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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重生御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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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雁南征

【由文下载网'。。'整理(备用域名:。),】

第1章  重生在末世前十小时

“你小子莫非是只真猪,睡了这么久还不醒,赶紧起来,不要耽误了学校组织的化妆舞会喂……我的话你听到了吗,快……起……来……呀……不要耽搁了……我们兄弟的百年泡妞大计……”

“据消息人士泄露……这次舞会,连校花刘琴都会降临本次舞会,那可是你的梦中情人呀,这次全校所有男光棍这次也都摩拳擦掌,打算掠的美人归,老大你卖相比他们强多了,略微努力的话,说不得可以泡上那个香喷喷的校花刘琴……”

林枫抬起头,见到自己大学时的死党刘文定在猛拍自己的屁股,并且对着一阵猛喊喊,依稀还是以前的无耻模样。

这是在哪里,末世还是地狱?

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林枫才缓缓坐起了身体,但他觉得自己的身体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浑身的关节也比过去僵硬了很多,仿佛他此刻完全换了一具身体一般。

眼前的一切怎么完全变了样?

林枫心中满是疑惑,审判日战争中,自己不是被九头鲲鹏与赤尾龙王联手击杀了吗,怎么自己又回到了大学里的校园里了,难道传说中的阴曹地府就是这个样子的吗?

“文定,是你吗,在地府这么多年,你的日子一定过得很苦吧,在末世挣扎了这么久,我也来了……”

按照林枫的记忆,刘文定在末世初期,便死在了僵尸的利口下,自己今日与他相见,自然是与他相聚与地下了,看着刘文定。

林枫帅气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涩。

他的思绪继续飘起,心思飞到了审判日战争开始,与九头鲲鹏,赤尾龙王决战的血腥岁月中……

那一天是末世历十五年,审判日战争全面爆发的日子,也就是在那一天,林枫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被赤尾龙王的一只利爪洞穿了身体。

那天,感受到体内的生命力一点点流逝,林枫的脸上反而有了一丝微笑。

在末世中苦苦挣扎了十五年之久,一切都要在今天终结,以后,自己终于不用再过血腥野蛮的日子了,也许死亡是一种解脱也说不定。

以后,自己再也不用早出晚归,抱着战刀在簌簌的寒风中孤独的与怪兽厮杀了,不必再担心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刘文定站在林枫眼前,诧异的叫起来:“狗屁地府……老大,你今天是睡糊涂了,还是最近看聊斋看多了,竟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外面阳光射进来,刺得林枫眼睛发痛。

末世中很少阳光灿烂,一般都是狂风怒号的日子居多,难道这里不是阴曹地府,也不是冷血末世,而是真正的大学校园。

难道自己穿越了,并回到了末世之前,谁给告诉自己这是怎么一回事?

“今天是几年几月几日?”

“老大,你还真是睡糊涂了,那好,我就郑重的告诉你,现在是公元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六点整,听清楚了吗。”

“什么,今天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原来真的回来了?”

林枫现在心中终于确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的重生了,第二件事就是现在距离真正的末世,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一点一刻,只剩下不到六小时的时间了。

六个小时,自己能做什么?

拯救世界,想都别想。

上一世,如果不是侥幸遇上了一名进化人类的话,自己早就死在末世之初,凭自己这两下子,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还想去拯救世界,做梦吧?

这一世,自己能不能继续上一世的好运气,并像上一世活的那么久还很难说。

自己既然重生了,就可以依靠上一世的经验,一步步成为全球最强,并完成上一世的最终心愿,杀光所有僵尸与怪兽,再建新世界。

“跟我走!”

“去哪里?”

“工农新村。”

林枫之所以着急赶着去工农新村,主要是他知道一件事,在龙蛇混杂的工农新村,末世来的时候,那里会有一个很不错的遗迹的连接点会出现松动。

只要自己及时赶过去,就可以进入里面,得到遗迹认主。

如今距离真正的末世还剩几个小时的时间了,自己完全可以趁这段时间赶到工农新村,并得到那个遗迹的认主。

那时自己才有了真正在末世中纵横不败的资本。

自己要赶紧赶过去,如果末世来临的话,大街上将会僵尸怪兽横行,那时自己在想出去就难了。

上一世中,末世后期的强大人类,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遗迹空间,由于林枫上一世并没有得到那样的遗迹空间,才使得他在末世中活的很辛苦,希望这一世会发生改变?

