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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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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给昨日的情书
这本名为《曾经——林夕90前后》的书,是我在九十年代前后出版的三本书的“集结号” ,包括《某月某日记》、《即兴演出》和《盛世边缘》。这艘盛载着回忆的“集结号”在时间中流过,在灯火阑珊处再次校对,一回首才惊觉书中的我,与今天的我,已相距差不多两个十年。
  多亏我曾经把那些专栏当日记来写,因小眉小目而留下了那么多感受的碎片、生活的片段,现在才能观照从前的我,原来是这样看人、看事、看物、看世、看情。
  我曾经写过这样的歌词:“我们每一天成长,难道就是为了遗忘?”不,可待成追忆的当时,都是我们的亲生骨肉,就算从前太天真太浮浅太过敏,都不容眼睁睁看着这断章流失,万一有天又悔恨变得太现实太世故太麻木,说不定能从回忆中重拾随兴飞翔的力量。
  我曾经在一个名为“为悲情歌词解套”的讲座中,用今时的心态和语气,念读昔日的歌词,那是一场今昔的角力试验。我发觉,原来曾经写下的惘然,亦早已预伏了答案,同一样的风景,不一样的看法,得出不一样的解读,只因我们都在莫失莫忘中边走边唱,边唱边成长。
  不如提议大家也玩一玩这个游戏:重新审视过去,像观赏他人的戏,看着那熟悉又陌生的主角七情上面,有时觉得他真绝、真玄、真怪、真笨、真傻。但,背影是假的,心情是真的,那是真人真事;忠于当时的我,和相信现在的我,相认时有没有觉得难为情?曾经过的沧海,如今有否难为水?
  每个人都是有过去的人,过去也都曾经期许自己将来变成怎么样的人,假如两个自己在时光走廊上重逢,今天的我会为往日的我感到惭愧,还是令昨天的我失望?
  假如我们每隔十年都写一封《给昨日的情书》,又会为那逝去的岁月作什么补白、会为过去的“我”发出什么温馨提示,好让现在活出一个更理想的我?
  今天由过去一路走来,而未来也为今天而改变,所以,抚摸那可爱或可悯的曾经,就仿如捉摸一下未知无解的将来。
  我们虽然不能不对“曾经”说再见,但时间慢慢爬过皮肤的感受、时代流转的浪花,停驻在心中,可增可减、可生可灭,只系于一念。
  林夕2009年3月2日
  

兴趣
大家可以公开的兴趣自然是阅读、音乐、舞蹈、话剧之类,非常高尚,其实这是个艰深的问题。
  我会这样回答:我喜欢写。故作被迫地写,在赶忙仓促地写(看,又给人催交货了)。这样子提醒我,写已经成为一种需要,一种职业了。于是可以保证,即使将来提不起劲,笔仍然要执下去,便非常窃窃自喜。我又喜欢填,填完之后偶然受命改一两句,或者全首从头再来。有时略加辩护,有时全力迅速修改,以显示实力,以训练耐力。我又喜欢人,动手动脚,讲是讲非,会面、告别、浅笑、喝茶、睡觉、说话、问候、分手、安慰、笑容、近况和寄望,都非常有意义。也可以说,喜欢人才喜欢写。此外,我又喜欢垂一撮头发到眼角又用手拨它再让它垂下,不断循环。喜欢煎二成熟的牛扒,切开时有血流泻。喜欢挤鼻端的黑头。喜欢煲烧水沏茶。喜欢看八卦周刊和龙虎豹,喜欢在空气中*。啊,这样琐碎,都是我的兴趣。
  我不喜欢平日有什么嗜好这个问题。我喜欢兴趣,它们不单是一批生活习惯,而且会慢慢融入生活这职业里面。
   。。

生日
今天是本人生日——不,不是见报的今天,是我的今天——看,生日是多么个人的事,我的七号,你们的……十号了吧?虽是一样的内容,千般勾勒,硬化为一种字体,我写你看,似有牵系,实则无关痛痒:文章、生日和瓜葛。
  往时生日,总在事前忧心,事后气愤,一个起伏的夜,数算着谁厚待我,谁对我不起,居然忘了我的生日?
