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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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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祝的娃。
赶紧将三位大神从康那里接手,还好今天野餐时准备的食物实在够多,全都没有吃完让布库带着。这会儿赶紧双手奉上,三位爷的脸上才算有了人气。
“干嘛去了?”纳鲁问道。
听到纳鲁说话,泰格转头用控述的眼神看了孙志新一眼,然后用芋头蘸了糖汁尝了一口,不喜,改换吃竹虫。咦?这个味道好!逐递给纳鲁一只,纳鲁看了一眼,被恶心到了。怎么又是这个?
家长发话,奥格也转头看了孙志新一眼,眼神如刀,好一阵刀光剑影。
尼玛!怎么感觉这么像三堂会审?
孙志新老老实实的道:“野餐去了。”
布库非常不合时机的插了一句:“吉玛今天有教我们唱歌,很好听!要不要我唱给你们听?我和伯纳还找到了粘土,吉玛说有大用哦~”
孙志新脸孔一黑,我的小爷,你要讨赏也换个时候好不好……
果然,泰格还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你们玩得很高兴嘛,中午一过我就开始饿。可手里没吃的,饿还能怎么样?当然只能忍着,再饿也得打猎获取食物。纳鲁,我下午猎野牛的时候是不是手滑过一次?这次的失误差点让牛角划破我的肚皮。”
“嗯。”纳鲁点头。“确实很危险。要不是我反应快用吹箭射瞎牛眼,你就得躺着回营地。”
泰格的眼光又闪了过来:“那是饿的,手里没力气。”
妈的!这厮真腹黑,听着这话想不内疚都不行。
孙志新认命的道:“我去做晚饭……”
奥格迅速从芋头上抬头:“我要吃鱼!”然后继续啃芋头。
“知道了……”——
做了一顿迟来的香喷喷晚饭伺候好了这三位,终于雨过天晴。大大小小四位爷依旧呆在孙志新那里用竹杯喝剩下来的剌梨汁,纳鲁问:“找粘土?找粘土来干嘛?粘土又是什么东西?”
“粘土可以用来干很多事。”很难向史前人类真正解释清粘土的用途,孙志新就指了指陶锅:“比如,可以用来烧这个东西。”
纳鲁楞了楞神,愕然看着孙志新,最后句话对他的冲击有点大。
泰格一怔,失声道:“你会烧陶器?!”
孙志新抓抓头皮:“会一点儿。”他确实会得不多,以前只在陶艺作坊以很不认真的休闲方式烧过,很多细节都不知道。不过他已经在PDA上查到了相关的资料,理论上来说经过一番实践后可以烧得出来。反正他要烧的又不是景德镇那种细瓷,需要太多的高端工艺,仅是要求烧出来的东西能用就行,这个应该不太难。
纳鲁和泰格面面相觑,震惊之后皆是大喜。
会烧陶器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部族的生活将会得到一个极大的提升!从此之后不必再拿珍贵的食物去和其它的部族换陶器,而是他们拿陶器去和别的种族换东西!烧陶这个技艺带来的改变会非常的惊人!这简直是一门不得了的技术,只听说过远方的大族才会这种技术性非常高的技艺,没想到孙志新居然也会。
以往无论是猎人部族还是海风部族,与路过的大部族的商队换取陶锅时都是抱着忍痛割舍的心情。食物的来源量本来就不大,还得拿出去换东西,其后的几天都会有人挨饿。海风部族产盐还好一点,猎人部族每次的交换过后都是紧跟着一场食物危机。而现在如果自己有了陶锅的话,每一次的交换将会一改以往的拮据模样,把交换转变成一场丰收!就算遇不到交换,陶器同样也能大大的改善部族的生活。孙志新说的时候说得简单,两人却当真震惊了!
两人都是实干派,泰格疾声问:“需要准备什么?”纳鲁则立即站起身:“我去叫人!”
