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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古龙]老婆,救命!-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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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晋江文学城首发

“我算是答应了慕容秋荻。不答应行么?她没完没了;一遍又一遍地说,惹得人不胜其烦。我就只好先答应下来。可是……小弟从来都不是个君子;答应了之后做不做,那就不是他们的事了。”小弟道。自小被青龙会养大的小弟;虽然也有自己的底线,但是道德观念里头;从来没有赞同过君子那一套;他也从来不打算做一个君子。

“那你还会去找谢晓峰吗?”无忧和无剑齐声问。他们总觉得谢晓峰这个人很不靠谱,生怕小弟被坑了。好歹几个人之间,还是有些情谊在的。按照唐孟冬的看法,小弟其实算得上是个真小人;但是正因为清楚他什么会做,什么不会做,故而唐孟冬家的孩子也能和他算得上是朋友。

“我去找他做什么?他就算真的对我好,那也不过是一个男人知道自己有后的正常反应。我小时候对我不闻不问,等我长大了,长得不是他想象中儿子的样子,他倒要各种引导了!”小弟对自家的爹娘一点儿好感也无,“再说了,平时我那么忙,青龙会那些任务都搞不定,哪有空去见谢晓峰!”

小弟像阵风似的,来了又去了。无忧道:“他这么急匆匆地来,又急匆匆地走,是做什么呢?”

“自然是表忠心,慕容秋荻越发想把她的‘天尊’脱离青龙会,而且对付谢晓峰的时候,也是因为她动了恻隐之心,导致几次任务都是功败垂成。小弟年轻有为,这次对付‘天尊’,他们分会可是主力,但如今,因为小弟和慕容秋荻的母子关系……”无剑道。

“也就是说,小弟是想表明,他对青龙会绝对忠心,什么生父生母的,都不会影响他为青龙会做事?”无忧问,“他怎么不和‘天尊’一起反叛?以他的能耐,希望虽然不大,但总是有可能成功的!”

“小弟是个真小人,别皱眉看我,是他要我这么称呼的。你觉得他在意这个?”无剑对无忧道,“他是个极其谨慎的真小人,造反的成本太高。而且他一看到慕容秋荻见了谢晓峰的表现……正常人都不会选择同慕容秋荻一个阵营吧?”

唐孟冬看看身量长了不少的无忧和无剑,《三少爷的剑》主剧情就要开始了啊!谢晓峰被发现了,然后呢?该是很多势力要和他比试了,顺带着还会害这个人几次。可惜主角运气大多很好,总能找到人救命。死的永远都是各种炮灰,正义的炮灰,邪恶的炮灰……

“报告姑爷,谢晓峰那边,已经遇到了慕容秋荻派去的杀手……总而言之,谢晓峰快要死了。”锦月上来报告。

剧情进展这么快?唐孟冬隐约记得,小说里头,不是还经历了N多的阴谋和曲折,后来发现都是慕容秋荻做的么?他很快恍然大悟,原著里头,谢晓峰遇到了自己的儿子小弟,试图各种引导儿子成为正人君子,结果小弟各种故意闯祸,要这个做父亲的各种收拾尾巴,这些事占了很大的比例。可现在,小弟压根儿就不想搅和到谢晓峰和慕容秋荻的相爱相杀里头,连看得懒得看,所以剧情一路狂飙,居然很快就走了这么远。

“谢晓峰就算中了毒,也能被人救回来。”唐孟冬道。

“其实那毒并不难解,难的是,想救他的人,是燕十三。”锦月报告。确实,燕十三是武林中成名更早些的剑客,他又不是专门的郎中,也不是在这方面多么的天赋异禀,他能解开的毒,很多江湖上专攻毒药的行家也能解开。只不过,那些人愿不愿意帮助谢晓峰,就不得而知了。唐孟冬知道原著里,燕十三执意要救谢晓峰,只因为觉得不能与谢晓峰比剑,是人生一大憾事;而且,燕十三害怕谢晓峰知道比剑的人就是救命恩人,还特意蒙面救人;最后燕十三本可以胜过谢晓峰的,可是他发现自己发明的第十五剑无法控制,居然自杀了。谢晓峰这个运气好到爆棚的家伙,还有燕十三这个运气够衰的家伙!唐孟冬叹了口气。

