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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宠之殷少霸爱-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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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就有个结。他幽深的目光专注地看着她,发现她仰头这样似乎太辛苦,便将一旁的椅子拉过来,坐下,如此高度,方便她将扣子缝上。

    在这古香古色的氛围中,殷权似乎有一种错觉,仿佛时光突然倒流,一个妻子坐在房中安静地缝制着丈夫的衣服,一种异样从心底涌起,仿佛要冲破什么,要爆发一般。她却不知他此刻的心情,缝的十分专注。

    他才发现,她安静起来绝对能做到专心致志,不受外界打扰,也不会如有些女人那般目光虚浮,她的目光一向都是坚定的,有目标了,就会一条直线的往前走,恐怕这才是最吸引他的吧!

    “好了,很漂亮!”程一笙剪下最后一根线头时,弯起唇,笑的很灿烂。

    他恍惚了,只觉得心里一动,她的笑,很温暖,那是在对他笑,他垂眸看了看袖上的扣子,似乎的确比自己原来的那个好看。

    “我的也好了!”老太太举着手中的发簪,欣赏着,抬起眼,看到室中的一对璧人,不由觉得眼前一亮。

    她走到两人面前,将簪子塞进男人手中说:“她不好戴,你来帮她,我告诉你怎么戴!”

    殷权的动作有些僵硬,不过很配合,程一笙也没扭捏,转过身去。殷权站起身,老太太指着说:“往这里插,角度向上斜30度!”

    “对,就是这样!”

    老太太笑着,脸上的皱纹笑成一朵花,看这小伙子木讷的,她帮帮忙吧!

    “第二根角度向下斜30度,位置再往上一点,不错不错,很好了!”说完,她拿来镜子,放在程一笙身后,笑着说:“看看,很漂亮!”

    玫红的衣服与碧绿的发簪,这两种艳丽的颜色,不知为何,整合在程一笙的气质中,哪个都不显突兀,殷权心里暗叹神奇。

    问了价钱,殷权拿出几张一百元,放到柜台上,说道:“不用找了!”然后拉着程一笙走了出去。

    老太太也没拒绝,笑着收了钱,招呼道:“欢迎再来!”

    可见殷少这是满意了,高兴了,否则也不会多给钱。

    只不过在店里这么一逗留,时间已经到了中午,他看眼表,下午还要去见顾念文,还是现在先吃饭的好。

    他哪里知道,顾念文已经坐到茶舍里,她试了半天衣服,想到在茶舍见面,最后还是挑了一件玫红色短襟盘扣上衣,下面是白色棉麻长裤,选这种款式是为了应景儿,玫红的颜色既喜庆也不会太艳,再加上白色长裤,倒也清新。

    其实顾念文还是第一次尝试这种中式服装,以前她喜欢的都是欧美风格,此刻穿上觉得回头率很高,好像人也跟这衣服安静下来似的,她知道电视台有个主持人喜欢穿旗袍,原来感觉的确不错。

    她年轻、聪慧、现在又与一般女人不同,殷权根本没理由不被她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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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如此相亲
    吃过午饭,殷权说要去喝茶,她报怨他事儿多,他也不理,拉着她就往茶舍里走,此时程一笙的电话响了,她拿出一看是方凝,便说:“你先进去,我接个电话!”

    殷权松开她的手,抬步往里走,进门的时候听到程一笙的声音,“喂,方凝!”

    殷权微微勾了勾唇,走进门。

    方凝这心里一直不踏实,昨晚帮了殷权的忙,也不知道他对程一笙怎么着了,所以今天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打个电话问问,当然她不能上来就问,否则岂不是露馅?于是只好来了句开场白,问道:“你病好没?打算什么时候上班啊?”

    “我哪有心情上班?倒霉死了!”上班是可以避开殷权,但又得面对薜岐渊,她现在心力憔悴,没心思跟薜岐渊斗。

    方凝心里咯噔一声,忙问:“怎么了?”

    “我跟他领结婚证了!”程一笙没好气地说。

    “啊?”方凝声音拉的老长,追问:“怎么回事?”

    “那个混蛋,气死我了,说来话长,那混蛋正等我呢,回头上班我跟你细说啊!先这样吧!”程一笙真是连殷权名字都懒得说了。

    方凝嘴里应着,心里惊着,一副心虚的样子说再见。

    这时殷权已经见到顾念文,看见她穿的衣服时,眉心跳了一下,唇边笑意却加大,真是配合他!

