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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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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夜未央

【由文,】

☆、第1章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

初春,昏昏沉沉的天,淅淅沥沥的雨,一连许多天,长安城内都不见晴。

城西破旧的老宅内,收捡得很是干净。宅子很小 ,不过两间房,住着主仆二人,恰一到雨天,便有一间因屋瓦不密实,漏雨严重住不得人,此时主仆二人只得挤在一间主屋里。

而今,稍大的主屋里,一个面色憔悴的妇人躺在床上,脸色虽有些苍白,却依稀可见秀丽的轮廓,两个月前的沈如,绝对想不到自己会有这般落魄的一天。

“我家小姐怎么了,这几日一直没什么精神,胃口也差。”床边紧张询问大夫病情是沈如的贴身丫头春兰,遭逢巨变,如今沈如的身边,只这么一个忠心丫头跟着。

“夫人已有两个月的身孕,产生些妊娠反应也是情理之中,待我开个方子给夫人调理身子。”老大夫扶着胡须说着。

“两个月?身孕?”春兰面色一喜,对着自家小姐说道:“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得赶紧通知了姑爷去。”

躺在床上的沈如起先一脸茫然,似乎被这个消息吓着了,而后却渐渐面露哀戚,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如今她与他,已是隔之千重,一纸休书后,再无瓜葛了,这事与他说了又如何?虽然…她被休弃的理由便是无所出,可那不过是个冠冕堂皇的由头罢了。

送走了大夫,春兰赶紧走到沈如床边,带着欣喜,说着:“小姐,若是姑爷知道您怀了孩子,定会收回休书的。”

沈如摇了摇头,与她生活了三年的夫君,她很了解,即便有了孩子,也挽回不了什么,夫君已娶新妇,王府再无她沈如立足之地。

她的夫君风流多情,王府里姬妾众多,可这么不羁的人,却偏偏遇上了他的劫数,爱上了一个带着三岁孩子的寡妇,从此,他浪子回头,为心爱之人洗心革面痛改前非,遣散了王府里所有姬妾,休弃了与他结发三年的正妻,八抬大轿、吹吹打打,很是排场地迎了寡妇入门,发誓一生只爱她一人,永不变心。

多么感人肺腑的爱情啊,如果这个故事的背景不是他的前任王妃娘家因为谋逆罪被满门抄斩,如果这个故事的新女主人公不是如今新帝一母同胞的姐姐,倒真算是一段美谈了。

沈如曾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姐,江陵沈氏与洛阳王氏是大渝朝的两大望族。沈如的爷爷是江陵沈氏的嫡系,到了沈如父亲这一辈,十八岁娶了洛阳王氏的嫡女,二十岁金榜题名状元及第,三十八岁官拜宰相,四十二岁因谋逆罪,满族获罪,此次灭门之灾,令看惯王朝更替依旧昌盛了三百年的沈家,再不复存在。

沈如是沈家现今唯一的幸存者,只因三年前她嫁入南平王府,冠了夫姓郑氏,如今被夫家休弃,若不是娘家老仆顾念恩情,她如今怕是连这一瓦遮头之地都没有了。



怀孕三个月的时候,沈如孕吐得厉害,整日躺在床上,吐完便是流泪,她前半生都是娇生惯养,这般凄苦乃是头一遭,甚至浮出过将孩子打掉的念头,可转念一想,这个孩子,可能是沈家最后的一丝血脉,也是她今后唯一的倚伴,便又舍不得。

怀孕五个月的时候,第一次感觉到孩子胎动,她太过激动,整宿地睡不着,第二日不自觉地走到了南平王府外头,却是看见南平王扶着娇妻出门,而此时的南平王妃小腹微微隆起,南平王扶着王妃,笑得温和,与她插肩而过却不识。

怀孕六个月的时候,沈如已经渐渐习惯了清贫日子,还能做些针线活贴补家用,相府小姐当年的书画及女工乃是长安城闻名,却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她会以此为手艺,挣钱糊口。

怀孕七个月的时候,邻家的阿牛前来提亲,要娶沈如的贴身侍女春兰。春兰跟了沈如十年,感情颇深,沈家败落仍旧未有弃离,沈如是心存感激的,自然多番打听了阿牛为人,探得他老实,又勤快,便同意了婚事。

