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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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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下,补充道,“弄完了赶紧回来,听见了没有?”
“你,快去帮她的忙,”他对她母亲说,“把头发卷起来可以多卖一百块钱呢!”
在一个富丽堂皇的圆穹顶下,聚集了不同国籍的各方人士;在大理石的地板上,穿梭着熙来攘往的人群。圆形大厅的四周有几个小讲坛或是拍卖站,那是为演说人或拍卖人设置的。大厅两旁的讲坛被两位才华横溢的人占据着,他们正用夹杂着法语的英语催促看中某商品的行家们提交投标价码。另一端的讲坛还空着,周围站着一群待卖的黑奴,圣克莱尔家的几个仆人——汤姆和阿道夫等也在其中。苏珊和埃米琳也在不安地等待着她们的判决时刻。这群黑奴前围着许多看客,有的打算买,有的并不想买。他们一面用手随意捏弄、检查这些黑人,一面品头论足,就像骑师们评价一匹马的优劣似的。
“嗨,阿尔夫,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一位打扮时髦的青年用单柄眼镜打量着阿尔夫,另一位阔少拍着那人的肩膀说道。
“哦,我正缺少一个跟班,听说圣克莱尔的一批家奴要脱手,我就来看看——”
“我才不会买圣克莱尔家的仆人呢!全都放纵惯了,个个目中无人。”对方说。
“老兄,这个你放心,”那个阿尔夫说道,“我买了他们,不出几天,就能打掉他们的臭架子。我让他们瞧瞧,这个新主人可不像圣克莱尔先生那样好对付。说实话,我看上了这个家伙,他那副样子,我喜欢!”
“养这么个家伙可得小心倾家荡产哟!你看着吧,他可十足的气派呢!”
“哼,他的确如此。不过,我马上会让这位仁兄知道,在我手下办事可是威风不起来的。把他送到鞭笞站揍上几回,挫挫他的锐气,看他还敢不敢不乖乖地听话?我早晚会把他给制服的,你等着瞧吧!就这么说了,我决定买他了。”
汤姆一直站在那儿默默地观察眼前走过的人,希望能觅到一个称心如意的主人。先生,如果您也和汤姆在相同的处境下,被迫在二百人中挑选一个对你掌有生杀予夺大权的主人,恐怕你也会和他一样,发现能让你满意的主顾简直屈指可数,寥寥无几。汤姆看见各种各样的人,有肥胖、粗鲁的大块头,有干瘪、精瘦的矮个子,有尖嘴猴腮的精明鬼,还有各式各样长得像矮树桩子、一无所长的人。他们按自己的眼光和喜好找到同类人,就像捡柴禾一样漫不经心,扔到火炉里或扔进篮子里。可是,汤姆找不到像圣克莱尔那样的人。
拍卖会就要开始前,一个矮小精干的汉子从人群里挤进来。他上身穿一件有格的衬衫,胸口袒露着,下身穿一条又脏又旧的马裤。他那跃跃欲试的样子,似乎满心要做笔生意。他走到黑奴面前,挨个看起来。他走得越近,汤姆越感到恐惧和厌恶。这个人虽然个子矮小,却显得力大无比;他子弹形的脑袋、茶褐色的眉毛、浅灰色的眼睛和焦黄色的粗硬头发都让人感到说不出的可恶。他粗糙的大嘴巴里嚼着烟叶,并以坚强的毅力和巨大的攻势向外喷射出来。他的手奇大无比,又黑又脏,手背上尽是毛茸茸的汗斑。他指甲很长,非常的脏。这汉子大摇大摆地从黑奴前走过去,打量每个人。走到汤姆身边时,他抓住汤姆的下巴,扳开他的嘴查看他的牙齿,又叫他卷起袖子看他的肌肉,还让他转身跳了几跳,试试他的脚力。
“你在哪儿长大的?”这汉子发问了。
“金特克,老爷。”汤姆一面回答,一面四处张望,希望这时出现一个救星。
“你干过什么活?”
