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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八七的小时代-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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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和老巫婆都把我忘了!
“希曼请赐予我神的力量吧!”
“机器猫请赐予我任意门吧!” s
“花仙子请赐予我翅膀吧!”
“奥特曼请赐予我打败巫婆的力气吧!”
当我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情况下,眼泪往往是出其不意的制胜法宝,小黑屋里的嚎啕大哭终于唤来了狼外婆的注意。当她带着不耐烦的神情把我放出来时,我的袖口上的鼻涕已经干得差不多了,为此她多付出了洗衣服的劳动。并且极不情愿地从厨房为我端来了一盘炒豌豆,我认出那翠绿的豌豆是我们上午艰辛的劳动成果,本是她晚上独享的食物,却被我毫不留情地填补了中午没吃饭的空虚。
我在狼外婆气急败坏的神情下,在其他小兔崽子嫉妒似火的神情下,伴随着巫婆假模假式的关心下吃完了这顿“特殊的晚餐”,我吃了八十九个豌豆,掉了两个在地上。吃完饭后我战战兢兢地收拾了碗筷,掉下的两个碗豆悄悄地藏在了手掌,当晚上被狼外婆找碴批评的时候,我狠狠地碾碎了那两颗豌豆。
后来我得到了妈妈的补偿,她在接我回家的路上,沿着河边的叫卖声给我买了一斤的青蛙腿,回家红烧给我吃,味道那叫一个香嫩!我边吃边鼓励自己忘记青蛙能消灭害虫的事实,我心想你们还是先在我肚子里消灭馋虫吧!我喜欢的另一道菜是红烧鱼籽,每次妈妈做鱼的时候都会单独拿个小碗替我装上鱼籽,说鱼籽补脑,虽然一个鱼籽就是一个生命,可我吃得还是津津有味。现在呢,河边贩卖青蛙的人早就不见了踪影,改名为“牛蛙”的生物在每个餐馆被集体“水煮”,卖鱼的小贩总是在卖鱼前,把鱼籽掏了出去,能吃到漏网鱼籽的可能性比中彩票的可能性还要小。
每天晚上幼儿园都会组织小兔崽子们坐在板凳上看《新闻联播》,当别的孩子打打闹闹、哭哭笑笑的时候我却用心地记住了1991年发生的每件大事:1月17日,美国发起“沙漠风暴”,入侵伊拉克;6月12日 ,白白胖胖的可爱老头叶利钦当选为俄罗斯总统;12月21号苏联11个共和国的领导人在哈萨克斯坦签署阿拉木图宣言,成立独联体,宣布苏联停止存在; 12月25日 ,我们的老大哥苏联解体……
1992年
幼儿园里欺负我的小兔崽子叫张三丰,我认真地在本子上写下了几个字“坏蛋张三疯”。他放到古代就是一小霸王,放到现代就是一黑恶势力!他抢我的玩具,跟老师打小报告,率领其他小兔崽子孤立我。
虽然现在这些手段通常出现在小男孩喜欢一个小女孩却不知怎么表达,只能先用暴力吸引其注意力的偶像剧里,但我四岁的时候对张三疯的厌恶之情宛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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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长大了,听妈妈说张三疯在蓝岛商场卖电器呢,我要死要活地给家里换台彩电,只为了趾高气扬地以更恶势力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
我发现欺负过我的人都没我混得好,所以我警告所有人不要欺负我,会中蛊惑的。到了现在,不用我警告,也没人敢欺负我了。
每周回家的机会只有一次,我总是想尽办法周一不要回到幼儿园去,为此研习出了“苦肉计”……装肚子疼;“调虎离山计”……骗爸爸出门办事;“空城计”……藏在衣柜里;“无中生有计”……编造幼儿园对我的迫害;但统统被我爸的“走为上计”化解……拽着我的领子就把我送上了车。
但更多的时候爸爸用一瓶喜乐就把我哄得晕头转向,那是四岁的我所品尝过的最可口的佳酿,比什么乐百氏、优酸乳、喜乐多好喝一百倍!
