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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万岁-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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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下来,“衣服要配上合适的人才能达到完美的程度,恰好美丽的小姐你就是合适的人。这样吧,八百。”

    死老头,开口闭口“美丽的小姐”,很欠揍啊!李尔很想揍老头一顿,按捺住情绪,只说道:“你再看一遍如何?”

    老头终于发现李尔语带威胁,干笑两声,再次降低价格:“五百……就收您三百了。”

    “拿着。”李尔从钱包抽出三张百元大钞塞到老头手里,朝珍妮扬了扬下巴,“走,回家。”

    珍妮笑嘻嘻地进去换衣间换回原来的衣服,抱着裙子走过来,在李尔耳边轻声说:“圣诞节就不收你的礼物了。”

    “那圣诞节你打算送我什么?”李尔也换下了衣服,叫老头把衣服包好,然后携着珍妮走出服装店,钻入甲壳虫。

    “我想想啊。”珍妮眨眨眼,最后神秘兮兮地说,“秘密。”

    李尔一本正经地说:“嗯,我很期待圣诞节。”

    “你……”珍妮听见熟悉的话语,一下子涨红了脸,忿忿骂了句,“Rogue!”

    “请讲英语!”

    “Rogue!”同样的字母,不同的读音,换成英语意思几乎完全一样,只不过除了“无赖”,多了一层“流氓”的意思。

    “你逼我说那句名言是不?”李尔紧盯珍妮的眼睛,恶狠狠地说,“我是流氓我怕谁!”

    一句话登时逗得珍妮哈哈大笑。这女人一笑起来居然停不下来了,一路笑到学校,挺怕人的。当甲壳虫停在公寓外的街道时,她翻到李尔身上,坐着他的大腿直视他的眼睛。

    然后,她狠狠亲吻李尔的嘴。

    “喂,我们在外面……”李尔推开珍妮。

    “不管了,今天我也做一次流氓。”珍妮笑得像狼外婆,把李尔当成了小红帽。

    “等等,见鬼,别脱我衣服,我没在外面做事的习惯!”

    “我也没有,不过我想试一次。”

    “不可理喻!”

    “说英语……”



………【第四十章 长滩镇】………

    一夜狂欢,李尔醒来时已是中午,珍妮早早便已离去。

    扫视一圈屋里欢好过后的痕迹,又想起珍妮离去前说的话,他满心茫然。珍妮并不知道,他在战场上的一年,让他变得即使在睡觉时警惕性也很高,所以他清楚地听到了珍妮的自言自语。

    “我好想穿着你送我的裙子,和你一起参加马库斯的婚礼……”

    那是不可能的事情,老头子再大度,也不会接纳一个出身于联邦调查局的儿媳妇,哪怕珍妮为了李尔将联邦调查局出卖得干干净净。再者,何为公何为私珍妮自会衡量,公私分明且原则性极强的她做不出这种事。

    这辈子,珍妮注定只能是李尔的地下情人,除非她能果决地斩断两人的关系,但如今看来她却是越陷越深。

    “是什么时候发生改变的?当初她应该恨我恨得要死吧?”李尔百思不得其解,两世为人,他依旧无法猜度女人的心思。

    下午六点多的时候,珍妮提着晚餐用的食物来到李尔的公寓。她脸上看不见丝毫沮丧或懊恼,洋洋自得地吹嘘她又学会了哪些菜式,说要让李尔见识见识。然后她去浴室洗了个澡,身上只穿着一件围裙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间春光乍泄,叫人食指大动,不知道是想让李尔吃菜还是吃她。

    “昨晚你的同事没做偷拍之类的龌龊事吧?”李尔骨子里比珍妮保守多了,心下依旧惴惴,毕竟联邦调查局自建立以来做过无数的龌龊事,据说死去的FBI头子埃德加·胡佛手里还有美国总统夫人的**,至于尼克松是否也受过如此礼遇,那就天知地知了。

    “没你想的这么下作!”珍妮瞪了李尔一眼,叉起一块牛排塞进李尔嘴里。

    “嗯,味道不错。”李尔嚼了几下牛排,“联邦调查局的下作举世闻名,要不要我数给你听?”

