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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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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孙志新傻样子好看,纳鲁也是头一次看到他不和自己搏斗时安静相处的模样,嘴角便荡开一个性感又狂野的笑容,又伸嘴过来在孙志新嘴角亲吻般的啃咬。
无论谁被温柔的对待,心里也发不出火来,孙志新便僵硬着,鬼使神差的没反抗任他啃咬,心里在猜他是不是想亲自己,只因为野人不会这些,所以才变成了啃咬。孙志新就是一缺心眼儿,或许也是昨晚被插舒服了,想的居然是身边男人的亲吻技严重不合格,却不是自己正在被一头雄性啃咬亲吻。
啃咬了几下,孙志新毛了,股间插着的东西明显的在变硬涨大,又撑得自己开始难受。
“拿出去!”孙志新咬着下唇,用力推他。他倒是自己想离开,就是腿软没力气。
看出来孙志新是真正的难受,也知道自己今天还要打猎,不能毫无节制。纳鲁抱住孙志新,拱起腰部让自己脱离出来。
两物分离,抽离的过程触发的感觉像是内脏都被带离了出去,剌激得孙志新又想狂暴杀人。偏生身体的本能反应又是剧烈收缩夹吸着不肯放开,引得纳鲁低声嘟咙,眼神又浓烈起来。刚分离的那一刻,立即传来啵的一声泛着水声轻响。孙志新猛地皱眉,只觉得有温热滑腻的粘液从股缝流出来,正沿着大腿蜿蜒。
该死的王八蛋!
孙志新大怒,伸手去擦拭它们。只擦得几下就果断的停住了手,因为看见纳鲁正紧盯着自己腿间,眼光开始变得更加幽深,那物更是直挺挺的竖起来朝向空中。
靠!果真是禽兽,半点都招惹不得。
孙志新立即老实了,规矩的倒下,用最安全的动作僵硬睡着,再不敢有半点或许会让纳鲁觉得撩人的举动。
纳鲁见孙志新这样,又开始低声笑,浑厚低哑的笑声在胸膛里回荡,孙志新忍不住心里隐隐生出异样的感觉。这王八蛋其实真的挺性感的,若是放到前世还不知道会有多招人。
两人又赖了一阵,外面传来嘈杂声,显是所有人都起了,一天的生活重新开始。
纳鲁爬起来套起鞘套,又把小皮裙围上。那物却是半天都不肯消上去,把小皮裙顶得高高的。孙志新瞅了一眼,不知怎么回想起它埋在自己身体里给自己带来的感觉,控制不住地就是脸红,逐转开眼不敢再看。
纳鲁穿戴好,等了半天那玩意儿才安静下去。又坐到熊皮上来,温和的对着孙志新说了一通话。
孙志新当然是听不懂,只听着那声音像是叮嘱,关怀的意味很浓。他又是不知道好歹,别人这样对他,他还真生不起气来,便胡乱点点,当是在承诺。
纳鲁见他回应,面上喜色更浓。依依不舍看了孙志新几眼,这才揿开帐蓬出去。紧跟着他大声呼喝的声音传来,声音里很有一种孙志新头一次发现的威严。很快的人声远去,一群野男人出发找猎寻找食物去了。
孙志新这才全身酸软的翻个身,忍不住低声呻吟:“他妈的,折腾得比往日还更加厉害。”
股间一片粘腻,那个小孔好像被扩张得闭合不拢一般一直往外流粘液。见鬼的王八蛋不仅在自己身体里射不说,量还大得惊人,现在流个不停搞得自己一身狼狈。孙志新想爬起来到河边洗澡,可又折腾的没力气,只得颓然放弃挣扎积蓄力气,心思转来转去回想着自己到来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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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悲剧性穿越 。。。