    顾念文还是第一次见到殷权本人,她原本无聊地喝着茶,一抬头突然看到身着黑色衬衣的男人向自己走来,原来一个人的照片与现实能差距这么大?照片中以为他是个纨绔公子,可现在一看,他和脸如刀斧雕塑一般,尽显男人阳刚,眸光带着凌厉,唇角却凝着笑,略带邪气,合体的黑色衬衣领口随意半敞,露出些许健硕的胸膛,更重要的是,那衬衣肩上竟有一朵手绘的玫红色花,颜色正与自己上衣相衬,这种巧合,令顾念文心里有一些欣喜。

    “顾小姐!”殷权坐到她对面。

    “殷先生,你好!”顾念文一扫往日的风风火火,露出女孩儿的娇态。

    殷权这样的男人,没有女人不心仪,以往他身上的戾气总会吓退那些女人,可今天他心情正好,所以看起来随和很多,再加上顾家也不差,顾念文对他少了敬畏,所以并不怕他。

    顾念文没想到殷权坐下竟一言不发,也不接她的话,悠闲地靠在藤椅上喝茶,她等了一等,看他没有说话的意思,便找话说道:“上次照片的事,不好意思,是我没查清楚,误会你了!”

    今早父亲找来夜店的监控,她刚明白事情不是那么回事,原本不服的心态也发生变化,由内疚变成现在的好感。

    殷权勾勾唇,没有说话。

    相传殷权本人少言寡语,今天一见,果真如此,不过这样的男人似乎更吸引女人。

    程一笙走进门,走到里面便看见殷权,可他对面坐着一个女人,这是什么状况?熟人?她的步伐不由顿住。

    殷权像是有心电感应一般,侧过头,看向她,低声说:“一笙,这边!”

    程一笙又抬步走过去,殷权站起身,体贴而绅士地为她拉开椅子,让她坐在自己身侧。

    顾念文也是一头雾水,然而她在看到程一笙身上的衣服时,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很明显,殷权跟旁边这个女人的衣服才是一对。其实殷权给程一笙准备的旗袍,都会有一套男装与之相配,今早他看到程一笙准备什么衣服时,他才决定穿哪件衣服。

    顾念文也是学媒体传播的,自然会认识程一笙,她今天穿这件衣服想到的也是程一笙,面对人家正主儿,她总会显得有些不伦不类,好像山寨仿品一般,平白的掉了价。

    顾念文是个快言快语的人,有话绝不噎着,她刚刚倾慕的目光已经逐渐淡了下来,看向殷权问:“殷少,这位是?”

    殷权不急不缓地说:“我来介绍一下,这是程一笙,我老婆。”他又看向顾念文,对程一笙说:“这位是顾念文小姐,我爷爷朋友的女儿!”

    两个女人同时一惊,程一笙心想这就是顾念文啊。

    顾念文则是又惊又气,她不假思索便将心中怒火发出来,“殷权,既然你有老婆,你今天来干嘛?”

    先是殷先生,后是殷少,再是殷权。可见顾念文的心态变化。

    殷权一脸茫然,问她:“我有老婆跟今天见面有什么关系?我爷爷对我说,我们年龄相仿,让我多交几个朋友,有什么问题?你以为是什么?”

    顾念文已是气的脸色铁青,她抓起包蹭地站起身,狠狠地瞪着他说:“殷权,你好样的!”

    顾念文疾步走出茶舍,她气坏了,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难堪过、这么丢人过!

    此时程一笙的茶刚刚倒上,她品了一口,好茶,等口里的茶香淡去,才问:“你这是唱的哪出?”

    够沉的住气,不愧是他的女人,殷权心里一暖,抬手伸出长臂搭在她的椅背上,另一只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学她一样品茶,缓声道:“警告一下某些人,不要想着试图干涉我的事。还有,那个顾念文不知天高地厚惹了我,不收拾一下怎么能行?这是轻的!”

    这样的羞辱还是轻的?钱财、地位对顾念文来讲都不重要,一向温室里长大的顾念文没遇到什么挫折,一个年轻女孩子遇到这样的挫折,是极严重的。

    程一笙心里只有一句话,“好小气的男人……”

    殷权想了想,侧头对她说:“估计今晚要去见我爷爷,你做好准备!”