工农新村附近的那个遗迹,几乎是后世已知遗迹中最完美的一个,任谁得到了那个遗迹,都会在短时间内变成很强大的存在。

换句话说,哪怕是一头猪进入了那种稀有的遗迹,也会变成猪八戒那样半神半魔的存在,这样宝贵的遗迹,怎么能放过?

林枫还记得,上一世,这个遗迹是被工农新村是被附近的一个黑道大佬所得,并使得那个人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了北方地区排名前十强的自由战士之一。

如果自己得到那个遗迹的话,就可以在末世以初活的很好,说不定还可以超越上一世,成为威震全国的十大超级战士之一。

上一世后期,林枫离十大超级战士还有很大的差距,他的最高成就,最多也是排行在一百名左右,算当时一个小有名气的强者罢了。

刘文定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林枫的表情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他不明白林枫为什么不去参加学校一年一度的假面舞会,须知假面晚会上,可是一个泡妞的好地方,学校里的极品美女刘琴也在,他怎么会不去呢?

林枫这厮虽然嘴上不承认,他心中还是很欣赏刘琴那个在大学中有一只花之称的美少女。

夜深情浓处,是个最容易产生暧昧的地方。

午夜时分,在面具的掩盖之下,原本那些清新婉约的女生,也表现出了狂野的一面,变的大胆火辣起来,并主动对心仪的男生发出邀请。

一曲舞毕之后,只要男生们不算太二,基本上都会抱得美人归。

林枫一边走一边思索,他还隐隐记得,上一世的凌晨时分,四维时代突然来临,很多男生女生还沉寂在舞会甜蜜中之时,灾难便突然降临人间。

受宇宙射线的影响,全球将有三分之一的人类突然间变成丧尸,而全球的动物也在同时变成了凶猛的怪兽。

变异后的僵尸,力大无穷,哪怕最弱小的丧尸,也能发挥出七八百斤的力量,有些丧尸的力量还可以达到一千斤。

一拳下去,一名丧尸可以打死一头牛。

按照末世的计算标准,一百斤相当于一个人的力量总和,也就是一个点的力量,七八百斤也就是七八个点的力量,一千斤则是十个点的力量。

可以想象,当身边的人突然变成拥有十个点力量的丧尸,朝周边的人类扑过来的时候,对方又是利口如锯,指甲如刀,普通的人类,不知有多大的机会可以活下来。

这也是为什么末世刚开始的前半年,被后世史学家称作血腥元年的原因所在。

在大批僵尸的围攻之下,没有变成丧尸的近八亿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从八九亿锐减到了不足两亿,绝大多数人都死在了末世以始。

上一世的假面舞会中,整个学校中除了刘琴,学校里的校花之外,几乎所有没变成丧尸的同学,都死在了已经变成丧尸的同学手中。

上一世四维时代来临之时,自己恰巧在地下室里养病,才侥幸躲过了这一劫,并依靠几箱方便面,在里面藏了半个多月之久。

后来食物吃光,无奈之下,林枫到丧尸林立的大街上觅食,并被丧尸群围困。

如果那一世,他不是恰巧遇上了一个进化人类,如果不是那名进化人类那天心情甚好,将他从丧尸的围攻中救了下来的话,他也很有可能在末世以初就死掉了。

那名进化人类教会了林枫一种从丧尸怪兽血肉中吸取力量的秘法,这才使他在残酷的末世初期活了下来。

能够最终存活下来,并活到审判日降临的,也就是很少一部分强大人类而已,这一世,自己可不可以利用自己十五年的末世经验,超越所有人呢?

如果真的可以改变,一切就从这一刻开始吧!

刘文定见到林枫要出去,他似乎不打算随行,林枫冷冷的问道:“你不跟我一起去?”

刘文定想说老子泡妞要紧,今天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当然不能跟你去,不过他看到林枫今天有些神经兮兮,神态不正常的模样,又暗自替他担心。

毕竟两人是大学多年的死党,现在林枫的脑子似乎出了问题,在这种时刻,自己也不能重色轻友,什么也不做就独自离去吧?

“要去工农新村也行,你总要给我一个理由吧,要不然,平白失去了这么一个泡妞的机会,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末世将在六个小时之后降临,到时丧尸与怪兽将会横行全球,人类至少百分之八十的人将会在第一个月被丧尸与怪兽吞噬,血腥元年降临……”

“靠……你不觉得这个笑话很无聊吗,现在都是二零一三年了,你怎么还在说二零一二年的那个老笑话?”