没穿过来以前孙志新是河北张家口人,后来因为在北京读书,又有一堆子北京好友,为了迎合北京人排外的观念,一口京片儿说得很是顺溜,张家口的本地口音反倒没有多少。
孙志新小时候条件很一般,放到哪里都是普通大众,嗯,还是普通大众中更低点的那种。父亲是个退伍军人,退伍后在一个零件加工厂上班。母亲是一个村姑,嫁了孙志新的父亲便不在乡里种地,而是跑到张家口来开了一个卖干货的摊位。头几年她还挣了些钱,后来慢慢生意由于竞争原因就变得很一般,她只是普通农妇,没文化不懂商业技巧,因此生意做到后头只能糊口,养家都困难。孙志新的父亲由于是退伍军人,颇有些匪气。那零件加工厂又不景气,见家里一日不如一日,就伙同几个原来就是兵痞子的战友一起倒卖钢材。这生意也不是那么好做,几个人很快就亏了本,又没钱偿还债务,就起了购卖白粉的心思。几个兵痞里有一哥们儿能搭上线。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贩卖违法毒品才大半年,家里的日子刚起有起色,几个人一起失风被抓。当时正好严打,孙志新老爹携带的白粉量又大,足有一公斤,便被定性成了贩毒头目。头目、严打、又无任何有利的社会关系,所有的事都撞到了一起,公安局一颗花生米就送他回炉重造。孙母是个重感情的,大受打击之之得了抑郁症,两年之后也追着老公回了炉,就只剩下了孙志新。
小时候条件不好,自然是养成了孙自然自强自立的性格。父母双亡,他伤心难过后倒是并不气馁,独自一人又打工又读书,独自生活。
所谓有失必有得,养成这样心性的孙志新非常独立,外加这家伙聪明好学肯吃苦头,当年以高分考上北大不说,还成了优秀的北大学子,同时也是许多个社团的红人。嗯,红人是指他参加活动很积极,不见得就是顶梁台柱。业余上这哥们儿喜欢运动和技击,还有就是旅游、户外野营,其它的学得杂,不是很精。
孙志新性情开朗,平时喜欢看书,闲睱时喜欢当个背包客,四处游玩。他初高中时就有好友一堆,等到了大学扩大了交友圈子以后又交了一大堆好友,早跳出了父母早亡的阴影,活得有滋有味。女友,他交过一些,总是碰不到让自己心动。和女友在一起时,像是为了排解身心的寂寞而为,淡不出感情来。
2011年孙志新大学第三年的下半年,正好遇上十一长假,一帮年青的背包客相约出来旅游,这次不徒步,而是走得远些,去看那巴蜀美丽的明珠,九寨沟。
一帮人轰轰烈烈的去了,在九寨沟尽情游玩。第五天上,孙志新因为贪看风光旖旎的九寨风光而掉了队。在追赶队友的途上诡异的下起了十月份的暴雨。那雨实在太大,还夹着冰雹颗粒,这样的天气在巴蜀极为罕见。当时由于无法行走,又因为天气实在诡异未明,大自然的力量倾盆而下,逼得孙志新忘记雷雨天气不得在树下躲避的原则,找了棵大树遮雨。
说起来他也是点背,随机生成的惊雷就是有一道准确的劈中了他躲避害的大树,树下的孙志新这尾小鱼就因为城门失火而遭了殃。世间事物总是祸福相依,不幸中也有幸运,那么一道巨大的撕破整个天空的闪电都没把这厮给劈死,倒是一家伙把他给劈到这儿来了。狗血,恶俗,穿越,全让孙志新这个倒霉鬼给撞上。
穿越那天的事孙志新还记得。前一刻他还猫着腰在树下装龟孙子,后一刻就发现自己悬了空,唉呀呀鬼叫着从天空坠落。真是……好飘逸,好……纠结,好……零乱。
当时他离地面的距离不可谓不小,少说也有二十来米,他就那么凭空出现,而后自由落体往下掉落。
只道自己会摔死,哪知摔到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上。
等不头晕眼花了时低头一看,身下当垫子的是个肥胖的女人,已经被自己给扑挂了,只看那七窍喷血,不成模样的形状,也不知道全身有多少处粉碎性骨折。总之,除非喂她一颗大罗金仙的仙丹,这女人用再高的科技也唤不醒,简而言之,就是挂了。被孙志新给扑挂的,还是用相扑运动员的招式。死得很……凄惨,呃……伟大,像刘胡兰姐姐,是大大的女英雄,女豪杰!
