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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好好过日子-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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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燕见钱元脩眼睛里的担忧不是作伪,想了一下道:“你管就你管,只是我没有那么娇气,你不要因为我这两天情绪不好,就耽误了以后的大事,要知道,我们母子几个,还都指望着你呢。”
“我从会说话就开始读书,以前学的都很扎实,也就这几年荒废了些,最近囫囵吞枣的看了些书,把以前的也记了起来,以后在看也不碍什么的,”钱元脩见郭燕会说笑了,心里也高兴起来,在郭燕耳边细细的唠叨起来:“我读书还不是为了给你挣诰命,你要是有什么不好,可让我怎么安心读书,做官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我现在少读点,你安心养你的胎,等把孩子生下来,我在好好的看一遍,温习一回,索性时间上都还够,将来考试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郭燕听钱元脩说的伤感真切,也就不在坚持,有时候真的是功名利禄不如家人幸福安康,可是这种东西往往是要人失去了之后才会懂得,而钱元脩却知道,先珍惜家人,再追求名利,自己又何必让他担心,反而误事?
郭燕也知道此时不是自己坚持什么原则的时候,她自怀孕以后,就休息不够,直接造成自己身体瘦弱,连带着肚子也比同期的孕妇要小许多,虽然也担心,尽量休息,可是家里的情况在那里搁着,休养,是不可能的。
好在还有几个月就要生了,按自己管家理事的情况来看,钱元脩虽然兼职读书,可也至少还有半天的时间可以用来学习,应该不会耽误正事,而自己也可以用这几个月的时间好好的养养身子,毕竟,这是自己的骨肉,自己不心疼,谁来心疼?
“既然如此,以后的事情我就不管了,”郭燕想的开,也确实累了,说了这句话,从钱元脩身上往下滑,缩到被子里,找一个舒服的姿势,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你去忙吧,我困了,让我睡一会儿。”倒是把担子卸的干净彻底。
钱元脩看着就坡下驴的妻子,哭笑不得,自己怎么忘记了她以往疲懒的样子了,这人做事利索,推卸责任也是一流啊。钱元脩帮着郭燕掖好被角:“你歇着吧,我去看看孩子们。”
郭燕这一歇就直到生产,中间连给孩子缝衣的事都不让做,好在如今有了赵氏和环儿两个土著女子,人家那一手针线活真是让郭燕叹为观止。郭燕曾跟钱元脩戏言:“我就是一个吃货,连个衣服都会缝,如今你可后悔娶了我。”
钱元脩一边缝制着自己的内衣,一边跟拿眼睛瞟郭燕:“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嘛,既然知道,就该好好的给我把孩子生下来,要不然你身为一个女人,连孩子都不能够生,我真的要休了你了。”郭燕和孩子们的衣服可以劳烦赵氏和丫鬟,钱元脩的衣服,尤其是内衣就不好意思让身为寡妇的赵氏插手,可郭燕缝衣服的速度实在是令人汗颜,加上她现在又怀着身孕,钱元脩只好自己动手。
其实以他们如今的能力,买衣服也不是什么问题,可现在郭燕有孕,有时候总会有那么点时间空出来,干坐着聊天也没意思,钱元脩就给自己找点活干,尤其在他现在很享受郭燕在他缝衣服的时候那种羡慕嫉妒恨的表情,也能够在这个时候尽情的挤兑郭燕,享受一下拌嘴的乐趣。
“你敢?”郭燕立即母老虎发威,挺着肚子威胁道:“你要是敢休了我,我就把两个孩子都带走,大的小的,一个都不给你留,让你孤家寡人一个人过。”
钱元脩摇了头笑,“你也就这点本事,千万别让孩子们看见,回头他们会笑话你的。”
郭燕红了脸,挨挨蹭蹭的坐到钱元脩身边,“你说我肚子里的这个是男孩还是女孩?”这种问题是所有即将身为人母的女人都好奇的问题,郭燕也不例外。
“你坐远点,小心我扎到你,”钱元脩手上顿了一下,把已经缝好一条缝的衣服收好边,扯断线头,重新把衣服理了理,开始缝合另一条边缝,“你希望是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郭燕不假思索的道:“我喜欢女孩。”
