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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走大神-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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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莎莎无力地点了点头,多希望能把时间往回调那么半小时,不,10分钟就够了。那个时候,还没十一点半,校门也还没锁上,她一定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拉着于墨先跑出校门再说。
出了校门,即便吃了烧烤喝了小酒,时间太晚而回不到学校里来,完全可以找家宾馆睡下,至少不用去烦恼晚上住在哪里的问题。
可是,被锁在学校里头就不一样了。出又出不去,回又没办法回,单单想着宿管大妈那犹如看待失足少女的眼神,童莎莎的小心肝就跳得艰难。这两条路都行不通,学校里又没有其他合适的落脚地,睡不了觉还不说,他们还得苦逼地蹲上一夜,怎么挨?那成群的蚊子还不把他们给吸成人干了?
老天这是玩死她啊!
于墨问完之后便没有再说话,这边看看,那边瞅瞅,最后回到校门口,与童莎莎空前一致地把目光落在了前面的那大校门上。不同的是两个人的表情,一个是看起来像是天塌了下来,一个则是满脸深沉,两眼晶亮。
于墨的目光慢慢抬高至校门顶部,在那顶部盘旋了好一会,才道:“看来只能用这个办法了。”
童莎莎保持着之前的呆状,木木地问:“什么办法?”
说完之后,才意识到于墨的意思是他们极有可能脱离以前的这种坑爹状态,不由两眼闪闪地转个头来看着于墨。
于墨也侧头看她,冲她一笑,眼中闪过一丝戏谑。
“翻校门。”
“……”
童莎莎的笑容僵在嘴边,十分怀疑是自己听错了。
“啥?”
于墨定定地看她,唇边勾起了一抹笑意,双眼更是贼闪贼闪。几秒之后,他又朝校门跨出了几步,两手抓在了校门上,似笑非笑地转过头来。
“你是要继续留在学校里呢,还是要出去?”
潜意识就是,如果要留在学校里,那就喂蚊子吧;如果要出去,就乖乖就翻校门吧!
童莎莎抿着唇,看着校门之外的车来车往以及繁华景色,再看看已经做出准备爬校门姿势的于墨,内心一片挣扎。
瞅见于墨再次看向她,她忙装作在思考的样子,决计不想看到他眼中那抹挥之不去的坏笑之光。
故意的,于墨肯定是故意的!
此刻,她是不是应该顾着女儿家的矜持更好?还是毫不犹豫地迸发出骨子里隐藏极深的女汉子潜能?
眼瞅着全身闪闪发光的男神抬起他那结实的长腿,很是利落地踩上了校门,那往上爬的动作十分速度和干脆,让童莎莎很有翻过多次的错觉;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爬个校门没什么奇怪,可是能把爬校门这个动作做得如此优美的恐怕也就只有于墨这厮了,也不知是不是他手长腿长,身材太过完美的缘故。
她承认,她被于墨了得的身手闪瞎了眼睛。
几分钟之后,于墨就落在了校门之外,隔着那横横竖竖的校门相看,她才发现于墨漂亮的双眼之中,装满了细细碎碎的光芒,看得童莎莎一颗心都不老实地跳啊跳。
当然,她的小心肝才那么大幅度跳了几次就恢复了原来的频率,只因站在那边的于墨睇着她,又看了看那三米高的校门,很残酷地让她回到了现实。
“翻不翻?”
“……”
童莎莎看看于墨,又望望隔着她和于墨之间的那扇铁门,很是无辜地眨了眨眼。
“翻不翻?”显然,于墨很想当然地把童莎莎的反应理解为女生该有的,他勾勾唇,看得出是好意的笑,“我会接住你,别怕。”
会接住她?