孙志新还没来得内疚、恐慌,就被眼前的情形搞成了斗鸡眼。
自己正被一圈看上去像野人一样的男人围着,他们一个个不是赤|身|裸|体就是接近于赤|身|祼|体。这帮子野人全都高大得很,打扮就跟探索频道上出现的野人一个德性,气质粗野凶悍,手里全拿着简陋到让孙志新惊叹不已的石制武器。而场地中央,有两个更加高大的野男人在PK,两人身都带伤,被凭空出现又坠落压死人的自己惊得目瞪口呆而忘记打斗。
PK的两个男人是少见的阳刚英武,其中一个生得豪放些,就是插了自己一个多月的纳鲁。另一个有着海盗式的维京人长相,深眼挺鼻,比纳鲁长得更俊美精致一些,不知道叫啥。
纳鲁看似粗毫,实侧反应极快。只呆了片刻就抢上来,抓住孙志新就跑。另一个维京海盗反应慢了半拍,待要上来抢人时,纳鲁那方的野人早已经合围过来,阻了他的去路。孙志新就听得一片杂乱的喊打喊杀叫喊,伴随着人类男性的惨叫、嚎叫、怒吼,怎一个乱字了得。自己先是昏头昏脑的纳鲁拉着跑得飞快,而后那人嫌他速度太慢,把他像米袋子一样扛起来放到肩头,飞奔回了自己的部落。他雄状的肩头顶着孙志新的肚子,隔夜饭在整个路程中都差点喷了个精光。
孙志新就这样到了部落,然后第二天搞不清状况的被押着举行了一个古老简约的仪式,从此开始被纳鲁强X的生活。如今想来,那必定是一个跟结婚差不多的议式,而自己当时稀里糊涂的还以一种探索原始部落生活的心态跟着纳鲁做得兴奋不已……就是那话,自做孽不可活。于是便奠定了自己被纳鲁当老婆使用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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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觉是挺疑惑的。同性恋这件事原始时代就有了?老祖宗都这样,哪能怪后世满大街的基基和拉拉啊?到目前为止,孙志新接触的野人还太少,不知道有弟亲这一说。
想到这里又想起纳鲁出去打猎时回头看向自己的脸,它在朝阳下看起来有一股让人心脏停跳的魅力。孙志新不得不承认,当时自己的心当真停跳了一拍,一股难言的感觉在心底升起。突然间倒觉得不是那么恨他了。
不由得大是叹气,又觉得自己很没出息。难道男人当真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被他强X了一个金月,昨天被人X舒服了,再回脸丢个魅力万千的笑容,心里就有些古里古怪起来。
按道理说是自己应该感谢纳鲁的。被闪电劈到这个陌生的时空,别人给吃给喝给住,上宾一样供起来,也就是XX自己而已。若是自己早懂得配合的话,没准儿一直都很舒服的,说白了他也没干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对吧?
想到这里不由得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自己这是在维护他?靠!莫非被X舒服过一次就X出感觉来了?
都说现在同志越来越多,他妈的同性间的性吸引力就那般强大?
孙志新心里开始发毛,隐约觉得自己有正在滑向某个深不可测的深渊的趋势,当下不敢再想,猛甩着脑代开始大声唱:“洪湖水呀,浪呀嘛浪打浪啊~~”
浪?
谁浪?
自己当然不浪,和女朋友见面不超过十次都只摸摸小手,不干别的。想当然是纳鲁那个贱货才浪,男人他也爱骑,不浪怎么地?
靠!
怎么又转回他身上去了?