“替东家管理农庄。”汤姆答道。
“说得倒像那么回事!”那汉子简短地说,继续朝前走去。他在阿道夫面前停了一会儿,把一口烟叶吐到他擦得锃亮的皮鞋上,轻蔑地哼一声就过去了。然后,他又在苏珊和埃米琳的面前停住脚,伸出一只又脏又粗的手抓住那姑娘,从颈项一直摸到胸脯,又摸了摸胳膊,检查了她的牙齿,把她向她母亲身边推去。从她母亲的表情可以看出,那面目狰狞的陌生人的举动让她感到非常痛苦。
埃米琳吓得哭出声来。
“闭嘴,臭丫头,”那黑奴贩子厉声喝道,“不准在这儿哭哭啼啼的,拍卖马上就开始了。”说着,拍卖果真开始了。
刚才那位打算买阿道夫的阔少果真用高价把他买走了。接着,圣克莱尔家其余几个仆人也被买走了。
“轮到你了,伙计!听到没有?”拍卖人冲汤姆嚷道。
汤姆走上台去,战战兢兢地环视了四周,场内一片喧嚣。拍卖人又连珠炮似的用夹杂着法语的英语介绍汤姆的经历,下面接连响起英语和法语的投标呼声。一刹那,只听“咚”的一声,木槌敲了下去,拍卖人叫出了最后的成交价格。当那个“元”字落下去之后,现场交易——汤姆立即被推给新主人。
汤姆被推下台来,那个子弹形脑袋粗暴地揪住他的肩膀,把他推到一边,恶声恶气地说:“站在那儿别动,听到没有?”
汤姆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片,稀里糊涂的。周围的投标仍在继续着,声浪一阵高过一阵,一会儿英语,一会儿法语。最后又是木槌“咚”的一声,苏珊找到了买主。她走下台来,恋恋不舍地回头望她的女儿,埃米琳向母亲伸出了双臂。苏珊痛苦地看着她的新主人——一个慈祥、体面的中年绅士,她哀求道:
“求您发发慈悲,把我的女儿也买下来吧。”
“我倒是有意要买,只怕买不起啊!”那中年绅士说着,向台上的姑娘望去。那姑娘正惶恐而羞涩地向四面张望。
姑娘苍白的脸上荡起了一阵痛苦的红晕,她的双眼灼灼闪光,显得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漂亮。她母亲不由得痛苦地哼了一声。拍卖人抓住大好时机,用夹杂着法语的英语,滔滔不绝地大肆渲染一番,人们接二连三地投起标来。
“我尽力而为吧。”中年绅士说,挤进人丛中投标去了。不过一会儿,投标数额超过了他口袋里的钱,他就缄口不言了。拍卖人越叫越起劲,可投标声越来越少了。最后只剩下一位气派的阔佬和子弹形脑袋争相叫价。老先生叫了好几个回合,显然对子弹形脑袋不屑一顾;可是,子弹形脑袋的耐力却非常持久,而且钱包里钱的数量也多些,最后老先生也败下阵来。木槌终于敲了下来——子弹形脑袋从精神到肉体都占有了埃米琳,除非老天爷来救她。
她的主人是烈格雷先生,他在红河流域拥有一座棉花庄园。埃米琳被推向汤姆和其他几个仆人一边,她边走边抽泣起来。
那位中年绅士觉得非常抱歉,可是这样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啊!在这种大拍卖中,母女分离、抱头痛哭的场面每天都在上演着,好心人想助其一臂之力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中年绅士只得带着他新买的黑奴,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两天后,纽约那家信奉基督教的B公司的代理律师把拍卖黑奴的款项寄给了该公司。在这张汇票的背面,让他们记下那位伟大的“躲藏房先生”(他们总有一天要向他交代账目的)说过的一句话:“当他血债血偿时,不会忘记困苦人的哀求。”
正文 第三十一章 黑奴交易所在旅途中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7…11…22 3:22:49 本章字数:5236
你眼清目明,无视奸邪罪恶。
为非作歹的,你为何置之不理呢?
恶人吞噬比他们公正的,
你为何不发一言呢?