刘文定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这一点林枫也知道。

毕竟,令人恐慌的末世二零零二没有降临,玛雅人的末世预言成了一个世界性的笑话,所有人都确信,末世本来就是一个传说,永远也不会真正降临。

冥冥中,末世危机却在一个任何人不曾注意的角落里一步步逼近,并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一时一分突然来临。

几乎在同一时间,舞厅里,学校中,工厂里,所有的人或者动物存在的地方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大变。

很多人才没有明白怎么一回事吗,便被身边蜂拥而至的丧尸把他们的身体给撕成了碎片,人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消亡。

看到刘文定不相信的目光,林枫没有理他,而是扭头就走。

他不怪刘文定不相信他,换做自己是刘文定,也不会想象这样莫名其妙的事情,这种事,太超过一般人的想象了。

虽然在末世中活了十五年,但林枫依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曾经甚嚣尘上的二零一二末世什么事去都没有发生,却在二零一三年突然降临。

如果刘文定今天这么走了,林枫也不会将他强行留下,哪怕今天晚上他被曾经追求过,但变成僵尸的女同学给吃了,也是他的命,与自己无关。

对此,林枫没有一点愧疚之心,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浴血的末世中活了十五年,每天早上扛着战刀出去,晚上则拖回一具具怪兽尸体,并一看着身边的同伴先后死去的人会因为朋友的死而良心不安。

残酷的岁月把他的心早就变得麻木,他心中只剩下了杀戮与生存,末世中,冷酷的岁月他都快要忘记自己曾经是个人了。

望着林枫远去的脚步,刘文定的眼中闪过一丝落寞。

林枫在一觉醒来之后,叫刘文定都不敢相认了,尤其是他的眼神变得极为冰冷,哪怕他随便看上别人一眼,也似乎能将别人的身体冻僵。

他的眼眸深处,更有一种久经沧桑的岁月痕迹,这哪里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学生的目光。

想起过去两人在曾经的一幕幕,两人不分彼此的在一起学习,吃饭,一起调戏女同学,一起旷课,刘文定的眼睛湿润了,曾经的真挚岁月又怎么能忘记?

“哎,我说老大,没有我相陪,你小子还不孤单死,等等我,就算去找小混混打架,我也奉陪到底,今天我舍了这一百多斤了……”

见到刘文定追了上来,一脸冰冷冰冷的林枫眼中有了一丝笑意。

他终于选择了相信自己,或者说选择了两人之间的深厚友谊,这很好呀,也许这一世有了同伴的自己,再也不会像前世那样孤单寂寞了?

第2章  滚你个贱货

天津滨海新区……

“走,去第四大街与工农新村结合处……”

“什么,怎么是那里,第四大街与工农新村结合处可是津门一代小混混横行的地方,你莫非真的要去找混混打架,我们长得这么瘦小,如果到了那种地方,那个混混看着我们不爽,说不定会把我们给一刀给砍了……要不,我们还是去滚石吧,那里面的妞可正点了,又没有什么风险。像我们这样有身份的人,去自然要去文明一点的地方……”

林枫只是‘嗯’了一声,直接无视刘文定的提议,独自朝第大四街走去。

刘文定见状,差一点口喷喷血。

丫的,你既然知道工农村一代是天津最乱的地方,还有胆量去,难道你小子真的活腻了。

刘文定心中甚至骂自己痰迷心窍,居然不去参加学校组织的假面舞会,而去第大四街附近的工农新村那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可是自己既然已经打肿脸充好汉,总不能半途而废吧?

林枫看了一下时间,傍晚七点,离末世降临还有五个小时的时间。

他掏出了手机,给自己的妹妹,一名在三岁的时候被自己的父母收养,名字叫琪琪的漂亮女孩打了一个电话。

“琪琪吗?”

“老哥,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想我了吗,老妹我反正想你了?”

琪琪说这话的时候,口气中明显有撒娇的味道,她心中却有些奇怪,自己老哥的声音,怎么变得那么冰冷了,那股浓郁的寒意,仿佛可以通过手机,可以冻结她的身体。

林枫长叹了一口气,自己的父母在几年前先后离世,只剩下了这个妹妹,虽然她不是自己的亲妹妹,但是两者的感情却超过亲生的妹妹。

如果末世有她陪伴,也许自己这一世不会像上一世那么孤单堕落吧?