童莎莎的双眼亮了亮,忽地绽开了一个笑容,“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话间,童莎莎再也没有之前的那股扭捏劲,很是自信地走向校门,看那副德行,好在她穿的是短袖短裤,若是长袖,非得把两只袖口挽上一挽,以亮出她专业的高风亮节。
她两手搭在了校门上,小腿用力一蹬,即刻就跳上了那扇铁门,在她的那股劲儿之下,铁门轻轻地晃了晃。按照女生的正常反应,铁门的晃动,一般都是会吓得花容失色,可是童莎莎一点都没受到影响,反正在那晃动之下一刻不停地往上爬,一步,两步,三步……
于墨的身手是快,可是童莎莎也不慢,转眼之间就冲上了顶部,只要轻轻把腿一跨,她就能真正意义上完成翻这个动作,接下去的,就是于墨的事情了。
不是他说的么?他会接住她……想到这,童莎莎不厚道地笑了笑。
翻门可是个技术活啊!所以童莎莎决定停在上面休息一下,再好好给于墨来个完美一跳。她往下看,不期然看到于墨惊讶的表情,即刻就想到了,估摸着是她太过女汉子的翻墙动作过于顺溜把他吓的。
她骑在门上,很是羞涩地对他笑了笑。
好在于墨也不是一般人,愣了几秒,又继续勾起唇,那双眼睛闪烁不已。
“我还以为你不会翻呢,看你的动作简直就是行云流水般流畅,果然是我看走眼了,深藏不露的高手。”
这是在赞扬她么?
童莎莎再次羞涩地笑笑,“过奖过奖,主要是中学的时候比较经常爬,你知道的,高中长身体,容易饿……”
所以翻墙出去吃东西是很正常的,不仅如此,那会儿她还经常顺便帮那群舍友带好吃的呢!
于墨的眸子深了深,半晌才道:“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童莎莎摸了摸她那张小清新的脸蛋,深表赞同,不止于墨这么说,她周边的好多朋友都是如此说,她点着头的同时不忘答道:“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
于墨只是幽幽看她,似乎已经找不到比较形象的词语来形容眼前这位还骑在校门顶部的女生了。
两个人再次一高一低瞪起了眼睛,瞪着瞪着,童莎莎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站在底下的男生。
“你不是说要接住我吗?”
意思很明显——你一个大男生就一直站在那里高贵冷艳地一直看着还没从门上下来的柔弱女生似乎不太好,总得表现一下你的诚意。比如走近一点,这样才能确保她跳下来的时候不会因为距离太远而产生太大的偏差;再者,站稳一点,才不至于没接住她而反过来说是她太重了;最后,你面对着我是对的,但是,不该是张开你那双有力的手,好准备随时接住我么?
显然,于墨也听懂了她的暗示,只是,他并不像童莎莎所理解的那样做,反而是抱着胸,认真思索的样子。
而后,他又淡淡地看了看她稳稳当当抓在铁门之上的内行动作,红唇轻启,“你这样的身手还需要有人接吗?”
什么话呀这是,于墨这是要反悔的意思?
咳咳,虽然对她来说,从门上下来真的不算是件难事……但是,她这么勤快这么果断决定要翻校门,不就是冲着他那句“我会接住你”来的?
所以,她很严肃地看着他,“你没看到我是女生吗?”
于墨倒接得顺溜,简直就是流。氓中的战斗机,“真心没看到,你倒是拿出你是女生的证据来。”
于墨说完之后,脸上似乎闪过一丝窃笑的表情,好吧,到底于墨有没有窃笑,童莎莎不敢保证,距离太远着实是看得不太清楚。可是,于墨说的话,她再想第二遍的时候,就禁不住脸红了。
女生的证据……童莎莎下意识地看向自己并不算特别宏伟的胸部,真不知道自己是该摆出一副不可侵犯的姿势大骂一场,还是装作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给忽悠过去。
想了又想,她只得默默地把苦水往肚子里吞,顺便在心里安慰自己:没事,他顶多再得瑟个几分钟,看姐等会不发挥出完美的惊天地泣鬼神的一跳,压死那丫的!
想着一跳过后,被压得扁得不能再扁的于墨,童莎莎顿觉全身舒畅。冷不防,一个声音传来。
“你是傻了吗?坐在上面都能笑成那德行?”