——《哈巴谷书》第一章第十三节
汤姆坐在一艘简陋的小轮船的最底层,这艘船正行驶在红河上。他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但比这更沉重的是他的心情。月亮和星星已从他的天空中坠落了,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转逝即瞬如过眼云烟,就像此刻岸边的树木和堤坝都匆匆从视野里退去,消失无影。肯塔基的庄园,那里的妻儿和仁慈的主人;豪华气派的圣克莱尔公馆,伊娃盖着金黄色长发的小脑袋和天使般纯洁的眼睛,还有英俊、乐观而自信的圣克莱尔先生,外表那么随便而心地却那么善良。那些美好惬意的时光都如流水东逝。剩下的还有什么呢?
奴隶制度给人类带来莫大的灾难,但最痛苦的又莫过于这一种:天赋悲悯情怀和情感丰富的黑人,先有幸在好的主人家里受到良好的教养和文明的熏陶,已培养了高洁的品性和高尚情怀,却不幸转而落到最粗野暴戾的主人手里。这就好比是原先摆在华丽的大客厅里的桌椅,因磨损破旧被扔到某个肮脏的小旅馆的酒吧间里或某个低俗不堪的龌龊场所。但这两者有关键的不同之处,那就是桌椅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尽管在“法律上被视为、被确认为和被裁决为奴隶”,但奴隶仍然是有灵有肉的人,他们的情感、记忆、希望、爱好、恐惧和企盼都是无法抹煞的。
汤姆的主人西蒙·烈格雷在新奥尔良市的几个拍卖所一共买了八个奴隶,把他们两两相铐,押送到码头边的“海盗号”轮船上。这艘船即将启航,逆流而上驶向红河的上游地区。
奴隶们都上船之后,船就要起锚了。西蒙以其特有的干练,把奴隶们巡视一番。他走到汤姆面前时停下了脚步。汤姆还穿着拍卖时穿的那身衣服,上好的呢子制服和洗得笔挺的衬衫,脚上是擦得锃亮的皮靴。西蒙简洁地命令道:“站起来!”汤姆站了起来。“把硬领巾解下来!”汤姆依从地去解领巾,但戴着手铐不方便,西蒙便粗鲁地将硬领巾从他领子上一把扯下来,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烈格雷刚才已在汤姆的箱子里翻了很久,这时他拿出汤姆平时在马厩里穿的那身——一件旧外衣和一条破裤子。他解开汤姆的手铐,指着货箱中的一个凹处说:
“去,上那儿换上这身衣服。”
汤姆照办了。不多一会儿,他换好衣服回来了。
“给我把靴子也脱下来。”烈格雷先生继续吩咐道。
汤姆又奉命脱下靴子。
“喂,”烈格雷扔过来一双结实的粗鞋,黑奴们平常穿的那种,“把这个换上。”
汤姆在匆忙间换衣服时,并没有忘记把心爱的《圣经》掏出来,放在旧衣服的口袋里。这样做确实有先见之明,因为烈格雷先生给汤姆重新戴上手铐之后,马上翻检起汤姆换下来的衣服。他在那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条丝绸手帕,顺手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他又翻出来几件小玩意儿,那是汤姆在伊娃死后珍藏着的,他看了看,不屑地哼了一声,随便一扬手,那些小玩意儿便从他肩头划过,落在了河里。
汤姆在匆促之间却忘了把那本卫理公会的赞美诗集取出来,现在落到了烈格雷手里,他随手翻了翻。
“嗬,想不到你还挺虔诚的嘛!你叫什么来着?你是个基督徒?”
“是的,主人。”汤姆坚定地回答说。
“哦,是吗?不过用不了多久,我就会让你忘掉它们。我可不想让一群黑鬼在我的庄园里嚎叫,祷告或唱什么赞美诗。记住了没有?你给我老实点,”说到这里,他跺一下脚,灰眼睛恶狼似地瞪着汤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上帝!你给我听着,我让你朝东你就朝东,让你往西你就往西!”
汤姆沉默着,但他的心里呐喊着:“不!”同时,有个声音在冥冥中一遍遍说着伊娃生前常念给他听的一本古老的预言中的一段话:“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曾救了你,并以我的名义召唤你,你是属于我的!”
