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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生存手册-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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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自己,也会有新的习惯。

当两个人真心相爱的时候,那么这种习惯是一种愉悦,

当只是扁担挑火一头热时,习惯便会成为痛苦。

当爱已成为一种习惯,就让它习惯下去吧。

而有一天,你会发觉:你已经习惯不再爱他。”

这是她在网上看见的一段话,一直很有感触,希望也能触动这个冷血的男人。

看了一圈四周,“今天晚上大概不会再有客人来了,我想我终于能睡一个安稳觉了,三少爷,我先告退了。”

说完,她转身上了马车。

烟柳和风荷躲在马车里,看见她上来,朝她扑了过来,险些把她扑下地去,“小姐,你没事太好了。”

两个女孩的眼泪是温热而真诚的,她笑着为她们擦去眼泪,“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她们俩从小都在府里长大,没有太多心机,“三少爷肯来救小姐,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三少爷是被二少爷派来杀小姐的呢。”

“不会,二少爷已经写了休书,我和他已经没关系了,安盈盈也会得到她想要的位置,我已经不碍事了。”故意把声音说的不大不小,想来习过武的人,听力应该不错吧。

“睡吧,这些天提心吊胆的,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她合衣躺下,一个晚上,就这句话是真心话。

第二天醒来,她故意亲手为华霄和华锋端上干粮和热水,宛如在华府时一般,“三少爷,请,”转身递了几个人之后,才把干粮和水端给了华锋,“这位大人,请。”

满意的看着他带着纠结的神情接过东西。

不就是装么?你难道还能比我会装?

即使是布衣荆钗,在晨光下不施粉黛也显得她明艳照人,她本就不是走柔弱路线的,偶尔露出点柔弱可以吸引人,一直装柔弱,就没了效果。

中午从火堆上高架着的锅里盛汤出来,不小心溅了一滴热汤在手上,烫的手下意识的一缩,华霄一步抢上来接过她手里的碗,“怎么样?有没有烫伤?”

她笑着抹去那滴热汤,“没事,不过就是烫了一下。”

不远处的那个身影也转了过来,沉默的看着两人。

“还是上点药吧,别出水泡。”

“三少爷不用紧张,这点烫不会起水泡的,这种伤势我清楚的很。”抓住时机就要狠补一刀,就不信你不内疚,看你还有没有心思想杀我灭口。

华霄想到她那时烫的通红还要强撑着解释,心中一酸,抢过碗来,“我自己来吧。”

