哭了起来。媳妇也顾不上与婆婆说话,慌忙俯下身子,把孩子抱在怀里哄。
不知为什么,小婴儿的哭声出奇地大,使劲地蹬脚,胖乎乎的小手在空中胡乱抓着,小脸憋得通红,泪水四溢。
“哄孩子不能这样……”张婆子见媳妇哄孩子不得章法,又见孙子哭得凄惨,不由一阵心疼,伸出手来就要把孩子接过来。
孙子憋得通红的脸在她的面前一晃,不知是因为心中存了些事,还是别的什么,她的脑海中忽地现出当年那个场景来,伸出去的手便停在了半空中。
当年,那个极黑极尽混乱的夜晚,窗外的梧桐树被急促的秋风吹得“沙沙”地响。她的手中抱着一个初生的新生儿,那个新生儿虽未足月,却十分强壮,浑身通红,粉雕玉琢的小脸上挂满了泪水,不哭也不闹,漆黑如葡萄般的大眼睛一瞬不眨地盯着她。
张婆子的心中陡然升起一股寒意。
“娘,娘你怎么了?”媳妇转过头来,见婆婆停在半空的手,还有苍白的脸,有些讶然叫道。
“啊,哦没事,没事。”张婆子尴尬地收回手,抚了一下脸,脸上凉浸浸的,有冷汗。
张婆子有些慌张地朝外走,不敢再看孙子一眼:“媳妇你先张罗着,看这天转凉了,待天成回来,让他多带件衣裳到衙门去。还有,孩子得慢慢地哄,别让他哭岔了气……”
媳妇莫名其妙地看着外面。最后半句她没听清,张婆子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院子外面。天成是她丈夫的名字,前两天她已按婆婆的嘱咐送了衣服过去,不明白婆婆为何又重复再提一次。还有,关于如何哄孩子,婆婆也没讲清楚,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张婆子走得急,差点撞到一个人身上。她心情不大好,正要发作,对方已一把拉住她,笑嘻嘻地朝她展开笑脸:“张妈妈,走得这么急,要到哪里去呀?”
张婆子抬头一看,认得是经常给京城几个大户人家输送丫头的陈牙婆。这牙婆子虽然年逾半百,但精神未见委顿,一身宝蓝色暗花绸子衣裳,加上一两枚华而不艳的簪子,就把自己修整得神采奕奕。尤其一双细长的眼睛,闪烁着精明的光芒。
张婆子与她,也算是老熟人了,这几年为了昭显府里的宽厚仁慈,到了一定年龄的丫头全部放了出去,再让陈牙婆招一批亲的进来。这牙婆子做惯这种生意,眼睛极其锐利,包揽了京城几个大户的丫头生意,经她手培训出来的丫头,能被主人家挑出错处的极少,被主人家退回来的更是没有的事情,所以在京城一带,这个牙婆子的口碑极好。
平日里,张婆子会与她闲磕几句,但是现在,她没空。
张婆子见不远处马车上的王五正在东张西望,加上要赶回去复命,也不想与陈牙婆多费口舌,直截了当道:“陈牙婆,我这里还有事情要办。你上次说的事我都记下了,待寻到机会我一定跟夫人说说。”说完便甩开陈牙婆直直朝马车急行而去。
身后,陈牙婆犹自叫道:“张妈妈,你可要记住了在夫人面前美言几句啊……”
张婆子没有回头,一路急走,唇边浮起一丝冷笑。这个陈牙婆可真会招揽生意,这十年来,专给京城几个大户人家输送丫头不知赚取了多少银子。就拿她所在的傅府来说,这十年来,丫头换了一批又一批,只要她能想到的,知晓当年那件事情,或者可能知道当年那件事情的,都被她统统放了出去。如今府里的丫头婆子,只是隐约知道傅府当年发生过一些事情,至于细节是一点也不知晓的。
再无人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她应该放宽心,高枕无忧的。
登上马车的时候,张婆子微微停顿了一下,看向不远处正朝西北方向走去的陈伢婆。那个老婆子的身后,跟着一个小丫头。刚才她与陈婆子擦肩而过的时候,随意瞟了一下,看到她的身后怯怯站着一个约十岁左右的小丫头,年纪虽小,但长得尤其水灵,那双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似的,顾盼生姿。
张婆子笑了一笑。这个陈牙婆,真会找儿媳妇,以她那挑拣丫头的独到眼光,给她那独生儿子找了个标致的准媳妇。
快到傅府的时候,张婆子又喊了声“停车”。这次王五学乖了,稳稳当当拉住缰绳,把车子停下来:“干娘,又有什么事?”
张婆子一脸严肃:“五儿,待会进了府,回大太太的时候,知道该怎么说吧?”她怕王五太老实,说漏了嘴。
“知道。”王五点点头,“我就照干娘教我的说,说我们七兜八拐才拐上那条道,一路上没有停留,办完事情马上就赶了回来。”
张婆子盯着他,指住自己的额头:“我额头上这个,怎么说?”