怀孕八个月的时候,侍女春兰哭着舍不得旧主,却仍旧被送上花轿,嫁了良人,从此城西小宅子里只余沈如一人。

怀孕九个月的时候,因身边没了照应,原本深居简出的沈如,却渐渐与邻里来往,沈家门风严谨,家教甚好,沈如自幼被教养着不说人长短是非,因此听着邻里妇人们的家长里短,说东道西,沈如还是有些不大适应,渐渐,又回归了深居简出的独居。

怀孕十个月的时候,沈如变卖了首饰,花光所有积蓄请了个奶娘在家照料,此时,她用尽一生的期待,只等着腹中孩子出生。



生产那一晚,孩子没有过多折腾她,很顺利地产下了一名女婴。

也是生产那一晚,破旧的宅子里突地多出了一群人,男男女女,把小宅子挤得满满当当。沈如认得,为首那个便是南平王府里的管事嬷嬷,一直伺候着老王妃的。

那嬷嬷抱了孩子便走,沈如却哪里能同意,不顾刚刚生完孩子还很是虚弱的身子,爬下了床拽着管事嬷嬷的裤脚,匍匐在地哀求着:“孙嬷嬷,这孩子就是我的命,可不能带走。”

孙嬷嬷很是不耐烦,踢了踢裤腿,道:“老夫人说了,这是郑家的孩子,不能丢在外头,得回王府认祖归宗的。”

“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这个孩子相依为命,求嬷嬷行行好,把孩子留给我吧,我会感谢您一辈子的。”说完,竟也不管不顾地给她磕着头。

好歹是曾经的主母,如今却早没有了端庄姿态,如此卑微给她个下人磕头求情,让孙嬷嬷心头也是一酸,可念及老夫人的吩咐,也只能咬牙铁了心,将脚边沈如踢开。

可谁也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女子,却固执得惊人,双手将她裤腿拽得死紧,怎么都不肯松。

“王妃这是何必呢,为难我也没用啊,为了孩子好,还是让我将小姐带回王府去吧,跟着您,只能过苦日子啊。”孙嬷嬷改为劝解。

沈如抿唇不语,却突地松了手,孙嬷嬷叹口气,以为她是想明白了,正打算抱着孩子离开的时候,却看沈如不知哪来的一只金钗,此时正握在手里,金钗尖锐地抵着喉管。

沈如脸色惨白地说着:“嬷嬷若今日将我的孩子带走,我便血溅当场,老夫人日后九泉之下,如何面对家母,王爷与新王妃又如何面对街边的闲言闲语。”

“你……”看着沈如如此坚定,孙嬷嬷也不敢坚持了,沈家虽没了,可沈如的母亲沈王氏却曾和老王妃是金兰之交,王妃若真有个好歹,老王妃也是不愿意见着的,再说,南平王府如今已是街头巷尾的谈资,再丢不起人了。

思量之后,孙嬷嬷将孩子还了回去,摇头可惜地说着:“罢了罢了,孩子还给你,但愿日后夫人不要后悔孩子跟着你受那么些苦楚。”

将孩子抱在怀里的沈如终是笑了,流着泪,笑了。襁褓里的孩子皱巴巴的,着实不好看,可沈如却是喜欢得紧,将孩子凑近脸颊,亲昵了会儿,道:“我的孩子,愿你一世长安,便叫长安吧。”

☆、第2章 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春来秋去,时间总在不经意间流逝,这小小的不经意间,让春风得意之人更加风生水起,如娶了公主的南平王;却也让孤苦无依之人越发贫瘠凄苦,如养着长安的沈如。

听说南平王府的小郡主生的乖巧伶俐,三岁可提笔,五岁能吟诗,七岁琴棋书画样样皆能;听说,南平王妃去年又给南平王添了个小世子,一子一女,如今正凑了个“好”字。

每听来一句,便如一把利刃割裂着沈如的心,南平王府里的小郡主聪慧可人,可她的女儿,三岁方能走,五岁才能言,如今七岁的郑长安如个闷葫芦一般,遇人都不说话,邻里常笑话说是个痴儿。