“三少爷,你让我尽尽心意吧。”她低头接过烟柳递来的空碗,再次盛了一碗肉汤,双手端着递给华霄带来的心腹们,那几个人一直在周围站着,显然是贴身保护的。

每次都不是第一个递给华锋,想来他不会发现。

优雅的双手将碗端给他,华锋沉默的接过,满意的看见他扫了自己手背一眼。

大概是这些柔情攻势起了作用,华锋在护送他们三天之后就回去了。

留了大半人手给华霄,华霄送了她们十天,才在苏幼薇的感谢声中离去。

按照华霄的说法,这里已经过了苏家敌人所能控制的地界,他留下了几乎全部的人马,要求他们护送苏家人到朔北,自己只带了两个心腹回去。

经过两个月的长途跋涉,总算是能看见朔北的城墙。

朔北是一个省,圣旨里面流放的地点是叫定阳城。

朔北是荒蛮之地,经常有游牧的蛮人来打秋风,常年都有边军驻守,苏家流放到这里,其实也不算什么好事,可能分分钟就死在蛮人的刀下了。

那些护送的官军、镖师们外加华府带来的那些军中将士,每个人都有丰厚的红包谢礼,在苏家人的千恩万谢中满意离去。

买了个三进的小院子,苏家还有些家身,在定阳买宅子轻而易举。

简单收拾下宅子,当天就入住了,定阳的宅子自然不可能和京师的苏家宅子相比,好在苏家人心态都很好,很快的适应了下来。

苏荃子嗣艰难,中年得女,苏幼薇十岁之后才得子,苏家老爷夫人年岁都不小了,长途跋涉加上心情低落,很快就病倒了,就连苏家幼弟也染病躺在了床上。

苏幼薇一个人忙前忙后,大夫几乎住在了苏家。

边塞的气候恶劣,苏夫人又是娇生惯养的世家小姐,很快就受不了折腾,病死了。

苏家小少爷年小体弱,骤然间失了母亲照料,在母亲去世之后不到十天的时间,也夭折了。

苏荃似乎受不了这种打击,几天后追随妻儿去了。

不仅是主子,就连家里的仆人也陆续病死了大半。

苏家像是被谁诅咒了一样,不到一个月,主子仆人相继死的七七八八。

定阳城开始流传说苏家人是在流放的路上惹了恶鬼,被恶鬼索命,全家都得死绝了才能平息恶鬼的怒火。

一时间谁也不敢靠近苏家宅子,附近的人家开始搬家,路过的人,纷纷绕路走。

苏府的老仆,需要跑很多地方才能高价买到粮食和日用。

谁都怕沾了他们身上的晦气。

到最后,苏家仅剩的最后一个人,大小姐苏幼薇受不了家破人亡的打击,病死在家中,仆人们一哄而散,苏幼薇的尸身都臭了才被人发现,还是官府出面收敛了,草草的葬在乱坟岗里。

一代红颜,据说还曾经是朝廷平西大将军的嫡妻,落得如此凄凉下场。

苏家苏荃一脉,绝户!

018新生

苏幼薇坐在马车后面,悠闲的荡着双腿,粗布衣衫在风中随着腿的动作一下一下摆动。

“小姐,你说老爷和老夫人小少爷现在到哪里了?”烟柳从车厢中露出头来,递给她一个削好的苹果。

苏幼薇接过咬了一口,“大概是快到了吧,爹爹应该是追上了娘亲和弟弟,也就是一个月的路程,该是这几天了。”

据说定阳城的守将和华家有些交情,华霄说过已经去信托他照看苏家。

想到还要在华府的势力范围生活,苏幼薇哪能那么大胆子,在华锋的眼皮子底下安心过日子?

苏荃对朝廷心灰意冷,不想仕途名利的事情,苏荃有个至交,为他找了个远离朔北的小村庄,让他们安静的生活,就说是教书先生,辞了雇主,找了个乡下养老。

幼弟苏晖就由父亲亲自教导,苏荃官至尚书,教个孩子还是没有问题的。

而脱离了剧情控制的苏幼薇,不愿在一个小山村终老一生,拜别了父母,自己出来闯荡。

自从女儿自求下堂之后,苏家两位老人就知道女儿是有主见的,这一次流放,所有的事情都是女儿打理的,虽说还是很担心女儿,可想到自己如此出色的女儿,要一辈子在小山村终老,嫁个农夫,操持农事,实在于心不忍,就放她离开了。

“小姐,咱们到了漠城要做什么呢?”风荷对新生活很向往,呆在华府中,小姐虽然看似地位高,却过的分外艰难,离了华府的小姐,脸上笑容都多了。

“自然是做生意!”苏幼薇朗声说道,“我们去开个客栈吧!”

《深夜食堂》一直是她非常喜欢的连续剧,她曾经想过,等工作攒够了钱就自己去开一家深夜食堂类似的店,和店里的客人都成为很好的朋友

想想在古代背景下开这种店很不现实。

首先,深夜食堂是半夜12点开到早上8点的,古代人晚上天黑就睡了,除非是鸡鸣狗盗之徒,不然谁大半夜的不睡觉来吃夜宵啊?

古代是两餐制,能吃的起夜宵的都是有钱人,这种人饿了自然有厨子侍候,何必大半夜的跑出来吃?