“呵,”钱元脩倒是没有想到郭燕竟然希望自己生个女儿。虽然自己没有什么产业,可是按照现时女性的想法来看,作为继母,或者说是作为一个孕妇,压根就没有想生女儿的,除非是那家里儿子足够多,或者,那家人身份特殊,成心想要用女儿攀富贵的。“咱们家生个女儿可是麻烦,你要知道,我们没有多少银子,将来女儿出嫁嫁妆少了,婆婆可是会不高兴的。”以郭燕的容貌来看,要是真的生个女儿,长的必然差不了,自己要是能考上个一官半职,倒还可以做她的护身符,要是不能,家里有个貌美的女儿,怎么看都不是好事。
郭燕显然想不到这些,听钱元脩一说嫁妆,果然就急了,“那我们就生个儿子好了,长大了娶个漂亮媳妇,我不会当恶婆婆,虐待儿媳的。”
可是肚子里的孩子的性别真的不能够由他们自己决定,钱元脩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郭燕肚子里的孩子大概因为受了亏损,足足的在她肚子里多呆了半个多月,可这件事除了钱元脩没有人知道,给郭燕接生的产婆虽然经验丰富,可架不住郭燕孕早期没有养好,怀的又是个女儿,天生就羸弱些,生下来体重只有正常偏下的水平,早半个月或者晚半个月,根本就看不出来。
只有郭燕肚子疼痛要生的时候,把赵氏等人惊的不行,还以为是早产,鸡飞狗跳的忙活折腾了一阵子,倒是让钱元脩提了半个月的心终于落在了肚子里。
幸亏钱元脩早早的就跟产婆打好了招呼,他又不讲究什么让人不进产房的说法,全程监护,既然产婆惊吓感动了一回,又让郭燕的身体少受些罪,孩子倒是平安的生了下来。
第二十一章
瓜熟蒂落,一朝分娩,郭燕疼死疼活折腾了一天半宿,终于在第二年的二月十二,花朝节这一天的清晨生下了一个满身褶子的女婴。
钱元脩亲眼目睹了郭燕生产的全过程,对前妻抛下他和孩子跟人跑了的怨气也淡了,虽然她做的事情很不地道,可是就冲她替自己拼死为钱家留下了一条血脉,钱元脩也不会再怪她了。
当然,对于郭燕生的这个跟自己完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女儿,他此时此刻也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来看,第一眼看见这个红彤彤,皱巴巴的女婴儿后,钱元脩自觉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郭燕倒是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竟然跟林妹妹的生日是一天,只是希望她的命比林妹妹要好才是。
“真丑。”小不点不识货,头一眼见到妹妹就大皱其眉,“娘,妹妹长的真难看,早知道这样,你该生个弟弟的。”
“哎呀,你这样说你妹妹,小心等她长大了不理你。”?郭燕也是头一次见到初生儿,虽然很赞同小不点的话,可到底是自己肚子里生出来的孩子,再丑看着也舒服,急忙维护道,“你爹说小孩子就这样,等长大了就漂亮了,你小时候也这个样子呢,看现在不也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越长越漂亮。”
小孩子变化是最快的,不到一年的时间,小不点就从那个骨瘦如柴一身污垢的臭小子,不仅个子猛涨,身上也胖了不少,养成了略带婴儿肥的小帅哥,越看越养眼,尤其是他举手投足之间,十分的少年老成,颇有钱元脩的影子。
小不点听郭燕说自己小时候也这个样子,刚把眉头皱起来,就听到后面郭燕夸他的话,瞬间就笑眯了眼,可嘴上还是不满道:“漂亮是说女孩子的,我是男子汉,只能说是‘帅小伙’。”
“是,娘说错了,”郭燕咯咯的笑了两声,带动身体的疼痛,好看的眉头皱了起来,小心的滑进被子里去躺好,偏着脑袋看着躺在自己旁边,裹在小红被子里的皱巴巴,红彤彤的女儿叮嘱小不点:“儿子啊,你可是哥哥,妹妹以后能不被够过好日子,可就要看你的了,你千万好好读书,考上状元,做个大官,将来好给妹妹撑腰啊。”钱元脩说的没错,丫头长大了嫁人在婆家过的好不好,不仅看嫁妆够不够多,还要看娘家的人势力够不够壮,要是足够强势,就是丑点也不怕被婆家欺负。
小不点豪情万丈,以郭燕和女儿的幸福日子为己任:“我长大了就去考状元,让娘和妹妹过好日子。”
郭燕没有穿越成大户人家的主母,自然不会有不能亲自哺乳的遗憾,可她却遇到了另一种尴尬,等女儿哭的要吃初乳的时候,她的奶道不通,女儿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却吸不出奶,把小家伙急的直哭。郭燕这可是第一次生育,连替孩子换尿布的经验都没有,幸亏身边有钱元脩这样十佳妇男,她急忙求救:“这可怎么办?”