孙志新毛骨悚然,听到纳鲁的小儿子布库在那边用毕达拉察阿苏的称呼叫自己,忙不迭答应,好让他把自己拉出这个诡异的思想旋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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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穿越大神,爷跟你卯上了! 。。。
随后,在布库懵懂无知的眼光中,孙志新羞愤欲死的夹紧了屁股,一出帐蓬就一溜烟奔至小河里,仔细清洗自己,清洗掉纳鲁那头禽兽留在自己身体里的东西。
洗完了又爬回原来的位置,继续扮思考者。
跟纳鲁,呃……也算是露水夫妻吧……反正经过昨天夜里的史前版男子双打事件,心里当真是恨他恨不起来。因为自己也很舒服的说,甚至还有点回味……囧。大家不过是单身寂寞互相慰,比自|慰高段多了……反正孙志新就是那大大咧咧的性格,又没被封建礼教思想毒害,也没有什么守身如玉的诡异思想。男人更不是女人,绝大部份都是在用下半身思考,更没那被插了后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烈女做态。
以前反感男男性|爱不假,现在享受到了个中的美妙滋味不那么反感也是真。他那没那矫情,更没那个假道学一脸清高实则满肚子男盗女娼的无耻行径。更何况放开了心胸去看,纳鲁着实是个不错的男子,配自己没吃亏,大不了以后找机会反插回去,咸鱼大翻身绝地大反攻,叫那王八蛋跪在地上唱征服。
心态的转变,让孙志新阴险的眯起了本来挺大的两只眼睛,心里头颇有些兴奋的计划自己的反攻大计。
当然,前提是自己还没有做这个难以生存的史前环境挂掉的前掉下。孙志新开心了会,又开始叹息,他不是看不出来,这个部落生存得非常艰难,简直是无论科技还是生产力都低到了零点位置,在这样的地方想要生存下去,真的是很不容易。想来其它的部族和这里也差不了多少,全处于史前时代。
以前他就注意到一件事,到了晚上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竟是足有十一个!也就是说,目前自己所处的星球有十一颗卫星!足以证明自己早离地球远了,也不知是流落到无边无际大宇宙的哪个旮旯里。
时空,原是两个词语的集合休,时是时间,空是空间。穿越时空,是指时空和空间都穿越了。说的就是孙志新目前的情况。
想明白这点,更觉得想要回到原来时空的可能性压根就没有。除非雷雨天气不要命钻大树底下等着挨雷劈,看穿神大神会不会大发善心。
前头都说了,穿神大神是一个睁眼瞎,是个非常不负责任,做事随心所欲还喜欢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家伙。他肯让自己如愿?鬼都不信,自己更不信。
所以,还是认真想想怎么在这里生存下去吧。先拿即来之则安之来安慰自己,又拿天生我才必有用给自己打气,再拿老子雷都劈不死,就不信在这史前活不下去的泼皮作风鼓励自己。顶多只过三分钟,孙志新就坚定了要在这里好好活下去的想法。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我老孙还就不信邪了,你能把我劈过来,我就不能活得有滋有味?操!爷偏要快活给你看,气死你!
自怨自怜?孙同学的词典里没那个词!