除非是专门供晚餐的酒楼和特殊职业的楼,再要不就是客栈,不然没人会大半夜的跑去吃饭的。

酒楼和特殊职业楼都不是她能开得了的,只有客栈,操作难度最低,作为一个没开金手指的女配,还是不要试图越级挑战,不然肯定被拍死。

拿着重金买到的路引,上面写了‘曼妙’两个字,用属于自己原本的名字,开创一个属于自己的未来,多好的愿景!

客栈的选址很重要,好在曼妙有足够的钱,可以去买到合适的客栈,占地不多,却依山傍水,地点正好是在距离漠城一天距离的小镇余漠镇上,虽不是特别繁华,却也有足够的安全性。

漠城是四方势力的交汇之地,向来鱼龙混杂,若是离大城太远,也是非常危险的。

苏幼薇和华府所在的李国、游牧民族的金帐汗国、蓝国、越国,这四方势力,谁都无法奈何谁。漠城就是李国最靠近其他三国的地方,复杂却又充满了各种挑战和诱惑。

华府的势力范围是在李国西边,华锋被册封为平西大将军,记得在书中,他很少踏足完全完全相反的这个方向,而且强龙不压地头蛇,这里可不是他华大将军的地盘。

**********

原来的老板要回家养老,这个客栈价格很是公道,曼妙没有讲价就买了下来,厨子、小二之类的都还用着,看看情况再换。

按照自己的心意改了很多布置。

老旧的家具全部换掉了,换成原木的家具,这里原木比现代要便宜太多了,和木匠说好了自己要的款式,打磨光亮后只刷清漆,每个衣柜前面都放了一面一人高的铜镜,磨的溜光,能清晰的照见人影。

餐桌的布置有圆桌和方桌,各式都有,还设计了一些黑陶花盆和容器,加上一些造型可爱的陶瓷摆件,这里的工匠手巧,按照她说的把东西都做出来了,自然不会是什么极品陶瓷,质地算是一般人家用的那种。

每个房间都摆了几个这种摆件和花盆,这里靠近山上,每天上山摘点鲜花也不费事,每个房间都放了些鲜花,不管男女住进来,多少有点活力和生气。

床单被套用的都是细腻的棉布,里面的棉花很足,鼓鼓囊囊的,垫被很厚非常舒服,一睡下去,人都能陷进去,没有席梦思,咱用棉花堆起来就是了。客人来客栈住,就是图个比睡野外帐篷舒服,床的舒适度是重中之重。

这座客栈主要针对的是行脚的商人,上房准备的不多,也就是四间,条件舒适的多人房和通铺准备的不少,毕竟这里靠近漠城,漠城已经算是比较大的城市了,很多人着急赶路,对住的地方不是那么在意,若能住的舒适,自然是有惊喜的。

客栈多是做回头客的生意,服务上来了,客人是不会少的,这里四国交汇,商人非常的多,位置很好,这也是曼妙买下来的主要原因之一。

带上和路引一起,重金买来的人皮面具,这个东西就像是复杂点的面膜,带着表情会有少许不自然,还好她是老板娘,不怎么需要出面招待客人,自有小二去招呼,柜台有账房先生,她只用坐着等钱来就行了。

烟柳和风荷就没必要带人皮面具了,一来是非常的不方便,自己是没办法了,长的好看,若是不掩饰点,只怕要遭。

二来,大家族为小姐选丫头,只求看得顺眼,长的有福相,容貌绝不能盖过了小姐去,少爷的丫头可以长的漂亮点,少爷长大了收做通房或者抬了姨娘,小姐的丫头只要性格好听话就行了,丑点更好。她俩容貌并不打眼,不需要带着面具过日子。

烟柳风荷负责收拾屋子,粗活有雇来的婆子们去做,婆子多半是附近的人,七嘴八舌的,经常会有些小道消息,每天听她们八卦,倒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曼妙和烟柳、风荷姐妹相称,烟柳是二妹,风荷是三妹,曼妙自称是寡妇,丈夫病死了,出来做点生意打发时间。

