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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州从来不下雨-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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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叫床的问题,是皮肤的问题,家雯担心她用的紧肤乳液会过分收干皮肤、影响化新娘妆,然后是皮鞋的问题,家雯的皮肤不是很白,于是千挑万选找来一种象牙色的婚纱,却怎么也挑不到适合的皮鞋,现在那一双虽然颜色接近,但到底差一点。
“婚礼那天一定要注意,鞋子最好不要露出来。” 她叮嘱自己。然后我们拿出吉它弹That’s What Friends Are For 和Yesterday Once More,弹我们还记得谱子的所有老歌,弹着弹着,家雯不知怎么的情绪低落起来,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一声不发。过了很久,两行眼泪慢慢地从她茂密的睫毛中滚了下来,把我和乐瑶吓了一大跳。
“我觉得,” 她把头伏在沙发背上抽噎着说,“我怎么觉得,我的人生,还没开张,就要打烊了呢……”说完了接着使劲地抽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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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三.新婚前夜,反悔还来得及吗?(3)
我们过了好一会才明白过来,家雯那一脸的水,并非出于幸福。于是我们一边一个拍着她的肩膀,试图安慰她。
“不要紧,不要紧的…等你结婚以后习惯了就好,真的,一咬牙就好了。” 我以为家雯还在为“叫床” 困扰,只好做出一副“过来人”的口吻,顺便用力咬了咬牙,可家雯只是一个劲地摇头,泪水还是流个不停。
“你别这样啊,你再哭的话,皮肤一肿,这些化妆品就都白用了…哎呀,你的眼泡已经开始肿了,别哭了,快别哭了!”乐瑶拿过纸巾来给她擦眼泪,声音里透着可惜,“你这样哭,那个叔叔看见了要心疼的! ”“你们不知道…”家雯推开我们,坐直了身子,愣愣地看着沙发旁边一个小书架,慢慢停止了抽泣,人却一动不动,神情里像是受了很多委屈。
我和乐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从前我和乐瑶对家雯的准老公有横看成岭侧成峰般的不爽,但那位叔叔用愚公样的意志慢慢使我们改变了看法,而后天那有十层蛋糕和香槟龙虾的婚礼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们一致同意家雯嫁得一张好饭票,岂止开张大吉,简直幽香拂面,紫气兆祥,谈什么打烊。
家雯从书架上拿下一张CD,封面上是阿兵哥打扮的周杰伦,那便是两年前的“七里香” 。那年家雯生日,有人把它寄到她家里来,包得很漂亮,卡片上却只有“生日快乐” 四个字。
当时叔叔刚开始追求家雯,送来九十九朵玫瑰,把宋家几乎变成了花房。手笔惊人,加上家雯也不是第一次被人暗恋,我和乐瑶都没把那张“七里香” 当回事,她笑着说了句“这个人还挺有心的”,也就不再提起了。
宋家雯蜗牛爬树般走一步缩半截地讲了半天,才基本道出个头绪。原来,不久前她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是两年前给她匿名寄来CD的人。家雯给我们看那封邮件,折得整整齐齐塞在“七里香” 的CD盒子里,当然是个男人写来的,字很漂亮,说暗恋她很久,一直不敢表白,祝愿她新婚快乐,生活幸福,最后“我忍受怯懦和嫉妒的折磨,我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祝上帝会给你另一个人,也像我一样真诚地爱你” 。
“祝上帝会给你另一个人,也像我一样真诚地爱你,”乐瑶一连念了几遍,声音越念越酸,“这人长得怎么样?”
“…一般吧,” 家雯咬咬嘴唇,“以前同事的时候不怎么说话,不过人挺好。”那是她从前那家青少年刊物一位编辑,不知怎么的轮到负责杂志中页那几张粉红粉蓝的青春期栏目,专门负责解答少男少女难言之隐 ……其实这个年代,少男少女早已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无非过过眼瘾。
“他的笔名很土,叫阿平哥哥,那个时候我们都喜欢看他的读者来信,五花八门什么内容都有,他还真的每封都回复,经常在办公室写到深更半夜。”
“长得像谁?”