沈如是知书达理的小姐,即便落魄,却从不把长安当做市井一般的孩子放养,加上长安与其他孩子不同,沈如自然不敢把她放到私塾里跟着夫子学习,只得诗书棋画样样亲自教导,可惜长安好似心智未开,学什么都不吭声,也不知到底明白了没有,可急坏了沈如,这些年夜深人静时,总一个人抱着熟睡了的女儿哭泣。

沈如自认这一生未曾作孽,却遭遇了这般凄苦的人生。作为女儿,亲眼目睹父母遭厄运家族惨灭门,却无能为力只一人苟活;作为妻子,留不住丈夫的心被无情休弃赶出家门;可作为母亲,这七年来,沈如费尽心力吃尽苦头,绝不委屈长安一分,却养出个性子怪异不大言语的女儿。



泛彼柏舟,变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

微我无酒,以敖以游。我心匪鉴,不可以菇。

变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愬,逢彼之怒。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威仪棣棣,不可选也。忧心悄悄,愠于群小。

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瀚衣。

屋外,是朗朗书声。沈如停下手中的活儿,出神聆听着。此时的沈如早没有了当年的气韵,憔悴,亦苍老了。

听了好一会儿,又想起自己的女儿从没有这般读过书,便觉难过,一口心气没上来,便是一阵咳嗽。

这些年,为了女儿,沈如什么苦头都吃尽了,为人浆洗衣裳,双手早已是浮肿不堪厚茧龟裂,再不复当年的芊芊玉手;多年熬夜干活,将身子也是熬垮了,这两年又染了咳嗽的毛病,天气一变,或是心气一不顺,便咳得没完没了。

今日这咳嗽愈发厉害,咳得胸口难受得紧,双手无力,将手中捧着的木盆也给摔了下来。

听见院子里的动静,七岁的长安动作倒是敏捷,一手端着水碗,一手抱着长凳,很快便跨过门槛,走出。待到母亲身边时,整个人踩在长凳上,双手捧着水碗端到母亲嘴边,喂着喝下去,待喝完,熟练地抚着母亲前胸口替她顺气。

一番折腾后,沈如倚靠着水井,喘着气,已是好了许多,只一手扶着额头,还有些发晕站立不稳。

十一月的天,长安城早进入严寒节气,雪都下了几场,井水即便带着些温,却也经不住洗完那么一大桶衣服,看着沈如冻红的双手,长安微微皱了眉,立刻跳下长凳,将地上的木盆端起,好在里头的衣服没有散出,不至于重洗一遍。

看着长安端着木盆离去的身影,沈如才反应过来,急忙喊着:“长安,路上小心些,胡夫人脾气不大好,一定不能和人家吵起来。”说完,又觉自己好笑,她的长安话都说不大溜,怎么能和别人吵起来呢。



胡府后门外,青溪旁柳树下。

“你解了这棋局?”少年瞪大了双眼盯着眼前棋局,很是吃惊问道。

“当然,苏易,无需三天,哈哈,一日足以,很简单嘛。”十二岁的胡齐很是得意地答道。他与苏易同窗,却处处比不过这个小自己两岁的少年,昨日苏易摆下棋局,说若他三日内能破局,便将继父送他的红鬃马相赠,要知道胡齐宵想那匹马许久了。

“不可能,棋局不是你所破。”苏易背着手笃定地看着胡齐。

天知道胡齐最讨厌的便是苏易如今这副小大人的模样,遂仰着脖子道:“怎么,输了想赖账?一匹红鬃马而已,我胡府有的是,只是想不到苏易你这般人也会耍赖。”

“我素来说话算话,是谁解了我棋局,你若告诉我,红鬃马我仍旧送给你。”苏易好言说着,与他打着商量。

胡齐转着眼珠,时不时看眼苏易,似在考虑他这话的真实性,最后再红鬃马和赢苏易两者间,他选着了后者:“没谁,就是我解开的。”

看胡齐死鸭子嘴硬,苏易轻笑了下,走回棋盘前,右手轻轻拈着棋子做了番小移动,才回头对着胡齐道:“既然是你解开的,那如今当着我的面,再解一遍吧。”