    “啊?这么快?”程一笙刚刚还淡定的表情顿时垮了下来,她不想见家长,因为那证明这段婚姻开始被人承认,她不喜欢这婚姻。

    殷权哪里明白她心中的复杂?他只觉得她此时的表情很可爱,搭在椅上的手绕到前面,宠爱地捏了一下她小巧的下巴,笑了一下说:“我爷爷不吃人,不用担心,有我呢!”

    他的话音刚落,手机便响了,拿出来一看是殷宅的电话,他挑下眉,这么快?按了接听键,没有注意到程一笙撇了撇嘴角,一脸不屑。

    “你个混蛋,怎么回事?弄个乱七八糟的女人?你赶紧给我滚回来!”殷宗正咆哮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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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这就来了
    顾念文大小姐回去就把顾宅给弄的鸡飞狗跳,今天这事儿已经成为她人生中最大的耻辱与难堪,她气自己为什么非要挑那么件衣服?气爸爸介绍什么人给她?总之她用这种办法来消气,仿佛这样就会好过一些。

    顾耀的电话立刻就打了过去,语气自然不好,说的话也难听,就算你殷家地位高,也没这么欺负人的,就算念文得罪过殷权,如此耍弄是不是太过分了?

    殷宗正已经被气的吹胡子瞪眼,他已经确定殷权是故意的,这小子竟然跟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殷权听了爷爷的咆哮脸上没有多少变化,他的手臂又搭在程一笙背后的椅背上,反问道:“爷爷不是说年轻人多交个朋友,有什么问题?”

    “你……你小子,我先问你,你今天带去的那个女人,什么主持人的,是干什么的?”殷宗正得确定这女人究竟是玩的还是认真的,不是告诉他不要找广播界的?怎么不听?

    “爷爷,您说的是程一笙,电视台主持人,现在是我的妻子,我们已经登记了!”殷权慢慢叙述。

    “登记?你什么意思?给我说明白!”殷宗正觉得浑身汗毛都竖起来,登什么记?他不敢相信,因为一个长年不近女色的男人突然结婚,这绝对是令任何人都不敢轻易相信的事情。

    “登记结婚!”殷权清描淡写地将这四个字吐出,目光瞥向程一笙,她正享受地品茶,似乎根本没听他讲电话。

    电话那头沉默一下,然后便听爷爷震天的吼声,“殷权,你马上给我滚回来!”

    殷权早已料到,将电话拿远,等吼完才将电话贴在耳边,淡然地说:“晚上我会带着一笙去见家长,您老最好收收脾气,别把我老婆吓跑!”

    程一笙已经听到殷权电话里火爆的吼声,她将头转过来,等殷权挂了电话,瞪大眼睛说:“这么大火气?我去了岂不是很惨?”

    这男人肯定是想害她的!

    “我说了有我,你怕什么?这可不像你!”他斜她一眼,将杯中茶喝掉,站起身说:“走吧,回家睡午觉!”

    “谁说我怕?我只是不愿找不自在,明明能避开,再说这可是你惹出的事,干什么扯上我?”她站起身,不满地说。

    他霸气地抓住她的手,向前边走边说:“怎么就只是我的事?你要不拍那照片,顾念文能惹到我?”

    “这也怨我?”她气。

    “你是始作俑者!”他徐徐说。

    “要不是你找我麻烦我能拍那照片?”她又往前倒。

    “你如果做节目不惹到我,我能收拾你?”他也跟她说。

    这还有完没完?

    晚上程一笙换了件水粉色旗袍,毕竟是新婚,又是去见殷权的家长,水粉色不会太艳,也属暖色,殷权进门时她正对镜挽发,他走过去,从满桌簪钗步摇中拿起上午买的碧玉簪,按照上午的办法自然地为她插上。

    “配这支?”程一笙对他的自作主张没有太大反感,她的心思正在衣服与发饰上,她的意思是问配这支好看么?

    他拿过镜子放到她后面,说:“这簪的确漂亮!”

    程一笙的头左晃晃右摆摆,然后点了点,表示满意。这簪虽是绿色,却是百搭款。

    他将镜子放下,佯装随意地说:“那袖扣也好看,以后看到类似的都帮我买下!”

    其实他这算是变相索要礼物,他享受她照顾他的感觉,那样真像一个妻子。只不过这些作为殷权是无法启齿的,所以才用这种办法说出。

    她扭过头,有些意外地问:“哦?你也喜欢那样的风格?这个没问题,不过袖扣做的还真是很少,下次我还去那个店逛,让她多设计一些!”