    “我们的责任,是保护美国人民。”珍妮很有埃德加·胡佛自认美国守护者的架势,抬起下巴高高在上地俯视李尔,“你可别栽倒我的手里哦。”

    李尔由上至下打量春光无限的珍妮,嘿嘿直笑,伸出右手往上比了比:“下巴再抬高点,还有,语气要强烈,软啪啪的像是在撒娇。对了,再次之前一定要换上**官的衣服,围裙很没说服力。”

    “我杀了你!”珍妮又气又愤,羞红了脸,张牙舞爪地扑过来,在李尔肩膀上用力咬了一口。

    与往常一样,两人最后又变成了肉搏战。

    “今晚不回去?”李尔躺在地毯上,怀里躺着满身是汗的珍妮。

    “你不怕被你父亲知道我们的事?”珍妮的手摸到李尔的小腹,食指围着战场上留下来的伤痕打转。

    “老头子肯定早就知道了。”李尔嘿嘿怪笑,“你的老板认为你很有魅力,把我折服了;老头子多半认为我很有魅力,把你给征服了。所以,他们虽然是敌人,却心照不宣地放任我们。”

    “恶心!”珍妮掐着喉咙,做出一副想吐的模样。

    李尔故作感叹地摇头说:“他们俩是‘惺惺相惜’啊。”

    “明天我就去学汉语。”珍妮发狠了,咬牙切齿道,“我就不信,我能学会德语和意大利语,还学不会汉语!”话题一转,又说,“穿上礼服,我们一起跳个舞怎样?”

    “你说了算。”

    舒缓的音乐飘散开来,银色的月光溜进拉开窗帘的窗户,和暖暖的灯光互相辉映,暧昧中透出些许温馨。两人轻搂着滑动舞步,轻缓缠绵。

    第二天清晨,珍妮叫醒李尔,细心地帮他穿好衣服,抚平每一处的皱褶,这才在李尔脸上吻了一下,走出公寓去上班了。

    电话响了。

    “李尔,你几时过去?”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年轻,充满了活力。

    “安迪,我还以为你忘了我的电话号码。”李尔感觉领结有点紧了,但手刚接触到领结想松开些许,又放了下来。他笑着打趣道,“我以为你打算让母亲失望,不回去了。”

    “马库斯也是我的哥哥好不好?”安德鲁听见李尔叫他的昵称,开心地笑了起来,“我最近很忙,一直抽不出空找你。我刚打算走,你呢?”

    “我也是。”李尔笑了笑,“那一会见。”

    李尔知道安德鲁在忙什么,这个立志为美国奉献生命的热血青年,一上大学就加入了一个学生团体。老头子把他教育成有见识有能力的大好青年,他倒好,凭借自己的能力在学生团体中干得有声有色,组织学生讨论时局,策划纽约大学的学生游行,李尔甚至在新闻中看到过他的身影。

    叛徒啊!

    每每想起这个弟弟,李尔紧接着就会想到老头子,猜测老头子想起安德鲁时会是怎样的表情。好在小伙子只有十八岁还年轻,而且嘴巴甜很讨人喜欢,又没涉及家族利益,家族里的大佬们才没把他当做一回事,全当是淘气的后辈在试图告诉众人他不是小孩子,也能做出一番大事,他们便一笑了之。

    甲壳虫使出哥伦比亚大学,沿着百老汇大街一路前行,路过帝国大厦,路过纽约大学,路过世贸大楼,路过证券交易所,开上布鲁克林桥。隔水相望,州长岛就在想法,再远处的自由岛上则耸立着闻名的自由女神像。桥的那一边,则是蒂诺佐的大本营所在地布鲁克林区。

    沿着海岸,吹着带有水汽的凉风,甲壳虫驶入一条岔道。路旁是高耸的树木,恰似乡间小路,人行走于此,仿佛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忽然间,树林到了尽头,眼前是一片白色的沙滩,还有一个小小的镇子。