  往时生日,总选播些心爱的歌,从前的我……如何如何过……又过了生日,必备的宽慰,刻意的深度,许愿的时机,尽在今时——过得多几年,却又冷淡了。谁对我好,当然好;不好,不要紧,自己对自己好便是了。
  像我,连续两年差点忘了生日,多好,胜过从前在心理上苦苦筹备。写着、填着,又来了,放下笔,听电话,饮食,坐车和笑,然后我想静一下——这才像生日啊——整理混乱的纸和字,不想睡,便冲了杯深沉的普洱,墨褐色,看不见杯底的旧茶渍。
  还是不喝了,由它丢凉,喝下去便睡不着,我疲倦,很想睡觉。
  

两件关于鬼的故事
宿舍每年暑假都有很多外人入侵。有些是港大学生,有些来自外国,过境性质的。
  前年有一批德国学生犯境,又常常带些女性回来,闭门*。看更干涉,要我出头逐之。但他们非常高大威猛,我用英语脏话不够流利,给他们反唇相讥,遂二话不说,请个英文辩论得奖者做外援。他举起指头便骂:“尊重你们德国人的身份!”嫖客和*都一哄而鸟兽散。我对自己说,这件事和他们的国籍没有必然关系。
  今年暑假,来了个英国学生,众人如蚁群沾附,介绍访问,好一个操流利英语的刚巧经过,高声准确招呼。“I am glad to meet you; sir。”温文有礼,又拿出布丁招待。我在房内只听着一堆细声讲大声笑的炸弹,忆起隔邻有两个新搬进的本地学生。只觉他们常缩在自己房内,异常委屈寂寞。大家只略略招呼垂询便算完事了——幸而好奇语言练习、实习国仪、睦邻礼貌第一……都是很受用的借口。
  我又对自己说,这件事和国籍无关。不过,语音微弱。
   。。

令人苦恼的问题
有些问题真是令人非常难过、躁暴、不安、焦虑……
  例如:最近你有什么作品呢?
  应该怎样作答?如果是流行的,早便风闻了,还说什么?问什么?不过是堆陌生的歌名,旋律内容感觉,众皆茫然。最痛苦是有些根本对唱片或收音机不闻不问,不过为尽朋友的责任,问问而已,以为惊天动地的歌,沾沾自喜,谁知他们毫不动容。
  例如:最近你替什么人写歌词?
  无分先后远近流水账般罗列出来,有卖弄之嫌;只说红的不说黑的,有势利之嫌。只说近,如何近?须知,这只是个流水作业的程序,很多都不过是半晚一夜之间的产品,怎样说最近写什么呢?又例如:你最近写的怎么都转了风格?
  什么叫风格?这是流行歌。谁都知道,但谁都感受不到,我们所见到的只是个流行的片面,每张唱片内有多少无声的歌?内里有多少压扁的词?不弄清每个作者作品的底细,怎样有资格说谁的风格变了?我们听到的一面,未必就是最好的一面。流行是天时地利人和的总和,文字只是微末被动的一环。
  

人站到千里外
每听见看见劣质的东西,大行其道,便以短暂和持久来*——劣的不耐持久,只有好的才经得起时间考验,这样想着,仿佛一切不平都终于会得到补偿。
  然而,谁说过需要持久呢?长和短毕竟只是相对的观念。连《诗经》、《楚辞》都已褪色(那天有人问起什么叫兮,真的,如今没有人用兮字)。
  或者听流行曲真的只是一种发泄。于是少数坚持只听古典纯音乐的,便以持久耐听来嘲笑流行时代通俗歌。当然,在时间轴上,这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讽刺比较而已。
  幸而,在这个其实炎热得使人冒汗的晚上,吃力地走这条多车的路,忽然唱起《残梦》。那几句歌词,从前只当念口卦,现在丢久了,摆脱了惯性的印象,才慢慢咀嚼出真味。身边无数汽车疾驰,一切若即若离,眼前纷扰面目,转眼轮回。还说什么持久短暂?