其实燕十三和谢晓峰决斗,也算是武林盛事了。虽然比不过西门剑神和白云城主那么彪炳千古,但总也是个打发无聊的方式不是?唐孟冬叫过平安,问过才确定,确实如同剧情一般,燕十三匿名救了谢晓峰。这下子,或许可以在紫禁园也办一场比剑?剑神和城主决斗过的地方,还是有吸引力的吧?

次日唐孟冬呈上奏折,新皇帝自然同意,那个园子,除了夏天过去避避暑,还真是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弄点钱花花。上一任皇帝打仗打得四邻倒是都老实了,可是钱花了不少,现在只要有能进账的法子,只要看起来不那么难看,新皇帝都会大手一挥,直接批准。

谢晓峰和燕十三倒是不想被众人围观,可是最后小弟初来,脆生生的一句“爹”让谢晓峰喜上眉梢。谢家当年的三少爷坚定地要在皇家提供的地方比剑,还给皇家交了神剑山庄不少家产,就为了能够再听儿子喊一回“爹”。殊不料,小弟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要是能拉来神剑山庄的赞助,他就能成为青龙会某分会的头儿。燕十三看得明白,可惜谢晓峰不会听他的,这家伙的败家举动,看得燕十三嘴角一抽一抽的。

正如无忧才背后评价的,“这个谢晓峰,整个身上就好像贴了六个字——‘钱多,人傻,速来’。儿子喊一声,就高兴得不知道什么了。”

“他这样子固然可怜,可做他儿子更可怜。就好像李寻欢叔叔似的,他会做为你好的事情,哪怕这件事情你并不想要……”无剑道,“小弟要是真把他当成爹了,那才悲哀呢!”

“大侠都是这样!”无忧总结道。

总算到了决斗开始的时刻。唐孟冬看着身旁聚精会神的无剑和无忧,谢晓峰事件发生的时候,距离青龙会只手遮天的开始已经过去了五年,无忧和无剑也已经成了少年少女。唐孟冬想,真好啊,总算快要熬到退休了。

“爹爹,谢晓峰和燕十三,虽然达不到剑神和城主的高度,可是他们剑法的精妙,也是值得一看的。”无剑评论起来。邀月果然有眼光,无剑在剑方面的天赋,非比常人,至少不输于在场的谢晓峰或者燕十三。

“确实。”唐孟冬也评论了几句,他这些年见过的武林高手,这个世界只怕是少有人能比得过,从眼界上讲,从物理力学的角度分析,他都能很好的做一把技术流。

唐孟冬和无剑的评论声音并不大,可是在坐的大多是练武之人,耳聪目明的,听得这话都是不住点头,心道,来皇家的场地比武,虽然入场费不便宜,可是听听高手指教,也算是不虚此行。

本来一切都十分顺利,谢晓峰和燕十三比剑也是十分流畅,只不过,从谢晓峰开始占上风,形式在不断地改变着。燕十三,靠着“夺命十三剑”成名的燕十三,居然使出了第十五剑!

众人都睁大了眼睛,兴奋地要命。武痴自不必说,八卦的为自己找到了八卦点,花痴的认为燕十三使出十五剑的样子很霸气,还有那种什么都不懂的,觉得这剑法看起来很凌厉……

唐孟冬突然对无剑耳语道,“你信么?燕十三会控制不住十五剑,最终自杀。”

“爹的话,怎么能不信?”无剑笑道,“就算我不信,无忧也会让我信啊!爹爹不会是想要我阻止燕十三自杀?”

“这里是皇家园林……”唐孟冬道,“如果真的做不到就算了,首先要你自己全身而退。”

“这个还是能够保证的。”无剑说话的时候,燕十三已经要把剑刺入喉咙了。

无剑飞了出去,拔出腰间的剑,使用的正是“夺命十三剑”的招式,可是居然挡住了燕十三的剑!