“别,别,别!”孙志新连忙叫住两人:“急什么?就算再急,一晚上也烧不出来。更得留点时间让我准备一下。你们两个不要管,去休息你们的,我明天自己找人试试。”
两人想了想,好像自己两人确实太急了。烧陶这个技艺实在太让人激动,一听之下激动得没忍住。
纳鲁想的东西很实在,道:“那好,明天再说。小新,你缺不缺人手?”
泰格低头沉思着。人手,怎么会不缺?特别是有了孙志新,带来很多新发现和新技术,人手就显得更缺。有那么一下他倒是盼着冬天快点到来,这样海岸线冰封以后整个海风部族都会闲下来,他就可以把全族人都带过来,加入猎人部族的生产。同时他还在想一个更重要的问题:看来与猎人部族的合作必将长久进行下去,而不是仅仅在这个冬天过去之后就将结束。
越是摸清孙志新这个人的性子,他就是越是明白,这个人心软,对他一分好,他就会十分还回来。他现在已经不会去担心孙志新厚之薄彼的事,这种狭隘的心理会小瞧了这个心胸宽广奇男子,把他推得离自己更远。同时随着和纳鲁的越多接触,他也忍不住对纳鲁越来越看重,这个人不仅仅是只是纯良,他还很重情重义,守信守诺,更没有自己的多疑喜猜的毛病。在这一点上,自己不如他,或者说大局观不如他宽阔,纳鲁确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领袖,连自己都不敢小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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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自己应该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放下所有不应该有的猜疑,全力配合孙志新,配合纳鲁,这才是让两个族群一起走向更好的生活的正确道路。
孙志新正在道:“烧陶这个东西和打猎不一样,不需要承担危险靠身体去拼搏,所在在人手的挑选上没有什么特别需求。你们两个一天到晚的累,就别再操心了。这事我来办吧,我自己挑人来帮忙。唉,就是齐格力不在,和他一起干活真省心。”
泰格微微笑了笑:“齐格力不在,没人帮你的忙,我把塔里木分给你。过两天他就回来了,你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就算是你的私人人手。”
孙志新怔了怔,赶紧拒绝:“不要!塔里木的战力很强大,留给我是大大的浪费!”
纳鲁皱着眉,想了一阵才道:“其实严格的说,塔里木并不是一把猎人的好手。他的力气确实大,不过人不太聪明,有时候反应很慢,特别是打猎过程中充满了突发事件,他显得的有些反应不过来。这种问题可不是力气就可以补足的,更需要智慧和应变能力。我赞成泰格的安排,你身边需要一个力气大的家伙好帮你办一些你办不了的事。”
泰格看了纳鲁一眼,越发的赞赏这人。无论哪件事,这个人都会用不带着私心的想法去考虑,像对待塔里木这件事,他就是在把海风部族当成了自己的部族在考虑,这点无法不让人对这个憨厚的男子大生敬重之心。
孙志新仔细想了想对塔里木的映象,这个人确实是一个武夫类型,做事很专注很负责的同时缺少了应变和机智的才能,适合于一个指令一个指令的力事,确实不太适合需要随机应变的场合。
另外自己不管烧陶,还是以后干什么事,确实需要这么一个大力士协助自己。谁叫自己是个现代人,力气比不得这帮家伙,在现在没有弄出其它的省力工具的情况下,说不定只好求这个史前版的赫拉克勒斯。
“那好吧。”孙志新答应了下来,心里还是觉得那位猛男兄跟着自己有些委屈。