  人站到千里外仍觉风吹苇草动,固然因为关系深厚。或者,正因站到千里外,才切实感觉到、看得出苇草呢?
  我们都不断地需要安慰,我这一刻的安慰,是随口唱一首多年前的流行歌,竟然还有旧的感觉新的发现。因此,我喜爱流行歌。
  

你喜欢吗
随便说说,总是轻易廉宜的。
  你喜欢我吗?我喜欢你。
  你喜欢西环吗?我喜欢西环。
  我喜欢西环的古老建筑。每一条柱都很细致,一种现代建筑欠缺的精致,凹凹凸凸,对抗冷漠的几何线条。
  水泥的外壁,轻裂的质感,像芬芳的陈皮。
  修长的木窗,整齐的方格,给人结实而温柔的感觉。
  我喜欢西环僻处一角,据守着原始的码头,侧望中区的先进——而时间是一个轮,拖拖拉拉,快要碾过了。于是要趁机活在粤语长片的环境里,最后一瞥也是好的。于是有这样的念头:找一层楼,玻璃窗旧得贴满了X形的胶纸。
  我凭窗看街,街中人看我,这男子真是风雅。夜了,我点一盏铜壳的油灯,开锈铜色翼的吊扇,在幽幽的浅褐色阶砖地上,写稿写日记,墨水化在轻薄的纸上。
  灯光掩映,原来一群飞蚁在霎动着。有一只掉进杯中,翅膀贴在水面,化成茶色,好像是其中一朵浸老了的*。然后,我倒了那杯菊普,跑很长很阔很暗的木楼梯,每一步都非常响亮。我要到街中的大排档吃白粥油条。
  于是我说,我喜欢西环。我对甲乙丙丁说。
  但甲说:旧楼光线不足,长期晦暗,细菌容易滋生,墙壁发霉,一阵腐臭味,老鼠蟑螂特多,连沟渠也特别臭。
  乙说:你又要安装冷气,又要有浴缸和电热水供应的浴室,怎可能住残旧的古屋。
  丙说:西环一阵鱼腥味,旧楼又潮湿,你会鼻炎发作。
  丁说:旧屋十间有九间死过人,有鬼。
  在霓虹熄灭的时间,路灯把楼房冲晒成单纯的惨白色。我在街中举头仰望,会说,我喜欢这样一幢楼房。因为,我从未走上那楼房的阶砖上,从窗框向外俯视。我只在街外徘徊。
  你喜欢吗?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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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歌星经理人劝谕旗下歌手:接受访问,万一被问及偶像问题,便先解释只是欣赏,理智地欣赏,不要说崇拜。
  要是我是公众人物,一定公开我心中的偶像。这是自己依然年轻的有力证明。只有年轻,才可以无私无故无忧地喜爱于己无亲无益的人物。
  我最喜欢培育心中的偶像。由欣赏而至着迷,原先定必用力走着指定的步伐:争取接触。到入了局,着了迷时,已浑忘了步伐。那刻意令自己不刻意的过程,操纵把弄自己感觉,很是过瘾。当然,也不是胡乱选择的。每个时期的偶像,都随日子积累而硬化为一段岁月的标志。
  像五轮真弓,《恋人》、《一叶舟》、《残火》……有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惊喜。直到她结婚了,我心头一冷,知道某种音乐感觉快要告一段落了。于是我不快乐,一个人到冬天的浅水湾想她的婚姻。
  像安全地带,《恋爱预感》、《酒红色的心》,不错,很好,非常好,原来形象也这么神秘地诱人,明知是包装,也潜移默化了。在闹市中,故意走玉置浩二的步伐,装个冷的面孔斜泛的眼神……将来,或许移情别恋,但总会把这些名字串起来,像可以握在手中把玩回味的珠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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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凼大桥
澳门最令我心动的,反而是澳凼大桥。在凼仔吃过晚饭,便徒步过桥。
  那桥原是供车行的,旁边只有浅窄空间,仅容得下一个人一双脚,算是行人道。于是,步伐要放慢,而且战战兢兢。听得一旁车声霎过,另一旁水声蠕动,人则拉扯在两个极端之间。蠢动的黑水,伏在惨白的灯柱下,永远对立。
  前面是葡京毫不模糊的灯影,不留余地,炫耀成一个鸟笼。而回首,向着来处,只有一间酒店的灯光苦撑着黑夜,且渐渐淡退。也是对立,而桥把不平衡的拉成一条直线,任人和车通过。
  极远处,有远灯微火,三数点,但太单薄了。水面升起的湿气,也飘得灯火左晃右摇,一阵大风,又给吹得忽明忽暗,孤零已极。
  这冷硬的铁桥,不知是怎样把三块碎片抓住,拼叠成一幅夜色的?