“这是‘夺命十三剑’!”燕十三惊讶起来,也顾不得寻死了,“我一直以为十五剑能够超越十三剑的!现在十三剑居然击败了十五剑!”

无剑平素笑嘻嘻的脸,此刻却阴沉地似乎能滴出水来,他一扬头,淡淡地道:“有人说过,天下武功的原理本是一样的!”是丁喜说过的话。唐孟冬知道这小子在装,不过不可否认,这小子装得很有高人范儿。

燕十三急着要向无剑请教,谢晓峰却在这当儿突然认出来燕十三是他的救命恩人。于是道:“谢某败了,还是‘夺命十三剑’更厉害些。”谢晓峰这么说,一方面是他方才绝对敌不过燕十三的第十五剑,另一方面,燕十三是他的救命恩人,他怎么也不愿意同恩人刀剑相向。

燕十三道:“也罢。”他知道日后也没可能这么痛快地比剑了,但也总算是比过一回,巅峰对决的感觉,也足够他在人生的残余年华里回味了。或许日后,他还能和刚刚那个小子比划比划?燕十三这时候才发现,无剑不见了。

原来是无剑表现出的超强战斗力,让很多想要成名的武林人士,一拥而上,都要和无剑比试。无剑这孩子,学武功只是因为兴趣,对于比试倒是兴致缺缺,对于那些想要把他做成成名踏脚石的家伙更是懒得理会。他施展轻功,直接消失在众人面前。

笔试结束了,谢晓峰有些惆怅地离开了场地,却在门口见到了慕容秋荻和小弟。同慕容秋荻阔别已久,谢晓峰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是两个人的目光里,都有种儿子只认自己不认对方的骄傲。

看着这惆怅相对的两人,小弟冷笑一声,道:“两位慢慢聊,在下先告辞了。”他从来都不曾把这对男女当做父母过。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书友明云轩、亭轩妈、站在墙外等红杏、小光头、Sylvia、唯安小熊、若水流鸢、绮蝶夕、最可爱的小叶、小笼包在上一章的留言。

97☆、晋江文学城首发

小弟倒是很明白这两个人这么自信的原因;慕容秋荻自信,是因为他答应了她的话;答应同谢晓峰作对;谢晓峰的自信呢?都是因为小弟喊了一声“爹”。可是,小弟敷衍慕容秋荻;只是因为她太聒噪,而小弟喊谢晓峰“爹”;不过是想逼着谢晓峰来紫禁园比武;拿这个作为一种功绩,更有利于成为青龙会分会的头儿。可惜,这两个平时挺聪明的人,居然没看破这么多疑点。

“小弟;你回来啊!”谢晓峰和慕容秋荻都喊了起来,一个比一个喊得凄凉。周围的武林众人都用责备的目光看着小弟,很多时候,理亏不理亏,看表面是看不出来的。而人们似乎又有一种天性——总是相信看起来可怜的那一方是被欺负的。这个时代的武林中人尤其如此,果然,立刻就有几个武林人士拔刀了,说是要教训教训这个不孝的小子。

小弟冷笑,他也不和这帮人正面对决,只是拿住了一包药粉一撒,武林人士都纷纷后退,要知道,这是货真价实的腐肌蚀骨的药物啊!小弟趁着这些人后退,扔出一颗霹雳雷火弹,等到爆炸声结束之后,小弟已经用轻功远遁了。

“谢大侠请放心,我们兄弟一定好好砍那个不孝的小子几刀,给谢大侠出了这口恶气!”一些正道人士拍着胸脯打包票。

“明明是谢晓峰抛妻弃子,多少年不管儿子,才让小弟长成那个样子……”慕容秋荻用手绢擦了擦眼角,一副凄凄切切的样子,“谢晓峰教子无方,他才该被砍几刀!”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有一个儿子!”谢晓峰辩解道。于是谢晓峰和慕容秋荻吵了起来,主题只有一个:小弟变成这样,都是对方的错。于是,向来回路简单的武林中人迷茫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于是众人又纷纷议论起来。