童莎莎回过神来,立马就把嘴角一收,严肃地看往下方的男生,“我没笑,肯定是你看错了。”
说完之后,童莎莎即刻就欣慰地笑了。不为别的,于墨这厮长得好看起来特别赏心悦目是一个原因,另一个更重要的是他终是想通了,正站在底下朝着她的方向张着他的手臂。
怕他反悔,童莎莎反应迅速,即刻就无比干脆地站了起来,“我要跳了,你可要接住。”
童莎莎一跃而起,半空之中还难掩激动地想:真是个千载难逢的报仇机会呀!这都能让她等到,实在是老天抬爱她!
事实证明,她错了!等待她的压根就是一个悲剧!RS
127 悲剧啊悲剧
话说童莎莎确实是很兴奋地从校门上跳下来,由于穿的是短袖短裤,当然也就没有那些什么被勾住衣角勾住裤管的苦逼事件。事实上,她这火急火燎的一跳,在她的报复世界里绝对称得上完美。
悲剧的是,她把结果想象得太过美好,等事情发生之后,脑袋瓜里才晃悠悠地跳出一个成语——世事难料。
童莎莎说完她要跳下来的时候,于墨本来想出声说点什么,却见一条灰扑扑的人影迅猛地从头顶上砸了下来,他条件反射地朝着那个人影而去,本意是想第一时间接住那条人影。
接也是接住了,但不好的地方在于,童莎莎原本就是抱着压死于墨的决心,所以在跳的那一刻很用力,可想而知,那力道会有多大。
于墨接住她的那一刻,脸色变了变,想稳住自己的身形,却被童莎莎跳下来的那股力量给逼得一直后退,连连好几个踉跄。好不容易那股缓冲劲减小了,于墨咬着牙硬撑了下来,却没想到自己退着退着就不妙了,压根就没想到自己的身后是个栽种着花花草草的繁丽花圃。
所以,于墨只觉得后脚跟碰到了硬物,还没意识到怎么一回事,抱在一起的童同学和于同学就这样摇摇晃晃,一头栽进了花丛中,惊起飞蛾无数。
不幸中的万幸是,童莎莎立起上半身的同时一双手摸遍全身,确定自己毫发无损才舒了口气,当然,这纯属是童莎莎自个儿幸灾乐祸。低头一瞅,于墨这厮表情似乎不对劲,默默地看了她一眼,又默默地把目光集中到了放在他胸前的那双手上。
童莎莎不明所以,也跟着看了过去,这一看。即刻就浑身一颤。若不是于墨无声的提醒,她还真不知道自己的双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热情奔放地跑到了人家的胸膛,随便目测一下,她都能确定。两只手的位置绝对就是传说中的胸部。
她呆了呆,脑海中乱成一团麻,两只手不自觉地抖了抖,犹能感受到从那衣服下面源源不断传来的滚烫触觉。
恰巧有两个路人从他们的面前走过,显然是看到了陷在花圃中的两个人,待看清此刻两人的暧。昧姿势,即刻就嗤了一声,小声交谈。
“现在的年轻人可真开放,亲热就亲热呗,还大刺刺的在人家高校门口!瞧。还是男下女上的……唉,真是世风日下啊世风日下!”
“你倒是小声说话呀,被人家听到了多不好。”
“听到就听到了,大庭广众之下亲热本身就是太不雅观了,不能容忍!”
“……”
两个路人说着就走远了。童莎莎脑海中想着那几句对话,越想越是气愤,恨不得即刻就冲上去和她们理论。
她是压在人家身上没错,可那不是传说中的“男下女上”啊,完全就是不小心摔倒导致的,纯属意外,是意外!
童莎莎气鼓鼓。
不料。底下的那个人终于风凉无限地开口了,“这位同学,你还想在我身上坐多久?”
童莎莎即刻才想起现状,被一提醒,顿时感觉到身下那身躯火热无比,那一圈圈的男人气息不住地往她的身上钻。本是要爬起来。也不知是不是自己太心急了,竟又摔了回去,好在于墨眼疾手快,伸出双手托住了她的上身,这才免了两个人又叠成双层汉堡的命运。
只是。这双手未免也……
童莎莎看了看抓在自己胸前的两只手,又看了看那双手的主人于墨,心里正在盘算着到底要不要一拳呼在他那张俊脸上呢,还是一拳呼在他那张俊脸上?