这个世界对寡妇并不苛求守节之类的,风气比较开放,只要不是婚姻期间偷人,你情我愿的没人干涉。

019客人1

每天摘了面具,都要好好的保养美容,这个世界所有的都是纯天然,没有任何化学药剂,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啊,不用实在是太浪费了。

到了这里,曼妙更注意锻炼身体,每天都要去山上转一圈,大小姐的体质太弱,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带着逃命都嫌是累赘。

尽量的做些能活动身体的劳作,让身子不至于遇事就没用了。

这天,太阳正好,婆子们洗好了替换的被套床单,姐妹三人抱去后院晒了。

看着院中飘着的干净白布,太阳晒在身上暖暖的,很是舒服,曼妙一边晒着被子,一边无意识的唱着歌,依旧是那首最喜欢的五百年桑田沧海。

这次唱的心境和那时完全不一样,歌声里满是愉悦,唱歌时,嘴角一直是上扬的。

尤其是唱到:‘为什么,为什么,天有这样的安排?’竟是带了丝丝的期待,脱离了故事主线的女配角,会有怎样的改变?又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呢?

一直不断的唱着这首歌,不知道唱了多少遍,直到满院都挂满了洗晒的被单被套,她才满意的拍拍手,“完工,要是明天太阳还是这么好,我们就把剩下的都洗了,省得下雨天洗不了。”

“大姐过来给我们接着唱歌吧!”烟柳坐到阴凉处的石凳上,“快来,仔细晒晕了。”

“大姐唱歌真好听,你嗓子好,歌也好听,教我们唱歌吧。”风荷附和道,“之前大姐很少唱歌呢,唱的虽是同一首歌,却觉得今天的好听很多,人听了开心,不像之前听的那么难受呢。”

那不是废话么,之前我有这么好的心情唱歌吗?

想到自己终于摆脱了出场就领便当的命运,情绪就好的不得了,伸手点点风荷的鼻子,“好,我教你们唱一首歌,日后,你们有了满意的郎君,就唱给他们听。”

说着站起来,从院中草地上掐了朵小花,拿在手里,“这首歌叫女儿情,你们仔细听哦。

鸳鸯双栖蝶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悄悄问公子,女儿美不美?女儿美不美?

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只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

爱涟漪,爱涟漪,愿今生常相随!”

想到她们是要唱给自己的如意郎君听的,开口间,把圣僧改成了公子,感觉自然了很多。

在现代,她可是文艺骨干,不管是策划还是亲自上场都能胜任,手里拈花一笑,不断的随着歌词和曲调做着各种动作,尤其是她最后,趴在风荷的膝上,手指摆做兰花指,放在脸颊间,仰头笑问,女儿美不美时,风荷烟柳都忍不住点头。

“大姐唱的真好,若是当初能唱给姑爷听,说不准。。”烟柳是个心直口快的,看着曼妙这样,脱口而出。

风荷拐了她一下,她才闭嘴。

曼妙自己毫不在意的笑笑,伸手把花插到烟柳发髻上,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作品,“他眼里哪有我呀?见个面都难,哪里有机会唱歌给他听,再说了,多得是女人愿意给他唱歌,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可不想去凑这个热闹。”

“大姐出来了之后,整个人都透着一股精神劲儿,我喜欢这样的大姐。”烟柳点头,不再纠缠这个问题。

满意的环顾四周,朗声笑道,“我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事业,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经历很多有趣的事情,为什么不开心?叫我一辈子憋在那个四四方方的笼子里才难受呢,每天都看着自己不想看的人,说句话都要想清楚后果再开口,日子过的多憋屈?哪有如今逍遥自在,逍遥自在~~!”

说着最后一句逍遥自在,又唱了出来,依旧是甜美的歌声,和不太自然的笑容。

姐妹三人在院中嬉闹,没有发现,有人正兴趣盎然的站在三楼上看着楼下的三个女人说笑。

他站在半开的窗边,窗子挡住了他大半身影,从上往下看,居高临下,院中人一举一动都看的清清楚楚,而曼妙一直不管安排客人住房的事情,没想到会有人专门要靠近后院的房间,这一面的房间不多,平日也交代尽量先给客人好视野的房间,这种背面的除非没房了,否则不要安排给客人。

他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楼下,另一个穿着儒袍的男子走来,看了楼下一眼,“听着歌觉得不错,可惜长的一般,若是长的好看点,就配得上这歌声了。”

那窗边男子看了他一眼,就转头继续看着楼下,甩了一句,“你眼瞎了?”