“我看啊,肯定是谢晓峰不对!你看慕容秋荻都哭成那个样子了……”这是怜香惜玉的武林人。

“没听说女人都是祸水么!以前有石观音,后来有林仙儿,如今又有高老大!为什么不能还有慕容秋荻?谢晓峰行的正坐得直,出了问题,一定是慕容秋荻的问题!”这是大男子主义的武林人。

这两派人炒得热火朝天,现场顿时乱了起来。

“可怜的小弟,居然没有人替他说话!”无忧感概起来。

“不如我们给江湖小报写篇文?不知道效果好不好?”无剑道。

“这个好!无缺大哥陪着高老大创建‘快活林’去了,无愁弟弟整天就知道看书,说是要去做官。娘昨天发话了,移花宫以后就交给我们两个了。我们就先从江湖小报做起好了!”无忧拍着手,道。

“把这些敢在皇家园林惹事的家伙都抓起来!”唐孟冬下了命令,真是吵死了,这两伙人,一伙人纯粹是花痴,女人说什么他们信什么,另一伙人全是大男子主义者,女人说的全盘否定,都是各种神逻辑啊!唐孟冬讨厌这种逻辑奇特的人,所以,统统进大牢吧,闭门思过,好好静静心。

且不说比武第二天,江湖中爆出的最大新闻不是谢晓峰和燕十三的胜负,不是燕十三创出第十五剑,而是谢晓峰和慕容秋荻的爱恨情仇。人们喜欢的都是围观热闹,然后在一旁品头论足,善意不足,刻薄有余。也因为这些争议,那些磨刀霍霍的武林人只好暂停了对小弟的追杀。

现在让我们看看小弟这边。他那天想想自己的身世,越想越伤心,索性发足狂奔起来,都不知道他自己要去什么地方。其实论起身世来,无剑和小弟有些像,都是被亲身父母以莫名其妙的理由抛弃,自然,无剑养在唐孟冬家里,还有亲生母亲关心着,是要活泼开朗得多。

但是在原著里,原名叫做路小佳的无剑,是被养在荆无命那里的,也应该没有机会见到亲生父母。荆无命是个只会杀人的人,路小佳的生活也应该是阴郁的,可是在《边城浪子》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这个孩子还是让人觉察到了独特的生机勃勃,生机勃勃到让人觉得很有趣。而小弟,在原著里似乎是被慕容秋荻抛弃了,就算如此,养成环境最多和路小佳差不多,但是,故事里头,小弟表现得要愤懑得多,也不惜弄伤自己,用各种方式表达着自己的反逆……

明明两个孩子都成长在不好的环境里,为什么一个生机勃勃,一个愤懑反逆?如果让唐孟冬来解释,他一定会说,每个人天生都有一种性格,这种性格让这个人在逆境中有了不同的表现。比如无剑这小子就是天性乐观,所以无论在怎样的环境里,总能活得快活。小弟呢,愤世嫉俗也不一定就是坏性格,只是遇到了这样的境遇,更加容易愤懑反逆罢了。

小弟回过神的时候,发现他不知跑到了哪座山的山腰,这里居然还有瀑布,风景真是不错。他望着这壮阔的景色,突然觉得心情好了些。突然,他眼神有些直,原来是有个少女在瀑布下洗澡。

那少女倒也不害羞,她吃吃笑道:“小弟弟,要不要和姐姐一起洗啊?”少女身材发育什么的已经比较成熟,估计大约有十七八岁了。

小弟淡淡地道:“没兴趣。”青龙会为了提高手下的扛美□惑力,每个人都是常常见识各种实战状况的,小弟虽然才十三岁,可是见识的场面已经不少了。面前的少女虽然漂亮,可是他不是没有见过更好的。