    这座整洁干净的小镇名为长滩镇,常住人口不过七八百。小镇风景最优美的地方有座小山丘,可临高眺望,山丘上面建有一座豪宅,此时外面已经停了几十辆各式各样的小车。

    甲壳虫刚刚停下,几个人快步走来。其中有一位身高一米九以上的壮硕青年,还有一位五十多岁的妇人,娜塔莎正安静地挽着那位妇人的胳膊。

    李尔连忙打开车门,走向那妇人前面,轻声唤道:“Mamma;sono-tornata(妈妈,我回来了)。”

    在美国呆了大半辈子、却对英语一直能听不能说的妇人踮起脚尖,搂住弯下腰的李尔,亲吻他的额头:“Benvenuti-a-casa;mio-figlio(欢迎回家,我的孩子)。”



………【第四十一章 位置】………

    “听到你来了,我亲自来迎接你小子。”马库斯张开双手熊抱李尔,在他耳边说,“一会帮我看住安德鲁和娜塔莎,别让他们捣乱。”

    李尔低笑两声,促狭道:“你还是担心西蒙吧。”

    兄弟俩在拥抱时迅速分派了任务,刚刚分开,后面有人大叫两人的名字,然后一个人压在他们身上。那是个面容清秀的青年,险些没把李尔和马库斯压倒。

    “安德鲁,你……”马库斯扬起硕大的拳头,旁边母亲轻咳一声,他赶紧压下怒火,指着安德鲁警告道,“今天不准捣乱!”

    安德鲁朝娜塔莎撇撇嘴,嬉皮笑脸地说:“只要娜塔莎不惹我,我一定乖乖的。”说罢向李尔挤挤眼,没给娜塔莎反驳的机会,上前一步搂住母亲埃莉诺,解释道,“本来我会比李尔先来的,但出门前有人找我。”在埃莉诺右脸送上一个清脆的吻,再看着娜塔莎挑衅地挑挑眉,和娜塔莎一人扶着埃莉诺的一只胳膊,最后被埃莉诺敲了一记才笑嘻嘻地一边和娜塔莎斗嘴,一边往里面走去。

    “他们就交给母亲吧。”李尔摇摇头,“我帮你搞定西蒙。”

    “嗯,拜托了。”马库斯使劲拍了一下李尔的肩膀。

    偌大的庭院中,客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不时能见到几个小家伙跑来跑去。老头子不在这里,依照西西里人的习俗,儿女结婚那天父亲不得拒绝他人的求助,所以今天老头子会很忙。奇怪的是,身为军师,西蒙竟然没在老头子身边,而是在和一群老头聊天。

    果然是史上最不务正业的军师!

    西蒙太年轻了,李尔估计他得在老头子手下调教个八年五年,才能真正能够成为称职的军师。老头子还不算老,还能干个十年,西蒙多半是为下一任教父准备的。只是,李尔觉得老头子太过放任西蒙了。

    甩开不该由自己去担忧的问题,李尔走向西蒙,几个老头见到他,隔了老大远便打起了招呼,正是蒂诺佐的三个军团司令。他们都是经由西蒙介绍加入李尔炒黄金期货团体,各自投入了不少钱,一开口就问最近赚了多少钱。

    打打杀杀他们是高手,但在金融行业他们是不折不扣的菜鸟。李尔最喜欢的就是菜鸟,随口说出一大堆术语,便把这些年龄都在五十左右的菜鸟糊弄得满头雾水,还不得不装作自己是高手,应和之余发表一些“专业”的看法。

    “你先别走。”李尔拉住要溜的西蒙。

    “不走不行啊。”西蒙瞧着比拼当年谁最厉害的老头们,一脸苦像,“这些老家伙每次见了面都得吹嘘他们当年的功绩,我都能背出来了。我不听还不行,几个老家伙就会合在一起教训我。走走走,有话我们到一边说去。”

    对于西蒙的理由,李尔深以为然。刚才要不是他抢先一步丢下一大堆术语,硬生生用专业术语把老家伙侃晕,说不定脱不了身。当然,这些话不该由西蒙说,但看在今天是大喜日子的份上,开些玩笑也无所谓。

