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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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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是这样喊她的名字,在几米远外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沈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样深不可测的眼神下,觉得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她觉得身体的那一部分已经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便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注视着她。沈安若匆匆地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她不想看到他此刻的眼神,怕自己又要被笑话。
沈安若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么。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索性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质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甚是昂贵的手镯体面地送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值班室的电话:“沈小姐,有您的东西,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就好。”
“沈小姐,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
她匆匆赶到公司的门口,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门口,递送员看见她便笑得有些奇怪:“沈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沈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的暖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竟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乍乍地排列在精致的正方形木盒里,分明是个小型的花圃。
“一共999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已经满眼红心:“沈小姐,好浪漫喔。”沈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
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一向不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代我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有些咬牙切齿,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咦,安若,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企业女员工玫瑰花作礼物。”
“这么有心?”
“嗳,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一下值班室小妹:
“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给每位女员工分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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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觉得解气了很多。
交往
再没人提及关于“追求”这个字眼,只是二人很快恢复了以往相处愉快的饭友关系。通常都是程少臣打电话给她,起初仍是周末,后来工作日里他也将电话打来:“我正好在新区办些事情,中午出来陪我吃顿饭吧。”或者“中心区新开了一家革命老区主题饭店,你若没别的安排晚上我去接你。”有次中午他找她出来吃饭,沈安若要去肯德基,结果程少臣拒绝去排队买餐,绅士风度也不顾,又挑三挑四,说是垃圾食品,最后只就着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饭,沈安若看得很想吐血。
他们以前都只在周末才会通电话,目的只一个,确认约会内容。现在很晚的时候,沈安若都准备睡了,也会突然接到程少臣的电话,声音里醉意薰然:“你有没有想念我?”有时候也说:“嗳,我突然很想见到你。”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没时间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么?”后一句话,索性回他“无聊”。程少臣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挂了电话。被人抢白了还那样开心,沈安若觉得他有时候真是特别的无聊。
他们的相处也未见更亲密,告别时程少臣会加一个离别吻而已,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相敬如宾,不过也是敷敷衍衍,有时落在眉心,有时在耳畔,有时在唇角,很有随机性,他再也没有像那晚那样专注地吻过她。沈安若反正无所谓,也不会主动去回应。
每隔个十天半月或逢大小节日,鲜花与礼物准时到达,不过没有再夸张得让人抓狂,还算正常,不会很便宜,也不会特别的贵,都是快递公司送达,他从来不会亲手拿了礼物给她。后来她觉得太招摇,曾抗议程少臣不要再玩这套把戏,结果抗议无效,反而弄得自己尴尬,便嘱托值班室人员不要送上楼来,下了班才去取走。估计程少臣有一个聪慧灵巧的女助手,给他女友送花送礼物也是工作内容之一。那些礼物都十分精致,沈安若虽然从来不记时尚牌子,倒也认得出某款胸针或某条丝巾恰在当季的时尚杂志上见过。打死她也不相信程少臣会亲自去买,至于他站在花店里选花的傻样子,那就更是无法想像。有时候她会想像一下他的助手同时准备N份礼物并认真作好记录免得送重复的场景,不但不气反而觉得很好笑。
程少臣那段时间似乎很忙,周末也常常在工作,极少带她出去玩,吃过饭就分开,也不再与那些玩友们聚。或许是夏天太热,没有什么好去处,又或许是那样的场合携的均是“女伴”,谁带“女友”去倒是令人笑话了,或许他另有“女伴”作陪,而她这个曾经“女伴”已经下岗。程少臣倒是有一次要带她去海里游泳兼冲浪,她疑心他有阴谋,自己本身又晕海,便死活也不肯去。
当了所谓的“女友”以后,最大的好处是,她拒绝的时候理直气壮。以前被他约要推辞时,总是费劲地转着脑子想出种种礼貌又委婉的托辞,生怕显得不识好歹,或者故作姿态。如今她再不用浪费这样的脑汁,只消说:“太热了,不想出去。”“今天累,改天吧。”便将他轻松打发掉。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微妙的计算式。连原子核与电子那样微观世界里的事物之间都是近了相斥,远了相吸,最终在一个最合适的距离上实现稳定与平衡。沈安若有时想想他那晚的“表白”举动仍是满腹怀疑,只当是他游戏的一个攻略,所以也没并有身为“程少臣女友”的自觉,不过对于两人的距离近了许多,她也并不排斥就是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仿佛一个旁观者,站在高处看红尘里这一男一女在玩明明很枯燥偏偏还乐在其中的过家家游戏,只待谁先觉得无趣了谁便先退出,然后游戏结束。
某个周六午后程少臣莫名其妙地来了,因为他最近忙,他们除了吃顿饭便散场,倒也许久未见。见他一身酒味,沈安若直皱眉:“你怎么来的?自己开车?”