记得上一世,琪琪便是在末世以初,四维时代突然来临的时候,被丧尸分食的,自己也是在好几个月之后,才得到的这个消息,那时他整个人差一点疯掉。

但是今天,自己重生了,便不能叫悲剧再发生。

“琪琪,不要问为什么,你现在多去超市购买一些食品与饮水,最好够吃几个月的,然后躲到地下室里不要出来,过几天,我会去北京找你,记住,一定要照我的话去做。”

“老哥怎么了,是美国佬要打过来了吗,还是世界大战要发生了?”

“照我说的去做,最多一个月,我便会去找北京找你,记住,不要乱跑……”

琪琪现在在北京勤工俭学,就算林枫要照顾她,也是有心无力,但她只要躲入地下室,应该可以避开一般僵尸的攻击,自己一但力量增强,便可以过去接应她。

当林枫打完这个电话的时候,直接将这个最新式,造型拉风的苹果手机扔到了下水道,而后他很酷的向前走去。

几个小时之后,生物时代来临,各种宇宙射线将会覆盖全地球,地球的一切将会彻底改变,没有了通讯网络,手中的苹果手机也只是一个摆设而已。

除非到了末世二年,人类逐步发展起来,幸存军队组建的希望之城在全球遍地开花之际,那时一些强大的希望之城才会接通一些局域网,才开发出一些短距离的通讯器。

不过那种简易的通讯器价格却极其昂贵,也只有那些军方的高级将领与极少数的盖世强者才有资格使用。

在上一世初期,那时的林枫还是个小人物,并没有资格配带这种昂贵的通讯器。

看到林枫好不心疼的扔掉这个名贵的苹果手机,刘文定却心疼的差一点掉下眼泪来。

他心中更断定林枫的脑袋出了问题,而且是出了大问题……就算装酷,也不用把如此精美且价格不菲的苹果手机,随手扔掉下水道里去吧?

刘文定紧紧跟在林枫的身后,心中并暗自祈祷,千万不要与这里的混混发生什么不愉快,不然,自己与这个疯子一定会死的很惨。

前面的林枫满不在乎的朝一家极为豪华的夜店走去,当他来到一个按照六星级标准建造的娱乐场所之时,一名穿西装的彪形大汉走了过来,并拦住了他们去路。

“你们是干什么的,敢来这里溜达……这里不是你们这种人来到地方,在我未发火之前,给我滚的远远的……”

这名身穿西装的内保,只看了一眼,就知道林枫与刘文定不是来这里消费的客人,再说他们也没有来这里消费的财力。

来这里消费的人,绝不会穿的如此朴素,更不会连个轿车都没有,看来他们是两个走错路的穷学生。

林枫看了一下表,如今已经是八点一刻,四维时代降临还有不到四个小时的时间将要来临,对他来说,已经时间无多,他必须在四个小时之内,得到那个叫战斗城堡的小型遗迹。

要不然,那个遗迹便会落入一个黑帮老大的手中,那时自己就白来一趟了。

“滚!”

林枫眼中突然射出一道杀气。

残酷的末世,将他的性格磨练的极为冷酷,末世中,有时候仅仅看一个人不爽,二话不说就把对方给砍了。

这种事,在末世中可以说是家常便饭,因此林枫一上来就大骂对方。

那名豪华夜店的内保愤怒了,作为资深内保,自然可以看得出谁是客人,谁来这种地方消费不起,是来闲逛的。

林枫则是属于那种消费不起的人,他一见面,才会对林枫如此无礼。

可是林枫比他还直接,一上来就对他破口大骂,而他眼中流露出的不屑,就仿佛一个高贵的帝王在斥责一名低贱的乞丐。

听到林枫的喝骂之后,那名内保顿时火冒三丈,看着这小子是被其他帮派的人收买了,来踢场子的人。

这个豪华的夜店是大款们赌博玩乐的地方,来这里的人龙蛇混杂,为了减少麻烦,一般这样的夜店都会雇佣当地有黑道的混混来看场子。

出于利益关系,也有很多黑道组织经常过来踢场子。

看林枫冷口冷面的模样,这名内保心中才敢断定对方多半是其他帮派派过来踢场子的,要不然这个小青年不会如此嚣张。

那名西装大汉一把抓向林枫,打算掐住他脖子,把他扔到大街上去。

这时刘文定看到了不敢置信的一幕,林枫只是随便一伸手,便抓住了那人的手腕,而后咔嚓声响起,那名西装大汉的臂便自中折断。

更叫刘文定感到恐怖的是,西装大汉小臂中的骨头居然戳破了肉膜,白森森的骨刺直接从黑色的西装中裸露了出来。

血水满地,现场极为凄惨,而那名内保,也爆发出一声哭爹喊娘的惨叫声。

面对如此血腥的画面,林枫不但不震惊,反而一脸的平静,仿佛他只是在看电影。

这叫刘文定心中郁闷的要死,他不过与自己一样,是个很老实的大学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血腥了?