76、吃二位爷的老豆腐
关于烧陶的事泰格和纳鲁完全不懂,所能想到的仅是人力的分配问题。虽然心里对烧陶有着太多的惊喜与好奇,但真正聊起来的时候连说什么都不知道,只得岔开话题去聊别的。
聊了一阵,奥格和布库都回去睡觉了,纳鲁和泰格还赖在孙志新帐蓬里。孙志新看着这两只,个个都倦得眼皮子直是打架,却就是不肯走,东倒西歪的坐不成坐形。
“回去睡了。”孙志新道。
纳鲁直接闭着眼皮子没反应,只把手伸过来和孙志新五指相扣。泰格倒是斜了斜眼,道:“再呆会儿。”
看着这两个疲倦到极点的人,孙志新心里升里难言的疼惜。虽然一次都没有参加过打猎的活动,但孙志新能想像得到打猎会有多么的劳累。打猎就意味着大量长时间的奔走,精神高度集中的潜伏,以及与猎物搏斗的凶险,还有高强度体力的消费。
史前的男人与现代的男性不同,现代社会有着这样那样的分工,同时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福利,更有着劳动保护法所保护的必要休息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天八小时的劳动都让人吃不消,何况这些从天亮就要出发,天黑才回来的战士?他们甚至中午连午饭都没得吃。且不要说习惯不习惯的问题,把打猎的活动中断下来生火做饭本身就不再实,这同时也是他们直接跳过午饭的真正原因之一。
因为科技与知识都不够发达,他们就必须以体力劳动为生。像打猎这样的体力劳动不仅是高强度的劳累,更是充满了各个不确定的变数和危险。它就不光是会让人疲乏无比的体会活动,且还是一场生与死搏斗,说食物是拿生命为代价去换取,这个说法并不夸张。劳力且劳心之下,真的会把人折腾得很厉害。
眼前的两只又正好分别是两个部族的族长,在这个史前时代首领不是安逸腐败的代名词,它是真真正正以身作则,为别人做出榜样的标竿!被推举出来成为族长,在这个时代来说负责要远大于族长这个词带来的荣耀。族长并不是那么好当,要想被人尊重与爱戴,不但要有强大的负责心,你还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纳鲁和泰格,无疑是两族中最优秀的人物,这也就意味着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活动,他们都必须比别人更努力,付出更多的汗水和辛劳,因此也会更加的劳累。
孙志新其实非常想把这两只撵回自己的帐蓬,但看到他们的模样,想起他们的努力与付出,心里就是硬不起心肠。
“纳鲁,回去睡。”孙志新伸手去推纳鲁。
纳鲁仍是闭着眼,嘴里因倦意含糊不清的道:“不想动,呆会儿。”
又去推泰格:“泰格。”
泰格全身放松的瘫在地上:“别赶我,我喜欢呆在这里。”
“为什么?”
泰格看上去也快睡着了,嘴里嘟咙着:“感觉很舒服,你这里……有家的味道。”
纳鲁唔唔了两声像是赞同泰格的话,随即很快的开始小声打鼾。
便是这一句有家的味道让孙志新心底软成一片,嘴里低声叹了口气,再也动不起撵人的念头。
得,这二位爷是打定主意赖着不走了,还能当真撵了不成?就这副劳累的模样,看着就心疼,不爱走就留下呗。
回头看看里间的熊皮,先将双手从纳鲁掖下穿过去,半拖半抱的将他弄到熊皮上躺着。再回头过来将泰格依法炮制也拖到熊皮上放好。两个家伙已经完全睡死过去,死猪一样任由孙志新摆弄,孙志新帐蓬里的气息让这两只完全没有警戒心,全都四肢软搭搭的在拖动的过程中垂在地上,拖动起来就像拖尸一样。