喜乐那时候不到五毛钱一瓶,现在三块钱四瓶,猪肉那时候两三块钱一斤,现在二十三十块钱一斤,工资那时一千就是大款了,现在低保线离一千块钱越来越近了。
喜乐恒久远,一瓶永流传。
惟一一次“苦肉计”就要成功,是喝完喜乐后我开始不停地肚子疼。我及时地向爸爸汇报了这一情况,却没有引起他的足够重视,坚持把我扔在了幼儿园,直接导致我疼得越来越厉害,拉了一晚上的肚子,引来了狼外婆的一通埋怨。最后的调查结果是……那瓶喜乐是假的。
随即,我国的造假事业就从那瓶喜乐开始蓬勃地发展起来了。
幼儿园有个强制的规定就是“午睡”,厚重的床垫一拉,小木床上一躺我就感觉与世隔绝了。狼外婆很仁道地要求我们用最舒服的姿势来入睡,但我自以为舒服地把一只腿抬起来,另一只腿搭在床沿,却依然辗转反侧。隐约中听见狼外婆和女巫的谈笑风生,她们织着彩色的毛衣,谈论着某个小兔崽子的大款家长,关心着港台连续剧里的俊男美女……听着听着,我也就睡着了。
那时我认为午睡是件浪费生命的事情,而现在我明白午睡是生命中最奢侈的事情。
幼儿园对于“幸福”的标准就是拥有独家玩具。彩色的积木能最短时间搭建起最奢华的城堡,却也能被一个手指所倾覆;雪花叉片能构建出各种小动物的形状,拆的时候也最费力气;培乐多彩泥是小兔崽子们身份的象征,我们用劣质的工具制作出各种美味的糕点,假模假式的搞起了家庭聚餐;极少数的女孩会有芭比娃娃,把身上漂亮的衣服穿了脱脱了穿,掠过娃娃的完美曲线,幻想着那就是长大的自己。
经历了小班、中班、大班,小学前的最后一堂课我摸着其他小鬼的头说,你们要听长辈的话哦!可是,如今的我再也寻不到幼儿园的玩具,再也记不起每个狼外婆势利的神情,再也提不起兴趣用碎花布头给芭比娃娃做衣服了。
那些我们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中被遗忘了。
1993年(1)
从这个年头开始,我正式迈入了小学生的行列,开始了我漫长而又充满乐趣的九年制义务教育。
也是从这个年头开始,我有了两个家。
1993年9月1号,我正式开始了在五四大街四号院的生活。那本是一座标准的四合院,道路扩建就拆成了不规整的大杂院,我从楼房搬到了一间十二平米的半地下室的房子里,那间房子也是我爸爸出生的地方。
我有必要来描述一下那间房子的布局,本来只有六平方米,为了迎接我的到来几个亲戚愣是接出了六平米的空间。屋子的一半空间是被一张三人床所占据,其实也就是一张双人床横过来摆,我的脚刚好杵在衣柜上,而妈妈爸爸每天睡觉的时候都要再接出两个椅子的长度,不然脚就会垂在半空。
由于是半地下,屋内的空气总是很潮湿,墙皮斑驳,会在大家睡觉的时候落在我们的身上,所以爸爸就找来塑料布,把家里所有的墙都贴上了透明的塑料布。潮湿的地缝里总会爬出一些可怕的生物,蜈蚣、臭大姐、潮虫,那些在自然课上闻所未闻的生物真实地在我眼前的塑料布里爬来爬去。爸爸总是用塑料拖鞋小心翼翼地摁死它们,力气恰到好处,既要保证一击毙命,又要保证不会把塑料布摁破,省得黄色黏稠的液体渗出来。每次看见爸爸处死的尸体,我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总害怕那些昆虫的亲朋好友们会顺着它们的踪迹找上门来寻仇。所以每次爸爸执行完死刑,我就负责善后,拿着珍藏的七龙珠贴画覆盖住他们丑陋的遗体,眼不见为净。
这个小平房缺乏一切娱乐设施,除了一台老掉牙的海燕牌收音机,连个能自动发声的东西都没有。我就在这个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没有录音机、没有录像机的十二平米度过了六年的光阴。我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动画片,不知道最近流行那个歌星,不知道拨外地电话还要加区号。能够陪伴我的只有那些昆虫们的尸体,还有满柜子泛黄的图书。