哪怕在昨天,他还不是这样的,怎么在一会的功夫便如此堕落了。

林枫心中淡淡一笑,虽然自己身上的强大力量已经完全消失,但自己经过末世十五年磨练的战技还都记得。

那名大汉一伸手,他便看出了对方的破绽所在,并在一招之间废了那人的手臂。

“你是那条道上的,报上号来?”

几十名手持砍刀,身穿西装的彪形大汉从一楼大厅里闯了出来,一个个面目狰狞,目露凶光。

天呀,刘文定差一点吓得腿肚子抽筋,这些内保们都是黑社会的混混出身,有的人身上甚至血债累累,杀人都不当回事。

出于利益结合,他们被这个豪华的夜店聘为打手,专门对付来夜店消费而不付款,或者来踢场子的人。

这些来自天南地北的混混们,个个极为凶残,哪怕杀了人,最多一走了之,事后也没有人能够找到的他们的藏身之处。

林枫不过是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与这种捞偏门的混混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吗,却为什么与他们发生摩擦?

今天他做事如此鲁莽,会被那些亡命徒砍成肉泥的,难道自己今天来是要给他收尸的吗,想到这里,刘文定感到自己腿肚子发软,都不会走路了。

林枫冷笑一声,眼中杀出的寒光,似乎要把所有人的身体冻结,而后他直接朝那些人扑来过去。

林枫的身后传来了一阵卡擦声,几十名大汉惨叫着倒在地血泊中。

林枫一脸的冰冷,仿佛一个老农在庄稼地里掰棒子,直接将那些人的手臂全部折断,整个过程熟练而随意。

刘文定又一次被镇住了,这林枫莫非被古代大侠附体了,要不然怎么会如此厉害,而且手段还如此残忍。

空气中到处弥漫着血腥的味道,林枫略微闭了一下眼,贪婪的吸了一口满是血腥的空气,一股熟悉的感觉回到了他的身上,一切又仿佛回到了末世中。

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原来如此嗜血,这还是大学中见到别人虐待小动物就默然流泪的幼稚少年吗?

没有时间感慨了,林枫甚至都没有看那些满地哀嚎的大汉们一眼,就直接进了夜店的顶楼,直奔楼顶遗迹的空间连接点而去。

靠了!

刘文定的眼睛瞪的贼大,这林枫要干什么,伤了这么多人,还不跑,反而进了夜店,这莫非是传说中的自寻死路?

既然林枫既然进去了,自己也不能置之不理,兄弟义气呀。

想到这里,刘文定胆怯的跟在林枫身后,惶恐不安的上了二楼,并作出了一副随时逃跑的模样。

一个豪华的包间里,一名肌肉结实的彪形大汉正与一名年纪约十七八岁的美少女趴在榻上激战正酣。

不过,他还是从室内的监控中看到了林枫轻轻一伸手,便废掉一名内保的恐怖画面,他立即派出几十名小弟,打算派人做了林枫。

这个娱乐场所背景很深,杀死一个来闹事的小青年还不算什么大事,也不会引起较大的风波,最多花点钱而已。

当他看到林枫举手投足之间,便将几十名身经百战的内保们的手臂与大腿打折,每出手一次,便放倒一人,这等干净利索的手段,硬是把他这见惯风浪的江湖大佬给震住了。

看这人的手段,不像是来自国内的黑道好手可以做到的,难道这人来自世界上最顶级的组织,杀手联盟里的人。

看这人的实力,绝对是世界级的恐怖存在,究竟是自己招惹了他,还是这个夜店招惹了他,以至于被这么厉害的家伙杀上门来。

当他看到林枫一步步朝顶楼走来,离他房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之时,这名大汉的脸色阴沉了下来。

“大哥,我还要……”

大汉身旁,身无长物的妙龄女郎,用光滑白皙的身体贴在了大汉的后背上。

虽然她刚才差一点被这个东北牲口给糟蹋死,但为了讨好这名背景很深的江湖大佬,这名风尘女依然拖着疲惫的身子,对他投怀送抱。

“滚……你这个贱货!”

