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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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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去幻想那双墨玉眼瞳里会在个时候散发着怎样的光芒。
孙志新被他瞧得不由在,微恼的道:“看什么?一脸的汗。不许看!”
纳鲁拉下他的手,双眼含着浓情,认真的问:“不是羞辱,对吗?”然后很肯定的道:“小新,你喜欢我。不然以你的性子,这种事你宁可拼命也不会屈服。你以前身体屈服了,可心没有。今晚不一样,我感觉得到,你是快乐的。”
“快乐个屁,疼……”
纳鲁微微抬起腹部,那小小的抽离引得孙志新倒吸气,下意识绞紧他:“纳鲁,别动,真的疼……”
纳鲁伸手摸着两人腹部间的粘腻,低低笑开:“哄我?你出来了。”
孙志新有些窘,道:“别乱抹乱涂,脏死了!”
“不脏,从小新身体里出来的。”纳鲁轻笑,手指头放到嘴间,伸舌舔了一下上面的白液,又道:“有小新的味道。”
孙志新呆呆的看着他,忍不住低声呻吟了一声。见鬼的男人,叫人怎么能不爱?
纳鲁又压回来:“小新,你喜欢我。”
这已经是二次重复,语气肯定得不能再肯定。
孙志新很想回应,可话到嘴边就是说不出口,只好双手环过去抱住纳鲁精壮的腰,用自己的小腹带动男性部位轻轻蹭着他的小腹。像这样的情人间的亲密动作,纳鲁应该懂吧?
纳鲁果然懂的,两只眼睛满足的眯起来成了缝眼——门缝的缝,不是凤眼。他眼睛生得大,这个动作做起来难度系数颇高,孙志新一个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
看笑容在孙志新脸上绽开,纳鲁忍不住,伸嘴过去仔细的吻他。有了孙志新这个接吻高手的调教,纳鲁的技术进展惊人,细细密密的落下无数吻,那动作温柔而浓情,激情已经因为抒发了而暂时消褪,柔情却节节升高,越发情重。
嘴唇上很痒,又从纳鲁嘴里尝到了自己汁液的味道,孙志新就更觉得整件事都失去了控制,便只是轻笑着躲他,道:“别亲了,快成了一对接吻鱼。”
“原来我们这样算接吻。”纳鲁呵呵笑:“接吻鱼是什么?鱼也像我们这样接吻的?”
孙志新便想起了有一次在橱窗里看到的一对水晶接吻鱼,两条鱼一模一样,当时女友就笑,说这一对鱼全是公的。孙志新那会儿被雷得不轻,此刻回想起来,那对鱼当真指不定就是一对公的,一模一样的嘛,就像自己和纳鲁。
“想不想听接吻鱼的故事?”孙志新问。
“听。”
孙志新伸手过去摸到纳鲁的手,叉开五指和他的手交叉缠握到一起。纳鲁看着孙志新这个无意识的动作,一颗心飞扬起来,用力握了一下孙志新的手,用大姆指轻轻摩挲着他的虎口位置。
嗯,真好,他喜欢这样!
“接吻鱼又叫亲嘴鱼、桃花鱼、吻嘴鱼,它有很多个名字。接吻鱼的颜色很好看,体色是一种淡浅红色,鱼鳞反光时有一种很特别的色泽,有些像金属……呃,我那种刀的色泽。接吻鱼以喜欢相互“接吻”而闻名,不仅是异性雌雄之间会接吻,雄鱼和雄鱼,雌鱼和雌鱼同性鱼也有“接吻”动作。”
纳鲁听得入神:“雄鱼和雄鱼也接吻,不就跟我们一样?”
孙志新嗤的一声笑了:“其实只是看上像接吻,实际上是一种保护地盘领域的打斗行为。但因为看上去像真的接吻,就有了接吻鱼这个好听的名字。”
纳鲁蛮横的道:“不管,我就当它们是在接吻。至于地盘嘛,我以前想对你干点什么,你不也打我?还下死手打,半点都不留情。”
孙志新闷笑了两声,继续说着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人就这么依偎在一起,慢慢睡去。两具交叠而合的身体,月下看起来契合到了极致!