“有点像…黄晓明。”
乐瑶叫起来,“帅哥啊。”
“我不喜欢黄晓明那个类型。” 家雯扁扁嘴。
“我喜欢。”乐瑶嘟起嘴。
“那给你好了。”
“我有病啊,人家暗恋的是你,你看你看,” 乐瑶又从头念起,“亲爱的家雯,请允许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已经整整四年了…。。 ” 她的脸上浮起一种便秘般的神情,“宋家雯,你的命实在是太好了! ”
“好什么呀! ”家雯紧皱起眉头。
家雯和那个男人来而不往非礼也地通了好几封邮件,打过两通电话,还曾彻夜在MSN上聊天。
“他每天都在博客里播放周杰伦的歌,一首比一首悲伤,”家雯抱起膝盖,“想不到以前在一间办公室里同事整整大半年,抬头不见低头见,讲的话加起来还没现在几星期多。”
“当时你就一点感觉都没有?”
家雯沉默了一会儿,“那时候刚刚上班,很讨厌那个地方,一心想着跳槽。他也说,我工作不到几天就向人打听调动的程序,不会在那里久待。”
“后来我想起来,有一回周末加班,他买了哈根达斯冰淇淋请我吃,我正好来月经就说不喜欢吃冰淇淋,弄得他被几个同事嘲笑,挺尴尬的…后来也就没什么了,他这个人又有点内向…后来我就走了…”家雯的声音细下去,细下去,慢慢地又带着点哭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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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三.新婚前夜,反悔还来得及吗?(4)
“唉,人家呀,肯定是知道你想把自己买个好价钱,当然望而却步啦。”乐瑶叹口气,“那你喜不喜欢他?”
家雯摇摇头。
“不喜欢?”
她又摇摇头。
“喂,你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Yes or No?”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识时务者为乐瑶,她撇着嘴火上浇油,“连周凯都说,他最初追我的时候想好约我三次,要是第三次还不成功就算了。这样的男人多难得啊,你呢,把人家当抹布一样乱塞…”她啧啧嘴。
“她又不知道。” 我插嘴。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完全没有感觉,无非自己不想有感觉而已,等到明白过来,已经晚了。”又是一瓢油。家雯眼泪汪汪,眼看脸上又要刮台风。有时候乐瑶的确不太长脑,奇怪的是,她的胸也才不过34B,又没胸又没脑,她到底靠什么把那么多男孩子迷得团团转?
这个时候电话铃响,家雯使劲摆手,于是我硬着头皮拎起话筒。
果然是那位叔叔,声音颇为兴奋,“小雯在吗?”“小雯…”我看看家雯,她接着摆手,“小雯在卫生间。”
“那我等她出来。”
我又看看家雯,“她在洗澡。”
“洗澡啊…那麻烦你告诉她,我妹妹替她找到了一双皮鞋,颜色和婚纱很配,样式也很好。”
“噢。” 我干巴巴地回答。
“要不我现在拿过去给她试试?不合脚的话,明天还可以去换。”“…现在啊,” 这下乐瑶和家雯一起用力摇头,“现在…太晚了吧,她说过一会就要睡了。”我有些恼火何以自己莫名其妙担起了圆谎的重任。
“那好,我明天送过去,” 叔叔有一点扫兴,但立刻又振奋起来,“对了,你告诉小雯,洗完头记得把头发吹干,否则将来年纪大了会头痛。”
“噢,我知道了。” 我舔舔嘴唇,突然觉得那只鞠躬尽瘁的老牛好可怜: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估计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然还让准老婆觉得人生快打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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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四.恋爱,该像狗熊掰棒子吗?(1)
四.恋爱,该像狗熊掰棒子吗?