这名大汉想起林枫刚才那种神鬼莫测的攻击技巧,心中便暗自心寒。

同时把自己与对方比较了一下,并得出一个结论,哪怕自己现在站在林枫面前,最多也只是对方的一合之敌。

就在他心中烦躁之际,那名长相不错,皮肤与身材很好的美丽少女此时却把曼妙的身体贴了过来。

不过他却心情极差,一把推开了那名少女,眼中更是闪过了一丝戾气。

妈的,一定是有人买通了国际杀手联盟的顶级杀手来对付自己,决不能坐以待毙,这名大汉没有理会摔倒在地,低头垂泪的那名美少女,而是喊了他的一个属下的名字。

两名彪形大汉也来到了房间了,并恭敬的问道:“虎哥,什么事?”

那名大汉一脸凝重的说道:“准备硬货,这次我们碰上硬点子了。”

两名彪形大汉神色一怔,他们追随这人多年,非常清楚这名老大的恐怖力量,就算他赤手空拳,七八名大汉也进不了他的身。

今天,他居然连与对方动手的胆量都没有,而是直接准备拿枪干掉对方,难道今天来的这个人,真的有这么恐怖吗?

第3章  枪神

快步行走的林枫突然身体一停顿,感受到了三道杀气从不同的方向逼视过来。

对于杀气,这种无形却有质的存在,前世的林枫并不陌生。

事实上,任何对别人动了杀机的人,都会有一丝杀机外泄,对于一些敏感性极强的人,在危机逼近他们的时候,身体也会产生不自然的不适反应。

林枫这种在末世中生活了十五年的老鸟,对杀气的洞察更是敏锐之极,如果他没有对杀气的感应能力,也许上一世的他,在末世初期就死掉了。

虽然后来他能够在末世中活下去,与得到了进化人类的帮助有关,但他本身的天赋却要比那名进化人类所给予的帮助还要重要得多。

这也是林枫可以在末世中活了十五年,并成为华夏山河榜上排名一百强的原因所在。

感觉到身后气流不正常的波动,林枫背后仿佛长了眼睛一般,在对面的人扣动扳机的一瞬间,他的身体突然暴起,而后敏捷的就地一滚,躲过了同时从三个地方杀来的三颗子弹的狙击。

地上的瓷砖被打断爆裂,发出清脆的碎裂声。

而远处的刘文定也被突然发作的枪声真的耳膜轰鸣,这一刻,他心中有种软瘫在地的感觉,但林枫却毫发未伤。

“靠,这样也能躲过!”

那名东北大佬暗自咒骂,自己刚才那一枪可以说毫无先兆,同时又将呼吸压倒了最低,结果却被林枫莫名其妙的避了过去。

不但自己的子弹落空,连配合自己的两名手下一起出手,均全部失手,难道这个年纪不大,貌似公子哥的人物浑身长眼吗,还是说他的战技真的如此强大?

林枫满心遗憾,换做前一世的自己,不要说几支枪对着自己,就算几千支枪对着自己,自己也可以利用体内发出的气罩,崩飞这些水银泻地般射过了的子弹。

哪怕上一世,在末世前期,自己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抓住高速飞行的子弹,并将那些子弹以射来之前十倍的速度反射过去,直接将三人的身体直接打爆。

看来,这一世的自己要抓紧增强自己的力量才是王道,要不然,就算自己得到了那个叫战斗城堡的遗迹空间,也无法在末世中出人头地。

由于林枫只是普通人的体质,他之所以能避过对方的子弹,主要是因为他末世十五年磨砺出来的过人的眼力。

对方想要拿枪射中他,必须手腕先动,在对方手腕移动之前,林枫就已经避到了一边。

如此强大的反应能力,也只有他这种在末世中活了十几年的人,才能拥有这样敏捷的反应能力。

几个起落,林枫来跳那两名内保近前,而后一伸手,将两人的手腕折断,而后果断的扣动扳机,两声沉闷的枪声响起,两名内保的脑袋打爆,死尸栽倒。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一点拖泥带水,而且不过几秒的时间,仿佛林枫早对这些事情已经轻车熟路。

“他居然杀人了,这可怎么办,自己是不是赶紧跑掉,要不然一定会被警察抓走的,如果自己被定为杀人犯的同谋就惨了……”

躲在楼下的刘文定一个心差一点从胸腔里跳出来,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林枫居然敢杀人,难道他不怕国法的制裁吗?

东北大佬一抬头,便见到林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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