嗯,再然后,两个偷情的家伙显然忘了一件事:纳鲁还把自己埋在孙志新身体里……不知道到了早上会不会粘到一块儿?
作者有话要说:
PS:
二更!
看了留言俺才注意到做到一半时强行中止确实让人很蛋疼。看人做大约也是如此……嘎嘎,俺又无良了。
所以,二更!
做完它!
另附上小剧场:
天亮了,孙志新猛然惊醒:“纳鲁,打猎!”
纳鲁:“唉呀,忘了!”
两人光着屁屁四处一阵摸索。
孙志新:“纳鲁,皮裙呢?”
纳鲁:“天知道扔哪去了。”
孙志新:“……”
五分钟以后,两个光屁股蛋儿偷偷摸摸的往营地潜回,深色的是纳鲁,浅色的是孙志新。前者走得光明磊落仪态万千,后者捂着腿间一脸的猥琐,果然是君子坦蛋蛋,小人藏**。
就要完全抵达时,泰格猛然跳出来:“贱人,站住!你们这对奸夫淫夫,背着我@#%^#%!%!^^,还一起!?#¥!?#%!%!!!”
纳鲁和孙地新对视:“……囧。”
71、XXOO后的各种囧人囧事
孙志新本以为一番激烈的**以后两人都会睡得很死,迷迷糊糊睡着之前他还在担心一个问题:要真睡死了,早上被人发现两个光溜溜的明显干了野合这种事的纳鲁族长与自己……好吧,要真这样的话就提前准备好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一把用来砍了纳鲁,一把自己用来切腹!
特别是泰格,要是让他知道了,孙志新不敢保证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临睡那一刹那孙志新一直在对自己说:不能睡死过去,不能睡去过去。可两人相偎相依的感觉实在太过温暖舒服,自己被纳鲁用强壮的大腿夹在腿中间,两人的小腹和腰胯部位毫无保留的紧贴到一处,又被纳鲁紧紧的用手臂勒着固定在他胸前,让孙志新只想到一个很文艺的词:交颈缠绵。
对于两个新晋的爱人来说,这无疑是最美的气氛。是以孙志新舒服的睡死,纳鲁照样在**抒发以后睡得更死。
然后孙志新就知道他所担心的全部不是问题——河边的蚊子实在是多!多得像超巨型的轰炸机编队,嗡嗡作响不说,还叮得人全身的包。现在已经是深秋,这帮万恶的混蛋正趁着最后的机会饱吸鲜血,贪婪得让人愤怒。
孙志新被叮醒了,见纳鲁皱着眉还在睡,只是无意识的去搔身上被叮出来的包。于是乎孙同学就哀怨了,凭啥自己被叮醒,这货就可以继续一边挠着一边继续睡?史前人类的体质真恐怖……神经也够粗大!
摇醒纳鲁,两人趁着月光四处寻找自己的皮裙。太好了!那玩意儿一片被扔向树林,另一边扔在河边差点被水冲走,两片皮裙相距得有相距二、三十米远,要不是纳鲁有进化出来的夜视能力,这样黑灯瞎火的还真没法子找到它们。
孙志新一脸的黑线,当时这货就猴急成这样?幸好没衣服,要是有衣服的话估计得被撕成碎片。呃……貌似自己更疯狂,回想起来都被自己的热情吓到,换自己来扔只怕扔得更远吧?孙志新就忍不住闷笑,拖着纳鲁下河洗澡。
到了此时孙志新才知道纳鲁是个温柔又霸道的情人,他根本不允许孙志新自己走半步。他把孙志新抱到河里像搓布库那样从头搓到脚,除了抱法让孙志新想喷血—— 貌似就是狗血的公主的抱,用劲太大,手掌太粗糙让人很痛,动作粗鲁,一边洗一边还要不规矩的乱摸,发表对自己身体的看法……其实没哪里不好。
自己是不是太挑剔了?好吧,确实太挑剔了。主要是孙志新极度厌恶这种公主抱,这个动作触到了他的雷点,他宁愿被当成米袋子抗在纳鲁肩头,就像他当初抢走自己时那样。
他奶奶的有必要这样抱自己吗?是,屁股是确实被纳鲁的粗暴弄伤了,但那伤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厉害,书里说的那啥全他奶奶的是神吹鬼吹,男人没这么不经的折腾,又不是什么易碎物品。像眼下,那处尴尬的位置仅是隐隐作疼而已,并不是很厉害。少量的出血早已经止住了,等天亮找到消炎的药处理一下就行。
洗澡的时候,传中说小攻让小受撅起屁屁,用伸手指进去掏那啥那啥的,类似这种雷死人不偿命的事一律没有发生。没准儿是纳鲁不懂,倒是叫孙志新松了口气,自己把纳鲁留下的清理了,真心希望他永远也不要懂这个。
他要是懂了的话……真他妈愁死人。
然后是关于公主抱的问题,孙志新恶毒的埋在水里阴笑,下回换他来的时候他也这么抱纳鲁一回,估计就再也不会出现第三次。是真男人的,如果有谁受得了这种公主抱,他孙志新就把名字倒过来写,叫新志孙!