但西蒙·烈格雷什么也听不到,这声音他永远也无法听到。他只是向汤姆吹胡子瞪眼的,最后也无奈离开了。他把汤姆的箱子提到了前甲板上,箱子里全是汤姆收拾的干净衣裳,很快,一群水手拥了过来,他们一面嘲笑说黑奴不配有这么多衣裳来摆绅士派头,一面你一件我一件地买下所有的衣物,甚至连空箱子都有人买下了。当他们一哄而散时,都觉得此事非常滑稽,尤其是看到汤姆干净、整洁的装束时,更是大笑不止。拍卖空箱子也一时传为笑谈。
这笔交易结束之后,西蒙又慢慢地踱了回来。
“汤姆,你瞧,你那些杂七杂八的废物我已经帮你清理掉了。你身上的这套衣服可得省着穿,爱惜点,换套衣服得过好久呢!我完全赞成这个主意,让你们黑鬼穿衣服仔细点,一年只有一套衣服!”
接着,他又来到埃米琳身边,她和另外一个妇女被铐在一起。
“得了,小宝贝,给我开心点!”他摸着埃米琳的下巴说。
这姑娘极不情愿地看着西蒙,眼神里流露出惊恐和厌恶,这并没逃过西蒙的眼睛,他眉毛拧成一团,恶狠狠地说:
“你这个丫头片子,别跟我来这套,你听见没有?跟我讲话时,不许哭丧着脸,听到没?还有你,你这个黄脸婆!”他使劲推了一下和埃米琳铐在一起的混血女人,“别板着个脸,让我看你这副臭嘴脸!告诉你,你得给我摆出笑眯眯的样子。”
“我说,你们都给我听着,”烈格雷往后退了一两步,吼道,“看着我,都看着我!都看着我的眼睛,你们都看仔细了!就现在!”他说话时,每停顿一下就跺一下脚。
大家像中了邪一样,齐唰唰地望着那双露着凶光,满含杀机的眼睛。
“你们瞧瞧,”他攥紧了自己又大又结实的拳头,那拳头看上去像铁匠的大锤,“看清这拳头了吧?掂掂它有多重?”他把拳头放在汤姆的手上。“瞧这身骨头!哼,实话告诉你们,这拳头和铁一样硬,都是揍黑鬼练出来的。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黑鬼挨我一拳不趴下的呢。”他挥了挥拳头,差点儿打到汤姆的脸上。汤姆不由眨了眨眼,向后退了一步。“我从来不需要什么该死的监工,我自己就是监工。你们全都得给我现规矩矩的,干活要麻利,叫你们干什么马上就动,这样才合我的意。你们可别指望我什么时候心肠软,没有的事!你们自个儿当心点,我可不发什么慈悲。”
两个女人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其他人也愁容满面地坐在那里,大气不敢出。西蒙说完这些,就转身向船上的小酒吧间走去,准备在那儿喝上几盅。
“我就这么干,先给他们一个下马威。”西蒙对一个绅士模样的人说,这人一直站在他身边听他高谈阔论。“我一开始就采取强硬措施,让他们思想上警惕点。”
“是吗?”这位绅士惊讶地说,上上下下地打量西蒙,就像自然学家研究某种奇特的标本。
“没错儿。我可不是什么斯文仁慈的主人,那些人手指白白嫩嫩的,像婆娘的手一样,成天唠唠叨叨,老是被监工骗,真他娘的!来,你摸摸我的关节,看看我的拳头。先生,不瞒你说,我这身肌肉跟石头一样结实,全是***揍黑鬼练出来的。不信你来摸摸。”
这陌生人果真摸了一下,简单地说了句:“是够结实的,很硬,”接着,他又补充道,“没准你的心肠也和它一样硬。”
“算你说对了,难道有什么不妥吗?”西蒙得意地狂笑起来。“我的心肠可软不下来,实话告诉你吧,谁也不敢在我面前耍花招。黑鬼们吵闹也好,拍马屁也好,都无济于事。”
“你这批货挺不错嘛!”