钱元脩知道郭燕没有照顾婴儿的经验,只要没有旁的事情,一直都守在旁边,换尿布什么的也是他动手,只是有些东西他实在是代劳不了,只能跟着干着急。看到郭燕当着自己的面自然而然的解开衣服给女儿哺乳,虽然他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看着那白花花的鼓胀的有些夸张的地方他下意识的吞咽了下口水,身体的某个部分也不自觉的胀痛起来,眼睛不由自主的盯着那个地方脱口而出:“我帮你吸吸吧。”话一出口,钱元脩满脸通红,大概是旷的久了,竟然连女儿的食物都要抢啊。
“啊?”郭燕也羞红了脸,她已经按照赵氏教的用手挤压,可也不知道是按摩的方法不对还是那出口被堵塞了,奶水一滴一滴的出,而且只有那么一两滴,就怎么也挤不出来了,听着女儿哭的声音越来越小,郭燕自然是舍不得她肚子饿着,硬着头皮道:“那,你就吸吸吧。”?原来也没有想着用别的东西代替,自己要是不能够哺乳,女儿吃什么啊,郭燕倒不是那种特别扭捏的人,加上钱元脩本就是她丈夫,两人之间什么亲密的事情没有做过?孩子的父亲帮忙孩子把奶水吸出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吧?
钱元脩没想到郭燕真的答应了,倒有些不好意思,眼神偏了一下又转了回来,那个地方实在是太诱人,刚迟疑了一下,搓着手,脚却忍不住往床边挪去,郭燕做了决定,听着女儿的哭声愈发着急,急忙催促道:“你快来吸吧,孩子饿坏了。”
钱元脩倒是知道轻重缓急,加上,自己心里也确实有些痒痒,听了郭燕的催促,就坡下驴,在床边坐下,从郭燕怀里把孩子接过来,掩饰心底的那份踊跃:“恐怕会有些疼,你忍忍。”说着就低下头往那处柔软含去。
郭燕自从怀孕,身上就有了一股母性的味道,尤其是月份大了,身上渐渐的就有了奶腥味,两人又从来都没有分开过,一直同榻而眠,偶尔憋的很了两人自然会忍不住做点什么,吸吮什么的也不是没有过。可那种时候的感觉跟替女儿吸乳又有所不同,郭燕自然是先感觉到一股牵心扯肺般的刺痛,想到女儿,她只好皱着眉头忍着。钱元脩却感觉到这里比往常都香软,忍不住先用牙齿咬了一下,先用舌尖舔了一下那带着奶味的红豆,见郭燕忍不住瑟瑟了一下,才想起来正事,张嘴含住,舌头卷上□,吸吮起来。
婴儿的力气自然跟大人不同,钱元脩含住吸了几下,那肿胀饱满的地放就跟找到出口一样,浑身的经脉都通了,都冲一个地方涌去,忍了一脑门的汗,急忙拍拍钱元脩,示意她可以了。钱元脩自然感觉到了那里通畅了,有些意犹未尽的吐出了红珠,一股乳黄色的液体就喷射出来,郭燕急忙用手捂住,嘴里连连道:“赶紧的,把女儿给我,别浪费了初乳。”不是说第一口奶水对婴儿最好吗,可惜却便宜了她老爹。
郭燕斜睨了钱元脩一眼,脸比刚才跟红,这家伙当真的吃上了。钱元脩也有些囧,急忙把孩子送到郭燕怀里,小心托着孩子的头,看着孩子吃奶,两人一时到都有尴尬,另一种血脉相连的感情却越来越强烈。
女孩子到底食量小,这也是郭燕那里容量超大显得,一边的还没有吃完,孩子就吃饱了,钱元脩看郭燕笨手笨脚的,干脆自己抱过孩子拍奶嗝。郭燕揉着另一半的鼓胀,低头喃喃道:“这边通了不疼了,这边还疼的厉害,要不,要不你再帮我吸吸,”声音越来越小,钱元脩倒是低笑出声,越发的卖力的拍哄女儿了。