  

下雨天
如果说,喜欢下雨天,低低的灰色压着阔阔的地,很多人一定认为那是为了表现自己忧郁个性的缘故。特别在这年头,喜欢低调总比爱喧哗热闹安全。当灰色成为每个年轻人个性的资产时,说喜欢下雨天——便多了几分真诚。
  然而我却衷心地不明白别人讨厌雨天的心态。
  有什么不好呢?……静听帘外雨,点滴到天明……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等你,在雨中……拦路雨,在我视线间不断洒落在屋檐下……
  或者不提这些,作者们美丽的砌词,可能只是白纸黑字的副作用,给雨水一滴便冲去了。有一本卫斯理便说,水的冲击运动会产生一种令人心情愉快的阴极电子。或者不提这些,科学解释不是每个平凡人的本分。
  或者忽然变得很实际,觉得打伞是很吃力的一回事。雨水爬进颈项温暖的皮肤渗进鞋尖局促的脚趾间,雨忽然讨厌起来。但雨虽然从此不好看,我们还是不应该讨厌雨天的。
  中学时同学已经学着他们的父母说我们的将来,说雨天什么地方也不好去了,最好专心致志地打麻将。是的,四个无处可避的人,就因外面的雨,特别心无旁骛,投入做一件本来简单的事。
  而我喜欢雨天的理由比较简单——一个人闷在家中太久,慢慢便不安分起来,想着到处游玩的好处。幸而下雨,雨在街上泼,却泼不进屋内。人靠在一块玻璃窗旁,便会觉很幸福。这个家还是像个家的,其实并不太坏啊。就这样,一切不满都淋熄了,渐渐又恢复先前的安分。
  无数下雨天,我都这样想,一片好心情,凡事积极,连写字都用力。
  

远行人
我并不特别喜欢旅游,只喜欢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到什么地方都无妨。
  即使不是在深圳,只在深水埗,能够在一起,做过一些事、看过一幅风景便好。不过,如果是外游,事情更加重大,又要过关,又要证件,不知不觉便共同干了番大事似的,方便日后回忆。
  身在外地,比留在香港放心,平常各有各的家要归,聚会时不免各怀鬼胎,望一望手表以为急着要走了,几乎没有一刻平静过。如果在异国,大家都无家可归,午饭吃完,还是要一起看景游地的,晚饭吃完,要看表便看,顶多是一块回酒店,同归于睡,明天再来,逃不了。
  你看那地方多好,某某与你一起看,那地方就更好。如果那地方不怎么样,有某某在,还算是好样的……这真是旅游真理。找得到一个你这样着紧的人去玩乐,而他又愿意做伴,还何须花心思在行程设计,三天这里四夜那里?飞机火车船?只要一起就好,其他统统豁出去了。
  问题是,这个人又哪里去找?找到了,何止旅游?什么都可放开不计较。找不着,或不那么称心,便只有寄情于食宿问题,交通问题,研究当地风土人情,背熟历史文化资料,才找着远行的意义。
  

生日敏感
我的祖母和母亲以及我的姐姐,甚至我的好友的母亲,都不约而同认为生日之日不宜洗头,一旦湿了,据说,每滴肥皂水都要在过世后,一一喝回。
  这些母亲们每逢自己或别人的生日,便谨记而且到处劝诫人,不要洗头。剪发也不好,好端端不要在生日伤自己体肤云。至于蛋糕,反而是其次的。吃了,只不过为身体摄取高度热量,抹了,也只为脸上多添点白。
  她们只重视好日子不要做什么,反忘了好日子要做什么得到什么才算是好。
  好了,这天我收到第一份生日礼物。去年那是一只表,戴下去,表是不易坏的,仿佛如今的表都不易快慢,表带却断了。啊,断,不好的兆头,于是我把散落的零件全放在一个塑胶透明方盒内,生日前后置于床前,提醒自己,好日子到了,而看着,竟又觉得它像个棺材,棺材,不好的兆头。