    “嗯!”他应下后,又加了一句,“到时候我和你一起!”说完又觉得有点刻意,便快速说道:“我去换衣服!”然后疾步出了门。

    过不多时,殷权已经换了件浅灰色衬衣,衬衣的领子与衣襟都包了水粉色的边,与程一笙的旗袍一样。

    两人到了殷宅,殷权拉着程一笙的手,将她领进殷宅大门。

    这就是传说中的殷宅啊!程一笙暗中打量这处宅院,下意识地就不喜欢这里。高门大户通常装修都是用红木,家具也是厚重的,总给她一种黑压压的感觉,她喜欢亮色系,喜欢布艺的,并且这种大宅都没什么人气,一进门就有种阴冷的感觉。

    原本表情轻松的她,进了这种氛围的地方,表情也显得凝重很多。她能感觉到,殷权身上笼罩着一股沉重的阴郁,这种感觉已经影响着她,攥着他的手微微收紧了些,他转过头,看她一眼,低声说:“别怕,有我!”

    这句倒是说的温柔,程一笙立刻觉得心里一暖,轻轻弯起唇低了下头。

    进到客厅,殷权在看到屋里的人时,不免一愣,步子一停,搞得程一笙步子也跟着停下,不解地歪头看殷权,殷权这次没看她,又抬步往前走,程一笙只好跟上。

    程一笙目测了一下,房间中除了一句面色不善的老人,还有一对中年夫妇,男人与殷权有几分相似,女人显得很年轻,十分漂亮,看起来也就三十大几四十岁的样子。

    “爷爷!”殷权叫了一句,目光并未看向旁边的中年男女。

    殷宗正已经调查过,殷权的确是注册结婚了,对象正是这个主播程一笙,此时见了殷权的本人,他怒道:“婚姻大事,岂能说结就结?”

    殷权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将程一笙拉到爷爷面前,对程一笙介绍道:“一笙,这是我爷爷!”

    程一笙露出一个得体大气的笑,叫道:“爷爷,您好!”

    殷宗正看这女孩子温婉端庄,气质倒像足了一个主母的样子,不由心生好感,可一想到她那职业,他就反感起来,将目光移开,没有回应。

    殷权捏了捏她的手心,将她拉到沙发旁坐了下来,程一笙已经预料到今晚恐怕不太好过,所以做了心理准备,对于老爷子的怒火,没放在心上。

    坐下后,殷权才说:“爷爷,您也不用气,我们既然结了婚,都会对婚姻认真!”

    程一笙注意到,殷权看都没看那对中年夫妇,甚至没有要跟他们说话的意思。她知道这其中有问题,反正今天殷权不让她说话,她就不打算主动开口了,先观望再说。

    婚已经结了,总不能再离吧,那像什么话?殷宗正可不希望孙子的婚姻搞的乱七八糟,这次他看向程一笙,双眸如电、威严犀利,那是上位者习惯性的不怒自威,他用命令的语气说:“既然已经结了婚,我也不说什么,你马上给我把工作辞了,一心一意地伺候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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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身边有我
    这么快就来了?程一笙坐的笔直,目光平和,认真地说:“爷爷,婚前我已经和殷权说好,不打算辞职,婚后我会继续主持我的节目!”

    这女子的淡定着实令殷宗正吃了一惊,他随即说道:“不行,这不可能,你那个乱七八糟的工作,绝不可能!”他的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这件事没得商量。

    程一笙的表情有些严肃,声音也加了几分硬气,依旧认真地说:“爷爷,我的工作是访谈节目,我能在卫视台主持节目,并且还是黄金时间播出,都是我认真工作、脚踏实地得来的,我不打算轻易放弃!”

    有人歪曲她的努力,这是她绝对不能忍的,不管对方是谁!

    “一笙,其实你爷爷的意思是担心婚后工作太辛苦,既然嫁了殷家,就不必那么拼,可以过的舒适一些!”一直没开口的妇人说话了,带着一丝讨好,显然有在中间调和的意思。

    程一笙还没开口,殷权便阴冷地开口,“一笙会继续工作,这是我同意的!”

    一点面子都没给她留,妇人一脸尴尬,闭嘴了。

    中年男人皱眉,“殷权,有这么和你妈妈说话的吗?”

    “我妈早死了!”殷权不冷不热地说。

    “殷权!”中年男人暴喝!