这女子脸上表情略显呆滞,和她甜美的歌声不符,显然是带了人皮面具,不可能把本人的表情做的惟妙惟肖,这才让人觉得有些不自然。

三人的谈话他听得一清二楚,想必这个女子是某个高门大户出来的,不知是休妻还是自己逃出来的,看她这么洒脱自在的样子,多半是夫妻和离。

突然起了一丝好奇心,想看看她面具之下,到底是什么容貌,能配得上那美妙的歌声。

一个语调轻佻的声音突然高声喊道,“小娘子,怎么不唱了,接着唱啊,唱的好少爷有赏!”

曼妙抬头一看,她在客栈的三楼,加了一个大阳台,阳台上摆了些桌椅板凳,本想是叫人有个白天悠闲晒太阳,晚上能对月自酌的地方,没想到白天就有人喝的醉醺醺的。

那人趴在木栏上,手里还拿着酒壶酒杯,一边为自己倒酒喝了一口,一边看着她,“上来上来,接着唱。”

因他毫无形象的趴着,看不出来身材,只觉得不是很胖,正常人的身形,身上穿着青色的儒袍,头上戴着同色的书生纶巾,却不是书生气质,怎么看怎么像是那些败家子的纨绔子弟。

低头询问似的看了一眼烟柳风荷,她们脸上也露出了怒色,对着曼妙说道,“这个人是前两天住进来的,之前一直没人影儿,今天一大早就出来在阳台上喝酒,喝到现在,没个正形儿。听说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出来游历的,谁知道是什么人物?姐姐不要搭理他的好。”

说话间,那个纨绔还在不断的喊着,“小娘子,上来唱一曲呀。”

低低的骂了一声,“唱你妹啊唱,滚一边凉快去,二货。”

给读者的话:

最近几天看见收藏多了几个,很开心,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我,收藏,点击和推荐我都想要,我的存稿已经有30万字了,一定会让大家满意的

020客人2

“大姐,二货是什么意思?”烟柳奇怪的看着她,自从来了之后,小姐嘴里就经常听一些没听过的词出来。

鄙视的扫了一眼阳台上的纨绔,恨恨的说道,“又蠢又傻,脑子又有病的就是二货。”其实‘二’这个词有更多的解释,一时说不清,这个是最通俗易懂的解释了。

她声音不大,可楼上客房的两个人身上都是有武功的,耳聪目明,听的一清二楚,站在窗台的男子嘴角上扬,很有兴趣的继续看着她,想看看她怎么处理这件事。

“小娘子,你不要走呀,别走呀。”纨绔看见曼妙姐妹三个端着空木盆往里院走去,一边喊着,一边伸手想去抓,重心不稳,差点从阳台上掉下来,还好身边的家丁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拎了回来,这才没从楼上摔下去。

烟柳风荷不住回头看他,见他狼狈的样子,都笑嘻嘻的看他笑话,他丝毫不觉,依旧不停喊着,小娘子你别走之类的醉话。

曼妙之前见多了这种喝醉了酒的醉汉,以前去酒吧,闹的更厉害的都有,这里到底是民风朴实,人还算是守礼节、知廉耻。

“这个小娘子看来是个小辣椒,只怕不是个简单人。”房内的人听到曼妙骂人,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走到窗边看着姐们三人的背影笑着说道。

“敢孤身一人带着两个丫头来开客栈的,至少胆子很大。”窗边的人很有兴趣的看着三人离去的背影,他穿着常见的灰色书生长衫,外面罩了一件竹青色的外衫,外衫没有绑腰带,就那样开襟穿在身上,手上拿了一把折扇,用手一推一合的把玩着。