“打车。”
当时沈安若正听着电视广告坐在沙发上认真绣一副绒绣图,小幅的梵高的《星夜》,还特地支了绣花架子,很像那么回事。程少臣坐在她旁边,看了一会儿:“这就是那个什么十字绣?周末的大好时光做这玩意儿,你还真闲啊。”
“这是绒绣,比十字绣费劲多了。哎,你别弄乱我的线,好不容易才分开的。坐那边去,满身都是酒气。”
看他的样子似乎不舒服,沈安若去厨房帮他冲蜂蜜水,回来时见他拿着遥控器按来按去,把所有电视台转了好几遍,还轻轻叹气:“这广告里插播的电视剧越来越不好看了。”最后干脆切换到电视机的娱乐模式,用遥控器玩俄罗斯方块。
“你来做什么?”沈安若被他弄得一头雾水。
“没事不能来么?你绣你的图,不用管我。”
过一会儿他又切换了节目,沈安若抬头看时,电视上第101次上演《泰坦尼克》。
“当年陪一女生看这片子,哭得稀里哗啦,都把鼻涕抹我袖子上了,我后来一听TITANIC这词都有心理障碍。”
“你本来想追人家,后来因此被吓跑了对不对。”沈安若白他一眼。
“你怎么这么聪明。你看这片子哭没哭?让我猜猜,像你这么寡情的女人……肯定没有。”
“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多浪费感情啊。再说,也没多感人嘛,我就看翻船那段还蛮震撼的,若不是后来翻了船,这一对也没有什么将来吧,就算私奔成功也铁定当怨偶。几小时的感情跟一辈子的长度比,完全可以忽略了,怎么可能竟然记得住一辈子呢。”
“那老太太才没记得一辈子,若不是被那副画唤醒了回忆,恐怕她早把那男的忘在记忆细胞最底层了吧。”
“哎,你,人家美好爱情被你说的真不堪。”
“你不也一样。” 程少臣打着呵欠说,“有一年写作课老师给我们出题目写‘爱情是什么’,我现在还记得那女老师真是美丽又有气质。可惜那次她罚我重写。”
“你写了什么?”
“忘了。”程少臣笑嘻嘻地说。
“你大概以作文为名给女老师写了情书吧。”
“少污蔑我了,才没有呢。”程少臣继续打呵欠,“你相信爱情不?”