    “好了,都给我闭嘴!”殷宗正的声音最高。

    房间中寂静极了,殷宗正长叹声气,沉声道:“反正我殷家不会出个在娱乐圈里的女人,你那工作,肯定得辞!”

    殷权拉着程一笙猛地站起身,说道:“爷爷,我不喜欢白吃我喝我的女人,她工作挺好,女人独立才有魅力,不像有的女人专看别人的钱就爬上别人的床!”

    最后一句话说的极重,程一笙注意到那中年妇人已是面色惨白,中年男人也蹭地站起来,瞪着殷权问:“你什么意思?”

    “有人对号入座了?”殷权有一丝得意,挑眉看着中年男人。

    殷宗正立刻插嘴,“行了,工作的事以后再说!殷权你先去顾家道个歉,今天的事太不像话了!”

    “爷爷,我没做错什么,不过是交个朋友,是她想多了,再说我殷权还从来没跟人道过歉,以后您还是少管我的事情!”他说罢,看向程一笙说:“我们走!”然后拽着程一笙大步走了。

    程一笙识相地没说话,小跑地跟上殷权的步伐,出殷家大门时还隐约听到房中有人咆哮,“简直越来越不像话了!”

    这声音是那中年男人的声音,如果没错,应该是殷权的父亲,事情大抵如何,她心里已经有数。

    殷权并没开车,而是拉着她出了殷家门,然后沿着公路向回走,他的步伐倒是慢下来,不用程一笙跟着跑,可是他的手仍旧紧紧地抓着她的手。只不过那手不是为了和她亲近,而是撒气,更多的是无意识地一种发泄。

    她知道他在生气,可能还是伤心,他板着的脸,紧抿的唇,孤寂的眼,与以往任何一个殷权都不同,没有跋扈、没有霸道也没有邪气,更像是一个受伤的孩子。她沉默地跟他走着,回想他曾经的种种,他没有纨绔子弟的挥霍,也没有不良习气,他会做饭,他懂得让她吃药,结了婚也没有强迫她,她的心也有些乱,不知为什么会想起他的好,总之她觉得现在的他令人怜惜。

    她不是一个狠心的人,他的难过,似乎她在感同心受,她是个敏感的人,她默默地陪着他走了很久,她不知道他不高兴的时候是不是都这样发泄,从繁杂的车流一直到马路上只余零星车辆,她的脚已经酸痛,她的心思却在他身上。

    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她有点看不得他这个样子,不知为何,她想把他拉出来,她知道有些事不能总去想,越想越在意,就越走不出来。

    熟悉殷权的人,此时都不敢跟他说话,因为这时的殷权是极其可怕的。

    程一笙不知道,她轻轻捏了捏殷权的手心,小声说:“不要再想了!”

    他猛地转过头,阴鸷地看着她,目光中带的戾气仿佛要将她撕碎一般,此时的他完全是一头嗜血的狼,夜色中幽幽盯着她,她被吓一跳,忍不住轻轻颤了颤,可她还是微微摇他的手臂,软声说:“不要用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以后、以后有我在你身边!”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最后一句,其实她的本意是想给他力量,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力量大,这样她跟他都不会受伤了。

    然而她却不知道,她婉转的软声,带着一丝娇态,她眸中波光荡漾,在路灯下看起来极具女人的温柔,她仰头看着自己,如兰气息轻扑在他脸上,他眸色一软,似乎刚刚认出是她一般,他从自己的回忆中走出,低声问:“累了吧!”

    知道他这样是没事了,她弯起唇笑,摇了摇头。

    明媚的笑,像道光照进他的心里,使他冰冷的心一点点地升温,她的笑干净而又纯净,不同于狡黠的她,此刻的她就是那般单纯的、担心着他,这是他的妻子!他将她拥进怀中,才发现她手臂冰凉,原来天已晚,风已凉。

    “下次冷了,别自己忍着!”他说着,完全将她圈进怀中,抬起头,蓦然发现周围早已不是殷宅附近的景色,他竟然拉着她走了这么远,走到了这里,他马上向后看去。

    殷权的车缓缓驶来,程一笙这才知道,他的车一直跟在后面。车子开过来,殷权等司机下来打开车门,才让她赶紧坐上去,他从另一个门坐上。

    上了车,他又将她抱进怀中,转过头吻了吻她的额,还好没再烧起来,他有些自责,她还病着,吹了这么长时间的冷风。

    他的双手给她暖着手,她乖巧地缩在他怀里。其实寒风中有人来温暖你,这种感觉不错!