屋子的外面就是一棵大枣树,住在小院的第一个夏天,爸爸爬上屋顶,用竹竿拨弄着树叶,一粒一粒诱人的大青枣就噼里啪啦地往地下掉,全院的男女老少都眼巴巴地看着爸爸,期待着这免费却是最新鲜的水果。
我在地上仰望着爸爸,觉得他的形象渐渐模糊掉,而超人的样子却在我脑海里慢慢清晰起来,那些枣就是他发射的一颗颗糖衣炮弹。刚开始只是零星地几颗,当爸爸开始努力摇动树枝时,大枣就像流星雨一样往地下砸,别人都拼命低头捡的时候,我却拿红色的塑料脸盆遮住脑袋,拒绝着糖衣炮弹的攻击。
可是从第二年的夏天开始,枣就变得又少又小,偶尔捡到几颗还要当宝贝似的藏在兜里。再过了几年,那棵枣树根本就不结枣了,爸爸也失去了当超人的机会。
是我家的烟筒给枣树做了绝育手术,每到冬天,厚重的浓烟就从烟筒里往枣树上冒,缠绕着枝条盘旋而上,在空中打了几个漂亮的蝴蝶结然后慢慢地消散了,带走了枣树生儿育女的能力,从此以后那不能孕育生命的树变得平淡无奇。多少年后,当我再经过那棵枣树的身边,满怀愧疚,我们不经意间的伤害,却剥夺了它一生绽放生命的权利。
那年发生在我身边最大的事情莫过于隆福大厦的火灾了。我家住在皇城根天子的脚下,离北京一座颇具规模的古庙……隆福寺只有几百米的距离,隆福大厦就是在寺庙的基础上建造的。那时北京大型的商场并不多,隆福大厦由于历史悠久、商品齐全成为东城区人民的购物的理想场所,我每天吃完饭就跟妈妈散步到隆福大厦,买支钢笔、买块橡皮、买本漫画书,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去。1993年8月12日,入睡没多久的我们就被尖锐的火警声所吵醒,近百辆消防车从我家门口呼啸而过驶向隆福大厦,等全院的人披好衣服涌出家门的时候,火势已经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头顶的天空都被映成了一片红色。那场大火整整烧了八个小时,出动了86辆消防车和828名消防员。昔日门庭若市、雍容华贵的大厦霎时间成了一片断壁残垣,我躲在妈妈的怀里,被眼前的一切吓呆了神,每天都要光顾的商场瞬间就灰飞烟灭了,楼下超市里还有我最爱的漫画书,那些机器猫一定顶着竹蜻蜓逃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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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2)
更奇怪的是,隆福大厦后来由国家出资重建,还在八层楼顶上盖了一座“大隆福寺”庙堂,希望重振旗鼓,但是那块昔日繁盛之地再也没能恢复元气,彻底地偃旗息鼓了,只剩一对石狮独自品味着隆福寺的兴衰。
1993年的春节,北京禁止燃放烟花炮竹,逮到一个就狠狠地罚款,罚到他倾家荡产,于是那年的北京异常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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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我家成为奥运村的梦想在一夜间化为泡影,蒙特卡洛的两票之差,让父母和国人一起黯然神伤。
1993年,土鳖这种丑陋的生物成了宝贝,院子里的小朋友神神秘秘地喝起了一个叫“中华鳖精”的玩意,她说那是大补!