  或者有一天我会发觉自己也十分像母亲和母亲的母亲,以及我好友的母亲。她们绝不洗头剪发,而我绝对要求什么代表什么。我们拿着不同版本的过生日。
  送钟不好听,送表,来日快了慢了坏了断了也不好,太多象征;杯碟壶镜也不好,破坏了碎了,留下尖锐裂痕。到底什么才好?什么都不好,因为生日过于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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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贵族
一个人有什么不好?
  既是一个人,有钱就比贫穷好。众多三房客,单人匹马租一个床位住(其实只是宿),在各自的被窝中伸首应声道:什么时候我们做了贵族?
  从前一般都叫单身寡佬,孤家寡人,人生尚有最重要程序未能完成,故十分欠缺,百般不圆满。
  此刻成家立室的亲戚遭受最严重挑战,觉得年年月月,只能拖拖拉拉那一个或几口人丁出出入入,再也无从选择变换口味,实在不是优雅姿态。所以单身反而成为矜贵一族,而单身又将每个钱用回自己身上,更方便显得富贵,中性循环,中产兴起,遂由单身寡佬升级做单身贵族。
  单身贵族并非不需要爱情,他们也向往男男女女往往还还,但往还而不贴身,充分明白爱情不一定就是婚姻的初级见习班,*是短暂的艺术,不仅是传宗接代的粗重工夫。他们知道爱是常常见面,常常饮食,常常看戏,常常睡觉,但又不大愿意看见对方头发蓬松、衣衫褴褛的景象;他们渴望相见于最精细的时刻,状态攀高,眼望眼,并不觉得细水长流似有意无意的一眼是幸福;要见才见,并不需要“风大雨大逃不出一个家,看你几时归来”的安全感。
  他们保留一条后路,一扇天窗,一个人有什么不好?听苦情歌更加苦情,随发随意,音量可大可小,忽然泪流披面也无须要解释,因为绝无观众,想清静时绝对清静,因为本来已有无涯的清静,到孤独够了自虐完毕,又重投伴侣的怀抱,进可攻退可守。有时想到这个人有什么好?便运用贵族的特权,发挥自由*精神。
  可是千千万万个单身贵族,最后还是给褫夺了勋衔,受不住老来有伴的诱惑,宁愿不分季候面面相觑,以“我们往这边走,一同归家”为温暖,牺牲个体换回安全繁荣。
  单身贵族大抵也不是不愿意牺牲,有时着实是找不着成全他们牺牲做烈士的对象。当这些无从付出因而富贵的人,骄矜地,在周日在成双成对的座位之间,剔出一个单身号码,看一场戏,就应该看出,穿上一件佐丹奴的印着“单身贵族”的T恤,代价高昂,并不止港币拾玖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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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在听崔健,听听有什么好。
  胡说:崔健,好佬。
  我说:好土?胡说:不,是佬。我说:什么是佬?我又说:这问题,真是好。
  我们其实都在鉴定佬的定义、入门过程、代表人物,有则戒之,无则警醒,以防自己佬化。
  并非因为“佬”是个难听的字,不过,看,随口说出来:懵佬、麻甩佬、衰佬……便欠缺了年轻洁净淡定的质素。