“到底是没兴趣还是害羞啊!”那少女捧了身边的水,突然泼了出去,小弟没有提防,被弄了个透湿。

“呆鹅!”少女笑了起来,声音清脆动听。她趁着小弟手忙脚乱的当儿,开始穿衣服。

小弟抹了抹脸上的水,转身就走。他虽然不喜欢这少女的做法,到底他也是看了不该看的,他本来想通过看景来缓解内心烦闷的,可是这里不够安静。他决定下山去喝酒。

“喂!别走嘛!你这样子真可爱!”少女又想冲上来调|戏小弟。结果小弟面无表情地抽出剑一划。

那少女本来要恼羞成怒的,可是她低头一看,地上有条颜色诡异的小蛇,看起来毒性就不弱。现在这条蛇已经成了两截,想来是她走过去追小弟的时候,不知道怎么从树上掉下来的。

“对不起,是我风四娘错怪你了!”风四娘很认真地道歉,倒让小弟怔了一下。他并没有多说话,因为他不知道说什么。

“好厉害啊!”风四娘身后突然多了个少年,看起来同小弟一般年纪,他咧嘴笑着,“我们交个朋友怎样?我叫做萧十一郎,她叫做风四娘。”

“我叫小弟。”小弟道。

“小弟?这个名字听起来很谦逊,可是你看起来更像大哥。”风四娘笑了出来。

“我是孤儿。”小弟面无表情地陈述。但不可否认,风四娘的话让他心情很好。

“我们都是!”萧十一郎道。他拍着小弟,道,“兄弟,好歹你还算是个名门子弟什么的,我可是个大盗,走到哪里就被人杀到哪里!”

看来过得凄惨的人还有一大把啊!小弟想着。

“相聚就是有缘!一起去喝酒吧!”风四娘一手拽着小弟,一手拽着萧十一郎,向着山下走去。这倒是小弟一直想做的事情。

“骑最野的马,玩最快的刀,喝最烈的酒!”风四娘欢呼起来。

是么?小弟觉得这样似乎也挺不错。他心里隐隐有些羡慕,可是性格所限,他永远不可能这么洒脱。

几个人找了个酒肆喝起酒来,小弟心中烦闷,喝得又急又快,很快就醉倒了。

“小弟醉得好快!”风四娘决定把这小子扶到一个避风的地方去睡觉,免得第二天让风给吹病了。她刚动手,手腕就被小弟的手抓住了。

“别……丢下我!至少有个人……”小弟的声音里带了哭腔。

风四娘愣住了,她和小弟就这样互相拥抱着。小弟还在她怀里哭着,说着他的身世——本来小弟是绝对不会把它说出口的,知道真相的也就少数几个人。可是今天,大概是喝多了酒的缘故,小弟居然把心里闷了很久的憋屈全部说了出来。

等到小弟最后沉沉睡去的时候,风四娘才算是找到萧十一郎帮忙,把小弟拖到了避风的角落。

“这家伙倒是挺能喝的。当然,喝醉了也挺沉的。”萧十一郎笑道。

风四娘并没有随着一起笑。她嘀咕着:“原来还羡慕那些有父母的,现在看来,有父母也不一定是什么好事嘛!”

小弟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风四娘正在用热水给他擦脸。其实一开始,小弟并不喜欢风四娘大大咧咧的性格,可是同她在一起久了,倒觉得这个人做朋友还是不错了,至少在一起的时候,每天心情都不错。

“谢谢你。”小弟笑了起来。

风四娘本来想对小弟说什么“父母不好不是你的错”之类的,可是他又觉得,小弟不是那种喜欢别人怜悯的人,她只是希望小弟能活得快活些,说不定哪天能看透……

接下来的几天里,风四娘、小弟、萧十一郎组成的小团体,玩了个劫富济贫,可是让城里不少为富不仁的大户都伤透了脑筋。跟着肆无忌惮的风四娘,小弟倒是笑的时候多了许多。

这天,萧十一郎笑道:“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去干一票!”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书友最可爱的小叶、站在墙外等红杏、绮蝶夕、唯安小熊、Sylvia在上一章的留言。

风四娘是《萧十一郎》里头的人物,她好像有个外号叫做女妖怪,她骑最野的马,玩最快的刀,喝最烈的酒,是个风格很豪放的人。她在原著里头,暗恋萧十一郎,可是人家只把她当朋友,她倒是个很好的朋友。。。就是太可怜了,最后是帮萧十一郎澄清真相的时候,失踪了。。。。