洗澡完毕,两人穿回皮裙偷偷摸摸的潜回营地,正依依不舍的要掩人耳目各自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为毛搞得跟偷情一样?呃,就眼下的情况来说,确实是偷情。孙志新眼尖的发现两人的皮裙穿反了,他穿了纳鲁的,纳鲁穿的是他的,纳鲁这憨货认不出来,孙志新就是认得。又是各种囧,赶紧闷笑着换回来,这才各自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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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早上醒来给大家做早饭的时候孙志新就知道自己想像得太简单了。昨晚确实太疯狂,身体的反应就跟与齐格力等人出发去探明洞穴第二天一样,全身酸痛,大腿更是因为身为男性完全不熟练的骑乘式体位而软得像面条,导致走路的时候不得不一步三摇,扭得就跟刚化形的蛇精似的。
还有那处要命的所在,躺着还不觉得有什么,一走路就牵引得隐隐作疼。更别提坐下,简直就跟坐在交警叔叔们用来防护的公路锥上面一样痛苦。那玩意呈尖圆锥形,表面涂着红白相间的漆,就那个锥度,筒子们坐上去的话……那‘快活’的感受就跟孙志新现在的感觉一个模样。
谁他妈发明的如坐针毡这个词?好像是出自《晋书?杜锡传》,这爷们儿真犀利,这也想得出来……刨坟,鞭尸!
嗷,真怀念齐格力和哥本的淫手,巴掌够大,力道够劲够狠,按摩在身上舒畅到了极致!嗷,真怀念现代的有痔人士专用的痔疮坐垫,神器啊!不知道可不可以跨越时空无线淘宝网购?噢,真怀念现代的六神花露水,驱蚊止痒立竿见效!没见自己一身被蚊子叮出来的红包?这就是偷情的代价!嗷,真怀念云南白药、活血化瘀散、运动员止痛喷雾、保险套、男男情事专用KY人体润滑剂——操!以前没用过那个,是贪念,不怀念!
泰格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孙志新,撅起半边屁股坐在火坑边烧火煮早饭,一张俊脸扭曲着又阴沉着,还龇牙咧嘴的倒抽气,一身的怨念无穷无尽的散发着。
“你怎么了?”
孙志新撇撇嘴:“夜上去河边洗澡,摔到了屁股……”
“让我看看。”
孙志新大惊,让泰格看了还了得?当即慌道:“没事,没事,就是有点疼,过会儿就好。”
孙志新一向就不是什么好演员,泰格更不傻,眼睛眯了眯,升起了丝疑虑的阴霾。
“蚊子真厉害。”泰格道。
孙志新垂头看看自己,一身的蚊虫叮出来的包,还有纳鲁乱亲乱啃留下来的印记。顿时头皮发麻,不知道那些红包能不能把纳鲁留下来的青紫印记掩盖过去?史前时代,自己只围了个皮裙,一身的吻痕啥都藏不住。
嘴里便干笑:“是啊,蚊子好厉害!”
然后头皮就更麻,纳鲁也是被叮得一身的包,也有自己乱啃乱咬留下的印记。两人要是站到一处……难怪大家关灯办事的时候都是回屋里的床上做,不知死活的到野外去野战果然是一件万恶的事!