睡死过去的男人很沉啊,每一只差不多都有一百七八十斤,真是上等的猪肉……幸好孙志新并不是什么娇弱的货色,不然还真摆弄不动这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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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们也确实太沉了些,就算这样把两个家伙弄到熊皮上睡着以后仍是累得孙志新一身的汗。
把两个家伙哥俩好一般的并排摆在一起,孙志新低头一瞧,乐了。
有句很有趣的话形容男人睡觉的姿态,是这样说的:侧龙卧虎仰躺尸。用来比照这二位的话,纳鲁是仰躺尸,泰格则是侧龙。
纳鲁睡觉很老实,平躺着,手规规矩矩的摆放在胸前双掌合叠,动作就像金字塔中棺材里刨出来的木乃伊,区别仅在于全身上下没缠绷带而已。泰格则一点都不老实,先是四仰八叉的占去了很多空间,然后又侧躺着,很不安份的拿屁股去拱纳鲁。他就算是睡着也有着强烈的地盘意识,想要把纳鲁拱出熊皮外去。不过纳鲁明显要高人一等,任他拱,就是夷然不动如山,很有他强任他强,我自明月照山岗的味道。眼下这两个家伙就以这样奇怪的动作摆放在熊皮上,两人之间的气氛居然看上去挺和谐。
嗯,也是,这两个一睁开眼就会斗个不停,唯有睡着了才显得安份。
孙志新乐了半天,看着两个家伙安静而恬然的睡在自己的帐蓬里,不知道的怎么的心里便多了一股子温柔的味道。
垂头瞧着这两人,因为孙志新的晚归打破了以往的生活节奏,纳鲁没有像以前那样先到河边去洗澡,和泰格一样的蓬头垢面,满身的尘土和汗沾在一起,全身上下黑一道灰一道的。两人皮肤上皆是在丛林里迅速奔跑后被刮擦出来的细小伤痕,有些已经因为过强的体质而愈合结疤,有些却被汗水浸染而微微红肿着。特别是两人的双腿,细小的伤痕非常之多,膝盖以下就跟送进洗衣机里搅过似的。
两个家伙,为了入冬前的准备,真提拼了老命的在打猎,难怪会这样的累。
看着这两货小腿上的伤痕,孙志新无法不心疼。转眼看看陶锅,提前它出了帐蓬。
拿着陶锅在河边打水时遇到了布库,孙志新问道:“你怎么还不睡?明天我还要请你帮我去挖粘土,早点睡吧。”
“不急,我还要……”布库看了一眼孙志新手里的陶锅,喜道:“吉玛,还是你聪明。我怎么没想到用热水呢?烧好的水给我用一点,我拿来给哥哥擦身体。帕帕就交给你了。对了,别擦泰格,让他赶快滚蛋!”
这娃怎么这么招人疼?很会爱惜自己的哥哥。孙志新弯起眼乐,道:“好,回头把泰格赶走。你等我会儿,烧好了水叫你。”
打水回去烧好,又叫布库来取水他需要的,回头打算给两人擦一遍的时候发现那两只完全睡死,鼾声如牛般吹泡泡吹得此起彼伏。
得多累才会发出这么大的鼾声?记得以前纳鲁以前抱着自己睡的时候可没听见过他打呼噜。
孙志新失笑的摇头,将兽皮沾湿水,开始清理这两个家伙。一身是汗粘粘黏黏的肯定睡不好,他想让这两货能睡个好觉。
先擦纳鲁,从头擦到脚,弄干净了再仔细清理他的小腿,拿出自己的消毒喷雾来喷一遍。唔,这东西迟早会用完,还是要提早准备一些其它的药物才好。
孙志新和纳鲁早就已经坦裎相见,都XXOO了许多遍,该看的,不该看的早已经看光光,擦他的时候实在没什么心理压力。呃……其实有的,一但擦到他私密处时,手底下传来的感觉还是会让孙志新脸红耳赤的感觉很诡异。
擦到泰格时,手下刻意绕开了他小腹间的皮裙。虽然很心疼他的劳累,可还是无法像擦纳鲁那样将他从头撸到脚,像这种位置孙志新本能的就想略过。
未了又忍不住好奇,一手悄悄拎起泰格的皮裙,一手偷偷掀起纳鲁的皮裙,斜着眼往里瞅,比一下大小。
唔……差不多,都是野兽级的……再掀开自己的皮裙也拿出来比较,最后很满意的发现自己的并不比这两人差。咱老孙家也出极品,俺老孙的尺寸照样也是野兽级!比枪,不输人!