1993年去燕莎和赛特成了有钱人身份的象征,我每周回到另一个家就缠着妈妈带我去趟燕莎。里面的顾客各个腰杆子直直的,口袋里鼓鼓的,眼睛里红红的,那些先富起来的中国人终于找到了区分自己阶层的标志。每次去燕莎我固定也是惟一能够光顾地就是地下一层的进口食品超市,那些印着洋文花花绿绿的食品上的价签令人瞠目结舌。为了不空手而归,我都缠着妈妈给我买一个鲜肉陷粽子,那粽子经过微波炉的加热吃在嘴里特别的香,两块五的价格更能换来一个写有“燕莎友谊商城”的塑料袋,拿到学校去小朋友们都羡慕的要死!过了一两年,爸爸告诉我他亲眼看见那些粽子是一个农民伯伯用板车推到商场的库房里的。于是,我妈妈再也不允许我吃那粽子了,可我也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粽子了。
1994年(1)
我跌跌撞撞地迈入二年级的行列,也正式开始了琴童生涯。
估计是我爸觉得家里连个能发声的玩意都没有也太不像话了,于是决定让我自行发声!
小学里音乐老师一个个让我摊开手掌来看,又抻了抻每个孩子的手指,一人给我们一个单子,上面写着适合学习的乐器,我因为手掌比较肥肥大大的,所以老师不假思索地给我填上了三个字:大提琴。
我屁颠屁颠地就拿着单子让爸爸去了,兴高采烈地宣布:“老师说我适合学大提琴!”但我隐瞒的一个事实是,班上几乎每个孩子都有这么一张单子。
我和我爸现去听了场音乐会才搞明白大提琴是个什么东西,然后紧急召开家庭会议商量我是不是该学这个又笨又蠢永远给小提琴当陪衬的乐器。我妈主张不要学,怕耽误功课,也怕浪费钱;我爸主张培养孩子情操,万一培养出个音乐家呢;我主张学学玩,不好玩再放弃。
关键时刻我爸以替我写作业为砝码赢得了我这关键一票,我庄重地填妥了那个回执单,小心翼翼地递到音乐老师手里,有事没事就往音乐办公室跑,生怕她剥夺我学琴的权利。
从那一刻起,我就彻底地踏上了贼船,下也下不来。也从那时起,我知道老爸的话绝对不能信!
我的生活轨迹又因为这个错误的决定而发生了偏离,每天八点上课,五点下学,吃过晚饭后开始写作业一小时,练琴一个小时,九点准时睡觉。周六上午视唱练耳,下午休息,周日上午专业琴课,下午乐团排练。
这样有规律的忙碌生活我过了整整八年。
那平房里连张标准高度的桌子都没有,写作业的时候,一个掉了漆的棕色茶几就是我的书桌,一把木制的小板凳就是我的课椅。练琴的时候,小板凳放在茶几上,在缝隙处扣上爸爸自行车的车筐当谱架,还要时不时地提防车筐会不会突然扣下来砸到琴。吃饭的时候,茶几又顺理成章地充当了饭桌,名副其实地家庭多功能桌。
那把大提琴是我几年来噩梦的根源。
没几个月我就发现学琴并不是件“好玩”的事情,爸爸也没履行给我写作业的约定,我开始哭着喊着要放弃,但是我爸开始用武力粗暴干涉我的自主权。
学琴是一条贼船,上了就下不来。
从单纯的培养兴趣,到为了考级,再到为了小学升初中的特长生,大提琴被赋予了越来越过的功利色彩,我不是为了爱好而学,而是为了能凭借一技之长而搏出一个好未来。当我清楚的明白这一点时,我身上显露出了最原始的叛逆。
我开始学着反抗,用最简单重复的音阶练习代替复杂的协奏曲,用弓子把琴谱翻得哗哗作响,用眼神来表现出对老师水平的批判。我故意拧松了琴弦,故意撕碎了谱子,故意把手指划出一道血口,只为了能离这个又笨又蠢永远给人当陪衬的乐器远点,再远点。
为了学琴家里花费了全部的积蓄,价值几千的琴以及每节琴课上百元的学费对我们这个工薪家庭来讲是笔巨大的开销。记忆中爸爸妈妈就没买过一件上百的衣服,一家三口没去过一间餐馆,我没有过一分零用钱。我因为学琴而失去了童年的大部分乐趣,我不能跟院子里的小朋友玩跳房子,没去过各大公园的游艺设施,还能把美元、英镑符号认成高音谱表。