于墨明显是识趣的,几乎是在发现了“意外”之后立马地移开了双手,很自觉地认错,“对不起。”全然没有了平时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额,于墨这厮认错得这么果断这么有诚意真的好吗?她都不好意思再打呼他一掌的主意了。
“我也是心急要帮你。”
“……”
童莎莎很想抬头望天,被于墨这么一解释,似乎是一瞬间就没有了对他下狠手的理由了。在明知危险要降临的情况下,伸出双手去挡很多时候都是条件反射下的动作,时间之短,根本容不得考虑,所以,于墨说到底也是无心的举动。
童莎莎默了默,想起之前她也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摸过他的胸部……虽然胸部有大有小,相比之下,她似乎吃亏了些,但是,她决定不追究了。
可是一下子把自己不计较的心思表现出来肯定就显得她太好欺负太不矜持了,怎么也得表现出自己受了莫大委屈的样子。
于是,童莎莎默默地从于墨的身上下来,一言不发地走在前头。沉默这东西有时候就是这么容易做到,她自个儿愁绪万千地胡思乱想了一会,才清了清嗓子。
“关于刚刚的意外,一人一次,算扯平了。”
童莎莎说完之后,老脸一红,不自觉地低下了头,话说那种事好像也没必要说得那么光明正大来着。
于墨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走在了身侧,似乎是很意外她说的话,语带调侃,“我以为你会哭着喊着让我负责。”
这话说的……她怎么可能是那种人?
当下就差点拍着胸脯否认,考虑到那样的动作似乎太过豪迈,这才改成目不斜视地看他,很是高冷地一笑,“你想多了。”
说完之后,童莎莎很帅气地一甩头,瞬间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了许多。
美色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用的,瞧她如此霸气测漏地掰回了一句,那股高兴劲是真真正正发自内心的。
熟门熟路地找到了之前的那家烧烤摊,童莎莎才发现这个时间段的生意有多么兴隆。
烧烤摊并不大,前前后后摆放了十来张的桌子,可胜在地段好,人来人往,总是有刚刚下完夜班的人被吸引过来吃点夜宵;再者,老板和帮工看着很亲切,笑眯眯的,还勤快,桌子收拾得干净不说,点的菜上得也快。
重点是,烧烤的味道十分好,所以,几乎桌桌人满是可以理解的。
童莎莎被烧烤架上的一阵阵香味给馋得差点流口水,一口气连点了7、8个菜外加烤鸡腿鸡翅之类的,未了,还叫了两瓶啤酒。随后,心满意足地挑了张桌子坐了下来。
就在童莎莎满心希冀地等着烧烤上来之时,于墨看了看四周,一如既往地微勾着唇角。
“烧烤不能吃多。”
童莎莎眯眯笑,沉浸在即将上来的美味之中,她点了点头,“我知道,我平时少吃。”
于墨默了默,“我遇到两次了。”
童莎莎继续点头,想了想又摇头,“今年我也就吃了这两次,并且我必须很严肃地纠正,这两次的目标是喝酒为主,烧烤为辅。”
于墨的眸子沉了沉,似乎闪动着几抹微光。
“女生最好别喝酒。”
童莎莎笑嘻嘻地瞥了他一眼,道:“我偶尔喝喝,人生总有不如意的时候嘛!不都说借酒消愁吗?”
于墨还是没打算略过这个话题,“正常的女生不如意不开心的时候,似乎会更喜欢吃东西购买唱歌来发泄?”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烧烤摊的老板终于小跑着送上了一大盘十来串的烧烤,边笑眯眯地说着慢慢吃边麻利地又退开。
童莎莎两眼发光,迫不及待撕开一次性筷子的时候,还不忘回答于墨的问题,“我这不是在吃东西嘛,额,不对,怎么又绕回烧烤上面了?”