  不留神一个回头,原来已是佬了,为什么不是蠢仔傻仔衰仔呢?当然,佬和年龄没有绝对关系,佬比老字多个单人旁,大抵只因人愈老知得愈多,便愈多人气味。
  两个年龄非常适合结婚的女子,未婚,自然热烈讨论好男子的市场概况。既然不喜欢年纪比自己小的,自然要向三十以上着眼,而那是她们口中最易失身成为佬的关口。
  我好心介绍,梁是交得过的朋友,因为他吃龟苓膏喜欢用两只羹,好心机把整块膏*,让碗底光滑的形状朝天,纯粹为那美感。就单凭这手势,便足以抵抗佬气的侵蚀了。
  我原以为有多少不切实际的童心,间中做些不合年龄的事,便可以继续做仔。谁知,她们的条件多着。又问梁买不买股票外币,上不上夜总会,赌不赌马,讲不讲女人。
  我便说,没有余钱投资的男人你们自然不会归顺。有很多钱却全部放在港币活期户口,拿着红簿仔志得意满的,除非是拍银行广告,否则简直是傻佬,终归都是佬。不讲女人的男人,又有基佬嫌疑。
  岂料她们毫不以快将成为婆而惭愧,还说呢,是可以讲女人的,但也要懂得讲时事、宗教、种花养鱼;是可以赌马的,但不要用黑手卷着报纸拿着收音机排大队那样赌,要用电脑用电话投注。如此,才不是佬。
  原来是不是佬只是一种姿势,那真是十分艰难。总不成买间屋,说,不是投资策略,只是学白流苏,或张爱玲,喜在自己的墙上打手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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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妻号
有人抚弄着心爱的吉他,见身材可观,便说这是我的老婆。
  有人开着抹得光滑的跑车,觉得如影随形,便说这是我的老婆。
  在温馨的文字也只有在文字里我们才看见这样的说话:你如果是一条毛虫,让我就做一片叶,你吃去我的躯体,我供给你养料,让你终于长成美丽的蝴蝶,最后飞离我也无妨。你如果是一棵树,让我是一块沃土,你的枝干内有我,你长高了也带我一同俯视脚下的天地。
  在柔和的光线下我们才有闲想到这些比喻,在我一身汗水地为冷气机接驳去水喉的时候,我终于感觉到谁才是真正的爱妻。
  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把冷气机雪柜,甚至梳化衣柜当老婆?这些笨重的高价货,在选购之前一定要三思才好,否则付了钱入了门才后悔,不喜欢一条边的颜色一个掣的设计,虽然是琐碎小节,却已没有回头路,找人出让恐怕也不易觅得对象。
  你要待一张梳化败坏而至退役,自己也得同时衰老才等得到那日子。所以当一个衣柜新搬进睡房时,便有地老天荒的不安,是它了,无论有什么不满,它就如山般稳固,除非狠起心肠将它劈碎。冷气机漏水,又不够冻,除了忍耐和暖的温度,用漏斗张开口吞下每一滴水之外,还可以怎样?或者待五年十年,机件坏了,又借故遗弃,才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型号。
  为什么有一种洗衣机叫爱妻号?
  

等待黎明
其实黎明无须要等待,不知不觉地,多走几条路,多兜几个圈便又到了。当然,那得有一部车才可。
  人在车上,港九新界便忽然缩小了。我们几个人,渐渐游车河成风,什么路都走过了,东区走廊、浅水湾、赤柱、大潭水塘、屯门、元朗、粉岭……还可以到哪里?