当下摆正心态,正视眼前的一切。
做为一个现代人,孙志新的思维模式和知识基础不知道比这个时空的人强了多少倍。虽然以前没有认真过,但感官和思维会本能的去探索眼前的一切,他本就是学历史的,又喜欢远足和野营,探索研究的习性已经深深溶入他的本能思考当中。此时再坐在河对岸认真思考,研究,很快就把这支部落的情况理了个七七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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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文化发源地都是有水源的地方一样,大凡湖泊、流河这些有着丰富淡水资源的地方总是更容易发展出文明。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小部族虽然不是发源自这里,也应该是眼前这条小河连接的河域的某个地方。然后依河而来,在这里安营扎寨生活。
因为不通这种部族的语言,孙志新无法知道整个部族叫什么名字。不过他在这里思考并认真研究了半天,大致搞清了整个部族构成。就目前而言,整个部族有成年男性四十八名,成年女性二十名。老弱病残合计有三十个,男女小孩不处上那几个饿得嗷嗷乱叫的小肉团似的婴儿,共有十四名,再加上自己这个穿越而来的超级外来户,整个部族共计人口一百一十三人。算上嗷嗷待哺的小肉丸子,则是一百一十九人,有六枚肉丸子呢。
才一百一十三人,按照孙志新学习的知识,这样的部族显然很小。食物的主要来源是狩猎,一百一十三人当中能参与狩猎活动只有四十八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二点四八,还不到一半,必然十分艰难。好在这个时空的女性并不弱,虽然不能参与狩猎,但她们非常勤劳,采野果,捕鱼等等,寻找一切可以吃的食物,她们能力能及的事都干。如此才让食物获得的来源扩大了些,估计能超过百分之六十的量。小孩们也要干活,如此抛算,大约能达到百分之七十,孙志新这样估计。
也就是说,每个人每天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劳动,依然达不到百分之百的劳动产出。即是意味着劳动与产出无法实现一比一,一人一份口粮的条件。人们无法获得正常的食物来满足需求,身体就会衰弱下去,随之收获变得更少,这样恶性循环着往下翻番,整个部族走向灭亡就成了必然,时间上的差距只是迟早的问题。
另有一个更加大隐患,由于条件限制,捕获来的猎物宰杀之后无法长时间保存,变质不厉害的还可以吃,变质太厉害的就不得不抛弃。这样变相的更一步减少了食物的来源。像昨天纳鲁等人的丰收,本来应该大大缓解食物不足的压力不说,还会余下富足的一部份。但是随着变质的抛弃,富足的一部份就会从有到无,再一次形成食物短缺的形势。更进一步想,冬天呢?想必这里的动物寒冬也会冬眠,植物也陷入休眠不出产果实,整个严峻的冬季要怎么渡过?
想到这里,孙志新无法不坐立难安。
是,他现在还无法对这个部族产生归属感,但他现在依附着这个部族而生。部族的灭亡就代代表着他的灭亡日子并不遥远,不做点什么,还当真活不下去。
又在河边蹲坐了会长,遥想到即将到来的严峻形势,孙志新迅速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他本就心思简单,以前天天想着跟纳鲁斗法不让屁股遭殃,这些事竟是从来都没有想过。现在没心思跟纳鲁斗了,才恍然发现生存的危机就在不远的地方暗中窥视着所有人!
孙志新好歹也是学识丰富的现代人,对付眼前的、将来的困境自然有无数条路。可是……因为心底排斥这些野人,三十五天的时间里他连交流的欲望都没有,他们的语言半点不曾去学习,此时发现自己心底纵有千万条谋略,竟无一条可以说得出口。
干!没事和纳鲁斗什么?张开腿好好享受不就成了?以前自己还挺佩服那个格言,说生活就像强X,即然反抗不了,还不如张开腿好好享受。当时自己是极赞同并深以为然的,落到自己身上就全忘记了。这不是末本倒置怎么地?
得了,还是老实学说这里的话吧,不仅要学,还要快点尽快学会!时间无情,它总是不会等人,人只有老实的去追逐它的脚步,花费更少的时间,做更多的事情。
心里一动,就想到了族里的智者,他是整个部族最年长的老人,虽不见智慧一定会跟年龄一起增长,但年长的人一定拥有岁月带来的智慧。何况按照自己以前研究的部落文化构成,有着这样职位的人士必然是整个部族最见多识广,并最有智慧的人物,学习语言第一人选就应该是他。
可是,一想到智者第一眼看到自己时那种古怪的眼光……就像是穿越时空的阻隔落到了无穷宇宙的某一处……孙志新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还是不要去招惹他为妙。也依据自己所了解的,古老的部族往往有着很多神秘的事件和人物,这在科学上解释不清楚,却又确实存在,总之让人心生畏惧,本能的想要保持安全距离。
所以,学习语言这事,还是找一个和自己比较亲近的人。
首先想到纳鲁,屁股就马上隐隐作痛。拉倒吧!这禽兽,要找他学什么?学类似:噢~呀麦得,Come…on…baby;OH…Yeah!的淫|词浪语没准儿非常合适……
那么的话……孙志新目光转动,非常准确的唤了声:“布库!”