好在泰格虽心思细且多疑,倒也不至于以男儿雄壮豪迈的粗犷心理想到别处,只是心疼孙志新身上的那些红包,道:“坐过来点,我给你抓抓。”
换作平时的孙志新,立即就要翻脸。此时心里有鬼,倒老实的当真坐过去了。
泰格心里没有什么龌鹾心思,轻轻的给孙志新挠着他挠不到的背后,嘴里轻声道:“怎么这么笨?以后洗澡之前先找些干叶子点上,它们发出来的烟可以驱赶蚊虫。另外火光也可以防止野兽攻击,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你出去?”
和泰格冷冽的眼神不一样,他的手掌心很烫,一下一下的抓在背上很舒服。这种单纯的动作让孙志新起不了排斥的心思,又听到他轻声的说话,心里便微暖,道:“我没那么呆。”
泰格轻笑了一声,又道:“还不呆?你一去五天,我天天都在担心,很后悔自己当时得知了洞穴的消息后没有亲自去看一趟,要不然你也不用去了。听到你和塔里木一行居然敢靠近魔鬼海,我把塔里木剁了的心情都有。魔鬼海是能靠近的吗?以前族里换盐的队伍就已经被吞噬了一支,你还敢去!以后不准去!真要去找什么也是我去!”
有些不能适应泰格的温柔,但又拒绝不了这种单纯的善意,孙志新窘笑了两声,道:“别抓了,我皮没你们厚,再抓要破皮。”
泰格伸头去看看,果然被自己抓得满背的红痕,当即忍不住又笑:“就你皮嫩。换了纳鲁被这么叮,一会儿就没事了。”
哎呀……就这句最安抚人心……很显然纳鲁身上的印记肯定是已经被强健的身体所湮灭。
微微松了口气,心里没了被捉奸的担忧,笑容就爽快起来,觉得泰格这家伙也不坏,如果野心没那么大,也没那么功利的话,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这个送给你。”
孙志新怔了怔,就见泰格手里捏着几颗圆形的珠子递过来。
“珍珠?”
“你认识?”泰格楞了一下,随即释然的笑笑:“果然是毕达拉察阿苏,难不倒你。你管它叫珍珠,我们都把它叫海之魂石。它长在一种贝壳里,很纯洁,很美丽,总让人联想到月光洒在平静的大海面上时的点点光芒。它又坚固无睱,有种很特别的神秘,像你的眼睛。”
孙志新瞧见泰格掌心里的珍珠,一共六颗,全作黑色,是极珍贵的黑珍珠。它们个个都食指头大小,非常圆润光洁,若是放到现代,像这样饱满圆美而大颗,又没有任何瑕疵的黑珍珠会非常的昂贵。
又不是女人,珍珠这东西孙志新并不喜欢,仅是喜欢它代表的意义:健康,纯洁,和幸福。
见孙志新用有趣的眼光打量它,泰格一边将手里的珍珠倒进孙志新手里,一边道:“拿着。这种海之魂石,嗯,珍珠,很不容易采到。在我的部族,一但采到这个就会被珍藏着收起来,我们觉得它来之不易,认为它代表着幸运和祝福。像这种黑色的更是罕见,只有最幸运的人才会找到它,所以拥有它的人会一生幸运,平安。有个这样的海之魂石随身带着,会为人带来健康、快乐、幸福。你收着吧,相信我,它当真有着神秘的魔力。”
珍珠没有魔力,只有美好的象征意义。孙志新知道,但泰格不知道。在他那种史前人类的想法里,珍珠的形成原理完全无法理解,觉得它像是大海的魂灵所聚而成,就认为它具有魔力。他甚至不知道它可以做为货币使用,不知道它可以摇向一变为昂贵得吓人的饰品,仅认为它会带来幸运和幸福。所以他把六颗幸福放到了孙志新的手心。
孙志新无法不动容,那六颗黑珍珠还带着泰格的体温,不像他的眼神一般冷冽,温度刚好足够温暖了孙志新的掌心,更进一步温暖了人心。
带着真诚的祝福,那珍珠就不再是珍珠,而是某种珍贵得想让人小心翼翼捧着的幸福。就算是放到现代,它们的物质价值也无法和它们的精神价值相比美,甚至可以说提到它们的物质价值简直就是一种对它们的无情践踏!它们本身有价,可含着的情谊却是无价,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拿来衡量!