  不如趁雾浓,上大雾山。
  什么都看不见,车头灯只照破前面几尺的路,如果忽然有一个急弯要转,那一定是一场意外的肇事原因了。
  虽然这里已经是香港的最高峰,然而走一大段艰难的路,原来竟为了看一些像雨粉般吹来飘去的雾。我们向荃湾的方向望,也是看见雾,转望向元朗,什么都没有改变,根本没有分别,来到这山峰,四面披着灰色水点,如履平地。不过,偿了心愿总是好的。
  后来,我们又回到湾仔,在红灯区内慢驶徘徊,看*贸易的交收情况。一名鬼佬捏着个五十多岁妇人的肌肉,上楼梯去了。啊,我们说,这么晚,天也快光了,还来得及吗?不知怎样,看见这情景,肚便饿起来,我们在便利店买来一批冷热食,吃着,平常都没这样痛快,大概只因为深宵不睡觉,百无聊赖在车上开向没有目的的地方,也难得齐心,肯浪费时间。这样,大家都像很年轻很年少无知的样子,真好。
  前面有警察设路障查车。问身份证职业地址电话,我们一一柔声作答,忽然便回复了谦恭有体。又问,要去哪里?
  我们怎知要到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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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
上一代总认为上一代负责教下一代。
  特别是从前的老人家,遇着子孙有不符合大体的事做出来,一个个便争先自责,坐在酸枝大椅上气喘喘,数家门不幸,教子无方起来。
  下一代往往感到奇怪,何必要事事一力担承搞上身呢?有老师的错,有社会的错,有上帝的错,也有自己的错……
  何况论到“教”字,下一代才辛勤得紧,要教上一代怎样校时间掣录电视节目,怎样分辨冷气机冷热强弱掣,甚至,或者,如何避孕。总之有来有往,一边负责道德,一边专讲物质。
  至于我的母亲,讲授范畴却比较广泛。
  她传授我烹饪常识,弄清楚白鳝秤尾与尺尾之别,一种骨多一种骨少,蒸熟了的鱼胸鳍不直竖,就不是游水货色,用手捏鸡胸一口气吹动鸡尾嫩毛,上下其手一番,就知道那鸡肥不肥,是不是云英……教会我什么叫“饮德和食德”。
  吃着,也不忘家国大事。在家乡鸡初征香港时,我们整天嚷着要吃,她便说,那不过是雪藏鸡。见日常灌输的饮食文化不奏效,便晓以民族大义,厉声道:“家乡鸡,家乡鸡,你们知道家乡在什么地方?”
  后来我搬出来独居,她坚持要在新居拜神,在四个角位放四个萝卜插香烧烛,必要这样才住得安心。我算是下一代,自然觉得这是不切实际的智慧。
  祭神仪式完成,她望出窗外,不望风景,山光水色一番,反着眼于对面后窗一群白鸽,说:“唔,有人养鸽。”
  我答:“是的,有人养鸽。”
  “有鸽便不好了。”
  “为什么有鸽又不好呢?”
  “很吵。”
  “不过区区几只白鸽,又吵到哪里去呢?”我以为这又是无谓的忧虑,没有根据的传说罢了。
  直到,我看见钟玲玲写的:“只因在潮中的不能说潮,在雨中的不能说雨。”我觉得这话不是绝对的,也可以反过来讲。……不是的,我应该说,直到,很多个夜,睡不着,便听见窗外一阵阵婴儿的呻吟声,又哪来这许多婴孩伏在窗外墙外?
  终于明白那是白鸽声,像听见母亲胸有成竹说:“很吵,很吵……”原来如此,所以我说,在潮中方能说潮,在雨中方可说雨。
  只要待到某一个时间,某一个光景,一切终归会明白了解的。
  

饮食本如此
从前鄙视冲*茶要加糖的人。*自有真味存在,受不得甘寒又何苦喝,喝又何苦加糖蜜糖种种芜杂之物在内。
  而今天,喝一杯冷冻的柠檬茶,因天气炎热。加糖,因恐太酸伤胃。甜是好的,因,在香雅园喝过一杯鲜榨柠檬汁。我知道有这种饮品存在,因,看过电视上林建明扮林海海的广告。多喝有益,因,维他命C丰富。至于*,颇具清热功效,然须伴少量糖分以退其寒削。
  从前,用热水煮米粉,然后用冻水过冷,再煮。最后加回锅肉一罐。汤水之中一层油厚厚地结着,像狰狞的皮肤。
  今夜在一个不见人久矣的时分,发现,把过冷之后的米粉,混合回锅肉干炒,油分切实地包裹着粉条,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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