然后像一个干了某种恶作剧的孩子一样在那里窍笑半天,似乎少年时代和一群无法无天的淘气孩子干的那些比大小的勾当的感觉又找回来了。
这感觉挺好啊,像吃豆腐一样。嘎嘎~
乐够了就将泰格的小腿也拿喷雾来喷过一遍,将那些细小的伤口保护起来。最后脱下两头猪的兽皮靴子,将四只大脚也一一擦拭一遍。
两双大脚丫子的尺寸居然一模一样,因为长途的奔跑而生着厚茧。孙志新用沾了热水的兽皮擦上去的时候两人舒服得在睡梦中都发出满足的叹息声。孙志新心底便不由得更软,抠了一块油脂来在掌心搓开,将两双大脚丫子都按摩过一遍,直到按得它们发热发烫,感觉到僵硬的脚掌与皮肤松软下来才停下动作。经过这样一番消除疲劳的足部护理之后,明天两人奔跑起来会更好受一些。
纳鲁显然是更累,孙志新按着他的脚的时候会会无意识的低声叹息。泰格则微微睁开眼:“小新?”
孙志新嗯了一声,目光如水的抬眼看他,微笑道:“我在呢。睡吧。”
手下重重的在泰格足脚按了一记,泰格浑身一颤,满足的道:“真舒服!”
“快睡。”孙志新轻笑了一声:“明天还要继续打猎。”
“好。”泰格应了一声,眼睛却没闭上,一直怔怔的看孙志新,灰白的眼瞳里宛若有春水流过。他其实很想这么看他一整夜,可脚被孙志新拿在手里按着,浑身都被一种安宁祥和的气氛包围着,终是让泰格又沉沉睡去。
孙志新一直按到两人因过度奔跑而僵硬的脚掌完全软下来后才重新给两人套好靴子,又拿兽皮制做了两副绑腿,裹在两人的小腿上保护住小腿才作罢。相比兽皮靴而言,绑腿其实更好弄,把兽皮割成合适的大小裹在腿上,外面用线绳缠绕上固定就行。孙志新老早就想给这两人弄一副这样的东西来保护小腿不被锋利的草叶或是低矮的灌木枝划伤,因时间不合适没有弄,现在看到两人小腿上伤痕累累,实在没法让人看得下去,这才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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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所有事情办妥,孙志新也累得上下眼皮直打架,两个牛高马大的男人真够折腾人的。再瞧瞧整个帐蓬,里间已经被这两货给占据,孙志新只得跑到纳鲁的帐蓬里拖了他的熊皮过来,铺在外间的火坑边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我姨家吃饭,我姨说起当年和我姨父谈恋爱的故事,我听了差点没疯……
她说,在当年,那会儿男女交往都很老实,出去一起耍的时候钱都是各花各的。有一天她和我姨父去逛街,当时已经逛到了下午两点。而我姨父据说当年是一个特抠门的货,都下午两点了还不肯买吃的给我姨吃。我姨又实在是饿得不行了,于是我姨就借口尿遁,自己偷偷跑去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吃了一碗8分钱一碗的小面,然后抹干净嘴上的油消灭证据,一脸平静的回来若无其事的继续陪我的姨父逛……她说,她当时想的就是:反正我已经吃饱不饿了,我今天就要看看你打算怎么地!
女地下共产党员都没她机警,事情办得干净俐落。特别是她一个人偷偷去偷嘴的那个行为……
狂囧……她真是太牛了!可把我雷得不轻。
77、生活的滋味
睡到早上四、五点多钟的样子,孙志新醒了一次,被冷醒的。整个营地处于一个植物茂密的盆地里,一到夜晚更加密重的低温空气全往这里流,使得它越往秋季走,早晚的温差就越大。同时因为还挨着河流的原因,夜间的降温幅度比其它地方还要略大些,夜里已经有些开始冷了。
孙志新醒过来以后往火堆里投了几块柴,把炭火烧得旺些。再睡眼朦胧的看看里间,索性迷迷登登的爬过去,挨着纳鲁躺下。纳鲁这个史前野人身上真是够暖和,好像一年四季皮肤都在散发着一种比正常人略高的体温。一但挨近他,那股子暖意就直袭过来,让孙志新满意得直哼哼。
孙志新的躺下惊醒了纳鲁,纳鲁睁眼看了他一眼,浅笑:“过来。”
孙志新毫无骨气的靠了过来,纳鲁的半边身子压过来伏在孙志新身上,一只手臂横过他胸前抱着,两条大长腿也交缠了过来。就如一床散发着暖气的被子一样盖在孙志新身上,除了太沉,倒是足够暖和。孙志新打了个呵欠,安心的睡着。
有了纳鲁这个天然的暖炉,剩下的时间孙志新睡极好,到了早上才被一阵交谈声惊醒。
一睁间,就看到昨天晚上睡成死猪样的两人经过自己的按摩和一夜好睡后显得神采奕奕,两个人全都撅着屁股正蹲在火坑边商量着如何做早饭。这时候孙志新的神智还不是清醒,注意力散漫的着听两人小声说话。
很显然这两只对于烧火做饭来说都是十足的门外汉,泰格正在烧火,这活他倒是熟,而纳鲁正在拿着个孙志新削出来的木汤勺一边伸在锅里搅拌,一边小声道:“小新一般先放的什么?我没注意……”
泰格看了一眼孙志新收集的调料,不确定的道:“一般来说,好像是盐吧?”