“不信,一瞬间的错觉而已。幸运的人把爱情化作亲情,就自以为拥有了一辈子,倒霉的人把爱情变成伤口,也要痛上一辈子。不过聪明人当然会让自己好过啊,总会弄清楚主菜跟调味品的区别,痛过一阵子就会慢慢忘记了。”大概因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话,沈安若也乐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聪明人了。真遗憾,沈小姐,我还指望你会爱上我呢。”
“你很无聊呀,我爱你做什么?你又不缺人爱。你想体会被人爱慕的感觉时,找你的美丽女同事去。”
程少臣嘀咕了一句,她没听清,又低头绣图,过一会儿,竟见程少臣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睡着时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唇微微翘着,眉头轻轻皱着,头歪向一侧,很像个小孩子,跟他平时的样子大不同。沈安若看得有些出神,觉得心里有些柔软的情绪在蔓延,但很快便将这种情绪丢了出去。虽然是夏天,但屋里开了空调,还是有些凉,她将温度调得高一些,将他的头扶正靠在靠垫上,又起身替他拿来薄被盖上。心里倒是懊悔,跟他说那么多话做什么,这个奸商,指不定哪天又成他的把柄。
程少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去洗了脸,吃了她做得面条便离开了。沈安若松口气,她本来很担心他晚上要留在这里。
不过从那以后程少臣周末时就经常会过来。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程少臣还在远处时,她觉得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全然是翩翩贵公子,如今见多了他百无聊赖坐着发呆的样子,竟也习以为常。
也许是工作累,他连吃和玩都没了兴致,更多地混在她的小公寓里吃她煮的菜。他一向吃得过于讲究,沈安若本以为他极难伺侯,其实他在家里吃得很简单,只吃清炒的蔬菜与米饭稀粥。偶尔她也到他那边去,但路很远,周末车上人也多,程少臣就说过来接她,结果他开了近一小时的车过来后,便懒得再开回去。他周末里电话也不断地响,起初还算耐心,后来就烦了:“不要再罗嗦,我们周一谈。”最后把手机都关机。再后来周末与他相处时就再没有电话骚扰了。
程少臣静处时大多时候都很无聊,有时候就只是坐在一边看她绣花,一看就是半小时,盯得她都不自在,还经常挖苦她:“上次我来不是已经绣到这里吗?进展这样慢。”“你怎么越绣越少,是不是绣错又拆掉了。”“嗯,装模作样,假装贤淑。这样浪费休息时间,不如雇个人来帮你绣。”沈安若嫌他捣乱,便作势要拿针扎他,于是他跳起来飞快地逃开。
沈安若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公寓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但程少臣也不觉得闷,每次来的时候都自得其乐,很少打扰她,比如他总是去吓她养的那几条鱼,然后拿她的电脑玩一两小时的游戏,有时也翻了她的影碟看,总是看到一半的时候就睡着了。沈安若都疑心,他总是莫名其妙地来,通常在她这里睡上一下午,莫非她的沙发能够让他快速入眠?他近来总是一副睡眠不足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再后来他终于找到了沈安若家里一样有趣的东西,那是一副跳棋,沈安若上大学时总爱逛文化市场,看各种稀奇小玩意儿,有时也淘一些回来,后来突发奇想,拜托了一位江苏的水晶商帮忙订做了与玻璃弹珠一样大小的天然矿石珠子,纯天然的水晶玛瑙和玉髓,恰好六种颜色,每样十颗。一直也没找到合适的棋盘,毕业后便请木匠替她做了一个。其实一共也没花太多钱,那些珠子的品级并不高,不过那副跳棋看起来还是十分的烧包。程少臣对这副跳棋感兴趣极了,便总是拖着沈安若来一起玩,但是不管他怎么让着她,也很难输上一回,直骂沈安若笨,见她兴致缺缺,便索性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饰两角,后来三个人,最后六组棋一起下,沈安若看一眼凌乱的棋盘都觉得头晕,简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劳累过度还是精力过剩,竟把脑细胞用在这样无聊的事情上,而他自己却玩得起劲。再后来,他连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顺手,就坐在地板上用她的水晶和石头珠子打弹珠玩,沈安若的地板总擦得十分干净,他就常赖在地上,还从书架上搬了很厚的书摆成五行阵,当成玩弹珠的阵地。沈安若见他这样糟贱自己的宝贝,气得要命,直抗议。程少臣斜她一眼:“真小气,弄碎你一颗珠子赔你一颗钻石好了。”
“谁稀罕钻石啦?”