童莎莎半个脑袋装烧烤,半个脑袋装啤酒,完全腾不出地方思索其他的事情,遂,抬起头,双眼闪闪地看着对面那位看不出神情的男生,“不如我们边吃边聊吧?”
于墨又恢复了似笑非笑的神态,可怎么瞅着都有一丝让人浑身不对劲的感觉在里头,于是,童莎莎后知后觉地发现,肯定是自己之前说的某句话惹到于墨了。
在于墨的目光下,童莎莎硬生生地收回了已经放在嘴边的烧烤串,她几乎能确定,如果自己不先回答他而先吃了烧烤,于墨绝对会做出点什么不好的事情来。
遂,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也为了自己能更快地吃到美味,童莎莎飞快地回想着之前和于墨交谈的内容,而后赶紧保证。
“我以后坚决不吃烧烤。”
“嗯?”
“然后也不喝酒。”
于是,于墨笑了,童莎莎也笑了,笑得那叫一个欢乐,差点就把她的那点小心思摊开在了众人跟前。
不就是吃准了她和于墨不同校,就算自己喝酒吃烧烤,于墨也不可能管到么?可她似乎也小看人家于墨了,那点小九九哪里瞒得过他?
当下,童莎莎款款笑完,抓起烧烤就吃,冷不防,就听到于墨的声音响起,“我会让朋友监督你。”
“咳咳……”童莎莎一惊,差点没把嘴里的东西都喷出来,话说她只是随便说说,不用这么当真吧?
她还想说点什么,就见两管光束照了过来,晃得人睁不开眼。等她意识到有一辆车徐徐停在不远处的马路上时,摇下的车窗里露出一张看起来似乎不是太高兴但却很明丽的小脸,一双咕噜大眼在她和于墨之间转悠。
“于墨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128 关系不一般
一开始,童莎莎只是觉得那个女孩对于墨的称呼很耳熟,压根就没认出她是谁。等那女孩娇娇地从车上下来并且朝他们走过来了一段路之后,她终于恍然大悟。
“是她!”
童莎莎赶忙扭头看向于墨,看到他一闪而逝的见鬼表情不由乐了,而后又继续回过头来看那小跑而来的女孩子。
女孩子生得明眸皓齿,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掩藏不住的嚣张,饶是童莎莎这种老记不住人的人,也很轻易地想起了之前的一面之缘。
她,不就是那次吃饭的时候硬要在他们那桌加位置的女孩子吗?
叫什么来着?
“沈琳。”于墨回答得飘渺,夹杂着一丝冷意,和刚刚还在谈笑风生的他判若两人,大抵是真的极不喜欢这位女孩子。
纵使知道于墨此刻心情略为不佳,她却默默地在心里拍手叫好:于墨这厮总是以欺负她作乐,能看到他这一副死人样,着实是心里痛快啊!
这心里一高兴,忍不住就端起那酒瓶兴冲冲地灌了一嘴,刚刚把酒吞下,就见于墨淡淡的声音响起。
“你看起来好像很高兴。”
童莎莎差点就对着他点头咧嘴笑,好在她先看到了于墨那百年不变的似笑非笑,心中警钟大作,才硬生生锁紧了差点散开的眉头。
这个节骨眼,她本意是想给于墨添添堵的,可想到学校锁了,完全是睡大街的节奏,于墨算是眼下她稍**得过的人,把他惹恼了,晚上肯定就不好过了。
遂,她装模作样地叹叹气,指了指那拥有着一双白嫩小细腿的沈琳,“她来了。你还不跑吗?”
“我干嘛要跑?”于墨慢条斯理地抿了口啤酒,“我又对她做过什么事!”
想了想,于墨迅速地拿出了手机,在屏幕上扒拉了几下。似乎是给谁打了电话,等沈琳站定在他们面前时,于墨已经很简短地朝着电话那端的人交代了几句,几秒之后就挂断了。
沈琳先是用不善的眼神瞪了瞪童莎莎,而后转过头,语带委屈:“于墨哥,你总是这样,来我们学校了都不喊我。”
于墨保持着似笑非笑的模样,没打算解释,只是抬起头。礼貌而生疏的模样,“这么晚了,怎么还在外面晃?”