    “有什么事?”两人一路走一路应付凑过来试图拉关系的人,花了十来分钟才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西蒙叫过侍者,拿起一杯酒仰头喝了大半,“要加大投资吗?只要你跟这些老家伙说两句,他们一定会很慷慨的。”

    “不是这个。”李尔定定地看了西蒙好一会,忽然笑了,“说来,我还得感谢你。”

    “谢我什么?”西蒙故作迷糊。

    “喏,”李尔手一划,将那些老头划入其中,“我帮他们赚钱,我得了好处,他们还得欠下我的人情。但是我呢,又欠下你的人情了。”

    有些话李尔很久之前就想说了。当时西蒙说要拉拢那些老头一起赚钱,他作为中间人一点好处也没有,老头们只会念着帮他们赚了钱的李尔的好处,只不过,李尔却因此欠下西蒙的人情。

    西蒙的意图,李尔一清二楚。让“狼帮覆灭”是投名状,使得家族里的老人认识到他的能力,再加上他给的好处,无论以后他想做什么,老头们都不好反对还得尽力帮忙。这是西蒙在为李尔加入家族铺路,他很聪明,把马库斯也拉了进来,而且拉拢老头们的借口正是马库斯的投资赚了大钱,所以这其中马库斯也有一份功劳。

    既然李尔把话说开了,西蒙便直言说道:“都是一家人,不用客气。”

    李尔小啜一口烈酒,笑得有点苦涩:“这我不怪你,可是你想过我的立场没有?”他指了指西蒙,“你是军师,这个位子老头子早就帮你安排好了。”再向不远处招待客人的马库斯举起酒杯,“马库斯是下一任族长,这也是大家的共识。”

    西蒙的表情猛地顿住,嘴巴略略张开,很久没能合上。

    “我呢?”李尔干掉杯中的酒,“让我带人打打杀杀,不客气地说,未免太过浪费。那么,西蒙,你告诉我,我的位置在哪?”

    西蒙愣了好一会,有些不甘地说:“这确实是我考虑不周。”

    这是李尔第一次见到西蒙沮丧的时候,他呵呵一笑:“所以我一直很看好你的位置,很想抢过来。如果这是我的条件,你答应不?”

    如果李尔先前的话没说,而是直接要求夺走西蒙的位置,西蒙铁定会满不在乎地一口应下。但他现在也只能苦笑,家族里的位子都有人了,再说这话未免恶心人。

    “难怪老头子说我还有很多缺点,必须经过一番磨练。”西蒙自我解嘲,“他永远都是对的。”

    “看看那小子,你再下结论。”李尔向活力四射的安德鲁点了点下巴,“父亲不是神,很多事情无法掌控,所以才需要你这个军师。”

    “那倒是。”西蒙嘿的笑出了声,安德鲁确实已经成为老头子人生中最纠结的存在之一。

    “我现在不忙加入,先在外围帮家族做些有用的事,一明一暗好办事。其他的,有机会再说。”李尔转到正题,“我发现几个人才,只靠我自己无法解决他们,所以交给你了……伊迪丝!”

    “伊迪丝?伊迪丝·维尔曼?”西蒙很鄙夷地说,“我还以为是谁呢,她还是算了吧。老实告诉你,我很妒忌她,虽然老头子对我很好,但我不是老头子的教子,她却是老头子唯一主动要求做她教父的人。还有,老头子伤过一次我的心,他说伊迪丝比我更适合军师这个位子……”

    “我不是说这个。她怎么也来了……”李尔指着出现在视线中的栗色长发女子,话说一半顿住了,转头无比诧异地盯着西蒙,“你刚才说什么?”

    西蒙加重语气:“我说我很妒忌她,而且你最好不要试图拉拢她,这个女人是全世界……咦,她怎么也来了?”