有个大夫坐镇,郭燕的身体恢复的很快,女儿也一天一个样,没几天就褪去了那一层红色,长了一圈肉出来,又养了半个月,就成了一个白白嫩嫩,漂亮的小婴儿,把小不点喜欢的恨不得不错眼的看着妹妹长大:“妹妹真好看,长大了一定跟娘似的,是个大美人。”
郭燕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脱去了那层奶衣竟然是这个样子,小丫头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越看越可人,可看着女儿的相貌,郭燕心头渐渐的起了阴影:“也不用太漂亮,要是有现在的一半就好了,”若是在前世,郭燕自然是喜欢自己的女儿长的越漂亮越好,最少,找工作的时候就不像自己那个时候处处碰壁;可如今这是古代,女人跟商品差不多的时代,长成祸水级的并不见得是好事,原尊已经够惹眼了,这丫头从褪去胎红开始,五官越看越像郭燕,等到满月的时候,那眉眼精致的比郭燕更甚,怎么不让郭燕担心?
钱元脩跟郭燕想的一样,只是郭燕担心的是女儿长大以后,他连眼前都要紧张,郭燕原本就长大漂亮,生完孩子后更是魅惑人心,如今他们住的又是商住两用的房子,异性男子经常出入,要是她这个样子,让人看见,会不会出什么后果谁也说不定。“现在天冷,你带着孩子就在屋里呆着,没事少出去。”
郭燕早就从钱元脩看自己越来越灼热的眼神中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尤其是刚刚满月时钱元脩的迫不及待,知道钱元脩如此说也是为了自己好,只得答应:“我现在已经可以独立的照顾孩子了,实在不行我会叫赵大姐和环儿帮我看会儿,铺子里的生意总体来说还行,你就安心读书吧。”
说起来他们搬到省城也快一年了,铺子生意最红火的时候也已经过去了,本地抄书的人已经很少了,倒是有跟他们一样从外地提前来省城赶考的秀才,有慕名来,抄书的。然而抄书也是个繁琐费时的事情,这些秀才既要读书复习,偶尔还要出去交流交流,时间本来就不多,只能够捡顶喜欢的抄上几本,如此一来,铺子里的文房四宝销量就锐减。
好在考试的日子一天天的近了,来考试的外地秀才越来越多,慕名而来的也有不少有钱人家的公子,并不计较银钱,他们直接卖当初别人抄书时的备本,填补了少售笔墨纸砚的利润空间,只是书是个笨重的玩意儿,外地来的就算是经济上宽裕,携带运输方面到底是嫌它累赘,购买量还是不大。
好在他们的铺子名声到底是出去了,又劈了主人的地放,还可以包食宿,对比了一下,觉得比在旅馆里住着环境好,就干脆长期包房,当旅店住了下来。这样收入就跟以前一样,甚至这些住下的秀才更好说话一些,尤其在饭菜上,并没有那么多讲究,加上如今是冬季,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菜品,白菜豆腐之类的只要做熟了送过去,管饱不饿肚子就行。大锅饭节省时间,赵氏和环儿就轻闲了不少,多出来的时间自然是帮郭燕带带孩子,做做衣服,绣绣花什么的。
郭燕也趁此机会跟赵氏她们学着做衣服,绣花。
要知道入乡随俗,即使店铺里什么东西都能够花钱去卖,有些贴身的内衣什么的,还真不好意思穿别人做的,虽然钱元脩会做,但是郭燕也不好意思真的一辈子穿他做的衣服。
再说,人家一个大男人都能够学会自己缝衣服了,自己一个女人难道还学不会?