…那些永远不老的老歌,或者说,我希望能伴随它们一同老去的歌,让人听着就想认认真真去谈一场恋爱,等听完了,又越发觉得现实满目疮痍。
大部分男人都本能地害怕婚姻,和你们大部分女人本能地拥护婚姻一样。让一个男人像狗熊跳陷阱一样跳进婚姻,最大的动力,就是害怕那个女人被另一只狗熊拐走。
我绝对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五条,也清楚宋家雯嫁人没有压迫的成分,但不知为什么,还是不由自主会联想到“摧花大盗” 四个字去。
也许爱情就该像狗熊掰棒子,没有棒子的狗熊永远没有发言权。
…
墙上的钟铛铛响起十二点,家雯轻轻地叹了口气,“还剩下一天了。”
我们喝干那瓶香槟,一起爬到床上,却都睡意全无。
家雯看看周围,有些感慨,“你们信不信,从初中一年级我就想,以后要永远离开这个家,再不回来。”
她家的房子很小,这个朝北的房间里偏偏还挤着一大堆家具,原先有的,加上她父母房间添置了组合家具后淘汰下来的,零零总总几十只脚局促地站在一起争地盘,像拼积木一样,家雯的一张高低床被簇在房间中间,四周只有几条窄窄的走道,“我小时候半夜下床上厕所,经常撞得身上到处发青。” 她幽幽地说。
“我想,其实我也不是太喜欢那个人,可能就是快结婚了,心里特别紧张吧,” 家雯笑了笑,“有时候想想,嫁给一个人,就意味着要放弃其它所有机会,” 她看看我们,“等你们结婚的时候,就明白了。”
家雯把台灯调暗,打开床头一个小收音机,随手转着,转到一个台,里面流出一首久远的歌。
“无论你去哪里,无论你做什么,我会在这里等待”,我们跟着一起哼。那个年代的英文老歌都有曼妙而忧愁的旋律,像是长了双眼睛从歌里温柔地注视着你,是Albert Hammond 那样孩子气的眼睛。那些永远不老的老歌,或者说,我希望能伴随它们一同老去的歌,让人听着就想认认真真去谈一场恋爱,等听完了,又越发觉得现实满目疮痍。
“你会嫁给他的吧?” 过一会,乐瑶问。她好像终于明白过来。家雯又轻轻笑了笑,没说什么。今天晚上,这杆秤特别温柔。
最后一句“我会在这里等待” 随着音乐散去,收音机里一个短暂的停顿,随后传来一个男声,“刚才这首歌是理查德。 马克斯的‘此情可待’,你现在正在收听的是FM10x。8的“子夜漂流瓶” ,我是岳洋,山岳的岳,海洋的洋。下面我们接听二号线小雨点的电话。”
那是一个标准电台男主持人的声音,温柔,淳厚,用套话来说就是“有磁性”,然而,温柔淳厚中又隐隐透出来一股慵懒和散漫,像是困了,又像有些漫不经心,仿佛怕半夜三更在电波里吵醒了听众。
那个叫“小雨点”的女孩子用喜之郎柠檬果冻般的声音抱怨,在电波里毫不怯场,“我们从大一到现在恋爱已经三年了,可他连我用什么润肤液都记不住,这学期开学,他送我一瓶XX油,可我最不喜欢的就是XX油…我平时只用旁氏,而且肤质也不对,我明明是干性皮肤,他买的呢,是中性皮肤专用的啦……,” 小雨变中雨,“我跟他说怎么会差那么多,你知道他怎么说,他说,那就多抹一点,把干性皮肤先变成中性好了,我听了好生气,”小雨点越讲越来劲,眼看就要成倾盆大雨,“最气人的是,他竟然说是春节时一家商场里特价买一送一,他就去买了,一瓶送给他妈妈,另一瓶送给我,搞了半天,我还是个添头,岳洋哥哥,我真的好生气好生气,他当初追我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啦………”
“幼稚,”乐瑶撇撇嘴,“换台。”一面伸手要去拨收音机。
“等等。”我说。
“他当初追你的时候是怎么样的?” 主持人有些懒洋洋地问。“当初… 当初他追我啊,吭,他为了给我买生日礼物,钻天打洞去打听我喜欢什么,” 小雨点的声音又有些骄傲起来,“我们不是一个系的,他就先找到我们班的男生,给了不知多少好处,再通过他们找到和我同宿舍的女生,她们捉弄他说我喜欢迪克多酒心巧克力,他真的省下一个月饭钱去买来,其实呢,都是她们自己想吃……”她又有些沮丧,“现在跟那个时候不好比了,碰到我的生日,圣诞节,情人节,还有我们认识的纪念日,他不是随便应付我一下,就是干脆问我想要什么,简直就是头猪嘛,” 又委屈起来,“岳洋哥哥,你说,这是不是因为审美疲劳?”
我们忍不住笑起来。
“你知道什么叫审美疲劳吗?”
“就是一个男人老对着一个女人,时间长了,觉得烦了,就不关心了。”
“你对他审美疲劳了吗?”“当然没有,我很爱他的。”小雨点很郑重地说。
“那你对他很关心啦?”
“嗯。”
“那我问你,你男朋友用哪个牌子的刮胡泡?”“刮胡泡啊… 好像是妮维雅…不,吉列,嗯…好像都用过…”
“到底是哪个牌子?”