………【第四十二章 奇人奇事】………

    那穿着一身浅蓝色长裙的人,不是伊迪丝·维尔曼还能是谁?看到几个老头和她打招呼时,李尔深感有太多的事情是自己不知道的。收藏*顶点~小说~网

    “老头子还是比较在意她啊。”西蒙长叹一声,感慨道,“你说的那个人不是她吧?但肯定和她有关,是孤儿团的人?没用的,孤儿团只效忠伊迪丝,除非你把她抓在手里……可是,很难。”

    “说说。”李尔来了兴趣。

    “老头子这一生够传奇了吧?把一个小小的家族打造成让人不敢小觑的帝国,但她,”西蒙朝伊迪丝努努嘴,“她天生就是传奇一样的人物。”

    西蒙以拿老头子和她对比作为开场白,描述他认为全世界最奇怪的人奇怪的一生。

    伊迪丝自幼丧父,母亲改嫁。如果遇到一个好人,她或许会成为不起眼的女人,可惜她的继父不是好人。在她十岁那年,继父趁她母亲不在,借醉酒试图强。暴她。谁都没有想到,她不知从哪拿出一把剪刀,直接剪掉继父的命根子。

    事后,她母亲说剪刀明明放在客厅里,怎么会出现她手里?伊迪丝当时解释说,她一直非常害怕喝醉酒的继父,所以见到继父喝醉酒都会拿一件东西防身。

    这件事闹得纷纷扬扬,甚至成为报纸头条。最终法院判伊迪丝的继父有罪,而伊迪丝本人无需负任何责任。

    但伊迪丝的母亲却认为一切都是女儿的错。没过多久,伊迪丝便离家出走了,再没回过家。

    “那年我十八岁,已经在老头子身边做了五年。”西蒙颇为感叹,“很多人说是她蓄意的,不过老头子不这么认为,他相信伊迪丝。老头子是对的,她的继父坐了两年牢假释出来后,把她母亲杀了。当时伊迪丝正处于老头子的监护下,所以她的继父一出现在布鲁克林,老头子就告诉了伊迪丝。”

    “她怎么做的?”李尔心知这是老头子在考验伊迪丝。

    “引诱他到她的仇家那里,让他误以为她的仇家是她的保护人,同时让她的仇家以为她的继父是来杀他的,然后,”西蒙的右手比出手枪的形状,“砰!两人互相开枪,一死一重伤。你相信吗,她那时才十二岁。”

    十二岁?十二岁!老天在上,她还是个小萝莉!

    其实伊迪丝离家出走后,来到了蒂诺佐的领地。一开始谁也没留意到她,直至一年后她组织附近所有的孤儿和流浪儿,并凭借他们的努力讨生活,老头子这才发现领地内多了一个小团体。

    事实上老头子也很吃惊,因为所有孤儿对伊迪丝都是言听计从,哪怕那个孤儿比伊迪丝还要大上几岁。于是,老头子对伊迪丝产生了兴趣,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给孤儿们。伊迪丝很聪明,也知道什么是感恩,直接询问老头子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然后依靠老头子的暗中保护,谨守老头子定下的规矩,慢慢的把孤儿团发展起来。期间,老头子教了伊迪丝不少东西。

    “一百多个人,”西蒙至今想起来依旧惊骇不已,“孤儿团解散之前竟从未做过不该做的事,而且她让十几个孤儿考上大学。”

    李尔完全能够想象老头子对此会有多吃惊,也难怪老头子起了做伊迪丝教父的心思。

    “她的手段,我自愧不如。”西蒙叹了一气,看了看不远处热情拥抱的马库斯和伊迪丝,“你能想象吗,她的管理方式是放任自由,如果手下有人出了事则由她一人承担,以此间接提醒手下该做什么和该怎么做。”

    怪不得亨利视她如母!李尔咂咂嘴,转而问道:“后来呢?老头子为什么没做她的教父?”