第二十二章
也许是做了母亲的缘故,郭燕比生产前更有耐心,捻针拿线的样子到也有模是样,等学会了缝衣服,就试着做荷包绣花。原本描的一对鸳鸯让她绣成了鸭子状,实在是舍不得扔了自己的处女作,最后挂在小不点腰里,还把他美的冒泡,跟钱元脩显摆了半天。
当天晚上钱元脩正在郭燕身上卖力的运动,忽然就想起来白天儿子跟他显摆的那个看不出来是鸭子还是鸳鸯的荷包,不禁醋意大发:“你太没良心了,我给你缝了那么多的衣服,你第一个荷包居然不给我?”说完就把头扎在郭燕胸前吸吮轻咬着,引来郭燕身上一阵阵战栗,郭燕简直就是天生的奶娘,不仅把女儿养的白白胖胖,隔三差五的还能够让钱元脩加顿餐。
郭燕对于钱元脩的跟孩子抢食物的行为已经成无语变成无奈,把钱元脩的脑袋从胸前扒拉开,“女儿的奶你要吃,给儿子一个荷包你也要抢,什么时候也成了个孩子。”伸手在他胸前的豆豆上掐了一把,引得钱元脩身上一哆嗦,越发大力的耸动起来:“就那样的你也看得上,明天我就把那个从儿子那里要来挂你腰上。”
钱元脩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数落郭燕:“以后给儿子的不许绣什么鸳鸯,虽然你那绣的确实看不出来是鸳鸯,你知不知道,那东西是不能够胡乱给的。”边说边恶意的停了一会儿,又突然撞击了一下,把郭燕顶的浑身都软了,“下一个荷包给我,记得绣上鸳鸯”。如今的郭燕越发的勾人,面对这样的尤物,躺在身边都令人心猿意马,只是郭燕把的严,总要隔几天才让钱元脩开开荤。一旦开荤,钱元脩自然是要找够本,郭燕自从生完孩子后,身体也越发的敏感,对于做这种爱做的事情也不反感,两人都是精力旺盛的年纪,每次都是是如鱼得水,尽兴享受,两人斗斗嘴调,又折腾了一会儿才完事,郭燕也得了任务,两天以后,给钱元脩一个绣了一双鸳鸯的荷包。
郭燕无语钱元脩如今什么都乱吃,越发的没脸没皮了,第二天就张罗着重新绣荷包,勉强绣了个看得出来不是鸭子的东西,挂到钱元脩腰间才罢。
等郭燕终于能够把鸳鸯绣的看得出来是鸳鸯的时候,她们一家四口,带着赵氏母子,和环儿,阿力两人租了三辆马车,拉着书籍行礼等物,又摇摇晃晃的坐在了马车上。
这已经是一年后的事情,钱元脩自郭燕满月后,就重新开始了闭关读书的日子,要不是郭燕督促着吃饭休息,真的要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他的付出也有了回报,这次下场发挥不错,等放榜出来,竟然还考了个第二十五名,中游偏上的名次,倒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当天晚上加餐且不必说,回房后郭燕自然是好好的犒劳了一次钱元脩,自己第二天也差点没有起来床。
原本钱元脩就因为开店有那么一点名气,加上这一次考的好,他的铺子竟然突然名气大发,成了所谓的风水宝地,还流连未走的秀才书生也会专程到他的铺子里转转,大多也会抄或卖的稍几本书走,让钱元脩和郭燕忍不住把转让铺子的念头推迟了一段时间。
而在这半个月里,来看房子的房东竟然动了接手的心思,认为钱元脩这个铺子的经营模式比较好,比他单纯的租房子挣租金要强许多,知道钱元脩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接收者,竟然打算自己接手铺子接着干下去,钱元脩有过一次盘店的经历,又做了这几年的生意,自然会抓住商机把那些抄写没有售完的书和没有卖完的笔墨纸砚都出售给了房东。
房东早就打听了钱元脩最初是靠他那些孤本古籍吸引的客源,在跟钱元脩讨价还价以后,留下了他一部分书,又把他那些实在不肯出售的书都誊抄了一本,自己又添置了一批,重新开业后自然是比钱元脩那时候做的还气派。[小说网·。。]
这几年精打细算,好歹攒了点银子,盘店的时候不仅把积压的书籍存货都转了出去,还高价出售了一批书,手中的银子充足,两人也就不急,一路走一路商量着进京到底是如何安置,是在城外买房置地做农民,还是在城里租房继续做买卖?