“现在…应该是吉列吧。” 小雨点终于下了决心。“好,那他用薄荷香型还是柠檬香型?”
“这个… ” 她犹豫一下,“好像是柠檬吧…”
“到底是不是?”
“薄荷和柠檬的区别在哪里?”
“喜欢薄荷的男人一般很讨厌柠檬,喜欢柠檬的男人一般很讨厌薄荷,差别大不大?” 主持人的声调微微拖长,还是那股懒洋洋的味道。
电话里沉默一会儿,然后那个女孩子轻轻地笑起来。
他的声音里也带点笑意,“你看过人钓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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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爸爸钓过。”“你爸钓鱼用鱼饵吗?”
“用啊。”“那鱼上钩以后,他还有必要给它喂鱼饵吗?这不是渔夫的错,需要调整心态的,我看是那条鱼。”女孩子又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我知道了啦,” 过一会儿,她问,“岳洋,你喜欢哪个味道的刮胡泡?”
“薄荷。”
“你谈过恋爱吗?” 她的心情像是好了很多。“我不回答私人问题。”
“可刚才那个就是私人问题啊。”
“那我不回答你这个私人问题,” 他顿了顿, “来听歌吧。”音乐响起,是Phil Collins的True Col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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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四.恋爱,该像狗熊掰棒子吗?(2)
歌声停住,等那个主持人报出波段和热线号码,家雯愣了一会,突然伸手拿过床头的电话,开始拨那个号码。
十五分钟后,宋家雯没精打采地伏在枕头上哀哀地哭,她的眼泡算是彻底完蛋了,我们手忙脚乱地递纸巾给她,一边气急败坏地骂,“狗屁DJ,他懂什么,在那里胡说八道! 还什么‘我也是个男人’,呸,欺负我们不是男人,对不对?”
刚才,家雯终于感情丰沛地把她那段迟来的浪漫朝无线电一吐为快,“他说会默默地祝福我…你说我该怎么办?”
“你决定要结婚了吗?”
“婚礼就在后天。”
“那就是说,你已经决定了?”
“就算我想改,也不可能了。”
“你想改吗?”
“……”家雯迟疑了一会,说,“不想。”
“我建议你接受他的祝福,然后给他一份请贴。”
“他要是在婚礼上闹事呢?”
“我想他不会。”
“可…万一呢?”“如果有那个万一,他会在婚礼之前闹事,”收音机里,主持人平静地说,“而且,前提是你跟他一起闹。”
“我怕他会承受不了。他说已经喝醉过好几次了。”
“他开车吗?”
“不。”
“那就没关系,多醉几回,酒量就练大了。”
乐瑶看看我,她的两条眉毛已经皱到一起,拇指朝下做了个“讨厌” 的手势。
宋家雯却像是对着神父忏悔的死囚,抓住最后一根稻草,无心去管那个神父是否称职,“我很难过。”
“为什么?”
“我觉得我伤害了他的感情,” 她抽抽鼻子,“他那么爱我,我却无以回报。”
彻底击败家雯的那句话就在这时出现,“其实我并不觉得他很爱你,如果真的很爱你,明知道自己还有一线希望,就不会甘心去‘默默地祝福你’,而是会想方设法垂死挣扎。我也是个男人,大部分男人都本能地害怕婚姻,和你们大部分女人本能地拥护婚姻一样。让一个男人像狗熊跳陷阱一样跳进婚姻,最大的动力,就是害怕那个女人被另一只狗熊拐走。现在,连最大的动力都不起作用,那是他的马达有问题,”他轻轻地说,“所以,我觉得你不用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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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雯没有等到歌声响起就挂下了电话,然后用力关掉收音机,倒在枕头上哭起来。
“连刮胡泡都要斤斤计较的男人,真无聊。”乐瑶忿忿不平。
“你说他谈过恋爱吗?” 我突然想起早先那个女孩的问题。
“我怀疑他是个同性恋,被女人甩怕了的那种。”乐瑶嘟起嘴。
乐瑶首先睡着,居然还打起了呼噜,我和家雯在她的鼾声中说悄悄话。
“…听说九寨沟那边天气冷,他妈还专门买了条薄丝棉被子叫我们带上…”家雯指指箱子,“他父母人挺不错的,脾气开明,自己也有房子,说好以后‘分而不离’,只要互相有个照应,其它不会干涉我们…我本来不大愿意嫁长子,见过他父母几次后才想通的,” 家雯又恢复了平静,“不过,他的弟弟妹妹都比我大好几岁,上次叫大嫂,我脸都红了,”她吐吐舌头,轻轻笑了笑,“觉得自己一下子老了好多。”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过两年,”家雯肯定地说,听口气像是早和叔叔达成了共识,“根据统计,结婚一到两年后要孩子,最有利家庭稳定,那时候我二十七岁,也是比较理想的年纪,反正男人年纪大一点不要紧,还有,我妈说了,十二生肖里老鼠最大,鼠年生孩子比较好。对了,”她突然想起什么,“你觉得哪个星座最好?”