纳鲁就去拿盐,往锅里洒了一些,又问:“具体放多少?”
泰格瞪了那盐半天,也无法确定放多少,但又不想在纳鲁面前弱了气势,就道:“你到底行不行啊?别煮出来的东西没法吃。”
纳鲁没好气的道:“要不你来!你要是会做饭的话,会老实的去烧火?”
泰格不吱声了,低头看看火,确定它烧得很好后拿过孙志新刀开始切肉。才动手呢,拿着刀对着肉块比划了半天,问道:“你说,切块好还是切片好?老实说我只见过它们煮好了后的模样。”
纳鲁被气笑了,道:“你也就只会烧火!”
泰格迅速反唇相讥,道:“你比我好吗?除了也会烧火,你就只会拿着这个东西在锅里搅来搅去,这个谁不会?”
纳鲁一窒,木然瞪了半天手时里的汤勺,有些挫败的道:“还是叫醒小新吧,我怕我俩做出来的东西吃了会毒死人。”
泰格不愿意,下意识抚摸自己小腿上的绑腿和经过长时间按摩变得舒服的脚,道:“也不知道他昨天晚上忙到什么时候。要照顾好我们两个不太容易,让他睡吧,做顿饭难道还能难住我们两个堂堂的族长不成?”
纳鲁低头看看自己小腿上绑得妥妥当当的兽皮,眼里掠过一片温柔,轻笑道:“也对,平时都是他做给我们吃,今天我们做给他吃。姜切点给我。”
“要多少?片还是块?以前小新弄的时候削皮没有?我感觉那皮好像不能吃。”
纳鲁:“……”
泰格:“……”
事实证明,做饭确实能难住两位族长大人,简单的一顿早饭就足以让两人头大如斗。
把姜研究了半天后泰格也没有当真蠢到极点,用刀刮了刮姜皮,直接剁成块扔进锅里。嘴里还道:“别搅啦,我见小新做的时候并没有一直搅个不停。”
纳鲁没好气的道:“自己不会做的人少说话!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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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安静了,过了会又道:“哎!搅啊!糊啦!”
纳鲁:“咦?是不是水少了?快去弄点水来加上。”
手忙脚乱的加上水后,纳鲁自己左瞧右瞧都不对,试探着问泰格:“怎么这么稀,水又多了?我看到肉全沉在锅底。”
泰格黑着脸:“真的……会毒死人吧?”
听到这里时孙志新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就开始笑。
两人听到他的笑声,猛然惊喜回头,都道:“你醒了?”
泰格脸色柔和的浅笑:“怎么不多睡会了?”
纳鲁得意的举起汤勺:“瞧,我正在给你做早饭!”
泰格很是不满:“是我们。”
纳鲁便鄙视他:“只会烧火的人不要说话!”
泰格一窒,怒道:“你也就只会搅汤!”
“行了,行了!”孙志新从熊皮上爬起来,笑道:“知道你们两个想对我好,在认真做早饭。我心里高兴着呢!”