前后讨论商量了几天,两人一致决定,在京城不远的郊县卖房置地,做个地主。
买地自然是长远打算,就算是钱元脩一次考不上,也不至于担心以后的生计问题,就算他好命,一次高中,可万一谋不到官缺,也不至于饿死干等吧。
二则不管将来能不能够做官,这土地房屋总是增值保值的东西,他们并不是有钱人,没有资本坐吃山空,置点田地,虽然自己不会种,可租给佃户总能够收点租子不愁吃喝。
第三个原因跟前面一个差不多,做生意即有损将来的官路,又不见得能够十拿九稳的挣钱。要知道做买卖完全是看运气和实力的事情,看准了有后台自然来钱快,可是看不准没有后台呢?他们自然是后者,可赔不起。
另外这一次考试可不比省试,不仅时间紧,考的东西自然也比省试要深奥广泛一些,钱元脩不仅要全副身心的投入,复习,有必要的话还要找同学们讨论,交流交流心得,自然是不可能照管店铺的生意的。
郭燕本就是妇道人家不方便抛头露面,加上她如今女儿还小,还有两个半大孩子的学业要她来安排,虽然教案都是钱元脩准备,可是这代课讲解的事情都是郭燕的。
说起来,郭燕都替孩子们辛苦,就在她养胎坐月子期间,两个孩子被钱元脩填鸭式教育,已经把功课教到四书五经阶段了,等郭燕重新接手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差点耽误了孩子们的读书学习,要知道按照她原来的进度,何年何月才可以把那《四书》《五经》《中庸》《大学》等书学完啊。
只是这后面的书都是些生涩的文言文,连郭燕自己理解起来都有些困难,教起来自然不得心应手,好在这两个孩子们大了许多,有些东西也会自己理解,有些郭燕实在弄不明白的,才找钱元脩给他们讲解,只是以免耽误钱元脩学习,郭燕能够克服的尽量克服。
然而理想是骨感的,现实是残酷的,等到了京城,他们才知道,先前的计划都是自己的臆想,根本就没有结合实际。
钱元脩把一家大小安排到旅馆,然后出去跑了几天,每天回来都愁眉不展,自己原来还以为自己是有钱人了,谁知道如今到了京城,依旧是穷光蛋一个。
买房置地什么的,更是一筹莫展,转了几天也没有定下来,除了偏远荒地,那些可以种植的地段好的田地,根本就是有价无市。
又不是荒年,最近朝廷也没有查抄贪官污吏变卖田产土地什么的,京城近郊县市的土地想来金贵,不是皇家产业,就是贵族高官的产权,这些人不强取豪夺别人的土地就好了,怎么会有闲心卖土地,这可是败家的征兆。
城里倒是有房子出租或者出售,可是那价格更是高的离谱,他们那点银子,连人家半间房子都卖不起。租店铺做生意的打算早就排除,他们想都不敢想,在这样竞争激烈,比拼后台的地方,他们有多少银子去掏买路钱。
“现在才知道,跟这里的房价比,老家的田地房产简直都是白送给人家的。”钱元脩握着空空如也的银袋,京城里的物价不是一般的高,出去办事离了银子又不行,惆怅不已,没有出息,就什么都不是,在老家自己虽然是个穷秀才,可多少还有人给几分薄面,可到了京城,满大街都是皇亲国戚,高官显贵,自己这样的没有任何后台背景的应试举子跟那街上的蝼蚁差不多,人家连正眼都懒得看上一眼。
“这就是地域上的差别嘛,”京城能跟乡下比?郭燕心里倒是有那么一点理解:“也只能够这样了,谁让洛阳纸贵呢。”
好在他们折腾的动静够大,有一个经济专门找到了他们,说是城外有一处庄子,除了有点远,其它的倒是不错,如果有意,可以带他们去看看。
钱元脩和郭燕原本就想在城外置产,京城里的消费实在是太高了,一捆最常见的蔬菜都能卖个肉价钱,连吃水都要花钱,自己这样的小门户可如何折腾得起?