“你难道没听梦露唱,‘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比男人跟钱都更可靠。你就是太年轻,还体会不到。”
沈安若说不过他,便不再理他。不过他连玩弹珠的技术都相当的好,直到他玩烦了这个游戏,也没弄坏一颗她的宝贝珠子。
偶尔他们也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较劲(1)
沈安若接到去省城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也没告诉他。那天他们话不投机,沈安若觉得心烦,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整齐厨房,也不管他们本来约好了下午节目,甩了门就走了。其实也不算吵架,因为虽然她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他住的那小区甚大,沈安若走得不快,走了半天也没走到门口,以前总是他开车送她出来,倒没觉得这样远。那时已是盛夏,大中午的,阳光炽热,跟蒸桑拿似的,呼一下就全身出一层汗。走的时候根本就没指望他要跑出来追她,欲擒故纵的小把戏她非常不擅长,但心里仍有几分后悔,就算要找别扭,也该去寻程少臣的麻烦,干嘛折腾自己呢,屋里那样清凉,外面却跟蒸笼似的,他们本计划好了下午要去玩人工滑雪,怀念一下冬天。
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其实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后来还笃定地跟她说:“你尽管跑,我才不追,动不动就使小性的女人最惹人烦了,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跟她们一样?”
她那时气也消了,便笑盈盈:“我本是大俗妞一枚,你当我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么,你可真抬举我。”
“自恋狂。”
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XX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
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KFC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于是她立即强忍着胜利的得意换上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蛋挞?烤鸡翅?饮料要咖啡还是可乐?”
“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
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关于对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然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她都觉得江浩洋仿佛是关于她上一世的记忆了。
总算走出小区出口,大街上竟也有小两口在吵架。女孩子呜呜地捂脸哭,男孩低声下气:“我错了好不好,你别哭,别哭啊。要不你打我吧。”女孩回手就是一巴掌。“啊,你还真打啊,好疼啊。”“就打你,打死你,大混蛋!”女孩的拳头连续地落在那男孩身上,男孩躲躲闪闪,最后一把抱住女孩子,死死地搂着。
多么年轻。沈安若看得嘴角都弯起来,一时间竟有冲动,跑回程少臣的家,也这样揍他一顿。后来想想自觉得无趣,再说,回去的路也太远了,这么毒的太阳,多么不值得。她试着把刚才那一对的模样换成她跟程少臣,单是想像一下程少臣这副低声下气的模样她都觉得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样想想气更消了大半,对他没追出来更觉得无所谓。恰好有空的出租车经过,她招手示意,义无反顾地上车回家。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竟然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时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窜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她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秒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混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也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帐,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程少臣从不纠缠,说“你继续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挂电话,也不揭穿她。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还不算太笨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的精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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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程少臣电话又到:“公司还是家里?”
“我在XX市。”沈安若觉得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儿去做什么?”
“公司派我过来进修。”其实是开会一周。
“多久?”
“不太长,最多半年而已。”
“很闷吧。”
“怎么会,当年暗恋过我的帅哥排队请我吃饭,已经排到下个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帅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别吃太胖,免得回来后没人认识你。”
较劲(2)
连续开了四天的会,确实很无聊,一坐便是一整天,到了晚上都有点腰酸背痛。与她同住的那位小女生,晚上饭局散后回了房间便捧着手机与男友煲电话粥,窃窃地嘻笑,低低地撒娇,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那可是长途加漫游,沈安若都忍不住替移动以及联通公司感谢他们。她专注地看杂志,不作偷听小人,无奈屋里太静,还是免不了魔音入耳。
所以到了周末,沈安若早早打算好了去逛夜市,才要出门,手机便响了。看一眼,又是程少臣,真是阴魂不散。
“我很忙。你有事说事,没事快挂电话。”
“沈安若,我迷路了。怎么办?”
“迷路找警察叔叔,或者拨打110,找我有什么用?”
“……你火气怎么还那么大啊,刚才下那么大的雨也浇不灭,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三昧真火?”程少臣在电话那头轻笑起来。
“你才三昧真火呢。……咦,你怎么知道刚下过雨?”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浮上心头,“程少臣,你在哪儿?”