“哦,今天朋友生日,玩得比较晚。刚要回去呢!哪想到路过这里居然看到你了。”沈琳看了看桌子上还冒着热气的烧烤,估计也猜到了他们刚刚坐下不久,边很不客气地回头朝着老板嚷,“老板,给我加个位置,我腿都酸死了。”
于墨也回头,声音略带着慵懒。“是两个位置。”
两个位置?
一心只当自己隐形人的童莎莎从吃货的世界中抬起头来,看着于墨那唇角带笑的模样就知道,于墨刚刚的那个电话肯定是搬救兵去了。至于那救兵是谁,她并不是很关心,她高兴的完全是因为那个救兵要来,这意味着她不用时时刻刻被当成电灯泡。那想要瞪死她的眼神终于有人同享了。
当然,两个电灯泡或许可以做点更愉快的事情,于墨和沈琳聊他们的,她可以和另一个电灯泡结成吃货同盟,再不济。也能用还有一个人陪着自己死的念头安慰自己。
所以,童莎莎也不厚道地笑了。
事实证明,她即便自认为存在感极弱,自己的一丁点儿表情还是一个不漏地落在了眼红她的人眼中。
“笑什么笑?加个位置很好笑吗?”
沈琳用力拍着桌子的时候,和善的老板正搬着两把椅子凑到她的身边,估摸着也是没有预料到眼前这位漂亮的笑女生突然拍起桌子来,显然被吓的笑容都不见了。待回过神时,迟疑的目光在沈琳的小手和桌子间转来转去,大抵是想到顾客至上而忍住没上前阻止她的暴力所为,却又舍不得自己的小桌子遭受到的非人待遇。
童莎莎眼尖,一下子就把老板如此复杂的心思儿都给想了明白,径自笑眯眯地抿了一口酒,“我只是突然觉得心情好,又不是笑你,别太天真了。”
说完之后,童莎莎还是眯眯笑,沈琳那张俏脸涨得通红通红,极快地瞥了于墨一眼,想发作又不敢发作的模样。
恰巧这个时候,于墨接过了老板递给他的两副一次性碗筷,轻轻地递到沈琳面前的桌子上,好似完全没看到她那张被气红的小脸,“坐吧。”
沈琳愤愤地坐下了。
于墨转而侧过身子,给最远的那个位置也摆上了碗筷,想来那里是要给后面赶到的救兵落座无疑了。
摆完之后,于墨让沈琳去烧烤摊前选择想吃的蔬菜肉食,也可能是和童莎莎面对面坐着有“仇家相见,分外眼红”的氛围,她皱着眉,警告性地瞪了童莎莎一眼,甩着手还真的去了。
沈琳一走,童莎莎即刻就卸下了那副笑眯眯的模样,凑进于墨的耳边,“我说,你和沈琳这娇小姐是怎么认识的?好像很熟的样子。”
似乎一说到沈琳,于墨整个人就不好了,好在后面想到了什么开心事,唇边又出现了那抹醉人的笑痕。
“你的脾气什么时候变硬了?都知道要堵回去了。”
额,这是在夸奖她吗?
童莎莎咬了一口肉串,顷刻间,整个口腔都是喷香喷香的,再想了遍于墨说的话,顿觉奇怪:“你怎么知道我性子软的?”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后面的那句话,“都知道要堵回去了”?听着怎么好像他有亲眼看到过她被谁欺负了一般?
童莎莎想了半天,仍然没有想出个所以然,看着于墨,满心等着他给出的答案,结果,于墨给出的却是——
“我和沈飞是发小,认识沈琳不是很正常么?”