    回到家,进了门,殷权脱掉鞋,抬眼瞥到她微微皱眉,似乎在忍痛。她在脱鞋,他低头一看,脸上立刻变色,嘴里暗骂一声,横抱起她大步走到沙发边让她坐下。

    他蹲在她脚下,轻轻地帮她脱下高跟鞋,她闷哼一声,却没叫出声。他眉头紧皱,看着已经肿了的脚,丝袜被鞋磨破,与破了皮血肉模糊的脚踝粘在一起,看起来惨不忍睹。他赶紧轻轻拿下另一只鞋,这只脚比刚刚那只强不了多少。

    他倒吸一口冷气,“忍下,我去拿药箱!”然后快速地去拿,然后又蹲在她脚边。

    拿剪子先将丝袜剪开,然后用镊子将粘住的丝袜夹起来,用酒精消毒,涂药,她的身子都颤抖起来,这次却没有哼一声,他不敢抬头,他知道她很疼,他怕抬了头就会心软,下不去手,他咬着牙给她涂完药,才抬头,看到她脸上全是泪痕,牙还紧紧地咬着唇。

    “好了!”他赶紧去揉她的唇。

    她松开牙关,抽噎地吸着气,已经说不出话来,他的眉皱的厉害,看了她半晌才狠狠地说:“傻瓜,脚疼怎么不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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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欢喜冤家
    每到疼的时候她就是个十足的小女人,娇气的,她那水瞳不断溢出泪,看着他,有点委屈有点娇靡,他顿时心里一软、一酸随之一怜,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低头吻着她脸颊的泪,叹息着无奈着说:“以后不要这样了,哪里不舒服跟我说!”

    疼的时候就是程一笙最脆弱的时候,此时什么这男人是谁,应该不应该,她只想被哄着、被疼着,她带着鼻音哼着答应,她的乖巧让他十分受用,将她脸上的泪都含到他腹中,一把将她抱起,大步走到卧室,将她放在床上,一边拿浴袍一边对她说:“反正你出门前刚洗了澡,今晚就不要洗了,伤口沾水不好,你先换衣服,一会儿我再进来!”

    “嗯!”她吸了吸鼻子,把床上的睡衣往自己这边拉了拉,有点任性的样子。

    他无奈地摇头,转身走出门,去给她找药。晚上吹了风,万一明天再烧起来就麻烦了,如果脚伤带输液,他都替她疼,他真不想看她每天泪涟涟的。

    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换好衣服,他将药放到桌上,她已经明白是什么意思,主动拿过药瓶,倒出来,然后喝掉。看她吃的这么快,他就知道她这是怕打针。

    走那么久,她早就累了,喝完药便栽到床上沉沉睡去,殷权无奈,躺在她身边,小心将她拢在怀中,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口的位置上。

    然而她夜里睡的却极不安稳,由于担心伤口长的时候粘纱布,所以他便没给她包,她动一下,便碰一下伤口,然后疼的身子颤一颤,殷权没办法,只好将自己的腿弯起,让她的腿搭在自己腿上,将脚悬空起来,被子不要盖住脚,避免碰到伤口。

    下半夜她总算是睡的舒服了,这下苦了他只能一个姿势不能翻身,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直坚持,但又是这样一直坚持着。

    这晚,顾念文哭够了,闹够了,也冷静下来,今天对她来讲是个莫大的难堪,她绝对忍不下这口气,她的小姐病犯了!

    所谓小姐病,就是追她的人她不屑,冷落她的人,她偏要上赶着证明自己的实力。这是不成熟的一种体现,也是从小要什么有什么,经不起打击的一种体现。

    她顾大小姐的决定,便是让殷权拜倒在她魅力之下,至于是不是当小三,将来会不会结婚这一切她都不考虑,只要出了这口气,就算达到目的。

    表面上她已经恢复正常,其实心里已经开始严密地计划诱捕,目标就是殷权!

    第二天,程一笙还没醒来的时候,殷权便在厨房开始做早餐,等她做完西红柿鸡蛋面,回到卧室的时候看到她已经醒来,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脚发呆。

    他走进门说:“吃早饭了!”

    “哦!”她闷闷地应了一声。

    他走过去半蹲在她面前问她:“怎么了?”

    “你说……会不会留疤呢?”她郁闷地问。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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