十二岁的孩子,心思单纯,找了枪手,却不记得记下解法,此时看着棋盘傻了眼,嚅嚅半晌,将罩着的外衣裹紧,减了几分寒意,才道:“我,我…我忘了……”

“最后的机会,告诉我谁破了我棋局,我仍旧送你红鬃马。”

早没了气焰的胡齐挠了挠头,选择了弃暗投明,正巧小长安抱着沉重木桶沿着小路走向他后门,遂随手指了过去:“咯,就是那丫头。”

七八岁年纪,太瘦,鼻头冻得通红,有些营养不良的农家丫头,这是苏易第一次见到长安时的印象。

带着疑惑远远地看着长安,却是对胡齐说着:“就是她解了我棋局?这丫头看着连学堂都没上过吧。”

“真是她,我都承认作假了,何须再骗你,昨日她来后门取衣服去洗,正好路过,我不过逗她玩玩,说她若能解了这棋局,便给她一吊钱,本是想逼她说话来着,可谁知道她一声不吭,只看了一眼,就把棋局破了,真赚了我一吊钱走。”

苏易眯着眼,看着长安进了胡府后门,很是挫败道:“只是看了一眼,就解开了?”

听着语气不大好,胡齐有些讨好地说着:“其实,看了好,好几眼的。”

苏易听罢,很是挫败,自幼他便比旁人优秀许多,身边家人都以他为傲,多番夸张,他也早习惯了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却不想今日输给了个小他几岁的乡下丫头。

“其实你也别难过,也许是那小哑巴运气好,瞎撞上的。”胡齐安慰着。

“小…哑巴?”苏易看向胡齐,语气带着些惊诧。

胡齐点头:“她娘替我家做工有些年头了,听下人们讲她不会说话,我也好像真没听她讲过一个字。”说罢,颇为兴趣地拉过苏易,凑上他耳朵:“想不想试试看她到底会不会说话?”

苏易没有否决提议,却是问了句:“怎么试。”

胡齐嘻嘻笑着,“东西我准备好了,她进去起码得一刻钟才出来,走,我们拿东西去。”

其实不仅苏易心中憋屈,胡齐又怎能服气,书院里输给苏易,但人好歹是长公主的公子,出身家世不输给他,可这么个给他家浆洗衣服的穷妇之女凭什么也能胜过他。即便没有苏易,他今日也是笃定了要捉弄长安一番。



“钱收好了,莫要掉喽,阿娘挣钱辛苦着哩。”

听了莫大娘的嘱咐,长安点头,仔细将八文钱存放在缝制在里衣的荷包内,才是踏出胡府后门。

边走着,边将腰间藏好的三文钱继续放入里衣荷包,想着等会回去得和阿娘说是胡府莫大娘给涨了工钱,以后胡府都她来送衣服,瞒着阿娘,只一年左右,便能将昨日挣下的一吊钱都交给阿娘了。

正想着,嘴角浅浅笑开,却没注意到周边的变化,只眼前火花一闪,脚底下便噼里啪啦地响起鞭炮声,火花夹杂着浓烟在长安周边散开,长安惊慌地跳脚跑开,却发现一路都是炮仗,往前往后都是火花四溅。

衣角已经有些着了火苗,长安赶紧拿手去拍,手掌烫得生疼,可身上衣裳是阿娘花了三个晚上缝制好的,若烧了买布料再做,又得费钱费力。

“只是吓吓她,莫闹出事端。”苏易看着前边上蹿下跳的长安,皱眉不安说着,脑海里一闪而过刚刚鞭炮响起前女孩嘴角浅浅的微笑。

“放心,出不得事的,炮仗只买了一条,马上就烧完了,咱是在给她暖暖身。再等等,你看她害怕的样儿,小哑巴若不哑肯定会开口呼救的。”

胡齐信心满满,可惜,他引出了开头,却算不中结局,他期待的呼救没有等到,却是眼睁睁看着小丫头掉头往一旁河边跑去,扑通一声跳下了十一月天的河里。他这样养尊处优的少爷,哪里知道穷人家的孩子有多心疼身上的衣服,大冷的天,便是冻了自己,也不能烧坏了衣裳。