童莎莎悟了悟,才搞清楚于墨说的是上个问题的答案——关于他是怎么认识沈琳的。
于墨说得简短,信息量却不小。
她还真没想到于墨和沈琳会是从小青梅竹马的关系,这一说来,也怪不得沈琳一看到于墨就亲了。青梅竹马,不都是相亲相爱的结局吗?所以,沈琳一准就是喜欢了于墨好几年的节奏,至于为啥于墨一看到她就脸色冷下来,应该是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吧?否则,当不成情人就当兄妹,也不至于是现在这样的情况。
至于沈飞……童莎莎费了好大劲才想起这个名字对于她的舍友并不陌生,特别是楚静,更是经常是挂在嘴巴的,不正是那次化妆舞会上和于墨一起走过来的学生会会长吗?咳咳,虽然她记不起会长大人长的什么样。
沈飞沈琳同姓沈,意思就是——
“沈飞沈琳是亲兄妹?”
于墨淡淡地嗯了一声,童莎莎却又愣了,这么说,等会来的救兵其实是沈琳这位娇小姐的亲友团了?这么说,还想指望他帮她分担点什么娇小姐的嫉妒或者仇视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唉,瞅瞅,她都摊上了什么事!一时之间,她竟放下了颇为喜欢的四季豆,很是惆怅地看了看远处高耸的学校校门,开始盘算着翻回学校的可能性。
她这么一副苦逼的模样,即刻就落入了于墨的眼中。
“你想回学校?”
童莎莎下意识地摇头,笑话,就算真回到学校里头了,她又回不去宿舍,想来想去都不安全,她还不如等会吃完之后去开个房间,美美地睡上一觉。
正聊着,又是两管刺眼的光束而来,刚好赶上童莎莎独自忧伤的时候,心情自然不是太美丽。
就在童莎莎准备掀桌而起的时候,那辆车在沈琳的车旁停了下来。而后,一个男生皱着眉头走了出来,看了沈琳的车一眼,又看了看还在烧烤摊上挑拣着烧烤串的娇小姐。
男生关上车门,径直走向她所在的地方,确切地说,应该是走向于墨,因为那男生还没走近,于墨就已经朝他举起了手,示意那男生他在这里。
所以,童莎莎理所当然地知道了这位看着挺有魄力的男生就是传说中的学生会会长沈飞。
沈飞一看就是家教不错的,即便不认识她,在落座的时候还是礼貌地对着她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童莎莎自然也回他一个微笑。
寒暄了几句之后,沈飞突然盯着她看,而后竟带出了一抹笑容,“我记得你。”
童莎莎窘,十分确定沈飞肯定误会了她和于墨有什么。其实她很想跟他说化妆舞会上只是个误会,她和于墨其实并没那么熟,完全只是因为当时必须和对方说几句话才不得已而为止。
但是,眼看着沈琳点好了烧烤已经往回走,她只得识趣地闭嘴,给了沈飞一个讪笑之后,就装看风景状。
天知道,沈琳这娇小姐看到她和她的哥哥有所交流,不知道会不会误会成两个人眉来眼去的,然后冲上来送她一巴掌……她决计会狠狠扇回去的。
童莎莎刚刚一别开头,就听到娇小姐惊喜的声音。
“哥,你怎么也来了?”
沈飞一直没回答他的亲亲小妹,童莎莎偷偷瞥了他一眼,好家伙,居然还摆了张臭脸!
于是,娇娇的小妹终于意识到了自家哥哥的不高兴,收起了笑容,就连走过来的步伐都变得迟疑。
她瘪着嘴,可怜兮兮。
“哥,你可别告诉老爸我又开车出来了,他会扣我的零花钱的。”
“就应该扣你的!你不知道你刚刚16岁,还是未成年吗?”
129 祝晚上愉快
所以,童莎莎一愣一愣之后才知道,眼前这位把她当假想敌的娇小姐沈琳是真的只有16岁,并且,她从一开始就把沈琳当成同校校友也是错误的,完全就是被沈琳的那句“你都来到我们学校”给误导了。
其实吧,这句话本身也是没错,因为沈琳所在的贵族高中紧挨着大学院校,意思就是说,童莎莎和沈琳就是名副其实的“邻居”。
显然,一个上大学的哥哥和一个上高中的妹妹就连学校都能紧邻在一起,肯定是有意安排的,别的不说,至少兄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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