大约这是自己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孙地新小心的看着它们在自己掌心滚动,宛如收到了六份祝福,又是激动,又是欢喜,生怕它们会掉到地上碎了。
很显然泰格并不理解这个,仍自笑道:“又摔不碎,你怕什么?海之魂石很坚固,我们才认为它一定会带来美好的东西。其实族里还有一些,就是这种黑色的只有这六颗,也没有这么圆,没有这么好看。”
“是幸福啊,我当真怕它们碎……”孙志新小声道,吸了吸鼻子:“六份祝福,会不会太多了?”
泰格失笑:“会有人嫌祝福多的?都是族人送给我,我才留了起来。没别的意思,到这里来的时间不长,你已经给了我的族人很多帮助,让我知道我原来那些心思真的是侮辱了你。呵呵,就当是赔礼,感谢你为我和我的族人所做的一切。然后……在未来的时间里,也请像善待猎人部族一样善待海风部族的成员。”
“我会的。谢谢你,泰格,我当真很喜欢。这真是让人忍不住想一生呵护的礼物。”孙志新真诚的道。想了想,又从六颗珍珠里分出一颗递回给泰格:“给你。”
泰格没搞明白:“干嘛还我一颗?”
孙志新正色道:“这不是还,六份祝福有些太多了,我怕天妒。这是我送给你的祝福,祝你健康平安,祝你带领着你的部族壮大繁荣,生活越来越好,人人都可以获得海之魂石的祝福,幸运,健康,平安!”
泰格心里一悸,下意识握紧了那颗珍珠,顿觉那颗珍珠被孙志新握了一阵后又带上了他的体温,烫得人心里暖流涌动,又听着那人脸色无比郑重的说着祝福的话,刹那间心里只想着把这个抱到怀里来狠狠的搓。
我最大的幸运就是看到你从天下落下来砸到我和纳鲁的中间。很好,孙志新,不是因为什么毕达拉察阿苏的身份,仅仅只是你孙志新,我泰格要定你了!
泰格强力控制着因心情激荡而颤动不休的手指,紧握着那颗珍珠,努力使自己的表情显得淡然无波,不想让自己和孙志新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线联系被自己破坏掉,只以随意的口气道:“嗯,我收下了。我看你拿着它们宝贝得很,那五颗你还不去藏起来?”
孙志新嘻嘻一笑,果真爬到那个自己用来收藏珍贵物品的小坑边,把五颗珍珠放进去。他一点不介意让泰格或是纳鲁知道自己这个藏宝坑。与纳鲁的关系决定了他也是护宝者之一;而泰格,他的气度大到可以把东西还回来,还会再拿走?这可是个伟岸的男子,不屑于做那等低贱的事情。一如他看向自己和自己那些现代工具的眼光,有贪欲,有渴望,但又有强大的克制,又有冷静的理智,就是没有让人厌恶的阴谋。史前的男人坦荡荡,喜阳谋而厌恶阴谋,正是孙志新喜欢他们的地方之一。
泰格就看到孙志新像小鼠一样爬来爬去的藏东西,眼光都没落到他露在皮裙外的光屁屁上,只是瞅着他脸上满足得像守财奴一样的表情,笑意浮上了脸,柔情则荡进了眼底。
作者有话要说:
早上上班,实在没啥事,无聊得可以。于是俺就闲得蛋疼,伸手指去挖鼻孔。挖了一阵之后觉得鼻孔实在痒得难受,对镜一看才发现是鼻毛太长——男人就这点不好,啥毛都长得快。于是乎俺就找到一把小剪子伸进鼻孔里去剪鼻毛,不剪的话总觉得脏不拉叽的很让人不爽。
待得剪完了,俺一回神,猛在发现对面长相不错的女同事一直一脸惊恐的看着我。那表情,让人看了只有一种感觉:幻灭!