9
9、伊呀学语的孙志新 。。。
“哎!”布库应了一声,火速过河,飞奔到孙志新身边。
父亲大人很早就跟他发过话,陪伴毕达拉察阿苏是他最重要的职责,无论他在做什么,必须第一时间响应毕达拉察阿尔的使唤。
纳鲁在布库眼里是一个三位一体的存在,即是偶像,又是族长,更是父亲,对英伟的父亲,布库崇拜得五体投地,他的每一句说给布库听的时候必然会奉成圣诣。纳鲁叫他往东,他绝不往西;叫他追狗,他绝不撵鸡!说白了,布库就是纳鲁腿下的第一忠犬,此位置谁也无法替代……
自从纳鲁把这任务吩咐下来以后,布库就随时准备着英勇杀敌为纳鲁捐躯。呃……夸大了,夸大了,是做好准备随叫随到,伺候好父亲的毕达拉察阿苏。关于这点,纯朴的黑瘦少年最近一直很迷惑,不是说是族里的毕达拉察阿苏吗?怎么变成父亲的毕达拉察阿苏了?古怪!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再想,小孩嘛,本来忘事就快,心里也没什么烦恼。只是这个不知道是谁的毕达拉察阿苏很不给力,他成天等待着他的召唤,那人却从来没有召唤过一次,让布库觉得愧对了父亲,心里感觉很是内疚。
而今天,毕达拉察阿苏终于肯开金口呼唤他了,布库心里别提有多激动。黑瘦的小孩像矫健的黑犬,呃……黑色的闪电一样冲至孙志新身边,两眼巴巴的看着他,只盼着他能吩咐自己什么事去做。布库可半点没想过自己和毕达拉察阿苏交流障碍的问题。
布库这么扑过来,小狗一样用湿辘辘的眼光看着自己,倒把孙志新吓到了。通常这种情况下他应该抓把糖给布库安抚他,可他现在没有,只好两眼瞪着他,宛如王八看绿豆。
“毕达拉察阿苏?”
估计是孙志新的眼神太有杀伤力,小孩开始脸红,退却。
“唔……这个。”孙志新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开始第一步语言交流,偏头想了半天,指着布库道:“布库。”又指指自己,本想说孙志新,估计对方理解起来有困难,逐改成:“毕达拉察阿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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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库茫然,指指自己:“布库。”又指指孙志新:“毕达拉察阿苏。”
孙志新点头,指向布库:“布库。”指着自己:“毕达拉察阿苏。”
瞧,这就是语言不通的交流方式,看图学说话的升级版,先指出实物,再念出它的文字符号标记的读音,就能把读音和实体联系起来。这个办法简单而实用,孙志新只祈祷这里的史前时代的只是科学文化低,而不是智力低。像纳鲁,孙志新就一点也不觉得他智力低下。
咦?他姥姥的……怎么又回到那禽兽身上去了?
退散!
孙志新挥挥手,把纳鲁的形像赶苍蝇一样从脑里赶开,正待张口再示范一次,就见布库突地欢快的笑起来,很明确的指着自己:“布库。”又指孙志新:“毕达拉察阿苏!”