    “说啊,别说话说一半啊!”旁边突然冒出一个小脑袋,却是不知几时到来的娜塔莎。她听得正爽,连忙催促西蒙继续。

    西蒙眨眨眼,嘴角往右一撇,笑得极其怪异:“老头子说她已经不需要别人保护她了。”

    李尔能够体会西蒙的心思,这对西蒙而言简直太悲哀了。他十三岁便跟在老头子身边,一直接受老头子的悉心教导,但老头子从来没说过“你不需要我的保护”之类的话,而老头子认为伊迪丝无需他的保护之时,她年仅十四岁。

    两相比较,西蒙在老头子眼里根本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啊?”娜塔莎瞪大双眼,随即了然地摸摸西蒙的脑袋,就差没在脸上写“可怜的孩子,你认命吧”。她在西蒙发怒之前,笑嘻嘻地缩回手,“你刚才说孤儿团解散了,又是什么原因?”

    “还能有什么原因?无聊呗!”西蒙很愤怒,不是因为娜塔莎的调戏,而是他无法理解伊迪丝的行为,也无法向老头子证明他能比伊迪丝更厉害,“莫名其妙,天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西蒙愤怒的根由,是伊迪丝居然为了一个男人解散孤儿团。

    伊迪丝十六岁那年,她交上了男朋友。然而两人虽有情人名义,关系却一直不怎么亲密,甚至连牵手的举动都非常少见。半年后,男友和孤儿团的一个女孩勾搭上,并试图利用孤儿团为己谋利。他们的意图很快被人发现,伊迪丝表现得非常豁达,只说了一句“你们离开吧”,就此了结所有事情,最后宣布解散团体,她则去考大学了。

    很多人认为伊迪丝解散团体是因为失望透顶,西蒙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很不赞同老头子的评价。老头子说的是,她并非失望,而是无聊。

    若是按照老头子的说法,伊迪丝组织孤儿流浪儿是无聊之下才做的,她和男友交往也是因为无聊,最后解散团体同样是因为无聊?滑天下之大稽!反正老头子的论断,无人赞同。

    莫说是男人,女人也无法了解伊迪丝的想法。娜塔莎皱着小眉头努力思考了很久,最终无奈道:“果然是奇人奇事。”显然她也不赞同老头子的观点。

    李尔依稀感觉在哪见过类似的事,隐隐觉得老头子未必是错的。

    “老头子说东方有个神秘的宗教,他们的信徒讲求进入社会体验人生,见识到人生的种种痛苦后,由此体悟人生来既有的罪孽,最后不再留恋人世,隐入深山野林。”西蒙愤愤道,“他说伊迪丝就是这类人——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人?”



………【第四十三章 婚礼进行时】………

    婚礼举行的时间到了。

    侍者引领众人往豪宅后面走去。这里是长滩镇景致最美之处,或红或黄或橘色的叶子缀满树干,踩着大块不规则石砖铺成的道路,两旁种着即使在冬天也翠绿可人的青草,而道路尽头则是一处缓坡,下方白色的沙滩宛如银沙,浪花一阵阵涌上岸边又退了下去。

    晴朗蓝空之下,各种鲜花编成的拱门,似乎预示着马库斯多姿多彩的生活即将开始。

    主婚人尼诺是马库斯的教父,同时也是军团司令之一,亦是老头子多年好友。老头的头发抹上了发胶,梳理得整整齐齐,一如往昔的壮硕身材把衣服绷得很紧,插在衣袋上的红玫瑰让他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马库斯,我亲爱的教子,你别紧张。”老头俏皮地眨眨眼,马库斯闻言恶狠狠地瞪了老头一眼,老头故作惊惶地轻咳两声,“哎,好吧,是我紧张了。嗯,你不紧张。”

    一席话,听得众人哄堂大笑,马库斯咧开嘴傻笑一阵,听见笑声更大了,赶紧闭上了嘴,局促地搓了搓手。然后,继续傻笑。

    老头有点人来疯,嘴张开就合不上了,逗得众人笑个不停。李尔听了一会,视线转移到一位高大的老者身上。

    那是维托·唐·蒂诺佐,执掌蒂诺佐家族将近三十年的帝皇。西西里人的身材普遍不高,但老头子却有一米八以上的个头,他坚忍而自律,喜欢喝一两杯酒但从不贪杯,有时很放任有时却很古板,然而毫无疑问他是个强大的人。当初从堂叔手中接过蒂诺佐家族时,蒂诺佐不过是个小小的黑手党家族,在他的经营下,蒂诺佐霸占了几乎整个布鲁克林区。