我的妈,她竟然从头看到尾,老子辛苦建立起来成熟稳重形像全没了……
但当时爷很淡定,摸了个过期云腿月饼递过去,微笑:“云腿月饼,你要吃不?”
女同事惊悚的瞪着我才剪过鼻毛的手,道:“我……不吃!”
在那一刻,俺就盼望天下掉下把刀来,我自己切腹了断得了!
72、史前野餐 01
早饭孙志新做了一个炖肉浓汤,一道蒸鱼,一素拌的笋丝,还有炒桄榔冻。
炖肉浓汤现在已经常吃,蒸鱼还是首次出现。考虑到鱼腥及调味品严重不足的问题,孙志新先将鱼跑油锅炸过,炸的时候炸得略重一些,尽量将鱼肉内的水份炸干,待鱼皮微焦肉质变干才出锅。
然后腌上盐、姜片、干蘑菇提味,最后在鱼肚里塞上鲜蘑菇一起蒸。这样蒸制的做法很像现代的清蒸豆豉鱼,先炸后蒸,鱼肚塞豆豉,鱼身覆盖豆豉,让咸豆豉的味道渗入鱼肉中,吃其清香盐重又绵长回味的感觉。至于豆豉嘛,连黄豆都没有发现,用它不太可能,不过也有其它的替代办法,像现在拿来做为主调料的蘑菇,更能提鲜提香,只是没有豆豉腌制发醇过的咸香,口味会差上一截。
素拌笋丝更好做,先将笋水过水煮制刚熟就出锅,一定不能煮得烂软,要保持清脆的口感。原来的水倒掉,换清水来漂,去除竹笋的微苦微涩味道。随后再将笋用手撕成细丝,伴入佐料就成。其中的诀窍在于一定不能动刀,与金属接触后笋丝的味道会发生变化,没那么好吃。
近段时间孙志新试着用亚麻籽炼了些亚麻籽油,这个可以食用,就是味道远不如菜籽油什么的味道好,也将就着了。总不能用动物油脂吧?那可是硬脂肪,一砣一砣的,没法用来拌菜。
最后放入其它的手上现有的调料,再尝了尝,味道虽是强差人意,但竹笋本身清脆鲜嫩,还凑合着不错。
桄榔冻的做法就比较讲究,孙志新也是触类旁通,试着用在四川吃到的抄凉粉的手法来做。先做桄榔冻,浓度大一些,让做出来的桄榔冻比平时吃的要浓。将得到的桄榔冻先划成比姆指略大的方块,锅里下油,下佐料,炒香以后再将切好成方块的桄榔冻放进去翻炒。炒均以后加水,盖锅煮入味就出锅。
看似简单,实则里面要求的火候观察要比较到位。不然要不是桄榔不能入味,就是煮成一锅的糊糊。孙志新首次试做,一边看火一边试验,由于有炒过凉粉的经验,最后还算成功。便瞧见一大碗炒桄榔摆在那里,热气腾腾,散发着浓重,与用糖汁拌着吃天差地别。微融的桄榔形成了勾芡的作用,将成形的桄榔块融结在一起,一见瞧上去浓汁均匀,又有晶莹的桄榔块镶嵌其间,浅浅的一层浮油布在表面,油光滚滚,买相很不错。若是再撒上鲜艳的小辣椒,青翠欲滴的葱花,乳白的蒜沫,简直绝了!