反正《萧十一郎》也是好多吐槽点。。。

98☆、晋江文学城首发

这些日子;小弟纯粹是出来散心的,反正他们对付的家伙;也都不是什么好鸟,而且还都是青龙会要对付的;他倒是一点儿心理负担没有。只不过,逍遥的日子是有限的;他心底还有暗暗的担心;担心青龙会某天会找上门来。他知道,他会回去的,可是他也不知道这个期限,到底是多久。至少现在;他就不想回去。

他们这次的目标在济南城,是最富盛名的“金针沈家”。倒不是沈家做了什么事被他们盯上了,而是沈家最近的一笔买卖,大大的不干净——沈家的名声很好,也确实行事比较端正,可是,谁也不能保证一辈子从来不做不干净的事情。萧十一郎是大盗,这种来源不干净的钱财,他最喜欢不过了,不光数额大,可以提供多少天的酒钱,苦主还不敢报案。

他们趁着夜色,潜进了沈家,顺利地找到了那笔钱。可惜出去的时候不太顺,居然被沈家大批家丁给盯上了,他们只好夺路狂逃。

“十一郎,你个笨蛋!都说好了见好就收的!你何必为了一个西洋玩意儿,搞得被这么多人发现了!”风四娘一边跑,一边责备萧十一郎。责备倒是假的,她不过是想说话宣泄罢了。其实她对那个西洋舶来品,也是很有兴趣,为什么那么一个小小的盒子,居然能弹出小人来,小人还会唱歌?

“这边!”小弟眼明手快,把他们拉进了一间大屋子。才算是暂时歇了口气。

“这屋子很精致,恐怕是小姐的闺房。”小弟思忖着,他正打算同他们讨论讨论,下一步如何跑路。突然,他看见有个丫鬟走过来,看见角落里躲了三个人,就要大声尖叫。小弟眼明手快,点了那个丫鬟的穴位。

“这儿还有漏网之鱼。”萧十一郎笑嘻嘻地点住了另外一个少女,原来她是发现陌生人闯入,吓呆了,可惜她站的位置不大容易被发现,所以小弟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她。可她还是被萧十一郎发现了。

“手脚轻点,她可能是沈家大小姐。”小弟观察她的衣饰,得出了结论。他在青龙会做了多年,深知这种有价值的肉票,是要妥帖照顾的。

“知道啦!”萧十一郎笑嘻嘻道,“小弟你真厉害,就好像干过很多票似的!”

小弟默然,他总不能说他是青龙会的人吧。

“带着这位姑娘走!”小弟道,随后又解释,“不会把她怎样的,只是要脱身而已。”这是对风四娘说的。

他们挟持着这位叫做沈璧君的大小姐,总算是顺利离开了济南城。等到他们在城外解开沈璧君的穴道的时候,沈璧君活动了一□体,还是一脸端正的样子,只是说了四个字“岂有此理”,来表达内心的不满。

“我倒是觉得沈小姐很喜欢这样被对待。”小弟在青龙会阅人无数,一下子就看穿了沈璧君的小心思,“沈小姐无论言谈还是举止,都称得上是大家闺秀中的典范。可惜,沈小姐心中却燃烧着一团火焰,想要冲破一切束缚,自由一回。尤其是现在,沈小姐眼看就要和江南连城璧公子议婚了,可是连新郎子是圆是扁都不知道……”

“连公子是江湖上人人称赞的人物,不见得江湖上所有人的眼光都有问题吧。更何况,太夫人素来疼爱璧君,不会把璧君推入火坑的。”沈璧君说话还是显得很端庄,但是她被说穿那一瞬间的慌张,还是被小弟捕捉到了。

“如此便告辞了,沈小姐好自为之。”小弟拱了拱手,决定离开了,“沈小姐要小心啊,什么处境下做什么事,沈小姐的有些想法,在你目前的处境下,绝对是毁灭性的。压制住它们是不够的,最好是把它们全忘记了。”