前后换过五位专业老师,一个老太太,三个老头,一个年轻姑娘,也经历了课时费从六十到两百的飞涨。有一个姓高的老头让我记忆深刻,他来到课上第一件事就是骂骂咧咧地抱怨学校没有为他准备饮料,我爸立刻飞快地冲出去为他买了瓶昂贵的进口饮料,大概是芦荟汁一类的东西,老头砸吧砸吧嘴继续开始他数不尽的抱怨。为了能把我教好,每次爸爸都是小心翼翼地赔着笑脸啊,附和着他满腹的牢骚,每周递上不同的进口饮料,而我却愈发对老头产生反感,直至最终炒了他的鱿鱼。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因为她的男朋友长得暴像香港演员李子雄,而且也是香港人,她的家里永远晾着不同花色的内衣,桌子上摆满了自己的艺术照,沙发上还扔着低俗的言情小说,让我怎么也不能把这一切和大提琴家联系到一起,最后有两件事情直接导致了我爸炒了她的鱿鱼,一是那年的考级我全盘皆输,原因在于她从一开始就教错了,二是有一天电视有她们乐团的演出,我爸发现自称首席的她坐在倒数第二排最里面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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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
那时还参加了北京市银帆交响乐团,一堆学琴的孩子痛苦地煎熬着一下午,共同糟蹋着世界名曲,还要付出昂贵的排练费,典型的花钱买罪。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大提琴手,在集体中充当混事的角色,却永远对首席的位置垂涎欲滴。
乐团为了音乐会请来了一个当时在音乐节颇有名气的小提琴神童来与我们共同排演小提琴协奏曲,我总是无比地嫉妒她拉琴时淡定的神情,嫉妒她上台时粉色的纱裙,嫉妒她走到哪里都前呼后拥。每次乐队排练她的爸爸都坐在老师办公室里谈笑风生,和老师交流着培养神童的心得,而我的爸爸只能坐在排练室的后面翻看着一张不知道哪里来的报纸,还时不时地会被老师叫过去帮忙搬运乐器。
因为孩子的成才与否,爸爸的待遇也能差到千里之外。
所以那时起我就暗下决心,有一天也要让爸爸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让所有的父亲围着我的爸爸如众星捧月一般,由衷地称赞我的出类拔萃。我很高兴现在的我做到了,反而那个小提琴神童远走德国,杳无音信。
1994年,满大街的姑娘在T恤衫外面套了件吊带衫,大蛤蟆镜遮住了半张脸,妈妈告诉我那就叫“时尚”,可我却觉得时尚就是奇装异服。
1994年,我有个姐姐参加了“飘柔之星”选拔赛,那级别就相当于现在的“超级女声”,甩了甩长发,甩出一头头皮屑,于是光荣的被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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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电视上出现了三个摇头晃脑不好好唱歌的长发男人,更奇怪的是台下的观众摇头晃脑不好好地坐着,我听不清他们在唱什么,但我确信以及肯定那就是“行为艺术”!十多年后窦唯、张楚、何勇又行为艺术了一把,把人家汽车给烧了。
1994年,我周末最爱看的节目是《时尚装苑》,那里面漂亮的女主持人叫希丽娜依,每期都放好多大牌时尚走秀,我一个牌子都没记住,却在小本子上画下我最爱的款式,想着以后有钱了变瘦了我就穿着这些衣服去买菜!
1995年(1)
我在隆福寺地下超市里发现了我毕生最挚爱的图书……《机器猫》!