“倒真不坏,”西蒙说,“听别人说,那个汤姆棒极了,我买他的价钱高了些。我打算让他做个车夫或管家什么的。他以前的主人对他太好了,简直没当奴隶使唤过,因此沾染上一些臭脾气。不过若是把他教训过来,倒是个好使的。至于那个黄脸婆,简直算我倒霉撞上了,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不过,无论如何我也得让她干上一两年的活,把本钱给赚回来。有人说要对奴隶好点,我最痛恨这种说法,简直荒唐透顶!我宁愿先让他们拼命干,然后再买新的,这样的话,麻烦就少多了。我敢打赌,这样做更划算。”说到这儿,西蒙呷了口酒。
“黑奴们通常能干上几年?”那陌生人问。
“这可说不准了,得看各人的体质。那些强壮的可干上七八年,身体弱的就只能干两三年了。以前我刚开始干的时候,劳神的事多着呢。那时我总想让奴隶多用上几年,所以他们病了还让他们看医生,给他们发衣服、发毯子什么的,总之,总想着让他们过得舒坦体面些。后来才发现,这样做真傻,一点用都没有。现在你再瞧瞧,不管他们有病还是没病,统统得去拼命干活。要是哪个黑鬼死了,就再买个新的,这么干又便宜又省事。”
那个陌生人转过身去,在另外一位绅士旁坐了下来。这位绅士刚才一直在听他们的谈话,心中已有些不安。
“你可别把他当作南方庄园主的典型啊。”他说。
“但愿他不是。”年轻的绅士强调道。
“这个无耻卑鄙又残暴的家伙!”另一个又说道。
“可是,你们的法律允许蓄奴,而且是不限量的,想养多少就养多少。黑奴们对他言听计从,但一点保障都没有,连生命都掌握在他手中。更可怕的是,像他这样卑鄙无耻的人,在南方还不在少数呢。”
“你说的不错,”对方回答说,“可是也有不少细心体贴、仁慈善良的庄园主啊!”
“一点不假,”年轻绅士说,“可依我看,正是你说的那些好心的庄园主该对这样非人道的暴行负责。如果不是你们这种人的认同和理解,整个奴隶制根本就无法立足。要么,全是他那样的庄园主的话,”他指着背对他的烈格雷说,“奴隶制恐怕也早被TF了,正是你们这种人还有些善行和威望,实际上包容了他们的罪恶。”
“承蒙你对我善心的褒奖,”这个庄园主微笑着说,“但我得给你提个醒,在这儿说话别那么大声,这船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能接受你的观点。等到了我的庄园之后,随便你怎么指教都行。”
年轻的绅士不由笑了起来,脸皮微有些发红。两个人不再谈论此事了,转而去下十五子棋。与此同时,困在船的底层的埃米琳也和跟她铐在一起的混血女人聊起来。她们很自然提到各自的身世。
“你原来的主人是谁呀?”埃米琳问道。
“是住在沿河路的埃力斯先生。说不定你还见过那栋房子呢。”
“他待你怎么样?”埃米琳又问。
“他生病之前对我一直挺好,可是生病之后,他时断时续地在床上躺着,过了半年多,病情也不稳定,脾气就变得暴躁起来。他从早到晚不让人喘口气歇会儿;性情越来越怪僻,看谁都不顺眼。后来他的脾气更坏了,动不动就发火,他让我整晚守在病床边,我真是累得死去活来。一天晚上,我实在困得不行,就睡着了。天哪!他发现后对我大发雷霆,说要把我卖给一个他平生所见过的最残暴的东家。唉,他临终前还答应过给我自由呢!”