只可惜,都没有。
不过这样,它还是极能引起人的食欲。泰格目光如水的一直看着孙志新做菜,表情温和悠然,仿似一种享受一般。现在闻着食物散发出来的香味,直是吸鼻,道:“小新,天天能吃上你做的饭,这才叫过日子。”
孙志新想了想,也笑。可不是,以前独自一个人生活,天天自己做饭,虽然累,但就是有过日子的感觉。现在吃饭的人变多了,热闹欢快,感觉就像日子过得更好了一般。如此想着,更觉得做饭给人吃,并能让人尝到美味而快乐,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乐趣。
试出了新菜品,奥格进来的时候直接盯了它,一手探进碗里就想抓。然后被炒桄榔独特的做法烫得鬼哭神嚎,乐得后头进来的布库直是笑:“哥,你真笨哪!我都在向吉玛学习怎么用筷子,就你不好好学。”
说罢,从背后的小背包里掏出一以竹筷,得意洋洋的冲奥格晃晃。这小家伙居然把竹筷随身携带,也不知道哪里学的毛病。
孙志新拿回自己的背包以后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包,大约两个巴掌大,是登山包的附属囊包。这样的包用处不是很大,他不必像以前那样用来装东西,把类似于证件钱包之类的东西分开,就把送给了布库。布库得了这个东西喜翻了天,用绳子系上成天背着在自己的小伙伴面前炫耀,把自己的小玩意儿都入里放,这不,还塞了一双竹筷进去……
奥格撇了弟弟一眼,把他手里的竹筷抢过来,笨拙的掏炒桄榔吃。炒桄榔绵软顺滑好下肚,又炒得油香四溢,口感有些像肥肉,又不像肥肉那么腻,奥格很喜欢这个味道,一吃就停不下来,就是使竹筷的手法太笨拙,像举着两杆枪,而不是竹筷。
片刻后纳鲁也来了。孙志新飞快的瞅了他一眼,果然在他皮粗肉厚的身上看不到青青紫紫的印记,不免大松一口气。纳鲁和孙志新眼光一对,大眼闪过一丝暖昧和促黠交织的眼神,嘴角荡开微微的浅笑,脸上全是欲望得到满足的意气风发。孙志新微微一窘,又忆起昨夜的那场疯狂性事,脸上就不自在了,眼神闪闪避避的道:“大家都过来吃饭。”
纳鲁走到孙志新身边坐下,孙志新无意间碰到他火热的皮肤,就像会烧伤人一样的感觉,心里就更加不自在,往泰格那边靠了靠。纳鲁居然没发飙,对准蒸鱼开始发动进攻。
孙志新就不爽了,这厮一点事都没有,为毛自己非得表现得像个偷了人的奸夫一样?退一万步想,自己好歹也和纳鲁举行过仪式,算得上是史前的夫夫相婚相嫁,夫与夫一起滚床单脱光了衣服摇摇摇,乃是天经地义,自己理亏什么?见鬼了!当即脸色一振,也粗鲁的放开动作大吃。这群全是狼!动作慢了岂不是委屈自己?
一顿在史前来说丰盛无比的早餐吃完,家里的大男人,野男人,半大男人全滚去打猎。孙志新懒懒的趴在熊皮上用瑞士军力上的牙签剔牙,心里觉得这史前的生活真美。再配上一身华衣,来把纸扇摇着,自己没准儿也能冒充个纨绔子弟什么的。
小小小小男人布库老实又勤快的先碗涮碗去了,哦,还得一提,由于泰格的搭伙吃饭,奥瑞克同志不得照顾到海风族长的面子,把私藏多年的一口陶锅赠给了泰格。泰格拿陶锅来搞毛?他又不会做饭,难道用来洗脚?当然搬到孙志新这里来,因此这口锅其实也就变相的相当于老孙家的财产。是以布库好同志现在洗锅一洗就得洗两口,这可整个营地谁家也没有殊荣!两口锅啊……这家真有钱!
布库干完活回来,见孙志新像散了架一样趴在那里,吃饱了满足得直哼哼,样子十足有趣。布库就问:“吉玛,今天我们干什么?”
孙志新眼珠转了两圈,一骨碌从地下爬起来,道:“走,野餐,找粘土!”
“野餐?野餐是什么?”布库好奇的问。
孙志新在脑里找着合适史前人类的描述字眼,道:“就是带上吃的喝的玩的去野外吃东西。”
“好玩吗?”布库很是心动。
“当然好玩!”孙志新道:“一边玩一边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沿河找找看有没有粘土这个东西。”
“粘土又是什么?”
“粘土是……唉呀,你到底去不去?”
“去!当然去!吉玛你别丢下我。”布库着急了,道:“我先去拾柴,今天的活还没有干完。等干完这个我就跟你去。今天我不打猎了,专心拾柴,你可千万要等着我。”
小家伙真可爱,永远不会忘记自己‘伟大’的拾柴工作。孙志新把他抓过来叭了一口,道:“那赶紧去,喜欢的小伙伴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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