人民美术出版社,两块五毛钱一本。
我一口气买了六本,结果在看到第六本机器猫离开野比那集时哭得稀里哗啦,野比为了证明自己能够习惯一个人的生活,找大胖单打独斗结果被打得鼻青脸肿,还喃喃地说:“赢了,你看到了吧,我把他打跑了,是我一个人干的,这下你可以放心回去了吧!”机器猫守了野比一夜,然后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最后一张漫画是,野比抱着膝盖坐在屋子里,看着空空荡荡的抽屉,说了一段煽情得要死的话:“机器猫,你走了以后,家里一天到晚冷冷清清的,不过……我想我马上会习惯的,所以机器猫……请你别挂念我才好。”
这段话我发现出现在无数80后作者的小说里,最成功的翻版是:“哥,请你自由的……”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出怎么能有机器猫那样好看的漫画,机器猫就是一只腰围和身高一样的“Super Cat”!爱打抱不平、爱铜锣烧、爱白色优雅的小母猫、憎恶老鼠、玩石头剪子布的时候必输无疑。我们爱机器猫更多是因为我们是现实里的野比,需要有这样一个超人陪伴我们成长。考了低的分数我们可以用任意门躲起来;做错了事情我们可以用时光机回到过去;想逃课就在脑袋上按个竹蜻蜓;背不下公式还能用暗记面包;还有回到童年的时空包袱皮……机器猫的口袋里承载了太多我们的梦想。
朋友说他想起胖虎小朋友,差点儿,就流了眼泪下来。胖虎只是一个家里开着杂货店的小男生,爱欺负人,爱打架,爱逼迫大家玩他爱玩的游戏,听他唱难听的歌。他是一个被所有人讨厌的小男生,他也是一个最可怜被忽略躲在角落中的小男生。可是,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拥有机器猫。
去年当机器猫剧场版在国内公映的时候,我坐在一群孩子的中间静静地看完了全场,当那些泛黄漫画书里的人物在大屏幕上活灵活现的时候,我突然泪流满面。周围的孩子们笑是因为怀揣着我们曾经有过的梦想,而我们哭是因为已经明白这些梦想一辈子都不会实现。
而1995年留给印象最深刻的却是一本黄色小说。
搬进平房的时候就发现上一任主人遗留下来一大柜子的书,却多是《白鹿原》、《苦菜花》之类的大部头作品。除了当枕头没别的实用价值,所以我反复阅读的多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自古英雄出少年》之类的少儿书籍。一天趁爸爸去开家长会,我继续翻腾那个书柜,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本令人触目惊心的书。
那书隐藏的很深,就像打入阶级内部的破坏分子,和《白鹿原》、《苦菜花》放在一起,实在有损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永远记得那本书的开始是这么描写的:“她看见了自己两个裸露的乳房,两个棕色的小乳头像皇冠一样镶嵌在洁白如玉的乳房上……”
对于只会把“月亮比喻为银盘”,“老师比喻为大树”的小学三年级生来说,“乳头像皇冠”是一个前所未闻的绝妙的比喻。我脑子里顿时浮想联翩,一会儿出现个金灿灿的皇冠,一会出现个白花花的大馒头般的乳房,然后两个清晰的形象渐渐靠拢,模糊为一体。
文化侵略的威力要远大于战争侵略。
就是那本日本人写的色情小说让三年级的我第一次有了性的概念。没看几页我就脸红心跳,那些露骨的描写实在少儿不宜,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回了原位,钻进被窝里,蒙住脑袋,努力驱散脑中那些可怕的幻想。
爸爸开会回来后,并没有察觉到我的异常,但是那天的我浑身不自在,就像做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
三个月后,爸爸又去学校开家长会了,一股莫名的力量驱使我又翻出了那本薄薄的小说,还是从第一页读起,还是沉浸在那个“乳头像皇冠”的比喻里脸红心跳,还因为很多字不认识让我读不连贯那书的意思,还得时不时地聆听着爸爸回来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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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2)