“你有什么亲人朋友吗?”埃米琳问。
“有的。我有丈夫,他是铁匠,主人平时把他租出去做零工。唉,他们一下子就把我带出来,我连见他一面都没赶上。我还有四个孩子呢!”这女人用手捂住脸呜呜地哭起来。
听到别人讲述不幸遭遇,听者一般来说得尽量安慰人家。埃米琳想说点什么,但又似乎觉得无话可说。是啊,她又能说些什么呢?她们沉默着,好像有某种默契似的,都避而不谈现在的主人。
即便在最黑暗的时候,宗教信仰仍然存在。这位混血女人也是卫理公会的信徒,尽管她的信仰有些盲目,但她的态度却是极为真诚的。埃米琳由于以前的女主人的教导,受过良好的教育,她学会了读写,也和女主人一样笃信基督教,并曾认真研读过《圣经》;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虔诚的教徒,却被上帝所遗忘,落入了如狼似虎的歹徒之手,这对他们的信仰无疑是个严峻的考验。尤其是对那些尚未成熟、性格柔弱的孩子们来说,更意味着一番痛苦的抉择。
浑浊的红河水湍急地流淌着,千迴百折向前延伸;轮船缓缓地道流而上,满载着忧伤。人们悲伤的眼神无力地看着红河岸边陡峭的堤岸缓缓从眼角滑过,那是种沉闷的单调。最后,船在一座小城镇靠了岸,烈格雷领着他的黑奴上了岸。
正文 第三十二章 黑暗之地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7…11…22 3:22:49 本章字数:9086
地上黑暗之处,到处充满了强暴的居所。
一条崎岖狭窄的小路上,远处一辆破旧的马车在吱呀吱呀声中缓慢前行,汤姆和他的伙伴们跟在马车的后面。
坐在马车最中间位子上的是西蒙·烈格雷。那两个女人的手被铐在背后,同几件简单的包裹一块被压在马车的后面。这些人正在往烈格雷先生庄园的途中缓慢前行。
这是一条人们久已忘记的偏僻的山间小路,风呼啸着从两旁阴阴的树林中窜过,小路困难地向前伸延着。往前走,就是一块沼泽地了。展眼望去,无边无际黑压压的沼泽地里密密地根植着怪异的柏树,树枝上夸张地爬满了灰黑色的苔藓,犹如魔鬼身上披着鳞片似的黑纱。偶尔人们还能看见早已腐烂残留的枯枝烂叶,令人毛骨悚然的黑色暗花纹的摩克辛蛇时常在你的脚下游动。
这样的旅程,就算对一个出门在外的富足商人来说,即使有充实的腰包、坐骑精良的马车,也不能算是一次愉快的旅程。而对那些已是奴隶身份的人来说,情景就尤为凄惨悲凉了。因为他们每艰难地向前踏出一步,就离人类所惧怕担心的东西愈来愈近了。
所以,只要人们能亲眼目睹他们脸上如此忧郁的情形,看见他们无奈地走在凄清的途中,眼睛里盛满着希冀和期待,困难地迈出沉重的每一步,就不能不产生这种想法。
西蒙·烈格雷依旧端坐在马车中间,这一队人正沿着山道缓慢前行。容易看出,西蒙喜形于色——打心眼地得意。他每间隔一小段时间,就从口袋里掏出一瓶白兰地喝上两口。
“喂,我说你们发什么呆?”他调转身去,看到一张张愁云不展拉长了的“苦瓜脸”,便忍不住大声叫道。“伙计们,唱首歌吧!来吧!放开喉咙唱一首。”
听他这么说,那些黑奴们不禁相互一愣。接着烈格雷又大声叫道:“来吧!唱一首!”一边说,一边猛地挥出了手中的长马鞭,只听见“啪”的一声落在前面的马匹身上。这时,汤姆唱起了一首卫理公会常唱的赞美诗:
耶路撒冷,我向往的圣地,
你的名字令我感到格外亲切,
我何时才能摆脱困难,何时才能享受到你的快乐。
“你给我住嘴!去你妈的!”狂吼声打断了汤姆的歌声,也扭曲了烈格雷脸上的表情。“我讨厌听你这种丧歌,狗东西!快给我换首顺耳的东西唱唱!让大家开心一点的。”
有一个黑奴接着唱起了他们时常唱的一支无聊小调:
抓浣熊
主人看见我抓浣熊,
嘿!伙计们,快来抓浣熊!