“谁家小孩玩鞭炮呢,不知道跑远些,往人家门口闹什么,送回家去给你爹好好凑一顿。”

胡府后门被推开,伴着传来的是莫大娘的骂声,却将胡齐惊着了。

“糟了,我家仆人出来了,可不能被他们逮着,否则我爹得挥鞭子抽我。”胡齐嚷着,拽了苏易想跑,却看苏易不大动,才焦急道:“你干什么,我家下人会救人的,你是要这事儿传到南平王府去么。”

听罢,苏易犹豫了会,才是转身,跑开。却不知往后那么多年,午夜梦回总忆起今日这一幕,小丫头寒风中浅浅的微笑,和那毫不犹豫纵身入河的瘦小身影……

☆、第3章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

一次小事故,换来的是长安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高烧不退。

长安除了不大言语外,其实很好养,鲜少生病,自小便没怎么折腾过沈如。可如今这般高烧,可把沈如急坏了。当日长安浑身湿透哆嗦着回来时,沈如便被吓得不轻,当即请了街头的大夫,药也喝了几壶了,却总不见好。夜里见长安翻来覆去难受地呓语,沈如只能红着眼眶整宿衣不解带地照顾着,擦身掖被角跪地祈求,时刻不停。

身边没个人商量,之前春兰虽嫁出去了,也时常过来帮衬她一二,可自去年她和她家男人去了北边做生意,沈如才真正是和长安相依为命。

第四日,沈如实在没法了,裹了棉衣便抱着长安去了南平王府。

日子赶得巧,正好是十五,南平王带着妻小去了城外翠华山寺庙礼佛。

曾经,沈如也是信佛,每年初一十五都爱去翠华山拜拜佛主观音,南平王*却一次都未陪过她,说是不大喜欢寺庙里的香火味,却原来,不喜欢的是人……

好在府里老人还是认得沈如的,见沈如此番焦急,便禀了老夫人,带着沈如母女去了西厢老夫人住所。

七年不见,老王妃的变化不大,除了眼角皱纹和双鬓白发,其他一如从前。而沈如却是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让老王妃愣神了许久,才是接受眼前憔悴的妇人便是昔日温婉美丽的儿媳妇。

沈如跪在地上,流着泪恳求着:“老夫人,救救孩子吧,已经高烧三天不退,求老夫人让府里的大夫给瞧瞧,府里大夫医术高明,定能救得活的。”

老王妃看着沈如怀里的孩子,道:“高烧三天?没请大夫看么?”

“请了,可乡下大夫医术一般,都没法子了,况且,且……”

沈如没有说完,老王妃却是明白,沈如怕是也没钱请好大夫抓好药的。

“当初便让将孩子抱回来,你非不肯,如今可是后悔了,可怜孩子跟着你受罪。”

沈如身子颤了颤,声音愈发哽咽:“老夫人,发发善心,先让大夫给长安看看病吧,这孩子,毕竟也是郑家的孩子啊。”

“郑家的孩子?你倒是知道,当初我念着与你母亲的情谊,亦看着你三年来的孝心,将孩子留给了你,如今你既照顾不好孩子,便,还回郑家来吧,郑家的孩子,王府自然会好好医治。”

此番话,却是如利刃刺入沈如心窝,如今她什么都没有,只这一个孩子,七年来她付出一切,也只为这个孩子,怎舍得割舍?看着怀中孩子因高烧满脸的通红,沈如抽噎着抚着孩子的小脸庞,抱紧了几分,终是闭眼点头:“阿如知道错了,这孩子,该养在郑家的,阿如贪得了七年,够了,真够了。”

看着沈如此番情景,竟抽泣得上气不接下气,老王妃也是有些不忍,可只得硬了心肠,从沈如怀里接过孩子。

这孩子太瘦太轻,莫说比不得比她小上半岁的郑玲,怕是只和那比她小上两岁的郑青一般重。老王妃才将她平放在床榻之上,便有嬷嬷将大夫领了进来。

大夫里间诊脉,沈如一旁焦急询问着:“烧了三天了,可有法子先把高热给退了?”