“当然是双鱼座。”我毫不犹豫地说。“我问正经的。”
“干什么?”
乐瑶的鼾声长江后浪推前浪,弦子越吊越高,到此时达到了一个小高潮。我伸手捏捏她的鼻子,她咋咋嘴,咕哝几声,安静一点,翻个身又睡了。
“我在想,”她压低一点声音,“既然人的性格和星座有关,那么,就是说,做父母的,从一定程度上说,可以通过决定孩子的出生月份选择孩子的性格,”她的两眼闪闪发亮,“你说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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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四.恋爱,该像狗熊掰棒子吗?(3)
我的妈呀。
于是我们开始权衡她未来孩子的星座。
“处女座应该很爱干净,说不定一岁半就可以自己上马桶,不过太挑剔了…射手座如果是女孩好像比较讨人喜欢…天蝎座…”我想起二姐,几乎叫起来,“算了吧,很会折腾人的!”
“水瓶座呢?”
家雯皱起眉头,“我看过一本星相书上说水瓶座是十二星座里最自私的一个。你想,水瓶嘛,就是要不停往里面灌水,自己不肯输出,这不是很自私吗?”
我点点头,“你不喜欢双鱼座吗?”家雯看看我,眼睛里有点为难。我明白了。唉。
最后我们商定,宋家雯未来的孩子,男孩,最好是金牛座,女孩,最好是狮子座。因为家雯希望他或者她活泼开朗,聪明能干,日后出人头地,做大事业。
“你一定会很幸福的。” 我真心诚意地对她说。家雯拥有我和乐瑶都缺乏的理智和冷静,同时毕业,到现在,我们都还庸庸碌碌,她已是小有名气的财经记者,上过好几次电视。
家雯带着我的祝福沉沉睡去,或许是刚才一番讨论,或许是早先的香槟酒,她的脸上染着两朵红晕,嘴唇微微翘起。
我看着她的脸颊发了一会呆。
过两天,我的好朋友会穿上那件象牙色的婚纱,穿上那双象牙色的皮鞋,做一个南非象牙般无瑕的新娘。过两年,她会抱着一个金牛座或者狮子座的小娃娃来认我做干妈。
一切都那么完美,可是,不知哪里,又让人觉得那么遗憾。
“那饱满的稻穗幸福了这个季节,而你的脸颊像田里熟透的番茄,你突然对我说七里香的名字很美…… ” 我轻轻地哼起这首歌,当然不会是我去亲吻她倔强的嘴,我想起那位叔叔,叹了口气。我绝对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五条,也清楚宋家雯嫁人没有压迫的成分,但不知为什么,还是不由自主会联想到“摧花大盗” 四个字去。
当宋家雯花枝招展地从那辆林肯车里款款出来时,我们依然忍不住跟着人群欢呼起来,把手里成团的玫瑰花瓣使劲朝她扔过去。新郎乐得合不拢嘴,新娘脸上阳光灿烂、微眯的双眼里荡漾着幸福,看不出一丝犹豫。
倒香槟,吃龙虾,切蛋糕。卡拉OK响起,叔叔唱“我一定会爱你到地老到天荒” ,家雯唱“我一定会陪你到海枯到石烂”,然后他们面对面合唱“你选择了我,我选择了你,这是我们的选择”,那一刻,有点什么东西,砰然拨响了我心底里那根叫做“愤青”的弦,我突然觉得,眼前的一切,仿佛都是场昂贵而精彩的笑话。
婚礼还在继续举行,苹果已经吃过,现在新郎新娘在咬花生米。我百无聊赖地把盘子里剩下蛋糕上的巧克力奶油叉进香槟杯子里,用叉子使劲搅,搅匀了再把那杯巧克力香槟喝下去。对面一个西装笔挺、精致得像办公楼广告牌上走下来的小生惊诧地看着我,我瞪他一眼“看什么看” 。
最后,新娘的捧花越过我和乐瑶的脑袋砸在那个小帅哥头顶,他和他旁边同样精致的一个女孩一起脸红了,然后天造地设地展开羞涩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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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刚才那捧花掉到我手里,我说不定真的会考虑。”冗长的喜宴从中午吃到晚上,我和乐瑶走出那家酒店的大玻璃门,微凉的夜气扑面而来。
周凯上个星期向乐瑶求婚,她问他“你为什么想娶我”,他说“我想天天吃你做的饭,吃你做的菜,喝你做的汤”。
“我做的菜又不好吃。”乐瑶一边东张西望找出租车一边嘀咕着。
“他这是打比方,”我笑起来,“难道你要他说‘我想天天和你一起睡觉’ ?”