小孩非常聪明,一下就明白毕达拉察阿苏不再冷漠的冷眼旁观一切,而是开始在向着自己的部族靠近。
孙志新也笑了,很是欣慰史前时代的人并不笨。他们什么也不会只是因为科技和文化没有发展出来罢了,并不是他们没有发展它们的智力基础。而科技和文化的发展不就是这些野人一点一滴通过实践由漫长的岁月积累起来的吗?自己以前小看他们,真的是犯了个大错误。自己有着丰富的知识,只不过也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说不定还不如他们,他们是通过岁月在创造新东西,自己却是在拾人牙慧学习旧东西,有什么优越感和权力可以轻视他们?怕是狗眼看人低吧!
自我捡讨了一阵,正确的放低姿态,诚肯的用一种温和的眼光去看布库,指着水里的鱼,眼光看向布库。
布库真的极聪明,立即就道:“佛来西。”
佛来西大约就是鱼的意思,当然也有可能是指鱼的某种分类的名称,比如鲤鱼、鲫鱼、金枪鱼、鲨鱼,全是鱼。
“夫赖西。”孙志新学着说了一次。
布库立即纠正孙志新,用缓慢的发音一字一顿的道:“佛…来…西。”
“佛来西。”孙志新是很有语言天份的,立即掌握了它的发音规则。
对孙志新迅捷接受程度,布库显然很吃惊,兴奋的看了孙志新半天,拿起一颗鹅卵石,道:“维博斯。”
“伟不死。”
布库哧的一声笑了,道:“维…博…死。”
“维博死。”
孙志新慢慢摸索这种语言的发音规则,试图用字母符号归纳它。
布库抬头看向天空,指着一只飞过的巨鸟:“佩尼堪。”
再指着另一种鸟类:“平克。”
孙志新便知道这两个名称不再是统称,而是具体细化到鸟类的某一种的名称。
如此一整天,孙志新都在跟布库学习,并慢慢摸索这个非常古怪的语言。按照他以前的发音规则,有十九字母他能用得上,然后自己根据布库的发音,又杜撰出九个发音字母,大至将布库的发音归纳了进去。
毕意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有着先进的学习手段。通过感性的识知后再理性的思考、总结、归纳,孙志新学习语言的速度只能以火速前行来形容。
随后又跟着布库去营地里转了一圈,宁神静听别的对话,竟连类似: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奔跑;大笑;柔软;美丽;我要去干什么;他在做什么这类的复杂一些,包含了比较抽像的代词、动词、形容词、连接词的内容,甚至一些短句都学会了一些。
他这种海绵一样的语言吸收学习惊得布库目瞪口呆,到后头连说话都变小心谨慎起来,担心自己说错话会给毕达拉察拉查造成什么错误的示范。同时他还被孙志新弄出一个小爱好,就是去看孙志新听人说话,然后准确的复制一遍说出来,看被复制的人惊得也像自己先头那样目瞪口呆,只觉得好玩无比。
而孙志新确实有吓人的本钱,等到掌握了发音规则以后,无论别人说什么,只要句子不太长,他都可以准确无误的复读出来,就像一台人形的复读机。然后通过手比眼划,再加上自行领悟,到得下午时分,他已经可以说一些简单的句子。而且发音清晰,词句流畅,谁听了都被吓得不轻。
走在部族中的孙志新无论怎么看都显得与从不同。和整个族群的高大身相比,他站到女人群中也只是普通身高。虽然仅着一块兽皮围在腰间,但一身小麦色的肌肤细腻晶莹,就是打眼得很。他本来相貌就生得好,眉长眼大鼻子英挺,眼瞳漆黑如墨,又灿烂生华,像是极品的墨玉,乃是很典型精致东方人长相。混到一堆五官粗犷的史前人类群中时,就如同野鸡中站了一只仙鹤,让人一眼看过去时目光便会不由自主的凝在他身上。
放□段敞开心胸认真打算在这里生活后,孙志新真正露出了自己原本的气质,几分大大咧咧、几分温和狡黠、几分对万事万物都事带着好奇探索的求知欲,包括性格里的自立自强韧性、宽容热情爽朗对人态度、那分男性本能里带着的小粗鲁,他迅速自我准确定位回到了穿越以前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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