林大夫不认识问话之人,以为是王府下人,有些恼怒她的不懂规矩,只给老王妃回复道:“这孩子得好好养一阵子,我先给她开个药方。”

老王妃点头,让孙嬷嬷送了大夫,又让人拿着药方去厨房煎药,待屋里人都退开了,才对着沈如道:“听说,是个痴儿?”

沈如摇头:“长安很是聪明的,一点都不痴傻,只是,只是不爱说话罢了。”

不爱说话,这么一句好似就让老人认定了痴儿一说,叹息道:“你若早些给我这孩子便罢,如今一个痴儿,若说是我南平王府的郡主,倒是让人笑话了。”

沈如吃惊:“老夫人何意?”

“玲儿年龄和这孩子差不太大,就让她给玲儿做陪读丫头吧,我自会多照料她些,不会让她受太多委屈的。”

陪读?丫头?几个字,将沈如彻底震惊了,呐呐说着:“长安是王爷的亲生孩子。”

老夫人看了沈如一眼,有些嗔怪她的不懂事,说着:“莫不是这样,王府岂会收下个痴儿做丫鬟?即便是伺候玲儿,也总比跟着你强,吃穿王府都供着,饿不着冷不着的,也挺好,不过名字得改改,长安?这般大的名字一个丫鬟可镇不住,还是唤她郑安吧。”

沈如惨白着脸笑着,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却是大步走到床边,小心翼翼将床上沈如抱起,低着眉说道:“老夫人便当阿如今日不曾来过。”

曾经的沈如很是温顺,从没有忤逆过她任何事情,七年前她听孙嬷嬷说沈如拿金钗抵着喉管已是让老王妃震惊,今日,看着沈如抱着孩子走过她跟前,走向门边,她更是震惊,脱口道:“你这是做什么,竟不顾孩子性命么?”

沈如回头,淡淡笑着,那笑容,好似和以前无数个温婉的浅笑一般,却有觉着不太一样,那笑容里,透着一抹凄凉,伴着那坚定的话语:“长安这个名字甚好,阿如并没有给她改名的心思,郑家的丫鬟叫不起,可沈家的小姐可以,孩子生死,听天由命,阿如相信沈家三百一十七个英魂,自会庇佑长安,沈长安!”

沈如一生温顺,第一次在长辈面前这般倔强,走出南平王府时心里才有些后怕,却不后悔,她回望那片她生活了三年的地方,即便再大的院落,却也与她们无关。抱紧了怀中的孩子,轻声抚慰说着:“长安,我的孩子,你若求生,阿娘卖了屋子医治你,你若无福,阿娘陪你走黄泉,莫怕,莫怕。”

那样的一个插曲,从翠华山回来的*一家自然不知,那只是老王妃心中的一个秘密,一个藏了十年无人知晓的秘密,直到离世,老人家都不曾说出口。待满屋子晚辈跪地哭着送别她时,待她最后闭眼的那一瞬,她似乎看见了十年前的沈如,那倔强的眼眸,不卑不亢的言语,似乎看见了十年的小小孩童,厚厚的棉衣里,通红的脸颊,紧闭的双眼。老人轻轻地唤出:“长安……”终是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人世。



'十年后'

蒿满地,芦芽短

竹外桃花三两枝

青箬笠,绿蓑衣

斜风细雨不须归

长安西郊,两匹白马相互追逐,春风里,马蹄疾,耳边春风掠过,将长发卷起,直到淅淅沥沥的小雨飘落,前头白马上的女子才是勒了马绳,慢慢停下。

“飘雨了,可要回去,长安?”后边马上的白衣少年勒马停在女子身边,问道。

沈长安仰着脖子,感受着细雨飘落脸颊,窜入颈脖,丝丝清凉,很是惬意地说着:“表哥,这是长安的雨。”

身旁王庭西嗤笑:“傻丫头,淋雨易着凉,可是觉着到了长安城便没人训你了?”