    察觉到李尔的目光,老头子转过头来,修剪得很整齐的花白胡子下,薄薄的双唇抿着,唇角微微翘起。与外人想象中的不一样,老头子虽有仁慈之名,却不苟言笑,很少流露出真实的笑容。李尔知道,老头子今天很开心。

    “有请我们最值得尊敬的人!”尼诺终于发表完感想,朝老头子伸出双手,霎时,所有人站了起来,掌声响起。

    “好了,尼诺,别让马库斯等着。”老头子向尼诺摆摆手,笑得眼睛都眯上了,“今天的主角不是我,也不是你,是我们的小伙子。”

    “啊,人老了,一紧张就忘了事。”尼诺恍然地拍了一下额头,对旁边的神甫躬身行了个夸张的礼节,“下面,我们有请神甫,还有我们漂亮的小伙子。”

    老头子是宽容的,他满足了儿媳妇小小的任性,所以把结婚典礼设置在家里而不是天主教堂,并且请来纽约最有名的神甫主持婚礼。他自然不会去怪罪尼诺搞怪,笑呵呵地朝尼诺比划了一下,算是绕过了人老心不老的尼诺。

    随着乐团指挥将指挥棒一抬,音乐响起。后面出现一对父女,做父亲的表情有点严肃,直视前方,似乎不大敢看旁边一众黑手党成员;而他的女儿,马库斯的未婚妻凯特脸上挂着羞涩的笑,一手挽着父亲的胳膊,一手下意识地摸向肚子,万幸想起周围都是客人,手连忙放了下来,又急急抓住父亲的胳膊。

    婚纱的专门请人设计的,瞧不出凯特凸起的肚子,反而衬托出她的容貌和身材。

    父女俩一步步走向前方,最后停在马库斯身边。父亲将女儿的手放到马库斯掌中,嗓音略显颤抖,也许是紧张,也许是不舍:“凯特就交给你了。”

    马库斯重重点头,深情地看着凯特。

    “好肉麻啊!”安德鲁打了个抖,小声问道,“西蒙,你结婚时是什么样的,我忘了。”然后,母亲埃莉诺伸手捏了一下小儿子的胳膊,再用眼神警告娜塔莎,两兄妹笑嘻嘻地闭上嘴。

    马库斯和凯特跪了下来,随后神甫念诵致辞:“……我以教会的名义,请你们郑重表达自己的意愿。马库斯·蒂诺佐先生,你愿意成为凯特·梅尔小姐的丈夫,从今天开始,无论贫困、宽裕、健康还是疾病都不可将你们分开吗?”

    “我愿意!”马库斯此时的模样傻得不能再傻,神甫话刚说完,他立即接上话大喊道。

    “凯特·梅尔小姐,你愿意成为马库斯·蒂诺佐先生的妻子,从今天开始,无论贫困、宽裕、健康还是疾病都不可将你们分开吗?”

    凯特羞赧地望了望马库斯,垂下头说:“我愿意。”

    “请交换戒指。我宣布你们结为夫妻,你可以吻你的新娘了。”

    唱诗班的歌声飘荡开来,马库斯亲吻新娘,就此脱离光荣的单身团体。新娘的鲜花是被一位名为丽贝卡的女孩接到的,那是凯特的好友兼伴娘。

    那个褐发姑娘挺漂亮的,但这与李尔无关,他只是有点纳闷,丽贝卡为什么老是偷偷看他?李尔不认为自己很出众,在场比他帅气的人很多,其他的不说,西蒙就曾被不长眼的好莱坞星探试图拉入演艺圈,安德鲁也是一表人才,若论外貌,还排不到李尔。

    那就奇怪了,她为何如此注意自己?哦,人还主动上前来攀谈了。

    李尔更想和伊迪丝聊聊,但看丽贝卡走来,他不得不和这个女人寒暄两句。很快,李尔看到深藏在丽贝卡眼中的热切——或者说,野心?因为羡慕凯特能够加入蒂诺佐家族?还是因为什么?

    有点熟悉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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