“你若是有心,等正事做完了再玩,不要耽误咱们正事。”那人敛了笑容,一边说,一边朝着隔壁方向看一眼。

那人啪的一声合上扇子,“我自有分寸。”

看见曼妙的身影已经走到院外,被院墙挡住看不见了,这才关上窗户。

下午又有几批客人入住,烟柳和风荷都被拉去安排住宿,到了吃饭的点儿,跑堂的小二不够,姐妹三人外加一些婆子们都被叫出来安抚客人。

曼妙的容貌看上去和烟柳风荷差不多,都不是很起眼的,若是细细看去,只能说是看着还顺眼,离绝色差的很远。

她端了菜出来,放到一桌客人的桌上,那客人看着文质彬彬的,很有书生气,看见曼妙给她端来菜,很客气的对她笑了笑,“多谢姑娘。”

曼妙点头微笑算是回礼,这种有礼貌的男人很少见了,这个客栈的客人大多都是倒卖货物的客商,常年走南闯北,很多客商对陌生人并不搭理,大概是他们自保的一种办法,偶尔遇见这种有礼貌的,就显得很难得。

忙的脚不沾地,好容易才把客人们都安抚住了。看着这些人都在埋头吃饭,觉得自己也有些饿了,开客栈的,自然是早膳吃的最早,晚膳吃的最晚,唯一的好处是厨房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生了火,想吃饭就能随时做。

正准备去厨房找点吃的,楼梯上传出一个声音,“小娘子,是你啊,来来来,快来陪少爷我喝几杯,唱几个好听的小曲儿。”

曼妙气的头上青筋直冒,当她是卖唱陪酒的吗?

理都没理他,转身就准备走到厨房,那纨绔几步就从楼梯上下来,走到她面前,伸手就要去抓她,“小娘子,你别躲呀。”

靠!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KITTY?

当老娘花大价钱去学的女子防身术是花架子?

已经做好了准备,等他靠近就直接给他点颜色看看。

她还没来得及动手,那纨绔突然缩了一下手,一支筷子擦着他的手飞了过去,哐当一声落在地上,转头循着方向看过去,原来是那个书生旁边的男子丢了一支筷子过来。

看那筷子的轨迹,只怕是有些传闻中的江湖功夫的。那人身边的那个态度很好,又很有气质的书生公子,则是冷淡的看着纨绔子弟,和他一贯的温文尔雅不一样,想必是很讨厌的了。

纨绔看着那人冷笑了几声,“敢管小爷的闲事?”

纨绔身后的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丁虎视眈眈的看着书生一桌。虽然那个男子有功夫,但书生估计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真打起来,倒是要吃亏。

他们这一闹,客人们都停下了筷子,很有兴趣的看着几个人站在大堂里,有人不时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好像是在说着两个人的来路之类的话。

顾不得听这些有的没的,她开店,客人住店,她提供床铺,客人给钱,天经地义。

曼妙不愿意他们在自己的店里闹事,砸了店子是小事,不赔就送去官府,倒是砸了招牌就很难再有客人了。

再说,怎么样这个男子都是在为自己出头,总不能叫他当了英雄流血又流泪吧?

当即冷声道,“这位客人,我们这里是客栈,若是想要去找人唱小曲儿喝花酒,请去漠城,我们店里没有这种服务。”

这里这么多客人,倒是不信他敢硬来,就算是硬来,也有足够的理由压他去官府,这些店家每个月都给各种黑白势力上供交保护费。

白道自然是官府和衙役,黑道就是盘踞在漠城的帮派势力,一黑一白,总有一方能保住店里,这个店一直以来都是很老实的按时上供,自己接手的时候,掌柜也交代过千万要记得这个事情,切不可在这种危险混乱之地失了靠山。