“不知道。我都说了我迷路了。”
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讲,是谁故意说错这条路的名称让我兜圈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故意的?我又没这在这里住过四年。”程少臣的表情无辜极了,“我说去你住的宾馆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知道辩论一向赢不过他,转移话题是正道。
“当然是因为十分的想念你。”
“你当我三岁啊,”沈安若朝他尽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对不对?”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
“……”
“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你以前喜欢到哪里去吃饭?”
“这附近有一家老字号的怡和园,很有特色。”沈安若随口回答,两秒钟后突然想起什么,“唉,算了,那条路后来改建,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了,你发呆的样子真傻。”
虽然那条路已经面目全非,怡和园却仍然还在原地,连装修风格都没变,口味数年如一日的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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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程少臣吃饭一向少,今天却吃了很多,“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少?”
“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吃不下。”
“哪家宾馆那么早提供晚餐?我打电话给你时是不是五点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程少臣放下筷子,脸上的笑意暖昧不明:“你的样子倒有点魂不守舍。这里有很珍贵的回忆么?”
沈安若咬着唇瞪他,不说话。
“难道我猜对了?唉,真伤心。”程少臣语气哀怨,脸上笑意却更深了,“那我们换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饭。那样多的话,真讨厌。”
“你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还是希望尽快地走?或者你希望自己待在这里安静地回忆一下往事?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你选哪一项?”
“你自己待在这里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开头。
她越生气程少臣越开心,她很早以前就该明白这个事实了,果然出来的时候,在几米外都能感受到他的愉悦心情,甚至破天荒地走到她身边拉住她的手。她使劲地甩开,几秒钟后又被他抓住。他故意松松地抓着她的手,让她轻易就能甩脱,然后又拉住,就这么反复地折腾,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挣扎,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过马路。
穿过一条街便是城市中心广场,是她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实并不算特别的大,但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最繁华的地带开出这么一大片辽阔的空地来,成就了当年一个城市规划的奇迹。为了这片广场,几座标志性的建筑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楼,甚至包括一座才落成一年多的电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请她在怡和园吃饭,后来他们就在那家几个月后便被拆掉的电影院里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再后来,江浩洋问她如果一直一个人,是否愿意考虑做他的女朋友。几年之间,她都以为那只不过是一句戏言,很多年后,她承认自己真正的初恋也许是从那一瞬间开始。而如今,她又开始迷惑,是否当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错觉?
程少臣替她买来冰淇淋:“吃一个,消消火吧。”
“你离我远一些,我的火就消了。”
他在她身边坐下:“这里人这样多,你不妨当我是路人。”
“路人有坐得离我这么近的吗?你骚扰啊。”
“就算你在这里想起你的初恋,也不能拿我出气啊。”
“你怎么知道是初恋?哼,六岁时我的初恋就结束了。”
“那么是最深刻的一次恋爱了?刚才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是你们以前坐过的吗?”
“程少臣,你去死好了!”沈安若终于找到机会握起拳使劲地揍他,结果他看起来瘦,肌肉却很结实,反而是她手疼。
程少臣也不躲,只一径地笑:“你看你看,这么不经挑逗,说你幼稚还不承认,恼羞成怒了不是?”
沈安若收起拳,死死咬着唇,仍觉得不甘心,又踢了他一脚:“大混蛋!”
夏日广场里总有小孩子提着装满玫瑰的篮子专门纠缠成双成对的男女,眼前这小姑娘长得可爱伶俐:“大哥哥,买枝花送给姐姐吧,姐姐多漂亮啊。”
程少臣抽了几张百元钞票递过去。
小女孩放下篮子,扒着手指算了半天,最后把篮子里的花全捧出来:“都是你的,我还要找你钱。”
“不用找钱了,你帮我个忙行不行?我不小心惹这位姐姐生气了,你帮我哄哄她,请她笑一笑。”
沈安若简直看不下去,扭头就走。
“姐姐,你的花。大哥哥……”
程少臣回头胡乱抓了几枝花塞进沈安若怀里:“好啦,你都已经气了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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