两人跟着那经济去了他说的庄子,
说起来,这个地方着实不小,一个十几亩的山林,山上有已经成材的杂木、果树,沿着山脚缓缓流过的河滩,一所有高墙圈起来的小院,里面五间独立的正房,东西厢房,后院厨房马厩等功能齐备的四合大院,顺着山脚河流蜿蜒向西而去一大片贫瘠的沙滩地,足足有几十亩大小,一眼望不到头。
要是随行就市的算价钱郭燕他们就是倾家荡产也卖不起这里,而这个经济给的价钱,绝对合适,物超所值。
这是郭燕眼里的价值。
钱元脩有些迟疑,地方倒是不错,有山有水,有房还带着家具,关键是价钱还不高,唯一有点缺憾的是,那十几亩的沙地太贫瘠,根本就不能够种植什么东西。
他们既然做不了生意,自然是想要买上几亩土地,也不求挣多少钱,有多少出息,只租给佃户,在他考试或者初入官场的时候,家人不至于饿肚子就行。
可这沙土地明显的就成了鸡肋。
在这些土著人眼里,尤其是富贵人家看来,这地方只是一座荒山,湖泊,一个让护院住的院子而已。满山的杂木,除了后来种的几株果树还可以结几个时令的果子,满山遍野的也只能够出些菌子,竹笋什么的。
那些抛荒的沙地,不要租子都没有人肯种,看着面积大,根本就不值钱。唯一可以卖钱恐怕只是那所房子了,可惜卖这地方的人家又不是买来住家的,谁愿意花大价钱给看林子的卖房子住。所以,这房子根本就没算在价值里去。
偏偏钱元脩和郭燕还真是打算卖房子安家自己住,原本还有些迟疑的钱元脩在参观了房子的内外之后,倒是打定了主意,决定把这里卖下来。
第二十三章
要知道,这山地的原主人老辈人子上头有好打猎的,当时卖的这座山头,为的就是给他们玩耍练手,因为主子会来住,盖房子用的材料什么的,都是正经东西。只是后来老人没了,这近郊的山地森林也因为老辈子人过度捕猎,大型的野生动物已经灭迹。
后辈人来玩儿只是打个野鸡兔子什么的,实在是没有意思,渐渐的也就不来了,因为这山林基本就没有什么出产,自然没有油水可捞,有门路的下人也都寻机调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最后连看山护林的人也撤了。
有钱人家万贯家财,对于这种只赔钱没有进项的产业原本就不关心,抛荒搁置的久了也就忘记到了脑后。
也正是因为这样,让家里的败家子钻了空子,偷了这块山地的地契,拿出来卖,换钱零花的,价钱高低自然是不怎么计较。
只是因为地方实在是荒废的久了,本地人知道这土地的原主子是谁,没人敢买,外地人又闲这里的太破,无出息,所以这块山地一直搁置,无法出手。好容易有了钱元脩两口子这样不明底细,又贪便宜的外地人,这经济自然想要把这桩生意做成,所以一上来价钱也就没有多说,才能够引得钱元脩和郭燕专程来看一趟。
只是这些情况钱元脩、郭燕自然是都不知道,他们只看这里荒废了多年的样子,主人大概是真的要处理了,两人一露出购买意向,连那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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