小弟并没有看过《萧十一郎》,可是他对沈璧君的认知却奇迹般的准确。沈璧君确实因为出生于大家族,加上天性不愿意家中长辈为她难过,素来是各方面循规蹈矩、做到最好的。可是,沈璧君到底是江湖世家的女儿,打小也是听着各路侠客的故事长大的,她心中总有这样一种想法,若是有一天,能到大草原上去,该有多好!她可以自由地策马奔驰,最好还能有个相爱的人。她那时候,可以把那些繁文缛节都抛到脑后,可以肆无忌惮地大笑、大哭、大闹,不像现在这样,喜怒哀乐都不能表达得太明显。

风四娘和小弟走了一段,发现萧十一郎不见了。小弟对焦急的风四娘道:“不必担心他,他一定是不放心沈小姐,回去保证她能够安全到达沈家了。话说我们干了这么多票,也不是没有挟持过大家闺秀,偏偏他就担心起了沈小姐。沈小姐呢,被他挟持的时候,那是一点儿挣扎也没有。看来,他们是一见钟情啊!不过,他们才只有十三四岁,居然就……”

“是吗?”风四娘的脸突然有些发白。

“风四娘,你喜欢萧十一郎吗?”小弟问道。

“不知道……只是……”风四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身边唯一优秀的也就是萧十一郎了,而且,你若是要嫁人生子,还希望能像现在这样,自由自在。所以萧十一郎是最好的选择。”小弟把风四娘的想法说了出来。

“……是……”风四娘抬起眼,悄悄瞄了一眼小弟,又快速低下头去,她想说,这些日子,其实她更在意小弟,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风四娘,谢谢你。”小弟突然道,“我知道,那天喝醉酒,我一定是说了我的事……你同情我,所以这段日子,你竭尽全力,要我开心,又知道我是那种不喜欢别人怜悯的人,故而从来不用可怜我的口气同我说话。”

“其实……”

“可是我还是要走……我不能告诉你,我要去做什么。我觉得我们注定是要分开的……我注定了不能自由自在,要做一些事。但是你能够骑最野的马、玩最快的刀、喝最烈的酒。其实,我挺喜欢你的,和你在一起很开心……我又害怕,有一天,江湖事务中,我们不在一个立场上……”小弟道。他说的是真心话,热情自由的风四娘很吸引他,让他能够体会几天无拘无束的快乐。

“你的身份,如果不能说就算了。”风四娘忍住了没有哭,“我也有点……喜欢你……不能够继续做朋友吗?至少……我并不是江湖正道那边的人。”她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只有怜悯的感情,居然掺杂了一丝喜欢的感情!

“你当我是朋友,我也当你是。或许……我们真的有进一步的机会……”小弟和风四娘对视,两个人看着对方刚刚差点哭出来的痕迹,忍不住同时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他们望见很多武林人士风风火火朝着他们的方向奔来,从他们身边路过,然后风风火火继续前进。

“到底是怎么回事?”小弟拉住一个路过的,问。

“这你们都不知道啊!”那人道,“金针沈家的大小姐沈璧君失踪了,传说眼看就要清白不保。沈家老太君情急之下,许诺,谁能救出沈家大小姐,那谁就能娶她做妻子!沈璧君虽然才十三岁,可是听说长得很美,将来一定是大美人!有这么个大美人做老婆,赚了!”

小弟和风四娘交换了一个眼神,萧十一郎还没有回来,不会遇到什么麻烦了吧?想到这里,两个人急匆匆跟着这伙人走了。

他们来到一处大庄园,上面写着“玩偶山庄”。武林人士立刻开骂起来,骂得很是难听。里面的人打了出来,外面的人也不示弱。里面的人胜在武功高强,外面的人胜在人数众多,一时间场面胶着起来。

小弟也同风四娘在找机会潜入“玩偶山庄”,可是他心思要多一些。他暗自思忖,这山庄的地点,山庄的行事风格,看起来山庄主人是想闷声发大财的,所图非小,又怎么会弄出这么大的响动,抓住沈璧君呢?沈璧君是长得不错,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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