后来在第三次家长会后,那本书神秘地失踪了,任我怎么翻也翻不到它的踪迹,我开始后悔看了三次也没记住那本书的名字。
那天以后我脑袋里再也没浮现过乳房和皇冠的幻象。
等我上了大学再度和别人讲述起这段经历的时候,同系的师哥突然牢牢握住我的手说:“那书我也看过,是讲个日本女星被影迷绑架的!”再后来我把这个事情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萌芽》杂志,有可爱的读者在我的博客留言说那本书名字叫《女星奸仇》,她小时候也偷偷看过,我这才意识到原来这本书是有那么广泛的群众基础,读者遍布全国各地,影响了一批80年代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再再后来我搜索到了这本书的信息,原来我还冤枉这位叫“西村寿行”的日本作家了,人家还是写过《追捕》的日本文学家呢。这书只是某位意淫的同志顶着名作家的名号攒出来色情出版物,却在中国畅销一时。这个招数后来被大陆出版人们成功借用,攒出了很多畅销书,成功替国外作家解决了水土不服的问题。
再再再后来,我从一个旧书网上以三倍的价格买到了这本书,但当我再翻看到那个魂牵梦绕的“乳房像皇冠”的比喻时,内心一片平静。
1995年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事情应该就是施行双休日了,每个星期被大小礼拜弄得晕头转向的我终于有两个整天被爸爸剥削去学琴了。
1995年我捧着一包爆米花第一次走进电影院看了部叫《红番区》的电影,连带以后的《霹雳火》导致我短暂地暗恋上了成龙,但谁都不会想到以后我的职业和这个硕大的屏幕紧密相关。
1995年,有个叔叔开着捷达接我们去吃饭,我感到倍儿有面子!
1995年,老狼凭借《同桌的你》成了文艺青年们的偶像,但我最喜欢的歌星是高枫,最喜欢的MTV是《大中国》,那个精瘦谢顶的男人豪迈地唱着:“我们都有一个家,名字叫中国,兄弟姐妹都很多,景色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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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
在我九岁的时候,第一次有了关于“死亡”的念头。
我在午睡的时候脑子里莫名地出现了一座白色的坟头,上面插着根木棍,塑料布随风招摇,地下是焚烧不尽的纸钱。我不知道那是谁的坟头,但是置身梦境中的我浑身冰凉,感觉死了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被全世界的抛弃,孤单才是整个画面的色彩。我躲在被窝里哭了一中午,我知道我死了以后也会被埋在这座坟头里,孤苦伶仃,爸爸不在了,妈妈也不在了……
后来我又从十五层高楼向下张望,看着渺小的人群川流不息,我内心想的却是如果我跳下去身体会不会飞起来,或者有个什么人能突然伸出手把我拽住,我能不能双脚着地,以一个漂亮的姿势完成这次空中旅程?
剩下的和死亡有关的记忆是每次生病的时候,我就会想头疼会不会是脑癌,胃疼会不会是胃癌,流鼻血会不会是鼻癌,我妈总是大骂我“乌鸦嘴”,害得我不敢再问她,屁股疼是什么癌了?
后来我也会莫名其妙地心里产生一阵恐惧,走在过街天桥上,看周围人来人往就会想桥会不会承受不住大家的重量突然塌了,看着天上轰鸣而过的飞机,就特害怕它掉下来砸死我,连坐公共汽车都害怕恐怖分子安置了炸药,“哗啦”一声,灰飞烟灭了。
童年最喜欢的游戏是翻绳,每天上学前都会在兜里揣上这么一根绳子,每逢课间就缠着小伙伴们一起来玩。我还记得最原始的招数叫做“飞机”,第二步可以变成“面条”,第三步叫做“茅坑”,第四步以后就千变万化了,翻到不能翻还有个终极招数叫做“飞机场”。
我把翻绳自诩为聪明人玩的项目,以此来对抗另一拨身体轻盈的姑娘玩的跳皮筋,因为在那项游戏里我只有撑绳的份,每次跳死了虽然能在同伴埋怨的眼神中获得重生的机会,但很快第二次机会又被我浪费了。我实在搞不清楚同样都穿的是白球鞋,为什么别人的脚趾就能那么轻而易举地钩筋、捻筋,为什么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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