沈长安回头,只见王庭西额前脸侧的发丝被春风卷起,露出一张白皙光洁的脸庞,那一身白衣长袍更衬得少年面容隽秀清雅。很快,沈长安将视线移开,那马背上的男子噙着笑,张扬却透着优雅,一派世家公子的儒雅风范,一如洛阳初见。

“想什么呢,回去吧,你若病了,我可心疼。”

沈长安微愣,而后摇头,抬了下巴指向不远处:“表哥,冒雨踏青的可不止我们。”

远处青草地上,三男一女席地而坐,露水雨水将几人衣裳沾湿,却不减兴致。其中一男子双腿盘坐,膝上横琴,十指轻捻慢挑,奏出轻缓舒适乐曲,却是神色痴迷看着中间广袖飞舞的粉衣女子,女子袅娜腰肢,舞步妙曼,随着足下莲步轻旋,舞出昔日汉宫飞燕之风流。

“真漂亮。”看痴的不仅仅是飞舞着的女子前边的观众,还有远远坐在马背上的长安。

“长安城的小姐果真不一样,路过长街时,能看见闺阁小姐画楼绣桃花,恬静娴雅;行至城郊,还能一堵此般妙曼舞姿,羡煞我也。”

王庭西摇头浅笑,看着身侧的沈长安,清颜白衫,青丝墨染,细雨中,若仙若灵,轻声道:“我却喜欢长安,王家的小姐,不卑不亢、不骄不躁,养的是风华气度,岂是他人可比。”

长安回首打趣着:“你是夸我呢,还是夸你王家?”

“都有。”

说罢,二人相视一笑,王庭西才道:“你可知,跳舞的是位故人。”

“哦?哪家小姐?”

“御史中丞柳家的二姑娘,柳翩翩。”

长安眯着眼,浅浅说着:“真巧呢,这些年总惦记着她,不曾想回长安第一天便遇上了,可是缘分?”

“缘分?倒还真是,弹琴的那位更巧,南平王府世子,郑苏易。”

长安抬首,似望向前边男女,却又像是看向更远处那重重楼阁浩浩殿堂、历经了悲欢的长安城,雨中的长安城,湿了繁华沧桑,是她梦中的长安。十年一梦,竟有些恍惚,她喃喃低语:“阿娘,长安回来了。”

☆、第4章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

翰林院内,一群老学究们围坐一团,皆是满面笑容,首座的谭赟更是连连颔首称赞,他入职翰林院十余载,却是难得这般欣慰,那满是褶皱的脸,随着笑容,变更是皱成一团。

御史中丞柳泽成进入阅卷厅时,便是看着这么一番其乐融融的光景,不由问道:“怎么都这般高兴。”

作为此次春闱主考,又是皇上跟前红人,柳泽成一来,自然是受着众人最大的热情,一群人围上前去答话。

“柳大人,今年可谓是人才辈出啊,文章一篇赛过一篇,好得很啊。”

“是啊,柳大人,今年春闱的水准颇高,我们这些老骨头可是要被后生赶超了。”

“尤其有几篇见解独到,语言造诣极高,后生可畏,便是谭大人都觉得十分可取。”

柳泽成听罢,只是莞尔一笑,抬眼,看着首座的谭赟仍旧一动不动,亦收敛了笑意,只盯着手中卷张查看。二人本是师出同门,可惜道不同不相为谋。

“谭大人,殿试的名单可勾好了?”柳泽成走近谭赟,问道。柳泽成与那些个老学究不同,对此次考试文章的优劣并不大在意。

“好了好了,名单在这儿,大人过目。”谭赟并未开口,答话的是谭赟身边的胡适,胡家这些年渐渐衰败,早便想能攀上柳家的高枝儿,遂格外的奉承:“郑世子的文章可圈可点,今年的状元定是世子了。”

南平王与柳泽成交好,儿女的亲事早是默认的事情,长安城谁人不知郑世子金榜题名后便是迎娶柳家小姐时。

“胡大人莫不是糊涂了,状元可是圣上钦点,你竟敢妄自揣测圣意?这话若传了出去,莫说乌纱帽,怕是项上人头都保不住。”

胡适缩了缩脖子:“柳大人教训的是,下官糊涂,真是糊涂了。”说完低眉顺目地退至一旁。

接过名单,柳泽成略微扫了眼,看到郑苏易名字自不意外,却在名单最后,三个字让他略微拧紧了眉头,缓缓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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