想来这家客栈之前应该也遇见过不少这种来闹事的客人,掌柜不可能每个人都陪着笑脸打发出去,该强硬的还是要强硬,只陪笑怎么做生意?又不是卖笑的。

听到老板娘这么说,小二们都站了出来,显然是很熟悉这种情况的,知道要怎么处理。

店家不接待客人,官府是不管的,若是客人来闹事,还打伤了店里的人,只怕是很难善了的不出笔大血是不可能从官府出来。

曼妙不想在第一次遇事的时候退让,让小二们看见她如此好欺负,以后就很难树立威信了,这个店子她想长期的经营下去,培养一个熟练的小二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这些小二都是本地伙计,暗中使些坏也是没必要的麻烦。

顿时,店里的气氛就非常的危险。

给读者的话:

文章和编辑商量后改了名字,很多朋友也说这个名字比之前的要好,希望大家不要摸不着头绪,昨天发现收藏增加了几个,看来改名字真的有好处,求点击求收藏求留言求推荐,谢谢大家

021客人3

曼妙眼皮都没抬一下,看也不看纨绔,直接走到了书生那一桌,抽出一双筷子,双手端了递给那个仗义出头的男子,“客人,您的筷子。”

那男子没想到曼妙会这么做,这是非常明显的感激之意,呆了一下才笑着接过,“多谢娘子。”

和书生继续吃饭,就像是没发生过刚才的事情一样。

那纨绔显然也没料到她会如此动作,还想伸手拉扯,就看见曼妙伸手从筷篓里抽出一支筷子,尖锐的那头隐隐对着他,什么话也不说,就站在书生桌前转着手中的筷子。

拜苦逼的高中生涯所赐,差不多每个高中生都会熟练的转笔,筷子比圆珠笔要长多了,自然也好转许多,看见筷子如飞舞的灵蛇般在她芊芊玉指上跳跃转动,竟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小转了几圈,发现这个技艺居然还没有生疏,满意的看了一眼纨绔,将筷子轻轻的放在桌上,动作的意思不言而喻,若是不想手上多个洞,最好还是不要乱来。

纨绔意外的看懂了她的动作和意思,一屁股坐在了身边的桌子上,不知从何处摸出一把扇子,拿扇子轻敲桌子,“你这店里怎么这样怠慢客人?快拿酒菜来,小爷饿了。”

她回头对着身后的小二使个眼色,小二会意,一甩毛巾搭在肩上,上前客气的说道,“这位客官要点些什么酒菜?”

那纨绔也不说话,直直的拿眼角看着曼妙,意思很明显,就是要她上来侍候,想着到底是客人,只要他不是太过分,也不至于把银子往外推,曼妙就走了过去,很得体的笑容,声音也是很客气的,回忆起现代酒店迎宾服务员的动作,“这位客人,请问要吃些什么?”

纨绔意外的没有为难她,“把你们店里好酒好菜都上来。”

既然上门来送银子,自然不会客气,转身招呼厨子,什么贵上什么菜,厨子明白老板娘的意思,呼啦啦上了一满桌子菜,用的不算特别珍稀的材料,也是本店最好最贵的菜了。

心中满意的点头,这厨子和小二都不错,很有眼色,知道老板的心意,过年的时候可以多发点奖金包个红包的。

“客人,您的菜上齐了,请慢用。”说完就转身,准备找账房先生好好算算这桌菜要多少钱。

扇子突然挡在了她的面前,“既然上了这么多好菜,没人倒酒怎么行?”

“客人,我倒酒可是要加收服务费的。”很客气的说道,并不拒绝,有人肯送银子,对做生意的来说,求之不得。开客栈的,要面对各种客人的刁难,这点事情就开始斯巴达了,那就别做生意了。

一锭银子啪的一声被他拍在了凳子上,之所以在凳子上,是因为桌上满满当当的摆了很多盘子,还有不少摞了起来,叠的像个金字塔。

曼妙都要忍不住赞一声上菜的小二真是好功夫,你去吃必胜客的水果沙拉,保准能叫他们亏吐血。

用手捻起银锭,做成了银饼造型,掂了掂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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