他乐得嘴都合不上——
你们见过天上的月亮没?
嗬!嗬!嗬!伙计们!嗬!
吱!哟!嗨!——呵!哦!
唱这首歌的那人,唯一的目的只想让大家开心,所以顺口瞎编了这些毫无意义却也顺口的歌词。在他每唱完一段,其他的人便开始接口给他合唱——
嗬!嗬!嗬!伙计们!嗬!
嗨——咳——哟!
嗨——咳——哟!
大伙儿几乎都动了表情,放开喉咙使劲地唱着,气氛显得异常热闹。事实上,世界上任何一种在绝望中的哀号和虔诚的祈祷,都比不上这种狂野的歌声中自然流露出的那种难以言达的忧伤。可怜的人们啦!你们倍受欺凌、迫害、威胁和剥削,你们想在这悲壮的音乐殿堂中寻求片刻的安宁,用这种方式来向上帝倾诉你们的不幸人生。这种祈祷其中的含意是烈格雷永远都无法明了的,他所能感应的,只是从黑奴们口中唱出的无比雅致的音乐。因此,他在心里暗暗得意。瞧,他们都挺开心的嘛!我能把他们引向一条快乐路。
“听着!我的宝贝!你快要见到那个新家了!”他把手温柔地搭在埃米琳的肩上,细声说道。
这样的情形几乎很少见,想到每次看到他怒火冲天,凶神恶煞的样子,埃米琳不禁打了个寒颤。她不习惯烈格雷现在像慈父般地轻抚她的肩头,倒觉得自己宁可被他狠狠地揍上一顿,心里面肯定还好受。他微笑的目光中潜在的含意让她感到害怕,一阵寒意涌向心头,她不禁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她挪了挪自己的身子,靠近了坐在旁边的混血女人,仿佛她是自己的亲人——她的保护神。
“我的心肝,你以前从没戴过耳环吗!”烈格雷一边粗暴地捏着她柔软小巧的耳朵,一边问道。
“是的,主人,我以前从来没有戴过耳环。”埃米琳小声地回答,低垂着脑袋,眼睛望着地面。
“哦!可怜的小乖乖,到了新家以后,只要你肯听我的话——给我快乐,我肯定会送你一副的。在我面前用不着这么害怕,我并不打算让你做苦工。我要让你享受贵妇人一样的好生活,只要你肯听我的话。”
这时,烈格雷似乎已有几分醉意,他的态度便变得和善一些。此刻,属于他的那座庄园的轮廓已经清楚地跃入了大家的视野。这座庄园原先属于一位富足的绅士先生,他在房子的装潢方面颇为讲究。这位绅士先生去世以后,因家境变换无钱偿还生前的账务,不得不拍卖庄园。烈格雷恰在这时碰上,满心欢喜地捡了个大便宜,以最低价格买下了它。买下了庄园,同他干其它任何事情一样,只想到把它当作一种赚钱的工具。因而,这座庄园原本那精致美丽的轮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现在庄园的破旧不堪。很显然,先前那主人的优良传统并没有被继承流传下来。
庄园的正屋前面有一块很大的草坪,原来被修剪处理得极为整齐清洁。草坪边栽有几丛灌木,郁郁葱葱的大树给草坪带来了几许生机,显而易见这样的草坪时时会给人一种美的感受。可现在,草坪上到处长满了野草,凌乱不堪。好些地方草皮已经颓秃,估计是被马匹践踏坏的,上面还横七竖八地扔着一些诸如破桶、瓢、盆、玉米芯子之类的邋遢东西。那些原本刻有花纹被用作装饰的大理石花柱,现在变成了控马桩,这种新用途令它们早就失去原有的雅致,全都变得东倒西歪了,偶尔在上面还能发现一两朵残留下来早已枯干霉烂的茉莉花或金盏花。旧日的大花园、绿草坪现在是遍地杂芜,间或能发现一支孤寂落寞的名花异草凄凄惨惨地从杂草丛中探出忧伤的脑袋,告诉人们它们也曾辉煌一时和至今悲惨的命运。从前的花房也呈现一派凄凉的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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