她也笑起来,“我倒宁可他那么说,” 过一会,皱皱眉头,“他这个人是很好,可是好得…好得有点乏味了,” 她抬起酒意朦胧的眼睛,“你懂我意思吗?他每天的日程都是一模一样的,早上几点起床,几点出门,中午几点给我打电话,晚上几点下班,”她抬起手腕,“再过两个小时零二十分钟,他会给我打电话来叫我早点睡觉,可我根本不想早点睡觉,”周凯正在广州出差,每天分秒不差地给乐瑶打电话查勤,“我们连做爱姿势都是固定那么几种,上次我想换一换,他竟然说会影响他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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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四.恋爱,该像狗熊掰棒子吗?(4)
“我不喜欢这样,”乐瑶有些沮丧,“刚开始很好,可现在越来越烦,我觉得他好像也有感觉,才要我和他结婚的,还说等他回来以后一起去看戒指,”她挥挥手掌,“烦死了烦死了。”
一辆出租车在我们面前停下,乐瑶挥挥手又叫司机开走,“走,去跳舞。好久没去了。”
我们去了一家人头涌动的迪斯科舞厅,在激烈的灯光和音乐交汇的空气里跟着人群疯狂地伸展着四肢。
没一会儿,乐瑶就扔下我,和一个长得有几分像木村拓哉的年轻男人搭对跳起来。她的手机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抛物线,“你帮我看着。” 她眨眨眼睛。
两支乐曲结束,我走到旁边的饮料台边,叫了一杯可乐,喝了几口,跟着音乐晃荡着双腿,慢慢的,有些昏昏欲睡起来。情绪低落时的迪斯科,像口渴时的糖浆,越喝越渴,以为宣泄了情绪,却反而更加迷惑。
我在浓墨重彩的音乐声里发呆,直到有人在我旁边的位子坐下来,一伸手拿起我的可乐杯。
“唉………”,看着那个人把我杯子里的可乐朝自己嘴里倒进去,我叫起来。
他偏过头来看看我,再看看手里的杯子,“对不起,拿错了,” 他一伸手把自己面前的杯子推过来,“喝我的吧。” 他的声音很温厚,里面带着点懒洋洋的随意。
我有些诧异地看看他。
“我这杯没动过。”他摊开手声明。
“可是…你怎么会拿错我这杯已经喝了一半的呢?”我忍不住问,“而且,你的杯子里还有柠檬。”我指指他的杯子,把声调加重。
他把头完全转过来,仔细打量我一下,两片棱角分明的嘴唇慢慢抿出一个微笑,“我是想跟你说话。”然后,他咧开嘴,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继续看着我笑,像是有什么特别高兴的事。
每个舞厅都会有一两个感觉良好,自认师奶屠夫的男人,这一个不知算是诚实还是皮厚,拆穿自己的把戏后还能理直气壮地对着人笑。
到这个时候,我才认真看清那个人的长相。他有一张不算太英俊但很端正的脸,两道浓眉毛刀一样地耸立在一对圆圆的眼睛上,不笑的时候显得有些严肃,笑起来,像刚才,上翘的嘴角又立刻变戏法般现出一副孩子气的神情。
而比这些都先进入我眼帘的,是他的耳朵。活到二十四岁,我终于见到了一个耳朵招风得比我更厉害的人,真是历史性的时刻。他那一对耳朵派头十足地矗立在脸颊和脑后的头发之间,仿佛在说” 我招风我怕谁”。
我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耳朵,他继续看着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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