王五看看张婆子,忽然变聪明了:“是孩儿心急赶路,没看到地上的石块,车子簸了一下,让干娘撞到车厢了。”
张婆子紧绷的脸顿时舒展开来,笑呵呵地抚了抚王五的头:“乖儿子,回头干娘给你做你最喜欢吃的桂花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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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初见
傅清玉看着前方。半山腰的坡地上,四处疯长着半人高的野草,还有带刺的灌木丛。时值深秋,野草多半枯黄,从枯黄的野草丛中突兀地窜出一根狗尾巴草,一枝独秀般在风中摇摆。
这个人,就立在一枝独秀的狗尾巴草的旁边,闲闲散散地站着,神情有些漫不经心,嘴角微微上翘,带着些戏谑。饱满光洁的额头,阳光在上面跳跃,一双丹凤眼,毫无忌惮地落在她的脸上。再往身上看,一身靛蓝的圆领箭袖衣衫,衣衫是嵌了银线的上好锦缎,银光灿灿,随风摇摆,宛似碧蓝湖面波光粼粼。胸前挂着一个八宝璎珞项圈,悬一块长命金麒麟,闪着耀目金光。腰间系着银白色的富贵织锦腰带,上面镶着几颗指甲般大小的锤形蓝宝石。一块紫色蝶形玉佩悬挂于腰间,紫气氲氤,有隐约的光芒闪现。脚下蹬的是褐色的鹿皮靴子,手上执了把墨玉骨扇,扇子下方坠一枚方形的碧绿清透的翡翠石。
这人,浑身的珠光宝气,眉宇之间更显露出一种天然的富贵之态,仿佛与生俱来,便是这一身的贵气与傲气。
傅清玉暗暗惊讶:此人,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孩童,怎么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那少年直直穿过狗尾巴草丛,一枝独秀的狗尾巴草被他急走带出的风晃到了一边。他一直走到傅清玉跟前,侧了一下头,看了看她脑后包扎着的凝了暗红血迹的纱布,皱一下眉头,喃喃道:“怎么弄成这个样子?几天前不是还好好的吗?”一边说着,一边竟伸手朝她额头上抚去。
傅清玉一惊,本能的反抗与躲避,她伸手挥掉就快要抚上她额头的毛手,瞪着他:“你这个人,我又不认识你,干嘛动手动脚的?”
少年并不在意被挥落的手,只是脸上的神情十分愕然,气咻咻道:“你不认识我我救了你,你居然说不认识我?有你这样对待救命恩人的吗?”
少年的表情很气愤,脸色有些涨红,是一副被人误会的受伤神态。傅清玉怔了一下,她以前有个表弟,被人枉冤时也是这副神情,急得直跳脚的样子。
“哦,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傅清玉缓了一下语气,表示愿意相信他的话。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这个少年,浑身珠光宝气,富贵得令人抓狂。这种人,会伸出他那富贵异常的手救她如此一个穷苦的小丫头吗?
“你不信?”少年看出傅清玉眼中的怀疑,怒气更炽,直直问到傅清玉的脸上,“你总该记得你落水的时候,有人在水中托了你一把吧?”
傅清玉微闭了一下眼睛,几天前的记忆自她眼前掠过。几天前,由于胡大娇吵着要吃新鲜的莲子,江氏便逼着她出去采莲子。时值深秋,冬天快要来临,哪里还有什么新鲜的莲子?她一个人四处晃荡,好不容易看到一处天然湖泊,湖上碧波荡漾,艳丽的莲花开得正盛。她心中欣喜,看到湖边停了只小船,想也没想就划了过去,谁知道湖上突然起了大风,暴雨倾盆,小船经受不住风浪,竟然被狂风骤浪掀翻,然后她落入冰冷的水中,迅速沉了下去。
在她失去意识的那一刻,她朦胧感到有一双手稳稳地托住她,一直升了上去。莫非,就是这少年出手相助?
只可惜,这具身体的主人还是一缕芳魂飞散而去,取而代之的是她这个异时空的孤魂。
“你真的不记得了?”少年看着傅清玉脸上的神情由怀疑转向迷茫,很是沮丧。
“我发了三天高热,记不清了。”傅清玉轻轻道,对于一个刚住进这具身体的人而言,失忆是最好的借口。她不确定在这之前是否认识这个少年,话说得越多,露出的破绽也越多。
“算了,算本公子我白救你了。”少年有些不耐烦地挥挥手,看看傅清玉,“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本公子救了你,居然连你叫什么名字还不知道,这也太说不过去了。还有,你这头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他指指傅清玉头上缠着的纱布。
一个十二、三岁的孩童,故意装作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还一个劲地自称“本公子”,傅清玉有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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