泰格微微有些扭捏显得不自在,纳鲁则对着孙志新露出个灿烂的笑脸——很像邀宠的大型犬。
一大清早起来就看到这两个笨手笨脚的厨事笨蛋给自己做早饭的场景真是会让人觉得生活无限美好。谁说史前男人不会关心人来着?昨夜只是顺手给他们做了绑腿,今早他们就在努力的回报回来。饭会不会做倒不要紧,重要的是这份心意,孙志新收到了,全留在心底最深处把这份被人关心的感觉永远收藏起来。
来到锅边接过勺子,低头看看清如稀水的‘肉汤’,那里面肉是肉,水是水,泾渭分明,能把汤煮成这样的纳鲁,厨艺真是高段得没法形容。难怪布库宁可自己煮,也绝对不让自己的帕帕碰到陶锅。还有那姜,切得简直不成形状,泰格竟然能把它切出不规矩的多边形,这刀法……孙志新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这俩货,大约也就真适合烧火。嗯,好像烤东西也行,部族所有人都会,至于煮嘛……孙志新低头看着那一锅形容不明的汤水,严重怀疑喝下去的话,真的会毒死人。
“泰格。”
“在。”
“火弄小些。你想烧掉我的帐蓬吗?”
“哦,好的……”
“纳鲁,去掏两颗芋头过来。嗯,算了,节约着吃。你去看布库起来没有,起来的话叫他去折几根芋头茎干回来,它也能吃,味道还不错。反正到了冬天它也会被冻坏,还不如弄回来吃掉,记得留点柄别往根底刨就行。”
纳鲁应了声,背着吹箭出去了。他没去叫布库,而是直接自己越河而去。回来的时候不仅手里拿着几根芋头茎,还提着一只鸟,一只孙志新不认得的小兽。虽然做饭的本事糟糕透顶,打猎这方面的本事一向是纳鲁的强项,看来这家伙已经把吹箭的本事练得出神入化,凡是用吹箭能猎到的,一律逃不脱他箭下。
孙志新接过已经洗净的芋头茎干,切成块放进锅里。待水开以后用勺除去汤面的灰黑泡沫,这种物质是由油沫和其它杂质形成,不去除的话会很影响汤的形状和味道,会让一锅汤显得不洁,且带着肉腥味。
像这种汤,忌放目前用来当调料使的蘑菇。蘑菇味道太大,会掩盖去芋头茎干本身的清香,有它的加入反而显得不美。
经过这翻调味,待汤再煮开的时候,锅底的肉块肉片随着水翻上来,又有清绿浓翠的芋头茎块浮在汤面浮沉着翻滚,再不复刚才的可怕模样。等再煮得一阵,芋头茎干开始变色,芋头这个植物的浓滑汁水开始溶入汤里和变软变烂的肉类融合到一起,汤就不再显得清汤寡水,而是散发着一股子新鲜宜人的气息,又带着肉味,开始引动人的食欲。
纳鲁于是叹气,一脸郁闷的道:“饭还是要你煮才行。我们俩个今天本打算让你多睡会儿。”
孙志新脸上抽了抽,微微有点发黑。纳鲁的好意他倒是听懂了,可为毛这话听起来就像直指自己是位煮饭公?他姥姥的,煮饭公这职业很没前途啊……
还是泰格的话说得好听:“小新,有空教教我煮饭吧。我喜欢做给你吃,养着你。”
纳鲁就开始瞪眼:“不用你养,我养得起他!”
又来了,又开始不得消停。孙志新抚额:“早饭快好了,你们两个,该洗脸的洗脸去,再把布库和奥格叫过来。”又把竹茶壶递给泰格:“你,去打壶水回来!”
泰格笑眯眯的接过:“要不要再摘些野菊花回来?”喝着孙志新泡的菊花凉茶的温馨感觉,他一直念念不忘。
“摘吧,摘吧!”孙志新只想把他打发走。
“晚上泡给我喝?”
“嗯哪!”
泰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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